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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加强公司营销信息、产品信息发布管理秩序,特制定本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OA、外部网站)、青年时报、信息早报、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企业宣传照片、经营资料及照片、短信群发、邮件群发、QQ群等业务所涉及的文字内容。

二、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信息发布规定

1、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必须由办公室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办公室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公司的经营信息。

3、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对外信息发布申请》,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IT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持。

5、信息发布平台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指定一名通讯员,各部门车间每月向通讯员提供至少一篇稿件,各通讯员每月10号前向通讯组长或副组长提供至少一篇稿件。

6、新闻事件要求及时撰写及时发布,通讯员收到新闻稿当日内需提交至组长(副组长),组长(副组长)次日内需提交至办公室。办公室收到稿件2天内需发布信息。

四、信息发布流程

1. 信息的起草、审核、发布:

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附件)并附信息内容,由各部门车间通讯员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讯员确认后提交通讯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之后提交办公室最终审核并进行发布

2. 信息的撤销:

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的信息,由信息起草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及撤销原因,部门通讯员审核并签字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将信息予以删除。

3. 信息的修改:

信息对外发布后需要修改内容的,由信息起草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及修改原因,部门通讯员审核并签字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对信息进行修改。

五、奖励办法:

1、在信息早报或青年时报每发表一篇,上级公司奖励作者100元稿费,公司奖励作者50元稿费。

2、在外网和OA网站每发表一篇,公司奖励作者50元稿费。

3、稿费由办公室每月统一发至作者。

六、部门自动发布的信息按以下流程发布:

第一条授权由各部门发布的信息(包括OA各专栏、部门内部信息等),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各部门信息发布操作人员进行发布。

第二条各部门要加强对于OA各专栏的维护更新工作。

第三条下列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三)损害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IT中心要保证网站等电子平台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信息发布管理表

□发布□修改□撤销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精编版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1、为了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意见,适用于我院门户网。 2、本意见所称信息是指在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3、网站是信息服务的枢纽,是医院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平台。 4、信息中心依据本意见对网站的信息实施维护、监督和管理。 二、信息采集 5、网站栏目建设以介绍医院情况、专业人才,专科技术,先进设备、科研成果、医疗信息为主;以医院文化、健康宣教为辅。 6、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医院各科室其他渠道。 7、网站重点栏目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部门负责制。 8、医院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三、信息审核 9、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0、网站发布信息应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1、信息审核的内容

(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2)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5)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院的宣传和发展; (6)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12、信息审核的程序,各科室在网站上发布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由网管人员统一上传发布; 四、信息管理 13、信息中心负责对我院各科室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14、信息中心应按照《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15、网站栏目、功能等的调整,由信息中心提出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16、信息中心应加强信息档案管理。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7、网站应建立信息资源库,充分发挥信息的效用,为领导决策、办公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检查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

学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互联网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切实规范管理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我校信息发布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 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信息主管领导审批、信息发布人员查缺补漏”的流程,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严格把关, 做到有专人负责,有领导分管,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未经主管领导审 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三、在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时,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侵犯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内容出现,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的不泄漏,确保发布信息的合法、可靠和安全。 四、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撰稿人员和信息上网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他们的保密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和出口上把好关。 五、信息发布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平台账号和密码,并设置复杂度高的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更不得泄露给他人使用,严格确保账号安全,严防账号外泄造成信息发布问题。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账号密码外泄而引起信息发布问题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如平台发布管理人员更换,必须第一时间更换平台登陆密码,或封停原发布人员账号。原发布管理人员离岗后,必须遵守信息保密义务,不得

随意外漏信息平台的机密内容。 七、一旦发现发布信息问题事件,要第一时间删除和撤销违规信息内容,及时釆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领导、校长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八、如因个人未严格遵守本制度,而造成信息发布违规事件,为学校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将逐级追责,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存在主观故意且情节恶劣的,将依法交执法部门处理。

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篇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原始) 附件1、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级合管办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各级合管办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社会形象,促进各级合管办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各级合管办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各级合管办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 守本制度。 第三条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各级合管办负责各自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

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各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省农合办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各级合管办的职能部门和所属定点医疗机构等共同供稿更新。 各级合管办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各级合管办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各级合管办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级合管办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级合管办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

学校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使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的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我校网络信息组织、管理、协调机构。 2、学校办公室负责上网信息的政治审查,网络中心负责有关信息的技术保障。 3、各部门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负责信息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编辑、上报信息。 二、上网信息的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的反映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1、行政管理信息:包括学校各部门介绍性的图文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招生、分配信息,各项重大活动宣传资料,对外交流的资料,重大新闻、通知等。 2、教学信息:包括专业介绍、课程介绍、教学课件、教学活动等 3、科研信息:包括重点学科建设、科研成果、获奖资料、科研项目等。 三、上网信息的发布栏目 1、校园新闻网: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动态信息,主要是以学校名义主办的各类活动,市级或市级以上主管单位主办的各类活动以及面向学校下发的各类通知、公示等信息。 2、各部门的网页:反映各部门的介绍性图文资料、教学科研活动,部门动态等。 四、上网信息的审核 1、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包括:校内新闻、学校概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提供,并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2、由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撰写及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学校办公室审核批准,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五、上网信息的更新 1、上网信息原则上以每周更新一次为标准,若临时有重大的信息,学校办公室应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编辑工作,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发布在1个小时内完成。 2、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给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信息的审核编辑工作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与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3、学校办公室提供的校园新闻应在每周二交与网络中心。 4、学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应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上网信息发布的责任 1、各部门应对自己提供给学校办公室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学校办公室,由各部门负责。 2、学校办公室应对自己提供给网络中心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网络中心,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3、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负责,如因误、漏学校办公室已给信息或是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将信息发布,由网络中心负责。 张家口市张十九中学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公司内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公司内部网站(http://192.168.1.251)。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一条公司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公司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公司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

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一条内部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公司内部网站,其主要功能是向公司各本部、车间提供一个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的综合性平台,其访问对象只针对公司内部员工,向员工提供一个展现公司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了解公司全貌的宣传窗口,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信息、最新动态、制度流程、行业动态、员工须知、阅读空间、下载中心、员工意见箱等。 1、公司信息包括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公司荣誉、大事记四个版块,内容更新由办公室负责。 2、最新动态版块内容由公司各部门、车间提交办公室。 3、制度流程版块内容更新由办公室负责。 4、行业动态版块包括行业动态信息及企业内部编制《德泓信息》《羊绒羊毛信息》,内容由策划部、市场部提交办公室。 5、员工须知包括公司人事动态、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两个板块,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交办公室。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做好公司的信息发布工作,依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加强公司信息发布的监管,特制定本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经营资料及照片、信息群发、微信群发、邮件群发、论坛发帖、以及任何网站的发布与更新等所涉及的内容。 二、管理目的 为了规范和监管部门、职工在公司网络平台的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公司的机密,避免无序、无审核和审批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等。 三、信息发布规定 1、公司的所有对外的信息发布,由办公室按照本规定流程执行。信息发布的口径、文字内容、图片和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和公司名义对外宣传、发布与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 3、除指定发布信息的部门外,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

字等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信息发布平台由技术部负责管理与监督,所有发布内容须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批准。 5、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避免使用夸大性宣传语和广告语。 6、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并附信息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见流程图):由本门员工发起填写OA信息发布流程中的《信息发布管理表》表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到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转发起部门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由办公室信息发布员对外予以发布。 8、信息的删除与更改: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由本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办公室信息发布员,给予删除或更改信息。 9、所有的发布信息者发布的同题材的内容要保持标准性和一致性,不得有明显性差异。 10、对需要注册的网站,统一使用公司名称作为用户名,需要上传头像的,以公司logo作为头像,对于登陆密码尽量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原始)

附件1、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级合管办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各级合管办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社会形象,促进各级合管办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各级合管办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各级合管办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各级合管办负责各自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各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

需求提交等。省农合办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各级合管办的职能部门和所属定点医疗机构等共同供稿更新。 各级合管办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各级合管办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各级合管办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级合管办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级合管办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各级合管办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6.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1. 在信源接入时要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2. 对以虚拟主机方式接入的单位,系统要做好用户权限设定工作,不能开放其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的操作权限。 3.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4. 对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得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0514123768.html,)。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公司综合人事部在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网站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公司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集团公司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单位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公司网站,其主要功能是向公众提供一个展现公司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了解企业全貌的对外宣传窗口,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介绍、企业动态、重大新闻活动等。 第四章网站信息报送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管理本部门信息工作,主要负

各类信息发布管理制度0709

1、目的

为保障集团对外信息在媒体传播、广告发布、信息平台发布中的一致性与美誉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加强集团营销信息、品牌信息、产品信息、广告信息等方面发布秩序的管理,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各下属公司在媒体传播、广告发布、信息平台发布的营销信息、品牌信息、产品信息、广告信息。 3、定义 3.1媒体 包含但不限于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杂志、广播、户外广告等)、新媒体(如网络、微博、微信自媒体、短信等)。 3.2广告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广告宣传品(如楼书、单页、折页、户型图、手提袋、广告围挡、导视系统等)、广告礼品(如雨伞、水杯等各类活动赠品)、广告制作展示类物品(如沙盘、品牌墙、户型模型、夜间亮化工程等)。 3.3信息平台 包括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专业刊物等; 3.4统一口径 针对各类媒体,集团就企业概况、架构、战略、合作伙伴、企业文化以及某一事件、某一人、某一政策以及社会现象等,通过各类媒体渠道统一发布的认知、评论、态度、趋势预测及其他各类言论; 3.5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为集团授权许可接受采访、咨询、调查及发布信息的组织或个人,分为固定新闻发言人和指定新闻发言人。固定新闻发言人为董事长或总裁;指定发言人为集团在某项新闻发布活动中的由集团指定或已获集团批准指定的发言人。 4、原则 4.1新闻发言人原则 各类新闻必须通过新闻发言人统一出口对外发布,只有新闻发言人可以就指定话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其他人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或集团名义对外宣传、发布集团、公司、项目信息; 4.2统一口径原则 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制定浩创集团统一对外宣传信息内容,通过邮件下发并严格监督执行,此信息内容不定期更新下发至各区域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分子公司营销管理部。各区域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新闻统一对外宣传信息内容,并对下属各公司营销管理部和其他部门进行监管。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各项动作涉及集团信息更新时,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需在一周内向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提供更新内容。 5、职责

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医院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山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在互联网上(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是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提供给国际互联网站、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或其他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二、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并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三、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本单位各科室及相关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我单位保密信息。 四、本单位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五、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六、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

(一)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标注“机要”字样的密码电报、内部明电、山西省发电、临汾市发电和其它电报的格式、样式、印章及其它相关信息。 (四)未经制文单位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五)本部门或单位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七、提供信息发布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 (一)对拟发布信息(即将向网络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 (二)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定期地保密检查,发现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三)接受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单位分管领导应履行的职责: (一)定期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常识教育,增强信息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并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二)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三)发现秘密信息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使教育局门户和微信管理平台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门户发布信息实行信息审批制度,信息和相应的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办理”的原则。 第二条的信息发布由宣传科统一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具体责任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宣传科负责监督、审核容。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所提供的容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办公室或宣传科审核统一发布。相关我局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的发布必须经办公室或宣传科主管领导审核后,请示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批准后方能正式发布。 第四条局机关办公室和宣传科对所有上传的涉及局新闻、政策、法规等重要信息负有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负有责任。 第五条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各有关部门应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规上网信息发布流程。一般情况下,拟上网发布的信息由拟

稿人拟稿后须经科室初审、单位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 第六条信息审核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容等。上网信息出现安全问题的,要追究信息发布部门的责任。 第七条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只能操作自己所负责的相关业务容,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发布其他采集人员所采集的信息。否则将追究信息采集人员和所在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制度,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按照权限,采集自己所负责的相关栏目文档。 第九条局机关相关人员不得利用门户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宣扬暴力、等容。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各功能的使用说明和使用协议。 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对外信 息发布管理流程4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加强公司营销信息、产品信息发布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华腾教育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一、公司信息的定义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企业宣传照片、经营资料及照片、短信群发、邮件群发等业务所涉及的文字内容。二、管理目的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三、信息发布规定1、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必须由营销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华腾教育的经营信息。3、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对外信息发布申请》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4、信息发布平台由华腾营销部负责监督、管理。短信、邮件宣传内容由华腾销售部和华腾编辑部提供所有发布内容须经华腾营销部总监审核并批准。5、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6、所有信息内容由申请人提出经部门各级负责人审核后交华腾营销部总监审批通过后由营销策划在相应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发布。1. 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附件并附信息内容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

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信息的审批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管理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将《信息发布管理表》交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由网络管理员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将信息对外予以发布。3. 信息的撤销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及撤销原因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由网络管理员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将信息予以删除。 4. 信息的修改信息对外发布后需要修改内容的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及修改原因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由网络管理员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对信息进行修改. 信息审核与发布制度二非信息化系统自动发布的信息按以下流程发布第七条授权由各职能部门发布的信息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各部门信息发布操作人员进行发布。第八条各职能管理部门、各下属单位的信息在各自网站进行发布有必要在集团网站发布的由各部门、下属单位向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报送。第九条各部门、下属单位要加强对于网站维护后台、账号及密码的保密工作。第十条下列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三)损害集团公司的荣誉和利益(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五)破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集团网站维护人员要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做好记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情报板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公司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促进公司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公司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公司网站管理中心负责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公司各部门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等;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发布有害信息,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共同供稿更新。 第六条公司网站管理中心对来稿未发布的信息,保留两个月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方可删除。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八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部门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部门应

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本公司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公司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各部门的信息采集最好是即时信息、即时发布。滞后的信息最好不要超过10天。提高时效性、可读性和效率。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各职能部门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广告),由各部门进行撰稿,并填写《网上发布信息申请表》,送交公司质管部审核;质管部审核签字后,由网站信息员方可上网发布。重要信息的发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信息中心为丰富公司网站内容,吸纳外阜信息在公司网站发布时,由信息中心严格把关,其内容不能与公司信息冲突,不能有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网发布。 3、信息中心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永久保留,并建立书面登记制度,以备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十一条网上征求信息栏目中的建议、投诉等,需要回复、处理的,属于公司的,由公司责任职能部门回复、处理;属于公司(酒店)的,由责任公司(酒店)负责回复、处理。 第十二条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以公司信息为主。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使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管理平台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实行信息审批制度,信息和相应的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办理”的原则。 第二条网站的信息发布由宣传科统一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具体责任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宣传科负责监督、审核网站内容。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所提供的内容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办公室或宣传科审核统一发布。相关我局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的发布必须经办公室或宣传科主管领导审核后,请示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批准后方能正式发布。 第四条局机关办公室和宣传科对所有上传的涉及局新闻、政策、法规等重要信息负有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负有责任。

第五条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各有关部门应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规范上网信息发布流程。一般情况下,拟上网发布的信息由拟稿人拟稿后须经科室初审、单位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 第六条信息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等。上网信息出现安全问题的,要追究信息发布部门的责任。 第七条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只能操作自己所负责的相关业务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发布其他采集人员所采集的信息。否则将追究信息采集人员和所在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按照权限,采集自己所负责的相关栏目文档。 第九条局机关相关人员不得利用门户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网站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网站各功能的使用说明和使用协议。

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信息网络安全组织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应当在郴州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1、确定本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领导担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宣传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审查;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散,畅通与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联系渠道。 2、配备1至2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 (四)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五)在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计算机安全员应随时响应,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调遣,承担处置任务; (六)我市计算机安全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3、单位安全组织应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保证各项信息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在本单位的落实,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4、单位安全组织的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应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或经济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二、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循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规范XXX系统计算机网站信息发布,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特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一、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由办公室主管,信息中心协管,市局成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网站发布信息审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全天候监控、扫描,信息中心负责后台技术支持。上述单位要确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精炼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站发布内容审核工作。 三、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四、各部门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兼专职均可),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五、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六、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1、校园网络是教学、科研和办公的承载媒体,校园网上的信息主要围绕教学、科研和办公事务而发布。在校园网上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任何反动,黄赌毒等不健康的信息严禁在网上发布,如有违反将追查发布者和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停止上网资格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各部门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对外信息,均应在送交网络中心之前,经学校领导签批。未经许可擅自发布的将追查发布主机责任人的有关责任,发布有害信息的将停止上网资格,并对其他责任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在校园网站的电子公告版或聊天室发布信息或进行电子交流时,严禁发布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严禁任何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不文明不友好的言论,严禁对某人某事进行人身攻击和无理谩骂,并严格遵守所在信息站点的其他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有关责任并取消上网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校园网在内外信息发布上必须进行有效的隔离,严禁内部不恰当的内部信息流入外联网络。 5、各部门在校园网上发布的公开信息均应进行有效记录,并且至少应保留三个月的信息发布记录。以备核查。

网络信息监控巡查制度 1、多媒体教室上课期间,必须采取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同时任课教师要现场巡查和辅导。 2、备课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和教科处负责人要间断性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巡查,禁止上网者玩网络游戏;发现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被禁止的内容信息,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要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现场巡查人员要认真对上网者情况进行巡查,禁止上网者玩网络游戏; 3、各处室组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办公用计算机的上网情况,严禁通过办公计算机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被禁止的内容信息,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本处室组主管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要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4、处室组办公计算机的上网信息,要记录备份,不得修改或者删除,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日。

各类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集团对外信息在媒体传播、广告发布、信息平台发布中的一致性与美誉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加强集团营销信息、品牌信息、产品信息、广告信息等方面发布秩序的管理,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各下属公司在媒体传播、广告发布、信息平台发布的营销信息、品牌信息、产品信息、广告信息。 3、定义 3.1媒体 包含但不限于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杂志、广播、户外广告等)、新媒体(如网络、微博、微信自媒体、短信等)。 3.2广告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广告宣传品(如楼书、单页、折页、户型图、手提袋、广告围挡、导视系统等)、广告礼品(如雨伞、水杯等各类活动赠品)、广告制作展示类物品(如沙盘、品牌墙、户型模型、夜间亮化工程等)。 3.3信息平台 包括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专业刊物等; 3.4统一口径

针对各类媒体,集团就企业概况、架构、战略、合作伙伴、企业文化以及某一事件、某一人、某一政策以及社会现象等,通过各类媒体渠道统一发布的认知、评论、态度、趋势预测及其他各类言论; 3.5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为集团授权许可接受采访、咨询、调查及发布信息的组织或个人,分为固定新闻发言人和指定新闻发言人。固定新闻发言人为董事长或总裁;指定发言人为集团在某项新闻发布活动中的由集团指定或已获集团批准指定的发言人。 4、原则 4.1新闻发言人原则 各类新闻必须通过新闻发言人统一出口对外发布,只有新闻发言人可以就指定话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其他人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或集团名义对外宣传、发布集团、公司、项目信息; 4.2统一口径原则 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制定浩创集团统一对外宣传信息内容,通过邮件下发并严格监督执行,此信息内容不定期更新下发至各区域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分子公司营销管理部。各区域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新闻统一对外宣传信息内容,并对下属各公司营销管理部和其他部门进行监管。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各项动作涉及集团信息更新时,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需在一周内向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提供更新内容。 5、职责 5.1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品牌管理部负责集团品牌相关信息(集团品牌VI、集团战略、集团动态等)的管理、更新,集团营销管理中心策划管理部负责各项目信息广告(项目形象展示、营销动态、营销数据等)发布的管理、监控; 5.2区域营销管理中心、分子公司营销管理部对本区域公司(项目)的集团品牌相关信息和项目营销信息正确性负有直接责任。 6、工作程序 6.1集团品牌相关信息发布管理 6.1.1集团总部各中心对外发布集团品牌类信息时,申请部门提报相关设计稿件,并填写《品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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