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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

(完整版)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
(完整版)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1.名称:飞机

2.用途:用于飞行器,以及以此形状设计制作的飞机模型和玩具;

3.设计要点:整体外观形状,

4.以立体图表现主要设计要点,

5.以立体图作为专利公报用图。

注意事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专利检索及分析报告

汽车电涡流缓速器 专利分析报告

技术分解表 技术术语定义表

检索要素表

一、引言 国内外对于汽车电磁制动技术已经研究多年,取得的成果主要以应用在商用车上的电涡流缓速器为主。近年来部分机构和科技人员开始研究应用在乘用车上的电磁制动技术。分析电磁制动技术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和技术分布,对于预测其发展前景,进一步地研究汽车电磁制动技术非常有帮助。 二、数据来源和分析方法 电磁制动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通电的线圈产生磁场,处于该磁场中的制动盘做切割磁感线运动,因而制动盘表面会产生电涡流,电涡流感生出的磁场反作用线圈磁场,进而产生制动力。汽车上的电磁制动系统主要电磁制动器、踏板、传感器和控制器等部分组成。 电磁制动技术的专利主要分布在IPC大类B60中,为了保证检索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将专利检索式确定为:(汽车OR车辆OR机动车)AND电磁AND ( 制动OR减速器OR促动器),即英文检索式确定为:TID=(((electr* adj4 (brak*3 or actuator or retarder) near (car or vehicle or automo*)) OR ABD=(electr* near (brak*3 or actuator or retarder) near (car or vehicle or automo*))) OR CL1=(electr* near (brak*3 or actuator or retarder) near (car or vehicle or automo*))) AND AD>=(19950101) AND AD<=(20150115)。检索结果为1006件。 利用数据库自身的分析功能,对检索出的1006项专利进行了统计图表分析、文本聚类分析和引证树分析。得出了关于电磁制动技术的发展趋势,各个国家和企业的技术发展水平和侧重点,核心技术的掌握者等重要结论。这对国内相关技术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电磁制动技术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3.1 全球电磁制动技术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通过专利申请趋势分析可以观察全球专利申请总量的变化,追踪电磁制动技术的研发活动情况,了解其发展趋势及全局动态。从图2可以看出,汽车电磁制动技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研究;从1995年到2014年这20年期间专利申请数量整体上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1995-1997年,专利申请从无到有;1997年之后的5年电磁制动技术处于缓慢的发展状态,这期间每年专利申请数量基本维持在1997年水平,略有提升;2003年和2004年专利申请数量基本比往年翻了一倍,但是紧接着2005年和2006年又回到了原来的水平;从2007年开始到2014年,伴随着By-wire技术(线控技术)在汽车上应用的推广,电磁制动技术也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这期间专利申请数量逐年递增,2013和1014年专利申请数量已经是2006年的三倍多。 安全、舒适和减少污染是现代汽车发展的趋势。电磁制动是线控制动技术和传统的液压传动制动过程相比,响应时间短,制动效能高,即电磁制动更安全;和传统制动技术相比,电磁制动技术能更好地控制制动力矩,使车辆实现平滑的制动,即电磁制动更舒适;电磁制

专利撰写说明书附图的绘制要求

说明书附图的绘制要求 1、附图不应使用工程蓝图、照片; 2、附图应使用制图工具按制图规范绘制,周围不得使用框线,图形线条和引出线应为黑色并且均匀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色笔绘制,图上不得着色 3、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排列,用"图1、图2……"表示 4、附图的清晰度和大小应当保证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清楚地分辨出图的细节 5、同一零部件的附图标记应当前后一致,并且与说明书相同,附图中不应缺少说明书中提到的附图标记 6、多页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 7、附图中除必要的关键词外,不得有文字注释;关键词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须用外文作出说明,可将外文加括号注于中文的一侧; 8、结构框图、逻辑框图、工艺图应当在其框内缎带出必文字和符号,框内的文字必须打字或用仿宋体、楷体书写工整、清晰; 9、同一幅附图中应用采用相同比例绘制,为清楚显示其中某一部分,可啬一幅放大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制图要求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图片或者照片),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 其中的"有关视图(图片或者照片)",就立体外观设计产品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就平面外观设计产品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六面正投影视图的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下方。 对于绘制的图,应当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对于照片,其拍摄应按照正投影规则制作,轮廓应当清晰,应当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 其中的图应按正投影制图法绘图,照片按照应按正投影规则拍摄,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 外观设计有几种不同变化状态(如一种折叠棋箱,打开状态是棋桌、棋盘,折叠状态是棋箱),应当提交不同变化状态的相应视图。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中不应包含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具体内容的图形、文字,如人物肖像、商标、标志、名著、著名建筑物等,或者包含有应删除的线条,如视图中的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 六面视图或两面视图不能充分表达外观设计的,还应当有表达该外观设计所必要的展开图、剖视图、放大图、立体图等图面。 细长物品如量尺、型材等,绘图时可省略中间一段长度,并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断开。 透明物品的外观设计如果外层无色无图案,内层有图案,应按透明可见部分的实际图案绘制,外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流程及费用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流程及费用 在我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铭熙今天先来给大家讲解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内容。专利法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如下: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有哪些要求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一)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者照片提交要求: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图片或者照片,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对图片的要求 (1)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完整版)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1.名称:飞机 2.用途:用于飞行器,以及以此形状设计制作的飞机模型和玩具; 3.设计要点:整体外观形状, 4.以立体图表现主要设计要点, 5.以立体图作为专利公报用图。

注意事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判定

如何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的呢?下面先来看看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及其侵权的判定。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没有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只有表明该外观设计的图片和照片。因此,《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这就是说专利保护的范围是根据申请人在递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上记载的内容,并以产品为载体,不能脱离产品而存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含外观设计及其所依附的产品两个因素。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1、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的判断 所谓相同或相近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指某种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似,而且该产品与外观设计被授权时指定使用的产品类别相同或者相近。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种类是否属于相同或相近,产品种类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则不构成侵权,只有在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种类相同或者相近的情况下,才有必要进行下一步的判断。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解释》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2、侵权判定的标准 根据《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解释》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标准,即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一般消费者作为一个特殊消费群体,是指该外观设计专利同类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的购买群体或者使用群体。通常情况下,一般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涵义是一致的。但是,对于非通常消费品,如建筑材料、机器零部件、电动工具等,一般消费者不是其购买者,不具有对这类用品的一般知识和认知能力,故能够对其进行相同或相近似比对的主体应当为这类用品的特定消费群体,即销售、购买、安装和使用此类产品的人员。 以一般消费者为侵权判定的主体,并不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时去追求真正的消费者的意见,而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判断时,将所处的位置放在一般消费者的水平线上,去认识、感知比对对象的异同。 3、比对的方法 根据《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解释》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

2019年专利分析报告模板

专利分析报告模板 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而言,专利活动尤其是专利检索分析工作 始终贯穿于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专利检索分析工作开展得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成效。以下是专利分析报告模板,欢迎阅读。 本文主要探讨了如何在实务中做出一份好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重点从准备阶段、检索阶段、分析阶段和撰写阶段这四个阶段为专利检索分析人员提供了一些具体而实用的建议。 一、引言 知识产权作为产权化的知识,是知识中最活跃、最前沿的部分,是工业的催化剂,是经济的发动机,是生产力的关键要素。从国际层面来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利益关注点,成为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竞争的重要工具,成为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家层面来看,知识产权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产权化的知识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构成了知识资本,将创新成果从科技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是创新型国家的有力支撑;从企业层面 来看,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战略资源,是企业生命力的体现,是在全球化进程中企业竞争的最高形式。 在各种知识产权形式中,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角度理解,专利 都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对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推动作用最为明显的一类知识产权。而对于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而言,专利活动尤其是专利检索分析工作始终贯穿于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中,专利检索分析工作开展得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成效,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整个经营发展状况。 二、定义 那什么是专利检索分析呢?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但万变不离其宗,以下是本文作者比较认同的一种定义方式:专利检索,是一个根据特定目的,通过检索式的操作,从专利数据库中萃取符合该特定目的之相应专利的过程;专利分析,是一个对专利说明书、专利公报中大量零碎的专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并利用统计学方法和技巧使这些信息转化为具有总揽全局及预测功能的竞 争情报,从而为企业的技术、产品及服务开发中的决策提供参考的过程。 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是专利检索分析工作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能够充分展示专利检索分析工作的成果。专利检索分析报告是一个统称,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项目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多种不同的报告类别:查新检索(新颖性检索)、专题检索(技术主题检索)、无效检索、防侵权检索、侵权分析、专利权稳定性分析、法律状态检索、同族专利检索、引文检索等。 三、建议 那在实务中如何才能做好一份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呢?本文作者 将试着根据自己的从业经验,在本文中给出一些粗浅的建议,作抛砖引玉之用,供企业和服务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探讨和交流。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怎么写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怎么写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一、专利申请表该如何填写? (1)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公司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个人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要怎么写? 《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此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简要说明基本内容

(1) 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 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 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 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 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 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2简要说明必要内容 (1) 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对于简要说明中声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专利检索分析的主要步骤

概述 我认为,专利检索分析的门槛并没有那么高,但是因为每一次检索分析具体情况各不相同, 加上流程步骤多,且每一步要执行的操作不一,是否达到要求的判断不一,所以经常做着做 着不是漏了重要的步骤,就是某一步骤没有达到要求影响了后面所有的步骤。本系列文章目 的是梳理专利检索分析的一般流程,并针对比较复杂的步骤详细展开,尽可能归纳出模板化、标准化的内容,帮助检索分析工作者理清思路,提供工作效率。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一个完整的检索分析流程包括哪些步骤:准备工作→技术分解→检索→数 据处理→分析→报告 上述检索分析步骤基本上可以适用全部专利分析项目,要注意的是这个流程并不是做完一步 就少一步,因为有可能做的过程中需要返回上一步,比如我们进行到检索的时候,可能会发 现技术分解形成的技术分支不合理,那我们就需要返回到上一步去调整。 下面我们就开始具体讲解每个步骤的内容。 准备工作 首先要明确本次检索分析的对象是产业、产品,还是是技术问题,产业一般涵盖范围广,需 要涉及上、中、下游等诸多内容,产品是指单个物件,一辆汽车、一部手机都是产品,技术 问题则是诸如“淡水鱼饲料加工方法”之类。检索分析对象不同会造成检索分析方法、工作量 等不同。 其次要尽可能的搜集相关资料,资料来源可以是产业宏观报告、期刊文献、硕博论文、技术 标准以及互联网信息等,或者是和相关行业专家、技术人员交流,了解行业信息、研发现状等。 最后要根据以上信息,整理成一份简单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可以包含本次检索分析对象的 发展历史和现状、产业链构成、市场概况、主要企业、相关政策等。 技术分解 为什么要做技术分解?直接检索主题不就行了?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IPR Daily,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新媒体https://www.wendangku.net/doc/0517343799.html,,60万知识产权人的上网首页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摘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维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类别确定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 第一、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第二、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确定产品的用途时,可以按照下列参考因素综合确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没有共同性,则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不属于相同或

者相近种类产品。下面是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 1、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 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不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相同或相似设计相比,如果产品的用途不同,则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举个案例说明:弓箭国际与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深圳市鑫辉达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涉案专利产品是“餐具用贴纸(柠檬)”,其用途是美化和装饰餐具,具有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是玻璃杯,其用途是存放饮料或食物等。虽然被诉侵权产品上印刷有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相近的设计图案,但该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不能脱离玻璃杯单独存在,不具有独立的产品形态,也不能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产品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重要参考因素 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功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往往更具有参考价值。 举个案例说明:福建省晋江市青阳维多利食品有限公司与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除供食用外,消费者购买后也可以将其作为贡品和摆设,达到装饰的效果,也就是说,尽管被诉侵权产品的果实中盛装了果冻,具有食用的功能,但由于其与涉

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_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说明书

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_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说明书 一、概念 1、外观设计亦称“工业品外观设计”。产品外部的艺术或装饰性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形状、式样、色彩或其组合等。不包括其构造方法或原理以及以实现产品功能为主要目的的外观或形状。2008年12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5、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最好是电脑绘制或者绘图工具绘制,也可提供实物由我方拍摄)。 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

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 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同时照片必须没有强光与阴影等影响图像效果的因素。 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 要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份。 如果不熟悉图片或照片的制作要求,代理机构可以代为制作申请所需的图片或照片。 注:如果要求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优先权仅有六个月),则需提供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先申请国、申请号及申请日。如果经过认证的优先权文件不能在申请时提交,则可在中国申请日之后三个月内提交。请注意如果在优先权文件中填具的申请人与在中国提交的申请人不同,则需提交转让证明。如果该转让证明是复印件,则需经过公证。 三、办理时限: 1、外观设计专利从申请日起,约6~8个月收到专利局“授权通知书”。 2、按规定缴纳证书费登记费和首年年费后,约二个月,发《专利证书》。 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10年,10年之后自动失效。 四、联系我们: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厦门一庆电话咨询,也可以登录厦门一庆企业管理咨询官网获得帮助。

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模式是怎样的

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模 式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模式是怎样的 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过外观设计法、专利法、版权法等对外观设计进行保护。 外观设计的审查模式 作为一项法律赋予的权利,其获得过程也需要相应法律程序,目前世界各国根据其文化基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别在本国外观设计授权程序中采用不同的审查模式。其中主要包括:实质审查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与非实质性审查并行制等四种类型。 实质审查制 对专利申请既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又对实质内容即可专利性进行审查。按照提出审查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 即时审查制(一次性审查制):专利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须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是否符合专利性的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优点: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 缺点: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庞大的专利审查人员。 美国、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实行。 延迟审查制:专利主管部门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请求实质审查。

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自动进入实审或者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优点:给专利申请人充分时间来考虑是否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在何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缺点:专利申请长期处于保密的状态,申请人的权益在纠纷中得不到充分、可靠的保护。各国规定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不同。目前,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施行。 登记制 优点:审批速度快 缺点:由于没有经过检索,专利权并不稳定,容易产生纠纷。 目前,欧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初步审查制 介于实质审查制度和登记制度之间。初步审查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形式审查,但是与登记制相比,对申请文件特别是视图的形式审查标准更为严格,同时还包括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的实质性缺陷的审查。目前中国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实质审查与非实质性审查并行制 同时并行实质审查和非实质性审查两种审查模式的制度。 优点:申请人可以根据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不同,灵活提交申请。目前韩国采用这种并行审查制度。

01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一种玩具——土豆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玩具、动画衍生产品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形状。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注意事项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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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预览 功能项目功能描述数据库 基本数据库(包括中国,美国,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局)基本数据库包括: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中国实用新型,美国申请,美国授权,美国外观设计,欧洲申请,欧洲授权,WIPO专利,提供摘要和图片,可搜索专利全文,并对以上专利数据库准确化处理。 增值数据库(包括台湾,韩国,日本,德国)增值数据库包括:台湾发明专利,台湾实用新型,台湾外观设计,日本专利,韩国专利,德国专利等,提供摘要和图片,并对这些数据著录项进行英文翻译,日韩专利摘要提供人工翻译。 DOCDB92国专利摘要收录全球92个国家的专利英文摘要,包括法国,英国,意大利,瑞士,澳大利亚等。检索 表格检索可通过关键字检索所有主要专利字段,包括:摘要、权利要求、说明书、专利名称、发明人、申请人、申请日等。并可以使用多个字段的合并检索。 命令检索用户可以自行编辑检索式,系统提供检索式语法帮助功能,所编写的检索式可以保存。 批量检索输入一串专利申请号或公开号,快速检索到给定号码对应的专利文献,并可以实现批量下载 IPC检索可浏览、选择一个或多个IPC代码进行检索,也可以通过关键词寻找对应的IPC代码,使IPC检索更加人性化。 相关专利检索相关专利检索利用智慧芽提供的专有文本挖掘分析引擎,帮助客户迅速查找内容上高度相似的专利,预计今年年底前上线 同族专利将所有专利家族成员都陈列在一个友好的界面,在浏览检索结果时和详细阅读单件专利时均可查阅。专利家族成员信息可进行下载导出。 专利法律状态提供单件专利法律状态的查找。下载和导出 无限制导出用户可以将著录项信息以不同格式导出,如XLS,CSV等,并且单次导出为10,000条,导出总量无限制。 无限制下载用户可以批量下载专利PDF,并且单次下载量为500条,总量无限制。工具栏 收藏列表用户可以将专利保存于收藏列表中,并且可以添加语句,分析,下载列表中的专利,同时可以添加注释和分享给别人。列表数量无上限。 邮件提醒邮件提醒可以帮助客户跟踪相关技术领域和竞争对手最近公开的专利信息。保存语句用户可以保存,编辑,合并检索语句。可保存语句数量无上限 历史记录用户可以通过历史记录查询过往检索记录并重现纪录。 分析 图形化的统计分析包动态和交互式的分析,包括发明人分析,日期(申请日、公开日)分析,申请人排名、申请人国家分布、申请人申请趋势分析,IPC分类分析,UPC分类分析,洛加诺分类分析等;为客户提供最新的专利和技术的发展趋势,了解潜在合作伙伴和竞争对手。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设计特征的认定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设计特征的认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设计特征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 由此可见,在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时,应当首先确定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尽管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是如此之重要,但是在司法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中,都没有对设计特征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4月公布的《判定指南(2017)》的第66条中指出:设计特征是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视觉效果,具有完整性和可识别性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即产品的某一部分的设计。这是目前看到的对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的一个较为完整的定义,将设计特征定义为产品的某一部分的设计。 根据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中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的大小,大致可以将设计特征分为四类:区别设计特征、一般设计特征、常见设计特征和功能性设计特征。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些设计特征的认定。 一、区别设计特征的认定 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一项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可识别性创新设计才能获得专利授权,该创新设计即是授权外观设计的区别设计特征。一般情况下,外观设计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现有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获得的。 对于已经存在的产品,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一般会具有与现有设计相同或近似的部分,即一般设计特征和常见设计特征,同时具有与现有设计不相同也不近似的部分,即区别设计特征,在现有设计中没有出现过的,正是这些区别设计特征使得该授权外观设计满足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实质性授权条件:不属于现有设计也不存在抵触申请,并且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 区别设计特征体现了授权外观设计不同于现有设计的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者对现有设计的创造性贡献。由于区别设计特征的存在,一般消费者容易将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区别设计特征对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具有显着影响,如果被诉侵权设计未包含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区别设计特征,一般可以推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不近似。

专利分析报告模板

专利分析报告模板 一、检索策略的制定以及调整 (一)拆分技术点,确定关键词、同义词、上下位词,利用AND/OR 对关键字进行灵活组合,如: broil* or grill* or ((double or two) and grill*)。 (二)通过对上确步定的关键词进行检索,找出相应IPC分类 (可使用Chart中Top IPC来统计主要的IPC分类号)。 (三)也可结合Derwent分类(可使用Chart中Top Manual Code 来统计主要的Derwent手工代码)。

(四)进行检索 利用所有关键和IPC、Derwent手工代码进行检索。关键词检索范围可以用原文标题、摘要和权利要求, 也可以用DWPI改写的42个国家的专利文摘, 同时使用两个检索范围亦可。 例子: (CTB=((TPMS or ((tyre or 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 and (low frequency or LF) and (high frequency or HF) and sensor and (receiv* and (emit* or transmit*) and stor* and (identif* or match*))) OR ALLD=((TPMS or ((tyre or 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 and (low frequency or LF) and (high frequency or HF) and sensor and (receiv* and (emit* or transmit*) and stor* and (identif* or match*)))) AND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一、外观设计专利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③必须富有美感;? ④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重要性 1.外观设计具有费用低、准备材料简单、易授权、审查时间短等特点,所以一直受到广大申请者的欢迎;? 2.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而将产品外观申请专利,这是绝大部分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外观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相当高的商业价值,申请外观专利则成为企业提升竞争力必不可少的一步。当然,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也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外观专利在申请阶段,既能够使申请人较为容易的拿到授权,又能在短时间内拥有产品权利。在后续阶段,由于外观设计产品较为直观,因此方便人们去判断是否侵权、无效,并且在维权力度上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一样的。 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授权阶段 ①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②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四、做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摘要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维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类别确定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 第一、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第二、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确定产品的用途时,可以按照下列参考因素综合确定: 1.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2.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 3.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 4.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没有共同性,则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下面是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 1、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 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不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相同或相似设计相比,如果产品的用途不同,则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

举个案例说明:弓箭国际与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深圳市鑫辉达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涉案专利产品是“餐具用贴纸(柠檬)”,其用途是美化和装饰餐具,具有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是玻璃杯,其用途是存放饮料或食物等。虽然被诉侵权产品上印刷有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相近的设计图案,但该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不能脱离玻璃杯单独存在,不具有独立的产品形态,也不能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产品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重要参考因素 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功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往往更具有参考价值。 举个案例说明:福建省晋江市青阳维多利食品有限公司与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除供食用外,消费者购买后也可以将其作为贡品和摆设,达到装饰的效果,也就是说,尽管被诉侵权产品的果实中盛装了果冻,具有食用的功能,但由于其与涉案专利产品具有相同的装饰用途,因此应当认定为相近种类产品。 二、外观设计侵权的对比对象 在与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用授权公告中表示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或者体现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比较。 1、专利产品不是侵权比对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因此在判断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即应将被诉侵权设计与表示在照片中的涉案专利设计进行比对,而不是与涉案专利产品实物进行比对。

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

1.名称:飞机 2.用途:用于飞行器,以及以此形状设计制作的飞机模型和玩具; 3.设计要点:整体外观形状, 4.以立体图表现主要设计要点, 5.以立体图作为专利公报用图。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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