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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战略合作协议 金融租赁战略合作协议

金融租赁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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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框架内,为加强金融同业交流、深化金融同业合作、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共同促进银行-租赁行业在中国的健康发展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及渠道优势,以业务合作为纽带,建立广泛、长期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拓展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

甲乙双方本着积极的态度,在充分协商、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筹划、选定并推进相关合作项目的实施,合作中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分别签署专项协议予以规定。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的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加强项目合作:

甲乙双方基于对中国金融租赁市场空间广阔、潜力巨大的认识,双方同意以银团贷款、租赁资产转受让或其他方式联合开展大型项目合作。

(二)促进产品研发:

甲乙双方应加强在产品开发领域的合作和交流,充分利用各自专业优势、客户资源和业务经验,在多币种租赁、经营租赁以及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合作,共同拓展银行-租赁业务发展空间。

金融租赁行业、产品及盈利模式分析

金融租赁行业、产品及盈利模式分析 一、行业政策及解读 (一)、定义 根据中国银监会最新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第3号),金融租赁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二)、准入门槛 1、公司设立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3)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 (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5)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6)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 (7)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 (8)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发起人资质 金融租赁公司至少有一名符合规定的前三类发起人(即境内外注册的商业银行、境内注册的制造企业、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且其出资比例不低于拟设金融租赁公司全部股本的30%。发起人共四类: 第一类: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需满足(详见附件1): A、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

B、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C、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 D、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不将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第二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需满足: A、最近1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B、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最近1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0%以上; C、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 D、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不将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第三类: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需满足: A、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B、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C、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 D、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不将所持有的金融租赁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第四类: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需满足: A、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连续2年盈利,承诺5年内不转让、质押所持金融租赁公司的股权; B、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如:其他境内法人机构为非金融机构的,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30%。 (三)业务范围 1、经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3)固定收

融资租赁协议范本(设备类)

融资租赁合同(设备类)

目录 1.租赁物2 2.租赁期限2 3.租金2 4.租赁保证金2 5.租赁物的购买3 6.租赁物的交付3 7.租赁物瑕疵的处理4 8.租赁物的所有权、保管、使用和费用4 9.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5 10.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5 11.保险6 12.承诺和保证6 13.违反合同处理7 14.甲方权利的转让8 15.合同的修改8 16.担保8 17.争议解决8 18.合同、及附件8附件1:细则10附件 2:实际租金表11附件 3: 租赁物实际成本计算书13附件 4: 设备购买合同(第号)14附件 5:担保函15附件 6: 租赁物收据19

出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租赁公司简介范文5篇

租赁公司简介范文5篇 租赁公司是以出租设备或工具收取租金为业的金融企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以融物的形式起着融资的作用。下面是租赁公司简介范文,欢迎参阅。 租赁公司简介范文1 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租")1986年成立于北京,是我国首批成立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公司,目前是中国先锋金融集团旗下成员。 租赁资产总额近百亿元,培养出了一支专业化的队伍,占据了广泛的市场,形成了科学的管理模式。 为适应业务的不断发展,满足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公司将不断地引入国际国内战略投资,增加资本金的投入,以更好更多地开展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公司已与多家银行、设备制造商、担保公司等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并将一如既往地秉承高效务实的经营和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形式的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迅速地成长和发展。 公司将发挥自身集融资租赁、担保、投资、基金、村镇银行等为一体的集团化多品种业务优势,立足东北,辐射全国乃至整个东北亚,充分利用东北振兴的历史机遇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得天独厚的条件,积极致力于电信、电力、能源、节能环保、交通、医疗和装备制造等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的拓展,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联合创业集团作为全国担保行业排名前四的担保公司,是中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收购了中国计算机租赁有限公司(国企)后重新组建了中租公司。定位为全国性,行业领先的租赁公司。目前在全国的分公司已经多达二十余家。 租赁公司简介范文2 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 20xx年公司荣获"中国融资租赁十佳企业"称号,20xx年被评为"中国融资租赁30年杰出开拓机构",20xx年获得"中国融资租赁创新奖"。公司现为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环球租赁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通用技术集团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20xx年,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聚宝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国际知名战略投资机构增资入股环球租赁,公司进入了国际化战略发展的新阶段,正在向海外上市的目标进发。 依托股东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力,环球租赁实行专业化经营,重点在医疗、教育、环保等专业设备领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客户提供以资金为核心,以技术、服务为支撑的个性化、一站式的运作和解决方案,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和延伸服务,帮助合作伙伴迅速提升市场竞争力。20xx年至今,公司已为遍及全国的近千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数百亿元的资金支持,具有长期的行业经验与领先的市场地位。 环球租赁将以推动中国健康、教育等民生产业发展为己任,牢牢

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风险管理策略

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风险 管理策略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风险管理策略 金融租赁公司盈利的来源主要是承担业务风险的风险溢价。因此,在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帮助客户分担财务风险的同时,必须能够有效管理自身风险,通过积极主动地承担风险、管理风险、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架构和体系,力图使获取给定收益的风险最小化。 金融租赁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其它风险。对这些风险的控制主要是通过以下三大基本因素实现的:(1)董事会确定总体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基本的控制战略;(2)确定风险管理的组织构架和体系;(3)指定风险管理的一整套政策和程序。由于融资租赁是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是最主要风险类型,本文拟从公司的业务实践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策略作一番讨论。 一、主要风险类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即租赁业务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带来损失的风险。通过风险管理控制,要求对手保持足够的抵押品、支付保证金和在合同中规定净额结算条款等程序,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风险。 (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引致损失的风险,包括因公司内部失控而产生的风险。公司内部失控的表现包括,超过风险限额而未经察觉、越权交易、交易或后台部门的欺诈(包括账簿和交易记录不完整,缺乏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等。在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历史上有很多因操作风险管理不当造成的不良资产。

操作风险可以通过正确的管理程序得到控制,如:完整的账簿和交易记录,基本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风险管理,强有力的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交易和收益产生部门),清晰的人事限制和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如采取分离后台和交易职能等。 (三)市场风险及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波动而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包括价格或利率、汇率因经济原因而产生的不利波动。租赁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还有政策风险等。 二、信用风险的管理策略 信用风险管理是金融租赁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构架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通过专业化的评估、限额审批、监督等实施业务调节和管理。在考察信用风险时,应对风险和收益间的关系进行平衡,对实际和潜在的业务风险与损失进行预测。对信用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包括: (1)对行业准入条件,项目可行性调查建立内部指引。 (2)实行项目审批制,符合规定的交易经审批后才能执行。 (3)实行信贷限额制,分层级审批信贷限额。 (4)针对抵押、抵消权、保证金、担保、突发事件风险合约等订立特定的协议条款。 公司应通过制定策略和操作规程以避免信用风险损失,包括确立和检测信用风险暴露限额、在信用危机中取得收缴和保留抵押品或终止交易,对订约另一方和客户不断地进行信用评价,对项目后期实行跟踪管理等。业务部门必须与公司制定的策略和操作规程保持一致,并分析和确定客户的资信状况,制订交易方案。公司授信限额应视该项交易的风险程度和相关客户的资信度确定,超过此限额,须上报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 集中度风险应视为信用风险中的一个重要类型。集中度风险,即金融机构业务对单一收入、产品和市场的依赖风险。收入来源分散化,可以减少公司收入对单一金融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是比较典型的“合作+竞争”关系。对商业银行而言,融资租赁是企业获得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与银行信贷存在替代和竞争关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自己也需要商业银行的服务,在授信、中间业务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我国融资租赁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商业银行发展相对成熟,探讨两者的合作模式和前景具有现实意义。 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介入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扩展市场,借助租赁公司强化在产业链条中的竞争优势。融资租赁公司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缺少网络化的分支机构,难以在跨行政区域方面形成网络效应,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实现更好的发展。现阶段,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2、境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3、国际业务方面的合作 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一)银行推荐客户,并提供结算等服务的模式 是指银行向租赁公司推荐有租赁需求的客户,由租赁公司独立作出业务决策,银行在应收租赁款归集、资金账户监管提供服务,双方还可约定租后管理合作事宜。这种模式涉及的

风险较低,执行的难度较低。(二)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协助管理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租赁公司将其直接营销的客户,统一到合作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由银行提供租赁款归集服务,或者还提供账户监管和租后管理等服务。这种模式涉及的风险也较低,执行的难度也较低。 2.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一)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提供保理服务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向银行 推荐已完成的租赁项目和客户给银行,银行基于对承租人的授信或者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提供应收租赁款的保理服务。这种保理既包括对售后回租的保理,也包括直接租赁等其他租赁形式的保理。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信用风险,要在给予承租人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或在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措施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二)租赁公司推荐 客户,银行提供结构化保理服务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向 银行推荐尚未完成资金交付的租赁项目和客户给银行,银行基于对租赁合同认可,视“未完成租金”为“已完成租金”,进行保理。这种模式主要是商业银行基于租赁公司营销的优质项目而进行的合作。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信用风险,一般要在对承租人进行主体评级授信基础上,还要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债项评级授信,两个评级授信都符合银行要求的情况下,才可开展合作。(三)联合营销,杠杆租赁的模式是指银行和租赁公司配合,对于具有综合金融需求的优质客户

融资租赁合同详细版(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鉴于: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承租人的自有设备,并同时将该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2)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 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由承租人执一份,出租人执四份。 第1条租赁物 本合同交易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承租人的自有设备(即租赁物,详见附件二《租赁物清单》),并与承租人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五)。 承租人保证租赁物为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自有设备,且租赁物上未

设定任何债权、担保物权及其他权利,租赁物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 第2条租赁期和起租日 租赁期在《租赁交易明细表》(详见附件一)中予以载明,自起租日开始计算。 各方当事人确认以出租人首次支付货款日(无论部分或全部)(“放款日”)为起租日,具体日期以出租人实际发出的《起租通知书》(样式详见附件三)为准。 除非各方当事人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承租人不得解除本合同,也不得提前终止租赁期。 第3条租金 承租人应按《租赁交易明细表》、《起租通知书》及其附件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若《租赁交易明细表》与出租人实际发出的《起租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起租通知书》为准)。 承租人不得主张以其对出租人或出租人继受人的其他权利对本合同项下租金或其他任何债务提出抵销、索赔、留置、其他扣减、仲裁或诉讼等。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出租人有权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相应调整租金。出租人将以书面形式(即《租金调整通知书》)通知承租人调整后的租金金额,承租人承诺认可此种调整,且不论租赁物届时状况,承租人都以出租人发出的《租金调整通知书》

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差别比较

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差别比较 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比较核心提示: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此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对需要多渠道融资的中小企业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二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物件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租

三方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037384316.html, 三方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三方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呢?赢了网小编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三方债权转让协议书 新债权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务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原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2017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由乙方于2017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计元人民币。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债权,如果乙方履行义务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抬头为乙方全称的发票( ) 。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分析报告

2016年金融租赁分析报告 一、世界金融租赁市场 1、世界融资租赁市场发展现状 融资租赁是20世纪60年代世界金融创新潮流的产物,60年代,融资租赁业进入主要西方国家并逐步国际化,发展中国家于70年代中期也开始发展融资租赁业。融资租赁业在世界上以年平均30%的速度增长,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1)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根据《世界租赁年报》资料,在五种融资方式中,融资租赁方式的融资总量居第二位,仅次于贷款的融资量。根据世界租赁年报的统计数据,2003年全球租赁业的总交易额突破了4616亿美元,其中美国的营业额就有2040亿美元;而2008年全球前50位的国家的总租赁交易额就已达到6440亿美元。金融租赁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已经成为设备投资中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 (2)融资租赁业务额总体上增长速度快,但市场占有率分布不均衡。融资业务额从60年代到90年代,年平均增长30%,增长速度很快,但主要市场在美洲、欧洲和拉丁美洲,其中北美占近一半份额,是世界租赁市场的主体,拉丁美洲租赁是增长最快的地区。亚洲的业务规模超过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等地区融资租赁规模非常小,增幅也不大。融资租赁业务额总体发展速度很快,但是市场份额分布不均衡,欧洲、北美、亚洲占据了世界租赁市场的主要份额。(3)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业的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占绝对优势。融资租赁于20 世纪50年代初产生于美国,50年代末扩展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60年代初扩展到北欧发达国家和日本。租赁融资成为新兴资本投资的主要来源。 (4)发展中国家融资租赁业起步晚,占比小,发展速度很快。但同时,发展中国家融资租赁业的增长势头令人瞩目。发展中国家新签订的租赁市场占有份额增长较快。南美洲和非洲表现尤为突出,其中,巴西、哥伦比亚有强势增长。(5)发达国家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租赁公司队伍,业务渗透的行业十分广泛在美国,有3000多家租赁公司,在日本有1000多家租赁公司。 (6)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务日益国际化。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业,发端于国内,随着设备技术和资本的输出,以及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和国外设备技术的需要,促使融资租赁业务日益国际化。表现为融资租赁公司走出国门,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参与国际市场竟争。如日本的东方租赁公司已在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印尼、委内瑞拉、智利、斯里兰卡、中国等国家设立了多家租赁公司。 2、世界租赁公司结构发展趋势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赁公司或信托公司)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或出卖人的选择,从出卖人那里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融资租赁的租金大致相当于以租赁物的购置金额为基数,按市场利率计算的本息合计值。从实质上讲,融资租赁相当于分期付款购买。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对租赁物几乎都要留购。在留购之前,租赁物的所有权暂时是出租人的。留购的金额一般是象征意义的价格(比如100元)等,通过留购,出租人才能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给承租人。融资租赁一般都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参与,至少由两个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的购买合同)构成,是一种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综合交易。购买合同的买方是出租人,但购买决策人是承租人。供货人根据购买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货。融资租赁是指: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不小于租赁资产原帐面价值90%以上的租赁。(注意:这是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本质不同的地方)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高这个服务)。经营租赁是—项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不得随意撤销)。其业务特征表现为:(1)、租赁物件的选择由出租人决定;(2)、租赁物件一般是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很高、更新速度较快的设备;(3)、租赁目的主要是

短期使用设备;(4)、出租人既提供租赁物件,又同时提供必要的服务;(5)、出租人始终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并承担有关的一切利益与风险;(6)、租赁期限短,中途可解除合同;(7)、租赁物件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什么区别?融资租赁的租金是使用资金的对价,租金由取得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出租人赚取的利差构成。假如使用"等额本金法"计算租金,由于利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租金是逐年递减的。经营租赁的租金是使用物件的对价,与出租人取得设备的资金成本无直接关系。但是,出租人收取的租金应足以计提设备折旧和支付营业税,还必须足以支付出租人购置该设备资金的利息,以及取得合理的利润。在经营租赁中,物件由出租人购买供承租人使用,也可以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指定购买来供承租人使用,租赁金额和租赁期限不能"饱和"。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收款额限制不得大于租赁资产原帐面价值的90%(注意!)。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经营租赁的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三种选择(退还、续租、留购),出租人要承担设备的余值风险。经营租赁的留购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计算。

融资租赁担保合同(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鉴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了CNTJ-RZ/QZ2011GZ00005387号《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债务人切实履行债务,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以保证方式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债权人、债务人与保证人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于(时间)在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37号(即合同签订地)签订本保证合同,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1、被保证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租金及利息共计(大写)肆拾万零陆仟叁佰柒拾壹元捌角陆分(¥406371.86)。 2、租赁物件的价值共计(大写)肆拾贰万陆仟元(¥426000.00)。 第二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为 36 个月,具体起始日期和终止

日期由主合同的《租赁支付表》确定。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收到债权人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2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债务人的全部应付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3.2保证人代债务人清偿有关款项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3如果有其他保证人对主合同债权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之间关系为连带共同保证。 3.4如果存在其他担保方式对主合同债权提供担保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必须履行保证义务,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方式为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 第四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债务人没有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包括: (1)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利息、罚息、保险费、保证金、赔偿金以及其他债务人应支付费用。 (2)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或价值遭到损害。 第五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从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

金融租赁业的现状及前景

我国金融租赁业的现状及前景 1 摘要:金融租赁业作为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从1952年美国成立第一家 金融租赁公司至今,金融租赁早已成为发达国家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据统计,在世界范围 内金融租赁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由于是基于真实资产买卖和使用发生的投融资服务,因 此金融租赁业在经济发展时期可以发挥融资功能,在经济萧条时期又可以发挥促销功能。在此次金融海啸 中,金融租赁业顶住了压力,保持了稳定健康的发展。而我国的金融租赁业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各项经 营服务仍存在较多不健全,为促进国内租赁业同行的沟通及中国租赁业的发展。本文分为四部分:国内租 赁业的回顾、发展必要性、现状及前景展望。 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回顾 融资租赁是在1952年起源于美国加州。当时,经济环境比较恶劣:厂商制造的设备滞销;设备用户缺 乏资金,没有经济实力购买设备;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不能对用户提供贷款。当时的市场现状呼唤一种创新 的金融产品来解决设备销售、新的融资渠道、为资金寻找出路等问题。这样,融资租赁应运而生。融资租 赁作为一种引进外资的手段引进到我国。而众多银行开展融资租赁的动机是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 务多样化,这与改革开放初期的时代背景有很大关系。 在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融资租赁业历史上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概念还比较混乱。从公司名称上来讲,我们有金融租赁、内资融资租赁、外商租赁和经营租赁。 实际上,从法律合同来看,我国只存在两种租赁方式——租赁和融资租赁,不存在金融租赁,也不存在经 营租赁。从企业会计准则来说,也是规定了两种,一种是融资租赁方式,一种是经营租赁方式。从营业税 的税目来说有两个,一个是租赁,一个是融资租赁。 但是我国实际存在着的金融租赁公司、外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有什么区别呢?实际就在于 其股权结构不同、监管部门不同、审批渠道不同。他们的相同点是遵守同样的交易规则,遵守同样的会计 准则,按同样的方式纳税。不同点是审批部门不同,企业性质不同。因此,单从融资租赁的市场地位来讲, 这三大类融资租赁公司没有区别。 其次,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一直充满着发展机遇。2004年全国人大启动融资租赁法的立法工作,大大促 进了融资租赁在中国的发展。2007年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出台,金融租赁公司回归融资租赁本 业。特别是2008年,更是中国融资租赁业全面恢复活力的一年。法律法规基本健全,交易环境充分改善, 认知程度普遍提高,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开始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在国家实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各地 投融资环境充分改善的形势下,国内的金融机构及制造厂商大量进入融资租赁行业,行业迅猛发展,规模 也在迅速扩大。融资租赁业作为一个独立行业已逐步形成。从融资租赁公司推出的各种产品和服务来看已 基本和国际接轨。二、我国发展金融租赁业的必要性 (一)金融租赁业是促进产融结合的有效机制

金融租赁公司统计指标

金融租赁公司信息统计数据ROE/ROA的计算是否需要年化(2010-07-15 10:11:20) 转载 标签: 杂谈 答:不需年化。具体金融租赁业务信息指标说明如下: 1.总资产、总负债、营业(净)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业务及管理费均按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商业银行报表格式填列。其中营业收入为租赁业务产生的租息、手续费及名义货价等各项收入 的总和,营业净收入为各项收入扣减利息支出及手续费佣金支出后的净额(下同);营业(净)收 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业务及管理费按截至本期末的累计数据填列;租赁资产余额按租赁项目 的应收本金余额填列。 2.租赁投放金额 截至本期末,本年已投放租赁项目的资金总额。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

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 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总资产净回报率(ROA)=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 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5.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净收入×100% 营业净收入为扣减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6.租金回收率=本期实际收到计划内租金÷本期计划应收租金 7.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资产总额 8.拨备覆盖率=(期末拨备余额+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不良资产余额×100% 9.不良资产率=(次级类资产+可疑类资产+损失类资产)÷资产总额×100%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2017年07月08日 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是比较典型的合作+竞争”关系。 对商业银行而言,融资租赁是企业获得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与银行信贷存在替代和竞争 关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自己也需要商业银行的服务,在授信、中间业务等方面有着广阔 的合作空间。我国融资租赁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商业银行发展相对成熟,探讨两者的 合作模式和前景具有现实意义。 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合作 的方式介入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扩展市场,借助租赁公司强化在产业链条中的竞争优势。 融资租赁公司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缺少网络化的分支机构,难以在跨行政区域方面形成网络效应,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实现更好的发展。现阶段,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 2、境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 3、国际业务方面的合作 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

人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 ,或在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措施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 O (一)银行推荐客户,并提供结算等服务的模式 是指银行向租赁公司推荐有租赁需求的客户 ,由租赁公司独立作出业务决策,银行在应收 租赁款归集、资金账户监管提供服务 ,双方还可约定租后管理合作事宜 。这种模式涉及的 风险较低,执行的难度较低。 (二)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协助管理的模式 是指租赁公司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 ,租赁公司将其直接营销的客户 ,统一到合作银行开设 结算账户,由银行提供租赁款归集服务 ,或者还提供账户监管和租后管理等服务 。这种模 式涉及的风险也较低,执行的难度也较低。 2. 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 (一)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提供保理服务的模式 是指租赁公司向银行推荐已完成的租赁项目和客户给银行 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提供应收租赁款的保理服务 。这种保理既包括对售后回租的保理 也包括直接租赁等其他租赁形式的保理 。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信用风险,要在给予承租 ,银行基于对承租人的授信或者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修订版)

融资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 合同编号:RLZL XXXXXXXXXXX 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中国杭州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鉴于: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承租人的自有设备,并同时将该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2)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 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由承租人执一份,出租人执四份。 第1条租赁物 1.本合同交易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承租人的自有设备 (即租赁物,详见附件二《租赁物清单》),并与承租人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五)。 2.承租人保证租赁物为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自有设备,且租赁物上未设定任何债权、担保 物权及其他权利,租赁物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 第2条租赁期和起租日 1.租赁期在《租赁交易明细表》(详见附件一)中予以载明,自起租日开始计算。 2.各方当事人确认以出租人首次支付货款日(无论部分或全部)(“放款日”)为起租日, 具体日期以出租人实际发出的《起租通知书》(样式详见附件三)为准。 3.除非各方当事人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承租人不得解除本合同,也不得提前终止租赁期。 第3条租金 1.承租人应按《租赁交易明细表》、《起租通知书》及其附件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若 《租赁交易明细表》与出租人实际发出的《起租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起租通知书》为准)。 2.承租人不得主张以其对出租人或出租人继受人的其他权利对本合同项下租金或其他任 何债务提出抵销、索赔、留置、其他扣减、仲裁或诉讼等。 3.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出租人有权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租金。出租人将以书面形式(即《租金调整通知书》)通知承租人调整后的租金金额,承租人承诺认可此种调整,且不论租赁物届时状况,承租人都以出租人发出的《租金调整通知书》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第4条迟延违约金 若承租人迟延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应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0.05%向出租人支付迟延违约金,直至承租人实际清偿该迟延支付款项。本条款同样适用于期末处理时,承租人不按时支付期末留购价款的情形。 第5条保证金 1.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是出租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承租人应保证出租人在放款 日前按《租赁交易明细表》所载明的金额收到保证金。 2.保证金用以担保承租人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在承租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 时,出租人有权以保证金优先受偿。 3.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届满,结算完毕所有相关费用后,一次性退还承租人。若承 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提出保证金冲抵最后部分租金的要求,在承租人未发生任何违约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同意承租人前述要求。若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XX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租前调查与评估 第三章租赁业务审查与审批 第四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章支付管理 第六章租后管理 第七章租赁逾期和不良租赁的管理 第八章租赁档案管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业务行为,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提高租赁业务质量,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租赁业务是指公司开展的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等融资性租赁业务。本办法所称租赁业务适用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直接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必须有明确的标的物,标的物由承租人真实拥有并有权处分,不得接受已设置任何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其所有权存在任何其他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 转租赁是指本公司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 第二章租前调查与评估 第四条租赁申请,具备以下条件的客户可以向本公司提出租赁申请: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企业法人的要年检合格; (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及产业、土地、环保、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三)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经营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制度健全,有高素质的核心管理人员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企业经营机制; (五)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异同

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异同?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均来自同一英文单词“Financial Lease”的翻译。只不过在中国,因金融监管体系的特性,以及对租赁内涵的认识不同,才产生了差异。表面上看其差异不大,但实质上看,不管是经营管理,还是行业监管,区别还是很大的。信本咨询总结了以下几点“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异同. 一、“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相同处 1、法律的定义是一样的 不管是哪种租赁,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同属《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出卖人和租赁物件标的物,均由承租人选择,从法理上没有任何区别。 2、业务操作原理是一样的 企业要依法经营,在操作上不能离开融资租赁的法律标准,虽然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但在操作的基本原则上没有什么不同。没有离开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原则。 3、会计的定义是一样的 会计注重的是实质胜于形式,因此不管怎么变,叫什么名字,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都要按准则的标准来办。因此也不会有区别。 4、税务部门的定义是一样的 国家要依法征税,企业要依法纳税。税法的依据来自法律,法律没有不同,税收的征收政策也没有什么不同。不管是“金融”还是“融资”都曾被划归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以后,被划定为现代服务业中的特殊产业,单独制定税收政策。金融保险业虽在现代服务业范畴,但没有进入这次营改增范围。 二、“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不同处 1、监管部门不一样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租赁公司从金融市场拆借(短期)资金不涉及信贷规模问题,但涉及公众存款的资金或信用,因此租赁交易额(为了防止短期资金长用带来的系统风险)要纳入信贷规模严格管理。从而把租赁公司作为放款部门监管。 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审批和监管,实际上只能做一个信用销售公司来监管。虽然有类似资本充足率的1:10借款比例的风险控制限制,但终究是对借款的限制。对于没有进入资金市场资格的租赁公司来说,一个借款单位,真正能借到的资金比例(瞬间除外)一定小于1:10。尤其是资信不足的租赁公司,这个比例更低,不会超过一般企业的资产负债比例限制。而这一切都是由放款单位根据借款单位的信用决定的。 由此可见: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放款单位,融资租赁是非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这是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由此产生的政策性和经营性差异也就不足为怪了。只不过外界再也不要把次融资租赁等同于此金融租赁,不要以为报道融资租赁的消息等同于报道金融租

金融租赁行业存在五大问题

新浪财经讯 中国银行(3.28,0.00,0.00%)业协会、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 5月25日(周三)在天津宾馆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上图为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 以下为演讲实录: 陈宗胜:各位尊敬的来宾,首先我在这里还是再次代表天津市政府对我们第二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表示热烈的祝贺!按照大会主席的安排我讲三个小题目,一个是租赁业发展的简况,包括天津的发展情况,第二是目前租赁业存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三讲一下天津下一步在租赁方面进行的创新。 大家知道在国际上第一家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是1952年诞生于美国,从此掀开了现代租赁业的历史,占据了世界融资租赁前50位近一半都在发达国家,其融资租赁的规模占全球融资规模市场近90%的份额,是一个垄断的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融资租赁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业务,美国、日本德国稳居前三位,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交易总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就是大家说的市场渗透率一般在15%-30%之间,对GDP 的增长高达30%,这是国外的发展情况。 在我国大家都熟悉,融资租赁是顺应改革政策发展的产物,1980年中国民航跨国租赁第一架飞机是我国最早的融资租赁事件,1981年第一家租赁公司的创立,标志着我国租赁公司的诞生,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中国租赁业一枝独秀,“十一五”时期,截止到2010年,中国融资租赁公司约182家,比上年增加了65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到了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9%,2010年投资净额超过了两千亿,我们正快速发展加入国际大潮。 刚才丛总做了一个非常全面的报告,我觉得这个报告具有开创性,具有奠基性,我们正商量要编写一系列的丛书,全面的介绍、研究中国的租赁业,在天津,这几年也跟全国一样,我们天津也在租赁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大概是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是政策方面,努力营造发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一般来讲,在会计准则中凡不属于融资租赁的租赁都属于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相比,经营租赁有着诸多的不同之处。可以把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主要差别归纳如下: 1.对权利的最终要求不同。 经营租赁的最大特点在于承租人租赁资产的目的仅限于使用资产,在租赁期满后一般将资产如数归还给出租人,而不考虑最终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不但考虑在租赁期间内使用出租人的资产,而且意在于租赁期届满时获得资产的所有权。通常,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契约中规定的优先购买选择权,支付一笔为数不多的转让费,即可获得其所租赁的资产。从这个意义上讲,融资租赁实际上是一种融资行为。 2.在租约的可否撤销条款上不同。 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便撤销租赁契约。 而融资租赁的契约通常是不可撤销的。 3.租赁期长短不同。 由于经营租赁的目的主要是取得资产的使用权而并非最终获得资产,所以租赁期间较短,通常远远短于资产的有效经济寿命。 而融资租赁的期限则较长,有时甚至长于资产的有效经济寿命。 4.租金总额是否接近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由于租赁期间较短,经营租赁的租金总额往往只占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一小部分,而且经营租赁租金属于一种非全额清偿,即出租人的投资回收来源于不同的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而融资租赁类似于购买,因此其租金总额一般接近于甚至等于租赁资产的公平市价。 5.履约成本的承担者不同。 对于经营租赁,租赁资产有关的税金、保险费和修理费等一般不是由承租人承担,尽管在确定租金时,出租人可能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把上述费用转嫁给承租人。 对于融资租赁来说,这些费用通常都是由承租人承担的。 6. 作用不同 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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