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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13类有关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13类有关问题

1.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网上购物;二是工作日中餐饮酒;三是干部“走读”。

纪律要求:《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第三部分第十条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各级领导干部除外事和对外商务活动外,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加强考勤记载,禁止领导干部“走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

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2.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公车私用;二是私停私放;三是使用公车参加吃请健身娱乐活动;四是向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借车;五是配备超标车;六是违规配备越野车;七是违规配备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纪律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办文〔2011〕10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办发〔2012〕23号)等文件。

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四款。

3.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主要表现:一是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未严格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二是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制度操办上述事宜;三是大操大办上述事宜;四是操办上述事宜借机敛财;五是操办上述事宜造成不良影响。

纪律要求:《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鄂纪发〔2014〕5号)等文件。

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

4.公款吃请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同城吃请;二是超标准接待;三是公款宴请;四是无公函接待。

纪律要求:2012年7月8日下发的《中共湖北省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2013年11月25日施行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2013年12月5日施行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

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

5.公款旅游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公款出国境旅游;二是借招商引资国内旅游;三是借学习、考察之名国内旅游。

纪律要求:《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等文件。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6.公款送礼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送礼;二是公款购买高档烟酒送礼;三是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

纪律要求:《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中央关于改进工作

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六条禁令”》等文件。

处分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

7.带彩娱乐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工作时间带彩打麻将;二是领导干部休息时间与服务对象带彩打麻将;三是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

纪律要求:《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中共湖北省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百六十二条、一百七十四条。

8.滥发津贴补贴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二是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三是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四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五是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六是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纪律要求:《关于规范发放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鄂纪发〔2007〕3号),《关于重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纪律的通知》(咸纪发〔2011〕25号)等文件。

处分依据:2013年8月1日起执行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2013年第31号令)。

9.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虚列会议或以办公用品、副食名义购买商业预付卡送礼、发福利;二是以假发票、未加盖公章的发票报销;三是白条报销;四是虚报冒领、套取公款。

纪律要求:《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

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一百二十六条。

10.违规开会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未经批准开会;二是随意扩大会议规模;三是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四是超过综合定额标准开会。

纪律要求:《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等文件。

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

11.楼堂馆所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超标准建设办公楼;二是以建设各类培训中心的名义建设办公楼;三是超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纪律要求:《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等文件。

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第七十九条。

12.领导干部多占公有住房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借工作调动之机违反规定占有两处以上福利房;二是借工作调动之机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三是调离岗位后不按规定腾退原来租住的周转住房。纪律要求:《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建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异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九条。

13.文件简报会议过多、三公”经费增长等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文件简报会议比上年同期增长;二是“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增长。

纪律要求:《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

处理意见:要对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或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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