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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物权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

1、在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权利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就能行使其权

利,并通过对标的物的直接管领和支配实现自己的利益。

2、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为绝对权,物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是权利人

之外的一切人,该一切人均负有不妨害物权人行使权利的义务(不作为义务),故物权又被称为“对世权”。

3、在权利客体上,物权客体为物,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物的存在是物权产生

的基础,也是物权的唯一客体。

4、在权利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物权的优先力,意即当物权与债

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之上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人得优先行使其权利;物权的追及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可追及于物之所在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

5、在权力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新的物权,

也不得任意变更物权的内容。

6、在权力的保护方法上,物权的保护以恢复权利人对于物权的支配为主要目的,

故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方法,如返还原物、排除妨害、防止妨害等,赔偿损失仅为补充方法。

法理分析

大家都知道,法理这门课艰涩难懂,理论性很强一般很多看到法理都觉得很头疼,呵呵,而且在辅导班中也没有老师可以把法理讲的好的,大家都不怎么满意,这是因为讲法理的老师不能对我们考试有很强的指导性,他只是在辅导班的过程中让我们理解而已! 法理在综合课卷中的主观题是这样分配的:简答一道,8分!;分析一道,10分;论述一道,15分(以法理为住!)综合课的客观题分值是81分,主观题的分值相对于基础课来说,少了点!但是,综合课的主观题的难度却比基础课大很多,尤其是分析题,其难度很大!个人觉得比论述题的难度都大,看看04年真题的答案就清楚了,知识的综合性非常强!下面就说说!法理这三种题型的各自特点和答题方法与思路!这里提一句,大家一定要重视考试大纲的作用啊,不要觉得就那么点东西没用! 第一,简答题。这部分比较容易,基本上就是记忆性质的东西,个人觉得,有分都不可以丢!由于法硕分值中没有0.5分的概念,所以,基本上答案是以4点为主,但是不排除3点(例如:概念+3点特点。去年的就是这样类型的!),出5点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大家注重4点的,但是也要有其他的准备!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答法理简答题的时候,如果题干中有中心词,并且此词有概念的话,一定要把概念答出来,同时,在答完基本答案后,简要说明!否则,判卷老师可能会扣印象分(1~2分,报北京的考生尤其要注意!),这是因为法理学科的理论性强,你只答基本点,老师会认为你只是记下来了,没有理解!答其他科的简答题的时候也要注意这点! 第二,分析题。这种题型个人认为是非常难的,其难度甚至超过了论述,大家看看大纲上给的04真题的答案,跨章节,知识点需要你自己梳理!05年的分析题相对与04的算简单的!这个就要考大家给予充分的重视,分析题部分要求大家对法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有比较深的理解!没有理解的话,在纯记忆的角度很难取得一个理想的分数!所以希望大家在复习的时候,在可能出分析题的部分,多理解!另外,大家一定要注意的问题是:今年的模拟题上分析题给的答案,哪个个人认为离标准答案的距离还是有的,所以,大家以哪个答案为蓝本,多扩展下思维,以期作出更好的答案,不要让哪个答案局限住!还有就是,答分析题一定要结合所给的资料,这部分占3分,看样题答案!大家可别吃这个亏!第三,论述题。这部分,分值大,而且需要理解,理论性很强!不过还好,指南上,可以出论述题的部分很明显,只要你不怕辛苦,准备就可以了,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另外,近两年出题很有意思,论述基本上就以下三种类型: 1)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论述某个问题。这部分体现比较明显的是跨章节性,这就需要大家在复习的时候有所针对,对待有可能出论述题的地方,复习的时候,自己注意整理!有针对性的东西! 2)结合宪法,法制史论述某个问题。这部分,也不是太难,要知道能出论述的地方就那么多,你把那些知识点罗列出来,然后以法理为基础,找“结合点”和“例外”。一般就是这两种情况! 3)从某一,或几个角度论述。这种论述题,个人认为在今后的论述中会有,但是几率相对于上两个要小的多了!第四,重点章节。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第八章,第一二章,第十三章!好了,下面说主要部分: 第一部分,简答题 1.简述法力的特征(考过,不过再考的可能性很大,可以出分析和论述)2.简述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3.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4.简述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可以出分析,和论述,第2点,以大纲上的答案为准!)5.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02年考过)6.简述法律体系的特征(分析中无,大纲也无)7.简述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8.简述执法的特征9.简述守法的构成要素10.简述法律解释的特点(大纲无要求,但是分析中有明显体现)11.简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分析和指南论述角度不同,大纲有要求,另外可以出分析)12.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分析上两点,大纲有要求)13.简述法律制定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原则不会作为简答来考,出分析和论述的可能性更大)14.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15.简述法律推理的特征(分析无,大纲有)16.简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分析无,大纲和指南有)17.简述法律规范作用和法律社会作用的区别18.

法理学

2007年一:简答题 1,法学与历史学的关系 2,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的特点 3,法律责任的构成 4,法律与氏族习惯的区别 5,外发型法制现代化的特点 6,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7,执法的特征 8,法与政治的关系 二,论述题 1,结合我国实际论述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及优缺点评析 3,论述法治的基础,谈谈我国法治基础的状况及完善措施4,论法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关系 2008年一,简答 1,简述法学实证研究方法的类型 2,简述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3,列举并叙述四种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形态 4,法有哪些局限性 5,为什么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 6,简述当代中国法的主要形式 7,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联系与区别 8,简述司法的原则 二,论述题 1,论述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论述法的价值体系 3,论述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 4,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的内容 2009年 一,简答 1,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2,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3,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简述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原则

5,简述司法过程中辩证推理使用的情形 6,简述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的表现 7,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原则 8,简述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的现实背景 二,论述 1,论述法律原则的适用 2,试论法治的基本 3,试论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作用 4,论述宗教与法关系 2010年 一,简答 1,简述法学与经济学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的原因 2,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方法 3,简述法的效力冲突的表现极其协调规则 4,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5,简述法与秩序的维护作用的表现 6,简述立法的特征 二,论述 1,论述人权的价值 2,试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涵 3,论述我国法律解释的原则 4,论述权利的内涵 三,案例分析 材料: 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区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 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正当性及其限度

法理学离线作业 (2)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法理学》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第一编法学导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2.法学体系 3.法理学 4.法 二、简答题 1.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2.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3.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二编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名词解释 1. 法系 2.法律移植 3.大陆法系

4. 英美法系 第三编法的本体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2. 法律概念 3. 法律原则 4. 成文法 5. 社会法 6.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7. 法律部门 8. 公法 9. 法律体系 10.法律渊源 11.法的溯及力 12.权利能力 13.权利 14.法律关系 15.法律事实 16.违法行为 17.法律行为 18.积极行为

19.要式行为 20.过错责任 21.法律责任 22.法律程序 23.正当程序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2 .法律规范有哪些局限性? 3. 法律原则有哪些特征? 4.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与作用。 5.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6. 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7. 如何区别民法、商法与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 8.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关系是现代法律调整的核心? 9. 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0. 试比较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异同。 11. 简述法律责任对于法律实施的意义。 12.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条件与情况? 13.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14. 试述法律责任于法律制裁的关系。 15. 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6. 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法律基础试卷一标准答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法律基础》试卷一标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5:BBAAD;6~10:DABDC;11~15:CCCBD;16~20:ACCD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E;2AE;3ADE;4ABCDE;5ABCD 三、判断改错题 1.正确。 2.错误。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一方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正确。 4.错误。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5.错误。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6.错误。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7.错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8.错误。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9.错误。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0.错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名词解释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政体:是指政权的组织形式,就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实现自己的统治。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要约:是指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认为暂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五、简答题 1.法的基本特征的哪些? 法的基本特征为:(1)法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是国家制定并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3)法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这是由宪法的特征所决定的。(1)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3)在制定和个性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个性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程序。 3.简述违法的构成要件。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是:(1)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仅有思想机必须

辽大法学院历年真题

辽宁大学200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 民法 一、名词 遗赠表见代理社团法人预期违约占有改定 添附不安抗辩权善意取得自助行为隐名合伙 二、简述 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物权的表示方法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三、论述 论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及立法的价值取向 论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及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定及法律意义辽宁大学200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 刑法学 一、名词 属地原则身份犯不可抗力继续犯从重处罚 特别累犯强迫职工劳动罪侵占罪非法行医诽谤罪 二、简述 过于自信过失的概念、构成要素及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和对象 票据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 三、论述 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玩忽职守罪的概念、特征及其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辽宁大学200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刑法学,民法学 一、名词 连续犯单位犯罪法定刑妨害作证罪滥用职权罪 相对权无限责任遗赠附随义务提存 二、简述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转化为杀人罪的条件 代理与行纪的区别 法人独立性的主要表现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三、论述 共同犯罪的认定 如何理解我国刑罚的目的 从抵押权的物权特性分析其经济作用法理 一、名词 义务法律部门诉讼结构法律解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二、简述 法律推理的特征 法对利益的作用 三、论述 法律程序的基本特征 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辽宁大学200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刑法学,民法学 一、名词 首要分子犯罪预备集资诈骗罪侵占罪玩忽职守罪 间接代理财团法人先契约义务行纪合同过失相抵原则 二、简述 特别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减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构成的特别要件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和主要特征 三、论述 论刑法中的简接故意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物权变动的原则及对我国物权立法的指导作用法理 一、名词 法制现代化立法体制法律程序法律现代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二、简述 法律适用中辩证推理的特点 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三、论述 论衡量法律程序公正性的标准 论法的局限性(举例) 辽宁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刑法学,民法学 一、名词 犯罪复杂客体犯罪故意假想防卫酌定量刑情节伪证罪 除斥期间占有该定集合物法人机关过错推定 二、简述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犯罪未遂的法律特征 普通累犯的构成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无权代理与滥用代理权的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三、论述 运用共同犯罪构成要件原理分析哪些情况不构成共同犯罪

经济法学简答题及答案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 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3、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 答: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也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4、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是1、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一些特点,如: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的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一般应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5、简述企业合并与兼并的区别 合并是两个或两以上企业法人自愿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合并为一个企业法,或直接由政府决定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它实际上是法人消失和产生的统一过程,无变更。实行合并,应由企业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合并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合并各方经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并协议。兼并可称归并,是指一个或几个企业法人归并到另一个企业法人中去。它是法人消失和变更的统一过程,属变更。它是一种有偿合并形式。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兼并其他企业,企业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接,也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减免;政府有关部门可酌情定期核减兼并企业的上缴利润指标;银行驿被兼并企业原欠债务,可酌情停、减利息;被兼并企业转入第三产业的,经银行批准,可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两年停息,三年减半收息。现行有关立法将合并和兼并分别称为亲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6、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 7、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8、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答: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9、简述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10、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从业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主体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它是由个人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独立享受收益、承担风险、

2018法硕考研备考考点:法理学练习题(1)

2018法硕考研备考考点:法理学练习题(1) 法律硕士考研,简答题是重要题型,考察大家法律知识记得是否准确和清晰明白。考研频道小编为了加深大家的记忆,下面和2018考研的同学们分享一些简答题练习题,下面我们来看法理学练习题(1) 一、简述法律意识的分类 1.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和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 2.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3.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社会法律意识 4.职业法律意识、群众法律意识 二、简述法律思维方式及特点 法律思维方式: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品性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规范、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盯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法律技术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思维方式 1.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规范性思维方式 2.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站在人性恶的立场上思考社会现象和预测人的行为的思维方式 3.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求实的思维方式 4.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利益性思维方式 5.法律思维方式在审判活动中是一种确定性的思维方式 三、简述法律渊源的主要表现形式

1.制定法:泛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经立法机关授权的机关通过的成文法。包括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法中,最基本的细胞是法律条文。制定法和成文法有很大的区别。判例法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成文法。制定法严格来说是与国家认可的法相区别。 2.习惯法:是指经国家立法或司法机关认可并用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它属于法律的正式渊源。它应该符合的条件: 1)在事实上业已惯行。 2)对该惯行,某一领域中的人们必须确信。 3)惯行的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4)读习惯法被确定的领域,应该是制定法没有规定,或虽规定但制定法作出了例外规定的。 3.国际条约:其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属于正式法律渊源。 4.判例法:是基于法院判决而形成的实在法,是法官根据法院判决书中的说明理由部分所做的基本概括。又称案例法。在英美法系中,判例法是最主要的正式法律渊源。 5.法律学说:指法学家对法律价值观念、法律原则、概念、规则及法制的功能个领域的系统论述。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律学说都属于非正式法律性资料。但大陆法系比英美法系更重视法律学说。 四、简述法律推理的特征 法律推理: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物权行为概念辨析(一)

物权行为概念辨析(一) 摘要:物权行为是我国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其概念需要仔细研究,其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尚待澄清。本文尝试着对物权行为理论作一研习,对概念进行清楚的界定,对理论脉络进行清楚的梳理。从物权行为、物权行为分离原则、物权行为抽象原则三个概念入手,分析物权行为理论的内部层次关系,试图给出一个物权行为制度的全貌,避免因为断章取义或以偏概全带来的误解。本文并指出不采纳物权行为抽象原则的物权行为制度也可成立。 一、物权行为概念 1、定义 概念对于任何一门学问的科学研究而言,无疑都具有重要价值。拉仑茨(larenz)将概念作为体系的基石1],体系之形成,有赖于不同抽象程度之概念的逻辑区分。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就不可能有明确的法律体系,就不能进行清晰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简言之,概念建构体系,体系成就科学(学科、学问)。 作为一个概念,物权行为,在产生并运用该概念的德国,民法典中并无明确规定,一般而言,有关物权行为的概念的定义多为学理意义上的解释和讨论。因此,对物权行为概念的定义或描述众说不一。田士永首先考察了德国学者的既有表述,认为这些既有见解基本一致、大同小异,并总结为,“物权行为乃发生物权法上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所谓物权法上的法律效果,即直接变动物权的权利状态:设定、移转、变更、废止物权。”2]田士永接着分析了中国学者对此概念的表述。最后,田士永根据“属+种差”的定义方法,将物权行为定义为“发生物权法上的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3] 2、作为法律行为之一种的物权行为 法律行为者,是指“私人的、旨在引起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此种效果之所以得依法发生,皆因行为人希冀其发生。法律行为之本质,在于旨在引起法律效果之意思的实现,在于法律制度以承认该意思方式于法律世界中实现行为人欲然的法律判断”。4]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决定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意思自治、效果自主,通过赋予根据当事人之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果的效力而实现私法自治。法律行为之核心正在于意思表示。 详言之,人们从事法律行为的目的、动机是可以各不相同的,正是由于我们承认人只是人,而不是神,所以,我们毋庸讳言人之意愿、追求呈现出千差万别的状态,各不相同,绝不能以一刀切的标准予以评判,否则便注定要“通往奴役之路”。法律,就基本的价值追求而言,自应尊重人的这种天性,应尊重人格独立与人性尊严。因此,法律,尤其是私法,应以保障人享有人之所以为人就应享有的起码的人性尊严为其最根本价值追求。私法制度的伦理依据就在于尊重人是一个人,是一个能辨别自己利益、追求自己利益、保护自己利益的经济人,是一个能自我负责的理性人。为尊重人的私法效果上的追求的这种差异性,私法领域因而建立起私法自治制度,以所有权神圣为基础,以私人意思自治为价值伦理,以自己责任、过失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归结到一点,私法就是自治法,私法相信人们可以自主地处理自己事务,自主地追求并达到人生幸福。法律行为实乃自治之工具,借助此工具,私人可以依据其愿望来改变法律状态,私法自治经由此而实现。 于是,人们可能以发生物权变动为意思,追求物权变动之效果,也可能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意思,追求交易互取所需的目的,也可能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进行婚姻缔结行为,等等。 而物权行为就是这么一种法律行为,它以发生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为核心,当事人意欲借助此法律工具实现直接变动物权的效果,其目的或者是创设物权,或者是移转物权,或者是变更物权,或者是废止物权。 物权行为作为法律行为之一种,意味着,除发生这种物权法上的法律效果外,还有发生其他法律效果的情形,如债权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等。

简述法的特征

简述法的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则、一种社会规范,具有一般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特性和功能。它与一般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一样,都是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社会规范,是与国家机器、统治阶级意志直接相联、存亡与共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有自己的本质、特征: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简述企业法调整的对象企业法是有关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以企业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和范围主要是规定企业的性质、任务、地位、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及经营方式;规定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调整企业内部重要经济关系,调整企业外部经济关系。也可将这些调整对象和范围集中慨括为:1企业的地位、性质、任务和经营方式2企业经济管理关系3企业财产经营关系。 3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基本特征有1人合资合兼具2股东数额限制3募股集资封闭4股份不须等额5股份转让严格限制6组织结构简单。 4 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作为一种特殊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三个特征1秘密性,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2)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保密性,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包括汀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以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现代企业法规定了企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集中慨括1企业违反企业程序规定的法律责任2企业产品质量责任3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4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及工作人员的过失或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5职工或其他个人妨碍企业公务、扰乱企业秩序的法律责任6企业违反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7一切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6 简述公司上市的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在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述要约的要件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要件:其一,内容具体确定。是指要约应当包含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全部必要条款。其二,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受要约人只要发出承诺,要约人就不得撤销。发出的承诺送达后,合同成立,要约人就要受合同的约束。 简述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法保护的核心。各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权的内容都有详细的规定。商标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同样具有排他或专有效力。其具体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l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 利2商标权人有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3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不当有奖 销售行为,是指不利于公平竞争或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有奖销售行为。下列有奖销售行为属于不当有奖销售行为:1采取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10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公司可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11 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的法律特征是:1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3)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所为的独立意思表示4)代理人在代理授权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确立的权利义务(甚至于代理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均由被代理人承受,从而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12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构 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 1)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 务先合同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产生的法定义务。如不欺、 不诈,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 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等2)当事人有过 错当事人于缔结合同之际有故意或者 过失。缔约责任是过错责任3)相对人 有损失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赔 偿,因此要求受害一方有损失。 简述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 售者直在其保管和销售产品期间对产 品的合格状态负责。1)销售者承担进 货检验责任销售者应在进货时对产品 进行验收检查,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 其他标志。销售者的进货验收责任的 范围是产品处于表面合格的状态。如 果产品存在销售者无法直接辨认的内 在品质缺陷,销售者不承担责任;2) 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保持责任销售者 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销售者应按产品自身性质和特性保管 产品,使产品一直处于符合生产者要 求的环境,并在有效期内保持质量合 格状态; 3)销售者对销售不合格产品负责销 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失 效产品通常指已过保质期的产品,如 过期食品和药品等等;变质产品是指 产品已经丧失了应有的使用功能,不 管是否已过有效期;4)销售者应遵守 诚实信用原则①销售者销售产品,不 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 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 品;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 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③销 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 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劳动法是以 劳动关系以及为实现或保护劳动关系 而产生的其它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法律部门。在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劳 动关系居于核心地位,它是劳动法的 基本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的其它社 会关系服务于劳动关系。劳动法调整 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 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者向 用人单位有偿提供劳动力,从而实现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 系。劳动法调整的其它社会关系包 括:因政府促进就业、社会中介机构 提供就业服务等产生的就业方面的社 会关系;因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事务 进行管理产生的劳动行政关系;因工 会组织依祛履行维护劳动者权益之职 责而发生的各种涉及工会组织的社会 关系;因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处理劳动 争议产生的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 本原则1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3 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的特征是:1)合营企业的 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 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另一方为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 个人。因有外国合营者的股权和参加 经营管理,故也属多国企业或多国公 司2)位于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 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3)为有限 责任公司。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 原,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 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 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 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企业的一 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中 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的投资、 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 法》第73条规定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具备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 额为5人以上,且其中应有过半数的 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 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可少 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发 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 资本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1000厅元。法律只规定最低限 额,如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 行政法规另行规定3)股份发行、筹办 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 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 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 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 生产经营条件。 什么是“三同时”制度?它有哪些内 容“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产使用的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 和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三同时”制度 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初步设 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 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 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 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 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 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2)建设项目 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 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投放试运行3)建设项 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 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 的影响进行监测4)建设项目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 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 验收同时进行 简述我国社会审计的特点社会审计是 基于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独特地位 及其作用而发展壮大起来的。与其他 类型的审计相比较,社会审计具有以 下几个显著特点1)社会审计是一种独 立的审计2)社会审计是一种受托审计 3)社会审计是一种职业权威性较高的 审计4)社会审计是一种职业自律性较 强的审计5)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具有 广泛的适用范围。 简述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及其含义。我 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发明是指 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 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 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2)实用新型实 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专利法保护技术方 案的又一种方式。实用新型是指对产 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 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也被称作工业品 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它 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 者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 上应用的新设计。 21 简述代位权的特征和成立条件代 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 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 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 障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 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1)代位 权的特征①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 权人直接获得清偿②代位权是主体的 代位,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 位权③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是裁 判(法院审判)方式2)代位权成立的 条件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 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到期;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 人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③债 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 期;④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 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⑤债权 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 人债权,都是金钱之债。 简述授予专利的条件各国都根据自己 的国情,在专利法中规定了授予专利 的条件。这些条件可分为消极条件和 积极条件1)消极条件①违背法律和社 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② 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③智力活动 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④疾病 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子专利⑤动 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⑥用原 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 专利2)积极条件①新颖性②创造性③ 实用性。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1)以盗 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 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 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 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 握的商业秘密。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关 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 定》将第3)种行为又具体分为两类: 一是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 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 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 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 秘密:二是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 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 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 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此外,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所列违法行 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 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行政诉讼起诉应具备哪些条件?起诉 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 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辖。起诉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 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在 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直接起诉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 25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下列十一种表 现形式:1)假冒行为2)虚假广告行 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贿赂 行为5)不当低价销售行为6)不当搭 售行为7)不当有奖销售行为8)商业 诽谤行为9滥用优势地位行为10滥用 行政权力行为11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简述我国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管理 和保护的特点依法确立的法律关系在 其运行的全过程,法律都是要以国家 强制力予以保护的,经济法也是如此。 但是,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有着自己的特点1)经济法对经济法律 关系不只是保护,而且要管理;不只 要保证经济法律关系有一个安全的外 部环境,排除一切妨碍和干扰,而且 由外及里地进行指导、规划和管理, 为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运行,打好 坚实的内部基础2)经济法对经济法律 关系的保护,不是等发生问题后再去 保护,而是从其产生及运行的全过程, 自始至终地进行管理和保护,在管理 中予以事先的切实的保护3)经济法对 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保护,即是要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直接或 间接地保证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的实 现4)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 保护,是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地管理和 保护的。 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 偿顺序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 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 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破 产债权主要有: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 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 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 应减去未到期利息;④有财产担保的 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 偿部分;⑤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 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 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2)破产财产优先 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 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 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 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简述股票的特征和新股发行的条件股 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 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书面凭证。股票与股份是表里 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股份是 股票内含着的股东的地位和权利义 务;股票则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和 书面凭证。股票的特征有: 1)它是 权利证券。即是一种体现股东权(股 权)的证券2)它是有价证券。股票所 代表的股东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利, 如同一切有价证券性质一样,股票是 证明持券人有取得一定金额收益的权 利的凭证3)它是证权证券。即只起权 利证书的作用,证明业已存在的权利, 而不是创设新的权利,不是设权证券 4)它是要式证券。股票必须按法定的 方式和内容制作,必须载明法定的主 要事项5)它是风险证券。股票所代表 的权利及其价值的实现,始终都具有 一定的可变性和风险性。关于新股发 行的条件,《公司法》规定1)前一次 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 向股东交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三 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 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简述税收的概念和特征一般认为,税 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公共职 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 地征收一定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 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税收 不仅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 段,而且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 经济杠杆税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强 制性。税收是国家依法征收的,有法 律强制力的保证。纳税人不依法纳税, 要受到法律制裁2)无偿性。国家征税 以后,税款就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 要部分,由政府直接安排,既不需要 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 价,因而是一种无偿取得3)固定性。 税收由国家按法律规定征收,政府在 征税以前,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课税对 象的范围、征收数额、征收比例和征 收期限等内容,具有法律上的相对稳 定性。 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股东会是有限 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 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概括为1)经营决 策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2)董事、监事确定权。选举或更换 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董事会、 监事会报告的审批权4)财务决算审批 权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 审批权6)增减资本和转让资本、债券 发行的决议权7)公司改组变动的决议 权,即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8) 章程修改权。 31 简述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 动法》和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 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就 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 的规定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同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 违反法定条件、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 同,或者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订 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对劳 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的,用人单 位应当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承担赔 偿责任:①支付劳动者应得而未得的 工资收入,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 赔偿费用;②补发劳动者应得而未得 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⑧给付劳动 者本应享受而未享受到的工伤、医疗 待遇,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 赔偿费用;④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其 他赔偿费用2)用人单位招用尚未同原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

物权法课程笔记整理

— 物权法课程笔记整理 授课教师:翟云岭 第一章物权总论 第一节物权与物权法 一、物权法的制定 二、~ 三、物权法的概念:以物的归属与利用为目的的法律规范。 (一)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广义:同概念。 四、物权: (一)概念——几种不同定义: 1、支配性: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2、支配性和利益性: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3、支配性、利益性和排他性:权利人直接支配其物,享有其利益并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4、】 5、支配性和排他性(我国立法观点):权利人直接支配其物并具有排他的权 利。 (二)特征: 1、主体:绝对权、对世权 2、客体:物——特定的、独立的物。(在观念、法律和事实上能与他物区分) (1)有体物(主要的物):能够被人体感知的,有一定价值的物。 (2)无体物: ①不具有一定物理存在的物 ②知识产权 ③} ④有体物以外的其他权利和利益(我国规定) (3)2nd(2):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3、性质:直接支配性——不需要他人的权利与意思作为媒介就可以实现。 注:物权可以直接享有利益,债权只能间接享有。 4、排他性:是支配性的必然结果。支配性是排他性的基础;排他性保障支配性。 5、效力:物权具有优先性和追及性。 6、权利的发生:物权法定,当事人不得自行创设法律未规定的类型。 7、存续期: (1): (2)债权:期限未定≠没有期限 (3)物权:有的有期限,有的没有。 8、保护方法多样性:对物权的保护方法不同于债权。 五、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1、法律地位平等 2、适用规则平等:国家、集体、私人实施同一行为,即适用同一规则。 3、保护平等:4th (二)…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二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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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法律程序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程序 答: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过程、方式和手续,它是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正当程序 答: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简答题 1.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2.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1)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 (2)程序具有独立的可信度。 (3)程序法发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程序传统可自成一派。 (5)可能相对落后或超前。 3.简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3)程序具有形式性。 三、论述题 1.试述正当程序特征与要素? 答:(一)正当程序的特征 1、角色分化 2、有意识的阻隔 3、直观的公正 4、意见交涉 概而言之,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正当程序的要素 1、对立面 2、决定者 3、信息 4、对话 5、结果

第十一章法律渊源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渊源 答: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来源、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 3.法的溯及力 答: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二、简答题 1.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 (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三、论述题 1.根据你的理解,谈谈原始习惯与法有何不同? (1)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2)二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3)二者调整的内容不同 (4)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 (5)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6)二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第十二章法律解释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解释 答:法律解释,指对实定法规范性含义的阐明。 2.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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