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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搬运的最大负重量公约(国际)

工人搬运的最大负重量公约(国际)
工人搬运的最大负重量公约(国际)

工人搬运的最大负重量公约(国际)

人工搬远要点

人工搬运要点

在机器与机器之间的空隙处或运输车辆进不去的地方,或者交接物品的时候,需要用手来搬运。这类“挪动物品的作业”经常会发生碰撞、物品掉落、扭伤、砸伤等事故。因此,应掌握避免事故发生的搬运方法,做到搬运安全。

(一)人工搬运的要点:

l.尽量使用手推车、平衡提升装置等搬运机械或器具;

2.重物或带边角易伤人等不易搬运的物品应多人共同作业或放进容器内搬运。搬运时一定要在搬运通道上运输。

3.搬起物品时,两脚必须尽量分开以便平均分解重量。腰要直,腰脚用力;

膝盖和胯部要弯曲。所搬物品应靠近身体重心。

4.胳膊尽量靠近身体,这样有助于利用物体与衣服之间的摩擦来支撑住物体。

5、搬起动作应该做得平缓,不应过猛,也不能图快。搬运重物必须穿防砸鞋。

图7 工人搬重物的正确方法:1.挺直腰杆。2.用腿部肌肉的力量和手的握力搬起重物。

3.搬运重量低于20公斤时效率最高。

6.重量限制标准:人力单独搬运时,男子20~25kg,女子10~15kg 是最高限度。(注:1.注意每个人的情况不同。2.重量在1吨以上的重物,应在上面作明显标记。)

妇女的体力比男人低三分之一,因此,不应分派妇女做搬动重物超过肩膀高度的工作。

(二)人工搬运材料的器械、方法:

1.要考虑采用最小提升高度的器械和方法

2.使用以地面为基础的升降设备,以使升降高度最小。使提升操作更

有效,更安全

3.搬运时物品不要堆积太多,重物放下层,按顺序堆放,注意不要一边偏重,堆放要尽可能低些,根据需要用绳子捆扎,以防倒塌。

4.不得采用挡住前方视线的装载方法。限制荷重要作标记。

5.搬运车不要放在通道上,不许乘坐搬运车;搬运车禁止快跑和松手。

6.横过通道或在拐弯处,应先停下注意前后左右,特别是在搬运长物时更要注意。

7.操作要慎重进行,绝对禁止抛掷装载或拉下作业。

8.用手动升降机搬运时,要拉着作业;搬运危险品时要作出标志。以上内容是从国际劳工组织推荐的一本小册子上摘录的,不知能否满足您的要求。

12.1手工搬运的6个基本步骤

(翻自:Manual Handling (rev1) – HSE, UK, 2000.)

手工搬运6个基本步骤

靠近要搬运的物体,想一想:估计重量、尺寸以及

形状。在您开始前,考虑您自身的体力。确定:

您怎样抬起物体;

您要去哪里去;

您将走的路径;

物体将放在哪里。

?将一只脚靠近物体侧面,另一只脚放在物体后,保

持双脚舒适地展开并稳固地站着,将物体的重量集中在双

脚;

?双膝弯曲,用双手的手掌抓起物体,收紧下巴,保

持背部伸直;抬起物体的同时估计它的重量,考虑您搬运

物体的自身能力。不要试图搬运超过您自身能力的重物。

如果物体太重,应寻求帮助,或者使用一辆双轮手推车;

?直立地将物体抬起。用您腿部的肌肉而不是背部平

稳慢慢地抬起。保持物体紧紧地靠着身体;

?抬起物体开始移动。搬运重物时,不要扭动或转动

躯体。在确保前方通道无滑倒或跌倒危险时,身体随脚步

一起往前移动。上下楼梯要特别当心,缓慢而小心地抬动

脚步;

?下放物体时非常重要,将物体缓慢地放在桌面。如

果要放在地面上,弯曲膝盖,利用腿部和背部肌肉放下物

体。物体放好后,放松双手。

特别注意:

?不要试图超过您所能搬运的能力,必要时,多搬运

几次;

?不要让搬运的物体挡住您的视线,清楚您所要走的

路径;

不要站在椅子或箱子上去取放在头顶上方的物体。必要时使用梯子。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 篇一:独联体国际公路货运 国际公路货运篇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是指国际货物借助一定的运载工具,沿着公路作跨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移动过程。目前,世界各国的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一般以汽车作为运输工具,因此,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与国际汽车货物运输这两个概念往往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作用及特点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作用如下: 1.公路运输的特点决定了它最适合于短途运输。它可以将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起来,实现多种运输方式联合运输,做到进出口货物运输的“门到门”服务。 2.公路运输可以配合船舶、火车、飞机等运输工具完成运输的全过程,是港口、车站、机场集散货物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鲜活商品、集港疏港抢运,往往能够起到其他运输方式难以起到的作用。可以说,其他运输方式往往要依赖汽车运输来最终完成两端的运输任务。 3.公路运输也是一种独立的运输体系,可以独立完成进出口货物运输的全过程。公路运输是欧洲大陆国家之间进出口货物运输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我国的边境贸易运输、港澳货物运输,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也是靠公路运输独立完成的。

4.集装箱货物通过公路运输实现国际多式联运。集装箱由交货点通过公路运到港口装船,或者相反。美国陆桥运输,我国内地通过香港的多式联运都可以通过公路运输来实现。 国际公路货运除了政治性强、政策性强、纵横关系复杂、时间性强、风险较大等特点外,国际公路货运还有以下特点: 可以广泛参与国际多式联运 是邻国间边境贸易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 按有关国家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公路货物运输协定或公约运作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分类 按承运货物的贸易特性,可以分为: 一般贸易运输 保税监管货物运输 转关接驳货物运输 来料加工货物运输 其他货物运输 按其工作性质,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类: 出口物资的集(港)站运输 进口货物的疏港(站)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的首末段运输 边境公路过境运输

国际公路运输公约

国际公路运输公约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 本节载录至1999年2月17日为止的《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的全文。 本节的布局沿用《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的结构。 然而,《公约》分和所载的解释性说明则同与之相关的《公约》条款放在一起。根据《公约》,解释性说明对《公约》的某些规定及其附件加以解释。这些说明还介绍某些推荐做法。 解释性说明并非修改《公约》条款或其附件,而只是使其内容、含义和范围更为精确。具体而言,关于《公约》第12条的规定以及有关据以核准海关加封公路运输车辆的技术条件的附件2,解释性说明在相应之处详细说明了缔约方可视为符合这些规定的建造技术。解释性说明还在相应之处详细介绍了哪些建造技术不符合这些规定。 因此,解释性说明提供一种方法,使《公约》及其附件的规定得以按照技术的发展和经济需要加以实施。 评注也同与之相关的《公约》条款放在一起。《TIR手册》所载评注对《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缔约方没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对于《公约》的解释、统一和适用来说,这些评注十分重要,因为正如有关每项评注的情况所示,这些评注反映了《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行政委员会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经委会)影响运输的海关问题工作组的意见。 {TRANS/55, 第40段} 《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正文 (包括解释性说明和评注) TIR证国际货物运输海关公约 (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 各缔约方, 希望为公路车辆国际货物运输提供便利, 鉴于运输条件改进是各缔约方发展合作的基本要素之一, 宣布赞成简化和协调国际运输领域内的行政手续,尤其是边境手续, 兹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a) 定义 第 1 条 为本公约的目的: (a) "TIR业务"是指根据本公约规定的"TIR程序"将货物从起运地海关运至目的地海关; (b) "进、出口税费"是指对进、出口货物或有关进、出口货物所征收的关税和所有其他税费、规费和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为数有限的相当于所提供服务的大致成本的规费和费用; (c) "公路车辆"既是指动力驱动的任何公路车辆,又是指设计与之挂接的任何拖车或半拖车; (d) "车辆组合"是指任何作为一个单位在公路上行驶的相互挂接的车辆;

体力搬运重量限值

体力搬运重量限值 性别搬运类别单位搬运方式全日搬运重量和相应步行距离乘积 搬扛推或拉 男单次重量 Kg 15 50 300 Tm 90 300 3000 全日重量 T 18 20 30 女单次重量 Kg 10 20 200 Tm 40 150 1600 全日重量 T 8 10 16 “扛、抬、搭、落”安全要点 1.搭肩:一人或两人搭肩时,接件人应一脚在侧面,一脚在后半蹲,手臂伸直抓住货件站起。搭肩入应将货件悠起到所需要的高度但 不应超过肩高。 2.肩扛:承接货件时不得弯腰,可以曲膝歪头,应使货件重心位于肩上,手扶货件直立行走。圆形、易滑货件要扛单件行走,不得叠放 两件及多件,必要时可捆扎为件。超过50kg的桶和超过35kg的液体货物不得肩扛。 3.落肩:将货件落放到指定的位置,垂直落下时,接触地面之前应以手臂牵拉制动防止摔撞,即有垂直距离又有水平距离时,应以凹形 弧线摆动,在水平运动阶段进入目的位置。搬取货件的高度不应超过操作者的肩高,放下较重的贷件应曲膝下蹲平稳落地。易碎品,贵重品,箱装、桶转,和纸袋等怕掉的货物应有专人接肩。

4.抬:以扁担,扛棒将捆绑好的贷件抬起寓地40cm左右走行,每个贷件至少要有4根绳受力(有固定单索点的货件或专用索具可以用 两根绳受力),伙抬人员要曲膝直腰绷直绳索喊号同时站起,落下时也应缓慢同时落下。绳索在扁担(扛棒)上的分部要使重量灶)衡分配到每个人,扁担(扛棒)的长度使人与货件保持适当的距离,便于行走。捆绑贷件时应使其重心尽量位于绳套的下部,绳索的夹角不应小于30o,防止货件在绳套中翻动。 5. 抱、挟:双臂伸开围拢抓住高过膝部的贷件,贴靠身体前部或侧面髋骨处,上身同时相应后仰或刨弯,取放贷件时应蹲起蹲放。 5.滚:双脚岔开双手抓牢货件上部将货件搬闸斜,使贷件重心移到接近支承边缘,转动贷件,使其按指定方向滚动。应防止压脚,挤 手和货件摔倒。 6.铲:两手分握锹柄端部及中部,以曲腿助力水平铲入料堆(或以脚斜下方向蹬入)先撬动锹头,再端起转身以惯性力甩出物料。不得以 腹部顶推铁锹柄铲取物抖。 8.背:上身前俯将货件贴向后背,双臂向后伸开两手抠住货件底部,将货件贴紧髓骨处行走;怕摔的不变形货件要有人接取放下。

搬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搬运作业行为,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搬运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此规程。2.范围 适用于宁德宝宏机电维护有限公司搬运作业人员。 3.职责 3.1 搬运作业人员需严格执行此规程中的要求; 3.2 安全监督人员需按规程严格要求搬运人员作业。 4. 机械搬运安全作业要求 4.1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并检查所需要的搬运工具 是否良好、完整﹔ 4.2货物必须放平、放稳﹔ 4.3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人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4.4机动车辆通行道上不得放置货物或杂物,以保持道路畅 通﹔ 4.5货物码放要稳固、整齐、码放高度:毛坯不准超过2米, 木箱不准超过2.5米,以防倒塌﹔ 4.6搬运物品时,不要因抄近路而穿过危险区﹔ 4.7行车时不可站或坐在容易转动和脱落的部件上,更不准 将腿、脚和身躯伸出车箱外部﹔ 4.8不可将货物卸在通道上,距离道路一米以外才可放置﹔4.9搬运的货物,如标明“小心轻放”、“不可倒置”、“防湿”等 字样,应特别小心,不可大意,按标志要求装卸﹔ 4.10使用撬棍时,要防止棍下垫块滑动。不要用力过猛,以 防突然失手事故﹔ 4.11搬运零散货物时,其高度不得超过直径的两倍﹔ 4.12工作完毕应将所有搬运工具放入工具房内,将现场清理 干净,并检查现场是否有安全隐患,经检查确无问题后,才能离开现场。 5.人力搬运安全作业要求 5.1搬运重物之前,应采取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 衣着要全体、轻便; 5.2不准用人背易燃物品或腐蚀性物品(硫酸、火碱等),并检查容 器与箱子是不是稳固,防止液体外溢伤人﹔

5.3搬运重物之前,检查物体上是否有钉、尖片等物,以免造成 损伤; 5.4应用于手掌紧握物体,不可只用手指抓住物体,以免脱落; 5.5靠近物体,将身体蹲下,用伸直双腿的力量,不要用背脊的 力量,缓慢平稳地将物体搬起,不要突然猛举或扭转躯干; 5.6当传送重物时,应移动双脚而不是扭转腰部;当需要同时提 起和传递重物时,应先将脚指向欲搬往的方向,然后才搬运; 5.7不要一下子将重物提至腰以上的高度,而应先将重物放于半 腰高的工作台或适当的地方,纠正好手掌的位置,然后再搬起; 5.8搬运重物时,应特别小心工作台、斜坡、楼梯及一些易滑倒 的地方,经过门口搬运重物时,应确保门的宽度,以防撞伤或擦伤手指; 5.9搬运重物时,重物的高度不要超过人的眼睛; 5.10当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搬运重物时,应由一人指挥,以保 证步伐统一及同时提起及放下物体; 5.11国家规定的体力搬运重量限值:

国际公路运输公约

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 本节载录至1999年2月17日为止的《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的全文。 本节的布局沿用《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的结构。 然而,《公约》分? 和?所载的解释性说明则同与之相关的《公约》条款放在一起。根据《公约》,解释性说明对《公约》的某些规定及其附件加以解释。这些说明还介绍某些推荐做法。 解释性说明并非修改《公约》条款或其附件,而只是使其内容、含义和范围更为精确。具体而言,关于《公约》第12条的规定以及有关据以核准海关加封公路运输车辆的技术条件的附件2,解释性说明在相应之处详细说明了缔约方可视为符合这些规定的建造技术。解释性说明还在相应之处详细介绍了哪些建造技术不符合这些规定。 因此,解释性说明提供一种方法,使《公约》及其附件的规定得以按照技术的发展和经济需要加以实施。 评注也同与之相关的《公约》条款放在一起。《TIR手册》所载评注对《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缔约方没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对于《公约》的解释、统一和适用来说,这些评注十分重要,因为正如有关每项评注的情况所示,这些评注反映了《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行政委员会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经委会)影响运输的海关问题工作组的意见。 {TRANS/55, 第40段} 《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正文 (包括解释性说明和评注) TIR证国际货物运输海关公约 (1975年国际公路运输公约) 各缔约方, 希望为公路车辆国际货物运输提供便利, 鉴于运输条件改进是各缔约方发展合作的基本要素之一, 宣布赞成简化和协调国际运输领域内的行政手续,尤其是边境手续, 兹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a) 定义 第 1 条 为本公约的目的: (a) "TIR业务"是指根据本公约规定的"TIR程序"将货物从起运地海关运至目的 地海关; (b) "进、出口税费"是指对进、出口货物或有关进、出口货物所征收的关税和所有其他税费、规费和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为数有限的相当于所提供服务的大致成本的规费和费用; (c) "公路车辆"既是指动力驱动的任何公路车辆,又是指设计与之挂接的任何拖车或半拖车; (d) "车辆组合"是指任何作为一个单位在公路上行驶的相互挂接的车辆;

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严禁在车间嬉戏打闹,吸烟,酒后上班等,严格遵守车间十不准管理制度。 第二条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有关规定。装卸、搬运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 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不准超负荷使用。 第四条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 重不压轻, 大不压小, 堆放平稳, 捆扎牢固。 第五条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按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绳索、推车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 要有专人指挥, 并保持一定间隔, 一律顺肩, 步调一致。 第六条调动、堆放物件不可歪斜, 高度要适当, 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 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第七条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 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第八条装车时, 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 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 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第九条装卸和转运货物应挂规定吊点, 起吊装箱件 时应先检查箱体脚底是否牢固完好, 按吊线标志吊挂, 并

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第十条使用吊车、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 要有专人指挥, 路面要坚实, 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 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 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 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第十一条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 要轻搬轻放, 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厢内不准坐人。 第十二条装卸搬运时, 应根据吊位变化, 注意站立位置, 严禁站在吊物下面,与板钩保持适当距离且不能站在其正对面。 第十三条在高栏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 应设中间指挥, 正确传递信号。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练习题与答案

第三章运输 填空: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包括和()两种方式。 答案:班轮运输(或提单运输);租船运输 2.《海牙规则》的全称为(),该规则于1924年8月25日订立于布鲁塞尔,于1931年6月2日生效。 答案:《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问题的国际公约》 3.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问题,《汉堡规则》将《海牙规则》中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改为承运人的()责任制。 答案:推定完全过失 4.根据《汉堡规则》的规定:当货物灭失或损坏情形非显而易见时,在货物支付的次日起连续7日内,集装箱交货则从次日起15日内,延迟交货则在交货日起60日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时,则视为()。 答案:承运人已交付货物且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6.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定是以()、()为基础,适当吸收了()的某些规定。 答案:《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7.按照《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的整个期间。当使用船上吊杆装卸货物时,指从装货时吊钩受力开始至货物卸下船脱离吊钩为止的整个期间,即实行()。当使用岸上吊杆装卸时,则货物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至卸货港越过船舷为止的整个期间,即实行()。 答案:“钩到钩原则”;“舷到舷原则” 8.关于承运人的责任限制,《维斯比规则》将赔偿金额改为双重限额,每件或每一单位为()金法郎,或按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金法郎,以较高者为限。 答案:10000;30 9.《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为()。 答案:《华沙公约》 10.我国《海商法》对每一件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答案:666.67特别提款权 单选 1.(A)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故也称作“不可转让提单”。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直达提单 2.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D)A.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 C.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D.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减轻承运人依《海牙规则》承担的责任义务。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高处作业分级 国家标准局 高处作业分级 国家标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83(国家标准局1983年4月15日发布198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根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基本定义 1.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 当高度h为2米至5米时,半径R为2米; 当高度h为5米以上至15米时,半径R为3米; 当高度h为15米以上至30米时,半径R为4米; 当高度h为30米以上时,半径R为5米。 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1.4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 2.1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3.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米/秒)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搬运与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7087 搬运与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搬运与装卸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在搬运与装卸危险品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 (2)工作完毕后,及时清除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防护用具应有专人看管。 (5)装卸货物轻搬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摔坏

物流相关法律法规

物流相关法律法规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 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 《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 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3) 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4) 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商会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运输相关法律

运输相关法律 一、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 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国际《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二、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1、公路运输方面 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2、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1约》。 三、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四、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商会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7 人力搬运安全

7 人力搬运安全 7.1 人力搬运极限负荷 女工及年龄在16~18岁的男工(未成年),单人负重是一般不得超过 25kg,两人抬运的总重量不得超过50kg。 男工单人负重量,最多不得韶过80kg。 50kg以上单件货物,由一个人搬运时,应由专人搭肩,必要时应有专人卸肩。 80~500kg以下的单件货物,应使用手推车、滑板等搬运工具进行装卸搬运。 两人抬运时,每人平均负重量不得超过70kg,抬运人数增多,其平均负重量应递减. 单人负重50kg以上,在平地上搬运距离最远不得超过70m。 7.2“扛、抬、搭、落”安全要点 1.搭肩:一人或两人搭肩时,接件人应一脚在侧面,一脚在后半蹲,手臂伸直抓住货件站起。搭肩入应将货件悠起到所需要的高度但不应超过肩高。 2.肩扛:承接货件时不得弯腰,可以曲膝歪头,应使货件重心位于肩上,手扶货件直立行走。圆形、易滑货件要扛单件行走,不得叠放两件及多件,必要时可捆扎为件。超过50kg的桶和超过35kg的液体货物不得肩扛。 3.落肩:将贷件落放到指定的位置,垂直落下时,接触地面之前应以手臂牵拉制动防止摔撞,即有垂直距离又有水平距离时,应以凹形弧线摆动,在水平运动阶段进入目的位置。搬取货件的高度不应超过操作者的肩高,放下较重的贷件应曲膝下蹲平稳落地。易碎品,贵重品,箱装、桶转,和纸袋等怕掉的货物应有专人接肩。 4.抬:以扁担,扛棒将捆绑好的贷件抬起寓地$OOmm左右走行,每个贷件至少要有4根绳受力(有固定单索点的货件或专用索具可以用两根绳受力),伙抬人员要曲膝直腰绷直绳索喊号同时站起,落下时也应缓慢同时落下。绳索在扁担(扛棒)上的分部要使重量灶)衡分配到每个人,扁担(扛棒)的长度使人与货件保持适当的距离,便于行走。捆绑贷件时应使其重心尽量位于绳套的下部,绳索的夹角不应小于30o,防止货件在绳套中翻动。 5.抱、挟:双臂伸开围拢抓住高过膝部的贷件,贴靠身体前部或侧面髋骨处,上身同时相应后仰或刨弯,取放贷件时应蹲起蹲放。 6.滚:双脚岔开双手抓牢货件上部将货件搬闸斜,使贷件重心移到接近支承边缘,转动贷件,使其按指定方向滚动。应防止压脚,挤手和货件摔倒。 7.铲:两手分握锹柄端部及中部,以曲腿助力水平铲入料堆(或以脚斜下方向蹬入)先撬动锹头,再端起转身以惯性力甩出物料。不得以腹部顶推铁锹柄铲取物抖。 8.背:上身前俯将货件贴向后背,双臂向后伸开两手抠住货件底部,将货件贴紧髓骨处行走;怕摔的不变形货件要有人接取放下。

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搬运的的安全作业,防护财产、人身、环境的安全,搬运岗位人员应按照本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2 范围 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操作。 3 职责 3.1 搬运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搬运。 3.2 仓库主管负责安全搬运的组织管理。 3.3 储运部经理负责搬运的安全检查、监督。 4 方法与步骤 4.1 装卸货 4.1.1汽车装卸货物时必须停放在仓库门口,不得进入仓库;槽车卸料时,接好地线。 4.1.2装卸轻拿轻放,不可甩、抛、扔,装托盘时,使用托盘完好干燥;摆放货物的 宽度不可超过托盘边缘的5公分,高度不可超过2米。 发现有包装物破损的,应另外堆放,通知仓库人员处理。 4.1.3搬运过程中,重货放下面,轻货压上面。 4.1.4装卸瓶装液化气体时,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1.5卸槽罐溶剂时,挑选灌装的桶必须是溶剂类别相同的空桶。灌装时,桶内应留 有10~15cm的空间,防溶剂溢出、减少挥发损耗。 4.1.6装卸有气气瓶时,防止剧烈滚动与碰撞,检查气瓶气密性完好。要手盘瓶盖及 瓶肩,转动瓶底 到库存区域,并注意拧紧瓶盖以防漏气。 4.1.7桶装溶剂横放地上时,必须用橡胶轮胎作垫,保护桶壁、人身,避免产生火花。 4.2 运送 4.2.1运送货物的要摆放整齐,会产生倒塌用绳子捆绑。 4.2.2手拉叉车在叉起拖盘时,要使货物保持平衡,避免倒塌和剧烈晃动。 4.3 机动叉车搬运 4.3.1机动叉车进入仓库必须安装防火罩。机动叉车行驶过程中应做到:“一慢、二

看、三通过”,转弯时必须先鸣号再缓行。禁止急速启动、刹车、转弯、原地 转向。在仓库内行驶车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在仓库内进出门或刹车时 行驶车速不能超过3公里/小时。 4.3.2机动叉车安全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正确使用。严禁机动叉车超负荷作业,除 叉车司机外禁止叉车上坐人。 4.3.3叉车司机运送重量过重、堆放不稳固的产品时,要采取用橡皮筋捆绑,以确保 运输途中的安全性。下雨时,物料上面用彩条雨布盖住,并用皮筋系紧。 4.3.4叉车司机在运送(卸)桶装油品、溶剂时,必须考虑到消防安全性,货叉前端 适当钝化,禁止操作时,扎破桶壁。 4.4其它安全搬运操作参见ISO9001体系三级文件。 5 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消防安全上岗资格,仓库人员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加以保管与保护,并能熟练操作。 一、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危险物品要包装严密、牢固,不得与其他物件混装,并且要低速行驶,不准使用拖挂车拉运危险品。装载的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用绳索捆牢。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装卸前应检查装卸地点及通道情况,清除障碍物。 4.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5.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警惕堆物倒塌。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 7.使用天车、手动叉车等设备均应严格遵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二.人力搬运安全 1.搬运重物之前,应采取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衣着要合体、轻便。

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

篇一:国际私法网上作业03任务0001-0005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03任务题及参考答案 03任务_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a)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b.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c.杜摩兰的意思自治 说 d.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2.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c)。 a.受害人国籍国法 b.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c.航空器登记国法 d.航空器到 达地国家的法律 3.《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b)。 a.过失责任制 b.推定过失责任制 c.无过失责任制 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 任基础 4.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a)。 a.fob b.cif c.cfr d.fca 5.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d)。 a.美国法 b.法国法 c.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中国法 6.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 a.巴托鲁斯 b.萨维尼 c.戴西 d.库克

7.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 a.目的地法 b.国旗国法 c.法院地法 d.出发地法 8.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a)。 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b.合同履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c. 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d.合同履行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9.关于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a.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视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累计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c.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累计居住两年以上的地方 d.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地方 10.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b)。 a.合同缔结地法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合同履行地法 d.合同自 体法 11.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c)。 a.fob b.cif c.cfr d.fca 12.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 a.《瓜达拉哈拉公约》 b.《海牙议定书》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 约》 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13.指出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c) a.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b.国际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c.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 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d.国际保险合同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示范合同)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示范合同)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59025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示范合同) 序言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_____) 鉴于缔约国认识到需要制约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特别是有关此种运输所使用的单证和承运人责任的统一条件,特协议如下: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 1.以营运车辆的公路货物运输的每一合同,不管缔约方住地和国籍,凡合同中规定的接管和交付货物的地点位于两个不同国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缔约国者,本公约均适用之。 2.在本公约中,“车辆”是指在1949年9月19日公路交通公约第四条中所规定的机动车、拖挂车、拖车和半拖车。 3.本公约也适用于属本公约范围内而由国家或政府机构组织所

从事的运输。 4.本公约不适用于: (a)按照任何国际邮运公约条款而履行的运输; (b)丧葬运送; (c)家俱搬迁。 5.除使本公约规定不适用于缔约国的边境运输或授权在运输活动中公约的使用完全限于代表物权之运单的缔约国区域外,缔约国同意不以双边或多边的特殊协议来修改本公约的任何规定。 第二条 1.除适用第十四条规定外,当载货车辆上的货物没有从车辆上卸下,而其部分路程由海上、铁路、内河或航空接运,则本公约应依然适用于全程。如果经证明,在其它运输方式承运期间货物所发生的任何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不是由于公路承运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而仅由于在其它运输方式承运期间和由于其它运输方式承运的原因而发生的某事件所造成,如果货物运输合同本身是根据该运输方式货物运输法规定的条件由发货人和该其它运输方式的承运人

重物搬运的安全技术要求

编号:SY-AQ-0753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重物搬运的安全技术要求 Safe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heavy object handling

重物搬运的安全技术要求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为了防止因搬运重量物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成年人体力搬、扛、推或拉方式的劳动,不适用于泥泞路面及坡度大于10度的道路。 3定义 3.1体力搬动重量:人体搬动物体的重量,包括单次搬运重量与全日搬运重量 3.2单次搬运重量:人体每一次搬动的重量 3.3全日搬运重量:人体工作日单次搬动重量的总和 3.4体力搬运重量限值:人体搬运重量最大限值应符合下表中规定 性别

搬运类别单位 搬运方式搬 扛 推或拉男 单次重量Kg 15 50 300 全日重量t 18 20

30 全日搬运重量和相应步行距离乘机tm 90 300 000 女 单次重量 kg 10 20 200 全日重量 t 8 10

16 全日搬运重量和相应步行距离乘机 tm 40 150 600 4标准内容 4.1人力搬运极限负荷 4.1.1女工及年龄在16~18岁的男工(未成年),单人负重是一般不得超过25kg,两人抬运的总重量不得超过50kg。 4.1.2男工单人负重量,最多不得超过80kg。 4.1.350kg以上单件货物,由一个人搬运时,应由专人搭肩,必要时应有专人卸肩。 4.1.480~500kg以下的单件货物,应使用手推车等搬运工具进行装卸搬运。 4.1.5两人抬运时,每人平均负重量不得超过70kg,抬运人数

重物搬运的安全技术要求

重物搬运的安全技术要求 1目的为了防止因搬运重量物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成年人体力搬、扛、推或拉方式的劳动,不适用于泥泞路面及坡度大于10度的道路。3定义3.1体力搬动重量:人体搬动物体的重量,包括单次搬运重量与全日搬运重量3.2单次搬运重量:人体每一次搬动的重量3.3全日搬运重量:人体工作日单次搬动重量的总和3.4体力搬运重量限值:人体搬运重量最大限值应符合下表中规定性别搬运类别单位搬运方式搬扛推或拉男单次重量Kg1550300全日重量t182030全日搬运重量和相应步行距离乘机tm90300000女单次重量kg1020200全日重量t81016全日搬运重量和相应步行距离乘机tm401506004标准内容4.1人力搬运极限负荷4.1.1女工及年龄在16~18岁的男工(未成年),单人负重是一般不得超过25kg,两人抬运的总重量不得超过50kg。 4.1.2男工单人负重量,最多不得超过80kg。4.1.350kg以上单件货物,由一个人搬运时,应由专人搭肩,必要时应有专人卸肩。4.1.480~500kg 以下的单件货物,应使用手推车等搬运工具进行装卸搬运。4.1.5两人抬运时,每人平均负重量不得超过70kg,抬运人数增多,其平均负重量应递减。4.1.6单人负重50kg以上,在平地上搬运距离最远不得超过70m。4.2搬运重物的安全要点4.2.1搬运重物之前,应采取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衣着要全体、轻便。4.2.2搬运重物之前,检查物体上是否有钉、尖片等物,以免造成损伤。4.2.3应用于手掌紧握物体,不可只用手指抓住物体,以免脱落。4.2.4靠近物体,将身体

搬运与装卸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搬运与装卸安全操作规程(2021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搬运与装卸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1)在搬运与装卸危险品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 (2)工作完毕后,及时清除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防护用具应有专人看管。 (5)装卸货物轻搬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摔坏震动。 (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7)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漱口或沐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粘膜等。 (8)两种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品,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9)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10)气温较高时盛装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11)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 (12)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水泥船承运。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国际货物运输公约》

关于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目前存在着三个主要的国际公约,即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1955年 9月28日在海牙订立的《修改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海牙议定书》)和1961年 9月18日在墨西哥瓜达拉哈拉签订的《统一非缔约承运人所办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以补充华沙公约的公约》(《瓜达拉哈拉公约》)。它们分别调整着不同国家货物运输方面的法律问题。截至1982年2月18日止,参加和批准《华沙公约》的共有132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和批准《海牙议定书》的有100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瓜达拉哈拉公约》的,至1982年2月18日止,共有60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先后于1958年7月15日和1975年 8月20日递交了加入《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通知书,上述两公约分别自1958年10月18日和1975年10月15日起对中国生效。 三个公约的关系上述三个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公约都是独立的公约,对某个国家来说,可以参加其中的一个,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三个。就参加国之间的关系来说,如果某个国家同时参加了上述三公约,则它与《华沙公约》参加国之间的关系适用《华沙公约》的规定;与《海牙议定书》参加国之间或与同时参加《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国家之间的关系适用《海牙议定书》的规定;与同时参加上述三公约国家之间的关系亦适用《海牙议定书》的规定,因为《瓜达拉哈拉公约》是以适用《华沙公约》或《海牙议定书》的有关规定为前提的。从公约的实质内容看,除了《瓜达拉哈拉公约》未对实质性的条款作出单独的规定外,其他两个公约已在内容上达到了很大程度的一致,其中《华沙公约》是最基本的,《海牙议定书》和《瓜达拉哈拉公约》都是从《华沙公约》中派生出来的,是对《华沙公约》的修正和补充。根据《华沙公约》中规定的统一实体规范,就可确知运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华沙公约》的主要内容公约规定,在没有相反的证明时,航空货运单(《华沙公约》称 ACN,即 airconsignment note,《海牙议定书》称作AWB,即air waybill)是订立契约、接受货物和承运条件的证明。航空货运单由托运人填写,注明填写的日期和地点、起运地和目的地、约定的经停地点和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等。托运人应对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各项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由于这些说明或声明不合规定、不正确或不完备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任何人遭受损失时,应由托运人负责。如果承运人接受货物,而没有填写航空货运单,或航空货运单上没有包括上述事项,则承运人就丧失引用公约中关于免除或限制承运人责任条款的权利。 公约规定,托运人在履行运输契约规定的所有义务的条件下,有权在起运地或目的地航空站将货物提回,或在途中经停时中止运输,或在目的地或运输途中交给非航空货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或要求将货物退回起运地航空站,但不得因行使此种权利而使承运人或其他人受到损失,并应偿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托运人应提供各种必需的资料,以便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以前完成海关、税务或公安手续,并应将必要的有关证件附在航空货运单后面。除非由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过失,这种资料的缺乏、不足或不合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托运人对承运人负责,但承运人并无检查这些资料或证件是否正确或齐备的义务。 收货人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并在交付了应付款项和履行了航空货运单上所列运输条件后,有权要求承运人移交航空货运单并发给货物。如收货人拒绝接受货运单或货物,或无法同收货人联系时,则由托运人行使对货物的处理权。 如果承运人承认货物已经遗失或货物在应到达的日期7天后尚未到达,则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行使运输契约所赋予的索赔权利。 公约规定,承运人对于已登记的货物在航空运输期间因毁灭、遗失或损坏以及延迟而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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