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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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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22 号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请你公司在对《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9号)回复的基础上,结合同类可比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明确回复:

1.你公司对北京建恺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辽宁昕煜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万融现代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宁波晶元太阳能有限公司、沈阳四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兴玖玖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龙元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九九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应收账款账龄均为4-5年,2017年及以前年度均未单项计提坏账,仅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且计提比例较低,2018年度全额计提。你公司对秦皇岛达利德砼制品有限公司、秦皇岛市驰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5年以上,以前年度单项计提但计提比例仅为50%,2018年度计提比例为100%。你公司对账龄2-3年,3-4年,4-5年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20%、30%、50%,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请你公司:(1)结合客户类型、客户经营情况、产品结构、付款方式等与可比公司进行对比,明确说明对账龄2-3年,3-4年,4-5年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原因。

(2)逐笔详细说明以上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结合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坏账计提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我部关注到,本年度及以往年度你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奥克股份、佳化化学等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你公司自2017年起对部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771.75万元,同比增长21.35%,研发支出资本化率为16.53%。请你公司:(1)说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自2017年发生变化的原因,是否涉嫌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进行利润调节。(2)结合资本化研发项目明细及研发支出资本化确认时点和依据,并与可比公司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的情况进行对比,说明你公司会计处理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你公司营业收入增速6.02%,同行业可比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增速均高于30%。请说明各主要产品销售量、价格等,同时列示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结合下游需求变化、同行业经营情况等,说明产生以上差异的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四川恒泽2015-2018年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137%、14%、20%、-31%,你公司在2018年期末的商誉减值测试中预测四川恒泽未来5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5%。请你公司:(1)列示四川恒泽2016-2019年投标明细,结合下游需求变化和自身资金、业务资质等变化说明波动的原因。(2)分季度列示四川恒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现金流、应收款项及截至目前回收情况等。(3)说明是否存在推迟确

认收入的情况。(4)说明预测未来5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5%的合理性。(5)结合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期末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9,064.04万元,同比增长71.03%,占总资产的比例提高7.29个百分点;其中银行存款24,479.58万元,同比增长50.97%;其他货币资金余额4569.11万元,同比增长519.61%。短期借款余额56,482万元,本期利息收入89.92万元,利息费用4,002.93万元。请你公司:结合资产状况、目前在手订单金额、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预计经营现金流入流出情况、业绩补偿是否可收到等、融资渠道与融资计划,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短期负债的偿还情况、未来的偿还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是否存在偿债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6.你公司子公司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投资92.80万元收购杭州亨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2017年你公司认定对其不具有控制并以权益法核算,并在对我部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称,在认缴出资到位前,你公司不参与实际管理,但有权向其派驻董事。你公司在2018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2017年

7月31日,杭州亨泽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你你公司员工张帅为董事长及董事,即你公司2017年7月31日开始对对杭州亨泽有派驻管理人员的权利。张帅2018年1月入职并开始负责相关事项,随后,你公司认定对杭州亨泽具有实际控制,并于本期纳入合并范围。请结合会计准则补充说明2017年认定对其不具有控制的合理性。请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5月25日

汉鼎宇佑: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年五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 大信备字[2020]第4-0007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会计师”)作为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鼎宇佑”)2019年年报审计的会计师,根据贵部《关于对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11号),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 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显示,前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201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为12,405万元,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7,000万元。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实并补充说明以下情况:(1)前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你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原因、具体占用方式、发生时点、占用持续期间、占用方、资金流转路径、日最高占用余额、占用总金额等; (2)结合资金占用相关业务实质、前期账务处理和会计科目列报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需要对以前年度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3)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被占用资金的归还情况、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预计时间安排及你公司董事会在发现和解决资金占用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 (4)年审会计师在2018年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显示,2018年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结合采取的具体程序及获取的证据情况,说明在2018年未发现上述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原因、具体占用方式、发生时点、占用持续期间、占用方、资金流转路径、日最高占用余额、占用总金额等

经纬辉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公告编号:2020-38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7 号),公司董事会对于问询函中所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相关中介机构也对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问题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各季度净利润和净利润率均呈上升趋势,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净利润合计占比为67.9%,第四季度净利润率相比第一季度增加3.54个百分点,增长幅度高达82.57%。请你公司结合业务季节性、各季度收入、成本和费用明细等说明公司净利润率逐步提升且净利润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实现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收入、成本和费用核算不准确或跨期确认等问题。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净利润合计占全年比率为67.9%,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到欧美的触控显示产品一直以来占比较高,且订单呈现季节性变化和产品结构性变化。公司触控显示产品(包括保护屏,液晶显示模组及触控显示模组)下半年销售收入较上半年明显增加,因为部分客户产品研发主要在上半年进行,新产品发布及批量化生产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如主要用于苹果手机上的保护屏,在贝尔金苹果手机配件连锁店及沃尔玛超市销售;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在空气净化器、吸尘器、血糖仪、运动相机等,客户包括伟创力、戴森电器、Gorpo等;触控显示模组主要用于车载产品,白色家电及POS机等。并且,由于欧美的感恩节(公历11月第4个周四)与圣诞节(公历12月25日)假期,及中国农历春节

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关于对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04 号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2.75亿元(含受限资金1.04亿元),占你公司资产总额12.57%;主要有息负债余额34.36亿元(包括长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2.48亿元,占净利润51.02%。 (1)请结合你公司资金需求、负债成本、货币资金收益、银行授信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高额财务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以列表形式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与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3)请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结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财务状况、股票质押情况及对外投资资金需求等事项,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货币资金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上述(2)、(3)事项进行核查与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7.07亿元,同比增长28.12%,远高于营业收入2.99%的增长速度,其中应收关联方余额2.6亿元,占比13.32%,同比增加近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15亿元,同比增121%。 (1)请结合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情况及信用政策,说明应收账款增长率显著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主要原因,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或虚构交易的情形。 (2)请以列表的形式,按产品类别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占比、回款情况等,以及最终销售实现情况,并说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及未来持续性,是否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是否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以及公司就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所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3)请结合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大幅增加的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恰当。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22.97亿元,其中原材料余额13.1亿元,占比57%。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73万元,计提比例为1.82%;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838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占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66.41%。 (1)请按类别列示期末原材料具体构成,并结合公司采购安排

ST尤夫: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尤夫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定、行业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4月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55号)关注的尤夫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请列表说明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你公司或有借款和或有担保形成的表外负债以及大宗贸易形成的表内债权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被担保方和债务人、表外负债和表内债权的金额、是否对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等。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尤夫控股”)、尤夫股份、湖州尤夫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下称“湖州尤夫”)、上海尤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尤航新能源”)、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正悦”)、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上海垚阔”)及颜静刚于2018年11月22日签署的《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及上海垚阔出具的《关于<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相关事项之确认函》和尤夫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中涉及尤夫股份或有借款和或有担保形成的表外负债及大宗贸易形成的表内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表外负债 1、或有借款债务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编号:临2018-030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会计差错变更、经营与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会计差错更正及业绩承诺 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51%股权,成为公司主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但是,2016年时任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和2017 年年报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对智慧海派与供应链企业业务的收入确认判断和具体财务处理出现重大差异,公司将2016 年度本未予确认的收入重新计回,直接导致智慧海派2016 年重组业绩承诺完成率由原来的85.66%变更为116.54%。鉴于上述事项涉及智慧海派的业务实质和会计差错,并直接决定了当年重组业绩是否完成,影响重大。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和重组财务顾问分别对以下问题做出说明和发表意见。 1.2016 年,智慧海派与供应链企业的业务收入按总额法确认,天职国际对2016 年末尚未收回账款的该业务收入全部予以调减,涉及销售收入调减10.47 亿元,营业成本调减8.82 亿元,净利润调减1.19 亿元。根据2017 年年报,公司将前述调减收入重新在2016 年财务报表中列报,导致公司2016 年合并报

凯文教育: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问题的专项回复

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问题的专项回复 容诚专字[2020]230Z187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问题的专项回复 容诚专字[2020]230Z187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对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问询函第2题 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商誉账面原值2.15亿元,主要系收购凯文睿信和凯文智信形成。其中,凯文智信商誉账面原值1.86亿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凯文睿信商誉账面原值2,760万元,报告期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798万元。据披露,凯文睿信和凯文智信均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请你公司结合该两家子公司近年的经营状况、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主营业务受疫情影响等情况,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详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并说明相关商誉是否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该两家子公司近年的经营状况、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主营业务受疫情影响等情况,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详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并说明相关商誉是否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 1、公司商誉的主要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2.15亿元,主要系收购凯文智信、凯文睿信、凯文学信及文凯兴形成,确认商誉金额分别为18,606.31万元、2,760.28万元、70.05万元及31.21万元,其中凯文智信和凯文睿信确认的商誉金额合计数占公司商誉金额的99.53%,凯文睿信2019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797.63万元,其他公司2019年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19〕48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你公司已对停产涉及的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463.86万元,并计提与讼诉相关的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1,286.06万元,计提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10,967.03万元,年审会计师表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会计处理是否充分、适当。(1)……。(2)……。(3)……。(4)针对上述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以及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执行了何种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是否执行替代程序,以及形成保留意见的依据。(5)……。(问询函第1条第4点) (一) 针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以及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 1. 针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 针对辉丰股份公司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 了解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 询问并复核管理层评估上述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做的相关考虑及客观依据;(3)获取并评价公司资产减值测试资料是否恰当、合理,并对资产减值测试过程进行相应复算;(4) 结合已复产车间的相关情况以及未复产车间的整改进展,了解公司复产的可能性,并向管理层和主管环保部门进行访谈核实;(5) 获取公司资产处置

星源材质: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417630935.html,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0)第440ZA0770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源材质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20)第440ZA769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2020年6月1日收到了星源材质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基于星源材质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星源材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询函问题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74.17万元,同比增长 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3,615.38万元,同比下降38.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58.8万元,同比下降56.84%;综合毛利率41.82%,同比下降6.43个百分点。 (1)请结合产品结构、上游原材料供需结构变化等成本变动因素、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公司对比等说明营业收入增长但净利润明显下降的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你公司是否对非经常性收益存在重大依赖、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请结合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并说明2019年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名家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于2020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年报问询函提及的事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7,019.32万元、1.25亿元、6,561.96万元和-1.13亿元。 一、四季度公司净利润-1.1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1.03%。请说明公司第四季度业绩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业绩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 公司回复: (一)公司第四季度业绩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8-2019年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变化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根据上表可见,2019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收入下滑、费用增加、减值损失增加的共同影响。具体原因如下: 1、行业政策层面:2019年第四季度,中央工作小组提出整治“景观亮化工程”的“过度化”,短期内对公司的业务开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待落地的数个项目出现停滞或暂缓的情形; 2、经营层面:公司在2019年下半年加大了文旅夜游及智慧灯杆等新业务的投入,致使第四季度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加; 3、核算层面:由于应收账款的增加和账期的推移,对应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金额大幅提高,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报告期末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致使第四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增加7,814.64万元。 (二)公司业绩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 2017-2019年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

海联讯: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或“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6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63万元,同比增长24.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3.51万元,同比增长35.13%。年报显示,收入、净利润增长较大的原因是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经济效益所致。你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其中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84.03%。你公司2016-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滑21.9%、6.52%、11.3%。请结合电力企业信息化的市场发展情况、你公司资产结构调整情况、主要客户情况等,具体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6年-202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时期,“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电力工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国家电网近年来每年信息化及通信项目投资额约为120亿元,未来投资额或在“三型两网”战略下继续提高,吸引了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同时,电网设备智能化的趋势,也导致设备之间的分界线模糊,信息通信市场面临跨界冲击,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电力企业将面临更加全面和充分的市场竞争,

公司作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积极投身国家电网战略布局,秉承“服务客户,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技术及服务水平,以冀北、山西、山东、浙江、福建为中心,业务范围向全国辐射。 公司业务以系统集成为主,以项目形式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收入确认标准为项目验收,历年来大客户都比较稳定。2019恰逢“十三五”建设的高峰年,大量工程项目集中验收。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63.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49.79万元,其中2019年度前5大客户收入11,154.22万元,较2018年度前5大客户增加3,328.31万元,具体客户及收入金额如下表: 2019年公司前5大客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年公司前5大客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濮阳惠成:关于对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公司”或“本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02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26.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53%;整体毛利率提升4.94个百分点至37.71%;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8.51%。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出说明: (1)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销售量变化、境内外销售分布、行业发展、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等详细说明2019年度毛利率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毛利率提升4.94个百分点至37.71%,主要受原材料 采购价格的下降、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具体情况 如下: 1)行业发展与公司行业竞争地位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所属的精细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附加值较高。精细化 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 多行业的各个领域。公司专注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在本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了先进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主要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多 年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公司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已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公 司具有较好的质量、价格、客源及柔性化生产等优势。随着公司产能以及销售

2015年年报问询函所涉及到的问题

一、披露不完整 主要体现在应该填列的内容漏填或者未披露。 1、某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总成本”项目未填列。 2、某公司未披露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3、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的年末金额均为空值。 4、某公司合并利润表中未填列稀释每股收益。 5、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部分项目未填列金额。 6、某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有发生额,但是第七节间接融资取得的金额未填列,请解释原因。 7、某公司请在第二节“公司基本信息”中补充披露签字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8、某公司请补充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Tips 年报定稿版录入xbrl后,导出pdf文件,如果是导出word文件请转pdf,打印PDF文件,从封面第一页第一个字开始,到财务附注最后一页最后一个标点符号,逐字逐句、多人多遍校对。于修改处纸质版留痕再与电子文件核对。查漏补缺,严谨严谨再严谨! 二、披露不准确 主要体现在本年报的上期发生额,与上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本期发生额金额不一致;第一节到第九节披露的数据内容,与财务报表及附注前后不一致;逻辑关系不一致等等。 1、某公司间接融资情况披露的借款情况与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金额存在差异。 2、某公司第七节“融资及分配情况”中,间接融资金额与现金流量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不一致。 3、某公司报告期利润表中,“投资收益”与现金流量表中“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二者不一致,请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4、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2015年“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金额与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中,2015年“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利息收入”金额不一致。请说明金额不一致的原因。 5、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固定资产明细表列示“在建工程转入”为x元,而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列示“转入固定资产”为y元,请解释二者不一致的原因。

天舟文化: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舟文化”)于近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舟文化2019年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出具商誉减值测试报告,我方对问询函所提及的评估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商誉的期末余额为29.32亿元,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95亿元。其中本报告期针对并购广州游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爱网络)形成的商誉计提1.52亿元值准备,对并购北京神奇时代网络有限公司、海南奇遇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民今典科教传媒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未计提减值准备。 (1)请结合游爱网络具体运营数据和财务状况、减值测试的具体计算过程和关键参数的选取等,说明上述减值迹象的时点,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前期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以及对并购其他公司的商誉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以及合理性。 回复: 一、天舟文化说明 天舟文化并购形成的商誉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一)游爱网络2019年具体运营数据和财务状况、减值测试情况 1、具体运营数据及财务状况 2019年度,游爱网络主要运营游戏产品营收情况:游戏A实现营业收入31,138万元,同比增长72%;游戏C实现营业收入5,701万元,同比下降10%;游戏D实现营业收入3,900万元,同比下降78%。 游爱网络实现营业总收入68,032万元,同比增长7.84%;实现净利润16,737万元,同比下降 22.91%。 2019年末资产总额94,557.62万元,较年初减少0.81%;负债总额27,761.09万元,较年初减少15.67%;所有者权益66,796.53万元,较年初增长7.04%。 2、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1)关键参数选取 商誉减值测试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对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进行计算,以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预测期息税前现金净流量为基础,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得出评估对象可收回金额。主要参数选取如下: ①收益期限 游爱网络属于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企业,自成立至基准日,公司发展状况良好,评估基准日及至评估报告出具日,没有确切证据表明游爱网络在未来某个时间终止经营。确定游爱网络收益期为无限期。 ②折现率 2019年度选取的税前折现率为12.51%,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根据被收购方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2)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2019年度,游爱网络原计划在下半年上线的重要在研SLG、塔防类游戏因未获得版号,未能按计划上线运营;部分市场预期良好的游戏产品,测试数据较不理想,游戏需调优推迟上线;部分现有游戏产品上线时间较长,流水呈下降趋势,但其经营管理情况暂未发生实质性变化。2019年末,基于游爱网络部分现有游戏产品流水下降,新游戏上线运营不及预期,公司判断收购游爱网络形成的商誉

聚力文化: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公告编号:2019-091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浙证监公司字[2019]159号《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我局监管工作需要,现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进行书面说明、提供相关材料,于2019年10月28日前报送我局,并在收到和回复问询函时及时对外披露。 一、2019年9月26日,我局向你公司下发《监管问询函》,决定约见你公司董事长余海峰谈话,但余海峰至今未到我局参与谈话,也未与我局另行约定谈话时间。请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 (一)请说明余海峰至今未到我局参与谈话的具体原因。 (二)请说明余海峰是否已出境;若已出境,请说明其何时出境,在出境期间的履职情况,目前在哪个国家及回国计划。 (三)因余海峰持有的你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请说明余海峰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 (四)请说明余海峰是否具备继续担任你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并解释原因。 二、你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披露公告称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延期披露,请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 (一)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料”)的财务报表编制情况。请帝龙新材料及相关管理人员说明其是否存在不配合你公司编制定期报告的情况,如存在,请说明具体原因。 (二)你公司是否能按期出具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将釆取什么措施保障第

奥克股份:关于对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下发的“关于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20】第207号)已收悉,现就需要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分行业收入构成中,贸易业务营业收入46,040.38万元,同比下降67.61%,其他业务收入为11,411.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5.61%,你公司披露其他业务收入增长主要由于将2018年子公司江苏奥克大修期间环氧乙烷装置更换的含银废催化剂进行了出售产生收入1.08亿元。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贸易业务主要交易对方、贸易业务内容、金额、定价及公允性、毛利率及其合理性、合同签订日期、货物交割日期及交割方式、付款或回款金额及对应日期,交易对方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贸易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 (2)请说明销售含银废催化剂产生的损益,定价合理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1)公司贸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2019年贸易业务主要内容、金额、毛利率见下表:

②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客户详细情况(业务内容、定价及公允性、货物交割日期及交割方式、回款方式及销售确认):

③公司贸易业务主要供应商详细情况(业务内容、定价及公允性、货物交割日期及交割方式): 公司根据贸易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交易对方及时签署相应的供销合同,2019年度供销合同均执行良好。 通过对公司管理层实施访谈程序并核查贸易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检查购销合同、查询商品价格、对贸易业务实施分析性程序等,我们认为:贸易业务定价公允、毛利率合理,贸易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贸易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情形。 (2)2019年,公司处置含银催化剂取得不含税收入10,832.47万元,扣除帐面成本10,492.73万元,收益339.74万元。

年报问询函

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9 号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请补充披露公司金融科技信息服务业务的具体开展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鸿特普惠和鸿特信息咨询在与团贷网合作关系中享有的主要权利以及承担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并说明公司金融科技信息服务业务是否合法合规。 2.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及上年同期金融科技信息服务业务相关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促成借款的金额、借款人数、平均服务费率、违约率、借款主要客户群体分布等。并结合具体业务模式披露公司相关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政策,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规,确认金额是否真实、准确。 请会计师详细说明对公司金融科技信息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等所执行的审计程序,相关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恰当,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3.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处置金融科技业务的进展情况,截至报告日人员安置、资产剥离、款项支付等是否全部完成,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全部结束,是否存在后续诉讼仲裁事项,以及公司处置金融科技业务

的相关会计处理、获取的处置收益。 请会计师公司处置金融科技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子公司迅辉财富和顺成财富的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否存在经营风险和重大不确定性。 5.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代收客户还款”发生额0,去年同期为7.29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代付客户还款”7761万元,去年同期为6.62亿元,请补充披露公司代收及代付客户还款核算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代收代付对象的明细及金额,并对比分析说明2018年较去年同期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6.你公司年报“费用”部分显示,你公司2018年销售费用980,430,332.5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0.17%;管理费用371,595,752.2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9.47%;研发费用136,858,608.9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增长101.81%。 (1)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的数量变化、平均薪酬、销售激励政策等,补充披露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租金和办公经费较去年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你公司销售费用中,2018年“其他费用”发生额为5,575,029.03元,较去年大幅上升,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其他费用”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公告编号:2019-049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就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作进一步补充说明,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实,对《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和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一节释义”中涉及的词语释义适用于本公告中的相关词语。 一、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71 亿元,同比仅增长3.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77 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46.80%和32.52%,与2016年和2017年相比增速明显放缓。请结合公司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补充披露下列事项。 问题1:年报显示,公司循环经济业务中,以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为切入点,积极打造以氯碱、聚酯产业为核心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供应链服务业务。2018 年,公司主要产品PVC、烧碱、乙二醇等价格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公司的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情况基本均在90%以上,个别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超过110%。但公司的营业收入增幅仅为3.67%,整体毛利率仅增长2.05 个百分 1 / 59

晨曦航空: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公告编号:2020-025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曦航空”)于2020年0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6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根据《年报问询函》的要求,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2019年11月19日,陕西证监局向你公司下发《监管关注函》,称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表披露不准确。2018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支付现金3.3亿元,理财产品到期累计收回现金4亿元,但2018年年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均按净额列报,未完全反应公司现金流量真实情况。 (1)根据2019年年报,你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期初数未作相应调整。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核实《监管关注函》中涉及事项对你公司前期已披露财务报告的影响,如涉及对前期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请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2019年11月19日,晨曦航空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监管关注函》中与此事项有关的内容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表披露不准确。2018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支付现金3.30亿元,理财产品到期累计收回现金4亿元。但2018年年报中,投资支付的现金为3000万元,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亿元。经查,公司2018年-2019年期间所有定期报告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均按照净额列报,未能完全反映公司现金流量真实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五条的规定。” 2018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与购买及收回理财产品相关的发生额按照净额列示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五条“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2、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公司2018年度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及7,000万元本金共7次滚动投资购买3个月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如数收回资金,当时公司理解该项理财产品投资主要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收益,属于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风险低的投资项目,因此公司将购买及收回理财产品的发生额在2018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按照净额列示。 收到《监管关注函》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就监管关注函所提事项进行了逐项讨论,并积极与陕西证监局进行了沟通,认为:采用总额法列报理财产品投资的现金流量,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能更充分地反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决定:(1)2019年度与购买及收回理财产品相关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五条的规定“现金流量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2)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期初数不作相应调整。购买及收回理财产品的现金流量列报方式的变化既不是会计政策变更也不是重要的前期差错,因此不对前期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购买及收回理财产品以净额法改变为以总额法列示,是为了更好体现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仅是列报方式的变化,没有改变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则、编制基础,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列报方式的差异不影响投资活动流量的净额,不影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数据,对投资活

2017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已根据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暴风集团”)收到的《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60号),针对函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问题1、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商品以及网络付费收入有较大增长。其中,销售商品实现营业收入128,341万元,同比增长39.93%,主要为暴风电视销售收入;网络付费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1,450万元,同比增长46.61%,主要为互联网视频收入;而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上一年度分别下降25.04%、40.62%,与前述两项主要业务收入的增长不匹配。请结合前述两项业务的具体收入渠道金额(如线上或线下、手机视频或互联网电视视频、会员费或付费点播等)、相应渠道的成本及费用支出金额说明二者变动情况不匹配的原因。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发表意见。 答复: 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91,497万元,同比增长16.25%。其中:销售商品实现营业收入128,341万元,同比增长39.93%,主要为互联网电视(暴风电视)硬件销售收入;广告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766万元,同比下降26.13%,主要为互联网视频广告收入;网络付费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1,450万元,同比增长46.61%,主要为互联网视频会员收入及互联网电视会员收入。 总体而言,2017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收入较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暴风电视产品结构变动(由中小屏电视为主转变为以大屏电视为主)、产品销售单价提升所致。网络付费服务收入较大增长的原因是随着暴风电视保有量的不断提高,公司大力开展会员卡业务,互联网电视付费用户相应增加所致。上述收入增长并不依赖于增加渠道推广费用,且2017年公司股权激励费用较2016年大幅减少。上述因素导致公司销售商品以及网络付费收入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变动情况不匹配。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由暴风电视产

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公告编号:2019-008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 报问询函的公告 2019年4月17日,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问询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色纺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纱线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7.30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色纺纱的主要生产工艺和生产环节,以及各环节的主要成本构成;(2)分别列示报告期内自制生产和委托外协加工的产品类别、数量及占比情况;(3)分色纺纱和非色纺纱列示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占比、是否为关联方。 2.年报披露,公司纱线产品毛利率为18.69%;其中境内的销售毛利率为16.81%,境外的销售毛利率为20.59%。请公司补充披露:(1)境内与境外的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2)列表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毛利率水平方面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45.00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达68.57%;较2017年存货的期末余额29.99亿元增加15.01亿元,同比增长50.06%。其中,原材料期末余额为27.18亿元,较2017年原材料期末余额17.44亿元增加9.74亿元,同比增长55.85%;在途物资期末余额较2017年增加2.77亿元,同比增长151.23%。库存商品期末余额较2017年增加1.99亿元,同比增长22.06%。请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生产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的情况,补充披露:(1)分别列示期末原材料、在途物资的具体构成、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2)分国产棉、进口棉、期货棉等品类列表披露购买棉花的数量、平均价格、年末结存单价以及期后棉花采购价格;(3)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金额、占比、是否为关联方;(4)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否存在滞销的情况;(5)列表披露近三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说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效率方面是否存在差异及合理性。 4.年报披露,越南百隆已完成A区50万锭产能建设;B区已完成20万锭产能建设,并将于2020年上半年全面建成投产。报告期内,越南百隆实现营业收入24.63亿元,占比41.06%;净利润2.71亿元,占比61.87%。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项目列示公司在越南的实际投入金额及产能情况;(2)分项目列示公司在越南项目建设的主要建造方、收款方的具体情况,并说明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3)分别列示国内和越南百隆的主要经营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产能、总资产、净资产、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4)分别列示国内和越南百隆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金额、占比,是否为关联方;(5)列表披露国内和越南的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并结合毛利率水平,说明国内和国外的经营效率是否存在差异;(6)年报当中未按地区披露分部信息,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对外投资情况 5.根据公司公告,2017年2月,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信聿)。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从上海信聿取得投资收益2,193万元,较2017年的投资收益1.39亿元同比下降84.22%。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上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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