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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政策法规汇编

临时用地政策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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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政策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2010?8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实施?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规划?,加快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全省一大批铁路和高速公路相继开工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将面临繁重任务。为切实加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被征拆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我省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依法顺利进行,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落实,充分认识用地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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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是省委、省政府重新审视四川省情、着眼创造和发挥区位优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省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基础性战略。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是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关键,关系四川当前和今后百年发展,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全省上下要抢抓机遇,把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攻坚破难,再鼓干劲,加快建设步伐。

用地保障工作是铁路和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事关沿线企事业单位和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快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对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和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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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按“提前介入,程序不变,缩短周期,绿色通道”的要求,加快办理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手续,为用地保障工作创造条件,确保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依法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全力做好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征地拆迁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对本辖区内征地拆迁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依法按程序组织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负责与项目公司签订征地拆迁协议,组织征地拆迁,按计划提供建设用地,足额兑付补偿资金;负责用地报批材料组卷、上报和权限范围内临时用地审批;负责本地区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测算并上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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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是建设用地主体。负责向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征地拆迁申请,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协议,明确用地拆迁范围,提供建设用地红线图;负责提供项目用地申报材料,参与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测算,与地方政府共同核实征地拆迁数量,确认补偿费用;负责按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负责工程占用或损毁的水利设施、道路的还建和修复;负责配合地方政府解决涉及拆迁补偿其他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省铁建办、交通运输厅负责协调解决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措施,确认铁路建设项目经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概算。

国土资源厅负责用地保障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监管。负责优先保障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年度计划指标;负责指导、审查用地报批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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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并组卷上报,跟踪协调国土资源部审批情况;负责审批或审查报批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负责审核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地方政府和项目公司共同测算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概算;负责统筹耕地占补平衡;负责协调处理征地拆迁的政策性问题。

林业厅负责占用林地的指导和协调。负责指导和审查占用林地报批材料并上报,以及控制性工程占用林地报件的审核、审批或审查,跟踪协调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占用林地的政策性问题。

省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征地拆迁资金的监督和跟踪审计工作,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省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广播电视、文物、铁路、电力、电信、石油等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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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

(一)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依法补偿安置。

1.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规定,按照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实施征地补偿。位于同一年产值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以统一年产值覆盖范围,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和农业人口统计数据计算人均耕地面积。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倍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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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的规定和各市 (州)人民政府制定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涉及住房拆迁的,可以采取统建还房或实行货币补偿、农民自建房方式安置。实行统建还房安置的,提供的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每人30平方米,实行农民自建房方式安置的,应按相关政策规定及规划要求落实宅基地。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涉及城镇规划区外拆迁农村宅基地的,新划安置宅基地要尽量利用非耕地或少占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占用耕地的,其补偿标准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给予补偿,并落实占补平衡。被征用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原则上不予补偿,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作物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凡杆管线或道路委托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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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按照只计直接费、不计间接费的原则,编制工程预算,经双方审查认可后,签订委托迁改协议,由被委托单位限时完成。

4.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涉及被征地农民安置的,原则上采用农业安置,但征地后人均耕地少于0.5亩,且主要从事种植业的,按征收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保障体系,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生活水平不降低,解决好长远生计问题。

(二)加强临时用地管理。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和有林地,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要切实做好补偿和恢复工作。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向当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经审查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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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用地单位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依据法定权限办理临时用地批准手续。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园地的补偿标准可参考以下标准协商确定:半年按每亩统一年产值的2倍计算;l年按2.5倍计算;l年半按3倍计算;2年按3.5倍计算(超过下限年限、不足上限年限的按上限年限计算),占用其他非耕地的补偿标准原则上减半计算。临时使用国有土地,由临时用地者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临时用地补偿协议,其补偿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办理。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是临时用地复垦的责任人,临时用地使用耕地、园地前应依法缴纳复垦保证金。在临时用地结束后按照经审查通过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用地复垦后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的退还其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复垦后耕地面积少于原耕地面积的,对减少的耕地面积应按征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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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标准实施补偿,并缴纳相应减少的耕地面积的耕地开垦费。临时占用林地的,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临时用地单位对在施工中损毁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要及时组织修复,恢复其原使用功能。

(三)认真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必须认真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占用耕地的,由项目业主直接向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开垦费的收缴标准为每亩1万元,由国土资源厅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国土资源厅要优先安排项目区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时补充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

(四)严格控制征地拆迁规模。要严格依据经批准的项目设计范围组织征地,原则上不得对用地范围外进行征地。确需征地的,必须经项目业主和地方政府共同确认。其中,因铁路建设形成的夹角(心)地,按照节约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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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大块夹角(心)由建设单位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当地农民耕作通道或出行问题;零星分散夹角(心)地不具备采取工程措施解决耕作通道或出行条件的,由地方政府会同项目业主共同认定,纳入铁路征地范围。多条铁路项目同时建设产生的夹角地的处置,由项目业主共同承担;分期建设的,由后建的业主承担夹角地的拆迁补偿费用。纳入征收的夹角(心)地原则上控制在征地总量的2%以内。

涉及住房拆迁的,原则上按项目设计红线范围进行拆迁,红线以外临近道路的房屋应根据环评要求,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如果仍然不能达标,应由地方政府会同项目业主共同认定,纳入拆迁范围。

四、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创建和谐建设环境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和拆迁工作的主体责任。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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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要按照建设用地计划制定供地时间表,按时提供建设用地。严禁违法用地,要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按照规定的征地程序进行,认真履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和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制订和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补偿费,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不得随意乱开口子,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各项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妥善安排好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要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及项目建设动员工作,使施工区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项目的建设。要公开办事程序,建立有效的群众信访处理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妥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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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好群众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依法认真解决被征拆对象提出的安置补偿问题,有效化解矛盾,不得违法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乱收费、乱罚款、无理刁难施工单位、设障拦截施工车辆、阻碍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各方要加强协调,共同建立和谐项目建设环境,确保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

五、加强资金筹集和管理,及时到位建设资金和兑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

省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资金筹集的有关政策、办法和措施,促进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良性互动和投融资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规范和加强征地拆迁资金管理,设立专用帐户,严格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参加共建的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要确保所承担的项目建设资金及时筹集到位。铁路建设中,凡市(州)委托省铁路投资集团作为四川省出资方代表的,市(州)要按协议和计划将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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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的资金拨付到省铁路投资集团;凡承诺和已明确承担的资本金或征地拆迁经费,均应按年度出资计划将所承担的资金按时拨付到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拨付到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确保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需要。

铁路建设项目要按照“总额控制、规范使用、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合理确定征地拆迁工作经费额度并纳入概算,专项用于征地拆迁工作开支,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各县(市、区)要为被征地拆迁对象开设专用帐户,减少中间环节,及时足额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直接兑现到被征拆对象手中。

各级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征地拆迁资金的跟踪审计和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征地拆迁资金。

六、建立征地拆迁工作奖惩机制,推动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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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到位情况的督促检查。省铁建办、交通运输厅要加强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到位情况的收集并定期通报,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推诿敷衍、相互扯皮、措施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征地拆迁,没有按期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影响项目推进的,要实行问责并限期整改。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截留、拖欠和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要严肃查处。对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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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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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土地复垦条例

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第十条下列损毁土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一)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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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

(三)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

(四)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

第十一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第十八条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

确定土地复垦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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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义务人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九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损失补偿费。

损失补偿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接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经验收不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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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周宁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周宁县镇村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未利用地 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我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

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活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以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活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的,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构(建)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买卖、租赁或在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甲方:河南省豫南燃气* 限公司新蔡燃气工程筹建处乙方:新蔡县十里铺大梁庄村委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 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元/株,胸径10cm 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 989】1 1 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 、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 米宽计算) 。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 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 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 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 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 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 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河南省豫南燃气* 限公司一份。甲方:XXX 法定代表人( 签章) :XXX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XXX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 签章) :XXX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XXX XXXX年XX 月XX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新版

*****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标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有限公司***施工程指挥部 二○一七年一月

目录 1、工程概况 (1) 1.1主要工程数量: (1) 1.2工程特点、重点、难点: (1) 2、组织机构 (2) 3、沿线可利用资源 (2) 3.1施工用水 (2) 3.2施工用电 (2) 3.3施工用燃料 (2) 3.4施工便道 (2) 4、复垦目标及计划 (3) 5、复垦方案 (3) 5.1项目部驻地 (3) 5.2施工便道 (3) 5.3弃土场 (4) 6、其它主要保护预防措施 (5) 6.1管理措施 (5) 6.2地表耕种层保护措施 (5) 6.3节约用地保证措施 (5) 6.4预防土地破坏和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5) 6.5复垦保证措施 (6) 6.6质量保证措施 (6) 6.7安全保障措施 (6)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1、工程概况 ***施工程Ⅰ标*****管段下设第二至五项目部,其中第二、三项目部位于**市**区,第四、五项目部位于**市**县,起讫里程:Y1DK0+000~DK34+665,线路全长34.665km。线路途径**街道、**镇、**镇、**街道,合同工期25个月。 1.1主要工程数量: 桥梁工程:我部共计17座桥梁,总长11256.35m,其中单线中桥1座,双线中桥3座,双线大桥2座,单线特大桥1座,双线特大桥6座,立交1座,上跨桥3座。。 路基工程:既有线路基帮宽3.3km(**线、既有**线),**至****区间既有涵洞接长11座;正线路基15.017km,正线涵洞24座,既有涵洞接长4座。 隧道工程:**隧道9.645km,**隧道0.545km。 站改工程:**站(**线)、****站(**线)站改。 1.2工程特点、重点、难点: 我部管段途经四个乡镇,征地拆迁工作量大,需与各涉及单位进行沟通、协调,难度较大。施工道路多次穿越村庄,增加了与地方协调难度,尤其是**村,被誉为**市征拆难度最大的村,该村已成为征地拆迁的重难点。 ****站的站改工作也是本标段的重难点工程之一,不仅涉及既有线施工,而且也是正线架梁的通道。 **特大桥为本标段重难点控制性工程,起讫里程DK6+877.23~ DK8+383.02,全长1505.79m,两联连续梁分别为跨**(32+48+48+32)m、跨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甲方:xxx 乙方:xxx 为加快xxx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 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 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 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 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 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 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 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 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 五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 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91022

一、编制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防洪标准》(GB50201-94);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 4《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1995年7月); 5《大西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大西铁 工管涵【2010】162号 二、编制目的 本工程为新建铁路,地处平原地区,目前处于基建准备时期,应 对工程建设时期对土地破坏的类型,以及各类土地的破坏范围和破坏程度进行预测;努力把工程施工队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确保铁路沿线地表水和地下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工程完工后及时恢复土地生产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收益,恢复和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等。 三、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大西客专3标段萧河特大桥工程,第三项目经理部施工起迄里程:DK304+040- DK312+000约公里。位于晋中市榆次区、小店区境内,是全线工程中的控制性工程。工程规模大、工期紧、施工技术要 求高。跨越太长高速等3座连续梁是晋中萧河特大桥工程的施工重点。 地质水文 根据新建铁路《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线路详细纵断面图》,晋中

萧河特大桥主要地质:表覆第四系全新统洪积层粉质黏土、粉土、中砂、粉砂。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有硫酸盐侵蚀,环境作用等级为~10米饱和砂土,12~20米粉土为地震液化层。 沿线河流分属海河及黄河水系,其中滹沱河流域属海河水系,汾河及其支流属黄河水系。河流水流量受季节影响变化大,河流均具有典型的雨洪特征,流量、水位与降水量成正比,动态极不稳定。第四 系孔隙水主要分布晋中盆地,地下水埋深为~米。 气候 原平至临汾段:原平所处恒山以南,恒山以北为中温带亚干旱区,以南为暖温带亚湿润区,表现为显著的大陆型气候。春季干旱多风, 蒸发量大;夏季盛行东南风,降水主要集中在7~9三个月;秋季降水减少,气温骤减;冬季雨雪稀少。气温的分布与变化受地理纬度、 太阳辐射和地形等条件的综合影响,呈由盆地向山区递减的规律。 年平均气温10 ℃,极端最高温度℃,极端最低气温℃,年平均降雨量431.2mm,年平均蒸发量1702.1mm,最大风速22m/s,最大积雪厚度16cm,最大季节冻土深度77cm。 四、工程区土地利用状况 、土地利用概述 大西客运专线沿线的土地类型主要是旱耕地,林地。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尤为重要。 潇河特大桥(K304+040- DK312+000)占用土地亩。征地用途分类如下: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XXX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镇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

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 甲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云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 昆明南站站场线下工程是昆明枢纽铁路的控制性工程,对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建立云南“桥头堡”枢纽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办<2010>156号,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阳宗海管委会,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昆明铁路枢纽建设项目需占用阳宗海经济开发区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土地:18.795公顷,即281.92亩作为弃土场临时用地。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其中6.1277公顷,即92亩需要临时用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余12.6673公顷,即190亩临时用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由乙方负责解决。 二:临时用地期限:临时用地期限两年,时间从临时用地获得批准之日起计算或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临时用地补偿费包括临时用地租金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临时用地租金按5000元/亩×2年×92亩=920000.00元,

大写:玖拾贰万圆整。 2:临时用地面积92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干补偿单价为3000元/亩,补偿金额:92亩×3000元/亩=276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陆千元整。 上述临时用地补偿款合计:1196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玖万陆千元整。 四:付款方式。根据《新建铁路云桂线引入昆明枢纽工程昆明市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办理,本协议签订后先由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代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代付补偿费2000元/亩/两年共计:184000.00元给乙方,其余补偿款由昆明新建铁路云桂线工程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拨付给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云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一次性拨付剩余差额补偿费共计:1012000.00元。 五:其他约定。 1:资金到位后,乙方积极组织做好清表、拆迁工作,十日内乙方将交付甲方使用。 六:权利和义务。乙方应确保按期提供临时用地。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并提供市发改委立项批文,国土局土地使用证,规划、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意见。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申请仲裁裁决。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13041

目录 一、编制目的、原则及依据 (2) 1.l 编制目的 (2) l.2 编制原则 (2) 1.3 编制依据 (2) l.4 编制目标 (2) 二、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2) 2.1 工程概况 (2) 2.2 主要工程量 (3) 三、复垦计划安排 (3) 四、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3) 4.1 临时用地破坏类型 (3) 4.2 复垦方案 (3) 4.3 复垦施工注意事项 (4) 五、质量保证措施 (5) 5.1 复垦标准 (5) 5.2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5) 5.3 质量方针 (5) 5.4质量目标 (5) 5.5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5) 六、安全保证措施 (6) 6.1.安全目标 (6) 6.2.安全保证体系及管理组织机构 (6) 6.3.安全管理制度 (7) 七、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8) 7.1.方针及目标 (9) 7.2.保证体系及管理组织机构 (9) 7.3.水土保持措施 (10)

一、编制目的、原则及依据 1.l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及复垦的有效化作保证。 l.2 编制原则 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1.3 编制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四)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全国土地分类》等技术标准。 (六)施工图及相关的设计文件 (七)以来成功复恳理论及技术经验。 l.4 编制目标 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明确土地复垦目标。主要包括: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的破坏土地面积、土地复垦面积(包括农用地、耕地面积)、土地复垦率和其它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指标等。 二、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2.1 工程概况 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坝高63m,水库总库容984万m3,水库枢纽工程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放水排沙底孔、引水建筑物等组成,新建坝后电站主副厂房、35KV升压站、制作与安装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3台800KW 水轮发电机组等组成。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 222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其中望天田5648m、旱土498m、2222田坎4197m、有林地12637m、灌木林地35470m、疏林地17899m、农村2宅基地334m,~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 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精品文档 (27)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甲方:xxx 乙方:xxx 为加快xxx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

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临时用地复耕方案

目录 湖南省武冈至靖州(城步)高速公路第7合同段第二分部拌和站临时用地复耕方案 (3) 一、复耕目标 (3) 二、复耕计划安排 (3) 三、临时情况及相应复耕方案 (3) 1、施工工序 (3) 2、施工方法 (4) 四、其他主要保护预防措施 (5) 1、管理措施 (5) 2、节约用地保证措施 (5) 3、复耕保证措施 (6) 4、质量保证措施 (6) 5、安全保障措施 (6)

湖南省武冈至靖州(城步)高速公路第7合同段第二分部拌和站临时用地复耕方案 一、复耕目标 我项目部混凝土拌和站临时用地使用完后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恢复原有功能,与原有地形地貌相符。满足复耕要求后通知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复耕计划安排 工程完工后,开始土地的复耕工作。为使土地复耕工作顺利,保质完成。将成立土地复耕工作小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两名,安检人员一名,环保工程师一名,负责复耕工作,全面监控施工过程。同时配备挖掘机1台,推土机1台,自卸汽车3台,装载机1台,人工15名。 三、临时情况及相应复耕方案 在复耕前先做好复耕准备,复耕时先清除场地上的所有设施,采用混凝土破碎机将混凝土拌和站硬化地表的所有混凝土全部破碎,将所有的破除混凝土用自卸汽车运输至指定弃碴场存放,将施工前存放在弃碴场的的清表种植土均匀地铺设在地面上。 1、施工工序 施工准备破除翻松原状土摊铺种植土 拌和新种植土验收、归还当地使用。

2、施工方法 ⑴、拌和站复耕方法 ①施工准备、破除 拌和站复耕拆除采用挖掘机将原地面进行破碎,混凝土破碎采用油锤将混凝土地全部破碎成小块一边拆除,采用挖掘机将混凝土全部挖除堆放成堆。装载机将堆码好的混凝土块装到自卸汽车上运输到弃碴场。 在挖掘机作业时,组织一个由5人组成的施工配合小组,跟在挖掘机后面将机械清除时不能到达的地方,机械洒落的混凝土块清除干净,彻底。 ②翻松原状土 挖掘机将路面上的泥结碎石清除干净后报监理检查合格,用旋耕机将板结的原状土翻松。来回翻松不少于两次,深度不小于 50cm,组织一个由5人组成的施工配合组跟在旋耕机后面,将机械无法到达的死角翻挖彻底,翻挖结束后用平地机将翻挖的地面整平,机械无法到达的地方采用人工整平,报监理检查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③摊铺种植土 在原状土摊铺整平并检查合格后开始摊铺种植土,摊铺厚度不小于50.0cm分为两次摊铺,第一层摊铺厚度为30.0cm,第二层摊铺厚度为20.0cm。填筑第一层时每段从最低地方开始,分层平行填筑,先填边,后填心。每层填筑前根据填土厚度和运输车辆装载数量

青苗赔偿协议(通用版)

青苗赔偿协议 甲方:中南通道ZNTJ-15标项目经理部六分部 乙方: 由于中南通道GSM-R通信工程施工,影响通信铁塔(包括后续铁塔安装调试等)建筑安装需对乙方麦苗等造成损害,由此引起的青苗赔偿事宜,按照鲁价费发{2008}178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结合现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影响地点、范围及赔偿项目 1、地点及范围:通信基站()铁路征地红线外农用地共计()亩 2、赔偿项目:通信基站基础和铁塔安装,通信基站光缆引入及设备安装,天馈线安装调试等后续工作。 3、备注: 二、赔偿价款及支付方式: 1、赔偿价款: 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干使用。 2、工程竣工后结算,在__3__日内一次付清。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享有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范围内自由从事工程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赔偿款。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及时受领赔偿款,并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2、保证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范围内施工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并提供必要的方便。 四、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支付协议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签定后,双方应忠实履行,如发生争议,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中南通道ZNTJ-15标乙方(章): 项目经理部六分部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双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2(其中望天田5648m2、旱土498m2、田坎4197m2、有林地12637m2、灌木林地35470m2、疏林地17899m2、农村宅基地334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

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实用版

YF-ED-J154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实 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实用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河南省豫南燃气*限公司新蔡燃气工程筹建处 乙方:新蔡县十里铺大梁庄村委 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 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 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 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13.4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本项目采取集中取弃土的措施,取弃土场均为临时占地,取弃土后及时进行复垦。将清表土和沿线水塘清除淤泥土运至取弃土场进行复耕,取弃土场种草籽进行绿化。 从临时性占地类型来看,主要占用了旱地、水田等耕地及林地,从另外还有少量菜地等农地用地,水塘、宅地、未利用地等水域设施用地、住宅用地、其他用地。根据现场调查来看,旱地、水田、林地的表土适宜较好,未利用地的表土相对较差,但可通过借土、土壤改良、生态恢复,逐步提高土壤肥力,达到土地复垦的目的。 根据本项目临时工占地情况来看,弃碴场、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相对面积较大,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因本身工程需要,场地较平整,土地复垦性较好;弃碴场会根据当地的地形,碴顶会有一定的坡度,个别可能坡度较大不能满足复垦工程标准,复垦性相对差些;本段工程施工便道主要利用既有道路,但也新建了部分施工便道,由于施工便道等级较差,施工过程中车辆碾压,原有表土破坏严重,且比较分散,复垦性最差。 除结合地方水利设施及水产养殖外,原则上复耕还农,考虑的复耕方案如下: 13.4.1 利用表土复垦 表土是覆盖于土壤表面的重要土层,通常厚度不过20cm,是土壤资源的精华。没有表土,农作物、林果树木及牧草就无法很好的生长,甚至会危及人类生物圈的生存发展。在路基施工场地整平、清除耕植土、开挖取土坑阶段,保存表层约0.3~0.5米适宜作物生长的耕植土,剥离出来的表土可以用作未利用地、废弃地的复垦用,或者暂时堆放在临时用地,用于工程建设后的复耕。 13.4.2 取弃土场用地 取弃土场用地一般选取山地或荒地,在取弃土之前,先将表层腐殖土剥离出来,在取弃土后,对场地进行平整,覆盖先前剥离出来的腐殖土,可改造为林地或草地。

土地复垦合同书

土地复垦合同书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乡村土地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

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青苗补偿合同-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

青苗补偿合同 甲方(补偿方): 乙方(受偿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进行生产建设,需要占用乙方耕种的土地。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权或管辖权范围内各项地上物的所有补偿款。乙方代表乙方家庭所有成员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表达意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就相关青苗补偿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 青苗补偿的种类和范围 1.1 青苗补偿的种类:; 1.2 青苗补偿的数量: 2. 青苗补偿标准和补偿款 2.1根据青苗种类的平均年产值和国家规定的价格,双方核定按平均亩产公斤,每公斤计价元计算,乙方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合计元。 2.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乙方的青苗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将青苗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乙方收到本合同约定的青苗补偿款后,不得再以青苗补偿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若乙方以青苗补偿为由干扰、妨碍或阻碍甲方生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损失。 3.2 甲方支付青苗补偿款后,该土地上附着的一切青苗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地上青苗进行任何处置。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青苗补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欠款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甲方支付青苗补偿款后,乙方擅自对地上青苗进行处置,或者乙方以青苗补偿为由干扰、妨碍或阻碍甲方生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倍的违约金。 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加以说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7.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年月日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正式版)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甲方:河南省豫南燃气*限公司新蔡燃气工程筹建处 乙方:新蔡县十里铺大梁庄村委 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 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设计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原则 (2) 第一节编制依据 (2) 第二节编制原则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第三章施工组织布置及施工组织计划 (4) 第一节主要人员及设备配置计划 (4) 第二节主要材料 (4) 第三节工期安排 (4) 第四章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措施 (4) 第五章其他主要保护预防措施 (6) 第一节地表耕植层保护措施 (6) 第二节节约用地保证措施 (7) 第五节质量保证措施 (8) 第六节安全保障措施 (8)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原则 第一节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本标段的施工图纸。 第二节编制原则 我单位工程竣工后,结束此临时用地的使用权,将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进一步改善土地原有的情况;恢复原有功能,与原有地形地貌相符。满足复耕要求后通知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二章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全线划分为四个合同段,其中第四合同段起止里程为K43+100~K53+505.676,路线全长10.4Km,包括三岔互通、肇新场大桥、万家寨大桥、杨村大桥、冷水坪互通等主要工程。 5#弃土场位于主线K53+200段左侧,具体位置与主线关系如下:

5#弃土场 三岔镇长安村主线已征地

第三章施工组织布置及施工组织计划 第一节主要人员及设备配置计划 1.主要机械配备情况 序号机械名称单位机械型号数量备注 1 挖掘机台/ 1 2 破碎机台/ 2 3 装载机台/ 2 4 自卸汽车辆5t 5 5 耕地机台/ 3 2.主要机械配备情况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5名,安检人员3名,环保工程师2名,人工30名。 第二节主要材料 1.复耕种植土采用在施工前期地面清表所存储在弃碴场里的清表种植土。 2.如果所存储的清表种植土不够需要回填的种植土时,采用在当地购买种植土回填。保证其原始用途。 第三节工期安排 本场地复垦安排于本场站已完成本标段生产任务后开始安排工期计划:20天内完成机械设备拆除及混凝土破除;15天内完成翻松原状土及摊铺种植土;最后完成验收程序。 第四章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措施 大型临时用地如拌合机组及其他临时用地如施工驻地、便道、钢筋加工场等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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