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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工作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专家工作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专家工作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目的是:通过搭建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数量、布局、专业设置以及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指导,拟定全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规划,指导各设站单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等工作。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等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指导辖区内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各项服务。

第四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的主体,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第五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坚持“建设一个站(基地),打造一支专家团队,培养一

批人才,孵化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服务一方经济”的原则,不断完善,逐步发展。

第二章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及终止条件

第六条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四)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第七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根据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情况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需求,到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专家、项目的需求情况,同时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与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技术对接,最后根据双方对接情况确定设站单位。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确定部分单位为专家工作站后备单位,纳入重点帮扶范围,优先享受推荐高层次专家、政策指导等,并在设站时予以重点考虑。

第九条专家工作站的名称主要依据设站单位确立的研究课题以及所在行业特点来确定,一般称为“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颁牌。

第十条专家工作站合作项目或研究课题已完成,不再开展新的合作事宜的,或者因设站单位注销或其他重大事项变更导致工作无法继续的,专家工作站相关工作自行终止。

第三章专家工作站考核及专家服务基地设立

第十一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青组〔2014〕5 号)文件要求,每年对已经批准建立并运行满一年的专家工作站及其科研成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工作站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考评“优秀”的专家工作站,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工作站条件改善、项目合作和人才培育。对考评“不合格”的专家工作站将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设站资格。对专家工作站产生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一次性成果奖励。

第十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考评“优秀”的专家工作站,授予“青岛市专家服务基地”称号,纳入省、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推荐选拔梯队培养范围。

第四章设站单位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专家工作站设立后,设站单位可视情况成立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在批准设站后两个月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做好与专家合作的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专家工作站健康、有序发展。专家服务基地设立后,继续执行设站单位制定的专家工作站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设站单位与专家应当及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尽快开展研究,尽早取得效益。对创新性较强、产业化优势明显的项目,鼓励申报科技立项。

第十六条设站单位要为入站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后勤环境,并根据合作项目情况配备必要的资金,选配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助手,方便专家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七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资产和成果归设站单位所有,设站单位与专家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双方在合作协议中要明确约定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问题,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或项目终结时,设站单位要逐级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本年度(或本项目)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章入站专家的职责及权利

第十九条进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专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设站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两年,根据项目需要可随时续签。项目开展过程中,需要增加新的专家的,由设站单位逐级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随时入站。

第二十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负责项目的专家或入站专家中有较高学术权威、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能够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起带头作用的知名专家担任。在首席专家带领下,吸纳同行专家组成梯次配备合理、专业互补的专家团队。

第二十一条入站专家实行柔性流动和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他事项,由设站单位与专家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专家平时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设站单位保持联系,根据项目需要,本人或委派助手不定期到设站单位参与相关工作。在双方友好协商前提下,专家可以安排所带学生进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习、工作。

第二十二条专家可以技术入股、带资入股等,并签订相关合同,使专家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联心、联责、联利。设站单位要以项目为依托,采取冠名、联合开发、风险投资等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资金投入机制。

第二十三条专家所在单位应当全力支持入站专家开展咨询、指导活动,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青人发〔2009〕11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时间:2014-05-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推进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建设工作,完善管理体系,根据《关于推进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作站建设坚持“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基础,项目为核心,实效为根本”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工作站服务内容

1、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提供服务。

2、为企业人才队伍培养提供服务。

3、为企业技术研发攻关提供服务。

4、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上海市科协)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委和市国资委成立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以下简称指导办公室)。指导办公室下设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上海市科协科技创新服务部。

第五条指导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2、审议工作站有关重要文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3、负责制定工作站相关政策、规划和指导意见。

4、负责工作站申报审批、授牌和组织评估工作。

第六条秘书处工作职责

1、承担指导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建议。

2、负责与国内外院士专家的工作联络,组织协调院士专家与建站单位的需求对接及进站工作。

3、负责建站申报材料复审工作,组织专家评审。

4、组织建站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做好相关服务及宣传总结工作。

第七条区县应将工作站项目纳入区委、区政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区县科协和市有关部门应把工作站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建立工作站。

第八条工作站建成后,主要采取属地化管理方式运作。区县科协和市有关部门作为工作站建设的主管部门,对所推荐设立的工作站承担管理职责。主管部门应当为工作站建设争取政策支持,明确专人负责,跟踪了解并定期向秘书处反馈所辖工作站的运行状况,积极配合秘书处向符合条件的建站单位提供适需增值服务。

第三章建站管理

第九条申报类型

工作站按照申请建站主体不同,分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两种不同类型。

1、单个企业或事业单位可申报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2、企业集中的园区(包括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产业基地、孵化器等)、行业协会(联合会)、大型集团公司等可申报建立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第十条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上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其中,申请建立工作站的企业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申请建立服务中心的单位应具有面向特定区域或产业链的辐射服务功能。

2、申报单位发展方向应符合国家或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或为重大民生产业,科技创新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3、申报单位应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任务,与合作院士专家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可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申报企业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4、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并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其中,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5、申报单位能够满足院士专家进站工作的保障条件,主要包括组织配备、科研经费支撑、办公场所、后勤服务等。

6、申报单位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的企业,以及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优先批准设立工作站。

第十一条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或《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申请表》。

2、指导办公室全年受理建站申报。申报审核未通过的,原则上当年不接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原则上需经由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协推荐申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经由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推荐申报;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可经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申报;在沪央企也可直接向秘书处申报。

第十二条受理程序

1、区县科协、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秘书处。

2、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3、评审合格的递交指导办公室审批。指导办公室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站审批工作。

4、凡被批准设立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工作站工作。

第十三条工作规范

1、命名格式。依据审批机构的批复文件统一工作站的命名格式为“申报单位全称+院士专家工作站”,或“申报单位全称+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落款为审批机构。建站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更名的,需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同意后进行更名并备案。

2、服务方式。建站单位必须配备工作站服务机构,制定本单位工作站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工作站日常服务工作,负责确定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计划,编制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做好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

3、聘任方式。进入工作站的院士专家,由建站单位聘任。建站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增聘、调整有关院士专家,须报秘书处备案。

4、协作方式。建站单位与进站院士专家应当签订工作合同,依照法律规定,以自愿、平等、诚信、互利为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合作方式、利益分配、劳动报酬等权利和义务关系,凡涉及知识产权和技术保密问题,双方应当签订专门协议。

第四章评估考核

第十四条工作站采用绩效评估考核方式,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原则,综合定性和定量因素,设立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估等级。

第十五条评估方式、内容和程序:采用数据采集、书面汇报、现场考察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内容和程序以《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估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建立满一年(批复下发日计)的工作站参加评估,每两年评估一次。评估等级为优秀的建站单位予以示范表彰,不合格的予以辅导整改。不参加评估的视作不合格。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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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模板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 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 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 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 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 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专家工作站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目的是:通过搭建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数量、布局、专业设置以及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指导,拟定全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规划,指导各设站单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等工作。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等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指导辖区内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各项服务。 第四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的主体,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第五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坚持“建设一个站(基地),打造一支专家团队,培养一

批人才,孵化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服务一方经济”的原则,不断完善,逐步发展。 第二章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及终止条件 第六条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四)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第七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根据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情况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需求,到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专家、项目的需求情况,同时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与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技术对接,最后根据双方对接情况确定设站单位。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确定部分单位为专家工作站后备单位,纳入重点帮扶范围,优先享受推荐高层次专家、政策指导等,并在设站时予以重点考虑。 第九条专家工作站的名称主要依据设站单位确立的研究课题以及所在行业特点来确定,一般称为“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颁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版范本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版范本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公司规章制度参考版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 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4、在聘任期内,根据员工的品德、能力、胜任聘任约定岗位工作的程度、业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有权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和影响恶劣者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著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 为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订立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实行标准工资与绩效挂钩工资制,另计发奖励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二、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遇节假日顺延。 三、加班工资标准:全天为20元,半天为10元。连续加班近4小时为半天,近8小时为全天。 四、工龄工资标准:

软件项目开发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软件项目开发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有软件研发以及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软件研发与管理,分公司参 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重大改造。第三条本制度中自行开发是指主要依赖公司自身的管理、业务和技术力量进行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和相关的技术支 持工作,一般仅向外购置有关的硬件设备和支撑软件平 台;合作开发是公司与专业IT公司(合作商)共同协作 完成IT应用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一般形式是公 司负责提供业务框架,合作商提供技术框架,双方组成开 发团队进行项目实施,IT系统的日常支持由信息中心和 合作商共同承担,信息中心负责内部(一级)支持,合作 商负责外部(二级)支持;外包开发是指将IT应用项目 的设计、开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承包给某家专业公司(可 以是专业的IT公司或咨询公司等),由该公司(承包商) 负责应用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 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

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接受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 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第五条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组)、IT组(可能包括网络管理员和合作开发商)。 第二节立项管理 第六条提出开发需求的信息技术部门参与公司层面立项,进行立项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编写《立项分析报告》开展前期筹 备工作。《立项分析报告》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 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 致。 第八条《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成立项目组(如果是外包开发,则成立外包商项目组;如果是合作开发,则与外包 商共同成立合作开发项目组,以下统称“项目组”),项目 组应包括业务组(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和IT组(自 行开发为信息中心研发人员;外包开发为外包商成员;合 作开发为信息中心研发人员和外包商成员)。项目组人员 的选择应满足项目对业务及技术要求,项目组人员应有足 够的业务和IT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来胜任项目各方面的 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范文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 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起草

规章制度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规章制度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摘要】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信息系统是在公司协同办公平台基础上构筑,采用J2EE的架构,实现了可靠、稳定业务应用服务,同时实现了公司的工作流程及组织机构统一。文章重点介绍了规章制度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架构、系统功能及技术路线。 【关键词】规章制度;信息系统;J2EE 1.引言 在进行企业规章制度梳理、完善过程中,因企业规章制度涉及业务领域、地域分布广,规章制度数量大,凭借目前的手工进行梳理处理,不仅效率低,而且难以有效控制规章制度的质量,而且在后期维护困难,使用也不方便,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管较为困难,难以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质量及有效执行,因此希望借助信息化、网络化、流程化促进企业规章制度的建设手段,推进企业规章制度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2.系统总体架构 图1 规章制度管理系统功能架构 3.系统功能介绍 3.1 规章制度审批管理 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的新(修)订、废止制度全过程审批,及已有制度梳理入库、总部及外来转发制度入库审批,另外还包括制度发布审批等。 (1)新(修)订制度审批 对规章制度的新订过程,满足多级及业务分类要求,进行会签审批,在会签通过后,与相关业务及体系进行联,并进入发布审批流程。 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记录原因,对前一版本实现关联,并进行会签审批,在修订审批完成后,与相关业务及体系进行联,进入发布审批流程。 (2)废止制度审批 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并记录废止原因,并更新规章制度状态,并进行会签审批,在废止审批完成后,与相关业务及体系进行联,进入发布审批流程。 (3)制度审批查询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 技术管理部审核: 隋进国日期:2002年7月23日批准: 姜涌日期:2002年8月8日6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

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第五条招收对象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第六条所需材料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第八条博士后课题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

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岗位规范 (一)从上班到下班 1、上班的时候 1.1 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的时候 必须事先通知 来不及的时候必须用电话联 络 1.2 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1.3 铃一打就开始工作。 2、工作中 2.1 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 2.2 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 2.3 工作中不扯闲话。 2.4 工作中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2.5 离开自己的座位时要整理桌子,椅子半位,以示主人未远离。 2.6 长时间离开岗位时, 可能会有电话或客人 事先应拜托给上司或同事。 椅子全部推入, 以示主人外出。

2.7 打开计算机传阅文件,网上查看邮件。 2.8 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2.9 在办公室内保持安静,不要在走廊内大声喧哗。 小 3、办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3.1 办公室内实施定置管理。 3.2 办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 3.3 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 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3.4 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随意处理, 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3.5 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 3.6 处理完的文件, 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4、下班时 4.1 下班时,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 4.2 考虑好第二天的任务, 并记录在本子上。 4.3 关好门窗 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

4.4 需要加班时 事先要得到通知。 4.5 下班时 与同事打完招呼后再回家。 (二)工作方法 1、接受指示时 1.1 接受上级指示时 要深刻领会意图。 1.2 虚心听别人说话。 1.3 听取指导时 作好记录。 1.4 疑点必须提问。 1.5 重复被指示的内容。 1.6 指示重复的时候,首先从最高上司的指示开始实行。 2、实行时 2.1 充分理解工作的内容。 2.2 遵守上司指示的方法和顺序,或视工作的目的而定。 2.3 实行决定的方案时 需要别的部门的人协助时 要事先进行联络。 2.4 备齐必要的器具和材料。

1.定密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北京xxx公司定密管理制度 密级:内部 文号: 北京xxx公司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三条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在项目下达十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第二章定密范围 第五条涉密科研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科研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完成,其过程(调研、预研、可行性报告、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文件、总结、成果文件)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部分软件程序、试验数据等阶段成果。 第六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第三章国家秘密的确定 第七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甲方《合同书》及《技术协议书》标定的密级 第八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工作责任部门 定密小组、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九条涉密科研项目定密程序 (一)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技术协议书等标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定表》(附表1)、《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2)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表》(附表3),一式二份,并附合同书,由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二)部门应根据《任务书》、《合同书》、《技术协议书》,认真核对《公司科研项目密级审批表》、《公司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公司涉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部门领导签署。 (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上报定密小组审核。定密小组审核后报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依据 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二、外来文件的密级 三、项目承办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依据项目的密级 第十一条公司文件、材料定密程序 由公司文件、材料起草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分别填写《公司发文稿纸》(附表4)、《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附表5),经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由发文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关系重大、敏感性强且需特别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的涉及国家秘密的特殊事项,可以由具体承办人员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的拟定意见,直接报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签发,但事后必须报定密小组和保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在10日内,应按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国家秘密事项进行正确的密级标志,进入动态管理。并根据需要限定接触范围。国家秘密事项若不能做出标志的,应当书面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十四条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应先行拟定密级,报定密小组审批,并按拟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在拟定密级后的1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申请

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并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现对我校设立的“教师工作站”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规定 (一)“教师工作站”必须成立由企业、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组织机构,有固定且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由校企双方共同授牌,遵循相关规章制度。未经学校授权,不得从事利用学校名义开展的业务活动。 (二)各系每学期应根据示范校建设及专业建设要求,结合各系实际情况,与企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一起制订“教师工作站”的制度、考核细则、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各系要确保每学期必须有1-2名教师进驻。 (三)在各系每学期制订的“教师工作站”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相关老师在进驻工作站前都需与校方签订《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协议》,填写《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审批表》,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各系初审后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国家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四)“教师工作站”设立后由企业相关部门、学校各系、教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各系为“教师工作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作站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教务处负责对“教师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做出相关处理。 (五)教师进驻“教师工作站”后,必须遵守“教师工作站”及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否则,将视为违反同等学校规章制度,应受同样处罚。 (六)进驻“教师工作站”的教师应按“教师工作站”的工作计划及协议条款从事相关的企业调研、管理、生产、研发等活动。除此以外的其他一切活动均属个人行为,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解读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解读 1、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的意义是什么?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中国科协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组织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好创意、好形式,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挥组织特色和优势,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推进产学研联合,在实践中集聚、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开创性工作。 2、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中国科协等七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和特色,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3、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有哪些基本要求?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

突破关键技术制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通过建站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科协组织网络;将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纳入“讲理想、比贡献”等技术创新活动之中,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成长。 在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中,要坚持以“需求为基础,项目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效为根本”的基本原则。 需求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基础。各地科协要根据国家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和企业自主创新的客观需要,围绕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特点,广泛征集企业重大技术需求,筛选一批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在尊重和顺应企业选择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合作。 项目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核心,是院士专家与企业对接合作的载体。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是企业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项目的完成过程能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有显著带动作用。同时项目要符合进站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专业特点和研发方向,有利于推动院士专家团队同建站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企业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主体。建站企业应是在地区经济或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规模以上企业;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可供合作的技术项目,建有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发团队;企业领导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能够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实效是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根本。各地通过建站工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1.doc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1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

IT运维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第一章运维管理服务保障制度 为完成运维任务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支持管理制度,使维护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对制定的各个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质量考核,对运维团队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促进制度的更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维护支持任务。 1.1 机房运维管理制度 1.1.1 数据中心环境安全管理 数据中心进出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于对不同的访问区域制定不同的安全管控和出入原则。将数据中心划分3类不同类别的管控区域和安全区域。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机房区域。 (1)公共区域:这些区域通常用于数据中心生活与展示的配套区域。该区域经授权并在遵守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来访者可自由进出。 (2)办公区域:数据中心日常工作区域。这类区域的进入通常为数据中心部员工及运维人员。需经授权访问。 (3)机房区域:机房区域是数据中心的核心区域。该区域应有严格的进出管控,外来人员进出需提前提出申请,来访者进出机房区域需经授权,进出需登记。 除了数据中心人员进出管理外,还应考虑设备和物品进出的流程。设备和物品的进出也应得到正式的审批,特别是对于机房区域的设备应重点管控。应通过机房人员/设备登记表详细记录。设备出门需开具出门凭据等。 1.1.2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机房应防尘、防静电,保持清洁、整齐,设备无尘、排列正规、工具就位、资料齐全。 (2) 机房门外、通道、设备前后和窗口附近,均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做到无垃圾、无污水,以免妨碍通行和工作。

(3) 严格遵照《消防管理制度》规定,机房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从事危险性高的工作。如需施工,必须取得领导、消防、安保等相关部门的许可方可施工。 (4)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严格遵照机房进出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人员进出机房登记表,在相关部门及领导核准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出,机房进出应换穿拖鞋或鞋套。 (5) 进入机房人员服装必须整洁,保持机房设备和环境清洁。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拍照,严禁将水及食物带入机房。 (6) 进入机房人员只能在授权区域与其工作容相关的设备上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和触动未经授权以外的区域及设备。 (7) 任何设备出入机房,经办人必须填写设备出入机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或搬出。 1.1.3 服务人员安全及管理制度 1、维护工程师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准则。 2、外部人员因公需进入机房,应经上级批准并指定专人带领方可入。 3、有关通信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资料不得任意抄录、复制,防止失密。需要监 听电路时,应按规则进行。 4、机房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每个维护人员应熟悉一般消防和安全操作方法。 5、机房严禁吸烟和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搞好安全教育,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节假日的安全工作。 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非机房管理人员严禁入机房。 8、机房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注重电气安全,严禁违章使用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电器。 10、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新。 11、定期检查接地设施、配电设备、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触电事故发生。 12、发现事故苗头,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

医院行业专家科研工作站协议参考模版

行业专家工作站共建协议 ××××单位×××专家与××××单位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设立行业专家工作站,并制定以下框架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市卫计委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单位×××教授及其团队(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一)合作的期限 ×××年×××月至×××年×××月 (二)探索××省省级知名专家与行业专家工作站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实现集聚优质资源,加快医疗技术发展,有效促进医教研发展,带动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科室建设与学科发展等全方位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专家及其团队等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 (三)通过甲乙双方全方位合作,充分利用乙方医教研的优势,结合甲方临床和学科工作,为××市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全面提升医教研水平。 (四)将甲乙双方合作的科研项目进行成果转化。 三、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为乙方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10万元经费作为我院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作工作站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在工作站服务期间的培训讲课费、交通差旅费、食宿费用和培养专业人才工作经费等。 2、为专家开展业务提供相应支持。 3、在合作期间因医疗行为发生的医疗纠纷由甲方按相关条例处理,乙方全力配合。 (二)乙方 1、受聘专家根据甲方需要,帮助指导甲方学科建设,提升甲方的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 2、乙方专家不定期到甲方医院,指导医院实验室建设、重点专科、内设机构科室建设,督促和指导已经申请到国家级、省、厅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科室开展课题研究,进行高等级文献(SCI论文)撰写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3、乙方专家不定期到甲方医院进行学术讲座,同时帮助临床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 4、乙方专家协助并指导甲方医院医务人员申报并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成果质量。 5、乙方专家在工作期间,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根据工作和业务宣传需要经得乙方同意,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将乙方专家信息进行宣传。

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青岛三盾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一、技术管理制度 1、严格审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优选勘察设计单位,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标,评选设计方案。 2、审查设计图纸,保证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满足甲方任务书的要求和施工要求,保证工程造价符合投资限额。 3、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对其项目经理进行严格的考查。 4、严把工程量和材料关,定期对工程量和材料进行检查和监控,以确保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投资。 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组织设计,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 6、严格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对质量进行有效的预控。 7、强化质量意识,督促施工方全面落实各项技术指标,不断建立完善工程技术管理档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积极联系设计单位并予以解决,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供处领导参考。 8、积极参与项目设计和合同议定,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地质状况、基础处理、建筑和结构设计、平面布置和使用功能、防火防水、管网

线路、内外装饰等进行全方监控,确保所建项目优质低价,严防返工、重复建设和劣质工程出现。 9、认真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收集质监部门和各级领导对工程质量所提出的意见,并出具书面《整改措施》送达施工单位和本部门施工员,监督落实到位。 二、安全管理制度 1、由对现场环境熟悉的技术人员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对一些专业性强、难度大的施工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呈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准施工。杜绝盲目的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 1)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在四口处(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必须安装防护措施;保证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平台、斜道、跳板等设施的坚固和稳定;严禁高空作业人员从高处抛投任何物料。 2)预防机械伤害事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劳保规定进行操作,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各种其中设备,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限位装置、起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起重机指挥人员和司机应严格

规章制度流程管理系统规章制度(CA)

1 总述 1.1 制度/流程管理流程树 1.2 目的 为使公司颁布的体系文件(质量体系、服务体系、信息安全体系等)、管理制度、业务及管理流程、部门部管理制度等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得以正确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改进,不断完善公司的制度体系,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3 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1.4 职责 1.4.1 企管部:统一负责公司各类体系文件、管理制度、流程、规、标准、临时 规定等的协调管理。 1.4.2 各部门:明确本部门制度/流程建设要求和计划,并负责具体制度/流程的制 定,涉及到跨部门的需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涉及到部门部的企管部仅备 案及审核是否与公司规定冲突。 1.4.3 关联部门:提出修改和会签意见,并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1.4.4 技术中心/企管部:负责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的管理。 1.4.5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作标准(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课程表等)的管理。 1.4.6 总裁办:负责行政公文的管理。

1.5 定义、分类及编号规则 1.5.1 体系文件:在ISO9000系列、20000系列、27000系列的一、二、三级受控 文件;分为一级文件、二级文件、三级文件; 按相关体系文件编号规则编号。 1.5.2 受控管理制度、流程:在公司围执行的具有较大稳定性的管理规章; 按职能分类,分为品质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行政管理类、财务管理 类、营销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安全管理类、其它类 1.5.3 临时规定:带有明显时间性的临时管理规章; 按时间分类。 1.5.4 部门部管理制度:各部门自己制订或修订的仅在部门部执行的管理规章。 按部门分类。 1.5.5 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 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 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按属性分类,分为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1.5.6 基础标准:在一定围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 的标准。例如术语标准,符号,代号,代码标准,量与单位标准等。 1.5.7 技术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订的标准。 1.5.8 管理标准:对需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如与实施及保障开发、生产、质量、 能源、计量、工艺、设备、安全、卫生、环保、物流等技术标准有关的重 复性事项)所制订的标准。 1.5.9 工作标准:对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即在执行相应技术标准和管理标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拟制:技术管理部 审核:隋进国 批准:姜涌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大冶市中鑫铝业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按照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协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站的建设及日常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及协助做好科研管理工作。 第三条申请资格: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有志于为我公司科技事业做出贡献者,均可申请进入院士专家工作站,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向企业科协提出进站申请。 1、个人申请材料。 2、学历证明、工作简历。 3、身体健康证明。 第五条审批程序: 1、公司行政人事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招收的意见;单位同意后,填写《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2、公司行政人事部将申请人有关材料汇总整理,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企业科协审批。 第六条科研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在站期间,应严格按照与培养单位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研究工作,特殊情况需改变研究计划的,

由本人提出申请,指导研究员初审,企业科协审核,培养单位同意后,报院审批。 第七条科研人员进站两个月内,应在指导研究员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并作开题报告。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在单位研究方向一致,也可自行选题,以书面形式明确所承担工作的任务、目标等。 第八条科研人员进站后,根据工作需要,凭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 第九条各培养单位负责科研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科研活动和相关管理工作;设立科研培养基金,用于资助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及生活费。 1、资助科研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 2、配备台式电脑1台和相应的办公设备。 3、提供必须的科研、实验室条件。 第十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公司科协对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和其他方面进行中期考核,报公司核定后,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科研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发表的专业论文,应将所在培养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经转让或开发获得经济效益的,可按进站时签定的协议分享产权和参与收益分配。科研人员出站时,应提交研究工作成果,如论文、手稿、鉴定成果、专利及其他材料,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和我院的有关要求对研究成果中的技术秘密予以保密,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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