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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记录簿单填写方法

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记录簿单填写方法
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记录簿单填写方法

附件7:

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单填写方法

一、表头基本信息填写方法

1、表题后括号填写检验类别,例如:技术等级评定检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汽车大修竣工质量检验、二维竣工暨技评检测、大修竣工暨技评检测、×××专项委托检测,等等,其中“×××”表示“抽查车”、“事故车”、“消防车”、“军用车”等。

2、车辆单位,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车主全称。

3、号牌,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牌并用“黄”、“蓝”、“黑”等文字和括号说明牌照颜色,例如:F-12345(蓝)。

4、号牌种类,按GA36-2014《中华人民国机动车号牌》规定,填写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教练汽车、警用汽车、低速车、临时行驶车,等等。

5、检验日期,用“YYYY-MM-DD”即“年-月-日”格式填写实施人工检验的完成日期。

6、记录单编号,填写对应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的编号,其编号规则参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填写方法》。

二、“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不需要进行核查评定,《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单》(以下简称“人工检验记录单”)中1~10号项目的“评定”栏均记“/”。

对于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需要进行核查评定,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10号项目,共10项。评定时,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壹”(表示符合一级技术等级要求)或“贰”(表示符合二级技术等级要求),否则记“×”(表示单项不合格)。评定时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核查并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表示不涉及此项)。具体的填写方法参见表1。

表1 人工检验记录单“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表1 人工检验记录单“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续完)

三、“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唯一性认定,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1~17号项目,共7项(另有外廓尺寸和车厢栏板高度等2项参见“九测量项”)。认定时,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不符合的记“×”。认定时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检查并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2。

表2 人工检验记录单“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四、“故障信息诊断”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凡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需要进行故障信息诊断,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8~21号项目,共4项。实车诊断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不符合的记“×”。对于未装车载诊断系统(OBD)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检查并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故障信息诊断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3。

表3 人工检验记录单“故障信息诊断”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防抱装置

(ABS)

车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A.2.2 6.4.1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20 电动助力

转向系统

(EPS)

装有车载诊断

系统(OBD)的

车辆

没有与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相关故障信息的○

A.2.2

5.1.2

6.4.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21

其他与

行车安全

相关的

故障信息

装有车载诊断

系统(OBD)的

车辆

没有其他与行车安全相关故障信息的○

A.2.2

5.1.2

6.4.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五、“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外观检查,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22~69号项目,共48项(另有轮胎花纹深度、门窗玻璃、车身与驾驶室、对称部位高度差、车身表面涂装等5项参见“八分级项”)。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和项目,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不符合的记“×”(关键项)或“”(一般项)。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或不适用的项目,免予检查并在其评定栏记“/”。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4。

表4 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22 助力转向

传动带

转向轴最大设

计轴荷大于

4000kg的其他

机动车

助力转向传动带无裂痕、油污和过量磨损,

运转良好的

A.2.3.3

5.1.3.3

6.4.2.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23 空压机

传动带/

齿轮箱

采用气压制动

的机动车

空压机传动带松紧度符合规定,无裂痕、油污

和过量磨损,运转良好的(对于采用齿轮传动

的空气压缩机,其齿轮箱无异响和漏油现象)

A.2.3.3

5.1.3.3

6.4.2.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24

燃料

供给管路

与部件

汽车(电动汽车

除外)

燃料管路没有泄漏现象,与其它部件无碰

擦,软管无老化现象的;燃料箱及燃料管路

稳固牢靠的;燃料箱盖齐全,并能有效防止

燃料泄漏的、没有随意改动或加装燃料箱的

A.2.3.4

5.1.3.4

6.4.2.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表4 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44 应急门客车

应急门机件齐全完好的○

A.2.10.1

5.1.10.1.2

6.4.9.1.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表4 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45 安全顶窗客车

安全顶窗机件齐全完好的○

A.2.10.1

5.1.10.1.2

6.4.9.1.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46

应急窗

开启客车

应急窗易于开启的○

A.2.10.1

5.1.10.1.3

6.4.9.1.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47

玻璃

破碎装置客车

封闭式客车的每个应急窗邻近处均有玻璃

破碎装置且状态完好的;采用安全手锤时在

规定的位置放置的

A.2.10.1

5.1.10.1.3

6.4.9.1.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48

客车

车厢灯

和门灯

客车。

车厢灯和门灯工作正常的○

A.2.10.1

5.1.10.1.5

6.4.9.1.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49

外部

尖锐

凸起物

汽车

车身外部和部没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尖锐

凸起物的

A.2.10.2

5.1.10.2.3

6.4.9.2.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50 货车货箱、

车门、栏

板、底板和

栏板锁止

机构

货车

货车货箱、车门、栏板和底板无变形和破损

的;栏板锁止机构作用可靠的

A.2.10.2

5.1.10.2.5

6.4.9.2.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51

驾驶室

车窗玻璃

附加物及

镜面反光

汽车

驾驶室车窗玻璃未贴妨碍驾驶员视野附加

物及镜面反光遮阳膜的

A.2.10.2

5.1.10.2.6

6.4.9.2.6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表4 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表4 人工检验记录单“外观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续完)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68

危货

罐体检验

合格证明

或报告

装运危险货物

的罐(槽)式车

罐体具备由符合资质的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

检验合格证明或报告并在有效期的

A.2.12.7

5.1.12.8.3

6.4.11.8.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69 气瓶、可移

动罐(槽)

紧固装置

装运大型气

瓶、可移动罐

(槽)等的车辆

设置了有效紧固装置无松动现象的○

5.1.12.8.4

6.4.11.8.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六、“运行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做运行检查,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70~84号项目,共15项(另有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这1项参见“八分级项”)。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和项目,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不符合的记“×”(关键项)或“”(一般项)。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或不适用的项目,免予检查并在其评定栏记“/”。运行检查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5。

表5 人工检验记录单“运行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70 起动性能汽车发动机起动性能良好,在正常工作温度状态下,

发动机起动三次,成功起动次数不少于两次的

A.2.3.1

5.1.3.1.1

6.4.2.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71

柴油

发动机

停机装置

柴油车

停机装置功能有效,在正常工作温度状态下,

发动机连续起动/停机3次,3次停机均有效的

A.2.3.1

5.1.3.1.2

6.4.2.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72

发动机

低中高速

运转

汽车

发动机低、中、高速运转稳定、无异响的○

A.2.3.1

5.1.3.1.3

6.4.2.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73

制动

报警装置汽车

气压制动系统的低气压报警装置工作正常,制

动系统故障报警装置无报警信号输出的

A.2.4.1

5.1.4.1.3

6.4.3.1.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74 气压制动

弹簧

储能装置

装有弹簧储能

制动器的气压

制动车辆

弹簧气室气压低时,弹簧储能制动器自锁装

置有效的

A.2.4.1

5.1.4.1.5

6.4.3.1.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75 制动踏板汽车制动踏板无破裂或损坏,防滑面无磨光现象的○

A.2.4.1

5.1.4.1.7

6.4.3.1.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76

驻车

制动装置汽车

驻车制动装置机件齐全完好,操纵灵活有

效,拉杆无过度摇晃现象的

A.2.4.2

5.1.4.2

6.4.3.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77 离合器汽车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

时无异响、打滑、抖动和沉重等现象的

A.2.7.1

5.1.7.1

6.4.6.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78 变速器汽车变速器操纵轻便、档位准确,无异响和滴漏

油现象的

A.2.7.2

5.1.7.2

6.4.6.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表5 人工检验记录单“运行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续完)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79

传动件

异响汽车

运转时,传动轴、主减速器和差速器没有异

响的

A.2.7.3

5.1.7.3

6.4.6.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80

指示器

与仪表汽车

车速、里程、水温、机油压力、电流或电压

或充电、燃油、气压等信号指示装置工作正

常的

A.2.9.2

5.1.9.2

6.4.8.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81

卫星

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

装有卫星定位

系统车载终端

的车辆

终端工作正常的○

A.2.9.2

5.1.9.3

6.4.8.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82

风窗

刮水器汽车

前风窗玻璃刮水器能正常工作,刮水器关闭

时刮片能自动返回初始位置的

A.2.11.1

5.1.11.2

6.4.10.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83 风窗汽车风窗洗涤器能正常工作的○

5.1.11.2

洗涤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A.2.11.2 6.4.10.2

84

除雾、

除霜装置汽车

风窗玻璃的除雾、除霜装置工作正常的○

A.2.11.3

5.1.11.4

6.4.10.4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七、“底盘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底盘检查,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85~101号项目,共17项。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和项目,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不符合的记“×”(关键项)或“”(一般项)。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或不适用的项目,免予检查并在其评定栏记“/”。底盘检查项目“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6。

表6 人工检验记录单“底盘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85

发动机

密封性汽车(电动汽车

除外)

发动机缸体、油底壳、冷却水道边盖、放水

阀、水箱等没有油、液滴漏现象的

A.2.3.2

5.1.3.2

6.4.2.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86 制动管路汽车制动管路稳固,转向及行驶时金属管路及软

管未与车身或底盘产生运动干涉的

A.2.4.1

5.1.4.1.1

6.4.3.1.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87

制动泵(缸)

及气(油)路汽车

制动总泵(主缸)、分泵(轮缸)、各类阀门及

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现象的;制动金属管

及软管无弯折、磨损、凸起和扁平等现象,接

头处连接可靠的;液压制动助力系统真空软管

没有磨损、折痕和破裂,接头处连接可靠的

A.2.4.1

5.1.4.1.2

6.4.3.1.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表6 人工检验记录单“底盘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88 缓速器车长大于9m

的客车(对专用

校车为车长大

于8m)、总质量

大于等于

缓速器连接可靠,电涡流缓速器外表、定子

与转子间清洁、无油污,液压缓速器没有漏

油现象的

A.2.4.1

5.1.4.1.4

6.4.3.1.1

12000kg的货

车和专项作业

车、所有危险

货物运输车(装

有其他辅助制

动装置的除外)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89 储气筒装有气压制动

的车辆

储气筒安装稳固,没有锈蚀、变形等损伤,

排污(水)阀畅通的

A.2.4.1

5.1.4.1.6

6.4.3.1.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90

转向机构

部件连接汽车

转向机构各部件连接紧固,各连杆无松旷,

锁止、限位正常,转向时无卡阻和运动干涉

A.2.5.1

5.1.5.1

6.4.4.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91 转向机构

部件

技术状况

汽车

转向节、臂、横直拉杆、平衡杆、转向器摇

臂和球销总成无变形、裂纹及拼焊,转向器

摇臂、球销总成及各连杆连接部位不松旷,

转向器壳体和侧盖无裂损、渗漏油现象的

A.2.5.1

5.1.5.2

6.4.4.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92

转向

助力装置转向轴最大设

计轴荷大于

4000kg的其他

机动车

转向助力装置工作正常,没有传动带打滑和

漏油现象的

A.2.5.1

5.1.5.3

6.4.4.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93 车架汽车全承载式结构车身以及非全承载式结构车

架纵梁、横梁没有开裂和变形等损伤,铆钉、

螺栓齐全有效的

A.2.6.1

5.1.

6.1

6.4.5.1.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94

车桥

可视裂纹

及变形

汽车

车桥桥壳无可视裂纹及变形的○

A.2.6.2

5.1.

6.2.1

6.4.5.1.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95

车桥

密封性汽车

车桥密封良好,无漏油现象的(允许有轻微

渗油,不得滴漏)

A.2.6.2

5.1.

6.2.2

6.4.5.1.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96

拉杆

和导杆汽车

车桥与悬架之间的拉杆和导杆无松旷、移位

及可视变形和裂纹的

A.2.6.3

5.1.

6.3

6.4.5.1.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97 悬架汽车钢板弹簧、螺旋弹簧、扭杆弹簧、橡胶减震

垫等悬架弹性元件安装牢固,没有裂纹、缺

片、加片、断裂、塑性变形和功能失效等现

5.1.

6.6.1

弹性元件象,空气弹簧没有泄漏现象的 A.2.6.5 6.4.5.4.1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表6 人工检验记录单“底盘检查”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续完)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18565

98

悬架

部件连接汽车

悬架弹性元件总成、减振器、导向杆(若装

配)等部件连接可靠,钢板弹簧的U形螺栓、

螺母等齐全、紧固,吊耳销(套)无松旷和断

裂,锁销齐全有效的

A.2.6.5

5.1.

6.6.2

6.4.5.4.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99 减振器汽车减振器稳固有效,无漏油现象的○

A.2.6.5

5.1.

6.6.3

6.4.5.4.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100

万向节

与轴承汽车

万向节、中间轴承无松旷、无裂损的○

A.2.7.4

5.1.7.4

6.4.6.2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101

排气管

和消声器汽车(电动汽车

除外)

排气管、消声器完好有效,稳固可靠的○

A.2.11.4

5.1.11.5

6.4.10.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检查/

八、“数据记录(分级项)”实测(实查)结果和“评定”栏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分级项检验检测,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02~107号项目,共6项(其中轮胎花纹深度、门窗玻璃、车身与驾驶室、对称部位高度差、车身表面涂装这5项又属于外观检查项目,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这1项又属于运行检查项目)。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和项目需要记录实测数据或记录实查车况,然后根据其技术要求,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壹”、“贰”或“×”(需要评定技术等级)。不需要评定技术等级的,若实测数据或实查车况符合要求,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若实测数据或实查车况不符合要求,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关键项)或“”(一般项)。数据记录(分级项)实测(实查)结果和“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7。

表7 人工检验记录单“数据记录(分级项)”实测(实查)结果和“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依据

需评级不需评级198 18565

102 轮胎

花纹汽车乘用车用

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

壹○

表 2

6.4.5.3.2

深度“左1:”

“左2:”

“右1:”

“右2:”

“左3外:”

“左3:”

“右3外:”

“右3:”

等格式记录不合

格轮胎的所处位

置和花纹深度数

值(mm),全部合

格的不用记录数

据而填“无”,

并在“评定”栏

填单项结论。2.5mm的 A.2.6.4 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

1.6mm的

贰○

胎冠花纹深度小于

1.6mm的

××

其它车型的转向轮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

3.8mm的

壹○

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

3.2mm的

贰○

胎冠花纹深度小于

3.2mm的

××

其它车型的非转向轮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

2.5mm的

壹○

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

1.6mm的

贰○

胎冠花纹深度小于

1.6mm的

××

表7 人工检验记录单“数据记录(分级项)”实测(实查)结果和“评定”栏填写方法(续完)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依据

需评级不需评级198 18565

103 对称

部位

高度

汽车

车轴上方车身两

侧对称部位离地

高度(mm)填在

前后、左右对应

空格。

左右高度差不大于

20mm的

壹○

A.2.10.2 5.1.10.2.2 6.4.9.2.2

左右高度差不大于

40mm的

贰○

左右高度差大于40mm

××

104

门窗

玻璃汽车

将“是”、“否”、

“有”、或“无”

填在相应空格。

齐全完好的壹○

A.2.10.1 5.1.10.1.4 6.4.9.1.4

没有长于25mm且易导

致破碎的裂纹和穿孔,

密封良好的

贰○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105 车身

驾驶

汽车

将处数和“是”

或“否”填在相

应空格中。

车身、驾驶室完好的壹○

A.2.10.2 5.1.10.2.1 6.4.9.2.1

车身与驾驶室基本完

好。客车车身和货车驾

驶室没有超过3处轻微

开裂、锈蚀和明显变形,

缺陷部位不影响安全性

贰○

室和密封性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106 车身

表面

涂装

汽车

将“有”、“无”、

“是”或“否”

填在相应空格

中,其他车辆不

填。

客车车身和货车驾驶室

涂装无缺损,补漆颜色

与原色基本一致的

壹○

A.2.10.2 5.1.10.2.4 6.4.9.2.4

客车车身和货车驾驶室

表面涂装无明显缺损

(允许有轻微划伤),补漆

颜色与原色基本一致的

贰○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107 转向

最大

自由

转动

汽车

最高

设计

车速

不小于

100

km/h

记录转向盘最大

自由转动量实测

值(o) ,其他车

辆不填。

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

不大于10°的

壹○

A.2.5.2 5.2.5.2

6.9.2

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大于

15°的

贰○

最大自由转动量大于

15°的

××

最高

设计

车速

小于100

km/h

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大于

20°的

壹○

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大于

25°的

贰○

最大自由转动量大于

25°的

××

九、“数据记录(测量项)”实测结果填写方法

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外廓尺寸和车厢栏板高度测量,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08和109号项目,共2项(这2项同时又属于唯一性认定项目)。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和项目,实车测量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不符合的记“×”。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测量并在其评定栏记“/”。测量项目实测结果和“评定”栏的具体填写方法参见表8。

表8 人工检验记录单“数据记录(测量项)”实测结果和“评定”栏填写方法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

被检车辆实车检查结果

评定栏

记录

依据

198

-2016

18565

-2016

108

外廓重中型货车

测量单车的长、宽、高,填在相应空格中。与行驶证、

○表A.2.1 5.1.1

尺寸机动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容或其它相关资料

相符,实测误差不超出±2%或±100mm围的

6.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测量/

109 车厢

栏板

高度

栏板式货车

测量单车栏板高度填在相应空格中。与行驶证、机动

车登记证、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容或其它相关资料相

符,实测误差不超出±2%或±50mm围的

表A.2.1

5.1.1

6.3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其他车辆免予测量/

十、“不合格项汇总”栏填写方法

将1~10号项目评定栏填“×”和“贰”的项目编号汇总填写在“核查评定”栏相应空格中。

将11~17号项目评定栏填“×”的项目编号汇总填写在“唯一性认定”栏相应空格中。

将18~21号项目评定栏填“×”的项目编号汇总填写在“故障信息诊断”栏相应空格中。

将22~69号项目评定栏填“×”和“”的项目编号汇总填写在“外观检查”栏相应空格中。

将70~84号项目评定栏填“×”和“”的项目编号汇总填写在“运行检查”栏相应空格中。

将85~101号项目评定栏填“×”和“”的项目编号汇总填在“底盘检查”栏相应空格中。

将102~107号项目评定栏填“×”、“”和“贰”的项目编号汇总填写在“分级项”栏相应空格中。

将108~109号项目评定栏填“×”的项目编号汇总填写在“测量项”栏相应空格中。

同一栏需要填写多个小项编号时,编号之间用“、”号分隔。

十一、其他栏目填写方法

“检验员(签字)”栏,对应于核查评定、唯一性认定、故障信息诊断、外观检查、运行检查、底盘检查、分级项、测量项的1~8项目编号由完成人工检验操作和记录的主要责任人签名。

“备注”栏用于记载有必要记载的相关事项。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格式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 、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道路运输车辆维护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播臂、制动踢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按种车辆接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第九条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接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 第十条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定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十一条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 第十二条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

汽车整车试验方法标准72068

汽车整车试验方法标准 第一部分试验方法通则仪表校正 GB/T 12534-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JIS D 1010-82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2548-90 汽车速度表,里程表检验校正方法 JIS D 1011-82汽车速度表刻度检验方法 SAE J 1059-84 车速里程表试验规程 SAE J 966-66测量轿车轮胎每英里转数试验方法 SAE J 1025-73 测量载货汽车轮胎每英里转数试验规程 第二部分整车基本参数测量 GB/T 12673-90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和测量汽车座椅适应性的装置ISO 4131-79 轿车尺寸标注方法 JIS D 0302-82 汽车外廓尺寸测量方法 SAE J 1100-84 汽车尺寸标注 NF R 18-005 轿车尺寸标注方法 DIN 70020/1 汽车和挂车一般尺寸 JB 4100-85 轿车客厢内部尺寸测量方法 JIS D 0301-82 汽车内部尺寸测定方法 JB 3983-85 轿车行李箱测量参考体积的方法 ISO 3832-76 轿车行李箱测量参考体积的方法 JIS D 0303-82 轿车行李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 NF R 18-003 轿车行李箱测量参考体积的方法

DIN ISO 3832 轿车行李箱测量参考体积的方法 GB/T 12674-90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2538-90 汽车重心高度测定方法 GB/T 12540-90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测定方法 JIS D 1025-86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试验方法 JASO C 702-71 最小转弯半径试验方法 JASO Z 107-74 连结车最小转弯半径试验方法 SAE J 695-84 汽车转向能力及转向偏移量测定 SAE J 826-87 用于确定 第三部分动力性 GB/T 12544-90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JIS D 1016-82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DIN 70020/3 最高车速,加速度及其它术语定义和试验方法GB/T 12547-90 汽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543-90 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JIS D 1014-82 汽车加速试验方法 SAE J 1491-85 汽车加速度测量 GB/T 12536-90 汽车滑行试验方法 JIS D 1015-76 汽车滑行试验方法 GB/T 12539-90 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 JIS D 1017-82 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 JIS D 1018-82 汽车爬长坡试验方法 GB/T 12537-90 汽车牵引性能试验方法 JIS D 1019-82 汽车牵引试验方法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技术要求(暂行)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 技术要求 (暂行)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nnual online examination of goods transport vehicles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 4 数据交互 (4) 5 业务流程 (5) 6 接口要求 (6) 7 功能要求 (7) 8 性能要求 (10) 9 安全要求 (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协议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编码和值域的定义 (20)

前言 本技术要求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模块的开发建设,指导和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系统升级改造,指导和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 1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技术要求 (暂行)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以下简称网上年审)模块数据交互、业务流程、接口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优化了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综检联网系统)的功能;规定了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年审模块、部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部级运政系统)、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检联网系统之间有关网上年审信息的共享交换条件要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年审模块开发建设与应用;适用于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检联网系统升级改造与应用;适用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

车辆安全与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车辆安全与日常维护管 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车辆安全与日常维护管理制度一、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管理措施,保证公司车辆每次出行的安全,保证驾驶员、押运员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出门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人员资格证检查:检查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状况。 2、车辆检查:检查车辆罐槽的阀门、罐体,以及是否做到专罐专用;检查车辆状况。 3、设备检查:检查车载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危险品安全警示灯、危险品挂牌;检查GPS运行设备状况。 (二)、检查要求

1、检查驾驶员驾驶证、危运证,押运员上岗操作证。证件不齐不得上岗。 2、检查阀门是否有泄漏、严重腐蚀等现象,大盖、罐体是否完好。如发现有上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送修,经安全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专罐专用,严禁混罐装载。 3、每辆车配备一只灭火器(罐车两只),如发现使用过期或无压力的灭火器具,应立即向安全科申请调换。不得损害、擅自挪用消防器具。车辆必须配备静电导链(挂车、罐车必须配有二次接地)。 4、车顶须有安全警示三角灯,并保证夜间行驶能够点亮,车辆前后各挂危险品挂牌一块。装载过固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认真检查车内是否有残余危险品,确保下次装载、运输的安全。 5、驾驶员自觉检查车辆的制动、轮胎、大灯是否完好。 6、车载GPS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检查对讲机能否进行通话,以及监控数据的准确性。 (三)、门检要求

汽车道路实验报告

汽车道路实验报告 班级:汽车服务工程1002班姓名:许超 学号:201023189067 组员:童芳、赵建宏、袁源、隆池、许超、许刘路 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日期: 2013-6-4 2013年6月4日制

实验一 汽车滑行实验 1、滑行实验测试结果和记录 预定滑行初速度V 0=30 Km/h 实验记录 实测滑行速度V (Km/h ) 实测滑行距离S (m ) 滑行距离平均 值 实测滑行时间t (s ) 滑行时间平均值 往 返 往 返 往 返 30 30 0.00 0.00 0.00 0 0 0 24 24 120.44 41.02 80.73 15.19 4.96 10.08 18 18 210.50 80.40 145.45 29.66 10.36 20.01 12 12 269.56 204.66 237.11 43.12 32.24 37.68 6 6 349.52 240.54 295.03 73.28 41.82 57.55 0 0 382.64 289.02 335.83 108.72 72.09 90.41 2、根据测量数据,绘制速度—滑行时间、速度—滑行距离曲线 ⑴选取初速度30km/h 的数据,绘制速度—滑行时间曲线如下图

⑵选取初速度30km/h 的数据,绘制速度—滑行距离曲线如下图 3、计算往返两个方向滑行距离的平均值,见上表 4、根据实验数据,计算滑行平均速度v 、滑行减速度α、滑行阻力系数f 、滑行阻力R (1)求滑行平均速度v 解: v=360/t 2 (km/h ) 当滑行初速度为30km/h 时,查曲线图可得t 2=13s ,所以v=25km/h (2)求滑行减速度α 解:t2t1-t2111100) (-= t α 当滑行初速度V 0=30 km/h 时,由V —S 曲线图可读出试验车通过前50m 路段所对应 的车速约为 27.5km/h ,又由车速—滑行时间曲线图可读出V=27.5km/h 时所对应的滑行时间t 1≈6 s ;用同样方法可读出试验车通过前100m 路段所对应的滑行时间t 2≈13s ;分别将t 1、t 2代入求得α=0.18m/s 2。 (3)求滑行阻力系数f 解:f=α/9.8代入所求得的α可求得 当滑行初速度V 0=30 km/h 时的滑行阻力系数f=0.019

【道路】市政道路试验检测内容及方法

【关键字】道路 市政道路试验检测内容及方法 摘要: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的危害,甚至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其意义十分重大。对公路和桥梁结构进行试验检测,既是一项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评定工程质量必不可少的技术措施。本文将介绍市政道路施工中需要进行的主要试验检测内容及方法。 关键词:路基检测给排水检测路面检测

目录 一、路基工程试验检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土工试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压实度检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弯沉检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给排水试验检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原材送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地基承载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试块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压实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路面试验检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原材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弯沉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平整度检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试验检测工作对工作质量的影响....................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工车辆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车辆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较强项目部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钩机、铲车、三轮车等各类施工车辆。 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公司所属各施工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施工车辆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车辆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车辆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质量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车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责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2、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3、组织驾驶员、维修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5、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项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车辆办公室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关准驾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1、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3、做好出车前安全价差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4、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满足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 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路基坚实边缘稳定。 2、根据机动车辆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的车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备车位置。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精)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减少道路运输车辆行车故障,保证道路运输车辆行车安全,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 物运 输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主要作业内容,由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完成的日常性作业,是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础。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传动、行驶及电路等系统安全部件保持工作正常、齐全有效。 第五条道路运输驾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驾驶员切实做到日常检视不缺项,维护作业不漏项,为确保道路与运输行车安全提供可靠的车辆保障。第六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出车前及收车后按照本规范规定的作业项目对车 辆进行检视,若发现超出日常维护作业范围的修理项目要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对报修 项目进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 第七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行驶中应注意巡视仪表,通过“察、听、嗅”等方法,及时发现车辆出现的异常现象,必要时停车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对不能自行排出 的故障,需及时报告,请专业人员到场抢修或进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严禁车辆 带病运行。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应入行车日志。 第九条行车日志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单位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对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年度考核的依据。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在从事道 路运输活动中,应当随车携带行车日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按照《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表》执行。

汽车试验场详解

新车上市前须过N道关,汽车试验场详解 作者:小黄汽车试验场是重现汽车使用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道路条件和使用条件的试验场。试验道路是实际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道路经过集中 汽车试验场是重现汽车使用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道路条件和使用条件的试验场。试验道路是实际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道路经过集中、浓缩、不失真的强化并典型化的道路。汽车在试验场试验比在试验室或一般行驶条件下的试验更严格、更科学、更迅速。 英国的MIRA汽车公司、美国的GM和Ford汽车公司、德国的大众汽车公司、以及日本的本田、日产、丰田等世界着名汽车公司早在20世纪中叶就建有自己的试验场。我国最早的汽车试验场是1958年开工建设的海南汽车试验场。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又先后建成安徽定远汽车试验场、东风襄樊汽车试验场、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一汽农安汽车试验场和上海大众汽车试验场、上汽通用广德汽车试验场(安徽)、天津滨海汽车试验场、比亚迪韶关汽车试验场、盐城国际汽车试验场和长安垫江汽车试验场。 1.功用与类型 汽车试验场的主要功用: 1)汽车产品的质量鉴定试验; 2)汽车新产品的开发、鉴定与认证试验; 3)为试验室零部件试验或整车模拟试验以及计算机模拟确定工况、提供采样条件; 4)汽车标准及法规的研究和验证试验等。 汽车试验场从功能上可分为综合性试验场和专用试验场。从规模上来看,可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试验场。大型试验场面积在10Km2以上,试验道路总长超过100Km,道路种类相对比较齐全,多属于综合性试验场。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公司等都有这样的大型综合性试验场。在各种汽车试验场中,中小规模的占大多数,其中综合试验场由于受面积限制,布置相对比较紧凑,但试验道路和设施的种类比较齐全,亚洲和欧洲大部分试验场属于此类。在中小型规模的汽车试验场中,很大一部分是汽车零部件公司为满足产品开发和法规要求而修建的专用功能试验场。如德国WABCO公司设在汉诺威附近的试验场,其主要试验道路系数从0.15-0.5以上的五条制动是试验路,以满足该公司开发和评价制动防抱死系统ABS、ASR和EBS等需要。当然,专用功能汽车试验场也有大型的,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马萨的沙漠热带汽车试验场,总面积大18Km2 。当地气候干燥,夏季最高温度可达45。C,是鉴定发动机冷却系、供油系以及整车的动力性、经济性、空调系统等性能的理想实验环境。 2.试验道路 由于规模和功能的差别,各汽车试验场的试验道路和设施的种类、几何形状、道路参数等各不相同,甚至同样的设施具有不同的名称,以下仅就常规道路和设施进行说明。

GB T 12679-90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方法GB/T 12679—90 代替GB 1334—77 Motor vehicles—Durability running—Test method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批量生产的汽车(矿用自卸汽车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 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2545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12548汽车速度表、里程表检验校正方法 GB/T 12678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JB 3743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汽车耐久性 指汽车在规定的使用和维修条件下,达到某种技术或经济指标极限时,完 成功能的能力。 3.2 汽车耐久度 指汽车在规定的使用和维修条件下,能够达到预定的初次大修里程而又不 发生耐久性损坏的概率。 3.3 汽车耐久性损坏 指汽车构件的疲劳损坏已变得异常频繁;磨损超过限值;材料锈蚀老化;

汽车主要技术性能下降,超过规定限值;维修费用不断增长,已达到继续使用时经济上不合理或安全不能保证的程度。其结果是更换主要总成或大修汽车。 4 试验条件 按GB/T 12678的规定。 5 试验车辆 5.1 用于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的汽车数量按表2确定。 5.2 本试验可用汽车使用试验、常规可靠性试验的同一组汽车。 5.3 整车、各总成及零部件的制造装配调整质量应符合该车技术条件的规定。 6 试验项目及方法 6.1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按表1进行。

6.2 验收试验汽车 6.2.1 应按GB/T 12534中第4章之规定,调整内容须纳入故障统计。 6.3 磨合行驶 6.3.1 汽车磨合行驶里程及规范应按该车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出现故障须 纳入故障统计。 6.3.2 在汽车磨合行驶最后1000 km时测量机油消耗量。 6.4 发动机性能初试 按JB 3743中8.4之规定仅测量总功率。 注:在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中,如果发动机大修,则在发动机大修前、后,均要按上述的规定各测量一次总功率。

交通部1号令二级维护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发布,3月1日起实施。 《规定》借鉴了发达国家商用车管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国行业实际,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和顶层设计的高度,革新了车辆技术管理的原则和方针,并在此基础上创新了车辆技术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将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企业、道路运输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一、新规带来哪些车辆技术管理变化? ①车辆维护周期 以前: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硬性规定。 今后: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国家有关汽车维护标准、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 ②二级维护竣工车辆检测 以前:强制要求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上线检测。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对车辆二级维护的执行情况进行备案。 今后:由具备维护竣工检验条件的经营者自行检验,并对检验合格者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③综合性能检验周期和频次 以前: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必须每年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今后: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

检测和评定。 其他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车辆二级维护 二、权威解读:刘小明谈车辆技术管理新规 一次问题导向的重要修订 原有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已沿用多年,为什么要出台《规定》?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对此进行了解读。 多年来,我国一直沿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原交通部1990年部令第13号,简称?13号令?)、《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简称?4号令?),体现《道路运输条例》要求的内容散见于各项规章中。 交通运输部相关研究发现,长期以来,在车辆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企业主体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界定不清,交通主管部门对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往往越俎代庖,原有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设计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 面对这些问题,出台一部反映时代要求,而且技术合理、安全可靠、便民利民、监管有效,适应依法行政、合法经营需要的道路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已经到了必要的时间节点。 在更高的意义层面上,刘小明将《规定》的出台总结为?四个需要?:完善道路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需要,加速车辆管理创新与制度创新的需要,推进新常态下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需要,适应汽车技术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 据介绍,从2013年5月起,交通运输部着手启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先后开展专项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研讨会等,面向行业和社

汽车动力性道路试验

实验一汽车动力性道路试验 一、实验目的 1、了解汽车动力性能道路试验的要求; 2、掌握汽车动力性能的道路试验方法; 3、能够了解汽车测试仪器的工作原理,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 4、能根据试验记录处理和分析试验结果,评价试验车动力性能的优劣。 5、了解GB/T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12543 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12544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12547 汽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二、实验仪器设备及要求 1、实验仪器设备 (1)非接触式汽车性能测试仪 型号:AM-2026A 组成:速度传感器、制动传感器和主机。其中主机由8位CPU、EPROM、RAM、键盘、LED显示器、微型打印机及接口电路等组成,配接速度传感器、制动传感器等。速度传感器包括照明灯和探头两部分。 工作原理:以微型电脑为核心部件,配以相应的I/O接口及外设,不需要与路面接触或设置任何测量标准,采用光电空间相关滤波技术,安装在车上的光电路面探测器(即速度传感器)照射路面,把路面图象变换成频率信号,经CPU 分析处理得到汽车在每一时刻的速度,用于汽车动力性、制动性的测试。该速度传感器可克服五轮仪由于接触地面发生滑动、跳动和轮胎气压变化而产生的误差。 测试功能:汽车滑行试验、制动试验(轿车热衰退试验)、最低稳定车速与最高车速的测定、直接档加速和连续换挡加速试验、等速油耗试验、百公里油耗试验、加速油耗试验、多工况油耗试验等。 (2)试验车 (3)DEM6型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空盒式大气压表

2、试验要求 (1)车辆条件 ①试验车辆应处于良好状态,如点火系、供油系、制动蹄鼓间隙、车轮轴承紧度、车轮定位、轮胎气压与标准值相差不超过±10kpa等。 ②对于车辆载荷,我国规定动力性试验时汽车为满载,货车内可以按规定载质量均匀放置砂袋;乘用车、客车以及货车驾驶室的乘员可以用重物替代,每位乘员的质量相当于65kg。 ③汽车试验时应具有的正常温度状态为:冷却水温度80~90℃;发动机机油温度60~95℃;变速器及驱动桥齿轮油温度不低于50℃。试验前汽车应通过较高车速的行驶进行预热,以达到上述温度状态。 (2)道路条件 动力性试验的大多数项目应在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的直线段上进行。要求路面平整、干燥、清洁、纵向坡度不大于0.1%,路段长度2~3km,宽度不小于8m,测试路段长度200m。 (3)气候条件 试验应避免在雨雾天进行,气压在99.3~102kpa;气温在0~40℃;风速不大于3m/s;相对湿度小于95%。 三、实验原理 汽车动力性评价指标:加速性能、最高车速和最大爬坡度。 动力性实验可分为道路试验和室内试验两种。本实验的目的是通过道路试验测定汽车在某一固定档位或连续换档从某一较低车速加速到某一较高车速的加速性能以及最低稳定车速。 四、实验内容、方法和步骤 1、实验设备的安装 首先使用螺钉将速度传感器牢靠地安装于安装支架上,再将其安装于被测车辆远离排气口的任意位置,但要满足高度和角度的要求并保证行驶安全可靠。本实验中将其安装于车辆前部进气口位置,照明灯距离地面约600mm,探头前端距离约500mm,光电头侧面的白色刻线应与车辆前进方向严格一致。专用光电

(最新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月14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1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 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企业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第55 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公司运营车辆、监控平台安装、维护,相关人员职责与责任追究。 第一条定义 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 2、监控平台: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通过接入通信网络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接入平台的车辆安全营运状态实时监控。 3、车载终端:安装在道路运输车辆上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具有卫星定位系统、移动网络接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记录及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行通信,提供政府平台和企业平台所需的信息,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控制功能的装置。 第二条监控平台建设标准和要求 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JT/T 796 ); 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 JT/T 808);

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JT/T 809 )。设立监控 平台 公司设立GPS监控平台,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公司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监控平台隶属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负责监控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监控人员配备不少于 2 人。第三条车载终端的安装及维护 1、服务营运商负责安装或更换车载终端;新购置的道路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载终端设备。 2、应当确保监控系统正常使用,保持对车辆运行实时在线。监控系统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要对车载终端进行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测维护。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车载终端设备。 第四条监控平台职责及工作要求 1、公司设立GPS监控值班室;配备专用监控计算机;应指派专人负责GPS 监控的管理并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本单位营运车辆实行实时监控。 2、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3、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及时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安全管理缺陷,及时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第五条驾驶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标准化达标之行车日志及检查规范

重庆XX 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行 车 日 志 车号: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 第1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减少道路运输车辆行车故障,保证道路运输车辆行车安全,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2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 第本规范所称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主

3条 要作业内容,由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完成的日常性作业,是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础。 第4条 道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传动、行驶及电路等系统安全部件保持工作正常、齐全有效。 第5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督促驾驶员切实做到日常检视不缺项,维护作业不漏项,为确保道路与运输行车安全提供可靠的车辆保障。 第6条 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出车前及收车后按照本规范规定的作业项目对车辆进行检视,若发现超出日常维护作业范围的修理项目要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对报修项目进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 第7条 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行驶中应注意巡视仪表,通过“察、听、嗅”等方法,及时发现车辆出现的异常现象,必要时停车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对不能自行排出的故障,需及时报告,请专业人员到场抢修或进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第8条 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车日志另行规定。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应入行车日志。 第9行车日志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对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年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营运客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培训教练车、客运租赁汽车(以下统称道路运输车辆)的二级维护工作,减少道路运输车辆机械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工作职责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是车辆二级维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规定的车辆二级维护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制定所属车辆二级维护计划,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二类以上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情况记入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承担车辆二级维护的维修企业,应当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建立车辆维修档案,确保车辆二级维护质量。 (三)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的二级维护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对车辆二级维护的执行情况,通过抽查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年度审验进行检查。 二、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 (一)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是车辆二级维护作业的最后一道工序,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未经竣工质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交付使用。 (二) 车辆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中的检测部分,应当按照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检测技术,同时又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则实施。在市(州)级政府所在地、经济较发达和已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综检站)的县(区、市),车辆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应当由综检站或具备检测能力的一类维修企业(限本企业承修的二级维护车辆)承担,检测能力不能达到要求的一类维修企业和所有二类维修企业承修的二级维护车辆的竣工质量检测应当委托综检站实施;对三州边远、经济落后且既无综检站又无具备检测能力的一类维修企业的县,应当引导发展综检站或具备检测能力的一类维修企业,逐步实现应用先进检测技术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对目前暂不具备车辆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条件的县,当地道路运输车辆的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可以由承修企业采用人工检验加路试的方式进行,检验结果记入竣工质量检验单。 (三)维修企业委托综检站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应与综检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委托合同,检测费用计入车辆二级维护费,不得由车辆托修方另行支付。 (四) 综检站和具备检测能力的一类维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按要求实现检测设备联网、控制系统自动评价检测数据和生成检测报告,建立车辆检测档案,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四川省汽车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报告》(见附件1),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 (一)维修企业签发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出厂质量合格的有效凭证。车辆二级维护后,承修企业应根据竣工质量检验结

汽车动力性道路试验教学内容

汽车动力性道路试验

实验一汽车动力性道路试验 一、实验目的 1、了解汽车动力性能道路试验的要求; 2、掌握汽车动力性能的道路试验方法; 3、能够了解汽车测试仪器的工作原理,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 4、能根据试验记录处理和分析试验结果,评价试验车动力性能的优劣。 5、了解GB/T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12543汽车加速性能试验方法 GB/T12544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12547汽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二、实验仪器设备及要求 1、实验仪器设备 (1)非接触式汽车性能测试仪 型号:AM-2026A 组成:速度传感器、制动传感器和主机。其中主机由8位CPU、EPROM、RAM、键盘、LED显示器、微型打印机及接口电路等组成,配接速度传感器、制动传感器等。速度传感器包括照明灯和探头两部分。 工作原理:以微型电脑为核心部件,配以相应的I/O接口及外设,不需要与路面接触或设置任何测量标准,采用光电空间相关滤波技术,安装在车上的光电路面探测器(即速度传感器)照射路面,把路面图象变换成频率信号,经CPU分析处理得到汽车在每一时刻的速度,用于汽车动力性、制动性的测试。

该速度传感器可克服五轮仪由于接触地面发生滑动、跳动和轮胎气压变化而产生的误差。 测试功能:汽车滑行试验、制动试验(轿车热衰退试验)、最低稳定车速与最高车速的测定、直接档加速和连续换挡加速试验、等速油耗试验、百公里油耗试验、加速油耗试验、多工况油耗试验等。 (2)试验车 (3)DEM型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空盒式大气压表 2、试验要求 (1)车辆条件 ①试验车辆应处于良好状态,如点火系、供油系、制动蹄鼓间隙、车轮轴承紧 度、车轮定位、轮胎气压与标准值相差不超过土10kpa等。 ②对于车辆载荷,我国规定动力性试验时汽车为满载,货车内可以按规定载质量均匀放置砂袋;乘用车、客车以及货车驾驶室的乘员可以用重物替代,每位乘员的质量相当于65kg。 ③汽车试验时应具有的正常温度状态为:冷却水温度80?90C;发动机机油温度60?95C;变速器及驱动桥齿轮油温度不低于50E。试验前汽车应通过较高车速的行驶进行预热,以达到上述温度状态。 (2)道路条件 动力性试验的大多数项目应在混凝土或沥青路面的直线段上进行。要求路面平整、干燥、清洁、纵向坡度不大于0.1%,路段长度2?3km宽度不小于8m测试路段长度200m (3)气候条件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的管理规定.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1 年第 4 号 《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1年8月2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 1998 年 3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 2 号发布,根据2001 年 8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 4 号公布的《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特种车辆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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