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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758-中文版

电器布线电线电缆及其试验方法

Standard for Appliance Wiring Material

UL 758/2000

上海电缆研究所电线电缆信息中心

目录

导论 (4)

1范围 (4)

2总则 (5)

结构 (7)

3总则 (7)

4材料 (21)

5导体 (21)

6光纤元件 (36)

7绝缘 (37)

8护套 (46)

9填充物 (46)

10被覆层 (47)

11屏蔽 (47)

12缆芯 (48)

13外护套 (49)

性能 (56)

热学和化学性能试验 (56)

14末老化和空气烘箱老化绝缘和护套的物理性能 (56)

15浸油老化绝缘和护套的物理性能 (56)

16耐汽油绝缘和护套的物理性能 (58)

17耐日光绝缘和护套的物理性能 (58)

18导体腐蚀性试验 (58)

19变形试验(仅适用于热缩性和XL级材料) (59)

20空气烘箱处理后柔韧性测试 (61)

21热冲击试验(仅适用于热缩性材料) (61)

22低温弯曲试验 (62)

23脱层试验 (63)

24绝缘回缩试验-仅用于特种等级电视线 (63)

25耐臭氧试验-仅用于特种等级电视线 (64)

机械性能试验 (65)

26耐压裂试验(机械损坏等级B) (65)

电器性能测试 (67)

27导体电阻试验 (67)

28介电试验,方法I (68)

29介电试验,方法II (71)

30介电试验,方法III (72)

31高压直流线介质耐电压试验,方法I (73)

32高压直流线介质耐电压试验,方法II (74)

33高压切通试验,仅用于特种电视线 (75)

34室温水中短期绝缘电阻试验(潮湿场所缴AWM) (77)

35室温水中长期绝缘电阻试验(潮湿场所缴AWM) (77)

36温度校正糸数(潮湿场所缴AWM) (79)

37电容和相对电容率试验(潮湿场所缴AWM) (83)

37A稳定因数(潮湿场所缴AWM) (83)

燃烧性能试验 (84)

38用途等级I的水平燃烧试验 (84)

39用途等级II的垂直燃烧试验 (84)

40 VW-1燃烧试验 (84)

41 FT1燃烧试验 (84)

42 FT2燃烧试验 (84)

制造和生产试验 (85)

43导体连续性试验 (85)

44 火花试验 (86)

标志 (88)

45AWM的表面标志 (88)

46标牌,线盘或纸箱上的标志 (88)

47多重标志 (89)

导论

1范围

1. 1本标准适用于电器布线线缆(AWM),这些布线线缆可以是单芯电线、多芯电缆、光纤或用作多芯电缆构件的绝缘线芯和光纤元件。

1. 2适用于本标准的电器布线线缆(AWM),仅用作工厂安装布线,它们可以是电器或其它设备外壳内的布线(内部布线),或电器之间的互连线(外部布线),或作为多芯电缆的构件用于进一步加工。

1. 3本标准不适用于目前由美国国家电气规程(NEC)NFPA70纳入的任何电线、电缆或软线,如果它们在拟用于的最终产品的安装说明范围外不打算按NEC规程敷设在建筑或结构中的话。

1. 4适用于本标准的电器布线线缆(AWM),最低工作温度为60℃(140°F)干燥环境,最低额定电压为30V。导体规格从50AWG~2000kcmil不等。完全由光纤元件组成的电器布线线缆或由导线与光纤元件复合组成的电器布线线缆,也适用于本标准。

1. 5本标准不涉及任何光纤元件或光纤元件组的光学性能。

1. 6除了上述结构的电线电缆外,本标准还建成立了评件特殊结构电线电缆的导则,这些电线电缆由于拟用于的最终产品的性质不需要满足通用电器布线线缆的全部要求。

1. 7电器布线线缆(AWM)的最终验收,取决于它在符合适用标准的完整设备中的使用。

1. 8如果一种包含新型与本标准要求不同的性能、特性、部件、材料或体系

的产品有引起火灾、电击或人员伤亡的危险,应按相应的部件或成品的附

加要求进行评估;这是保持产品达到标准预期的允许的安全水平所必需的。性能、特性、部件、材料或体系与本标准特定的要求可规定矛盾的产品,不能鉴定为符合标准。如果认为合适,可按照本标准的制事实上、修改和实施方法建议和进行标准的修改。

2. 总则

2.1部件

2.1. 1除了2.1.2条注明的情况外,适用于本标准的产品的部件应满足寻于

该部件规定的要求。

2.1.2下列部件不需满足本标准的特定要求:

a)具有在适用于本标准的产品的部件使用中不需要的性能或特性;

b)被本标准的一项要求代替。

2.1.3部件在使用中应符合为拟订的使用条件而建立的认可额定值。

2.1.4某些特定的部件被认为是结构性能不完整可功能受限制的部件。这类部件只应在限定的条件下使用,例如在不超过规定极限的温度下使用,而肯只能在那些对于它们认可的特定条件下使用。

2.1.5为拟订的用途而评价的聚合物材料,可用于表2.1所列的绝缘和护套。

表2.1电线电缆用聚合物材料及其AWM额定值

2.2测量单位

2.2. 1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跟着括号中的以另一种单位标出的测量值,第二

个测量值可以仅是近似值。第一个标出的测量值是标准要求。

2.2.2除非另有规定,本标准所述的所有电压值皆为均方根值。

2.2.3如果一项要求适用于公制单位,则应使用公制单位校验的设备。

2.3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

2.3.1本标准中引用的未注明日期的规程或标准,应视为该规程或标准的最新版本。

2.3.2如果本标准中某处使用―UL1581‖一词,应参阅―电线、电缆的软线参考标准‖(UL1581)的指定条目。

3结构

3. 1总则

3.1 表3.1和表3.2分别列出了AWM或特定的最终产品的等级和使用参数

的代码和代参政的释义。

3.2 表3.3~3.9为典型的AWM导线的结构细则和基本试验方法的索引表。

表3.1

等级和用途代码a

表3.1(续)

表3.2

等级和用途代码的释义

4材料

4.1 AWM中使用的每种材料应与该电线电缆中所有其它的材料相同

4.2由于材料右能不相容,苯乙烯类热处理弹性体如果可能与PVC直接能

性接触的话不适用于软线.隔离层是一种防止直接接触的允许的方法.其它可能不相容的材料组合尚未发现.

UL758相关标准表5.2

导体外形尺寸

表5.2(续)

表5.2(续完)

5. 5接头

5.5.1实心导体或是绞合导体的一根单线的接头,不得改变实心导体单线

或绞合导体的直径。在不需要弯曲的使用场合,绞合导体可作为整

体制作接头或通过每根单线连接制作接头。在需要弯曲使用场合,

绞合导体应通过使每根单线连接制作接头。导体的接头只能在包覆

接头的绝缘应与剥除的绝缘相同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紧压或压

缩绞合导体的接头应在紧压或压缩加工之前制作。

5.5.2对于由中央线芯和围绕中央线芯的一层或几层绞合单元(一次组合)

组成的复绞导体,每个绞合单元应作为整体制作接头,接头的间距应

至少为2个节距.

5. 6电阻

5.6.1任何长度的绝缘导体的直流电阻如果以欧姆每千英尺导体

(?/1000ft)或欧姆每公里导体(?/KM)为单位,导体的电阻不得大于

UL1581第30节:―导体直流电阻‖列出的20℃(68oF)或25℃(77oF)

下的最高电

阻(标称值X1.02),按UL1581第三产业7节:导体电阻试验进行测试.

5.6.2 如果导体长度不以5.6.1条规定为单位,电阻的计算应参考表5.1列

出的最新牌本的适用ASTM的标准.

5.6.3 对于不是非曲直100%导电率的导体,将无镀层铜导体的最高电阻

乖以100与该导体的导电率百分之比得出最高电阻值.例如确定期

12AWG(6350cmil或是3.31mm2)40%导电率实心铜包钢导体的最

高电阻时,方法如下:

a ) R[20℃(68oF)下12AWG铜包钢]=R(20℃(68oF)下12AWG铜)x

100/40= R(20℃(68oF)下12AWG铜) x2.5

b) R(20℃(68oF)下12AWG铜)=1.62Ω/1000FT或5.31Ω/km

c) R[20℃(68oF)下12AWG铜包钢]=1.62x2.5=4.05Ω/1000F或是

5.31x2.5=13.28Ω/km

5.6.4 允许使用导电率不小于80%的特种铜合金导体,如果成品电线电缆

适合该用途,导体的截面积足以给予该导体不小于80%标准导体的

导电率且标志上注明该导体的标称AWM尺寸的话。

5.7绞合

5.7.1绞合导体使用的绞合方法应满足5.7.2-5.7.6条的要求。

5.7.2 组成绞合导体的单线一般应制成相同的直径,但不一定等于任何

AWG号或是其它标准线规号的直径。同心绞合导体的各单线不要求具有相同的直径。

5.7.3本节所述的软退火铜或是铝合金19根组合圆线单一节距绞合导体,

应具有圆形截面积和如下结构:

a)一根直线状中心单线

b)由6根单线组成的内层,这6根单线节距相同且单支线径相同。

c)由12根单线组成的外层,其中6根具有相同的外径,这6根单线与另外地人6根具0.732x中心单线直径的单线交错,外层所

有12根单线具有与内层6根单线相同的节距和绞合方向

(UL1581表20.6)

不要求任何其它绞合导体具有特定单线组合,但简单束绞合(单

线不扭绞)方法不得用于全部或是部分导体结构。单束合束绞导

体中的单线的节距不得大于表5.3所列的数值。单束合束绞导体

中的单线的绞合方向应为左绞。UL1581表210.2列出的任何绞

合方式除紧压绞合和单束合束绞外,应满足5.7.5或5.7.6的要

求。在所有的情况下,外层的绞合方向应为左绞。

表5.3

单束合束绞铜导体的最大节距

5.7.4紧压绞合导体应为圆导体,由一根中心金属线(单线)和一层或数层螺旋状绞合的金属线(单线)组成。紧压绞合铜导体

应由无镀层的单线组成。紧压绞合铝导体的各绞合层应具有相同

的绞合方向(单向左绞)。紧压绞合铜导体就要么为单向左绞要

么使相邻绞合层绞合方向相反(同心绞合且外层左绞),每个绞

合层应通轧制、拉制或其它压制方法使原先为圆形或部分预成型

的单线变成密切配合的形状以便基本上填充单线间原先存在的

空隙。每个绞合层应先进行紧压然后再包覆下一个绞合层。每个

绞合层(包括最外层)应具有基本上光滑、圆整的外表面。对于

1AWG~1000kcmil规格的导体,最外层单线的节距应为该层外径

的8~16倍。对于50~2AWG规格的导体,最外层单线的节距应

为该层外径的8.0~17.5倍。

5.7.5压缩绞合导体应为圆导体,由一根中心金属线和一层或数

层螺旋状绞合的金属线组成。可使相邻绞合层绞合方向相反或采

用单一节距绞合或单向绞。在所有情况下,最外层的绞合方向应

为左绞。一层或数层的单线应通过轧制拉制或其它方法略微压缩

使原先为圆形的单线变成其它各种形状以便部分填充单线间原

先存在的空隙。

5.7.6除紧压绞合导体或单束合束绞导体外,UL1581表210.2所

列的每种绞合导体应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a)对于规格为6AWG~2000kcmil除复合单一节距或压缩单一节距或压缩单向绞导体外的导体,相邻合层中的单线、绞合单元或复绞单元的绞合方向应相反。由束绞或同心绞单元组成的复绞导体,可为单向绞或换向绞。所有单向绞和换向绞的最外层应为在绞。

b)对于复绞导体中的束绞单元,如果它们预先加工成复绞构件然后绞合成成品导体,则构件中的各束绞单元的节距不得大于束绞单元外

径的30倍。

c)对于复绞导体中的同心绞单元,一个绞合单元中的各单线的节距为该层外径的8~16倍。各绞合单元中单线的绞合方向应使得相邻层绞

合方向相反。

d)19根组合圆线单一节距绞合铜或铝导体的两层中的单线,均应具有成品导体外径8~16倍的节距。此外37根以下同心绞或压缩绞导体

中每层的单线,应具有如下规定的最大节距:

1)对于30AWG或更细的导体,导体外径的40倍;

2)对于29~15AWG导体,导体外径的30倍;

3)对于14~6AWG导体,导体外径的20倍;

4)对于5AWG或更粗的导体,导体外径的16倍;

e)37根或以上同心绞导本最外两层的单线,应具有该层外径8~16倍的节距。

f)复绞导体最外层的绞合单元或复绞单元,应具有该层外径8~16倍的节距。

5.8隔离层

5.8.1应设法(通过工艺或为拟订用途制伯隔离层)防止热固性绝缘渗入绞合导体的单线之间。

5.8.2剥除绝缘后,导体与绝缘之间采用的隔离层应为导体明显可区分。隔离层的颜色应为绿色或黄-绿以外的颜色,但单色加条纹或其它图案的隔离

导符合该项要求。

6光纤元件

6.1电缆可以完全由光纤元件组成或由导电线芯和光纤元件组成。电缆中的光纤元件应要么单独成缆或要么以相同绞合方向和节距与导电线芯一起成缆。对电缆进行性能评价时,每个光纤元件应看作是一个填充件。可采用不含任何导电线芯但包含一个或数个非载流金属元件(例如金属增强件或金属挡潮层)的光纤元件组。这类部件的结构不作规定。每个这样的部件与电缆中任何无绝缘的接地线芯在物理和电气上隔离,且电缆敷设后这类部件应接地。

7绝缘

7.1总则

7.1.1导体应在全长在绝缘,绝缘应

a)直接包覆导体或隔离层表面;

b)完全覆盖导体或隔离层;

c)无肉眼可见的缺陷(正常或校正视力不用放大镜)。

7.2材料

7.2.1从成品绝缘上截取的单层实心挤包绝缘和多层挤包绝缘每层绝缘的试样,应符合表7.1和7.2列出的未老化和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和伸长率值,或UL1581第50节:―特定材料‖规定的数值。试样应按本标准第14节:―绝缘和护套未老化和烘箱老化后物理性能‖的规定做试验,或按UL1581第481节:―长期老化‖的规定进行评估。

7.2.2泡沫绝缘和泡沫成绝缘以及非挤包绝缘,应按本标准第20节:―烘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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