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 监视和测量设备设备的采购
1.1根据生产的需要,由生产部门填写"采购物品明细表"经经理批准后,由采购实施采购。
1.2新购进的监视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2.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2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2.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生产部保存。
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3.1使用部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3.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3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3.4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必要的应进行培训。
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1使用部门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生产部门应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
①名称;
②设备类型;
③购进日期;
④使用期限;
⑤现存位置;
⑥检定期限;
⑦目前状况。
5.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生产部重新送检。
5.2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质检部门负责安排重新检定。
5.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经生产部门、质检部门确认,报公司经理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