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煤炭运输管理办法

煤炭运输管理办法

煤炭运输管理办法
煤炭运输管理办法

煤炭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各运输公司运输顺序及运量分配,确保煤炭运输质量,避免各运输公司之间因运序、运量等原因产生纠纷,保质保量完成煤炭运输任务,保障端信公司及各运输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公司本部各矿之间的集港煤、矿转煤运输。

第三条关于运序的管理规定。依据各中标公司名次进行排序,即:中标第一名的公司优先发运,依次排序。车辆营运中心调度室按照接收到的煤业公司营销中心运输计划单顺序,依次安排运输公司按排名进行承运。

第四条关于运量分配的管理规定。中标为三家的运输公司,运量按照5:3:2比例分配运量;中标为两家的运输公司,按照6:4比例分配运量。即:排序为第一名的运输公司,运量以2万吨为一个单元,排序为第二名的运输公司,运量以1万吨为一个单元,排序为第三名的运输公司,运量以0.5万吨为一个单元,进行循环运输。各公司运量的差额,在本次循环中总体调平。

第五条车辆营运中心每周组织各运输公司召开一次运输协调会,对各运输公司的运输情况进行通报、汇总、上报。

第六条各运输公司严格按照端信公司车辆营运中心调度

室分配的计划单进行运输,严禁把煤炭运输计划单私自外委运输。否则,一经查出,当机终止该运输公司的运输权,并列入运输公司黑名单。

第七条该办法自与各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营运中心。

2015年9月18日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知识讲解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新安装的绞车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提人的每年进行一次测试, 提物的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2、主要运输斜巷提升的绞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完善各种保护装置,动 作灵敏安全可靠,并配齐绞车后备保护装置。提升人员的绞车必须实现二级制动; 3、斜巷提升人员的绞车、人车、连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测定和试验,具有以下报告:(一)绞车制动力矩测试报告。 (二)连接器检验及三环链检验报告。 (三)斜井人车试验报告。 4、建立斜巷运输设备的各种图、牌板、技术履历簿、维修和技术记录档案,明确专人负责。 5、斜巷提升人员绞车每班必须配备两名合格的司机,持证上岗,做到一人开车,一人监护;倾斜巷道运输工作,必须遵守“三固定、四保险”。 6、斜巷提升人员的绞车应有足够的备品配件,如提升钢丝绳、油马达、主泵、副泵、大型减速机、电机等,要有可靠备用关键易损件,如轴承、联轴器、制动电磁阀、溢流阀、安全阀、电控插件等。 7、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悬挂以下制度及图表: (一)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二)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操作规程。 (三)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交接班制度。 (四)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五)干部上岗制度。 (六)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 (七)设备包机制度。 (八)绞车维修制度。 (九)安全保护试验制度。 (十)钢丝绳验绳制度。 (十一)人车运行制度。 (十二)绞车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技术特征表。 (十三)斜巷运输系统图、挡车器图表。 (十四)周期检修制度。 (十五)防火制度 8、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有以下记录: (一)绞车运行记录。 (二)司机交接班记录。 (三)钢丝绳检查记录。 (四)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五)人车专项安全检查、检修及手动落闸试验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干部上岗记录。 (八)要害场所登记记录。 9、主要斜巷运送人员的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确保斜井人车安全运行。 10、斜巷运送人员的斜井人车必须使用人车信号机,通话要清晰,信号要准确,系统要可靠,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发出停车信号,确保人员运送安全。 11、斜巷运送人员的巷道内必须设置人车库,人车库中应有检修坑,其规格尺寸应满足人车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doc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其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 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2. 负责对所有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安全资格证》。 3. 负责参与机电组组织的对违章违规的车辆、人员以及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进行追查。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doc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 ` 煤矿管理制度 (机电运输部分) 三矿 目录 第一篇三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第一章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及业务划分 第一节管理原则 第二节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矿管理机构与职责 二、其他各用电单位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三、具体业务划分 第二章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基本规定 二、高压操作安全措施

三、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 第三章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安装验收制度第四章电气试验制度第五章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与发放 二、安装、维修和回收 第六章杂散电流管理办法 第七章关于三矿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的实施办法 一、职责范围 二、业务范围及管理办法 第八章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 第九章井下局部扇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办法 一、已制定并要求继续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安装、配套方案 (一)变、配电系统 (二)风机开关与闭锁开关、瓦斯电闭锁 三、局扇双风机、双电源、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回收、维护 及电气保护整定、安装验收标准、运行及试验制度

四、处罚 第十章电缆管理制度 一、业务范围划分 二、电缆的领取、发放和编号 三、电缆的使用管理 四、电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章三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2.1.2 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 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目录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制动 运输事故管理制度 斜井井口管理制度 斜巷运输管理制度 皮带机运输管理制度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机电运输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油脂管理制度 小绞车及下,上山管理制度 钢丝绳管理制度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矿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巷道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3天须经科长同意。 3、无假不到者罚款,并按旷工处理。 4、机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卸料点用车情况,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机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队部保持联系,作好各处轨道的维护检修工作。 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机电运输科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二、安全管理 1、挂钩工作业前,须检查连扣、销、绳头、绳卡及绳头30m范围内的钢绳、阻车器、挡车拦信号按钮、地滚等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2、机车司机作业前,须先试车,确认正常刹车可靠后,方可作业。 3、修道工在轮子道作业前,须先设好警戒,联系好上、下平台挂钩工后,方可作业;在平巷作业前,须先在前、后方设好阻后,方可作业。 4、在处理掉道事故时,遵守矿制定的“矿车掉道处理安全措施”并特别注意,只准由1人全权指挥,严禁处理人员背车,向绞车司机发出掉道开车或退车信号前,所有人员必须站在距绳头方向第一部矿车5m以外后,方可发出信号。 5、在斜巷清浮煤杂物作业前,在该斜巷上、下平台设置专人警戒并揭示警示牌,下放矿车绳头销加强保险,作业过程中,只准在矿车上部进行工作,严禁在矿车运行期间跨越钢绳。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文件)

关于印发《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运输秩序,加强辅助运输管理,规范人员乘坐罐笼、人行车、架空乘人装臵行为,提升辅助运输流程标准及设备、物料封车、装车管理水平,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各辅助运输环节安全运转,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1、《乘罐人员管理制度》 2、《人行车乘车管理制度》 3、《架空乘人装臵乘车管理制度》 4、《提升运输及封装车管理规定》 5、《轨道车场及大巷管理办法》 6、《矿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7、《提升运输特殊物件安全管理规定》 8、《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附件1: 乘罐人员管理制度 一、乘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乘罐,在指定地点候罐,集中上下人,因特殊情况上下井须经公司调度批准。 二、乘罐人员必须听从把钩工指挥、服从管理,待罐笼停稳、安全门打开、把钩人员固定好罐门之后方可依次出入罐笼,严禁乘罐人员拥挤、抢上抢下。 三、按照秩序文明乘罐,上井口西门入罐,东门出罐。下井口东门入罐,西门出罐。严禁在罐笼内嬉戏打闹。罐笼运行中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罐外,严禁乘罐人员私自打开罐门。 四、发出提升信号后,严禁出入罐笼、严禁候罐人员进入车场。 五、严禁携带长工具、超重物料乘罐,乘罐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5m,重量不得超过20kg,严禁人、物混装。乘罐时携带工具、物品人员应坚持先入罐、后出罐的原则,携带的物品不得妨碍他人乘罐。 六、罐笼运行时乘罐人员应站稳扶好,抓紧扶手,不得来回走动、不得坐在罐笼内。外来人员没有本公司人员陪同不得乘坐罐笼。 七、禁止超员乘罐,罐笼乘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大罐(北罐)不得超过35人,小罐(南罐)不得超过30人。严格按照集中提升标准,当人员不足时,即大罐不得低于15人,小罐不得低于10人,否则一律不得提升,特殊情况经公司调度安排后,方准提升。 八、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和人员定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9844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Model Rules for Coal Min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Transpor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提高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规定,结合山东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机电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管理机构要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安监部门也要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机电副职和不低于3%的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跟班技术员名单,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郑爱新)。 第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定期检测检验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煤矿要建立机电运输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ABC分级管理(对闭合台帐备注出级别,郑爱新),严格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孙盛东)和监控措施“六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 第六条煤矿必须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技术资料或电子档案,并实现微机化管理。要及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孙盛东)、井下运输系统图(刘雨)、压风系统图(葛夫贵)、排水系统图(葛夫贵)和井下通讯系统图等,并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 第二章供电安全管理 第七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条文。本规定适用于运输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运输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运输巷轨道运输、采区运输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运输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各级“辅助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全矿辅助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有运输职能管理机构,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队长、非专职运输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辅助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明确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一、机电科是各单位运输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辅助运输设备的设计审核、综合调配、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并负业务指导责任。矿安监部门对全矿辅助运输

负检查、监督责任。 二、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安全责任”的原则。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具体制定领导人负主要责任。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辅助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四、负责培训的部门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 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 五、负责对当班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六、负责对全矿辅助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七、负责组织对全矿运输巷设施及运输巷提升绞车运行前的验收工作。 八、负责运输巷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工作。负责矿辅助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凡申请使用调度、双速和回柱绞车的单位,必须依据施工巷道的坡度、运距、提升最大负荷、牵引方式等数据进行计算,正确选用绞车型号和钢丝绳,经矿机电科审核、批准并配备合格的绞车、声光信号、电器小件及电缆,方可组织安装。 第三章一般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大全

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2014年5月13日

目录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0

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监督检查。 2、设备的购置,由机电科选型编制计划,供应部门采购,经机电科检查验收后,方可入库使用。 3、维修后的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检测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4、防爆电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 5、需要使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 6、各使用设备单位负责所用设备的保管、维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设备的运输、回撤、损坏设备应赔偿。 7、机电设备的报废应经机电科鉴定后方可打报废。 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矿用所有设备大型改造更新一般在节假日放假期间,如平时急需检修更换,有机电科写出计划报矿主观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2、除正常检修外其它时间每月均为一天。(1)检修设备所需要的配件以修旧为主,确有困难者,方可交旧换新,检修过程中如有零件丢件,损失(部分设备扣除损耗率外)由检修工负责。(2)需停电、停产检修的设备,机电应在月底前后,检修项目及检修时间由矿主管矿长审批,由生产调度室安排检修时间。(3)停电检修前,矿上要通知有关单位,作好停电、停水、停风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详细检查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三、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矿领导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机电科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 2、机电正、副科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岗位上岗检

查,夜间检查不得少于6次。3、主管各井的修理工每天对本岗位的检查或指导不得少于一次。4、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填写记录,并填写检查时间和姓名,在班人员必须签名。5、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6、严格制度,不徇私情,更不得违章指挥。 四、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1、配电工每小时对变电所内的设备、电缆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巡回检查检修的内容:设备的外观、紧固螺丝、仪表指示、防爆性能、运行声音、湿度、充油设备的油质、油量、设备卫生等。 3、巡检中应精力集中认真细致,通过听、看、摸、测等方法进行。 4、巡检检修的情况必须做好记录。 五、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设备试验必须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试验。 2、制定电气设备实验图、并按周期进行试验。 3、电气试验时,至少有两人参加,要求试验人员技术熟练,工作认真。 4、电气试验时应制定试验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5、电气试验前必须办理工作票,了解设备工作状态和工作环境。 6、电气试验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7、电气试验后,必须把被试设备恢复到原状态。六、重大机电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将机电设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制度:1、各管理、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的正职,对本单位隐患处理负全面责任。2、本单位存在的重大机电隐患,一经查出必须立即整改,逾期未落实处理的,对相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神东〔2017〕143号 发人:杨荣明 关于下发《神东煤炭集团 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神东煤炭集团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神东煤炭集团 2017年4月13日 —1—

神东煤炭集团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辅助运输管理,实现安全、高效、低耗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神东煤炭集团机电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井工矿辅助运输。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机电管理部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集团公司有关车辆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辅助运输车辆中长期规划方案。 (四)负责车辆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 (五)参与各矿井辅助运输车辆定编。 (六)组织特大辅助运输车辆事故的追查。 第四条安监局职责: (一)负责车辆运行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车辆人身事故追查。 (三)参与车辆操作规程的审核。 第五条设备管理中心是矿井辅助运输车辆全寿命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2—

(一)负责车辆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及考核。 (二)负责车辆引进和改造工作。 (三)负责车辆定编、需求计划编制提报。 (四)负责车辆资产、分配、调剂管理。 (五)负责车辆专业化服务业务。 (六)负责车辆大、项修及改造项目实施。 (七)负责车辆报废计划提报,参与报废鉴定。 (八)负责重大车辆事故追查。 (九)负责外委专业化服务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物资供应中心负责所有辅助运输车辆的采购、 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二)负责车辆台账管理,提报车辆需求计划。 (三)负责辅助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岗资格证管理。 (五)负责外委专业化日常考核。 (六)负责运输线路相关交通标识、安全设施的完善和维护等管理。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车辆驾驶证,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司机特种操作证、入井安全 —3—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7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正式 样本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提高 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 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 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规定,结合 山东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 构,配备专职机电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管理机构要配 足专业技术人员,安监部门也要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 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机

电副职和不低于3%的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跟班技术员名单,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郑爱新)。 第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定期检测检验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煤矿要建立机电运输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ABC分级管理(对闭合台帐备注出级别,郑爱新),严格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孙盛东)和监控措施“六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 第六条煤矿必须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技术资料或电子档案,并实现微机化管理。要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根据矿领导安排,结合王家塔煤矿实际情况,特对出入井车辆及人员乘车作以下规定,望各单位及所有员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 和《王家塔煤矿车辆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非防爆车辆禁止入井。 第三条车队是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1、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资料整理。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3、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4、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以上(C证只允许驾驶皮卡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后方可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司机必须携带驾驶证复印件和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原件。

第五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六条新聘用驾驶员由车队组织进行车辆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跟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车队队长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七条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严禁肇事逃逸。 第十条驾驶员在井下行车时,前方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巷道顶板冒顶、片帮、地裂、积水较深、路面结冰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严禁通行。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车队汇报维修,严禁驾驶不完好车辆入井。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认真驾驶以防将车辆蹭、刮、碰伤。损坏车辆将按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出入井车辆,司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车辆使用单位、车号、司机姓名、用途。 第十三条车辆行驶路线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检查内容.doc

煤矿机电运输检查内容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和落实。机电动力科应制定的制度和存放的技术资料包括: 1、上级下发的有关机电管理的各种文件、命令、指示和规定。 2、本矿为贯彻上级精神和做好本矿机电管理所制定的各种文件、措施、执行细则和规定。 3、各项管理制度 1)机电动力科管理制度: ⑴各级领导的岗位责任制; 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⑶各要害地点、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 ⑷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批、贯彻签字制度; ⑸设备管理制度; ⑹安全管理制度; ⑻各种会议制度; ⑼生产矿井运输管理标准(试行)实施细则。 2)车间、机房和硐室悬挂的各项管理制度 ⑴各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度; ⑶各岗位交接班制度; ⑷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⑸各工种操作规程; ⑹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⑺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⑻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⑼钢丝绳检查验绳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⑽提升吊挂装置检查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⑾井筒装备检查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⑿防坠器检查试验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⒀制动系统检查维护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⒁保护装置检查试验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⒂倒闸操作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包括操作票、工作票)(变电所) ⒃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变电所) ⒄运行分析制度(变电所) ⒅事故处理规定(包括事故预防及反事故措施)(变电所) ⒆值班制度(变电所) ⒇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矿灯房) (21)钢丝绳胶带检查验带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3)装订成册的规章制度: ⑴电气试验制度; ⑵各工种操作规程; ⑶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度; ⑷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某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处罚规定

某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处罚规定 为规范辅助运输队人员和无轨胶轮车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加强辅助运输队整体综合素质和个人业务技术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处罚规定。 一、无轨胶轮车运行检查规定 1.无轨胶轮车的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1)出车前的检查:首先检查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完好状况,检查机油、水等液位是否正常,是否有渗油现象。检查轮胎等关键部位螺栓是否紧固。然后进入驾驶室后,检查驾驶室内各仪表和操纵装置的完好。其次启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运转响声仪表工作情况,喇叭、灯光、雨刷器等工作状况及制动气压大小等。最后无轨胶轮车缓慢行驶一段距离,期间监视传动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各部位的工作效能。以上检查全部完成后,如发现任何问题,必须立即报调度和检修班修理,故障排除后方可出车。严禁带病入井,每发现一次处以停工检查,并罚款300元。 (2)行车中的检查:在无轨胶轮车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经常观察仪表等工作状况,察听各处是否有异响,并及时加以分析、判断和核实,以便采取措施。要利用停车或装卸物料期间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如: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胎面是否嵌有石块、铁锭等物,是否存在漏水、电、气现象,悬架系统是否折断或漏油、气现象,升举系统、制动系统、动力转向系统、发动机、主传动系统及轮边减速机构等是否有漏油现象,工作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队调度信息中心,由值班领导安排处理故障。严禁驾驶员个人在没报队调度和值班领导的情况下,私自检修,每发现一次处以停工检查,并罚款300元。 (3)收车后的检查保养:无轨胶轮车经过一天繁重的运行后,要结合行车过程中所察觉的情况做一次细致的检查,以便及时排除刚出现故障,保证无轨胶轮车处于安好状态,为下一班随时出车做好准备。其主要工作项目为:清洁、加添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液、电解液等;检查是否有漏水、电、气现象;各连接部位与紧固部位是否松脱;放净储气筒内的积水。收车后未按要求检查保养,每发现一次处以停工检查,并罚款300元。 2.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完成,并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一次漏填或不按要求填写的罚款200元。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 1、绞车司机每次拉放车接近+950m、880m车场道岔时,必须减速通过,不减速通过罚款20元;如不减速造成车掉道,追究司机责任,每次罚款50元。 2、翻车工矿车不挂销子、不上拉板,一次罚款50元。有问题矿车必须挪到空车道。发现带病矿车入井每次每辆罚款100元。矿车必须清理彻底。剩货多留大车底不处理,每车罚款50元。 3、信号工每次下放车时,要全面检查矿车各部。如检查不细致或不检查、有问题不处理追信号工责任。别销不插或拉板不挂罚50元,带病车下井100元。 4、950、880下把钩接车后检查插销及拉板。如未发现病车入井,发现一台罚款100元。车场上下10米范围内为下把钩文明生产责任区。如因撒货清理不及时造成车掉道每次每辆罚款50元。 5、下把钩每次拉放车必须保证道岔搬到正确位置,有一次不正确造车车辆掉道每次每辆罚款100元。 6、严格执行拉风车数量管理制度。岩车2个、喷浆料车2个、件车2个、煤车3个。超规定拉放车每次每辆罚款200元。 7、落实地面王东雨进行矿车维修。每旬必须对矿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及保养。维修不及时每次每辆罚款50元。 8、机电技术员卢熙驰落实编号管理、保养记录的准备、验收及矿车检查及复查。发现带病车入井,每次每辆罚款50元。 9、机电技术员落实井区地轮编号及检查工作。完成地轮安设计划、落实检查、相关人员检修及复查工作。发现地轮不检修、不好使每次罚款50元。矿井运输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工会生活女工工作管理标准 前言本标准是根据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本标准由xxx 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本标准审查人:bbb本标准批准人:ccc本标准委托工会负责解释。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二)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社团综合考评评分办法 第一条社团综合考评评分标准共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一次对应的分数为:很好——8-10分好——6-8分一般——3-6分差——0-3分第二条社团综合考评分为“社团注册”“社团组织结构”“活动场地报批”“社团骨干培养”“落实社联分配工作”“... 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是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的必要设施,必须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可靠、灵敏,特制订本规定:1. 建立安全设施档案,正确记载安全设施原始记录、运转、检测、检验、维修等情况。 学院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办公室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综合协调学院党务、政务、事务。具有服务职能、综合协调职能、检查督办职能、参谋助手职能的学院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具体职责如下:一、调查研究工作(一)负责有关学院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 教学成果嘉奖制度 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一、考核加分:1、教学技能:一等奖:全国级40分,省级20分,市级10分、校级3分;二等奖:全国级32分,省级16分,市级8分、校级2分;三等奖...

TM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DOC)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煤经生字[2016]397号 各矿、子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辅助运输现场管理,提升矿井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依据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发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一、轨道运输管理 (一)巷道硐室管理规定 1、巷道断面:巷道断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2、车场车房:车场、车房巷道弯道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应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3、硐室设计:斜巷信号硐室、运输绞车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充电硐室、井下运输车辆检修硐室、井下加油硐室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4、躲避硐:斜巷躲避硐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5、装卸载站:矿车装载站、矿车卸载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6、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2.2m,不行人的不小于2.1m。 7、轨道机车运输巷道(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两侧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不得小于0.5m。

8、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的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9、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第8条)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的间距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10、在双向轨道运输的巷道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在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二)运输线路管理规定 1、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采区运送重量超过15t(包括平板车重量)及以上设备时,线路轨型不低于30kg/m;其它运行线路轨型不低于22kg/m。 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斜巷绞车道,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3、其他轨道线路质量达到合格,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在轨道线路变坡点、拐弯处必须使用合格的曲线钢轨。 4、轨道主要项目质量要求: (1)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都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两股钢轨顶面水平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

煤矿运输安全管理方案制度

* 煤 矿 运 输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运输事故管理规定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 矸石山排矸管理规定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运输队长职责 二、运输组长职责 三、机车司机和押车工职责 四、绞车操作工职责 五、斜井(巷)摘挂钩工职责 六、井口推车工职责 七、井下推车工职责 八、信号工职责

九、振动筛操作工职责十、皮运机操作工岗位职责

十^一、轨道工职责 操作规程 一、井口把钩工操作规程 二、井下把钩工操作规程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作规程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井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道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 3 天须经矿办同意。 3、无假不到者扣罚20分/班,并按旷工处理。 4、机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作业点用车情况,勤跑快拉,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机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调度室保持联系,作好各处道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矿上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其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 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2. 负责对所有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安全资格证》。 3. 负责参与机电组组织的对违章违规的车辆、人员以及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进行追查。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a I时'间H 卜/ / 1 / 6

、认真落实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要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 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企业要保证供电可靠。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 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年产6 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 分钟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发电机每 10 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煤矿通风、排水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 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 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露天煤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露天煤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021版)

露天煤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业道路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煤矿,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露天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业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车辆和所属安全责任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公司安监科负责煤矿公共区域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各单位负责所属安全责任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四条当车辆发生事故时,经过事故现场的第一目击人或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部门报告。凡路经此事故现场的人员应协助抢救并保护现场。 第五条凡******煤业所属车辆及所有在矿区内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员均在本规定管理范围内。 第二章施工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