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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沙治沙法》实施情况汇报

张北县林业局

关于《防沙治沙法》实施情况汇报

2000年5月13日,朱容基总理视察了我县二台镇波罗素防沙治沙工程,对我县三十多年来,坚持不懈植树造林,防沙治沙取得的成果,给予了肯定。并作出了“防沙止漠刻不容缓,绿色屏障势在必建”的重要指示。为落实好朱容基总理指示精神,我县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把防沙治沙,建设首都绿色屏障作为全县重点工作之一。特别是2002年1月1日《防沙治沙法》颁布后的九年中,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防沙治法》,县委、县政府确定了“生态兴县、林业强县”的发展战略,按照“服务首都、净化京津、绿化张北、致富人民”的指导方针,抓机遇、重实效、求发展,咬定绿化不放松,组织实施了塞北林场建设、退耕还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封山育林三大防沙治沙重点工程,从2002年至2010年的9年中,全县累计完成防沙治沙工程新人工造林102.0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2.9万亩、退耕还林86.76万亩、塞北林场2.4万亩;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封山育林18.8万亩;使全县森林覆被率达到了25.9%,比2001年提高了7.3个百分点。

一、强化措施,确保防沙治沙建设成效

1、广泛宣传,深入贯彻,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沙治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防沙治沙法》,我县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宣传贯彻,并通过电视、广播、板报等形式,对《防沙治沙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贯彻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防沙治沙法》的重要意义,以《防沙治沙法》为指南,确立了三个重大----重大的政治任务、

重大的发展机遇,重大的历史责任,通俗讲就叫天大的好事,天大的责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发展意识,对确定的防沙治沙工程切实做到全党动员,全民参战。

2、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全力打好防沙治沙攻坚战。一是成立了县防沙治沙工程总指挥部,由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对全县的防沙治沙工程进行总体指挥调度。指挥部下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和退耕还林(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计划局、林业局。实行县级、科局领导包乡镇工程制度。二是逐级签订了工程责任状,明确了各乡镇长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的工程负总责。计划、财政、林业、水利、畜牧等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3、创新机制,政策推动,增强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意识。在防沙治沙工程建设中,依靠政策和机制落实,调动农民的退耕还林积极性。在营造林机制运用上,坚持不造无主林,不种无主草。按照“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在政策引导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户定地块、以亩定苗木、以活兑补助”的造林经营新机制,明确退耕农户责、权、利,确保了全县防沙治沙工程做到面积够、栽活树、到了户、不反弹。

4、保障种苗,依靠科技,提高林业生态建设质量。搞好林业生态建设,种苗是基础,科技是支撑。在种苗供应上,采取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办法,建成了三级育苗体系,使全县苗木生产面积保持在3000亩左右,优质苗木量达6000多万株,满足了退耕还林需要。严格苗木供应“一签两证”

制度,实行市场化供苗,杜绝“人情苗”、“关系苗”,在提高种苗质量上实现了新突破。在科技支撑上,针对坝上干旱严重,造林成活难的实际,严格遵循因地制宜、适地实树的原则,采取乔草、灌草、乔灌相结合的退耕还林模式,加大科学营造力度,突出超前整地,增加蓄水保墒能力。同时,采取挖大坑、载壮苗、蘸泥浆,使用容器苗、生根粉、保水剂、植苗锨等行之有效的抗旱造林措施,提高造林成活率。

5、封育禁牧,加强管护,巩固防沙治沙建设成果。吸取多年经验,坚持造管并重的方针,正确处理造林绿化和发展畜牧业的关系,实行封育禁牧,发展舍饲圈养,明确造林权属,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制,严格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管护、谁收益。项目工程完工后,各行政村按工程选派专职护林员进行统一管护,制定护林公约,严防人畜危害。工程区严格禁牧、禁挖、禁火。防火期县、乡、村三级组织和护林员严守以待,使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连续五年无火情目标。组织开展了“春雷”、“蓝剑”、“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等专项活动,查处违法案件23起,挽回经济损失8.6万元,维护了全县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保护了林农的利益和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二、防沙治沙工程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林草覆被总量提升。《防沙治沙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通过全力实施以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塞北林场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到“十一五”末全县实有林地面积达到了169万亩,其中成林面积达到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5.9%,比“十五”末的18.6%提高7.3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达到了314万立方米,比“十五”末的182万立

方米增长72.5%;林果总产值达到9881万元,比“十五”末的3428万元增长188.2%。

树种结构得到调整。针对坝上树种单一,常绿树种、灌木树种少的特点,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加大了树种调整力度,根据我县的自然条件和气候特点,加大了沙棘、柠条、枸杞、山杏等灌木树种和樟子松、云杉等常绿树的造林力度,提高了造林成效。同时,引进试验栽植了紫穗槐、柽柳、饲料桑树、胡杨、四翅滨藜、金银花等新品种,改写了我县工程造林树种单一的历史。

造林模式更加科学。根据我县特殊的立地条件,在林种、树种规划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南部坝头区,营造水源涵养林,以针叶树种为主;中部地区,营造水土保持林,以灌木及阔叶乔木树种为主;西部丘陵区,营造防风固沙林,以生态、经济兼用型灌木树种为主。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首先风沙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大风日数由过去的90多天减少到30天左右,沙暴日数由26天减少得到5天左右。其次是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全县三分之一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60多万亩水土流失严重的耕地,由于植树造林得到了有效保护。第三是气候条件得到一定改善,县境内全年无霜期延长11天,平均气温增加1℃,林网工程区内气温降低1℃左右,土壤含水量比旷野高50%,相对温度提高19.8%。

社会经济效益初见成效。我县在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正确处理造林绿化和发展后续产业的关系,通过实施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带动了全县舍饲养殖、高效农业、生态旅游、劳务输出等产业的发展,拉动了后续产业的发展,促进改善生态和农民增收的“双赢”。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加大对防沙治沙的投入。我县地处坝上自然气候条件恶劣,十年九旱,造林成活率低,一年种植需2—3年补植。建议应增加种苗费投入和增加水利建设,抗旱保水的投入,使工程造林每亩投资达到300——500元。

2、建议简化防沙治沙工程作业设计方案等有关表报减少不必要或作用不大的文字、表格,明确主要内容,围绕面积够、栽活树、到了户的原则,简化程序,给基层减少负担。

3、目前防沙治沙工程任务大,应予付一定的前期工作费用,便于基层开展工作。建议国家、省建立林业生态工程后期管理费机制,并将工程后期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使工程自查验收费每亩达到2元、森林防火费每亩达到3元、病虫害防治费每亩达到1元,确保林业工程管理的正常进行。

4、建议增大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国补资金比例。该项工程主要以治理荒山荒坡为主,立地条件差,治理难度大。目前,工程投资中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比例较高,难以足额到位,势必影响工程的任务和质量。建议国家、省加大对我县这样的生态危弱区林业发展扶持力度,给予项目倾斜、资金倾斜、人才倾斜等扶持政策,以提高我县的防沙治沙成效。

5、建议国家加大对坝上退耕还林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扶持有条件的退耕还林工程区打井兴水,实现水浇地造林,提高工程造林成活率,减少坝上地区一年造林三年补

植造成的财力、人力的浪费,全力提升坝上地区造林绿化成效。加大对退耕农户的补偿力度,积极向国家建议提高退耕还林农户补偿资金,使退耕还林工程补偿资金实现翻一番。

6、建议国家、省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目前的每亩5元提高到20—30元。同时,建立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在生态效益林性质不变的情况下,采取拍卖、转让、继承等形式,调动农民管护经营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以盘活现有生态公益林资源,由死资源变为活资金。

二O一0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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