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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科目三考试资料收集(水濂山考场)

科目三

考试规则

科目二考试通过后,才可以报名参加科目三考试。科目三有16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

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对于大中型客货车,还规定省级公安交

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考试流程

一、上车前准备:首先在右侧前车门把档案和身份证交与考官验证,(考官您好这是我的身份证和档案请您检验)开始逆时针绕车一周,先在车头左侧站立观察,来到驾驶门前报告,再走至右后侧站立观察,继续走到车头左侧站立观察,最后来到车门报告开车门10厘米左右观察是否安全,确定安全后上车,关好车门后说“考官您好”,检查手刹是否拉紧,调整座椅,系上安全带,调内后视镜,摘空挡,点火。

二、夜间灯光模拟考试:车辆启动后等语音提示夜间模拟考试,(以下为车载语音提示)

1、夜间模拟驾驶考试开始,听到语音后5秒内做出相应的灯光操作;(开前照灯)

2、请将前照灯变为远光灯(变为远光灯)

3、与前车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变为近光灯)

4、在没有照明的条件下行驶(变为远光灯)

5、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变为近光灯,左右观察)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变为远近光交替,左右观察)

7、夜间通过拱桥,人行横道(变为远近光交替,左右观察)

8、窄路爬坡(变为远近光交替,左右观察)

9、夜间超车(开左转向灯,观察左后视镜,远近光交替)

10、雾天行驶(开雾灯、示宽灯、警示灯)

11、夜间临时停车(开示宽灯、警示灯)

12、夜间行驶在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无法移动(开示宽灯、警示灯)

13、夜间模拟考试完成,请关闭所有灯光(当听到这种语音提示后,在5秒钟内关闭所有车灯开关)

三、路考阶段:做好上车准备后,提出开始路考请求:“报告考官各仪表工作正常,请求起步”得到

指示,起步。可分为以下步骤,一踩离合,二挂挡,三转向灯,四喇叭,五观察,六松离合,七松手刹,平稳起步,以路况增挡。

1、听到“变更车道”、“前方右转”、“前方左转”、“前方掉头”等指令,需观察内和左、右后视镜(观察时摆头幅度要大),开启转向灯不少于3秒,完成命令等车正后关闭转向灯,保持适当跟车距离直线行驶,行驶中每隔20秒通过左右后视镜观察路况(观察时摆头幅度要大),但是视线不得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2、听到“通过路口”、“人行横道”、“公交车站”等指令,提前10米处减速(松油门,轻踩刹车,左右摆头观察路况),如果有人鸣喇叭提醒。

3、“通过学校”时必须减速减挡左右观察通过,通过后继续增挡行驶。

4、听到“靠边停车”指令开启右转向灯观察内、右后视镜(观察时摆头幅度要大)观察右后侧交通情况,踩离合,踩刹车,拉手刹,摘空挡,关转向灯,熄火,挂入一档,摘下安全带,“报告考官操作完毕”,观察左后视镜是否安全,确定安全后开车门20厘米,再一次观察,下车双手轻关车门,从车前方到考官处“谢谢考官”,虚心接受考官点评取回档案与身份证。

四、夜间考试:基本操作与白天路考一致,只需注意灯光的使用。

1、起步前车辆应该开着示宽灯、警示灯,所以起步时要先打开前照灯关闭警示灯,观察仪表盘是否正常(如远光灯开着变成近光灯),下达指令后一踩、二挂、三转向灯、四喇叭、五远近光灯变换、六观察左右后视镜安全后起步。

2、通过路口、人行横道、公交车站、右转弯、左转弯、掉头时提前10米左右处使用远近光灯变换,观察路况安全通过(如行至没路灯路段时直行时用远光灯行驶,但通过以上路段时必须变成近光灯)。

3、停车操作顺序不变,关闭转向灯后先打开警示灯,再关闭前照灯,打开示宽灯。

扣分标准

综合评判,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综合评判,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的;

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的;

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12、制动不平顺的;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3、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5、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7、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8、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9、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10、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11、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仪表的,扣5分。“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3、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加减挡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2、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1、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4、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5、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6、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的,扣10分;

7、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8、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9、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4、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3、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3、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5、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3、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4、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5、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6、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7、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8、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9、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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