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数据比对不一致情况说明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
近日我公司在网上进行了工商年检,预审已经通过,贵局给出的意见是在财
务报表中,上年度年末数与本年度年初数不一致,要求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现
将该情况说明如下:
2010年年末,我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待摊费用”科目为153333.29元,“预付
“预提费用”科目为41823.51,“其他应付款”科目为1675843.90账款”科目为0元,
元。由于在2011年采用新会计准则,因此将“待摊费用”科目并入“预付账款”
科目,“预提费用”科目并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由此而导致上年度年末数与
本年度年初数不一致。特此说明。
此致
(公章)
2012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