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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RoHS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RoHS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RoHS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目录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4)

4 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 (5)

4.1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5)

4.2产品中有害物质申报要求 (5)

4.3 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5)

4.4 电池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5)

5 有害物质检测 (6)

6 标识要求 (6)

6.1 有害物质符合性区分标识 (6)

6.2 物料材质标识 (6)

6.3 电池标识 (7)

7 有害物质符合性确认 (7)

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委托设计、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部件、材料及生产所需使用的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售卖的所有产品、及产品所有的部件/材料/配件等、以及提供给最终客户的产品的所有包装和所有将随产品交货的间接原料(例如说明书,使用手册,广告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以下仅列出RoHS及其修订指令、WEEE指令及标识标准、隔指令、包装指令和电池指令及其标识标准,及塑胶产品的标识标准,根据企业的需要,可适当增加或删减所需的引用文件)

Directive 2002/95/EC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2005/618/EC amending Directive 2002/95/EC, establishing the maximum concentration values for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2005/717/EC ame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adapting to the technical progress the Annex to Directive 2002/95/EC

Directive 2005/747/EC ame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the Annex to Directive 2002/95/EC

Directive 2006/310/EC ame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adapting to the technical progress the Annex to Directive 2002/95/EC, as regards exemptions for applications of lead

Directive 2002/96/EC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 91/338/EEC amending for the 10th time Directive 76/769/EEC (Cadmium Directive)

Directive 91/157/EEC on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 containing certain danger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93/86/EEC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Directive 91/157/EEC

Directive 98/101/EC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Directive 91/157/EEC

EN 61429 Marking of 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with the international recycling symbol ISO 7000-1135 and indications regarding directives 93/86/EEC and 91/157/EEC

EN 50419 Marking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1(2) of Directive 2002/96/EC (WEEE)

ISO 11469 Plastics -- Generic identification and marking of plastics products

3 术语和定义

3.1 有害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HS):

指WEEE或RoHS指令以及客户额外要求及其他适用法规或标准中列明的所有的禁止使用的物质。可与限用物质(RS)互换。

3.2 无害化(Hazardous Substances Free HSF):

指减少或消除WEEE或RoHS指令、客户额外要求及其他适用法规或标准列出的有害物质。

3.3 产品:

由各零部件、原材料加工而成的成品并可供最终使用者使用的整体。

3.4 无害化产品(Hazardous Substances Free Product HSFP)

指满足有害物质管控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可与绿色产品(Green Product GP)互换。

3.5 物质:

指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例如:铅是一种化学元素而氧化铅是一种化合物)。美国化学协会的化学摘要系统的注册号可用来归类所有的化学元素及其绝大部分化合物,并可用于鉴定。

3.6 部件:

供应给我公司并装配到我公司的产品中的零件或者组件。

3.7 均质物质(Homogenous material):

用机械方法不可再拆卸出多种材质的单元。“机械拆卸”指的是不同的材料可以用机械方法比如拧开、剪切、碾碎、研磨及打磨分开。

3.8 N.D.:

有害物质浓度低于使用认可的化学测试方法可以发现的最低浓度。

3.9 PPM:

百万分之一,浓度单位,等价于重量计毫克每千克(mg/kg)或0.0001%重量比。

3.10 包装材料:

用来保护HSF产品防止污染,静电及由于储存/运输受到破坏的材料(例如,盒子、集装箱、减震材料、泡沫袋子、热缩塑料、胶带、粘合剂等),包括制品材料、塑胶材料、包装材料辅料。

3.11 有意加入:

指生产者明知道其将使用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规定含量的有害物质仍继续使用的,或为达到某种性能指标而故意向其使用的材料中添加有害物质的行为。

3.12 豁免项:

按照RoHS指令及其修改指令,对于特定产品中某些物质不作限制或限制范围相应扩大。该项目将随欧盟指令修改而作相应调整。

4 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

4.1 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公司产品所使用的原物料、辅助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种类及含量管控要求应满足表一“产品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4.2 HSF产品中有害物质申报要求

按照WEEE附件II中的要求,若供应商提供给我司的材料或零部件、辅助材料中含有以下物质时,应向我公司报告:

- 电容器中含有多氯化联(二)苯(PCB)

- 组件,如开关或者逆光灯管中含有水银

- 塑料中含溴化阻燃剂

- 石棉

- 氯氟烃(CFC)、氢氯氟烃(HCFC)、氢氟烃(HFC)、碳氢化合物(HC)- 放射性物质

4.3 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公司提供给最终客户不会返还的包装材料中含有的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含量应满足表二“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中所列的要求:

表二、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4.4 电池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用于HSF产品中的电池和蓄电池中有害物质的种类和含量应满足表三“”中规定的要求。

表三、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5 有害物质检测

针对产品、包装中有害物质的浓度符合性检验需满足均质物质的检测,检测样品前处理方法与检测设备建议如下(以下仅对RoHS 要求的六种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做出了样品前处理的建议,其他元素可根据需要再做适当的调整):

6 标识要求

6.1 有害物质符合性区分标识

凡符合“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要求的原物料、零部件、半成品均需要加贴区分HS 符合性的标识,公司内的HS 符合标识如下。可依据包装大小等按比例缩放其尺寸大小,要求标识要清晰、明显,易于辩识。

6.2 物料材质标识

为便于产品报废后拆分回收,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在来料中加入原材料材质的标识,塑胶产品的标识请参考“ISO 11469:2000塑料制品的标识和标志” 及/或相关标准,标识举例如下:

⑴ 单一成分的制品

(丙烯腈/丁二烯/丙烯酸酯)共聚物,表示为:>ABS <

⑵ 聚合物混合物或合金

聚碳酸酯和丙烯腈/丁二烯/丙烯酸酯的合金,聚碳酸酯为主要聚合物,丙烯腈/丁二烯/丙烯酸酯被分散在其里面,表示为:>PC+ABS <

⑶ 含有特殊助剂的合成物

a. 填料或增强剂

添加30%质量比矿物粉末的聚丙烯,表示为:>PP-MD30<

含15%质量比矿物粉和25%质量比玻璃纤维的尼龙66,表示为:>PA66-(GF25+MD15)<或>PA66-(GF+MD)40<

由含50%质量比矿物粉(MD)和25%质量比玻璃纤维(GF)的不饱和聚酯模塑得到的热固性模塑混合物,表示为:>UP-(MD50+GF25)<或>UP-(MD+GF)75<

b.增塑剂

含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的PVC,表示为:>PVC-P(DBP)<

c.阻燃剂

含15%质量比矿物粉和25%质量比玻璃纤维,另外添加阻燃剂红磷(编号数字52)的尼龙66,表示为:>PA66-(GF25+MD15)FR(52)<或>PA66-(GF+MD)40FR(52)<

d.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且难以区分组分的制品

三组分的制品,可见的是涂覆在聚氨酯上面的聚氯乙烯薄层,聚氨酯包覆着质量比占主要的丙烯腈/丁二烯/丙烯酸酯,表示为:>PVC,PUR,ABS<

e.含再生塑料

添加30%质量比回收聚丙烯的聚丙烯,表示为:>PP-PP30<

含15%质量比回收PP和25%质量比回收PE的PE,表示为:

>PE-(PE25+PP15)<或>PE-(PE+PP)40<

6.3 电池标识

对提供的电池类物料,除钮扣电池外,在电池本体打上分类回收标志,具体参照“BS EN 61429 带国际循环利用符号ISO7000-1135和93/86/EEC和91/157/EEC方向指示的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的标记”标准执行。图示如下:

若电池或蓄电池中的铅、镉含量超出上述4.4中规定的浓度要求时,按EN 61429标准要求加贴相应的标识。图示如下:

7 有害物质符合性确认

公司对所采购的所有原物料、辅助材料的HS符合性加以评估,对符合公司要求的加入公司的产品物料清单,作为采购、来料检验的依据。具体操作见《物料承认与管理规定》。

表一产品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备注:当客户的HS物质含量要求高于以上限值时,则以客户的要求为主。

SONY禁用物质一览表-中文

以下僅針對華陽產品有關的材質做說明.詳細的資料請參閱SONY SS-00259文件 Sony的SS-00259規範中針對以下八大項需管控物質做了3階段的時程管控. 1. 重金屬(鉛.鎘.汞.六價鉻) 2. 含氯有機化合物(多氯聯苯, 多氯奈丸, 氯化石蠟, Mirex and 其他的有機氯化合物) 3. 含溴有機化合物(多溴聯苯, 多溴聯苯醚, TBBP-A-bis, 其他的有機溴化合物) 4. 有機錫化合物(三丁基錫, 三苯基錫化合物) 5. 石綿 6. 偶氮化合物 7. 甲醛 8. PVC及其混合物 鎘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 包材;注塑膠料裡的穩定劑,色料,染劑(<5PPM)及顏料;標籤;漆包線;印字膠;油漆,油墨,表面處理(電鍍),漆包層 Level 2---01/01/2005前需廢止: 錫材(鎘含量在20PP以上的錫材) Level 3---尚未明定廢除時間: 因為信賴性考量在電鍍材料所加的鎘. 鎘含量的測試方法請參考SS-00259-1-2002 鉛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 包材; PCB板上的油漆,油墨和顏料. Level 2---04/01/2004前需廢止: 零部件的外PIN電鍍?端子焊錫; 塑膠或橡膠裡(只針對外露的產品,也就是會與人接觸到的產品)的穩定劑,色料,染料,油漆和油墨(LAN-MA TE膠殼((對於塑膠和橡膠允許含量<100PPM)); Level 2---01/01/2005前: 所有非level3的部分.含鉛量小於85%的錫材; 含鉛量大於1000PPM(0.1%)的

Level 3---尚未明定廢除時間: 零件內部用來焊接的高溫錫材部分(只含鉛量大於85%的錫材)含鉛量大於0.4%的銅合金; 含鉛量大於0.35%的鋼合金; 含鉛量大於0.4%的鋁合金 鉛含量的測試方法請參考SS-00259-1-2002 汞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包材; 顏料; 油漆及油墨; level 2---01/01/2005前需廢止: 所有非level 1及level 3的部分. Level 3---尚未明定廢除時間: 都是針對燈而言. 六價鉻 只有機及非有機化合物.有機鹽及非有機鹽及其他物質(金屬物質及合金部份不在限制使用範圍內)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 包材; level 2---01/01/2005前需廢止: 油漆或油墨; 防腐蝕處理的部分 多氯聯苯(PCB) level 1---需立即禁止使用: 所有用途(電容,潤滑劑,絕緣劑,變壓汽油液,塑膠裡的阻然劑等) 多氯奈丸(PCN) level 1---需立即禁止使用(含三個或更多的氯原子基): 油漆及潤滑劑等 氯化石臘(CP) 針對短鏈的氯化石臘物質並有以下要點: C10-13, 氯含量超過50%以上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 PCB板(及其附件), 櫃子 Level 3---尚未明定廢除時間: 非level 1的部分

欧盟禁限用物质

近几年,我国橡胶工业在环保和节能方面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欧盟(EV)发布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对我国橡胶制品的出口形成了“绿色壁垒”,特别是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欧盟有关电子电气的RoHs指令,使我国橡胶工业面对更加严峻的局面。换一个角度看,为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和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在生产场所也要加强环保。橡胶工业是能耗较大的行业,面对能源日趋短缺,橡胶企业存在着潜在危机,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 笔者关注橡胶行业的环保问题已有多年,并多次呼吁橡胶行业的同行们要重视环保,期望本文能引起业界人士更大的关注。 1 环保 橡胶工业的环保包括两个课题:一是使用环保的原材料,二是尽量降低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1.1 橡胶制品原材料的环保 要求生产出来的橡胶制品不含有超过限定值的有害物质,不使用禁用的有害物质,以免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致癌物。 1.1.1 重要的环保法规 许多国家都颁布了本国的环保法规,其中欧盟最为严格,而我国却相对滞后。 欧盟成立以来,传承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共体(EC),发布了许多有关环保的条例(Regulations)、指令(Directive)、决定(Decisions)、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s andavice),其中以指令为最多。 欧盟重要环保法规中涉及橡胶的主要指令(下文EU-D表示欧盟指令)有: ①EU-D 67/548/EEC,系有关危险物质的分类、包装和标记的指令; ②EU-D 76/769/EEC,系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及制品的指令(简称RoHS指令); ③EU-D 94/62/EC,系有关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的指令,规定了四种重金属的极限值; ④EU-D 2000/53/EC,系有关报废车辆的指令(简称ELV指令)涉及铅、镉、汞和六价铬; ⑤EU-D 2002/95/EC,系有关电气电子设备的指令(简称EEE RoHS指令)涉及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2006年7月1日实施。 ⑥EU-D 2003/113/EC,系禁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指令。 其他国家也有一些环保法规,重点有德国《关于有害物质的技术法规》TRGS 552、TRGS615、TRGS 905,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等。 特别要强调的是,只有通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认可的GLP(Good LaboratoryPractice)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才能获得欧盟的认可。 1.1.2 主要的禁/限用有害物质 欧盟及其他国家环保法规对某些具有一定危险特性的物质实施了禁用和限用,这些物质中许多具有致癌性(诱导有机体突变)。 笔者综合各种资料,将可能涉及橡胶制品的主要禁/限用主要有害物质列于表1。表中致癌性资料系根据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发表的有关评价化学物质对人类致癌危险性的一系列论文获得的信息。

RoHS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RoHS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目录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4) 4 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 (5) 4.1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5) 4.2产品中有害物质申报要求 (5) 4.3 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5) 4.4 电池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5) 5 有害物质检测 (6) 6 标识要求 (6) 6.1 有害物质符合性区分标识 (6) 6.2 物料材质标识 (6) 6.3 电池标识 (7) 7 有害物质符合性确认 (7)

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委托设计、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部件、材料及生产所需使用的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售卖的所有产品、及产品所有的部件/材料/配件等、以及提供给最终客户的产品的所有包装和所有将随产品交货的间接原料(例如说明书,使用手册,广告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以下仅列出RoHS及其修订指令、WEEE指令及标识标准、隔指令、包装指令和电池指令及其标识标准,及塑胶产品的标识标准,根据企业的需要,可适当增加或删减所需的引用文件) Directive 2002/95/EC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2005/618/EC amending Directive 2002/95/EC, establishing the maximum concentration values for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2005/717/EC ame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adapting to the technical progress the Annex to Directive 2002/95/EC Directive 2005/747/EC ame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the Annex to Directive 2002/95/EC Directive 2006/310/EC ame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adapting to the technical progress the Annex to Directive 2002/95/EC, as regards exemptions for applications of lead Directive 2002/96/EC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 91/338/EEC amending for the 10th time Directive 76/769/EEC (Cadmium Directive) Directive 91/157/EEC on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 containing certain danger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93/86/EEC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Directive 91/157/EEC Directive 98/101/EC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Directive 91/157/EEC

CVTC+22001-2015+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企业标准 CVTC 22001—2015 代替CVTV 22001-2013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Automotive parts and material—Requirements of prohibited limited substances 2015-05-15发布 2015-05-15实施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 d src="/pic/view?ih=rn=100doc_id=482dc5569e314332396893f8o=png_6_0_0_0_0_0_0_892.8_12 62.879pn=1iw=ix=sign=d8709ff47b8a60394611551316aca379type=1iy=aimw=app_ver=2.9.8.2ua =bd_800_800_IncredibleS_2.9.8.2_2.3.7bid=1app_ua=IncredibleSuid=cuid=fr=3Bdi_bear=WIFIfro m=3_10000bduss=pid=1screen=800_800sys_ver=2.3.7" alt="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 d src="/pic/view?ih=rn=100doc_id=482dc5569e314332396893f8o=jpg_6_0_______pn=1iw=ix=sig n=d8709ff47b8a60394611551316aca379type=1iy=aimw=app_ver=2.9.8.2ua=bd_800_800_Incre dibleS_2.9.8.2_2.3.7bid=1app_ua=IncredibleSuid=cuid=fr=3Bdi_bear=WIFIfrom=3_10000bduss= pid=1screen=800_800sys_ver=2.3.7" alt="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 布 CVTC 2200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本标准)代替CVTC 22001-2013,与CVTC 22001-201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4.1增加了B类禁限用物质; ——4.2 增加了不同禁限用物质的分类管控方法; ——5.2增加了禁限用物质检测的拆分细则; ——5.3修改了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统一按照GB/T 3051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A类禁限用物质的测试; ——6.2.1 按照最新的六价铬试验方法修改了六价铬的合规判定原则; ——附录C新增了B类禁限用物质清单、检测方法及限值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茜、杨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VTC 22001-2010; ——CVTC 22001-2013。 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禁限用物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限用物质的管控要求、检测方法及合规判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CVTC)开发设计的车辆以及这些车辆上的全部零件和材

绿色产品化学物质禁(限)用标准规范手册A_0

Green Product Chemical Substance Specification Standard Hand Book 页码Page No.﹕第2页共16页 目录 内容页次 Contents Page a.封面 (1) b.目录 (2) 1.目的 (3) 2.范围及权责 (3) 3.名词定义 (3) 4.参考资料 (3) 5.流程 (3) 6.主要规格说明及检查项目……………………………… 3~14 7.附表……………………………………………………… 15~16

Green Product Chemical Substance Specification Standard Hand Book 页码Page No.﹕第3页共16页 1.目的﹕ 关于构成OPTOpower产品的零件、设备及针对供应商之管理,对原物料及成品中所含成分属环境冲击及有害环境之禁用物质做有效的量测与监控。 2.范围及权责: 2.1本标准使用于本公司设计、制造或任何贴有OPTOpower的商标进行销售或发布的产品,包括所有部材及维修零件皆适用,及供应商使用在生产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它对产品造成污染之工具及耗材等。 2.2部件和材料的适用范围: ①包括半成品。例如:印刷电路板组件、模组等组装部件等。 ②包括附件。例如:零件之附件、特性资料等。 ③包括产品所使用的附属材料。例如:胶带、焊接材料、粘结剂…等。 ⑷包括所有部件的包装材料。例如:栈板、托盘、打包带、纸箱、塑胶袋、胶带、标签、缓冲材料、印刷油墨及涂料等。 3.名词定义:无。 4.参考资料﹕ 4.1欧盟WEEE 2002/96/EC 4.2欧盟RoHS 2002/95/EC 4.3欧盟91/338/EEC镉含量指令 4.4欧盟94/62/EC及2004/12/EC包材指令 4.5sony-00259部材&材料中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规定 5.流程:见附件7.1《文件流程图》及7.2《禁用物质各阶段文件流程》 6.主要规格说明及检查项目: 6.1环境管制物质如表6.1所示,为宏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必须管制的环境物质,本办法6.2 中各管制物质之含量标准与法规依据,应确实执行。

(环境管理)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规定

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 2009年12月10日发布 2009年12月10日实施

1.目的 明确本公司对环境管理物质的管制流程和要求,以符合世界各国的法令规章与客户要求,并降低本公司产品对环境之冲击,提升产品竞争力并善尽社会责任。 2.职责 2.1 营业课 2.1.1 充分了解客户的环保要求,必要时,获取客户的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 2.1.2 结合公司的现状,客户的环境要求作出保证和承诺。 2.1.3 负责配合客户对本公司环境管理物状况的现场审核。 2.2 采购课 2.2.1 负责向供应商提供本公司最新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要求;传达本公司产品环保要求,并要求其遵守。 2.2.2 要求供应商对提交的产品做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资料,包括: 2.2.2.1 提交公证单位检测的检测报告,如SGS报告,或者ITS报告等资料; 2.2.2.2 必要时完成“环境管理物质含量调查表”。 2.2.2.3 督促供应商签署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 2.3品质保证部 2.3.1 对供应商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状况现场审核; 2.3.2 在所有原材料有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的前提下产品不必送第三方公认的检测机构检测,但客户明 确要求或者无法预知制程过程中是否有影响之情况下需送第三方公认的检测机构检测。 2.3.3 制造以及出货过程中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监督。 2.3.4 配合客户对本公司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审核。 2.3.5 建立公司环保材料清单。 2.3.6 审查供货商所提出环保相关资料: 2.3.6.1 公证单位之检测报告。 2.3.6.2 保证书之有效性。 2.4 制造部 2.4.1 负责制造中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生效日期: SF-CMS-QR-01E 注: 1、对于以上禁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现在可以书面承诺不含有。 2、以上带“★”的禁用有害物质,要求供货商提供检测机构(如:SGS、ITS、TUV)的检测报告。

3、规定为限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提供的物料如果含有,请制订减少使用计划,以至达到禁用。 4、此清单所禁用/限用的有害物质是根据: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SS-00259最新版、Delta <10000-0162>要求以及其它客户要求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供货商已知悉以上内容,请负责人签名、盖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不使用有害物质协议书 甲方: 乙方(物料供应商): 为了建立全球的绿色家园及应对欧盟RoHS指令和REACH法规,甲方为持续改进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并修改了《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坚持不断的遵守HSF(无有害物质管理)的方针:禁止和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提升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感,为客户和社会提供绿色产品。为此,甲方对各已方(物料供应商)作如下的要求:1、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现在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甲方《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 标准》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的,请即时传真或速递《不使用对环境有害物质承诺书》于甲方采购部,同时提供RoHS 2.0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如有必要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抽样给有资质的外部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以此来确保其真实性。 2、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不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有害物质的供应商,请尽快送样到 权威机构检测,证明是否含有鹰达行《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中所规定的有害物质。 3、检测也可委托甲方进行,但必须是书面委托,且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检测费用由乙方承 担。 4、如乙方在指定的检测机构已经进行了产品检测,且保证产品是按相同工艺相同原料生产 的,甲方视其产品检测报告有效。 5、如乙方改变原材料供应商、工艺等生产时,请一定重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保证书。 6、请必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赔偿和承担。 7、希望各乙方(物料供应商)也建立不使用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实施RoHS指令和遵守REACH 法规,建立绿色生产平衡,乙方也必须不定期对其供应商进行考核验证,保证其物料来源及生产过程不受污染。 10、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 此协议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补充,请各乙方务必予以配合为谢!

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标准

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不同消毒对象所用消毒剂的原料清单,包括对人体皮肤粘膜、对医疗器械、对生活饮用水、对餐饮具、对瓜果蔬菜、对物体表面及对环境消毒所用消毒剂的原料成分清单。同时规定了消毒剂配方中的禁用、限用物质。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从事消毒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也适用于经销和使用进口消毒剂的部门、单位或个人。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毒剂 disinfectant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本标准规定的消毒剂,包括化学类、金属类、植物类及生物类及由发生器或生成器产生的臭氧及臭氧水、酸性氧化电位水、二氧化氯等。 3.2 活性物质 active substance 在消毒剂配方中,对有害微生物具有广谱或者特殊杀灭作用或抑制作用的物质。 3.3 惰性成分inactive substance 在消毒剂配方中,起防腐蚀、护肤、稳定、定剂型、调解酸碱度等作用的非活性物质。 3.4 CAS编码 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 number 美国化学文摘服务社为化学物质制订的登记号,该号是检索有多个名称的化学物质信息的重要工具。是某种物质(化合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序列(Biological sequences)、混合物或合金的唯一的数字识别号码。 3.5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2015

南太电线电缆厂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 文件编号MM-GP-4 版次H 部门/车间品管部 分类物质名称对象材料标准/限值水平LEVEL 纳入禁 止日期 重金属镉以及镉的化合物 塑胶(含橡胶),涂料,油墨100ppm 1 立即执行 焊料20ppm 1 立即执行上述以外的所有用途100ppm 1 立即执行电气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用于滤光破璃的玻璃中的镉- 适用对象外- 铅以及铅的化合物 塑胶(含橡胶),涂料,油墨100ppm 1 立即执行 钢材3500ppm 1 立即执行铝合金4000ppm 1 立即执行铜合金(含黄铜,磷青铜)40000ppm 1 立即执行焊料1000ppm 1 立即执行包装材料,电池均质材料中1000ppm 1 立即执行无电解电镀皮膜1000ppm 3 立即执行- - 适用对象外- 汞以及汞的化合物 所有用途 1000ppm/意图添 加 1 立即执行 冷阴极荧光灯管及外置电极荧光 灯中的汞 高压气体放电管(幻灯机灯管等) 中的汞 - 适用对象外- 六价铬化合物 电镀,化学转化处理等的表面处理 (螺丝、钢板等) 残留在被处理部 位 1 立即执行 上述以外的所有用途 1000ppm/意图添 加 1 立即执行 Cd 、Pb、 Hg 、Cr 4 种元素合计最终产品使用包装材料100ppm 1 立即执行

工厂之间运输,周转用- 适用对象外- 有机氯化合物聚氯联苯(PCB)、聚 氯化萘(PCN)、聚氯 三联苯(PCT) 所有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短链型氯代烷烃 (SCCP) 所有用途1000ppm 1 立即执行 聚氯乙烯(PVC)以及 聚氯乙烯混合物 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1级以外的所有用途1000ppm 3 - 涂料、油墨、涂饰剂、粘合剂等的 树脂用树脂粘结剂- 适用对象外- 三(2-氯乙基)磷酸 酯(TCEP)、磷酸三(2- 氯丙基)酯(TCPP)、 磷酸三(2,3-二氯丙 基)酯(TDCPP) 塑胶,树脂,纤维,布料的难燃剂1000ppm 1 立即执行其它有机氯化合物 印刷线路板等使用的阻燃剂900ppm 3 - 塑胶中的阻燃剂,增塑剂意图添加 3 - 多溴联苯(PBB)所有用途100ppm/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包含十溴联苯(DecaBDE)的多 溴联苯醚(PBDE) 所有用途100ppm/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六溴环十二烷(HBCDD)塑胶中的阻燃剂,增塑剂1000ppm 1 立即执行其它有机溴化合物印刷线路板等使用的阻燃剂900ppm 3 - 三取代基有机锡化合物(包括三 丁基锡化合物(TBT)、三苯基锡化 合物(TPT)) 所有的用途1000ppm 1 立即执行二丁基锡化合物(DBT) 所有的用途 1000ppm 1 - 适用对象外- 二辛基锡化合物(DOT) 纤维、布料中的添加剂1000ppm 1 立即执行石棉所有的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特定偶氮化合物纤维、布料、皮革材料的中添加剂30PPM 1 立即执行 甲醛产品中使用的纤维板、刨花板及胶 合板的木制品0.1ppm 1 立即执行 特定苯并三氮唑所有的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富马酸二甲酯(DMF)所有的用途0.1ppm 1 立即执行氧化铍所有的用途意图添加 1 立即执行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DQ-QP-002 版本: A 发行部门:文控中心发行日期: 2017-2-28 变更记录表: 1. 目的

为确保我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与环境危害物质减免有关的法律法规、指令以及客户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原辅料、外协加工品、制程品、成品(包括包装)的环境危害物质的管控。 3.职责 业务部:负责客户环保物质要求的识别、确定,有关环境物质要求的内外部沟通、处理或传递。 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我司环保要求,选择和评价及定期评价供方按我司要求提供环保合格产品的能力,建立建全供应商档案(包括与环保要求有关的材料成分表/第三方的环境危害物质检测报告/MSDS等资 料)。 品质部:负责对来料的品质及环保要求进行检验或验证;负责环保生产制程及制程品的确认;负责成品检验及环保标识,组织不合格环保产品的评审;协助采购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环境危害物质的评价。 生产部:负责环保制程的标识,环保品的区分隔离及标识,防止环保品受环境危害物质污染。 人事部:组织、监督相关部门进行有关环境危害物质的教育培训。 仓库部:对环保物料、环保产品进行标识、区分,隔离与防护。 管理代表: 1.识别、确定、收集与环境危害物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并确保其得到及时更新。制订及修改环保要求之标准(含环境危害物质分析检测标准) 2.向公司各部门传达相关环保信息,环境异常事件的沟通处理,有争议时由“管理代表”进行裁决。 3.供应商变更申请的审核,并由“管理代表”批准。 4.监督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教育培训。 5.组织实施环境危害物质的内部审核。 4.定义 4.1 HS即Hazardous Substance,危害物质。凡是在欧盟“危害物质限用指令及废电机电子产品指令规范的 物质,就是危害物质,包括铅、镉、汞、六价铬、PBB以及PBDE。其它根据自己或客户的要求,或是不 同地区、国家所订定的危害物质也包括在内。但以RoHS指令为基本项。 4.2 RoHS即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ROHS) Directive (2002/95/EC),中文译名为“电机电子产品中危害物质禁限用指令” 4.3 WEEE即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2002/96/EC),中文译名为“废 弃电机电子产品指令” 4.4 HSF即Hazardous Substance Free,危害物质减免(或无危害物质)。诸多绿色环保指令都有HSF的要求。

化妆品中的禁限用物质

化妆品中的禁限用物质 化妆品与皮肤直接接触,其原料安全至关重要。原料使用必须符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要求,不得超标使用限用物质,不得违法添加禁用物质。 化妆品中常见限用物质有防晒剂、去屑剂、防腐剂等,只要不超过法规要求的剂量使用在产品中便是安全的。 化妆品中常见非法添加的禁用物质有糖皮质激素、汞、抗生素(氯霉素、甲硝唑)、苯酚。1糖皮质激素 主要用于医疗用药物,如999皮炎平,肤轻松、艾洛松、皮康王等。具有抑制炎症、减轻症 状的作用,如一些不良厂家将激素掺进嫩肤、美白的化妆品中蒙骗消费者,消费者长期使用 含有激素成分的化妆品,皮肤就会产生如同上瘾的症状,只要停用,过敏症状就会加重。2汞 俗称水银,属于重金属的一种,不得作为原料添加。使用汞超标严重的祛斑类化妆品,除了对皮肤产生直接危害外,汞也会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损害人体神经系统、肾脏、造血系统、肝脏以及生殖系统,造成不孕不育。 3抗生素 能杀灭细菌且对霉菌、支原体、衣原体等其它致病微生物也有抑制和杀灭作用。化妆品中抗生素违规添加多见于祛痘、除螨类化妆品,起到祛痘效果。消费者使用起来可能对于消除红肿会起到比较好的效果。但是这类抗生素的物质不能长期使用,面部长期小剂量的接触抗生素一方面可以诱导耐药菌株的出现,另外一方面也可能造成皮肤的过敏或者是药疹。 4苯酚 一种常见的化学品,是生产某些树脂、杀菌剂、防腐剂以及药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对人体皮肤及粘膜有腐蚀性,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可能导致皮炎,严重可以致癌致畸。

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 禁限用物质要求介绍

上 汽 商 用 车 技 术 中 心 企 业 标 准 CVTC 22001—2015(2) 代替CVTV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 禁限用物质要求 Automotive parts and material —Requirements of prohibited & limited substances 2015-09-30发布 2015-09-30实施 上 汽 商 用 车 技 术 中 心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发 布

CVTC 2200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本标准)代替CVTC 22001-2013,与CVTC 22001-201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4.1增加了B类禁限用物质; ——4.2 增加了不同禁限用物质的分类管控方法; ——5.2增加了禁限用物质检测的拆分细则; ——5.3修改了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统一按照GB/T 3051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A类禁限用物质的测试; ——6.2.1 按照最新的六价铬试验方法修改了六价铬的合规判定原则; ——附录C新增了B类禁限用物质清单、检测方法及限值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茜、杨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VTC 22001-2010; ——CVTC 22001-2013; ——CVTC 22001-2015。

有害物质(禁限用物质)标准1

东莞久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久鼎 标准有害物质(禁限用物质)标准 NO.物质名称主要用途RoHS2.0REACH CP65CPSIA W2647EN71-3HF DH 1 重金属镉及其化合物Cd所有用途100404075100 2 铅及其化合物Pb 外部可接触非金属物1004050100 3所有用途100090901000 4汞Hg所有用途1000601000 5★六价铬Cr+6 所有用途1000601000 6 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连苯(PBB)所有用途10001000 7多溴二苯谜(PBDE)所有用途10001000 8溴Br所有用途900900 9其它有机溴化合物所有用途禁用 10 有机氯化合物多氯联苯(PCB)所有用途禁用 11多氯化萘(PCN)所有用途禁用12多氯三苯类(PCT)所有用途禁用13短链型氯代烷烃(SCCP)所有用途SVHC禁用14氯Cl所有用途900900 15其它有机氯化合物阻燃剂和增塑剂禁用 16 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类(TBT)印刷用油墨、防腐剂、防锈剂、水中用涂料等禁用 17三苯基锡类(TPT)印刷用油墨、防腐剂、防锈剂、水中用涂料等禁用18三丁基氧化类(TBTO)所有用途SVHC禁用邻苯二甲酸丁苄脂所有用途1000100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所有用途10001000 全氟辛烷磺酸所有用途10001000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所有用途10001000 19石棉Asbestos所有用途禁用20特定偶氮化合物(22)种AZO人体的皮肤接触使用部分禁用21甲醛HCHO纤维产品禁用22聚氯乙烯PVC包装部品、电线捆扎带、电线电缆10001000 23氧化铍Beryllium Oxide所有用途禁用 24 特定邻苯二甲酸 盐Phthalates DEHP在接触到婴幼儿用产品SVHC1000 禁用1000禁用 25DBP在接触到婴幼儿用产品SVHC1000 26BBP在接触到婴幼儿用产品SVHC1000 27DINP在接触到婴幼儿用产品SVHC 28DIDP在接触到婴幼儿用产品SVHC1000 29DNOP在接触到婴幼儿用产品SVHC 30DnHP在接触到婴幼儿用产品SVHC1000500禁用31氢氟碳化合物(HFC)用于制冷剂、隔热材料等产品的所有用途SVHC禁用32全氟化碳(PFC)用于制冷剂、隔热材料等产品的所有用途SVHC禁用33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PFOS)所有用途SVHC禁用34全氟辛酸(及其盐)(PFOA)所有用途SVHC禁用

产品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定

产品环境有害物质管理 规定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1.目的: 识别本公司原材料、辅料以及与产品相关设备的环境有害物质,明确各项有害物质 的 控制要求,确保公司产品环境有害物质得以管控。 2.用适范围: 本组织产品构成的原材料、辅料及供应商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 本组织产品生产过程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 本组织成品出货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 3.权责 总经理:负责环境有害物质管控有效持续运作所需的人员和资源配置以及产品环境紧急事故处理的最终决策。 管理者代表:为产品环境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RoHS管理体系建立和推行,定期对环境有害物质RoHS管控情况,并定期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负责环境有害物质事故的紧急处理,负责组织公司RoHS相关知识培训。 销售部:负责收集客户对产品的ROHS信息要求并传达和订单审查。 资材部:负责对原材料进行采购,按照RoHS要求选择供应商,并协助品管部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三方RoHS测试;负责对原材料的贮存、标识、发放等进行管制。 生产部:负责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存放区域和包装区域进行管制。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进行批号管理、物料追踪、具备可追溯性。 品管部:负责督促供应商定期进行RoHS测试或第三方测试,负责对所有RoSH材料的进料检验、成品出厂检验把关,发现不合格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仓库:负责各原材料、辅料、成品的收、发料以及库存管理,负责RoHS相关产品摆放,检查相应的环保标识的张贴。 4.环境有害物质管控 RoHS指令推行小组架构图 公司管理者代表即综合部部长任推行小组组长,为产品环境负责人:

环境管理物质技术标准

1.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产品的原/辅材料等中含有的环保物质采取禁止使用、计划废除、适用对象…等措施,以防其混入产品中,以达到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相关要求等。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或委外的产品所涉及之环保直接材料、间接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3.名词定义: 3.1.环境管理物质:包含在产品直接、间接、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着显 著影响的物质。 3.2 管理等级:为管理有害物质,按以下等级进行管理 3.2.1 1 级:立即禁止(此级之物质或用途必须立即禁止使用或对含有物质进行允许浓度要求) 3.2.2 2 级:计划废除(此级之物质或用途,规定一定时期后予以禁止,在达到或超过表中规定的日 期后,此级物质转为"1"级,不能在外购材料及辅材中使用) 3.2.3 3 级:目前没有规定全部废除的目标日期,但是指定并要求努力完全废除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 中所含有的物质以及其用途。当判断可以导入其代替的零部件、开发新材料和代替技术时, 即可由3 级提升至2 级,同时逐步实现全部废除的目标。 3.2.4 除外项目:依据欧盟ROHS 排除条款现阶段没有代替技术方案的物质和用途部位。 3.3 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或无意,在产品里使用的外购模块、零部件或元件,或者为外购模块、零 部件或元件所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该物质。(在产品中无意地加入该物质,或制程中无意地加入,均视为“含有")。 3.4 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natural impurity) ,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但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为改变材料特性而在主原料中所加入之“杂质"物质,及含有“杂质"混入或粘附于外购模块、零部件、元件及设备时,其浓度须遵守本标准中所规定之环境管理物质的允许浓度。制造半导体元件时,有意添加的掺杂物,亦视为“杂质",若于半导体元件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种情况则不视为“含有" 3.5 禁止供货时期:零组件及材料禁止向本公司供货的时期 3.6 HSPM:(Hazardous Substances Process Management) 危害物质过程管理,所有相关各方有一个统 一而明确的遵循准则,从而达到国际间产品贸易的技术壁垒最小化。为解决上述的危害物质管理标准化的问题,IEC 委托其下属的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委员会(IECQ)制订了专门的危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标准-“电子电器元件和产品危害物质减免标准和要求(EIA/ECCB-954)",并为开展这一过程管理体系的认证制定了专门的程序规则-“危害物质过程管理要求(QC001002-5)",从而为危害物质管理和认证提供了权威性选择。 3.7 无害物质HSF:(Hazardous Substances Free) 泛指减少或禁用任何列表于公司HSF 管制标准中的 物质。 3.8 有害物质HS:(Hazardous Subs tances)经公司判断在外购买的原材料及辅材的组成中﹐含有对人体 或地球环境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9 原材料:指列在BOM 表上的所有部件材料。 3.10 辅助材料:系指在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间接材料,包括与公司产品一起交给客户的物品(如PE 膜、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0]455号 2010年11月2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化妆品检测方法的验证程序,《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 验证技术规范 为加强对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研究工作的技术指导,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研究和验证工作,明确检测方法验证内容和评价标准,有效保证研究制定的检测方法具备先进性和可行性,特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研究和建立过程中检测方法验证内容、技术要求和评价指标。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验证与评价。 2 依据 《化妆品卫生规范》 3 释义 3.1 本规范中所指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是指《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化妆品禁用组分。 3.2 本规范中所指化妆品中限用物质是指《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限用防晒剂、限用防腐剂、限用着色剂、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等。 4 定义与术语 4.1 被测物质 是指本规范第3项规定的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

4.2特异性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检测方法所具备的检测和区分共存组分中被测物能力的特性。 4.3 线性及线性范围 4.3.1 线性 是指在设计范围内检测响应值与样品中被测物质浓度或量成比例关系的程度。 4.3.2 线性范围 是指利用一种方法取得精密度、准确度均符合要求的检测结果,而且呈线性的被测物质浓度或量的变化范围。 4.4检出限和定量下限 4.4.1 检出限:被测物质能被检测出的最低量。 4.4.2 定量下限:能够对被测物质准确定量的最低浓度或质量。 4.5 检出浓度和最低定量浓度 4.5.1检出浓度:按照检测方法操作,方法检出限对应的被测物质浓度。 4.5.2最低定量浓度:按照检测方法操作,定量下限对应的被测物质浓度。 4.6 精密度 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相同浓度被测物质的一系列独立测量结果的一致程度,包括日内精密度和日间精密度。 日内精密度:同一天测定的精密度。 日间精密度:不同天测定的精密度。

ROHS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管理规定(含表格)

环境管理物质限用管理规定 1.0目的: 1.1规定提供给顾客的产品中,或制造该产品时所用的物料中,依时限禁止使用和必须废止的物质,并采取适当方法掌握含量、进行管理。若因法规要求指定,则必须提出符合允许含量的证明。 1.2向本公司全体员工、外协厂商及供应商进行培训、教育及宣导。 2.0适用范围: 构成本公司产品的组件、零件、附件、辅助材料,其生产过程所使用的物料、维修备品。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制定相关环境管理程序或者规定,并进行培训、教育、宣导及稽核,负责确认本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3.2物控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及协调。 4.0定义: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 ctronicequipment)的英文缩写 4.1环境管理物质:会对地球环境及人体产生显著影响且由RoHS指令规范的物质。 4.2管理级别:按以下三种管理级别进行管理 4.2.1一级:对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4.2.2二级:对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时限予以禁止。超过表列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在零组件及材料中使用,到达期限时指定为一级。 4.2.3三级:虽然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日期以及削减目标,但计划削减其在零组件、材料中的含量物质及用途。 4.3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零组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黏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黏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4.4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因改变材料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的方式处理,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Dopant)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有微量残存,这种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在指定允许浓度的情况下,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不论为杂质混入或者黏附时,其浓度皆不应超过允许浓度。 4.5禁止供应时期:零组件及材料禁止向顾客供应的时期。 5.0工作程序: 5.1品质部执行重点。 5.1.1负责收集相关的标准和法规,当标准更新时,对本公司的文件作相应的更新及宣导。 5.1.2负责制定相关环境管理程序或者规定,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订定相关管理方案或计划。 5.1.3负责向公司内部传达此信息。 5.1.4向供应商传达本公司顾客的要求,必要时进行培训、教育、宣导及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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