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新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工程项目委托搬迁协议书
甲方:准格尔旗新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准格尔旗矿区居民搬迁补偿办
准格尔旗新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沙圪堵镇,井田面积9.37km2,设计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的露天开采的矿井,矿井服务年限为18.2年。为了保障矿区居民的财产安全,根据煤矿生产的进程,须有计划的将矿界采区居民进行搬迁,经双方协商,现就新鑫煤矿井田范围内可能发生居民搬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新鑫煤矿矿区范围内
须搬迁居民的搬迁和搬迁后的居民生产和生
活事宜。
2、矿区井田内居民搬迁计划为首采区2012年—
2013年搬迁居民3户,二采区2013年—2014
年搬迁居民15户,2015年以后陆续全部搬迁
出去。
3、搬迁及安置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筹集,搬迁及
安置补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
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协议。
4、乙方负责选择适当地点,作为矿区居民搬迁新
址或政府指定搬迁地址,能保证满足居民现有
的生活条件。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准格尔旗新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乙方:准格尔旗矿区居民搬迁补偿办
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