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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操作管理制度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总则

1、为了防止电网操作上的误下令和误操作,必须统一操作管理,确保操作的统一、协调、准确、快速和电网安全运行,结合河池电网和创发水电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倒闸操作,系指将电气设备按预期目的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的行为。电气设备分为四种状态,即:运行、检修、热备用和冷备用。

3、一切正常倒闸操作,必须使用操作票,操作票系指:

a) 调度端:系统操作票及综合命令操作票; .

b) 现场端 (变电站 ) :倒闸操作票。

4、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使用口头命令,但应记入相应的记录簿中:

a) 事故处理;

b) 由于运行设备发生缺陷,严重咸胁人身或设备安全,需要紧急停止运行者;

c) 为防止事故而需要紧急操作者;

d) 拉闸限电;

e) 调整出力;

f) 单一项目的操作。

5、系统操作票使用逐项操作命令,综合操作命令票使用综合命令,口头命令使用逐项操作命令或综合命令。

6、调度员对所发布的操作命令的正确性负责,不论采用何种发令形式,均应使现场值班人员完全请楚该操作的目的和要求,现场值班人员将调度员发给的操作预令,填写在专用的倒闸操作记录簿上,并按此记录编制本单位的倒闸操作票,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7、系统操作票和综合命令票的使用范围

(1)一个操作任务需要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配合的操作,或只有一个单位操作,影响主要系统运行方式或需要观察对系统的影响者,均使用系统操作票。

所谓影响主要系统运行方式,系指操作涉及电网并解环或两个系统的并解列。

所谓需要观察对系统的影响者,系指操作对系统的潮流、电压、稳定等有较大影响,需要采取相应措施的。(2)一个操作任务只需一个单位操作,不需要其他单位配合,不影响主要系统运行方式,也不需要观察对系统的影响者,使用综合操作命令票。

一个操作任务只需要一个单位操作一次设备,但只需在操作前或操作后,在其他单位变更保护装置 ( 含自动装置,下同 ) 使用方式的,使用综合命令票。单一变更保护装置的使用方式下发口头命令。如保护装置的投停操作与其他单位的一次设备操作必须在中间配合进行。则需使用系统操作票。

8、编制操作票和下发操作命令,必须使用正规调度操作命令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所谓设备双重名称,系指设备名称和编号。

9、现场的倒闸操作,必须得到管辖该设备的值班调度员的正式命令后方可进行。

10、调度员在指挥正常操作时,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操作,迅速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后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进行操作。

11、正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负荷时进行,如果在交接班时操作没完,应操作完或操作到某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班,必要时接班人员应协助操作。

操作票的编制:

1、操作票由值班调度员填写,填写完后,应根据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在编制人处签字。

2、编制操作票的依据

a) 根据检修计划、试验方案及新设备投运方案等填写;

b) 日计划外临时停送电项目和其他临时性操作,按本单位领导的要求填写。

3、系统操作票填写内容:

a) 开关、刀闸的操作;

b) 有功、无功电源及负荷的调整;

c) 保护装置的投入、停用及变更定值;

d) 装设、折除接地线及悬挂、取回“禁止合闸,线路有人“ 工作” 标示牌;

e) 必要的检查项目和联系项目。

4、系统操作票应按操作先后顺序,按项依次填写,不得漏项、并项和后加项。所谓并项,系指将有先后顺序的操作,填写在同一项中。

5、下列情况可在系统操作票里填写在同一项中,但现场倒闸操作票应按操作先后顺序填写:

a) 同一变电站,多条配电线开关同时停电的操作;

b)变电站配合电网全部停电或全部送电时,该变电站内部的全部操作;

c) 在无电压的情况下,开关和刀闸的操作;

d) 装设或拆除接地线及悬挂或取回“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6、综合命令票的填写内容:

a) 综合令只需填写操作任务和操作时间及注意事项,操作任务应简单明确,写明操作目的和要求,凡属操作的内容,均须填入任务栏内。包括操作范围、装设拆除地线及标示牌等;

b) 对单独线路的停送电操作,操作任务栏内应用双重名称;

c) 注意事项栏内填写调度对现场的特殊要求,或者要求调度本身的注意事项,还包括一些必要的联系事项,如汇报网调或联系地调等;

d) 综合令里不准带分项令,综合令在操作过程中不需要再联系调度。

操作票的审核和签发

1、操作票由调度长审核并签发,具有编制、审核人都签字的操作票,方可按规定下发操作预令或下令操作。

2、前班编制的操作票,执行班的调度长必须重新审核签字后才能执行。如认为有问题可重填写,对于上班操作票的正确性,执行班负主要责任。

3、正常操作时,调度员应事先填写操作票,最迟比计划操作时间提前两小时将操作预令发到操作单位,现场受预令人应复诵无误并记在专用记录簿中。以作为现场填写倒闸操作票的依据。

4、重大的、复杂的操作,及新设备投产的操作应在计划操作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操作预令发到操作单位。重大的、复杂的操作划分原则,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决定,但应将重大系统试验,复杂的运行方式改变和新设备投运等包括在内。

5、下个班接班后两小时内的操作,应在本班交班两小时前将操作预令发到操作单位。

6、临时性操作,或临时变更计划操作时间的操作,调度员可随时下发操作预令,但应注明原因。

7、下发操作预令,系统操作票只发给现场操作任务、有关操作项目及计划操作时间,综合令只发操作任务和计划操作时间,操作指令号在正式操作时下达。

操作票的执行

1、调度员发布操作命令的条件:

a) 熟悉系统运行方式,明确操作任务;

b) 是当值的正式值班调度员;

c) 经当值调度长批准。

2、调度员在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正式操作。操作完后,及时更改模拟图板,使其符合实际运行方式。

3、调度员发布操作命令时,应和受令人互报性名,对时,现场受令人为当值负责人。

4、调度操作过程中应遵守监护 ( 有条件时 ) 、复诵、记录、录音等制度。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两名调度员为同一操作项目,向操作单位发布操作命令。

6、调度员在发布正式操作命令时,应发指令号、操作任务、操作项号及内容、下令时间,并明确操作命令的类别 ( 系统令、综合令、口头令等 ) ,现场复诵无误后,调度员发布“可以执行”的命令。

7、调度员发布送电操作命令前,应了解现场停电作业及操作准备情况,并提醒现场拆除自行装设的安全措施。

8、调度员按系统操作票指挥操作时,应按操作顺序逐项下达操作命令,除允许连续执行的操作项目外,下一个操作项目,必须在接到现场值班负责人上一个操作项目已执行完的汇报,并记录汇报人姓名和操作完时间,才能下达。

9、系统操作票中,一个操作单位有几个连续操作项目,虽然有先后操作顺序,但与其他单位没有配合问题,也不必观察对系统的影响,又不需要在操作中间和调度联系的,调度员可以将连续操作项目一次下达,现场可连续执行完后,将操作完时间汇报调度。

10、系统操作票中,一项中有几个操作单位同时进行操作时,必须将此项全部操作完,才能下发下一项操作命令。

11、除下列情况外,系统操作票不允许跳项操作,所谓跳项操作,系指上一项令没有执行完,就下发下一项操作令,或上一项令没有下发,而下发下一项操作令。

a) 现场检修执行情况与计划不一致或运行方式变更,为及时供电和增加供电可取性时;

b) 操作中系统或设备发生异常,不能按原操作计划操作时。

出现上述情况,由调度员写明原因,提出变更后的操作顺序,经调度长审核批准,按新的操作顺序执行。

12、操作票执行完,由调度长对操作票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正确无误后,在操作票规定位置盖“已执行”印章,操作票才算正式执行完毕。

对填写错误无法使用的操作票,或因故不能操作且又未下发预令的操作票,在操作票规定位置盖“作废”印章。

对因故不能操作,但已下发预令的操作票,在操作票规定位置盖“未执行”印章。

操作票的管理

1、操作票应事先编号,并按编号顺序使用,原则上每年应重新编号一次。

2、填写操作票必须使用钢笔或园珠笔,并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操作票。用微机打印的操作票,只能作为填写操作票时参考,不准用微机打印代替调度员填写操作票。

3 、操作票不准损毁。作废和未执行的操作票,应和已执行的操作票一起按月装订成册。

4 、操作票应按月检查并统计合格率,作废的操作票不参加统计,未执行票按已执行的操作票统计合格率。各月累计合格率,为年初以来的合格操作票占全部操作票的百分比。检查过的操作票应盖检查人名章和“合格”或“不合格”印章。执行完的操作票应保存一年备查。

5 、编制和执行操作票时,发生错字、漏字的处理方式和要求:

a) 如有错字需要修改或需补境漏字时,应将错字划掉,在错字或漏字上方填写正确文字并盖章,修改时要保证准确和清晰; .

b) 合格的操作票每页修改的错字、漏字不许超过三个,修改人名或时间,按一个字进行统计。

6、操作票中时间的填写规定:

a) 停电计划操作时间,为检修申请书中的计划停电时间;

b) 送电计划操作时间,为检修申请书中的计划检修完工时间;

c) 发令时间,为调度员发布完操作命令,现场受令人复诵无误,调度员发布可以执行的时间;

d) 操作执行完时间,为现场人员完成某项操作后向调度汇报时的时间。

地线和标示牌的管理

1、电气设备停电检修,应按 DL408 ? 91 的规定,装设接地线和悬挂标示牌。

2、地线在管理上分为以下三种:

a) 线路作业,需要在发电厂或变电所线路侧装设地线,由调度管理。地线的装设和拆除,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b) 线路作业,检修人员在工作地点装设的地线,由检修人员负责,作业完了自行拆除后再报完工;

c) 发电厂、变电所内部装设的地线,由发电厂、变电所值班人员自行负责,检修完工后自行拆除。

发电厂、变电所因检修工作要求,需要在线路侧装设地线,按本条第 a 项规定执行。

因特殊需要,发电厂、变电所必须在线路侧装设两组地线时,调度按常规掌握一组,另一组由发电厂、变电所自行掌握。

3、调度管理的地线,应在调度模拟图板上有明显的标志,并在值班记录中按值交待。

4、线路作业,在线路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不论作业组有几组,调度操作票只悬挂一个标示牌,待作业组全部报完工后,一次取回标示牌。悬挂和取回标示牌,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其他种类的标示牌,均由现场自行负责。

操作联系制度

1、变电所的操作联系及开竣工工作,由调度员和操作受令人联系;线路作业开竣工,调度负责与线路工作负责人联系,调度员向变电站下令。

2、35KV线路间电源停送电,按设备管辖,在操作前后联系由中心停送电负责领导和地调联系。

3 中心调度委托部门负责人指挥的操作,在操作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联系中心调度,操作完后尽快中心调度汇报。

4、主要生产用户停送电,由用户停送负责人和中心调度员联系。

4、当涉及两个调度单位的设备操作时,特别是设备管辖范围交界处的操作时,应事先联系好,严防互不通气或联系不清造成事故。

5、在联系中必须使用调度术语,应符合《操作票、工作票、调度术语细则》和《调度操作命令术语》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复诵制、记录制和录音制。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总则

1、中心调值班调度员为创发水电开发服务中心生产负责领导指挥,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2、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a) 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b)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持和恢复发电厂厂用电;

c) 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对用户的供电;

e) 尽快对巳停电的煤矿生产用户恢复供电;

3、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限制事故的发展。同时应迅速、清楚、准确、分阶段地全面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a) 开关动作情况;

b) 各类保护与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c) 电流、电压、负荷变化情况;

d) 运行方式变更情况;

e) 事故原因及其处理过程;

f) 有关事故中的其他现象和情况。

4、在进事故处理时,各部门及变电站值班员必须按其职权范围,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不及时接受调度指令或不及时执行调度指令,造成延误事故处或事故扩大者,要追究其责任。

5、非事故单位值班人员禁止在事故当时向值班调度员询问事故情况,或占用调度电话。

6、处理系统事故时,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调度室内。

7、事故处理联系必须实行复读制、录音制,每项命令执行完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双方都要作好记录。

8、当值调度员在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时,应及时把事故原因、处理过程、系统现况及存在问题向调度员、主管领导详细汇报。

9、中心调度对各种限电令必须立即执行,限电完毕及时报告中心主任。

线路事故处理

1、一般情况下,线路故障跳闸,允许立即试送电或联系强送电一次。强送电的原则是:

a) 正确选择线路强送端,必要时改变结线方式后再强送电,要考虑到降低短路容量和对电网稳定的影响;

c) 线路强送电需注意对邻近线路暂态稳定的影响,必要时可先通知用户把现运行变压器退出运行后再进行强送电;

d) 线路跳闸试送不成功的同时,伴有明显系统振荡时,不能强送并立即汇报调度。

2、单电源负荷线路跳闸(生活线路),现场值班员可不待调度指令立即试送电一次后汇报调度。

3、补偿电容开关操作,现场值班人员在确认功率因数条件时,可以不待调度指令,自行操作后汇报调度。 .

4、下列情况线路跳闸后不再试送电:

a) 线路开关有缺陷或遮断容量不足的线路;

b) 试运行线路;

c) 线路跳闸后,经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已将负荷转移到其它线路上;

d) 电缆线路;

e) 线路有带电作业工作;

f) 运行人员已发现明显的故障现象时;

g) 已掌握有严重缺陷的线路 ( 水淹、杆塔严重倾斜、导线严重断股等 ) 。

5、遇有下列情况,必须联系中心调度员得到许可后方可试送电:

a) 母线故障,经检查没有明显故障点;

b) 环网线路故障跳闸;

c) 双回路同时运行中的一回线故障跳闸;

d) 变压器后备保护跳闸;

e)电缆直接往井下供电明确故障并排除(汇报处理结果)。

6、当开关已发现明显缺陷不允许再次切断故障电流时,现场值班人员应向调度汇报,不再试送电。

变压器事故处理

1 强油循环、自耦、带负荷调压变压器冷却系统故障,允许带多少负荷和允许运行时间按厂家规定,现场

和调度必须切实掌握。

2 并列运行的两台变压器,当一台故障跳后。造成另一台过载时,值班员按调度指令转移负荷或者限电,

直至过载消除为止。

3 变压器跳闸时,应根据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及当时外部现象来进行处理:

a) 若主变保护动作,未查明原因及消除故障,不得送电,

b) 若只有过流保护 ( 或复合电压闭锁过流 ) 动作,而主保护无拒动可能,可不必检查变压器,联系调度后强送一次;

c) 当变压器跳闸,应首先投入备用变,送出负荷后,再检查跳闸变压器。

开关异常处理

1、 35KV油开关油位异常,应尽快报告调度调,并尽快处理。

2、开关在运行中出现不能分闸操作需要停电处理时,可采用手动方式(脱扣线圈)使故障开关分离;

母线故障处理

1、母线故随时,母线保护动作跳闸,同时伴有故障引起的声、光等现象。发生上述故障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中心调度,同时自行断开停电母线上的全部开关。

2、母线故障停电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对母线进行检查,并把结果报告中心调度。中心调度员应按下述原则处理:

a) 若为双母线的一条母线故障,应先将停电母线上的元件改由非故障母线送电;

b) 经外部检查没发现故障点,若为单母线,可选用一电源线路开关对母线试送电。若为双母线同时停电( 已断开母联开关 ) ,可选用适当的电源线路开关,分别对母线各试送电一次,如发电厂母线故障,有条件时应选一台机组对母线递升加压。

c) 尽量避免用母联开关试送电。

电话中断的事故处理

l变电站、煤业用户、中心调度,因电话中断失去联系时,应尽量设法与主管领导联系,主管领导转接与中心调度的电话。

2 事故时凡能与变电站联系的部门电话有责任向与中心调度失去联系的单位,转达中心调调度指令和联系事项。

3、变电站与调度通讯中断时,除应设法恢复通讯外,这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a) 一切已批准但未正式执行的计划及临时操作应暂停执行;

b) 正式令已下发,正在进行的操作应暂停,待通讯恢复后再继续操作;

c) 检修完工的设备,只涉及到站内,而不需要其它单位配合操作,可以恢复运行,否则应转为备用;

4 调度电话中断时,进行事故处理的单位,事故后应尽快报告中心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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