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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拼搏每一天,别让考研留遗憾

2017考研:拼搏每一天,别让考研留遗憾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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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值毕业季,每当这时即将踏出校门的毕业生们都不约而同的感叹大学生活中最遗憾的事是什么。然而人生不能回头,错过了一些事都是无法弥补的。因此2017考研的小伙伴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学习时光,好好计划自己的考研之路,不要等到考研结束的那一天,再回想过往会觉得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遗憾一:没有好好珍惜时间

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回想起刚刚步入大学的时候会觉得时间过得非常漫长,但是一到毕业季你才会恍然发现时光匆匆,后悔当初的我们为什么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如今距离2017考研还有二百多天的时间,从数字来看有些考生会觉得时间还很充裕,有些工作可以"等等再做",但是真正做过系统的时间规划的考生就会知道,如今已经进入到考研的

第二阶段"强化复习阶段",复习的任务量会逐渐增大,如果我们没有抓紧每一分一秒的时间复习,打好基础,就会在后期的复习中变得手忙脚乱。因此现在还过着悠哉生活的考生们你们一定要好好把握现在的时间,不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遗憾二:没有多去请教别人

2017考研复习是自己的事,这是大部分考生都会默认的观点。的确考研是一个自己选择、自己上路、自己努力,最后收获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让别人参与进来。相信大家做复习中都有很多困惑的问题,而往往有时我们会碍于面子或懒惰心理就把这件事给混过去了。都教授觉得考研中多去请教别人是一个很好的提升自己的机会。此外,与老师相比,同学之间解答问题会用更平实的语言,更加容易理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开阔自己的视野,收获更多知识。

遗憾三:没有强大的毅力

考研前我们会听到很多前辈说这是一个非常苦的过程,也许在现阶段你还没有特别强烈的感觉。但是到了后期你会遇到各种难题,比如复习强度与自身知识积累出现断层,身体和心理上的疲惫,注意力不集中等等。这个时候想要坚持下来就真的很难。所以每年有很多考生虽然坚持到最后参加了考试,但是只有他们心理明白,自己在考研中并没有用强大的毅力支撑到最后。

2017考研上述这些遗憾在每年考生中发生的几率都很大。趁我们现在时间还早,不如早些给自己打个预防针,现在就对症下药,这样才不会到最后让自己感到后悔。

2017年马原期末复习知识点总结超详细版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e scial uecommr 点总重点汇末马原期总复习知识薃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蝿 一、马克思主义含义聿 1、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学说是关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的科学。芃 ①马克思主义创立的标志:1848年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蚂 ②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膈 、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经济、社会、历史条件。 2蝿 3、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发展的。莅 4、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与革命性统一。肄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袂 物质世界和实践第一节芆 一、世界观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蒆

1、世界观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膂 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关系的根本观点。方法论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所遵循的根芁本方法。只有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才是哲学。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2、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关系的问题。肆 思维和存在谁是第一性的问题,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的基本依据。芃 3、哲学又可以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芁 ①可知论:主张世界是可以认识的,包括唯物主义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可知论。螁 ②不可知论:主张世界是不可以认识的,只有少数唯心论是不可知论。螇 4、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芅 ①辩证法是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待世界,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蚃变化的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②形而上学是用孤立、静止的观点看待世界,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膀孤立存在的,是静止不变的。形而上学否认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③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态:朴素辩证法、唯心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蒇法。 ④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莆 客观辩证法:是指自然界、人类社会本身固有的辩证运动规律。主

2017考研知识点: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6)

2017考研知识点: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 分析(6) “黑吃黑”的案件 孙福起利用上班时间,在保定火车站南站,将半停留的货物列车的车窗打开,钻进车厢,盗出1台日立牌VI一427E型录(放)像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并将该机隐藏在站修所院内。马志刚发现孙福起去站修所院内隐藏物品,即怀疑孙盗窃了车上的东西。待孙福起从站修所院内出来,马志刚便进去查找。马在杂草丛中找到了录(放) 像机,将其转移到附近的破房内藏好,下班后将该机拿回家,占为己有。 [问题] 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分析] 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因为:(1)马志刚与孙福起虽然盗窃的是同一物品,但二人之间既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每个人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是相互独立的,不符合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在共同故意支配之下实施共同犯罪行为的条件。(2)本案属于“黑吃黑”的案件。对此类案件,应按照不同行为人的行为分别定罪,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 田华是市体育学校武术班的学生,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玩耍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的一个岔口处跳出一个持刀的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口袋里所有的钱和自戴的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靠在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十分害怕,立即向附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 [问题] 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分析] 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失手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 激愤杀人 王某,女。24岁。张某、女,44岁,家庭妇女。被害人王兆宽,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经常打骂虐待。某年冬的一天深夜,王兆宽手持匕首对其亲生女儿王某进行威胁,强奸2次。王某被强奸后曾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张某也曾被王兆宽打后服安眠药企图自杀,未遂。某年2月27日深夜,王兆宽钻入王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不从。这时张某翻身,王兆宽惟恐其妻发觉,便回自己被窝。早晨4时许,王兆宽又钻入王某被窝,王某奋力反抗。王兆宽说:“今天我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接着用身体压住王某,王某用手紧紧抓住王兆宽的睾丸,大声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打开灯,气愤地打了王兆宽两个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兆宽,王某到外屋取两段麻绳将王兆宽的手、脚捆住,又用一段鞋带将王兆宽的两

马原期末复习 重点整理

马原期末复习重点整理 单元: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 1.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理论意义:P2 2. ●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批判了不可知论。 ●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 2.怎样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P24-25 ●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 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实践史人类社会的基础,是理解和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钥匙 3.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P41.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旧质向新质的飞跃。 ●否定时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 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 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4.矛盾分析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P44-45 ●矛盾分析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

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矛盾分析方法的重要作用,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决定 的。 ●矛盾分析方法的具体体现:a.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方法b.“两 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c.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d.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 ●矛盾分析方法的核心要求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做到具体矛盾具体分 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就要求我们不断强化 问题意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认识和化解矛盾,尤其是优先解决主要矛盾作为打开局面的突破口,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 单元: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1.实践在认识活动中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P61-63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2.感性认识与理想认识的关系:P68-69 a.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 b.理性认识必须依赖于感性认识。 c.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2017法硕刑法案例解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017法硕刑法案例解析:暴力干涉婚姻 自由罪 【案例】 洪某(男,5l岁)的女儿小玲(24岁)与邻村男青年余某(25岁)相爱,确立了恋爱关系。洪某认为余家境不好,生活困难,便对女儿婚事横加干涉,多次殴打小玲。某日余某又约小玲外出。当日晚,洪某带领儿子和其亲戚共6人,冲到邻村余某家,不分青红皂白,对余某拳打脚踢,致其轻伤。后小玲与余某二人跳河身亡。 干涉自己女儿的婚姻,也会构成犯罪吗? 法律评析:在我国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很多人认为子女婚事要听父母之命。有些人虽然认为干涉子女的婚事确实不对,但也不会想到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本案中的洪某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构成犯罪,他的行为构成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或离婚自由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婚姻自由权是宪法以及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权利和离婚自由权利。法律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首先,必须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强迫被害人与自己结婚,强迫被害人与他人结婚,强迫被害人与他人离婚或者不准被害人与他人离婚等。司法实践中,常常有干涉他人恋爱自由的行为,这是否也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呢?我们认为,爱情是绝大多数正常婚姻的基础。干涉恋爱自由实质上就是干涉结婚自由,如果以暴力手段实施,并且情节严重的,应该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定罪。其次,必须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也就是要对被害人实施捆绑、殴打等人身打击或者强制的行为。这是区分本罪与干涉婚姻自由的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条件。如果行为人以非暴力手段,如中断供给、断绝关系或以自杀相威胁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实践中,多为被害人的父母、祖父母、监护人、兄弟姐妹及其他亲属。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犯罪动机则多种多样,有的贪图财礼;有的为高攀权势;有的为门当户对;有的为了换亲,甚至有的为了霸占他人妻子等。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经济类、管理类考研数学基础班课程讲义

《附件3》----2018届管理类考研数学基础班课程讲义 导论 一、管理类联考数学考试大纲 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MBA,MPA,MPAc等)综合能力考试数学部分要求考生具有运用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能力考试中的数学部分(75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运算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问题求解(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和条件充分性判断(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两种形式来测试. 数学部分试题涉及的数学知识范围有: (一)算术 1.整数 (1)整数及其运算(2)整除、公倍数、公约数(3)奇数、偶数(4)质数、 合数 2. 分数、小数、百分数 3.比与比例 4.数轴与绝对值 (二)代数 1.整式 (1)整式及其运算(2)整式的因式与因式分解 2.分式及其运算 3.函数 (1)集合(2)一元二次函数及其图像(3)指数函数、对数函数 4.代数方程 (1)一元一次方程(2)一元二次方程(3)二元一次方程组 5.不等式 (1)不等式的性质(2)均值不等式(3)不等式求解:一元一次不等 式(组),一元二次不等式,简单绝对值不等式,简单分式不等式. 6. 数列、等差数列、等比数列 (三)几何 1.平面图形 (1)三角形(2)四边形(矩形、平行四边形、梯形) (3)圆与扇形 2.空间几何体 (1)长方体(2)柱体(3)球体 3.平面解析几何 (1)平面直角坐标系(2)直线方程与圆的方程(3)两点间距离公式与点到直线的

距离公式 (四)数据分析 1. 计数原理 (1)加法原理、乘法原理 (2)排列与排列数 (3)组合与组合数 2.数据描述 (1)平均值 (2)方差与标准差 (3)数据的图表表示:直方图,饼图,数表 3.概率 (1)事件及其简单运算 (2)加法公式 (3)乘法公式 (4)古典概型 (5)伯努利概型 二、数学基础两种考查题型 数学基础共25道题,满分75分,有两种考查题型: 第一种是问题求解,1-15题,每道小题3分,共45分; 第二种是条件充分性判断,16-20题,每道小题3分,共30分. 两种考查形式说明如下: 1. 问题求解题型说明 联考中的问题求解题型是我们大家非常熟悉的一般选择题,即要求考生从5个所列选项(A)、(B)、(C)、(D)、(E)中选择一个符合题干要求的选项,该题型属于单项选择题,有且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该题型有直接解法(根据题干条件推出结论)和间接解法(由结论判断题干是否成立)两种解题方法. 下面举例说明: 【范例1】(200901)方程214x x -+=的根是( ). (A)5x =-或1x = (B)5x =或1x =- (C)3x =或53x =- (D)3x =-或5 3x = (E) 不存在 【答案】C 2. 条件充分性判断题型说明

(完整版)马原重点(必背)按章节整理

马原重点(必背)按章节整理 绪论 1.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第一、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第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鲜明的政治立场 第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最重要的理论品质 第四、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是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2.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 第一、学习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基本原理及基精神实质 第二、理论联系实际 第三、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 第一章 1.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其现代意义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在批判继承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合理因素并对现代科学成果进行科学总结基础上形成的的科学理论成果,它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不但为以往的实践检验所证实,且随着未来的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而深化。 第一,物质概念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列宁的物质概念及其意义。 第二,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现代意义。它被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发展所证实和丰富,并提供了理论思维的方向原则和基本方法。 2.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源,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说明。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3.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主观能动性又称自觉能动性,是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的活动能力。 客观规律性是指物质运动过程中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认识和利用规律又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2017考研-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27)

2017考研: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 析(27) 避险过当刘某某在城外树林里游逛,遇女青年林学武(21岁,体校业余武术队员)骑车从树林 穿过,遂生歹意。他潜伏窥察后发现,林学武每日清晨和傍晚都要骑车路过此地。 某日傍晚,刘携带刺刀一把,躲在路旁大树后面,等侯林下班回家,伺机强奸。当 林骑车进树林时,刘突然窜出,拦住去路,林与其搏斗将刘踢翻在地后迅速逃跑, 刘穷追不舍。林学武跑出不远,看见一户人家亮着灯,欲进去暂时躲避,但屋门推 不开,便破窗而入。刘见林逃进屋内,便返身逃跑。但是,林在破窗进屋时,不仅 损坏了窗户、而且一脚踩在床上睡觉的小孩(8岁)的左腿上,造成粉碎性骨折。[问题] 林学武对踩伤小孩的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为什么?[分析]林学武对踩伤小孩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理由是:林学武在遇到不法侵害时,本可以实行正当防卫行为。在其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防卫能力,也可以采用避险的方法。但是,林学武的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却大于或者等于其所要保护 的利益,即为自己免遭伤害而将幼童踩伤,属于避险过当。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凯程简介: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1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索玉柱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

考研数学强化班高等数学讲义-汤家凤

第一讲 极限与连续 主要内容概括(略) 重点题型讲解 一、极限问题 类型一:连加或连乘的求极限问题 1.求下列极限: (1)???? ? ?+-++?+?∞→)12)(12(1 531311lim n n n Λ; (2)1 1 lim 332+-=∞→k k n k n π; (3)∑=∞ →+n k n n k k 1]) 1(1 [ lim ; 2.求下列极限: (1)???? ??++++++∞→n n n n n 22241 2411 41lim Λ; 3.求下列极限: (1)??? ? ??++++++∞→2222221 211 1lim n n n n n Λ; (2)n n n n !lim ∞ →; (3)∑ =∞ →++ n i n n i n 1 2 11 lim 。 类型二:利用重要极限求极限的问题 1.求下列极限: (1))0(2 cos 2cos 2cos lim 2≠∞→x x x x n n Λ; (2)n n n n n n 1sin )1(lim 1+∞→+; 2.求下列极限: (1)( ) x x x cos 11 20 sin 1lim -→+; (3)) 21ln(103 sin 1tan 1lim x x x x x +→?? ? ??++; (4)2 1cos lim x x x ?? ? ?? ∞ →; 类型三:利用等价无穷小和麦克劳林公式求极限的问题 1.求下列极限: (1)) cos 1(sin 1tan 1lim 0x x x x x -+-+→; (2))cos 1(lim tan 0x x e e x x x --→; (3)]1)3cos 2[(1lim 30 -+→x x x x ; (4))tan 1 1(lim 220x x x -→;

2017考研-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析(13)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第 1 页 共 1 页 2017考研:法律硕士之刑法案例分 析(13) 共同犯罪故意 甲乙二人预谋抢劫,观察到丙的丈夫外出多日,便乘夜色蒙面闯入丙家,丙受惊吓 大声呼叫,甲便强行将丙推入洗手间,并对丙进行监管,由乙寻找财物。甲在看管丙的过程中,忽生歹念,强行奸污了丙。 [问题] 试问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并说明理由。 [分析] 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因为二人有抢劫的共同犯罪故意,并共同实施了抢劫的具体行为。但甲同时又单独构成了强奸罪。因为强奸犯意是由甲单独产 生的,并独自实施了强奸行为,而乙对甲的强奸行为没有犯意上的沟通,也没有共 同参与实施强奸行为,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实行犯过限,应由具体实施过限行为 的人对过限部分独立承担责任。本案中,就应由甲一人承担强奸罪的责任。因此对 甲应定抢劫罪、强奸罪,实行两罪并罚,对乙只以抢劫罪进行处罚。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凯程简介: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1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索玉柱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马原】重要知识点整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第一章 1、哲学的基本问题 其一,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究竟谁是世界的本原,即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问题;其二。“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即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2、社会的物质性表现 第一,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第二,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然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的活动。 第三,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集中体现着人类社会的物质性。综上所述,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其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社会运动也是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3、社会生活的实践性表现 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4、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第一、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是自然、社会以及人类思维中客观的普遍的现象;是指矛盾的共性、绝对性。 第二、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矛盾的每一个侧面都有自己的特点;是指矛盾的个性、相对性。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第四、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特殊性即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包括的是个性中本质的东西,它比个性深刻,个性比共性丰富。 第五、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性寓于(存在于)个性之中,共性只能通过个性而存在;共性统摄着个性,个性总是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割裂了这种联系,就会导致类似“白马非马”的诡辩命题。 第六、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随事物的发展和条件的改变,共性与个性可以相互过渡,相互转化。 5、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6、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

最新考研数学高分导学班讲义(汤家凤)汇总

2013考研数学高分导学班讲义(汤家凤)

课程配套讲义说明 1、配套课程名称 2013年考研数学高分导学(汤家凤,16课时) 2、课程内容 此课件为汤家凤老师主讲的2013考研数学高分导学班课程。此课程包含线代和高数,请各位学员注意查看。 3、主讲师资 汤家凤——文都独家授课师资,数学博士,教授,全国著名考研数学辅导专家,全国唯一一个能脱稿全程主讲的数学辅导老师,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优秀指导老师。汤老师对数学有着极其精深的研究,方法独到。汤老师正是凭借多年从事考研阅卷工作的经验,通过自己的归纳总结,在课堂上为学生列举大量以往考过的经典例子。深入浅出,融会贯通,让学生真正掌握正确的解题方法。 严谨的思维、激情的课堂,轻松的学习,这是汤老师课堂的特色! 主讲: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4、讲义 20页(电子版) 文都网校 2011年9月15日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2013考研数学高分导学班讲义 线性代数部分—矩阵理论 一、矩阵基本概念 1、矩阵的定义—形如?Skip Record If...?,称为矩阵?Skip Record If...?,记为?Skip Record If...?。 特殊矩阵有 (1)零矩阵—所有元素皆为零的矩阵称为零矩阵。 (2)方阵—行数和列数都相等的矩阵称为方阵。 (3)单位矩阵—主对角线上元素皆为1其余元素皆为零的矩阵称为单位矩阵。(4)对称矩阵—元素关于主对角线成轴对称的矩阵称为对称矩阵。 2、同型矩阵—行数和列数相同的矩阵称为同型矩阵。若两个矩阵同型且对应元素相同,称两个矩阵相等。 3、矩阵运算 (1)矩阵加、减法: ?Skip Record If...?,则 ?Skip Record If...?。 (2)数与矩阵之积: ?Skip Record If...?。 (3)矩阵与矩阵之积: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3

2018马原复习资料整理

马克思主义原理概论复习资料整理 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最重要的理论贡献是什么 答: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为他们的后继者所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是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学说,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解放和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学说。 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 2、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直接理论来源是什么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标志是什么 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 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布。 3、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 、 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科学性、革命性、实践性、人民性和发展性。 4、物质的概念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知感觉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5、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理论意义 意义:(1)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2)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 (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 … 6、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什么为什么 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 原因:(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3)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7、矛盾的基本属性是什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怎样的

基本属性:对立和统一。 普特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前者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后者相反。(2)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联结(“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密不可分。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包含了普遍性。(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8、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 9、认识的本质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0、为什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真理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实践的特点是具有直接现实性。 11、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12、社会基本矛盾定义,社会基本矛盾包括哪些 定义:社会基本矛盾就是指贯穿社会发展过程始终,规定社会发展过程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趋势,并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根本的推动作用的矛盾。 ) 基本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 13、社会基本矛盾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 1、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最基本的动力因素,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 2、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一切历史冲突的根源,决定着社会中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3、社会基本矛盾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并从根本上影响和促进社会形

(完整word版)马原20个必备考点

现在这个时候,政治的复习应该加紧了,以下是王吉老师整理的马原20个必备考点,大家抓紧背了。 【说明】运用四步审题法审题,然后用关键词锁定考点,五步答题法答题(推荐使用第一、二、三、四步答题),今年考生必须关注的重要考点有如下20个,必须背诵。(如下内容选自《掌中贝》,今天得到的最新消息是,《掌中贝》已经出版,由于出版流程缓慢,让大家久等了。 马原1 意识的能动作用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1.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就是意识的能动作用,即人特有的积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主要表现在:(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2)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3)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4)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2.正确把握物质的决定作用和意识的反作用,必须处理好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首先,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其次,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最后,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马原2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1.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是理解和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钥匙。总之,实践是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区分和统一的基础,应当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物质变换。 2.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简2017.51}5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51.(1)假释的撤销及处理: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刑法》第85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简2017.52}5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 5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共同特征: (1)侵犯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本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但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个别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单位,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4)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故意,也可以表现为过失。 {简2017.53}53.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53.《侵权责任法》第15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

大学马原第一章要点整理讲解学习

第一章 *(名)世界观: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方法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所遵循的根本方法的学说和理论体系。 方法论与世界观是统一的 *(名)哲学: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也是方法论。 万事万物:物质现象精神现象活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 *(名)哲学的基本问题:1、物质和意识、思维和存在,谁是世界的本源(第一性) 2、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 哲学研究一般、共相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什么会成为哲学基本问题? ?宏观角度:世界由物质和思维这两类现象构成 ?微观角度:个人的“精神”和“物质”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贯穿人一生的问题。 *(名)唯物主义:物质是世界的本质,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特征:强调外在力量的客观性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世界的本原由某种或几种“初始元素”构成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世界的本原是原子 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的本原是物质 *(名)唯心主义:精神是世界的本质,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是意识的产物。 特征:强调精神力量的创造性 主观唯心主义:个人的主观精神(心灵、感觉、观念、意志)是世界的本原 客观唯心主义:世界的本原是某种客观精神(理念、绝对精神、) 可知论: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 不可知论:世界是不能被人所认识或不能被完全认识。 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历史唯心主义: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辩证法: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形而上学:主张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只有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才能全面的认识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马义哲学的伟大变革: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正确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实现唯物论和辩 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名)物质: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通过感觉感知,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为人感觉所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存在于人意识之外,为人意识所反映 意识: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意识的本质看时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马义哲学基石)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 *(名)运动: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 @物质和运动的关系: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 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世界上没有离开

最新年马原重点整理

简答题: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准确把握对象的属性、本质和规律,形成正确的认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人类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推动人类的思想进步和理论创新。实践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人们正是在实践的推动下不断打破认识上的旧框框,突破头脑中的旧思想,形成认识上的新飞跃,从而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 第三,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人们通过实践获得某种认识,其最终目的是为实践服务, 指导实践,以满足人们某种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总之,人的认识从实践中产生,服务于实践,随实践发展,接受实践的检验。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和检验其真理性的标准,实践决定认识。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直接性是其突出的特点。感性认识,是生动的、形象的,但是还不深刻,这是其局限性所在,必须进一步上升到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简答:为什么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之所以能够作为真理的检验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不能是主观认识本身,也不能是客观事物,只能是作为主观主客观联系的桥梁、纽带、或“交错点”的社会实践。 其次,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的特点,是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主要根据,使它成为最公正的审判官,具有最高的权威。 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逻辑证明必须服从实践检验的最后结果,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最终证明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 单选……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 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 简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第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二者的关系中,生产力是居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方面。其一,生产力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其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化。第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第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原理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这一原理在人类思想史上彻底否定了以“道德说教”作为评判历史功过是非的思想体系,第一次科学地确定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并且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作为判断时代变革的客观依据。其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简答: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每一次科技革命都不同程度地引起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深刻变化和社会的巨大进步。 首先,对生产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其一,改变了社会生产力的构成要素。其二,改变人们的劳动形式。

2017法律硕士分析民法案例的一般方法和思路

2017法律硕士分析民法案例的一般方法 和思路 民法学内容十分庞杂,它包括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继承法等方面的内容,是所有科目中最难掌握、最易失分的科目。针对这些特点,法律硕士考生要掌握分析民法案例的一般方法和思路,不管考题形式如何变换,以不变应万变,最终获得成功。 考生在拿到民法案例分析题后,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解答: 1.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情。在阅读案例时,既要仔细注意案情细节,又要抓住主要情节和中心问题。切忌一目十行后便匆匆下笔。通过阅读案情,判断是一个什么类型的案例、纠纷是什么、当事人有哪些、相互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试卷提出的问题是什么等。在运用你所掌握的理论进行分析之前,要对案情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完整的印象。这样在分析和解答时,才能做到前后一致、相互协调,既能保证答题的全面和准确性,又可以避免反复阅读造成的时间浪费。 2.确定法律关系的类型。民事法律关系是贯穿于民法理论中的一条红线,是进行民法案例分析的基础。考生在对案情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认识之后,在分析时应首先从民事法律关系入手,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和实质。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所调整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社会生活的结果,是一定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覆盖了民法案例的所有内容。如:所有权关系、使用权关系、租赁关系、买卖关系、侵权关系、继承关系等。明确案情中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为准确解答案情中的问题所适用的理论和法律提供了条件和基础。例如:甲乙共同出资1.5万元买了一辆汽车,雇用丙为其开车,在途中将丁撞伤。丁被送往医院后,由于医生戍的不负责任,误将镇痛药当成葡萄糖输入丁的体内,造成丁的死亡。在此案例中,同时存在几种法律关系:甲乙之间的共有关系、甲乙和丙之间的雇佣合同关系、甲乙和丁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丁戍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等。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的理论和法律条文各不相同:共有关系适用与所有权有关的理论和法律,雇佣关系适用与合同有关的理论和法律,侵权适用与侵权损害赔偿有关的理论和规定。 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类型的前提是对民法基本理论的系统掌握和理解,并且学会对这些理论的运用,这一点只能依靠考生自己去精心学习和理解,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一些典型试题来掌握。 3.明确争议的焦点和案情事实之间的关系。争议的焦点往往是案例要提出的问题,也是案情最关键的内容。在进行分析时考生首先要明确争议的焦点并以此为中心进行答题。 争议的焦点在一般的试题中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原告的请求理由;二是被告的抗辩理由。二者往往围绕一个事实或者一个情节来争论,整个案情也围绕这一个中心展开和进行。在确定争议的焦点后,考生要把案件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弄清楚。一个较大的案例中往往包括许多事实和情节,这些事实中,哪些属于原因事实、哪些属于结果事实,各个事实之间有无关联、关联性质和程度如何等。在此基础上,排除一些对问题没有关联和作用的事实和情节,提炼出回答问题需要的事实和情节,使案件简单化、条理化、清晰化。【凯程法硕学习指导】

法律硕士考试真题解析及复试规划

法律硕士考试真题解析及复试规划 法律硕士考试真题解析及复试规划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由我为大家讲授2016年新鲜出路的法学/非法学所有的试题,考完之后所有人第一骂出题老师真变态,每年出题都有一共同点:如果复习到位发现所有考点都是意料之中,如果复习不到位发现所有题目都是意料之外。纵观考题我们有三个结论:第一,考题整体来说还是符合之前划定的标准,有一两道题确实出现超纲;第二,标准复习全面,每年考试规律在不断地押题和反押题当中最终实现的考题结果;第三,在了解试题中,预测2017年可能有哪些的变化?今天讲授内容主要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真题分析、第二复试要求、第三复试规划。 一、2016年的真题分析。 考试分析三大规律:第一重者恒重:考过一定还会再考,第二新增必考或者热门必考,以前叫新增考点,今年几乎没有涉及,今年考的都是的热门话题,比如郭美美事件,比如“飞车抢夺”都是考查的热点。第三是综合创新,比较偏的题或者综合题题目的考查。 1、法理 (1)法学 法的继承强调两点,第一时间先后跟空间没有关系,第二跟法的移植区分,时间加空间是移植,时间是继承,解答题今年考了,2017年选择题肯定还会涉及。第二关于法律的论证,是法学独有的考点,非法学考点没有只有法学有的,我在讲50题,讲三小时的一定关注法律论证,最后压中了,试卷中确实有考查。 (2)法制史

法制史今年两道古文都比较偏,因为往年主要考的是《唐律疏议》,而今年考的是宋代的一个制度,叫翻异别推制,就是翻口供 让别的司法官看一看,古文的内容是课上讲过,宋代的材料,是上 课时重点提示过的内容。从这道题可以告诉我们,看完唐律要关注 宋朝,也许明年会有元、明、清的内容。法学考的西周的婚姻制度,这个是考试热点,上课讲的唐朝的婚姻制度,但其实跟西周的婚姻 制度是一模一样的,七出三去和六礼是一模一样,考西周的婚姻制 度其实也是在考唐律。 (3)宪法 宪法中我们押中了“人身自由’这道题,人身自由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身体自由;二,人格尊严;第三,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去 年考查了宗教信仰自由,当时预测今年会考人生自由,果不其然, 我们压中了。另外一道题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我们最后3小时并没 有没有提及宪法基本原则,但是我们强调宪法基本原则相关内容, 如果听过课之前的课程的话,宪法的四大基本原则肯定没有问题。 (4)民法 民法部分第一是格式条款,这个是书上明确讲到,格式条款有特例谁提供谁做不利解释。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是在最后老师整的主观 题补充材料中提到的,物权有三大原则,其他两个都考过,物权公 示公信原则应受到考生的关注。 (5)刑法 教唆犯也是今年压中的题目,特别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从重处罚,法学和非法学都讲到,罪刑法定原则肯定考的,故意杀人罪是每年 肯定考到。整体来说“重者恒重”的重者部分五大学科没有太大的 问题。 2、热门必考 今年法理学考的法的价值及其冲突原则,其背后的热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和四大原则这个题目我印象深刻,考前三小时 第一道题讲的这个,虽然有点不像论述有点像分析,但是考试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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