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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水体黑臭治理政策及典型案例

国内外水体黑臭治理政策及典型案例

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先后对水体污染展开了大规模的综合治理工作。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水利建设已进入“生态水利”或“环境水利”的阶段,人工景观水体建设中注重水体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使综合服务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所形成的“唯效率主义”水环境管理观念正在受到摒弃,各国转而尊重水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注重水体自然生态和自然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各国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政策

1)英国:科学规划重点治理

2013年,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依据《欧盟水框架指令》对其境内水体质量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质量处于“良好”以上的水体仅占总体的27%。针对境内水体污染物来源的分布状况,英国政府从农业生产和城镇生活两个方面入手,解决水体污染问题,主要政策有以下3个方面:

一是强化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水体保护意识。首先在英格兰地区启动了“水域周边敏感地区农地管理项目”,对农业生产造成水体污染的途径和危害向农民普及知识。

二是使用强制措施降低农业生产污染危害。依据欧盟有关指令,严格限制硝酸盐和磷化合物化肥使用的数量和时间,并对违反规定的农户处以重罚。

三是提供指导和资金促使农户改变生产模式。英国政府设立了总额为21亿英镑的“环境监管项目”,与农户签订协议,确立其在水体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这一系列激励措施,当前英格兰地区70%的农地在农业生产中采取了控制或避免水体污染的耕种模式。

在城镇生活方面,英国政府首先将英格兰地区划分为66个水体区域,每个区域实行地方政府、社区以及企业共同管理,并注重发挥社区的作用。2012年至2015年,累计投入1000万英镑,联合地方政府、社区和关注公共水体保护的非政府组织,推动社区机构加强水污染领域宣传工作,并支

持居民区污水管道改造等活动,降低居民生活污水对公共水体污染。与此同时,加强中央、地方政府和公路管理局的协作,提升水体保护在交通规划中的重要性。针对城镇生活垃圾对公共水体的污染控制,在与社区合作加强宣传的同时,主要通过重金处罚的方式予以控制。英国当前针对城市地区的河流、湖泊、海滨区域等公共水体建立了全面的监控体系,对向公共水体丢弃垃圾的个人最高处以2500英镑的罚金。

2)韩国:总量管理分类防治在上世纪工业化发展时期,韩国也发生过水质污染事故,事故伤痛的记忆以及经济发展带来的环保意识提升,使韩国民众对水污染防治的关注度非常高。韩国政府也为此做了多方面的工作,制定了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水污染防治办法。

韩国环境保护部门将水质污染的原因按污染源划分为点源污染和非点源污染两大类。点源污染指的是由固定排放源产生的污染,这其中包括生活污水,占到了此类污染量的60%:工业废水,占39%:畜牧业废水,占1%左右。非点源污染指的是道路、土壤等中的污染物质和富营养化物质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的污染。由于此类污染发生地点不固定、范围广,因此成为韩国政府关注和集中治理的重点。

韩国环境部根据不同的水质污染源类别制定了相应的防治办法。对于点源污染源,韩国政府主要通过设立污水处理厂,并根据污水的具体情况,进行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学处理。对于非点源污染治理起来则相对复杂,首先在农民中倡导正确的施肥方法,即在农作物对肥料需求旺盛时期集中施肥,其他时期少施肥,绝不过度施肥,以减少土壤中的富营养化物质;其次是在主要道路等污染源与水源地之间修复和加强自然生态系统,设置植被缓冲带,减少不透水层面积等。

韩国政府从2004年开始实行的水质污染总量管理制是治理水污染比较行之有效的办法。水质污染总量管理制是指各地方政府针对管辖区段的河川科学地制定目标水质,以此推算出为实现和维持目标水质最大的水质污染物容忍量,并据此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管理制度。韩国环保专家认为,污染总量管理制的实施具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是通过科学的水质管理,提高了环境治理的效率性,使环保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最小化,提高了治污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其次是规划细化到各级政府,细化到各排污源

头,使各方责任明确,使政府和企业间、企业和企业间矛盾最小化,提高了管理的实效性。再次是在制定规划时统合上下游区域的意见,避免了地域间的矛盾,增强了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

3)德国:完善立法研发技术

在德国,人们可以享用到充足且优质的饮用水。除了德国水资源丰富之外,还得益于完善的立法、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资源保护措施。

在德国水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是《水平衡管理法》。一直到1949年联邦德国《基本法》通过前,1.K事务管理一直都属于各州自行管辖事务。根据《基本法》原第75条规定,联邦对于水管理有框架性立法权限,但直到1957年联邦议会才通过《水平衡管理法》。1976年德国利用经济手段对水体保护进行补充的《废水征费法》,才最终在水管理领域制定了联邦范围内统一的法律性框架。这是德国首次按“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收取环境保护费用。费率取决于排水数量和其所含有危害物的性质。污水排放收费能促进水消费者尽可能降低排放。收费资金由联邦政府支配,专门用于支持水体质量保护和提高。

德国水资源管制和水体保护受到欧盟法律性规范的深刻影响。2000年12月,欧盟开始实施水框架指令,并要求到2015年所有水体在数量和化学两方面达到良好状态。数量状态良好是指地下水汲取和恢复能实现平衡。据统计,2008年德国己有95%地下水域能实现数量状态良好。

2009年德国颁布联邦新水法,在水务上从原来的框架性立法权限升级为完整立法权限。新法在整体上承袭了原法规大量内容,但不只是条文重新表述和结构重新编排,更是大量吸收了各州水法中的内容,同时还将欧盟指令及时转化为成员国国内法,在德国历史中第一次实现了全国统一的、直接适用的水管理法。德国亥姆霍兹研究联合会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沈百鑫告诉记者:“德国水体治理可以总结为:一个理念,即综合治理:两个标准,即环境质量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三个立足点,即设施、水危害物质和特别保护区。”

德国对废水处理执行相当高的标准。德国联邦能源与水经济联合会的资料显示,与欧盟许多其他国家相比,德国的废水几乎100%按欧盟最高标准进行处理。“水供给和处理的长期安全性、高饮用水质量、高废水处理

标准、高客户满意度以及细心保护水源”的“五支柱”原则成为德国水务行业标杆。

德国柏林水务中心CARISMO项目以最大化利用污水中有机物质的新技术,获得了2014年德国可持续发展奖。CARISMO项目将污水处理厂初沉池改为利用混凝沉淀后,用滚筒将沉淀物和有机物过滤并送至污泥厌氧发酵,提高产期率,降低曝气池氧气消耗。不仅可节约能源,而且还能产生更多的能源。

柏林的大型污水处理厂目前每处理一立方米需要消耗0.2至0.4千瓦小时特定能量。然而,利用最佳的可行性技术方案,废水中所含的有机物质完全转化为甲烷,反而可以在理论上产生甚至高达每废水立方米0.8千瓦小时的能量。研究者认为,到2030年,这一项目可以在不改变污水处理目标的前提下,将污水处理厂由化石能源的消费者转变为可再生能源的净生产者。

4)法国:软硬兼施合理利用

法国政府非常注重对水资源的污染防治,同时积极实行多管齐下的水资源治理模式,主要依靠法律与城市硬件设计维持了日常用水的安全与便利。

早在1964年,法国国民议会决议通过了《水法》与《水域分类、管理和污染控制法》。随着法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变化与需要,《水法》在1992年得到了较大修改并沿用至今,进一步有效地协助了法国政府对本国水资源的治理。在法律实施原则上,《水法》体现了四大原则:

首先是综合治理原则,该原则将水资源与其他资源一并纳入生态系统保护环节内,使得法国的环境保护体系保持完整性与系统性。

其次是流域治理原则,《水法》规定法国国内水资源以流域为单位进行综合治理,当经济活动涉及排污、资源开发等水资源管理事项时,经营者必须遵循流域管理委员会的意见,“谁的流域谁负责”。

第三是全民治理原则,除了法国政府及其下属的各级流域管理委员会外,民众也应广泛参与进水资源治理的环节当中,民众有监督相关管理机构的义务,同时民众代表也应对水资源治理问题提出建议对策,使水资源保护与治理“大众化”。

最后是经济治理原则,这里的“经济治理”主要是指利用金钱罚金来规范并约束社会用水行为,旨在利用经济杠杆来保护法律的可实施性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法国,向自然水域排放污水需得到严格审核,同时还需向流域管理部排污部门缴纳高昂的排污费,一旦超标便将收到重磅经济罚单乃至法庭传票。另一方面,污水处理与水资源再利用产业则是被政府鼓励的行为,具体的鼓励措施便是向这些产业发放补贴与资助。

法国在水资源保护以及污染防治等方面之所以取得较高成就,除了依靠成熟的法律法规外,完善的人工水循环系统也使得整个社会尝到了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甜头。法国的供水系统在设计之初便分为了两套系统,以巴黎市为例,一套是流入百姓家中水龙头的饮用水系统,另外一套是主要供城市清洁与绿化的非饮用水系统。这些用于清洁路面,调整城市空气湿度的水最终会流入下水渠,污水在进入污水处理中心后,在物理过滤掉表层垃圾后,还要接受生物过滤,将污水中的富营养化物质消除,在完成这个环节后,水质即可达标,并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再次使用,抑或排入自然水域内。凭借着全市区长达2200公里的地下污水管线,巴黎得以较为“奢侈”地合理利用水资源进行城市清洁。

5)瑞士:严格高效普及净化半个多世纪前,瑞士水生态环境建设也曾走过弯路。水利用的飞速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当时,瑞士的湖水普遍遭到来自工业和生活的污染,污水收集率仅为20%,水质环境持续恶化。

日内瓦湖是欧洲中部地区最大的饮用水蓄水池。上世纪60年代,日内瓦湖水体出现污染,家庭污水和工业废水不经处理就被直接排入湖中。此外,周边农林业大量使用农药,对地下水也形成严重污染,到70年代中期,湖中鱼虾近乎绝迹,成为“死湖”。巴塞尔市的水源来自莱茵河,在上世纪中叶,生活废水、高毒性废弃物和工业废水的排放,则导致莱茵河污染达到历史上最严重的程度。苏黎世市的露天和封闭河道曾经常被滥用于转移工业区和住宅区污水。直至当污染的后果明显到眼可见、鼻可嗅的程度:河道散发恶臭,湖泊不再吸引人们游泳,动植物渐渐消失,洪水在频次和强度上激增,人们才意识到,苏黎世水治理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此后,知错即改的瑞士人开始着手治理水污染。严峻的形势使瑞士政

府部门、私营企业和民间团体不得不坐下来商讨对策,并及时采取措施。瑞士的经验表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解决水污染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将废水排入自然水域之前首先使其净化。过去几十年,瑞士投资数十亿瑞郎,建设了一项积极有效、遍及全国的污水净化工程。污水净化网遍布城市与村庄,数百个污水净化装置把下水道废水中的有害物质滤出。目前,瑞士民用水水价中,高达三分之二是专门用来处理生活污水的。瑞士联邦环境局专家说:“污水必须经过污水厂净化后才能排放出去。所以现在瑞士很多地方都把河水、湖水作为饮用水源,稍加处理便可直接饮用。”

瑞士水污染防治的另一条重要措施就是让水循环重新自然化。在近百年中被引直或被开凿成运河的河流及小溪,要重新变囚河床,恢复河流的原有面积。目前,河流回归的自然工程己在瑞士各州全面展开。尽管费用高昂,但让河水重归自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保障生态平衡,预防洪水泛滥并加强水的自然净化能力。

比如埃默河,由于人工改造,其河床左右是水泥砌成的河墙,河床变得笔直,从而使得河水急速地从布格多夫市流向其他地区。由于河床的宽度被水泥河墙所固定,河水无法向两岸扩展,造成河水流速快,力量大,不仅使两岸所有的植被根本无法生存,而且放大了洪水的危害。随着拦水装置的不断增设,这又对瑞士主要鱼类一一鳞鱼等的生存造成了致命打击。如今,治理后的埃默河南段已恢复了原来的河床模样。

经过近几十年严格高效的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管理,瑞士的水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天,瑞士的城市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己经百分之百做到了经处理后再排放,瑞士的湖水甚至都已经接近饮用水的标准。在瑞士,水泉、溪流、河流和湖泊是人们休养生息的理想场所。

6)日本:问责严厉信息公开日本在维护水资源安全问题上有过沉痛的教训。为了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合理布局,日本曾忽视了环境问题,许多重化工业企业肆意向江河湖海排放废水,不仅污染了日本的水资源,而且严重威胁居民的健康和生活安全。如九州地区的熊本县,由于当地的化肥厂直接排放含有柔的废水,使当地居民患上脑神经麻痹的怪病。从上世纪60年代起,日本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水污染造成的社会事件,引起日本全国的强烈反响。

在舆论的压力下,日本政府不得不下决心解决企业排污造成的水污染问题。日本首先从立法开始,短短几年,先后通过了诸如《控制工业排水法》、《水质污染防治法》、《湖泊水质保全特别措施法》等法律,后来,日本又根据情况变化多次修改《水质污染防治法》。这样,日本主管部门和法律部门就可以依据这些法律监督和管理水资源,并调查和追究污染水质的责任方。

日本有关法律的最大意义,就是将水资源的安全和地方行政长宫的责任联系到一起。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各地行政长官是当地水资源安全的责任人,应依法对居民用水和水资源的安全进行管理和监察。因此,一旦出现水质问题,当地行政主要官员将被议会问责,还会面临舆论的强大压力,问题严重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在这种法律和舆论的约束下,日本任何一级行政长官对水资源和居民用水的安全达标都不敢掉以轻心,尽心尽责地管理和监察水质的安全,否则不仅自己的“乌纱帽”不保,而且可能身陷法律纠纷。

日本为确保水资源安全,防止水污染,还建立了信息公开和居民查询制度。在许多城市,主管部门都在供水系统的各个环节设立了监控系统。如东京都,从上游的水源到最终段的居民家庭管道,一共安装了10多个检测点,共有60多项检测项目,而且随时公布这些项目的检测结果。居民每天可以从东京都水道局的网站上看到有关信息。如果居民感觉自己家中的水质有问题,可以电话询问水道局,或登门查询,水道局必须给予说明,或上门检查。

为解决企业排放问题,日本政府采取了“鞭子加糖块”的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排放的企业。大阪附近的一家化工企业,偷偷向河川中排放废水,结果被当地政府和居民联合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作出高额罚款,结果企业很快倒闭,企业负责人也镀铛入狱。后来,日本又对多起非法排放的企业作出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向投资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还给予税率上的优惠。这些政策让企业知道,与其违法排污被罚高额罚金甚至企业倒闭,不如拿出些资金修建废水处理设施,而且还能得到政府的补贴,政策引导使日本在短时间内就杜绝了企业排放污水问题。

(2)国外水体综合整治案例

1)英国伦敦泰晤士河

A.水环境问题分析

泰晤士河全长402公里,流经伦敦市区,是英国的母亲河。19世纪以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河流两岸人口激增,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沿岸垃圾随意堆放。1858年,伦敦发生“大恶臭”事件,政府开始治理河流污染。

B.治理思路及措施

一是通过立法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20世纪60年代初,政府对入河排污做出了严格规定,企业废水必须达标排放,或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企业必须申请排污许可,并定期进行审核,未经许可不得排污。定期检查,起诉、处罚违法违规排放等行为。

二是修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1859年,伦敦启动污水管网建设,在南北两岸共修建七条支线管网并接入排污干渠,减轻了主城区河流污染,但并未进行处理,只是将污水转移到海洋。19世纪末以来,伦敦市建设了数百座小型污水处理厂,并最终合并为几座大型污水处理厂。1955年到1980年,流域污染物排污总量减少约90%,河水溶解氧浓度提升约10%。

三是从分散管理到综合管理。自1955年起,逐步实施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综合管理。1963颁布了《水资源法》,成立了河流管理局,实施取用水许可制度,统一水资源配置。1973年《水资源法》修订后,全流域200多个涉水管理单位合并成泰晤士河水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水处理、水产养殖、灌溉、畜牧、航运、防洪等工作,形成流域综合管理模式。1989年,随着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水务局转变为泰晤士河水务公司,承担供水、排水职能,不再承担防洪、排涝和污染控制职能:政府建立了专业化的监管体系,负责财务、水质监管等,实现了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分离。

四是加大新技术的研究与利用。早期的污水处理厂主要采用沉淀、消毒工艺,处理效果不明显。20世纪五六十年代,研发采用了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并对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出水生化需氧量为5-10mg/L,处理效果显著,成为水质改善的根本原因之一。泰晤士水务公司近20%的员工从事研究工作,为治理技术研发、水环境容量确定等提供了技术支持。

五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泰晤士河水务公司经济独立、自主权较大,其引入市场机制,向排污者收取排污费,并发展沿河旅游娱乐业,多渠道筹措资金。仅1987-1988年,总收入就高达6亿英镑,其中日常支出4亿英镑,上交盈利2亿英镑,既解决了资金短缺难题,又促进了社会发展。

C.治理效果

泰晤士河水质逐步改善,20世纪70年代,重新出现鱼类并逐年增加:80年代后期,无脊椎动物达到350多种,鱼类达到100多种,包括蛙鱼、鳞鱼、三文鱼等名贵鱼种。目前,泰晤士河水质完全恢复到了工业化前的状态。

2)韩国首尔清溪川

A.水环境问题分析

清溪川全长11公里,自西向东流经首尔市,流域面积51平方公里。20世纪40年代,随着城市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入河道,后来又实施河床硬化、砌石护坡、裁弯取直等工程,严重破坏了河流自然生态环境,导致流量变小、水质变差,生态功能基本丧失。50年代,政府用5.6公里长、16米宽的水泥板封盖河道,使其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几乎成为城市下水道。

70年代,河道封盖上建设公路,并修建了4车道高架桥,一度视为“现代化”标志。

B.治理思路及措施

本世纪初,政府下决心开展综合整治和水质恢复,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疏浚清淤。2005年,总投资3900亿韩元(约3.6亿美元)的“清溪川复原工程”竣工,拆除了河道上的高架桥、清除了水泥封盖、清理了河床淤泥、还原了自然面貌。二是全面截污。两岸铺设截污管道,将污水送入处理厂统一处理,并截流初期雨水。三是保持水量。从汉江日均取水9.8万吨,通过泵站注入河道,加上净化处理的2.2万吨城市地下水,总注水量达12万吨,让河流保持40厘米水深。

c.治理效果

从生态环境效益看,清溪川成为重要的生态景观,除生化需氧量和总氮两项指标外,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韩国地表水一级标准。从经济社会效

益看,由于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的改善,周边房地产价格飘升,旅游收入激增,带来的直接效益是投资的59倍,附加值效益超过24万亿韩元,并解决了20多万个就业岗位。

3)德国埃姆舍河

A.水环境问题

埃姆舍涧全长约70公里,位于德国北莱茵一威斯特法伦州鲁尔工业区,是莱茵河的一条支流:其流域面积865平方公里,流域内约有230万人,是欧洲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该流域煤炭开采量大,导致地面沉降,致使河床遭到严重破坏,出现河流改道、堵塞甚至河水倒流的情况。19世纪下半叶起,鲁尔工业区的大量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排入洞,河水遭受严重污染,曾是欧洲最脏的河流之一。

B.治理思路与措施

一是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流域内城市历史悠久,排水管网基本实行雨污合流。因此,一方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将城市污水和重度污染的河水输送至两家大型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减少污染直排现象。另一方面建设雨水处理设施,单独处理初期雨水。此外,还建设了大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以及雨水净化厂,全面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

二是采取“污水电梯”、绿色堤岸、河道治理等措施修复河道。“污水电梯”是指在地下45米深处建设提升泵站,把河床内历史积存的大量垃圾及浓稠污水送到地表,分别进行处理处置。绿色堤岸是指在问道两边种植大量绿植并设置防护带,既改善河流水质又改善河道景观。河道治理是指配合景观与污水处理效果,拓宽、加固清理好的河床,并在两岸设置雨水、洪水蓄滞池。

三是统筹管理水环境水资源。为加强河流治污工作,当地政府、煤矿和工业界代表,于1899年成立了德国第一个流域管理机构,即“埃姆舍河治理协会”,独立调配水资源,统筹管理排水、污水处理及相关水质,专职负责干流及支流的污染治理。治理资金60%来源于各级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40%由煤矿和其他企业承担。

c.治理效果

河流治理工程预算为45亿欧元,己实施了部分工程,预计还需几十年时间才能完工。目前,流经多特蒙德市的区域己恢复自然状态。

4)法国巴黎塞纳河

A.水环境问题

塞纳河巴黎市区段长12.8公里、宽30-200米。巴黎是沿塞纳河两岸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市区河段都是石砌码头和宽阔堤岸,三十多座桥梁横跨河上,两旁建成区高楼林立,河道改造十分困难。20世纪60年代初,严重污染导致河流生态系统崩溃,仅有两三种鱼勉强存活。污染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上游农业过量施用化肥农药:二是工业企业向河道大量排污:三是生活污水与垃圾随意排放,尤其是含磷洗涤剂使用导致河水富营养化问题严重:四是下游的河床淤积,既造成洪水隐患,也影响沿岸景观。

B.治理思路与措施

工程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截污治理。政府规定污水不得直排入河,要求搬迁废水直排的工厂,难以搬迁要严格治理。1991-2001年,技资56亿欧元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提高了30%。

二是完善城市下水道。巴黎下水道总长2400公里,地下还有6000座蓄水

池,每年从污水中回收的固体垃圾达1.5万立方米。巴黎下水道共有1300多名维护工,负责清扫坑道、修理管道、监管污水处理设施等工作,配备了清砂船及卡车、虹吸管、高压水枪等专业设备,并使用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技术进行管理维护。

三是削减农业污染。河流66%的营养物质来源于化肥施用,主要通过地下水渗透入河。巴黎一方面从源头加强化肥农药等面源控制,另一方面对50%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实施脱氮除磷改造。但硝酸盐污染仍是难以处理的痛疾。

四是河道蓄水补水。为调节河道水量,建设了4座大型蓄水湖,蓄水总量达8亿立方米:同时修建了19个水闸船闸,使河道水位从不足1米升至3.4-5.7米,改善了航运条件与河岸带景观。此外还进行了河岸河堤整治,采用石砌河岸,避免冲刷造成泥沙流入:建设二级河堤,高层河堤抵御洪涝,低层河堤改造为景观车道。除了工程治理措施外,还进一步加强了管

理。一是严格执法。根据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不断修改完善法律制度,如2001年修订《国家卫生法》要求,工业废水纳管必须获得批准,有毒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并开展自我监测,必须缴纳水处理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现象。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除预算拨款外,政府将部分土地划拨给河流管理机构(巴黎港务局)使用,其经济效益用于河流保护。此外,政府还收取船舶停泊费、码头使用费等费用,作为河道管理资金。

c.治理效果

经过综合治理,塞纳河水生态状况大幅改善,生物种类显著增加。但是沉积物污染与上游农业污染问题依然存在,说明城市水体整治仅针对河道本身是不够的,需进行全流域综合治理。

5)奥地利维也纳多磁河

多珞河全长2850公里,是欧洲第二长河,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市地处其中游。维也纳多珞河综合治理开发,形成了一套现代化的河流综合治理和开发体系,即在传统治理理念基础上突出“生态治理”概念,并运用到防洪、治污、经济开发等各个领域。主要措施包括两方面:

一是建设生态河堤。恢复河岸植物群落和储水带,是维也纳多磁河治理和开发的主要任务之一。基于“亲近自然河流”概念和“自然型护岸”技术,在考虑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充分考虑生态效果,把河堤由过去的混凝土人工建筑,改造成适合动植物生长的模拟自然状态,建成无混凝土河堤或混凝土外覆盖植被的生态河堤。

二是优化水资源配置和使用。维也纳周边山地和森林水资源丰富,其城市用水99%为地下水和泉水,维持了多淄河的自然生态流量。维也纳严禁将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多磁河,废污水由紧邻多珞河的两座大型水处理中心负责处理,出水水质达标后,大部分排入多珞河,少部分直接渗入地下补充地下水。此外,严格控制沿岸工业企业数量并严格监管。

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路线介绍-(定稿)

] 黑臭河涌治理技术路线介绍

引言 城市内湖泊、河道等景观水体是城市人居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市河流作为城市的命脉,不仅有水体循环、水土保持、贮水调洪、水质涵养等功能,而且还能调节温湿度、改善城市小气候,健康的城市水体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由于其易污染、水环境容量小、水体自净能力差等特点,很容易成为居民生活污水、雨水及垃圾的受纳体,从而导致水体溶解氧的大量消耗,造成了水体缺氧而呈黑臭状态,使整个生态系统出现危机。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我国许多城市河流水质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十分突出,甚至出现了季节性和常年性水体黑臭现象。城市河流出现黑臭,已成为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共同存在的污染问题,河流黑臭是我国城市河网的一个普遍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城市形象和生态环境。因此,解决城市河流的污染、恢复河流的生态和社会功能问题仍然是许多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任务之一。 1、河道黑臭原因 } 城市河道黑臭主要是过量纳污导致水体供氧和耗氧失衡的结果,当河道所接纳的污染负荷远远超过自身净化能力后,就会引起河道黑臭河道黑臭是有机污染的一种极端现象,是由于水体缺氧,有机物腐败而造成的。水体缺氧乃至厌氧条件下污染物转化并产生氨氮、硫化氢、挥发性有机酸等臭恶臭物质以及铁、锰硫化物等黑色物质。 消除城市河道黑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对保障城市人居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引起河道黑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大量污染源进入河道大量外源性污染物的进入河道是河道黑臭的主要原因。生活污水是导致城市河道黑臭的最普遍和最主要的污染源,其他污染源还有:生活垃圾、有机工业废水、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水、污水厂尾水、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等。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使河水溶解氧几乎为零,导致河道出现黑臭现象。

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路线介绍 (定稿)

黑臭河涌治理技术路线介绍

引言 城市内湖泊、河道等景观水体是城市人居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市河流作为城市的命脉,不仅有水体循环、水土保持、贮水调洪、水质涵养等功能,而且还能调节温湿度、改善城市小气候,健康的城市水体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由于其易污染、水环境容量小、水体自净能力差等特点,很容易成为居民生活污水、雨水及垃圾的受纳体,从而导致水体溶解氧的大量消耗,造成了水体缺氧而呈黑臭状态,使整个生态系统出现危机。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我国许多城市河流水质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十分突出,甚至出现了季节性和常年性水体黑臭现象。城市河流出现黑臭,已成为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共同存在的污染问题,河流黑臭是我国城市河网的一个普遍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城市形象和生态环境。因此,解决城市河流的污染、恢复河流的生态和社会功能问题仍然是许多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任务之一。 1、河道黑臭原因 城市河道黑臭主要是过量纳污导致水体供氧和耗氧失衡的结果,当河道所接纳的污染负荷远远超过自身净化能力后,就会引起河道黑臭河道黑臭是有机污染的一种极端现象,是由于水体缺氧,有机物腐败而造成的。水体缺氧乃至厌氧条件下污染物转化并产生氨氮、硫化氢、挥发性有机酸等臭恶臭物质以及铁、锰硫化物等黑色物质。 消除城市河道黑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对保障城市人居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引起河道黑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1大量污染源进入河道大量外源性污染物的进入河道是河道黑臭的主要原因。生活污水是导致城市河道黑臭的最普遍和最主要的污染源,其他污染源还有:生活垃圾、有机工业废水、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水、污水厂尾水、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等。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使河水溶解氧几乎为零,导致河道出现黑臭现象。 1.2不利的水动力条件,在感潮河网地区,每天两潮的潮起潮落,使污水受潮流顶托,长时间回荡、停留在河道中无法顺利排出,容易发酵造成反复污染,同时从上游挟带的泥砂及各种垃圾就在内河床中沉淀下来,经过日积月累较易产生淤积黑臭现象。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研究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研究 发表时间:2019-04-13T13:23:48.530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6期作者:武群凯 [导读] 随着工业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市污水问题日益严峻,尤其是的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未经处理排放,使得污染水体黑臭化。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广西桂林 541002 摘要:黑臭水体治理是城市水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黑臭水体治理的规范化,对于用水环境改善和环境保护具有重大影响。本文在阐述城市黑臭水体现状的基础上,就水体黑臭的原因进行系统分析,并指出“一河一策”指导下,黑臭水体治理技术的具体应用内容。以期有利于水体治理技术应用质量的提升,继而在保证黑臭水体净化的同时,实现城市用水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关键词:黑臭水体;治理技术;一河一策 随着工业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市污水问题日益严峻,尤其是的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未经处理排放,使得污染水体黑臭化。从水体成分成分上看,这些黑臭水体中的COD、N、P等物质含量已远远超标,对人们日常用水和生活质量提升造成严重影响。新时期,进行黑臭水体污染质量已成为城市生态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由此展开分析。 一、城市黑臭水体现象 近年来,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大量人口的涌入使得城市水资源总量不断减少,地表水系下降且干渠补充水源短缺,较多的水渠成为城市污水处理的聚集场、废弃垃圾的丢弃长,由此造成了渠道中水体的严重变质,水体发黑、发臭现象对周围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若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城市黑臭水体质量,其不仅会影响人们生活中的正常用水,更会对换及鞥造成较大影响,阻碍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新时期,我国制定《水污染防治计划》,其将城市黑臭水体质量作为重点治理对象,并指出,到2020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应低于10%,并且在2030年,城市黑臭水体现象应在总体上得以消除[1]。 二、城市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 1、外来污染源影响 水体污染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过程;黑臭水体形成中,外来污染源排入水体是其最常见的污染形势。具体而言,这些污染源包含了多种形态,如生产原料、中间产物、氨气、甲烷等。从污染过程来看,此类有机物质的富集,水体的水气界面交换被有机物膜破坏,并且随着有机氮磷、糖类对水体中氧气的消耗,水体的黑臭现象就会愈发强烈。 2、水体自身污染源 自身污染源是造成水体黑臭化的重要成因。城市污水中,底泥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内源污染物,当底泥中的有机物进行转化是,不仅会产生一系列的臭味气体,如NH3、H2S等。而且会与金属硫化物进行反应,产生致黑物质。此外,在污水底泥中拥有大量微生物,其使得放线菌和蓝藻代谢十分广泛,造成了底泥的甲烷化和反硝化,持续性的化学作用加剧水体的黑臭化程度。 3、其它污染源影响 城市水环境管理中,水循环不佳或滞流现象的存在也会造成较为严重的黑臭问题。具体而言,一旦水体循环不佳,则其自身的复氧速率会有所下降,并且当水体中DO低于2.0mg/L时,水体就会黑臭化。另外,河道渠道化、硬质花、船舶燃油排放等也会对水体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加剧其污染程度。 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应用 就目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而言,其常见的治理形式包含需要几类: 1、进行河道清淤疏浚 底泥是城市水体污染的重要污染源,该污染源污染范围大、污染程度深;故而在黑出水体治理过程中,进行河道底泥的处理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异位处理和原位处理是底泥处理的两种方式(如图1)。具体而言,通过排干清淤、水下清淤和环保清淤进行河道的清淤疏浚,是其底泥异位处理的基本形式。排干清淤会将和道德底泥直接挖除,而水下清淤过程中,抓斗式、泵吸式、绞吸式和斗轮式是其常见的应用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底泥处理过程中,施工人员不仅要注重设备的准确定位,同时要确保操作系统的高度精确,此外,保证作业人员的专业性,从而在淤泥清理的基础上,避免二次污染的发生。 2、实现黑臭水体增氧 曝气增氧是黑臭水体治理的一种重要形式。随着曝气量的增加,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的以增加,确保了水体内部的自净化和循环。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固定式曝气和移动式曝气是曝气增氧的两种基本形式,并且在机动性、灵活性特征的影响下,移动式曝气增氧具有较为广泛的应用趋势。需要注意的是,曝气增氧水体净化过程中,各种曝气方式对于应用环境具有严格规范,故作业人员应在黑臭水体治理环境考察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曝气方式的应用。譬如,纯氧曝气应用下,黑臭水体的充氧效率得以明显提升,然需要专门采购纯氧或制备纯氧,总体成本要要求较高。而鼓风曝气虽可实现黑臭水体治理,且成本低廉,然其噪音污染较大,故可应用于偏远郊区的污水处理。

黑臭水体治理方案

黑臭水体治理总体方案 1.1黑臭水体治理技术选择原则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的选择应遵循“适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和安全性”等原则: (1)适用性:地域特征及水体的环境条件将直接影响黑臭水体治理的难度和工程量,需要根据水体黑臭程度、污染原因和整治阶段目标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适用的技术方法及组合。 (2)综合性:城市黑臭水体通常具有成因复杂、影响因素众多的特点,其整治技术也应具有综合性、全面性。需系统考虑不同技术措施的组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实现黑臭水体的整治。 (3)经济性:对拟选择的整治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确保技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4)长效性:黑臭水体通常具有季节性、易复发等特点,因此整治方案既要满足近期消除黑臭的目标,也要兼顾远期水质进一步改善和水质稳定达标。 (5)安全性:审慎采取投加化学药剂和生物制剂等治理技术,强化技术安全性评估,避免对水环境和水生态造成不利影响和二次污染;采用曝气增氧等措施要防范气溶胶所引发的公众健康风险和噪音扰民等问题。 1.2黑臭水体治理常用技术及其特点 1.2.1控源截污 1.2.1.1截污纳管

适用范围:从源头控制污水向城市水体排放,主要用于城市水体沿岸污水排放口、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排放口、合流制污水系统沿岸排放口等永久性工程治理。 技术要点:截污纳管是黑臭水体整治最直接有效的工程措施,也是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通过沿河沿湖铺设污水截流管线,并合理设置提升(输运)泵房,将污水截流并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老旧城区的雨污合流制管网,应沿河岸或湖岸布置溢流控制装置。无法沿河沿湖截流污染源的,可考虑就地处理等工程措施。严禁将城区截流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下游。实际应用中,应考虑溢流装置排出口和接纳水体水位的标高,并设置止回装置,防止暴雨时倒灌。 限制因素:工程量和一次性投资大,工程实施难度大,周期长;截污将导致河道水量变小,流速降低,需要采取必要的补水措施。截污纳管后污水如果进入污水处理厂,将对现有城市污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运行压力,否则需要设置旁路处理。 1.2.1.2面源控制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城市初期雨水、冰雪融水、畜禽养殖污水、地表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 技术要点:可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采用各种低影响开发(LID)技术、初期雨水控制与净化技术、地表固体废弃物收集技术、土壤与绿化肥分流失控制技术,以及生态护岸与隔离(阻断)技术;畜禽养殖面源控制主要可采用粪尿分类、雨污分离、固体粪便堆肥处理利用、污水就地处理后农地回用等技术。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 权威解读 该技术指南发布的目的就是在技术层面深化和细化工作指南中的“控源截污”和“就地处理”两项重要任务;指导各地能够在有限的时间,抓住导致水体黒臭 的关键点和核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有限目标。 一、技术指南内容侧重点的确定 自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城市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来,各地人民政府迅速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然而在当前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认识 不到位、目标不合理、策略不清晰、措施不得当等问题。有些城市将主要资金都 投入在水体本身上,甚至有些将调水冲污作为治理的主要对策;还有些城市将黑 臭水体整治等同于流域的综合治理,提出了近期难以实现的目标,这些都不利于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关键在排口,核心在管网”形象和深刻地道出了城 市黒臭水体整治的核心和关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必须 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我国城市排水管道系统存在三个十分严重和突出的问题,一是敷设在地下水 水位以下的排水管道,由于各类结构性缺陷和排水口的不完善,导致大量地下水 等外来水入渗进入管道,加之河流等水体水从排水口倒灌进入管道,造成“清污 不分”,清水“占了排水道”;二是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导致雨水管中有 污水,污水管中有雨水,雨水、污水不能“各行其道”;三是敷设在地下水水位 以上的排水管道,污水外渗成为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因素之一。上述问题久而不治,就会以排水口“常流水”和水体发生黑臭来表现,也会以城市发生道路塌陷 来“报复”。 为了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可能消除导致水体黒臭的根源,所以技术指 南将侧重点放在了排水口、管道和检查井的治理方面。要在强化排水管网建设的 同时,更要强化对排水口、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各类问题的排查。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排水口进行治理,杜绝污水直排,治理水体水倒灌;对 各类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存在的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和混接点改造,减少地下水等

(完整版)黑臭水体治理方案

黑臭水体治理总体方案 1.1 黑臭水体治理技术选择原则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的选择应遵循“适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和安全性”等原则: (1) 适用性:地域特征及水体的环境条件将直接影响黑臭水体治理的难度和工程量,需要根据水体黑臭程度、污染原因和整治阶段目标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适用的技术方法及组合。 (2) 综合性:城市黑臭水体通常具有成因复杂、影响因素众多的特点,其整治技术也应具有综合性、全面性。需系统考虑不同技术措施的组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实现黑臭水体的整治。 (3) 经济性:对拟选择的整治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确保技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4) 长效性:黑臭水体通常具有季节性、易复发等特点,因此整治方案既要满足近期消除黑臭的目标,也要兼顾远期水质进一步改善和水质稳定达标。 (5) 安全性:审慎采取投加化学药剂和生物制剂等治理技术,强化技术安全性评估,避免对水环境和水生态造成不利影响和二次污染;采用曝气增氧等措施要防范气溶胶所引发的公众健康风险和噪音扰民等问题。 1.2 黑臭水体治理常用技术及其特点 1.2.1 控源截污 1.2.1.1 截污纳管 适用范围:从源头控制污水向城市水体排放,主要用于城市水体沿岸污水排放口、分流制雨水管道初期雨水或旱流水排放口、合流制污水系统

沿岸排放口等永久性工程治理。 技术要点:截污纳管是黑臭水体整治最直接有效的工程措施,也是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通过沿河沿湖铺设污水截流管线,并合理设置提升(输运)泵房,将污水截流并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老旧城区的雨污合流制管网,应沿河岸或湖岸布置溢流控制装置。无法沿河沿湖截流污染源的,可考虑就地处理等工程措施。严禁将城区截流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下游。实际应用中,应考虑溢流装置排出口和接纳水体水位的标高,并设置止回装置,防止暴雨时倒灌。 限制因素:工程量和一次性投资大,工程实施难度大,周期长;截污将导致河道水量变小,流速降低,需要采取必要的补水措施。截污纳管后污水如果进入污水处理厂,将对现有城市污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运行压力,否则需要设置旁路处理。 1.2.1.2 面源控制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城市初期雨水、冰雪融水、畜禽养殖污水、地表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 技术要点:可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采用各种低影响开发(LID)技术、初期雨水控制与净化技术、地表固体废弃物收集技术、土壤与绿化肥分流失控制技术,以及生态护岸与隔离(阻断)技术;畜禽养殖面源控制主要可采用粪尿分类、雨污分离、固体粪便堆肥处理利用、污水就地处理后农 地回用等技术。 限制因素:工程量大,影响范围广;雨水径流量及径流污染控制 需要水体汇水区域整体实施源头减排和过程控制等综合措施,系统性

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

附件2 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预防黑臭水体形成,逐步消除黑臭水体,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群健康和水生态安全,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技术指导文件,提出了治理黑臭水体的相关措施,供各有关方面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所称黑臭水体是指因过量纳污、超出其水环境容量而导致变黑、发臭,通常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质标准,溶解氧小于2.0 mg/L。多位于人口密集、污染负荷强度大、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区域,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县城及中心镇等区域内水体。 二、治理原则和技术路线 (四)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应遵循的原则:水陆统筹,分类、分区、分期治理,治理与管理兼顾;以水环境容量为本,改善水力条件,截污优先,污染源治理和生态修复相结合;部门联动、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公众参与、长效管理。 (五)黑臭水体治理的技术路线:开展黑臭水体环境问题诊断,

分析黑臭成因,核定污染物负荷,确定控制目标,制定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污染源控制及治理、水动力改善及水力调控及生态修复,加强综合管理及工程运行与维护。 三、黑臭问题诊断技术 (六)黑臭问题诊断应采集水文、水质、水生态等信息,排查主要致黑臭污染物及污染来源,计算水体环境容量,提出黑臭治理的目标污染物及分期治理目标。 (七)黑臭问题诊断技术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问卷调查、取样检测、统计分析、模型模拟等。 四、污染源控制及治理技术 (八)污染源控制及治理主要针对点源、面源及内源,鼓励采用适宜的技术削减目标污染物负荷,满足水体环境容量控制要求。 (九)点源主要包括集中排放的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及工业园区废水、规模化养殖废水以及分散排放的污水(宾馆、饭店等)。 1.对直接排入水体的点源应采取截污措施,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2.城镇生活污水宜采取集中处理方式,出水标准应达到总体治理方案的控制要求。可采用A2/O、MBR、BAF、SBR、氧化沟等处理技术。 3.工业及工业园区废水应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再生水回用。可采用常规水处理技术,必要时可增加高级氧化、吸附、膜技术等强化处理单元,提高出水水质。 4.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排放,鼓励进行生态化改造和粪

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路线介绍 (定稿)

黑臭河涌治理技术路线介绍 精品

引言 城市内湖泊、河道等景观水体是城市人居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市河流作为城市的命脉,不仅有水体循环、水土保持、贮水调洪、水质涵养等功能,而且还能调节温湿度、改善城市小气候,健康的城市水体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由于其易污染、水环境容量小、水体自净能力差等特点,很容易成为居民生活污水、雨水及垃圾的受纳体,从而导致水体溶解氧的大量消耗,造成了水体缺氧而呈黑臭状态,使整个生态系统出现危机。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我国许多城市河流水质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十分突出,甚至出现了季节性和常年性水体黑臭现象。城市河流出现黑臭,已成为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共同存在的污染问题,河流黑臭是我国城市河网的一个普遍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城市形象和生态环境。因此,解决城市河流的污染、恢复河流的生态和社会功能问题仍然是许多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任务之一。 1、河道黑臭原因 城市河道黑臭主要是过量纳污导致水体供氧和耗氧失衡的结果,当河道所接纳的污染负荷远远超过自身净化能力后,就会引起河道黑臭河道黑臭是有机污染的一种极端现象,是由于水体缺氧,有机物腐败而造成的。水体缺氧乃至厌氧条件下污染物转化并产生氨氮、硫化氢、挥发性有机酸等臭恶臭物质以及铁、锰硫化物等黑色物质。 消除城市河道黑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对保障城市人居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引起河道黑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精品

1.1大量污染源进入河道大量外源性污染物的进入河道是河道黑臭的主要原因。生活污水是导致城市河道黑臭的最普遍和最主要的污染源,其他污染源还有:生活垃圾、有机工业废水、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水、污水厂尾水、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等。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使河水溶解氧几乎为零,导致河道出现黑臭现象。 1.2不利的水动力条件,在感潮河网地区,每天两潮的潮起潮落,使污水受潮流顶托,长时间回荡、停留在河道中无法顺利排出,容易发酵造成反复污染,同时从上游挟带的泥砂及各种垃圾就在内河床中沉淀下来,经过日积月累较易产生淤积黑臭现象。 1.3上游水源条件差,污染程度越来越严重的上游来水加剧了河道的黑臭程度。一方面,受污染的河道无法通过引用清水来进行恢复;另一方面,已经治理好的河道可能会再次被上游来水所污染。 1.4水系结构不合理,由于城市发展、市政建设或其它历史原因,目前城市内还存在许多断头涌和淤塞河段,水系尚不能完全沟通,另外许多排污口和下水沟的存在使相当多的河道水系结构更复杂,治理难度更大。 1.5河道功能被异化,由于历史原因,城区地下排水管网老化严重,雨污混接,加之城市人口增速太快,市政地下排水管网建设跟不上等原因,致使城市部分河道的功能被异化为接纳污水雨水的排水管道,缺乏相应的污水处理措施从而产生黑臭。 1.6水生态系统被破坏由于污染严重和环境条件恶劣,以致水体食物链中最重要最基础的一环(即底端腐食群落食物链)极度缺失,造成水体自身净化能力消失殆尽,导致进入水体的有机污染物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分解,加剧水质恶化。 2、治理方法: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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