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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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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

篇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新)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中卫市楚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项

目:填报时间:

应理新社区一期3-1#、3-2#、12#、14#综合楼项目2(: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013年5月29日

中卫市建设局制

2、提交资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附后装订。

篇二: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申请书

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

申请书

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制

办理商品房预售(现售)应当提交的证件及资料目录

申请

昆明市房产管理局: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位于(房屋开发地点),销售

第1 页共3 页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㈣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核发程序 一、行政许可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的条件 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 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㈢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请材料目录 1、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2、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件; 4、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5、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6、住宅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及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7、房屋交付验收办法。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3、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五、行政许可时限

商品房预售方案样表范本

商品房预售方案 编号: 项目名称: 开发单位: 申报日期: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三、项目预售计划 四、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价格及变动幅度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 六、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七、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八、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九、白蚁防治情况 十、抵押权设定情况 十一、商品房预售方案附件 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方案各项内容申报属实,并严格履行本方案中的各项内容。方案内容发生变更的,本公司按规定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2、本公司承诺严格按本方案确定的开盘时间,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销售本方案所列的预售商品住房。 3、本公司承诺自开盘之日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集中公示本方案的内容。 4、本公司承诺每幢预售商品住房中若有本公司自留的商品房,将在予以明确,该部分商品住房办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前,本公司不对外进行销售。 5、本公司在本次预售商品住房前期积累客户过程中,没有以任何形式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没有进行不实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6、本公司承诺收取的预售款不挪用到法律规定外的作其他用途使用。 7、本公司承诺积极主动处理商品销售中发生的相关矛盾纠纷。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盖章) 年月日 商品房预售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前期物业基本情况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级;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议招标】的方式确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于年月日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防城港市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备案表》编号和《防城港市前期物业 《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等级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元/平方米、商业元/平方米; 经房地产主管部门与物价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等级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元/平方米、商业元/平方米;备案编号:物业备案【】号(项目已有完工交付使用楼房的需填写此项); 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为保证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已明确分期的区域划分、区域界限、建设时序。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证明(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出让(转让)合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销售价格批准文件和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原件); 7.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和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 8.属于绿化隔离带地区的项目,提交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原件); 9.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原件);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3)项目预售计划 (4)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 (5)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 (6)项目开盘应急预案 (7)预售资金监管方案 (8)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 (9)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10)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1)其他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等内容);临时管理规约;项目建设方案及备案登记表;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名称核准文件;商品房装饰装修标准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等材料。 二、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提交材料 1.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原件);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详细范本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编号:字号 市房地产管理所监制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甲方(监管银行):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乙方(开发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XX 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项目 (一)乙方以方式取得位于,土

地证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 (三)在上述地块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第二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方式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的专款专用,以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如期完工,同时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甲方对乙方开发销售的上述项目商品房预售款收存、拨付及使用进行管理。 (一)乙方在该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需到甲方开立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户。 (二)乙方销售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必须全部存入在甲方开立的预售款监管专户中:户名、开户行、账号。 (三)乙方预售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

10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交商品房预售款报表,在报表中必须列明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售总合同款及目前已存入预售款监管专户商品房预售款额。 (四)乙方在甲方开设有贷款专户的,在其所监管的预售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未经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不允许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款项监管内容 (一)甲方办理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业务时,要求乙方提供如下材料进行登记: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投资计划、施工计划、用款计划、施工合同书、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报告和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等项目资料。 (三)甲方对乙方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范围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商品房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的收存、拨付及使用。 (四)乙方在甲方设立项目专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预售款在项目竣工前,只能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投资,其中包括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本申请表内容填写必须真实有效。 2.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幢),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3.申报单位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对照材料目录提交完整的原件扫描件。 4.提交的材料无法进行扫描时,请将完整的纸质材料和承诺书一并提交给受理窗口。 5.国有土地使用证一项应同时提供带有坐标的附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项应同时提供红线图和建设工程验线报告(红线图按1:1复印)。 7.开发企业在提出商品房预售申请前应完成前期物业招标工作。 8.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工程进度计划、投资比例、本次预售商品房的幢数、房屋套数(间数)、建筑面积、销售均价、销售方式、开发企业自用房屋情况、社区用房情况、车库车位情况、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解决商品房预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并附审核后的预售楼盘分层平面图、楼盘表、价格表等。 建设工程进度计划情况说明一项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出具;申报的每幢楼的投资比例应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共同出具。 楼盘表应标明每幢楼套数、间数、住宅与非住宅面积、总面积等情况;价格表应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要求,一房一标。 9.拆迁安置剩余房屋申请预售须提供拆迁安置的证明,申报房源信息应经拆迁安置单位认定。 10.保障性住房项目申请预售,须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的核实意见,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申请预售应提交物价审批书。

(本页表格内容由申报单位填写) 工程形象进度照片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全套材料预售审批示范文本

2017年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全套材料预售审批示范文本

金达商贸城C区步行街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 申 请 材 料 通许县金达商贸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 6、 7、 8、

材料1、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材料中,另外一份随材料提供(均加盖单位公章)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人电话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 项目坐落 商品房情况楼 号 结构 层 数 单 元 数 面积 住宅非住宅 开工 时间 竣工 时间 套数面积 间 数 面积 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9、施工进度计划(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预售方案(原件) □ 3、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11、分层平面图及详规 □ 4、房地产权属证书□ 12、投资计划批文 □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经济适用房项目批文□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4、经济适用房价格批文□ 7、工程进度及投资证明(原件)□ 15、商品房价格备案文件□ 8、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申报价格住宅 均价 元/m2 非住宅 均价 元/m2 本项目已于年月开工建设,以上楼盘的工程进度和投资额已达到预售要求,现申请以上楼盘的预售许可证,所报材料如因申报不实发生纠纷,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批准情况 科 室 审 核 意 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年月日 领 导 审 批 意 见 签名:年月日 预售价格住宅 均价 元/m2 非住宅 均价 元/m2 预售开始日期 预售结束日期 预售许可证号

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操作规程

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操作规程(修订) 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办)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变更)审批和遗失补办预售许可审批。 一、申请与受理 申请与受理,是指商品房预售人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应资料、证件、证明等进行审查验证,并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收件立案的过程。 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其他区县(自治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向所在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有关具体事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 (一)查验并收取申报资料 查验并收取申请办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和申办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查验并收取下列材料: 1、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办)的,应收取: (1)《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属联合开发项目(各方均应为土地使用权人,共同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应收取联建各方盖章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土地出让合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土地权属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商品房预售方案》(属商品住房的,收取按规定格式提供的《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原件)、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原件); (6)《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原件); (7)申请预售范围内的房屋无征收或拆迁还房的,收取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一次性安置完毕证明(原件);有征收或拆迁还房的,收取经征收部门出具的《征收或(拆迁)安置还房明细说明》(原件);

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及程序 1970/01/01 08:00:00 访问人数:928 ? 价格:6000元/㎡ [涿州市]嵘御航城 ? 价格:2500元/㎡ [南市区]博雅A区 ? 价格:6500元/㎡ [涿州市]紫荆尚城 ?

价格:4000元/㎡ [其他]安建·京津新城 ? 价格:4700元/㎡ [新市区]天成嘉园(市区) ? 价格:6800元/㎡ [涿州市]天保郦景 ? 价格:5800元/㎡ [涿州市]鸿盛凯旋门 ? 价格:2680元/㎡ [新市区]美章佳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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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商品房买卖市场的一种销售形式,就目前而言,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所谓的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称为期房。开发商出售期房称为预售,购房者买房时就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期房交易)不同于商品房销售(现房交易),因其不可预知性导致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会出现现房销售中所不存在的风险点,例如交易地位不公平、销售方式不规范等,而这些风险点最终都归于承购人一方承担。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予以规制,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是其中之一,也是最为重要的规制要件。 所谓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应主管部门的预售行政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上述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即对于需要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准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公开预售商品房。 笔者现将杭州地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条件及程序罗列于后,以供参考。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 二、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可以向当地的房产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所需随附材料,随附材料大多为证明开发商所要申请人的商品房已经具备预售条件的资料,具体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确定所需材料。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明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为以下19项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各地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整理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 来源: 作者:日期:10-12-22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全书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房屋预售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步骤 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全书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房屋预售的条件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屋预售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 第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第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杭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及办理程序 来源: 作者:日期:10-12-22 商品房预售(期房交易)不同于商品房销售(现房交易),因其不可预知性导致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会出现现房销售中所不存在的风险点,例如交易地位不公平、销售方式不规范等,而这些风险点最终都归于承购人一方承担。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予以规制,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是其中之一,也是最为重要的规制要件。 所谓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应主管部门的预售行政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上述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即对于需要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准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公开预售商品房。 笔者现将杭州地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条件及程序罗列于后,以供参考。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表格模板

精心整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编号()号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性质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 建设项目总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推广名 项目坐落 所属区位所属方位 本次申请预售房情况 工程规划证号总建筑面积 出让楼号 土地使用证号施工许可证号 工程施工进度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申请预售楼号栋数套数 预售面积(㎡) 合计住宅面积商业面积车库面积办公面积其他面积预售套数(套) 合计住宅套数商业套数车库套数办公套数其他套数 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审核人(签章):年月日 房 产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主 审批人(签章):年月日 管 单 位 审 批 意 见 表格一: 开发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1企业全称(盖章) 企业英文名称 办公所在省办公所在市 办公所在区县办公所在街道 办公所在路名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企业网址电子信箱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范围 登记注册类型 注册资本总额万元注册资本实际出资万元工商注册成立日期年月日营业执照到期日期年月日隶属关系中央□省属□市属□区属□县属□其它□ 主管部门企业投资方数量 主要投资方1名称 主要投资方2名称 主要投资方3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统计登记证号 企业营业状况营业□停业□筹建□撤销□其他□ 企业简介另附资料(含宣传图片) 人员信息 在册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初级职称人数 说明:企业第一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填报,填报一次后不需再报 表格二: 开发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2 企业名称(盖章): 资质等级信息 资质登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资质□其他□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年月日 到期日期年月日 批准开始从事房地产 开发业务日期 银行信用等级信息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516771690.html,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随着国内房地产产业的快读发展,购房人员的不断增加,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大家对此多有疑问,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将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事指南及表格

预售资金监管流程一览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办事指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档登记 (一)办理时间:楼栋达到预售条件,办理预售许可证前 (二)办理部门:主城区项目到市开发办办理,其他区县项目到项目所在地建委办理 (三)需提供的材料: 1、《预售项目建档登记申请表》(打印) 2、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手册》原件 4、联建项目需提供《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建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五)办结成果:《预售项目建档登记表》(一式五份) 二、办理房屋预售及监管银行手续 1、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需提供《预售项目建档登记表》,开发建设单位、监管银行和监理公司三方签订监管协议)(监管银行) 2、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需提供《预售项目建档登记表》)(交易中心) 3、办理预售许可证(市房管局) 4、建立监管子账户,银行出具账户确认材料,容包括项目 监管账号和对应预售许可的子账号(监管银行)

三、核定预售资金监管额 (一)办理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 (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 (三)需提供的材料: 1、《预售资金监管额核定申请表》(打印)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与监管银行和监理公司签订的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监管银行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认书》(原件) 5、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原件) 6、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7、子公司参照母公司监管政策的需提供《子公司参照母公 司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申请》(标准格式) (四)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五)办结成果:《预售资金监管额核定表》(一式三份) 四、超高层完成主体2/3楼层申请调整监管额 (一)办理时 间:该预售许可所含超高层均完成主体2/3楼层 (二)办理部门:该项目登记建档确认的监管部门

商品房预售证备案申请操作手册

椒江区商品房预售证备案申请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椒江区房地产管理局 杭州中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1 项目申报 1.1申请预售证前必须先申请填报预售项目,在业务申请-房地产项目备案登记 1.2 在项目备案中填写完项目信息后保存转出业务。 注:一个房地产项目只需要做一次“房地产项目备案登记”,预售项目申报的时候去选择这个“房地产项目”,也就是一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个或者多个预售项目 2. 测绘申请 申请完项目后前往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3.预售证申请 3.1 测绘成果完成后再申请预售证,在“预售申报”中。 3.2 预售证申请的时候,项目信息点“关联房地产项目” 3.3 房屋信息编辑 除了房屋坐落、面积等需要核对外,红色框出来的几项为必须修改确认的属性(测绘和规划批建用途供参考用,用途以预售房屋用途为准),可以选中房屋(在前面勾选)后单个编辑,也可以勾选需要修改的房屋,双击出来批量编辑修改,如下图:

批量编辑修改的界面:勾选需要修改的房屋属性,如房屋性质、可售状态等,修改后选择应用范围,应用到本幢,则该幢下的属性均修改,其他应用项道理相同。 如果只需编辑其中某几套的房屋属性,可以选择“应用到所选房屋”,如图: 为了方便录入一房一价信息(房屋多的情况下在浏览器中编辑不太方便,在excel中更为直观),系统提供了从excel导入的功能(必须先导出房号列表): 如下图:先点“导出模版”,导出房屋清单

在导出的模版excel中“毛坯价格”一列编辑一房一价,编辑完成后点“导入房价”,选择编辑好的excel,导入房价,如下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商品房买卖市场的一种销售形式,就目前而言,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所谓的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称为期房。开发商出售期房称为预售,购房者买房时就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呢? 商品房预售(期房交易)不同于商品房销售(现房交易),因其不可预知性导致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会出现现房销售中所不存在的风险点,例如交易地位不公平、销售方式不规范等,而这些风险点终都归于承购人一方承担。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予以规制,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是其中之一,也是为重要的规制要件。 所谓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应主管部门的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上述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即对于需要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经主管部门审核核准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公开预售商品房。 笔者现将杭州地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条件及程序罗列于后,以供参考。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编号:中建房(预)字第号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中山市建设局制

填表与所需资料说明 一、凡申请预售商品房单位均须提供下列资料或文件,除以下另 有注明者外,其余证件均要求送原件核对。 1、填写《中山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一式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已验证复印件及《项目手册》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的已验证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原件及已验证复印件; 5、立项批文复印件; 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建设局《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报建批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及总平面布置图二份; 8、收取预售款的银行帐号证明(银行出具); 9、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收集、使用、管理说明书及建设银行出具的维修资金 帐号; 10、申请预售报告(必须确定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和写明目前工程进度。工程进度要求:7层以下—含7层要全部封顶,7层以上要完成三分之二的结构工程); 11、预售说明书(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型号、栋号、面积、户数、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等); 1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 (加盖公章); 1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公约复印件; 14、物业管理资质证的已验证复印件。 二、用途性质:是指住宅、商业、办公用房等,如别墅住宅要注 明。 三、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四、审批期限为13天,如果送审资料欠真实齐全或工程进度不符 合要求,则以补送资料收齐日期和工程进度达到要求起计,顺延审批时间。 五、填表须用蓝黑墨水或黑墨水笔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可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开发企业:

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交担保函及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如担保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还需提供开发资质证书副本) 3、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国有土地状况说明;如土地已设定抵押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办理预售、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以及同意房屋买受人办理抵押登记的同意函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图;(原件及复印件)2010.12.10日后取得的规划许可证,需提交项目周边配套情况规划信息简图加盖“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资料发行专用章”公布牌样图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施工许可证上未注明房屋结构的,另需提交《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结构专业)》 7、派出所地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工程施工合同:建委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和建设资金投入情况;(需施工单位出具意见并签章) 10、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原件、加盖鲜章的监管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在预售方案申报网页上,需扫描上传;(如果为多家银行联合监管,需另提交联合监管协议原件及盖鲜章的监管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方案系统。如果监管银行非开发贷银行,开发贷银行需出具放弃监管的说明) 11、商品房预售方案; 12、房产面积预测绘成果;(预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1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需提交高层建筑消防审核(备案)文书;建设项目属并联审批的,提交《成都市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并联审批意见书》(行政审批意见版)中有消防盖章的意见;单独进行消防审查备案的,提交《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其他必要材料: 1、不属于并联审批的涉外建设项目(指建设单位为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 资企业),需提交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2、联建项目需提供联合申请、联建协议; 3、发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特别提示: 1、开发企业应如实申报工程施工进度;谎报工程进度的,将予以退件,重新计算工作时限 ; 2、开发企业申报的房源挂牌价3个月内不得调整;申请的保留自由房源初始登记前不得对外销售; 3、申请表、担保函、抵押权人同意函、预售款监管协议有推荐样本; 4、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请先到政务中心房管局2号窗口导入房源信息. 欢迎下载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表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编号()号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性质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 建设项目总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推广名 项目坐落 所属区位所属方位 本次申请预售房情况 工程规划证号总建筑面积 出让楼号 土地使用证号施工许可证号 工程施工进度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栋数 申请预售楼号 套数 合计住宅面积商业面积车库面积办公面积其他面积 预售面积(㎡) 合计住宅套数商业套数车库套数办公套数其他套数 预售套数(套) 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房 产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签章):年月日 主 管 单 位 审 批 意 见 审批人(签章):年月日

开发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1 企业全称(盖章) 企业英文名称 办公所在省办公所在市 办公所在区县办公所在街道 办公所在路名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企业网址电子信箱 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范围 登记注册类型 注册资本总额万元注册资本实际出资万元工商注册成立日期年月日营业执照到期日期年月日隶属关系中央□省属□市属□区属□县属□其它□ 主管部门企业投资方数量 主要投资方1名称 主要投资方2名称 主要投资方3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统计登记证号 企业营业状况营业□停业□筹建□撤销□其他□企业简介另附资料(含宣传图片) 人员信息 在册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初级职称人数 说明:企业第一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填报,填报一次后不需再报

开发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2 企业名称(盖章): 资质等级信息 资质登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资质□其他□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年月日 到期日期年月日 批准开始从事房地产 开发业务日期 银行信用等级信息 信用等级AAA□AA□BBB□BB□A□B□ 证书编号 评定机构 发证日期年月日 到期日期年月日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 证书编号 认证机构 发证日期年月日 到期日期年月日 说明:企业第一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填报,填报一次后不需再报

商品房预售申请书(黔西县)

商房预申字第号商品房预售申请书 申请单位: 法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申请日期: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知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登记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 1、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原件核验); 2、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供原件核验); 3、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原件核验);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证明资料; 5、工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方案; 6、商品房预售方案; 7、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房屋座落 项目名称 用途 建筑总面积 商品房建筑面积 预售房面积 保 证 书 我公司在 地段开发建设的 工程项目,已办理完成预售前的有关手续,具备了预售条件,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此我公司作出如下保证: 一、本项目保证按规划许可的施工图施工,不改变使用性质、不扩大面积。 二、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保证该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保证预购人的合法权利,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按时、保质、保量的交付使用。 四、凡因与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符而发生的纠纷由我单位(公司)负全部责任。 签名: 盖章: 体项目形象进度情况 完成项目建设投资或单 预 售 款 监 督 机 构 签 章 核 准 意 见 经 办 人 意 见 年 月 日 审 查 意 见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签发人: 许可证填发人: 许可证号: 备 注 年 月 日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修正) 建设部令第131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经建设部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三款中的“城市、县人民政府”改为“市、县人民政府”。 二、第六条修改为:“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三、第七条修改为:“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四、第八条修改为:“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代表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五、第九条修改为:“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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