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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总体规划修编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总体规划修编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总体规划修编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

项目位置: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项目性质:总体规划

用地面积:143.6平方公里

编制时间:2005.07-2006.01

编制单位:城市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作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5年1月,佛山市南海区区划进行重新凋整,原丹灶镇和原金沙镇合并成为新丹灶镇,丹灶镇因此进行总体规划修编。

经历了工业起步的积累期后,丹灶已逐步向发展加速期转变。如何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应对区域发展的要求,更多的融入区域的大发展之中,以及如何与周边较发达城镇加强联系是本次规划重点问题。

与周边较发达城镇相比,单灶镇环境优势及土地资源优势非常明显,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是急待解决的另一重要问题。

规划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构思,做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强化规划整体观念,注重相邻地域关系,以达到镇局部利益与区、市整体利益的协调。高效合理的十地使用。

近期发展与远期设想的动念编制。

充分挖掘与展示丹灶镇特色。

丹灶镇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部,辖区总面积143.6平方公里,人口16.2万,其中城区建设用地2 6.2平方公里。经济发展水平在佛山各镇中处于中下水平;丹灶镇历史悠久,名人辈出,其中最著名的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维新领袖康有为先生。

作为珠三角经济区内的工业镇,丹灶具有工业镇普遍存在的城市问题:

城镇体系结构不清晰,中心镇区职能有待强化;

整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产业结构有待提升;

用地集约度低,土地利用效益有待提高;

配套设施不完善,村镇建设风貌有待改善。

而与周边城镇相比,丹灶镇特色也非常明显:

产业特色-国家级园区的建设和1500多家五金企业的集聚发展是丹灶最大的产业特点;

生态特色-丹灶生态环境保护较好,旅游资源丰富,与周边城镇的环境污染形成鲜明对比;

形象特色-大小适中的镇域用地范围为丹灶建没小而精致的中等城市提供了有利条件。

规划结构

丹灶镇域将规划六大功能片区,分别是丹灶中心城区、北部工业区、金沙工业区、城西工业区、仙湖旅游度假区、岭南水乡旅游度假区。并以此六片为发展核心,沿桂丹路、樵丹路-丹横路、樵会路和博爱路向纵深发展,由此形成“六个功能区、四条发展轴线”的基本格局。

北部工业区:片区内包括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及金沙北工业园,位于桂丹路以北的镇域范围内,其中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核心区约6.67平方公里。这块工业区将是丹灶镇的主要工业区,规划以点、线、所结合的结构进行布局。

点——北部工业区产业配套服务区,以原横江城区为基础。

线——通过丹横路与樵金路,联系丹灶城区;通过博爱路,连接整个工业区,并向东连接南海科技工业园。

面——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核心区,五金工业园,金沙北工业园。

丹灶中心片区:丹灶镇的政治、文化、商贸、教育等配套服务的中心,是展示现代化小城镇建设风貌的核心区域。

金沙工业区:保持发展弹性及灵活性,以小型环保工业为主。

城西工业区:规划安排小型环保工业企业,控制发展规模,保持发展弹性。

仙湖旅游度假区:仙湖旅游度假区是南海四大旅游胜地之一,也是佛山市重要的旅游度假、休闲娱乐的场所,该片区在现状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其服务功能,提高配套设施水平。

岭南水乡休闲度假区:依托金沙南部特有的岭南水乡及农田风貌,打造特色旅游度假休闲场所。

四条发展轴线:桂丹路发展轴线;樵丹路-丹横路发展轴线;樵金路发展轴线;博爱路发展轴线。

两条绿带:南北隔离绿带-隔离北部工业区与南部城区;南沙涌休闲居住绿带-利用南沙涌优美自然风光,打造休闲居住绿带。

路网规划主要考虑疏通镇域内的交通网络,使城区和各村之间建立便捷的交通网络,规划形成“三横三纵”的路网格局。

农村城镇化发展指引

未来丹灶镇的村镇发展将由中心镇区向较低级村镇逐步发展。形成以网络化、均衡化为特征的城镇体系。表现为城镇化水平较高,村镇群体在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上较为均衡。

生态景观

引入生态自然基础没施规划手法,提出了丹灶镇生态景观战略。

维护和强化区域水体格局的连续性:北江和南沙涌是丹灶镇生态环境优势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丹灶镇生态环境保护和景观战略发展的重点所在。

保护和建立特有的乡土生态环境系统:丹灶镇金沙片区南部的岭南特色农田风貌区是丹灶镇内极具特色的乡土生态系统,同时也是佛山区域内不可多得的生物与环境形成良好关系的生态绿地。

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丹灶镇东部的湿地公园就是针对北江沿岸的湿地系统而设置的生态旅游区,在开发湿地公园的过程中,必须切实保证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保护和利用农田作为城市有机组成部分:丹灶镇内有大量的农田,应结合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进行有效的保护,建没用地与农田交错,形成生态环境良好的新型小城镇。

空间发展策略

镇域规划分析图

建设用地规划图

乡镇总体规划文本(新2012)

浏阳市xx镇总体规划(20xx—202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以及 其它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划。 第-2-条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和土地开发,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违反 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3-条本规划所称镇头镇、镇头镇域是指镇头镇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58平方公里;本规划所称镇头镇规划区是指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划 定的城镇规划区;本规划所称的镇头镇区是指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 城镇建成区。 第-4-条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10年; 远期2020年。 第-5-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件和图纸组成,规划文件包括文本和附件组成,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如有不符,应以规划文本为准。第-6-条本规划经镇头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主席团审查同意后,报浏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时,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程序进行。 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7-条本次村镇体系规划范围包括镇头镇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共4个社区、9个村,村镇体系规划对镇域各项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第-8-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原则 1、实行城镇带动发展战略,坚持小城镇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加速解决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带动产业化。 2.坚持“基础设施先行”,规划充分体现重大基础设施对镇域经济的影响,使镇域各项重大设施布局能符合县、市未来发展的需要。 3、实施“点”“轴”开发战略,镇域发展应突出“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积极开发沿S211以及长沙市花木产业带沿线,强化镇头镇中心城镇职能。 4、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实施科教兴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和科技产业,保护好自然环境,加大文物保护的力度。 第-9-条城镇化水平预测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鼓励剩余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建设向城镇规划区集中、企业向企业园区集中。近期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6%,远期城镇化水平达到60%。 第-10-条村镇体系的布局结构为“一心一轴三点”的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指镇头中心城区。 “一轴”:指211省道。

陵水县英州镇总体规划修编说明书(2010-2020)

前言 受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人民政府委托,我院负责编制《陵水县英州镇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 本次英州总体规划的修编是在内外因素的推动下,英州进入新的高速发展时期,用地结构和城乡结构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开发带来的人口规模、生态资源的有效保护、市政和公共设施的供给压力、镇区用地发展方向发生改变等系列问题,是本次总规修编急于解决的。 在陵水县英州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陵水县建设与国土环境资源局的大力配合下,2010年我院开始着手编制《陵水县英州镇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在2004版《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及深度要求》、《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和双方所签定的合同为依据,提供规划的全部图纸和文字资料。 在本次调整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院得到县、镇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一并致谢。 三亚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及策略 第三章镇域总体规划 第一节村镇体系规划 第二节镇域交通规划 第三节镇域给水规划 第四节镇域供电规划 第五节镇域电信规划 第六节镇域广播电视规划 第四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镇区建设用地布局 第六章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七章镇区居住用地规划 第八章镇区公共设施规划 第九章镇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第十章镇区绿地及景观系统规划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节景观系统规划第十一章镇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二章镇区市政工程规划 第一节镇区给水工程规划 第二节镇区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节镇区供电工程规划 第四节镇区电信、邮政工程规划第十三章镇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四章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五章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规划建设控制 第三节建筑设计管理 第十六章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第十七章附则

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规院-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土地开发强度作为城市政府科学、合理管理城市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城市开发强度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业、交通等因素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的使用性质、区域位置、周围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空间环境条件等。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上,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在中观层面上,建立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开发强度分配;在微观层面上,以街区作为容量控制单元,制定地块开发强度细分的原则。 一、宏观层面——城市整体开发强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土地供求关系提供了基本参考。根据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结合相关经验的类比分析,可以推测各类建筑的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 在许多情况下,基于环境标准所确定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城市建筑总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权衡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上限方案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建筑总量,但由此带来环境标准的明显下降;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下限方案能够确保较为理想的环境标准,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建筑总量需求相距甚远;最终选择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和可接受的环境标准之间的综合权衡。 对于民和城市实际情况来说,考虑到城市独特的自然地形地貌特点,其环境容量应保证一定的限度从而确保在生态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土地开发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应是介于一定的范围之间而不是具体的数值,根据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相关经验数据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具体如下表: 表8-1 城市建设用地整体开发强度控制表 序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1 居住用地**~3.0 20~45 75 ≥30 2 公共设施用地**~5.0 15~50 99 ≥20 3 工业用地**~1.2 30~45 25 ≥20 4 绿地———≥75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镇总体规划编制要点

镇总体规划编制要点 一、技术要求:增加“两线三区两体系”的内容 1、两线: 一是指规划建设用地线(包括已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范围和由区(市)县确定配置的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二是指远景发展用地范围线,即在县域内基于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这一基数上,根据城镇村发展需求与潜力适当放大规模所确定的用地范围线。村的规划以点的形式表达。 XX镇用地指标统计表 表格说明: ●规划建设用地和远景发展用地为“两线”所围合的面积与镇域内公路等圈外选 址的项目用地面积之和。 ●扩大系数:县城不大于1.5,重点镇不大于1.2,重点镇以下层级无扩大系数。 远景发展区面积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量”为基础数据与扩大系数相乘的值。 新市镇和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中不存在远景发展用地,其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加上县域总体规划所分配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指标。

2、三区划分 指划定的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规划区,乡、村规划区。 (1)城镇规划区:中心城、区县城区、建制镇镇区以及城镇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镇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风景名胜规划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等区域。风景名胜规划区范围与城镇规划区重叠的,管理按城镇规划区制度执行。 (3)乡、村规划区:市域范围除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规划区以外部分。 3、两个体系 (1)两体系指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 (2)配置要求: ●一般建制镇按《镇规划标准》配置。 ●乡、村规划区中,非建制镇(乡政府所在集镇)、农村新型 社区、村按《成都市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标准》配置各项设施。 (3)一般建制镇镇区和乡、村可参考的配置模式 “12+2、7+3”模式,规划中必配和选配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荆州市朝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doc

荆州市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说明 第一章概况 南湖单元位于南湖单元位于沙市区与荆州区交界处,西与长江大学接壤、南与临江仙公园毗邻,地处长江大桥桥头、荆江大堤之下,是荆州南部的门户区域之一。 单元范围南至荆江大堤,东南至太岳路、东北至北京西路、北至武德路、西至南湖路及长江大学新校区东侧规划通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04.63公顷。单元内现状居住用地主要有九龙湾小区、南湖花园小区、长江尚品小区。 单元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布置在武德路南侧,包括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实训中心、长大医院、电力局、长江防汛调度中心等,以及南特陶瓷大市场、金龙大市场、荆州购物广场等商业设施;近年来陆续完成的居住小区:九龙湾、长江尚品、南湖花园、南苑小区、尚上名筑、嘉富丽苑、鸣凤园,32.45公顷。少量工业用地:南湖机械总厂、富盛石材加工厂。单元现在总人口约11000人。 《中心城区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长大国际园)》于2015年获得荆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规划确定南湖单元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拟将南湖单元建设成为城市与水体相互交融、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空间景观丰富多彩,充分体现荆州市整体风貌特色的城市居住功能区。在原控规的指导下,对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第二章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6、《荆州市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2008) 7、《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第三章修改原因 1、棚户区改造后, 需对整体功能的梳理,并重新细定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 2、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石油科技城建设,将长江大学科技园作为石油科技城的“一核”,紧紧依托长江大学“双一流”石油学科的专家和技术优势,以荆州市石油产业发展壮大为核心、向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及其他相关综合服务,拟选址在南湖单元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 3、荆江大道作为城市的主要干道,线形设计上需满足规范要求,在本单元内存在偏移。 4、合理布局单元内其他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5、增强控规的可操作性。 第四章修改内容 1、用地布局修改: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棚改区范围内原有分散的社区服务、停车、超市等公共设施集中,形成单元南片综合服务中心,整体建设。在道路交叉口处形成开敞空间。 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在单元内设置24班小学,小学用地规模由0.94公顷扩大至1.68公顷。 结合长江大学科技园的选址,在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建设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汇中心、研发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招商中心、综合服务区及人才居住区,

某某镇总体规划(修编)

某某镇总体规划(修编)

第一章总则 1.0.1条为贯彻新修编的《XX团部所在地(哈木呼提镇)总体规划》,科学 合理的指导哈木呼提镇的城镇建设,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总体 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总体规划文本。 1.0.2条 XX团部所在地--哈木呼提镇镇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 建设活动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 规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1.0.3条《XX团部所在地(哈木呼提镇)总体规划》(2007年-2020年)是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哈木呼提镇发展需要,在编制批准的原 《XX(哈木呼提镇)》总体规划(1992年-2010年)的基础上修订 编制的,本规划批准后,原规划停止执行。 1.0.4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附件(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基础 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图纸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 割。 1.0.5条文本所涉及的规划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国家标准、规范,结合目 前哈木呼提镇的实际情况和考虑今后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 应符合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1.0.6条本规划文本和说明书中,哈木呼提镇镇区是指XX团部所在地,哈 木呼提镇镇域是指XX团域。 1.0.7条团域村镇体系规划范围:同XX行政区划范围一致,总面积773.33 平方公里。团部规划范围:北部至国防公路,南端原XX园林路 为界,南北长1400米;西临近原XX四支渠,东至原XX六支渠, 东西宽1700米;总面积210.59公顷。 1.0.8条规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家建设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6.《镇规划编制办法》(执行),建设部建村[2007]36号文 7.《X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8.《XXXX(哈木呼提镇)总体规划》(1992年-2010年) 9.《XX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深度规定》 10.《关于加快兵团团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新兵党办发 [2001]41号 11.《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223 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2. 《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规划》 1.0.9条规划期限 基期2006年

白霓镇总体规划(修编)说明书

白霓镇总体规划(修编)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编制背景 改革开放的白霓镇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两大主题。一方面,现代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拥挤而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使人们既紧张又脆弱,而传统城镇因其平和的生活魅力而具有平衡人们紧张竞争的社会心理的作用,从而赢得现代人的青睐;另一方面,多少年来精心营造的富有湖北民居传统特色的白霓古镇却因其落后的市政设施跟不上现代工业和交通的发展而无法与新时代的生活需求相适应。 白霓镇是崇阳县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对于村、镇二者来说,无论是保护与发展都是为了满足现代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都是推进城市化发展的需要。随着全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对未来城镇的发展作出宏观调控和引导,是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背景之一。 1999年白霓镇编制了白霓镇新区规划,对于当时的城镇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新的矛盾与要求不断出现,如白霓镇老区的保护与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工业与商贸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等,都急需城镇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给予科学、可靠的支持。在此背景之下,本规划的编制工作便具有了特殊的时代意义。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1.城乡协调、共同发展,建立城乡融合一体的发展原则。以实现“农村现代化,乡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为目标,注重城乡社会的共同进步、经济的共同繁荣和生态系统(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的互补。 2.以镇区建设为龙头,提高全镇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完善城镇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形成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多种就业岗位,合理引导人口的迁移转换。 3.协调好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关系,发展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逐步合理地缩并零散的自然村,从而有效地节约耕地,使乡村与城镇的发展更加有序。 4.强调文化、历史的延续,建立以人为本、物质与精神并重的社会发展原则,保护和继承传统的文化和技术遗产,保护文物村落特色,充分保证子孙后代延续历史文脉的可能性。 5.“预测长远、决策近期”,建立长期、动态的发展目标,立足于资源存量和环境容量,搞好长远规划和控制,立足现实经济技术条件,抓好近期决策,保证发展阶段的近期决策调整符合长远规划的利益导向。 (二)规划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严格土地管理措施,少占或不占农田耕地。 2.强化白霓镇经济产业特点,发挥旅游资源及区位优势,积极开发旅游业和商业贸易,发展高新技术含量的环保性工业项目,加强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使其在崇阳县城镇职能分工体系中保持特色。 3.坚持高起点规划,贯彻科学性、超前性、现实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4.按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学原则,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生态环境系统。 1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荆州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 第四章用地规划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七章绿化规划 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 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 第十一章实施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 2.综合协调原则——规划用地集约、设施高效、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 3、软硬件并重原则 4、生态优先原则 第1.0.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1998年4月1日) 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年) 》(国土资发〔2008〕24号) 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4条规划目标: 成丰单元是以现代工业、仓储物流和港口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也是服务全市的重要功能区之一,规划建设成为工业发达,港口交通便利的现代化城市单元。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 1、单元位于荆州市城南片区南部学堂洲,用地范围东至郢都路,西至健康路,北至荆江大堤,南至长江子堤。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141.31公顷。规划区共分4个街区,29个基本地块。 3、人口规模:成丰单元人口为1.0万人,片区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少量居住人口两类。 ⑴、就业人口规模 本规划区内的就业人口主要是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 ①、就业人口密度指标的分类确定 通过国内工业用地的经验数据及我国部分工业园区就业密度类比分析,本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分为机械制造产业用地、纺织工业用地、其它一般工业用地三类进行估算。 经验数据表明,轻工、机械、医药等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100人/hm2;一般工业用地就业密度一般为150人/hm2;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250人/hm2。 ②、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的纺织工业用地约为1.30hm2;机电工业用地约为5.87hm2;生物医药用地约为6.27hm2;建材工业用地约为35.86hm2;一般工业用地(除纺织、机电、生物医药、化工以外用地,本次规划统称为一般工业用地)约为19.59hm2。 综上,计算可得,规划学堂洲单元可容纳的工业用地就业人口数量约为:1.22hm2×250人/hm2+9.08hm2×100人/hm2+6.27 hm2×100人/hm2+28.3hm2×150人/hm2++28.64hm2×150人/hm2= 10381人。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 总则 3.1 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 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

镇总体规划(十二五)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原则、期限与范围 (1) 第三章区域协调发展 (1) 第四章经济与社会发展 (1) 第五章城镇发展战略 (2) 第六章镇域村镇体系布局 (2) 第七章镇域总人口规模预测 (2) 第八章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2) 第九章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2) 第十章镇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 第二部分镇区规划 (3) 第十一规划指导思想 (3) 第十二城镇性质与规模 (3) 第十三镇区规划用地布局 (3) 第十四对外交通与道路规划 (5) 第十五绿地系统规划 (5) 第十六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6) 第十七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7) 第十八镇区环境保护规划 (8) 第二九镇区综合防灾规划 (9) 第二十章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10) 第二十一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1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正确指导阿苇滩镇的城镇建设,实现城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规范镇区的建设行为,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确保城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本规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阿苇滩镇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在阿苇滩镇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由城市规划专业设计单位,汇总各系统、各单位的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第1.03条阿苇滩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1.04条阿苇滩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对镇规划区的所有建设开发行为,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及“一书两证”的核发。要坚决维护总体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性,要大力宣传阿苇滩镇总体规划和各项规划管理制度,自觉遵章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第1.05条本规划所称镇域是指阿苇滩镇行政所辖范围,镇区是指阿苇滩镇政府所在地的建设用地区域。 第1.06条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阿苇滩镇总体规划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报批,下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应继续保持本规划的科学性和延续性,确保阿苇滩镇健康合理地持续发展。 第二章规划原则、期限与范围 第2.01条合理定位,从区域分析入手,分析阿苇滩镇所处的区域关系和发展条件,合理确定阿苇滩镇的区域定位和发展战略。 第2.02条把阿苇滩镇建设成为阿勒泰市独具特色的城镇,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城市空间结构和配套设施,提升阿苇滩镇的城市建设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2.03条根据阿苇滩镇的实际情况和将来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求,制定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的有关措施和要求,促进阿苇滩镇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2.04条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生态建设关系,立足以人为本,创造优美人居环境,逐步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2.05条充分吸收上版规划中的合理内容,注重规划的延续性。 第2.06条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2.07条本次规划期限分为两个阶段:近期2010年—2015年;远期2015年—2025年。第2.08条本次规划编制按地域范围分为镇区规划。 镇区:阿苇滩镇政府所在地的建设用地区域,总面积166.16公顷。 第三章区域协调发展 第3.01条加强与阿勒泰市、北屯镇、布尔津县等经济发展方面的合作,同时加强与周边市、县在山区、荒漠地区、水源地区等的生态保护合作。 第3.02条加强山区、沙化地区的生态恢复的合作,共同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保护生存基础,主要加强生态建设与生态恢复工作。 第四章经济与社会发展 第4.01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科教更加进步,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为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大幅提高,初步建立起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新型工业化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新型工业化取得重大突破,服务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城镇规模适度扩大,城镇功能更加完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重点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建立起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荆州市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缘起 2010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10】342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并提出了将本区建成中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示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示区的发展目标。本区域为国家文物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的核心区域,属部省共建的国家项目。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旅游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从经济发展和旅游需求层面看,旅游业正逐步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国际国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更加稳固。从旅游市场投资层面看,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旅游产业。从交通与旅游出行层面看,中国高速交通体系近几年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游客出行距离和产业发展空间。荆州作为长江中游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高铁、高速公路、铁路、水运等综合交通体系较为发达,为荆州旅游的可进入性带来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从本区域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层面看,所蕴含的楚文化和生态等资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目前,新区成立了管委会,理顺了管理体制,具备了操作条件。综上所述,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发展,外条件均已具备,目前迫切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来指导建设,这正是本规划编制的缘起和目的。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正) 3.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2002) 7.《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8.《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9.《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 17775-2003 10.《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11.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共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框架协议书》(2010) 12.国家文物局《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2011) 13.省政府《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规划》(2008-2020) 14.《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1993) 15.《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6.《荆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7.《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8.《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 19.《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20.《长湖保护治理和利用规划》(2008-2020) 21.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规文件 第3条规划围 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为136.1平方公里。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是:南至沪蓉高速铁路,北至318国道改道新线,东至桥河与相邻,西至老207国道及纪南城遗址西侧。总面积为115.25平方公里。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沪蓉高速铁路以南区域及长湖东部水域未纳入核心规划围。楚纪南故城遗址区总体保护规划中的楚纪南故城城址、雨台山墓群位于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 近期为2011—2015年; 中期为2016—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规划性质与任务 (1)规划性质 本规划属于以文化为支撑,以旅游为主体的旅游区总体规划,是大遗址保护区和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建设管理的行动纲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专题研究。 (2)主要任务 ?分析现状条件,协调区域关系; ?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 ?利用资源优势,策划旅游项目; ?明确功能构成,确定空间布局; ?强化保护措施,规划发展规模; ?配套基础设施,合理分期建设。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处理好大遗址保护、旅游发展宏观态势与荆州现实情况的关系,既要有高的起点,又要结合实际。 (2)以楚文化为灵魂,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旅游为主体,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旅游区可持续发展; (3)协调好本旅游区与中心城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关系,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关系;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建设原则,近远期相结合,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7条强制性容规定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容。强制性容是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背景分析 第8条环境敏感性评价 本规划借助于ArcGIS 10.0,选取了文物遗址、市政设施、水体、已建设用地、坡度、植被等6个因子作为环境敏感性评价的因子。结果显示,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西部、南部和北部,在其他区域也有线形穿越,二者占规划区面积的35.33%,在这些区域应尽量避免或应控制人类活动的干扰。穿越其他地区的线形的高敏感区多为市政基础设施,如能采取措施改变这些设施的走向或布置形式,则会明显降低环境敏感性程度。中度敏感的区域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中部和东部,与海子湖湖面及东部的鱼塘有较强的对应关系,占规划区面积的34.4%,适合较低强度开发利用,尽量以自然要素为主。轻度敏感的区域呈镶嵌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各处,占规划区面积的12.04%,可以适度开发利用,但也要控制开发利用的强度。低度敏感的区域呈岛屿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北部和南部,占规划区面积的18.23%,限制因子少,可以开发利用。 第9条旅游资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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