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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维护学校声誉,切实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与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或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分别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其办学活动均须严格依照《条例》、《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

第三条我校鼓励以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为原则,以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及提升我校学科建设为目的,在我校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与国外高水平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办学。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我校成立中外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外事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负责外事、教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成员职务若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人员自然递补,若合作办学学院(部)发生变化,相关学院(部)主要负责人自动进入或退出。领导小组负责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规划与决策。项目管理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合作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二)审批合作项目的预算、决算;

(三)审批合作项目发展规划;

(四)审定合作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报告;

(五)其他与我校合作项目有关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根据《条例》要求,我校针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双方成立联合管理委员会,针对具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立项目理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和项目理事会由中外双方人员共同组成,中方成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联合管理委员会行使对合作机构的管理权,项目理事会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相关事项的决策,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章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校内相关单位与外方教育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后,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申办报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中外合作办学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后,方可进一步与外方探讨签署协议事宜。

第七条协议签署后,合作项目所在学院(部)或合作项目所涉及的学院(部)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准备《条例》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申报材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任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设立与实施均需获得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未获得批准之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招生等办学活动。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我校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相关事务实施归口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校内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合作项目的校内办学单位须于每年1月份向中外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上一年度的办学报告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以便学校对办学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合作项目由中外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与管理,由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所在学院(部)具体实施。参与合作项目管理与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及相关学院(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

(2)负责与外国教育机构沟通联络与协议签署;

(3)负责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及项目审批、复核、评估与认证;

(4)协助各项目所在学院(部)聘任与管理合作项目外籍教师和外方管理人员;

(5)监督检查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每年对各中外合作项目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跟踪合作项目在国外的教育教学活动;

(6)负责项目学生出国学习的相关工作;

(7)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院、教务处

(1)负责合作项目的学分设置、学位授予等工作;

(2)负责学生在国外留学期间的学籍管理和学生归国后的学分认证等工作;

(3)负责合作项目招生计划的确定、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三)财务处

(1)负责向政府物价部门进行收费申报与备案;

(2)负责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办理收支业务;

(3)负责制定年度财务报表;

(4)配合审计部门完成评估过程中的财务审计;

(四)项目所在学院(部)

(1)负责合作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出国学生的日常管理;

(2)参与合作项目设立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完成项目审批、复核、评估及认证工作;

(3)协助教务处做好项目的宣传与招生工作;

(4)负责项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工作;

(5)负责外籍教师日常教学等相关事宜;

(6)协助财务处制定报上级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向中外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年度预算与决算;

(7)在中外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计划;

第五章经费分配与使用

第十二条我校合作项目按每一会计年度收入的35%向学校缴纳综合管理费及公共设施使用费;年度收入的50%由项目所在学院(部)支配,用于办学成本支出,包括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等;年度收入的10%用于支持合作办学项目所在学科的教学、科研等的长远发展,如教师海外培训、科研合作等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工作,此笔款项专款专用,由中外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相关项目所在学院(部)上报的工作计划及预算拨付款项;合作项目学生在500人以下时,年度收入的5%纳入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费及发展基金,合作项目学生超出 500人时,500人以外的学生的学费的3%纳入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费及发展基金,以上款项用于合作项目的申报、复核、评估、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违反规定擅自与外方签订的中外合作办学协议无效,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对未获批准,擅自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学校将依据《条例》、《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由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依法获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对构成犯罪的,由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的;

(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不良影响,发生学生群体性事件的;

(四)未按规定实质性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造成项目未成功复核或评估不合格的;

(五)未按照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的;

(六)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未及时准确上报申报、复核及评估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机构开展的合作办学,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最终解释。

中外合作办学意向书doc

中外合作办学意向书 篇一:1.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1 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 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XX]56号)“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发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XX]91号)“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决定XX-2020年实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现就“建设工程”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通过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学院和优势学科专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建设高水平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高水平,即通过实施“建设工程”,大幅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自身能力建设,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化人才,与同层次的非中外合作

办学机构、项目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建成的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教学质量达到或超过引进高校的水平,并在世界同领域具有先进性和竞争力;示范性,即对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以及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学科专业建设 形成辐射和借鉴作用,逐步扩大先进的教学方法和课程的应用范围,有明显的社会效益。 到2020年,建成若干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50个本科及以上层次、50个高职高专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示范专业,以及一批示范课程。引进30种“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高职院校20%的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支持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更高层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端引领。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展成为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促进本科及以上层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向国际先进水平发展。推动中外高校优势学科、重点发展专业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坚持分类指导。“985工程”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科研机构开展高层次、宽领域、多模式的合作与交流。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doc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自评报告 济南大学与英国 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合作举办项目名称: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办学单位:济南大学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表 2016年3月27日填

济南大学具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型名校。项目依托单位机械工程学院是学校的主要二级学院之一,拥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和车辆工程五个本科专业以及一个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项目所在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是学院的主干专业,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山东省精品课程群、山东省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等荣誉和成果。 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的历史可以回溯到1875年,是苏格兰最大的大学之一。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拥有全英最先进的实验室设备,并提供建筑与测量、计算机、数学、化学、能源、工程和环境学方面的专门技术。学校在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计算机、建筑、金融学、卫生保健、福利与社会等学科领域的研究和咨询能力享誉全国乃至国际。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积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校生中包括来自90个国家的1500名国际学生。 济南大学与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合作举办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由济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和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工程与建筑环境学院联合承办,2011年获得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37GB2A20111127N)。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已招生三届。 项目采取“4+0”或“3+1”培养模式,由济南大学每年在山东省“二本”批次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招生,培养计划由济南大学与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协商制定,互认学分。项目学生一、二、三年级在济南大学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四年级获得赴英学习签证并在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学习自选的机械工程专业课程。济南大学对完成全部培养计划的项目学生颁发毕业文凭并授予学士学位,这些学生也可向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1.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1.1培养目标 济南大学已成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必须符合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作为支撑济南大学名校建设工程的十个重点专业之一,其培养任务就是为企业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培养人才,旨在培养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或其他物质形态的应用型工程师和精于管理的企业型工程师,能在生产一线独挡一面的工艺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从而顺应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世界大学工科教育的潮流。因此,项目确立了应用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 1.2培养方案 本项目的培养方案、学制年限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以能力需求为主线,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加强外语教学和综合能力培养。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突破口,压缩课程门数,减少总学时和课堂授课学时,增加实践、自学时间。多途径、多形式引进包括教学理念、师资、教材、访学交流等在内的国外教学资源,共同开设和引进工程力学、企业管理与价值工程、流体力学与热力学、机械工程项目管理等34门课程,推行案例教学、双语教学、小班化教学等,改革学习评价和考核模式,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个性特长发展。培养方案融合国内与国外两种教育环境,体现了优质教育资

东北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维护学校声誉,切实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与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或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分别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其办学活动均须严格依照《条例》、《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 第三条我校鼓励以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为原则,以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及提升我校学科建设为目的,在我校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与国外高水平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办学。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我校成立中外合作办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外事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负责外事、教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成员职务若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人员自然递补,若合作办学学院(部)发生变化,相关学院(部)主要负责人自动进入或退出。领导小组负责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规划与决策。项目管理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合作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二)审批合作项目的预算、决算; (三)审批合作项目发展规划; (四)审定合作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报告;

中外高等教育合作办学协议书(标准范本)

中外高等教育合作办学协 议书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协议编号:YH-FS-397751中外高等教育合作办学协议书 说明:本服务协议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一般条款 _________学院(甲方)和_________大学(乙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努力的原则,决定在中国为中国学生进一步发展_________专业的高等教育计划。这一合作项目,旨在利用_________大学_________专业的优势,根据中国对_________专业日益增长的需要和重要性,为中国学生提供获得_________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的机会。双方的首要目的是为长期在更广泛领域,包括联合办学、合作研究及研究生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密切的关系。 第二条合作双方 2.1法人代表和地址 _________学院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中外合作办学高校37所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质量分析

中外合作办学高校37所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质 量分析 [摘要] 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近年来发展迅速,但由于多方面原因造成了办学质量下滑。本文从 __门的政策制定和监管措施以及中方合作院校自身问题等两个方面探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 高职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 “经济全球化”、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大环境迫切要求我国教育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通过开展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管理经验和优秀师资,将填补我国高等教育某些教学领域的空白、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教育供给的多样性。因此,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已呈星火燎原之势,中外合作办学的作用也日益显现。 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发展迅速,我们在欣慰的同时,也应看到,其发展过程中很多问题日益凸显,如合作层次不高、优质资源不多、学科或专业集中、合作的领域和渠道单一、有些项目后劲不足等。多种问题集中交汇,表现为办学质量下降,社会信用降低。

研究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笔者认为,办学质量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 一、外方合作院校和中介机构层次不高,无法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信 目前,从整体情况看,高职合作项目水平有待提升,真正和国外 同类一流专业合作的较少。很多外方院校只看好中国教育市场的前景,以营利为目的,因而对教育质量的关注不是放在突出的位置。从个别现象看,有国外的大学利国内教育信息不畅通的缺点趁机牟取暴利, 买卖文凭。有的在办学中存在着“先上车后补票”等不规范行为,有的缺乏规范的合作协议,出现变故时,学生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此外,外籍专业教师和语言教师迟迟不能到位,或只在合作院校集中授 课很短的时间,对学生状况很不了解,再加上语言障碍,很难起到实质性作用。从中介的角度看,大多数合作项目都由新加坡或香港地区的中介参与或引进,这些机构有些纯以赚钱为目的,名义上协助合作项 目实现国外教育模式、教育内容的本土化,实质上对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很少过问,自身也缺乏办学资质、办学资源、办学经验。 此外,高职合作办学形式,包括本土三年制、2+1、3+1(拿外方学士学位)、3+2(毕业后拿外方大学学士学位)、3+1.5、1.5+1.5等形

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

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有哪些,具体是什么项目,招生有什么要求?这些问题大家都知道吗?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按照成立时间顺序列举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创办,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引进世界一流大学优质教学资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校区的中外合作大学。请注意,以上信息所包含的真正含义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作大学,拥有独立校区,中方的合作高校是浙江万里学院,外方的合作高校是位列世界百强名校的英国诺丁汉大学。于是,有人便会质疑宁波诺丁汉大学(以下简称宁诺)的中方合作院校的层次过低,而宁诺最吸引考生家长和考生关注的问题也恰恰在此——因为宁诺还是英国诺丁汉大学的中国校区,而万里学院在教学过程中并不起主导作用,否则宁诺2016年在京文理录取分数线就不会均高于北京考生家长和考生非 常青睐的北工大了。正因为其全英文教学、教材从英国诺丁汉大学引进、师资全部由英国诺丁汉大学选聘、采用英国诺丁汉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才确保了宁诺办学十二年来获得世人瞩目的成就。宁诺80%的本科毕业生成功申请了世界前100强学校继续升学,这其中的20%更是进入了世界10 强的海外名校。这也充分体现了该校的办学宗旨——“一流学

术成就一流国际化人才”。宁诺的主要学制分为2+2和4+0两种,并允许两种学制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互转。学校在大一下学期允许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的申请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宁诺还为4+0学制的和学生提供大三交换学习的机会。宁诺在京招生有明确的英语录取分数线的要求——115分,而对于英语专业的录取分数要求则是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但并不要求北京籍考生提供北 京高考英语口语考试成绩。2016年,宁诺在京按照大类招生。由于宁诺除了颁发宁诺的毕业证,学位证之外,还颁发英国诺丁汉大学的学位证书,所以按照英国学位证书管理的规则,将会注明毕业生的学位等级。这也意味着刚刚经历过残酷高考的北京孩子们,在宁诺的学习生活也注定是紧张而又充满着学业上的竞争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文章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由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以下简称UIC)于广东省珠海市携手创立,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获得国家教育部特批。自2005年成立至今,UIC的定位是成为“一所为中国和世界服务的新型博雅大学”。UIC以创建内地首家博雅大学,培育国际精英人才为使命,旨在通过在内地率先推行博雅教育,促进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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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校际交流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化办学工作的发展进程,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实现学院整体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我院经批准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第二条仅以互认学分与外国教育机构进行学生交流活动,属于校际交流项目,不须向国家教育部报批,只须到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其它操作程序和管理监督方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南京审计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目标: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国外先进办学经验,调整优化学院学科、专业结构以及人才培养模式,增加教育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促进教育改革,努力培养能够跨文化交流、善于在国际市场上解决问题、创造价值的国际化人才。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促进我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第五条学院鼓励有条件的二级院、系、所(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章设立与审批 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应当与我院和外国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符合,并一般应当在我院已有或相近专业、课程举办。合作举办新的专业或者课程的,学院和相关二级单位应当基本具备举办该专业或课程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 第七条我院可以与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外国教育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具体包括共同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 第八条二级单位与外国教育机构商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达成初步意向后,须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南京审计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校际交流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包含项目合作方案、对方大学简介、项目可行性论证材料,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呈主管院领导批准立项。 第九条主管院领导批准立项后,应当由院领导、国际合作交流处、相关二级单位、教务处、学生处等派出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领导小组,进行正式谈判,并签订洽谈备忘录。备忘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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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问卷调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很高兴你们抽出时间参加这次调查活动。这次问卷调查将用于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量化研究。 这次问卷调查完全匿名。仅供学术研究使用。希望大家完整填写问卷。 专业:年级:性别: 独生子女:是否家庭所在地:城市城镇农村 1.您就读的原因是(): A可以接受境外优质教育 B为了出国 C能拿国外文凭或双文凭 D遵照父母意愿 E分数的原因,不得已选择 F其他(请注明): 2.您所就读的专业对社会的适应性为(): A非常强B较强C一般D差E很差 3. .您所就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A非常合理B合理C比较合理D不合理E很不合理 4.是否有出国经历?如果有出国经历,出国多长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大概估算家庭一共年薪有多少() A 少于6万元 B 6 - 12万元 C 12 - 30万元 D 30 - 60万元 E 60 - 200万元 6.以下原因对你选择接受高等教育有多重要() A为了以后找到好工作B为了以后服务国家,服务社会C大家都想上大学,我也得上 D 为了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水平 E 家里人影响 7.以下原因对你选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否重要() A为了有更强的竞争力B开阔视野和国际接轨C以较经济的方式接受外国教育D 便于以后出国深造 E 该项目入学分数要求不太高 9.你期望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达到哪种教育目的()

A学到以后能用上的专业知识B学到自我独立思考分析的能力 C学到外国先进思想与技术 D 获得出国机会 E 学到科学的研究方法 10.你对外教课是什么印象() A外教课生动有趣很新鲜 B从外教课上学到了很多外国文化知识 C外教引进了外国先进教学方法 D外教引进了外国先进教学内容 E与外教的交流和讨论很融洽 11.你认为自己在以下这些方面的进步如何() A专业知识 B沟通能力 C创新能力 D熟练运用外语 E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F对外国文化的了解 12.学习过程中以下几项对你有多重要() A学习成绩好 B学习中乐趣很高 C学习中有新观点新发现 13.你是否可以接受以下情况() A你和外国人结婚 B你长年在外国工作 C你加入外国籍 14.在生活中,以下价值对你的重要性() A倾听长辈的意见 B守纪律 C谦虚 D尊重上级 E与人和睦相处 F有主见 G有创新精神 H批判精神 15.你如何评价你和老师之间的距离感() A总是很大的距离感,老师高高在上。 B大部分情况下,有很大的距离感。 C 距离感比较小,可以和老师进行一些沟通。 D没有距离感,与老师基本平等,沟通无阻。 16.(可多选)您对教师队伍的评价是() A中外教师比例合适B队伍稳定性高C教师年龄结构合理D教师学历结构合理E教师师德师风良好F双语型教师充足G其他(请注明): 17.(可多选)您认为外方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哪方面的问题() A教学理念不正确B教学态度不端正C教学内容零散且无意义 D教学方法和手段不科学E教学经验不丰富F教学效果不好G其他(请注明):

湖南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合作办学协议

湖南农业大学 成人教育合作办学合同书 甲方湖南农业大学,住所地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符少辉,湖南农业大学校长。 乙方长沙实验外国语专修学院,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甲方在乙方设立函授站,并就合作办学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为发挥各自拥有的资源优势,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友好合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更好地培育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人才。 二、合作原则 双方秉着诚信互惠、平等互利、相互配合、确保信誉的原则,扩大教育规模,提升教育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学生、服务社会,开展合作办学。 三、合作范围与内容 1、办学形式: 2、办学专业: 3、学制:按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所规定的学制执行。 四、合作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国家招生计划的申报和学生的录取、注册等学籍管理工作。 2、审核、制定招生与宣传的方式、方法、标准、内容;协助乙方做好招生的发动和管理事务。 3、负责教学管理,制定开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纲领及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式与标准,监督教学运行状况,监管教学质量。 4、负责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及证书的电子注册工作,保证所颁发的文凭为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教育部上网可查的专科或本科学位文凭。 5、负责教材、资料的版本选定,审核、选派、聘用、考核、评价与监督授课教师,培训辅导教师。负责课程考核的试题审核,巡考等工作。 6、负责乙方聘请教师的审核工作。 7、检查学生管理工作。 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修改函授站管理办法和制度,

指导、检查、监督函授站的工作。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负责本函授教学站所在区域的招生,确定本方招生与宣传的方式、方法、时间。负责组织发动生源,协助招生。 2、组织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教材、资料等购买与发放(甲方提供教学资料)、面授及考试的组织和安排,教学场地,环境的保障和管理,协助甲方做好本站教学任务的实施及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妥善安排甲方选派教师及管理人员在教学站期间的住宿。 3、经甲方审核同意,可聘请有资格的教师承担有关课程的面授工作, 4、做好学生全部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按教学运行要求成建制编组、安置、管理学生,并负担乙方成本;协助实施教学管理; 5、负责学员的报到、注册、面授、实习、实验、考试和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的组织工作。 6、负责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及时转交甲方; 7、接受甲方对函授教学站间的巡视,检查与评估,并按甲方要求改进教学条件与教学质量。 8、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修改乙方对函授站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七、甲乙双方承诺和保证 双方承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国民系列的教育机构,均具有履行本合作办学合同的合法资质和相应的能力。双方保证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充分维护双方声誉,并不得实施任何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八、学杂费用收取和结算 1、学杂费收缴:学费由乙方按湖南省物价局批准的湖南农业大学学年标准收取。 2、学杂费分配: ⑴乙方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双方按照甲方35%;乙方65%对学费进行分成,由乙方负担教学成本。学费收取年度为高升专学年共计3个学年、专升本学年共计3个学年。 ⑵乙方于每年开学第一学期收齐当年的学生学费,并于6月底之前将甲方应得学费分成支付给甲方,且附缴费学生名单与数额,以便甲方开具发票。乙方所得经费,甲方不负责开具发票。 ⑶杂费包括学生报名费,入学测试费、考试费、毕业论文费、学位审定费、、等,全部由甲方按用途确定支出。杂费收支每学期结算一次,甲方委托代收的杂费全部交甲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

2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4.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5. 北京邮电大学与英国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合作举办电信工程及管理本科教育项目 26. 北京邮电大学与英国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合作举办电子商务及法律本科教育项目 27. 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和健康科学中心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28. 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和健康科学中心合作举办传播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29. 北京林业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草业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30. 北京联合大学与英国佩斯利大学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31. 北京农学院与英国哈珀?亚当斯大学学院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32. 北京农学院与英国哈珀?亚当斯大学学院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33. 北京理工大学与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信息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34. 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信息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35. 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西部国际大学合作举办商务科学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3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与美国玛赫西管理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37.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与美国玛赫西管理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 目1. 北京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中国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 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3. 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项目 4. 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Beihang Sino-French Engineer School ) 2.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 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 北京理工大学与英国瑞丁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科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 中央财经大学与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合作举办市场营销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5. 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新泽西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兰斯高等工商管理学院合作举办零售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7. 华北电力大学与英国斯莱斯克莱德大学、英国曼切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 项目 8. 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举办应用金融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9. 中国政法大学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举办文学硕士(行政管理方向)学位教育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报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13-04-25 10:36:14浏览:1525次 一、申请时间。申请在我省设立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由中方教育机构于每年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期间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材料。省教育厅每年受理两次。 二、申报独立设置或非独立法人的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经办。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独立或非独立设置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办。 三、省教育厅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会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核),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0月30日前提出审批(核)意见或告知受理情况。审批(核)工作主要围绕以下方面提出意见: 1.遵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各项条款的情况,重点审查实质性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情况; 2.促进我省社会及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和学科专业设置均衡发展的情况; 3.促进学校办学事业发展和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情况; 4.申请材料规范、完备情况。 四、申请材料包括: 1.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请示文件。市、县(市、区)教育局管辖范围的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高等及中等学历教育需经市、县(市、区)教育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按隶属关系行文上报。申请设立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出具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按顺序列出附件目录。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样式可从教育部网站下载,一份原件)。申请项目要按不同专业分别填写表格。合作专业必须在本校已设置,专业名称应与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名称相一致,在专业名称后可加注专业方向(外方专业方向名称)。表格中“教育教学”一栏是核心内容,要详细说明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安排(注明外方授课课程)、考核方式和教学管理等,并论证举办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3.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中外文两个文本,一份原件)。协议需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如不是法人签字,需附法人授权签字委托书。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合作宗旨与原则;合作内容与方式;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理(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协议的期限、修改、延续、中断、终止程序;违约责任等。 4.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资质证明或法人证明。外方资质需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论证材料,如是外方教育主管部门证明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5.如颁发外方证书或文凭,需提供外方证书或文凭样式及中文翻译件。 6.双方共同商定的专业教学计划。要注明在境内教学阶段外方授课情况(要求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1/3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全部教学时数的1/3以上)。 7. 如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已开展合作办学,请递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批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朱士昌处长: 在这个文件定稿之前,请你听取机、电、化工和经管4个学院院长的意见,并请财务处长审定与经费管理使用有关的内容。也请你认真审阅。有关意见请各位老师书面提供并返回给我。 叶银忠 2010年11月10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进学校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领域,提升合作办学水平,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国际交流合作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推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联系和申报 1、国际交流处统一负责学校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提供相关事宜的咨询、建议、审核和报批服务。 2、二级学院作为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主体,应积极开展与国外大学的联系,寻求合作机遇,洽谈合作意向,形成框架方案,并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国际交流处报分管校长审阅。 3、分管校长审阅同意后,由国际交流处会同有关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国外合作方谈判商议合作办学的具体内容、条件和相关事项,拟定合作办学协议文本,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可行性论证报告 (2)合作办学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 (3)合作办学申请书 (4)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 (5)中外合作方的身份证明 (6)中外合作方经公证或认证的资信证明 (7)外方授予文凭或有关证书的样本 (8)其它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其中第(1)、(2)项由二级学院负责,其它各项由国际交流处负责。国际交流处负责审核所有书面材料,提出综合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浅谈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

一种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浅谈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 摘要文章分析了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主要特点,探讨了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主要模式,研究了合作所办的学院(校区、分校)的主要管理模式。研究表明,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产学研合作是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本质。 关键词高等学校地方政府合作办学产学研 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合作办学的模式主要有:中外合作,校企合作、校院(科研院所)、校际合作和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五种模式。目前,在探讨各种产学研合作办学模式的相关文献中,受关注较多的是前四种合作办学模式,而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罕有涉及。可是,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是一种能够真正实现产学研结合,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1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主要特点 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2)人才培养层次基本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3)合作办学的本质是产学研合作。 1.2.1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 目前,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分布在两类地区,一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比如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省区的市、地、

县;二是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和山东省等省的市地、县。但是,从统计结果来看,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从所办学校的个数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占了总数的87%以上;从在校生人数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占了总数的93%以上。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财政实力较为雄厚,能够拿出财政资金支持办学,而自己单独办学的难度与投入又非常大;二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对通过合作办学,进行产学研合作有着强大的需求。 1.2.2人才培养层次基本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 合作办学的层次覆盖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涵盖了整个高等教育的所有学历层次,形成了从中职、高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直到博士后的系列学历教育。培养的人才学历层次基本与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像广东深圳、珠海,山东烟台、威海和荣成等经济高度发达地区,除需要普通层次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外,还需要高层次的研发人才。因此,合作办学的学院(校区、分校)还能够培养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高技术人才。而云南、西藏、内蒙古等经济欠发达省区的地、县,主要需求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因此,这些经济欠发达省区合作办学的学院(校区、分校)基本上为职业院校,主要培养高职、中职层次的应用型技能人才,甚至还进行一些职业培训。 1.2.3合作办学的本质重在产学研结合 地方政府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通过招收学生拉动所在地区的消

开设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有哪些

开设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有哪些? 中外合作办学对于想获得国外名校硕士学位的人员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国内边工作边学习,轻松拿到证书,相信很多在职人员都会感兴趣。那么,开设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有哪些? 据小编了解,仅在MBA这一热门在职研究生专业上,开办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就有很多,如对外经贸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东华大学、南开大学等。上课地点涉及全国各地,能使大家轻松获得国外MBA专业知识,从而进一步推动现有工作的开展。 此外,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也与许多国家高校开设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涉及的专业有法学、医学、金融学、会计学、教育学等等,可以全方面满足各种专业人员的需求。 目前,对于工作忙碌不能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来说,通过中外办学的形式学习,既可以在国内接触国际上先进教育模式,掌握国际上高端前沿的专业知识,又节省了直接出国留学的费用,还可以获得与国外留学同样的硕士学位,性价比是比较高的。因此,吸引了大批人员参加学习。 可以说,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国际教育也得到了长足的融合与交流,使得很多人通过各种途径,能较为容易实现国外留学的梦想。想了解更多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可联系在线老师。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入口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建设的

收稿日期:2012-10-26 作者简介:冯红琴(1975-),女,浙江临海人,副教授,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建设的探讨 冯红琴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一、高职教育的课程体系特征分析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职业岗位的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的的职业教育。因此,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兼具一般人才培养模式特征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人才培养模式的构成要素包括: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人才培养途径、师资队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全部开设课程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高职教育强调以技能培养为核心,因此其课程体系应突出“职业性、技能性、实践性”,理论知识必须够用,重视实践性教学。第一,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并重,理论教学遵循“必需、够用”的原则,三年制专业的校内实验、实训和校外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第二,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指导下,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化教学、多媒体仿真教学等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第三,实践教学模拟和顶岗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第四,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因此,高职教育要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基础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教学内容求宽、求新但不求深;专业课教学内容要体现针对性、实用性和实践性,建立相对独立、结构有序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二、中外合作办学对高职课程体系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以及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使得国际间的教育互动与合作日益加强。高职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不可避免地对我国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产生了影响。在中外合作培养高职人才过程中,作为人才培养目标载体的课程体系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要实现国际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必须要有科学合理的、与国际接轨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劣。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的职业教育观念与职业教育体制发生了多样性的变化。欧美等发达国家不但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和社会地位,而且通过课程改革,加强了教育、培训、社会、就业四大领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美国社区学院开设了融学术与职业内容为一体的综合课。他们建设科学训练中心,开发高期望值项目,开展教师训练,教授新知识新技术,对学生进行现代技术的边缘教育;将先进的学术引入职业课程,同时还将生计和技术课程建立在职业群的基础上,使课程框架更宽泛,旨在使受教育者以较宽厚的基础和实力去迎接未来多变且多元的劳动世界。澳大利亚TAFE学院 在确立以技术技能培训为本位的培养目标下,构建了特色显著的课程体系,其高职教学计划中没有基础课,只设区分不严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有课程多、每门课程学时少、必修与选修共存等特点,教学内容突出了针对性、先进性、实用性、行业性和行业标准性。① 在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中方在合作办学中除了借鉴 摘要: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体系应突出“职业性、技能性、实践性”;高职中 外合作办学要实现国际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中方应借鉴国外的课程设置,建立科学合理的、既 符合高职教育特点又与国际接轨的课程体系。文章针对高职课程体系的特征以及中外合作办学对其产生的 影响,提出了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的优化对策。 关键词: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281-02 J iaoXue Sh i J i an Yan J i u ☆教学实践研究☆ ①国际职业教育中值得借鉴的特色教育.http://www.ep12.com/news/04/008/2009/0616/29443.html 281

常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管理办法

常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常州大学(以下简称常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外综〔2006〕5号)的指导思想,引进、整合、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遵循“知识、语言、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培养原则,优化设计适应“教育国际化”理念的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务能力和“德、智、体、能”全面发展,面向石油石化行业、区域社会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高素质工程型和管理型人才。 第二条常大为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分项目制定独立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与境外合作院校专业以及本校对应专业课程衔接、学分互认。 第三条本规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例精神,结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特点制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常大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以下简称国际学院)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学历教育的本科生(以下简称合作办学学生)。 第二章学籍管理 第五条合作办学学生分项目实行境内、境外两阶段学习。境内学习阶段采用同一项目统一学制的模块化、学分制管理(常大学制)。境外学习阶段与境内学习阶段学分互认、学制衔接。

第六条合作办学学生修完常大学制,满足合作院校的语言和学术要求,可进入跨境学习的考核与选拔;考核合格,并获得签证者,进入合作院校进行跨境学习。 第七条合作办学学生进入合作院校学习后,为常大境外学习学生(以下简称境外学生)。学校为境外学生保留学籍8年(自到常大报到注册之日算起)。境外学习结束后且在保留学籍时限内,学生可申请恢复常大学籍。 若境外学生在合作院校学习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需中断境外学业,返回常大继续完成学业者,需首先向合作学校提出退学申请,经合作学校同意后,填写《常州大学境外学习学生返校继续学业申请表》(见附件1),由国际学院负责返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入常大相应二级学院学习。 第八条合作办学学生修完常大学制后,因故未能进入合作院校学习,则进入常大相应二级学院学习,按原专业合作办学培养方案执行。 凡被合作院校录取因个人原因(签证原因除外)放弃赴合作院校学习者,需本人向国际学院和合作院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后,进入我校相应二级学院学习。 第九条常大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申请进入合作办学项目借读,借读学生的管理按学生转入国际学院借读协议书执行。 第三章跨境学习考核与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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