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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学位联考基础课考试试题(完整版)

法律硕士学位联考基础课考试试题(完整版)
法律硕士学位联考基础课考试试题(完整版)

法律硕士学位联考基础课考试试

题(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

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走私毒品

B.贩卖毒品

C.决水

D.拐卖妇女、儿童

2.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揭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3.甲离婚后嫌才3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甲5天后回家,乙已经死在摇篮里。法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属于

A.纯正的不作为犯

B.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C.纯正的作为犯

D.结果加重犯

4.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于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

A.属人管辖

B.保护管辖

C.普遍管辖

D.属地管辖

5.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A.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

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

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6.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

罪。甲的行为属于

A.预备犯

B.实行犯

C.帮助犯

D.未遂犯

7.想像竞合犯之所以被认为是实质的一罪,是因为

A.只触犯了一个罪名

B.只造成了一个危害结果

C.只侵犯了一个客体

D.只有一个行为

8.如果犯罪行为锁造成的不法状态存在,则犯罪行为仍然存在,具备这一特征的是

A.连续犯

B.想像竞合犯

C.牵连犯

D.继续犯

9.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入

咖啡让乙喝下。乙在甲的床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杀。甲在山上犹豫徘徊一昼夜,

心生悔意急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

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10.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

除处罚

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11.齐某很想出国,无奈手中缺钱,某日趁自己做生意的朋友吕某之子小东放学之机,骗其

到自己事先租用的一所房子内,打电话要挟吕某用20万元换孩子。吕某报警,齐某发现后

将小东杀死。对齐某的行为应当

A.以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B.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C.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

D.以绑架罪处罚

12.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齐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

A.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先执行罚金,剩余部分再支付民事赔偿

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剩余部分再执行罚金

C.以犯罪分子的财产为限,民事赔偿和罚金各占50%

D.先执行罚金,民事赔偿部分暂缓支付

13.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数罪并罚时应当采用

A.限制加重原则

B.并科原则

C.吸收原则

D.相加原则

14.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

A.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B.属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

C.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D.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

15.按照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之一是在追诉期限内

A.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

B.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C.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D.犯罪分子阻止被害人向公检法机关提出控告

16.保险事故的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骗取保险金提供条件的,应当认定为

A.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B.伪证罪

C.诈骗罪的共犯

D.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7.王某见一男子喝得酩酊大醉,神智模糊,躺在马路边,旁边放一只皮包。王某对周围的

人慌称该男子为其朋友,将该男子扶到偏僻无人之处,悄悄拿走其皮包(内有现金3500余元)。王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

18.王某假冒公安人员,以抓流氓为名,对妇女李某进行胁迫奸淫。对王某应当

A.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B.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

C.以招摇撞骗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并罚

D.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19.下列行为,可以判处死刑的有

A.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伤害结果的

B.以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但是没有造成他人残疾的

C.过失伤害他人,并致人残疾的

D.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严重残疾的

20.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C.在办公大楼抢劫的

D.入户抢劫的

二.多项选择题:21~2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

至四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甲唆使乙杀丙,乙将丙杀死。甲和乙属于

A.必要共犯

B.任意共犯

C.简单共犯

D.复杂共犯

22.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

23.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

D.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

24.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

A.因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某甲

B.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某乙

C.因贩卖毒品罪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某丙

D.因构成累犯而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某丁

25.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有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随即用该信用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千余元的手表

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在与其他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余元的大衣穿走

C.张某在商场购买首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

来的价值8千余元的首饰调换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余元的海洛因拿走

三.简答题:26、27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26.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

27.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线

四.辨析题:28、29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28.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29.请对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30小题,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

位置上。

30.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2分)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4分)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4分)

六.案例分析题:31小题,15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31.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

第一项,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

第二项,该伪造的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厂经

理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

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收取合同定金50万元后即不见踪影。一年后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发现甲已经将50万元定金挥霍一空。

第三项,在审讯中甲还主动交待以下的犯罪事实:甲曾经说服在国有银行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

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

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巨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

分析上述案例,回到下列问题:

(1)甲构成何罪?并简要说明定罪的理由(8分)

(2)对甲指控的第一项何第二项罪行是否需要数罪并罚?为什么?(4分)

(3)对甲指控的第三项罪行有何法定量刑情节?为什么?(3分)

民法学部分

七、单项选择题:32~51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是

A.日出

B.备课

C.赠与

D.恋爱

33.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A.名誉权

B.生命权

C.肖像权

D.扶养权

34.依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智力创作成果中不属于作品的是

A.讲稿

B.魔术

C.地图

D.杂技

3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A.首饰

B.记名有价证券

C.麻醉品

D.盗窃物

36.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三十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

关于租期的约定

A.二十以下均有效

B.二十五年以下均有效

C.三十年以下均有效

D.三十五年以下均有效

37.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起

A.营业执照

B.荣誉

C.名称

D.名誉

38.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39.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五年的期间属于

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C.除斥期间

D.取得时效期间

4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合同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承揽合同

C.保管合同

D.运输合同

41.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其所订立的遗嘱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待定

42.甲在乙的画展中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1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A.现实交付

B.

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43.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

A.代为书写遗嘱

B.代拟发言稿

C.代买办公用品

D.代为主持会议

44.在债的关系中

A.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

B.债权人、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D.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45.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A.树上的果实

B.未收割的庄稼

C.银行存款的利息

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

46.某公司生产了一种饮料,其注册商标为乐哈哈。该公司同时又将哈哈乐、乐乐哈作为该饮料的商标予以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哈哈乐、乐乐哈为

A.证明商标

B.联合商标

C.防御商标

D.集体商标

4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A.婚姻自由权

B.亲属扶养权

C.作品修改权

D.仲裁请求权

48.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请求适用违越金条款

49.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无效

D.效力待定

50.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得行使不安抗辨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

51.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条件是:该分之机

构有

A.保证能力

B.充足盈余

C.法人主管机关同意

D.法人书面授权

八.多项选择题:52~56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

至四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2.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约定担保的是

A.抵押

B.质押

C.定金

D.留置

5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中属于近亲属的是

A.姐姐

B.祖父

C.侄子

D.外孙

54.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

A.排除妨碍

B.消除危险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55.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

A.地位平等

B.意思自由

C.平等协商

D.等价有偿

56.赠与行为是

A.单方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

D.双务法律行为

九.简答题:57、58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57.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58.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十、辨析题:59小题,10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

的位置上。

59.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十一、法条分析题:30小题,1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十二、案例分析题:61小题,15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1.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价值20

万元)有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01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该变了原公证遗嘱的

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珊珊。2002年7月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

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

屋一套,存款20万元,债券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

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4分)

(2)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6分)

(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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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八八

国守相和县令的考核,仍沿秦制,通过上计的方式进行考课。汉《上计律》规定,年终由郡国上计史携带上计簿到京师上计,汇报工作。上计的范围包括户口、赋税、盗贼、狱讼、选举、农桑、灾害、道议等,根据政绩的殿最决定迁降赏罚。 随着官僚制的发展产生了官吏的休假和退休制度。对有功之臣给予省亲的假期,对有病官吏令其回家养病。退休称为致仕,汉时致仕的年龄为70岁,退休后的待遇,一般是给予一次性的较高赏赐,以示养老尊贤。 ■监察制度 【分析】汉朝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自成系统的监察组织。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御史大夫,职掌全国的最高监察权,下设御史中丞和侍御史等属官。地方监察机关主要是在京师设的司隶校尉和各州(部)刺史。司隶校尉可纠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并可直接弹劾三公。东汉时期,司隶校尉在皇帝面前与尚书令、御史中丞均专席独坐,被称为“三独坐”。 汉武帝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区派出刺史1人。刺史在御史中丞的领导之下,依照《六条问事》行使监察权。到西汉末年,刺史的实际权限已超出六条的范围,直接干预地方行政事务。 《六条问事》是对部内所属郡、国进行监督的标准,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吏,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恃估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贿,割损正令也。”其中,一条规定监察强宗豪右,五条规定监察郡国守相。 除《六条问事》外,汉初惠帝时也曾颁行监察法规《御史九条》。 西汉御史台的建立是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结果。监察机关的活动,对于严肃吏治、纠弹不法,制衡权力,维系臣下对于皇帝的忠诚,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 【分析】汉朝起诉叫做告劾:告(告诉)指当事人或其亲属直接到官府控告,类似今天的自诉;劾(举劾)指官吏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现代诉讼中的“公诉”。汉朝规定应按照司法管辖逐级告劾,严禁越诉,除非有冤狱才得越级上书皇帝。根据“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除大逆、谋反之外,一般不准卑幼亲属告发尊长,否则以不孝罪处刑。严禁诬告,诬告者实行反坐。汉律还规定治安官吏负有纠举犯罪的责任,“见知而故不举劾,各与同罪;失不举劾,各以赎论”。 对被告的审讯,称“鞫狱”,沿用西周以来的五听之法。被告的口供即所谓“辞服”,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为了获取口供,审讯中可以使用刑讯。经过审判的各项程序,事无可疑后,法官可依据律令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亲属宣读,称为“读鞫”。如果被告及其亲属不服,允许其申请重审,称为“乞鞫”,乞鞫期限为三个月,期外不听。 汉代还建立了录囚制度,即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西汉时州刺史“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东汉光武帝也曾亲录囚徒。录囚之制对平反冤狱,改善狱政,监督司法及统一法律适用具有积极作用。 ■春秋决狱 【分析】“春秋决狱”,也称“引经决狱”,是指以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它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精华》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盐铁论?刑德论》评价:“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被认为是“论心定罪”,即以《春秋》之义去考察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再对案件作出裁决。但现存汉朝三十多个引经决狱的案例,无一例证明“志恶而合于法者诛”,可见“论心定罪”的结论比较绝对和武断。 2019年今(非^■雙;.).,;^;^翊▼?贫 春秋决狱的原则,按照董仲舒的论述应该是“本事原志”,即春秋决狱,应兼顾事实和动机。但是,由于儒家经典教义不具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法吏又往往不谙晓儒术,于是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任意比附,造成司法专断和腐败的局面。 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审判方式。除了对律学的推动和对审判原则的修正外,它还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通道。 ■秋冬行刑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题答案

???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其核心是(C )。 A、有法可依,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有法必依,法律面前 C、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农民、公务员、解放军、知识分子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D、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2、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目标是(B )。 A、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B、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建设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国家 D、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制国家 3、我国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是(C )。 A、“三个代表”思想 B、四项基本原则 C、宪法 D、邓小平理论 4、我国现行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第(A )部宪法。 A、 4 B、 1 C、 3 D、 2 5、我国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实行(D)负责制。 A、委员会 B、政府全体会议

C、政府常务会议与行政首长 D、行政首长 6、在我国,行政立法权是指制定(C )的权力。 A、行政法规和部分规章 B、行政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C、行政法规和规章 D、部分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B )。 A、公民 B、人民 C、劳动者 D、爱国者 8、行政处罚法规定,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可以( C )。 A、自己执行 B、自己执行,但应当由上级机关批准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9、行政复议法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期限为(D)天。 A、 15 B、 10 C、 30 D、 60 10、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违法行为在(B)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1 B、2 C、 3 D、 4 11、行政机关应当在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将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B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 5 B、 7 C、 10 D、 15 12、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D )

最新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自()起施行。 (A ) 2、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经过 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B ) A. 1年 B.2年 C.3年 D.4年 3、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 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是:(C ) A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 地方人民政府 C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法定义务。 不属于法定义务的是 (B ) A. 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B.参与所在机构的 民主管理 C.遵守职业道德 D.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A 2003年6月16日 C 2004年1月1日 B 2003年7月16日 D 2004年7月16日

5、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B)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 D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6. 医疗事故是指(C) A. 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B. 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C.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D. 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7、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A )。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卫生许可证》 C《医疗机构登记证》D《工商营业执照》 &《邹平县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中四级网格指的是那些 医疗机构?(D) A、市卫生局 B、县卫生局 C、镇办卫生院 D、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9、.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期限为(C) A.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半年至1年 C.1年以上,1年半以下 D.半年以上,3年以下

考研法硕院校排名

2017考研法律硕士院校排名 解答大家的一个重大误解: 许多准备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在此之前都认为法律硕士毕业就是去做律师,而且以为一做律师就意味着很有钱,其实不然。简单介绍一下: 法律硕士就业的主要渠道: 1:考取GWY,进入ZF机关工作,舒服,待遇好,有实权,可以锻炼情商,增加社会阅历。文科进GWY队伍有优势,不多说。 2:进入司法机关-法院与检察院。这类机关的人以前不少都是从军人转业来的,法律素质很低,现在快不能适应社会需求了,迟早要下台的。 3:进入企业的法律部门或者管理层:不想当官就去企业,会比较累,但比较有钱。法律硕士毕业,加上本科的专业背景,去企业很有优势,个人发展空间也大! 法律硕士是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去这些部门很多,但下面2个部门的几乎去不了: 1:高校法学教师 2;科研院所等法律研究机构 谈就业之一: 法律硕士就业不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均应当具备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但是先必须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做行政人员除外。 另外,有相当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考取了法学博士研究生。因此,对于2012年广大非法律专业考生来说,考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在高起点上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的最佳选择。 网上流传的法律硕士的就业难缺乏事实依据的,实际上:02年政法大学法律硕士185人,其中有10余人去了中央部委,相当多的人去了国家的大银行,不少去了北京的法院检察院,

14年中央财经大学法硕专业考研复习规划-考研考点分析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7人考入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历年复试分数线 2013年复试分数线 2012年复试分数线 2011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案例53 叶广胜为某村村民,老伴去世早,独自将两个儿子扶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与家中甚少来往。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考虑到大儿子经济条件较好,小儿子夫妇又如此孝顺,叶老汉于1995年写下一份遗嘱,自己的三间瓦房及存款5000元,于其死后全部由小儿子叶伟继承。到1997年,叶伟夫妻经朋友介绍去省城当临时工,并暂定居省城。叶老汉在一次中风后因无力照料自己的起居,遂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由村里负责叶老汉的生养死葬,叶老汉死后,其所有的三间瓦房归村委会所有。此后,村里专门派人照顾直至他两年后病故,并为其办理了后事。在办理后事时发现了叶老汉的l万元的存折。后村委会依约定占有了他的三间房屋。叶老汉的两个儿子对此提出异议。 [问题]1.叶老汉生前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叶老汉的三间房屋应归谁所有? 2。叶老汉的1万元存款应如何处理? 解析53遗蹭扶养协议的效力

2016年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目及答案

2016 年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目 及答案 一. 判断题(共30 题,共30 分)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应在全面衡量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侵害最小的适当方式进行,不能超过必要限度。()[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备案机关法制部门或者法制机构应当每个月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定聘用人员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监制的协助执法证件协助执法,一律不得单独执法或进行行政处罚。()[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对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 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行政首长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1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B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1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A

国家安全法试题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国家安全法试题法律法 规考试试题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阿克苏地区《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考试试题 单位:姓名:职务: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国家安全机关是( D )的主管机关。 A调查工作B、情报工作C、国家安全工作D、反间谍工作 2、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 C )、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A、立案 B、调查 C、拘留 D、扣押 3、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 A )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5日 B、20日 C、30日 D、10日 4、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A )相协调。 A、经济社会发展 B、文化教育 C、政治 D、社会主义发展 5、《国家安全法》的立法依据是( B )。 A、刑法 B、宪法 C、刑事诉讼法 D、全国人大的决议 6、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 D )。 A、罚款 B、处分 C、记过 D、表彰和奖励 7、每年()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A、5月14日 B、5月15日 C、4月15日 D、4月14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于()时间颁布实施。 A、2015年5月1日 B、2015年6月1日 C、2015年8月1日 D、2015年7月1日 9、()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A、党员 B、群众 C、人民 D、公民 10、()、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A、国家安全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政府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A、职责分工 B、密切配合 C、统筹安排 D、加强协调 2、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免检。 A、有关人员 B、资料 C、器材 D、商品 3、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A、文件 B、财产 C、资料 D、证件 4、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内部规定 D、国家有关规定 5、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A、从轻 B、减轻 C、从重 D、免除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法硕考研哪几所院校性价比较高

法硕考研哪几所院校性价比较高 择校是考研学子们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但比较困难的问题,尤其对于那些具有“选择困难症”的学生来说,在数百所院校中选择一所作为报考院校,简直是要命。下文是2019年法硕考研性价比较高的10大高校,请参考!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的法学院实力雄厚,对任何读书的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梦想。北大跟人大一样,每学期开设的讲座很多,经常请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学者和律师去讲课,很吸引人。不过北大法硕,对广大的贫下中农来说,他收的学费确实太贵了。除了近5万的学费,毕业论文答辩还要另外交钱,在深圳上课其间每个生活补贴1000元,回北京后每个月有400的补贴,但是由于分两地上课,所有收费以及补贴情况并不是很明朗。回北京之后,主要住在万柳。就业情况,以05年来看,是相当不错的。这几年报考人数基本上都维持在2800左右。尽管报的人不多,而招收的人也不少,但是每年的录取分数线都位于法硕的高分段,从中也可以看出北大的号召力及生源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培养法硕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第一批开始招收法硕的学校之一。人大每年报的人在2500以上,录取率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从04年开始招生规模缩减将大大提高报考难度。学费两年3万9,往年有20左右的公费名额,公费分数线在370左右。人大对就业工作非常重视,每年人大法硕都能找到不错的工作。03年结业的形势不太好,又遇上了非典,但是单单就人大法硕的就业来说,还是不错,比法学总体会好一点。去机关的最多,占一半以上。留北京的也很多,一班因为应届生比较多,三分之二上都留在了北京。去部委的不少,中纪委、工商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审计署、国务院对台办等;回省的很多都在省厅机关,或者在一些大单位的省级机构,如保检会分会。有部分去了公检法,如北京市高检,一中院,区级法院。去银行也比较特别多,除了北京也许去广州的最多,有广州日报2个,市委办公厅,人事厅,中行深分,广东中行等等。还有部分去了企业,象什么中兴,大唐之类的。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大量的公费和地处北京,吸引了千万学子,是该校难考的最重要的原因。再次,他是中国最大的专业法律大学,校友多,就业不错,最后学费也不高,性价比比较高。所以中国政法大学报名人数比较稳定,一直维持在2000人左右。不利的地方是政法的法硕上课地点在昌平,离市区较远,坐公共汽车需要2个小时左右时间,也有可能丧失一些交流、聆听知名教授授课、找兼职实践的机会。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法学楼非常气派,我估计大门口的那几跟柱子一根就值几百万。法学院资金雄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三一

1.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包括:(1)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如把买卖误解为赠与行为; ⑵对标的物的误解,如把复制品当作原件;(3)对价金的误解,如将1 000元误认为100元;(4)对当事人的误解,如把某甲当作某乙。 民法上的误解仅限于对行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对行为动机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重大的,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 2-因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出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欺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岀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是可撤销的。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向对方或其亲属预告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这种恐惧心理而作岀的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行为。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指在双方、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2)行为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而另一方则获得显然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利益(暴利);(3)不利一方当事人所为民事法律行为并非其本意,而是由于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原因;(4)这种不公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或者是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显失公平仅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所造成的不公平,而不包括因为受欺诈或受胁迫而造成的不公平。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分析】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后,与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样也具有自始无效的后果,但二者毕竟不同,主要表现在: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提岀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是该行为无效的前提条件。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当然,撤销行为具有追溯力,追溯到行为开始。 3.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与该民事法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也可以主动确认其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常是因该行为而蒙受不利的一方,如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才可请求撤销,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 另外,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如果属于部分无效的,没有被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第t节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分析】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岀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民法学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试题答案

法律法规培训试题答案 考试时间90分钟,共100分,共4页 一、选择题(请把正确的选项填在括号内,每题3分,共60分) 1、环境日为每年哪一天? ( C ) A、5月6日 B、5月1日 C、6月5日 D、10月1日 2、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应当( A )。 A、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B、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同时监测 C、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D、同时投产、同时监测、同时验收 3、下列哪项不会污染环境。(D ) A、固体废物施入农田 B、施用农药 C、有毒物质施入农田 D、生活污水经科学处置后施入农田 4、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A )措施。 A、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 B、统一规定、统一调整、统一监管、统一处理 C、统一调查、统一评估、统一监测、统一修复 D、统一方式、统一方法、统一调查、统一防治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B )起施行。 A、1986年1月1日 B、1986年7月1日 C、1986年5月1日 D、1986年10月1日 6、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C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A、县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省级以上 D、国家级 7、(C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A、县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省级以上 D、国家级 8、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实施细则,报(B )批准施行。.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C环境保护部D、人民政府 9、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 B )公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C环境保护部D、人民政府 10、数据处理精密度一般只取(A )位有效数字。 A、1-2 B、2-3 C、1-3 D、3-4 11、下列哪项不属于实验室质量控制中的内部质量控制?(D ) A、加标回收率 B、有证标准物质测定 C、方法对比 D、人员比对 12、下列哪项不属于实验室质量控制中的外部质量控制?(C) A、密码加标样 B、实验室间比对 C、测定方法检出限 D、留样复测 13、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实施内部审核每年(A ),以验证各项工作持续符合质量体系要求。 A、至少一次 B、一至两次 C、两至三次 D、三次以上 14、实验室分析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应从样品测定结果中扣除全程序(B )的测定结果。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九二

等酷刑。隋唐以来以十为尾数的笞杖刑改为以七为尾数,共十一等:笞刑从七至五十七,分为六等,杖刑从六十七至一百零七,分为五等。元初还仿效宋朝施行“折杖法”,杖折为笞,徒折为杖,但折杖法并未维持很久,徒刑恢复后,并附加杖刑,以至“本减而变为加矣”。元朝还公开允许私刑的合法存在。 三、民事立法 ■财产法律制度: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分析】元代法律中有许多关于“阑遗物”的规定。“阑遗物”是蒙语中的牲口和奴婢,因为长期游牧,牲口对于征战、运输、生存具有重要意义。阑遗的牲口和奴婢如果公告十天仍无人领取,官府应收管,有主人前来认领的,仍要归还本主。 元代的契约关系主要规定了买卖契约、典当契约、借贷契约、租佃契约。不动产买卖和典当必须经过“经官给据” “先问亲邻” “签押文契” “印契税契” “过割赋税”五个程序才能生效。 元代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较多体现在人身伤害上。如造成对他人的人身伤害,加害人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养济之资”“养赡之资”和“医药之资”。烧埋银主要适用于杀人或伤人致死的犯罪。对于各种杀人罪,向罪犯家属征“烧埋银”白银50两给“苦主”(受害人家属)。烧埋银具有一定的损害赔偿性质,但蒙古人往往以此逃避刑事追究。 ■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分析】元朝统一中国以后,虽然受到儒家礼教纲常的影响,但仍保持某些蒙古族原有的传统,特别在婚姻方面,允许依照不同民族的风俗和习惯行事,而不强求划一。至元八年定制:“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汉族禁止“有妻更娶”,但蒙古习惯法“札撒”却允许蒙古人一夫多妻。此外,蒙古人还实行“收继婚”,即未婚男子收娶家族中的寡妇为妻,子可收父妾,弟可收兄妻,兄可收弟妻,“父死则妻其母,兄弟死则收其妻”。但汉人除弟收亡兄妻外,上述亲属乱伦或重婚均为法律所严禁。 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订立婚书(或称“嫁娶礼书”),婚书上写明议定的聘财数额,如果是招赘女婿,须写明养老或出舍的年限,主婚人、保亲人,媒人须在婚书上签字画押,然后依礼成亲,婚姻关系方才有效。明、清时虽然一般也要求有婚书,但已不再是必备形式要件。元朝还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有经基层官员、地方长老等保举推荐的“信实妇人”才能充任媒妁,并由官府登记在册,媒妁职业化倾向明显。关于婚姻的限制和解除,元基本沿用唐宋旧法,但不似唐宋那样严格。 在继承方面,蒙古人和色目人各依其本俗法。蒙古习惯法由幼子继承父业,后因接受汉法影响实行诸子均分制,但实际份额仍不相同。户绝之家的女儿和寡妇享有继承权或有条件的继承权。元朝以前,法律允许改嫁寡妇带走原有妆奁,不准寡妇带走的限于亡夫的遗产(或应得份额)。但元朝规定,离婚妇女或寡妇如果再婚,丧失原先从父母处得来的妆奁物及其他继承得来的财产,夫家财产更是不得带走。明清受元朝影响,皆有“(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的规定。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 【分析】元朝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中书省以中书令为长官,由皇太子兼领。皇太子一般不到职视事,由左右丞相及其他副职实际负责政务,统称宰相。中书省下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管国家各方面行政事务。 元朝中央政府另设有枢密院和宣政院。枢密院掌理军事,地位低于中书省,皇太子兼领枢密使。宣政院掌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地区军民政教事务,以国师(帝师)总领,机构庞大,职官僧俗并用,遇重大军事,须会同枢密院商定。由于蒙古贵族崇信喇嘛教,并且以国师或帝师教旨和皇帝敕令并行于西部藏族地区,因此,宣政院的权力很大。 地方行政机构大体仿宋、金旧制。元世祖时置行中书省,以为中书省的临时派出机构,不久因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即以行省作为地方固定的行政区域,大体形成行省、路、府(州)、县四级制。行省和路分别以丞相和总管为长官,府、州、县则设尹为长官。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皆设蒙古管事官达鲁花赤一人,掌握实权。 第2 0 19年全国法律硕士(.开法学)联考大巧分析 ■科举制度的变化 【分析】元朝建立以后,科举考试制度长期停废,直至元英宗延佑元年(1314年)才恢复。元朝的科举每三年

全国法律硕士院校排名

全国法律硕士院校排名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全国法律硕士院校排名? 第一名:北京大学(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名校、全国法学输送者北京居多,毕业者基本到国家机关、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作。可以说是法律硕士教育和培养的典范,虽然学费较贵,但各第二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者,有接近30%的视。 第三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文科首府、全国法学输送者北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作、学费紧接北京大学、近年来大量法学知名学者,所以学术情况有所下降,但不损法学奖金相对北大要容易。人大非常着重毕业生就业,而且基本上能进入国家机关)。 第四名:华东政法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华东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实力在西南政法大上,而且第二年开始分方向,在华东一带就业情况非常好,而且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而且地点处“三助”金供学生,非常不错。) 第五名:清华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近年吸纳很多人才,学术和教育水平有了飞跃性的提高,中国名校,非常乐观) 第六名:西南政法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华南和西南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实力在中国率相当高,而且前50%的学生可以拿全额奖学金,中间的51%-75%可以领取一般学费奖学金,虽然近年西政有第七名:吉林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华北居多,前几年因人才流失导致学术园氛围非常好,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有“三助”金供学生,地处B区资助录取,在众多名牌法第八名:中山大学(中国名校,华南地区输送者,中大法学水平比不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但法律硕士培养M会学习很多管理层面上的知识,对于在华南地区,中山大学名气非常高,地处华南地区广州,就业非常乐观)第九名:复旦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中国名校,输送情况不明但据闻在上海仅此华东政法大学,近年有超法,但牌子非常好,国内外都非常有名,对法律硕士非常重视,第二年之后开始有方向,非常有潜质的文科高校第十名:并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结合学校自身能力和校友资源贸易方向的法律工作学生)。 第十名:并列,厦门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在南方名气非常好,法学教育水平相当情况非常重视,大部分厦大毕业生到公检法机关、银行、知名企业等) 第十名:并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中南和华南地区居多,学实力要比中大之类要好,但对法律硕士教育方向资料非常少,所以很难把握具体实际情况,但近期获得民商法但综合就业、学校知名度、培养情况比不上中大和复旦,但合并后得到更多的校友,就业也相对乐观,特比是金其他较好法律硕士教育院校(综合): 山东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 性价比最好的法律院校(综合): 第一名:中国政法大学-有大量奖学金 第二名:西南政法大学-有公费 第三名:中国人民大学 第四名:复旦大学 第五名:华东政法大学 培养方式排名 第一名:北京大学-分方向后除了毕业证,还有另外一个资格证发放。接近10个方向选择。 第二名:中山大学-JM/MBA/MPA的联合教育培养 第三名:中国人民大学-有不分方向和知识产权方向选择 第四名: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年开始方向 法律教育院校排名: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五十

3.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在效力上,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适用遗嘱继承。不能适用遗嘱继承的遗产,才适用法定继承。 4.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尽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是法定继承对遗嘱继承也存在制约作用,如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分析】我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分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对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理解应当是广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自然血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包括拟制血亲的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分析】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第一顺序中应当注意三个问题:(1)《收养法》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互为遗产继承人,而与生父母不再互为遗产继承人。(2)继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因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而消除。因此,继子女不仅与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互为遗产继承人,而且与生父母也互为遗产继承人。(3)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论他们是否再婚,都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其子女的代位继承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在第二顺序中应当注意的是,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 【分析】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条件 【分析】代位继承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须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部分 201 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大额分析 2.须被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须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继承法意见》第28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及答案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姓名日期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60 分) 1.《护士条例》规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工作,护士只能在(注册执业地点)范围内从事护理工作。 2.《护士条例》经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 日)施行。 3.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 5 )年。 4..护士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3 )年内未提出申请注册的,需接受(二级)级医院(3 )个月临床实习并考试合格。 5.《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权利:(获得报酬)、享受福利、(参与社保)、(卫生防护)、(医疗保健)、(参与专业培训)的权利。 6.《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义务:(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治疾病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有参与突发共卫生事件的救护义务,无条件服从调遣。 7.《护士条例》共6章35条,包括总则、(护士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 8.《护士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施行。 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七章63条。包括总则、(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赔偿、罚则)和附则7个部分。 11.门诊病历(医疗机构保管)不少于(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少于(30 )年。 12.2013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签封病历的(复印件),并规定未完成的病历在封存后,病历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二、简答题(共40分) (一)护士应当怎样执行医嘱?(10分) 答:1、正确执行医嘱:护士正确执行医嘱首先应当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对象、正确的剂量、正确的途径和正确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临床反应。 2、拒绝执行有问题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如果发现和怀疑医嘱存在错误,护士有权利拒绝执行,并向医师提出质疑。(二)简述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30分) 答: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

法硕院校排行榜

法硕院校排行榜 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 每年考法律硕士的同学都有很多疑惑,最多的莫过于对法硕学校的选择了 北京大学(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名校、全国法学输送者北京居多,第二年开始分导师培养、双导师制度、拥有接近10个方向、毕业者基本到国家机关、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作。可以说是法律硕士教育和培养的典范,虽然学费较贵,但各项因素考虑是非常值得)。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者,有接近70%的奖学金、性价比高,学术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强、对法律硕士教育也相对重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文科首府、全国法学输送者北京居多,拥有两个不同的方向教育、毕业者基本到国家机关、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作、学费紧接北京大学、近年来大量法学知名学者,所以学术情况有所下降,但不损法学强校牌子,另外学术奖金相对北大要容易。人大非常着重毕业生就业,而且基本上能进入国家机关)。 华东政法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华东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但对于法律硕士的教育和资源的投放却在众学校之上,而且第二年开始分方向,在华东一带就业情况非常好,而且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而且地点处于上海,发展非常好。还有“三助”金供学生,非常不错。) 清华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近年吸纳很多人才,学术和教育水平有了飞跃性的提高,中国名校,复试非常难,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有学术奖金,近几年就业非常乐观)。 西南政法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华南和西南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实力在中国政法之下,每年吸纳约200-300名法律硕士,地处B区,录取率相当高,而且前50%的学生可以拿全额奖学金,中间的51%-75%可以领取一般学费奖学金,虽然近年西政有下滑的现象,但学术水平依然非常强。) 吉林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华北居多,前几年因人才流失导致学术下降,但近年重新调整后有所提升,对法律硕士非常重视,校园氛围非常好,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有“三助”金供学生,地处B区资助录取,在众多名牌法律院校中性价比相对较好的学校)。 中山大学(中国名校,华南地区输送者,但法律硕士培养模式非常好,是目前全中国独创的JM/MBA/MPA联合培养,JM会学习很多管理层面上的知识,对于在华南地区,中山大学名气非常高,地处华南地区广州,就业非常乐观)。 复旦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中国名校,牌子非常好,国内外都非常有名,对法律硕士非常重视,第二年之后开始有方向,非常有潜质的文科高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结合学校自身能力和校友资源,对法律硕士有复合型的培养计划,特比适合毕业后从事经济贸易方向的法律工作学生)。厦门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在南方名气非常好,法学教育水平相当不错,仅此几名传统法律院校,学习氛围相当好,对学生毕业情况非常重视,大部分厦大毕业生到公检法机关、银行、知名企业等)

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九一

■不动产买卖契约 【分析】宋朝法律对于买卖契约,尤其是不动产买卖契约有详细规定。由于典当盛行,法律往往对典当与买卖连同作出规定,合称“典卖”,民间也因此往往将两者混用,为将典当与买卖区别开来,一般称典当为“活卖”,称买卖为“绝卖”“永卖”“断卖”等。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有如下几项: 首先,“先问亲邻”,即业主欲出卖不动产时,须先询问房亲和邻人有无购买意愿。换言之,房亲和邻人对不动产有优先购买权。法律还规定了亲邻的顺序:“凡典卖物业,先问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其邻以东南为上,西北次之,上邻不买,递问次邻。四邻俱不买,乃外召钱主。” 其次,“输钱印契”,即不动产买卖必须缴纳契税(输钱),并由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印契)。加盖了官印的契约称“赤契”“红契”,具有一定的公证意义;未缴纳契税、加盖官印的契约称“白契”。 再次,“过割赋税”,即在买卖田宅的同时,必须将附着其上的赋税义务转移给新业主。 最后,“原主离业”,即转移标的实际占有,卖方须脱离产业,不动产买卖契约才最终成立。以上四个要件成为后世不动产买卖契约的基本内容。 ■典卖契约 【分析】典卖契约是一种附有回赎条件的特殊类型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卷”“解贴”。典卖行为须采用加画骑缝记号的复本书面契约形式,其成立要件与买卖契约一样,即“先问亲邻” “输钱印契” “过割赋税”“原主离业”。除了上述要件中所包含的权利外,业主的权利还有:得到钱主给付的典价;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限及约定不清的,在30年内可以原价赎回标的物。钱主的权利则包括:契约期限内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对于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待赎期中的转典权;待赎期中业主不行使回赎权时,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钱主以上权利统称“典权”。《宋刑统?户婚律》规定:“经三十年后,不在论理收赎之限。”为了保护典权人的权利,严禁“一物两典”,如有重复典卖者,业主、中人、邻人并契上署名人,“各计所欺人已钱数准盗论”,并须将钱退还典主。此外,凡典买卖产业,须家长和买主“当面署押契帖”,卑幼不得专擅典卖,或伪署尊长姓名,否则依法重断。 ■财产继承 【分析】宋朝沿用唐朝的继承规定,由于商品经济和私有财产权观念的发展,财产继承的规定也更加完备,形成了一般财产继承、遗嘱继承、户绝财产继承、死亡客商财产继承等比较复杂的继承制度。宋朝除沿袭家产的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户绝财产继承的办法。户绝指家无男性承继人,户绝立嗣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继子与户绝之女同享继承权。 四、行政立法 ■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 【分析】宋初政治制度的侧重点在于厉行中央集权,尤其是通过机构间的分权和牵制,强化皇帝对政权机构的操控权和对国家事务的决定权。宋初虽保留隋唐以来的三省制,但不使之有实任,而以“两府三司”共治国事。“二府”,是指中书门下与枢密院。中书门下是宋朝的最高行政机关,其长官中书门下平章事通常由两三人担任,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为防范相权过重,又设副相“参知政事”。枢密院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其长官枢密使与宰相同品级,故与中书门下并称“二府”。军政移于枢密院,削弱了宰相的权柄,又使枢密院和宰相互相牵制。“三司”是指中央理财机关:盐铁司掌工商收入、兵器制造,度支司掌财政收支、粮食漕运,户部司掌户口、赋税和榷酒。宋朝不使地方留税,全国财赋尽出三司。故三司长官权任甚重,又称“计相”。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年)官制改革,裁汰三司归并户部,恢复了三省原有的权力,行政管理体系趋于统一,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机构重叠、职权分散、冗官充斥、效率低下的痼疾。 宋朝地方机构新设路一级政权,实际上是中央派出机构,并使其权一分为四,其长官为经略安抚使(帅司)、转运使(漕司)、提点刑狱使(宪司)、提举常平使(仓司),称之为“四司”,分别监管地方军政、财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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