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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注:对应内容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页码。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要点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1.编制目的 本标准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建造质量,统一质量标准,提高建筑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检查标准作为现场施工作业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建的所有项目。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本标准为现场施工必须执行的文本(与设计或其它文件有冲突时,按本文件执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认真考虑,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实行后,现场所有工序必须有监理部和发包人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验收合格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以支付工程款,也不进入结算; 4.基本规定 1、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A、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C、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B、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D、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F、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G、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H、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I、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J、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辽价函[2007]37号)

辽宁省物价局 辽价函[2007]37号 关于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 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交通厅,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家发改委《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发改价格[2004]893号)等有关规定和省交通厅的申请,2005年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辽价函[2005]15号),对我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 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并试行一年。根据省 交通厅《关于申请核定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 准的函》(辽交质监[2006176号)的要求,以及2005年交通部陆续修订出台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和机电工程分册)和材料试验规程,对2005年制定的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 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本规定适用于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和技术 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三、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试验

检测机构应本着用户自愿委托的原则,在用户填写“试验检测委托书”后,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对工程量较序号试验检测项目试验规程单位单价(元) 备注 小、投资规模小的工程,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 四、本规定从文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到期后如 需继续收费,请在本规定到期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五、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税 务票据,接受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辽宁省交通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项目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1. 编制目的 本标准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建造质量,统一质量标准,提高建筑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检查标准作为现场施工作业文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贵州省在建的所有项目 3.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本标准为现场施工必须执行的文本(与设计或其它文件有冲突时,按本文件执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认真考虑,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实行后,现场所有工序必须有监理部和发包人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验收合格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以支付工程款,也不进入结算; 4. 基本规定 1、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A、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 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C、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B、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D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F、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G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H、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I、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60×104Kcal/h)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

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 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工程质量检测标准

2012年最新工程质量检测标准、规范目录汇编及下载 标准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 GB 50618-201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GB 50208-201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GB 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JGJ 253-2011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GB 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GB/T 50668-2011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GB 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CJJ 11-2011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JGJ/T 14-2011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GB 13544-2011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GB 26541-2011 蒸压粉煤灰多孔砖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GB 26537-2011 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GB 26538-2011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GB 26540-2011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钢丝网架模塑聚苯乙烯板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JGJ 95-2011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GB 26540-2011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钢丝网架模塑聚苯乙烯板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GB/T 10299-2011 保温材料憎水性试验方法自2012年3月1日实施 GB/T 1346-201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GB/T 50315-20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自2012年3月1日实施 GB/T 50129-2011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自2012年3月1日实施 GB/T 14685-2011 建设用碎石、卵石自2012年2月1日实施 GB/T 14684-2011 建设用砂自2012年2月1日实施GB/T 26542-2011 陶瓷砖防滑性试验方法自2012年2月1日实施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GB/T 50538-2010 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GB/T 26526-2011 热塑性弹性体低烟无卤阻燃材料规范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GB/T 26518-2011 高分子增强复合防水片材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T 23-201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T 240-2011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T 241-2011 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 83-2011 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T 104-2011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T 239-2011 建(构)筑物移位工程技术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 55-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 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 227-2011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 6-2011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 237-2011 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T 235-2011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JGJ/T 238-2011 混凝土基层喷浆处理技术规程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修编说明 一、目的 为规范我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统一质量控制内容及检验批表式,适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发展的需要,在总结地铁1号线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借鉴地铁2、3号线工程质量检验批形式,现对《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9-54-2003)(以下简称《地标》)中地下土建部分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分项工程检验项目等进行补充和完善,以更好指导地铁工程质量检验管理的有序开展。 二、内容 (一)工程划分 为有效实施质量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地铁2、3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所含的工程类型、设计依据的标准、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实际,参照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地标》中第3.2.2条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1、单位(子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在《地标》工程划分原则的基础上,以每一标段或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一个完整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为便于工程检验和验收管理,增加了“子单位工程”。 如:地铁每个车站或两站之间的区间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其划分原则没有变,但地下结构部分按其功能和部位的不同,将左右线、出入口通道、风道和风井、盾构工作井、联络通道和泵房、折返线等分别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地上部分按其工程种类的不同,将路基、桥梁、涵

洞、道路、建筑物、站房等分别划为“子单位工程”。 对两站之间的区间,可按不同的施工方法确定单位工程。如:地铁由地下过渡到地上的区间,其施工方法由盾构法或暗挖法改变为明挖法,此区间划分为两个单位工程,并在单位工程名称后面加后缀说明,即××站~××站—地下部分,××站~××站区间—过渡段部分。 2、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依据单位工程中的完整部位或功能相对独立的部分来划分。一个分部工程应类型相同、材料相同或施工方法相同,不同时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如:基础分部工程中既有明挖基础又有钻孔桩基础,可分为两个“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来划分。明挖、暗挖及盾构三种工法施工中,在《地标》24个分项工程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删改,现为59个分项工程。 4、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反映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是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单元,是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所用材料及其质量要求应基本相同。如:地下车站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划分顺线路方向分割多个幅;主体结构施工单位分几个施工段。在施工质量检验时,可将每一幅或每施工段为一个检验批。 本次修编范围的工程划分见工程划分框图和分项工程划分目录及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检验批应根据工程具体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新计价费[2002]89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 (物价局)、建设局,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局(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建设系统近年来检测试验成本和有关费用的实际情况,为了统一规范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的收费标准,我们本着“保本微利,结构性调整”的原则,并参照内地有关收费标准制定本收费标准。(具体标准附后) 本文自二○○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执收单位接本通知后,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服务收费。根据自愿和委托单位(个人)付费的原则,建筑行业的检测机构可接受委托检测,按本办法收取费用。 第三条对检测规程规定作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质量检测的,复检从第二次起按70%收费。 第四条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其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由于检测机构的责任,未按规定的期限出具检测报告的,超出规定的时间5~10天的,减收检测费用的10~30%;超出规定时间11~20天的,减收检测费用的30~50%;超出规定的时间21~30天的,减收检测费用的50~100%。

第六条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果发生差错,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减收或免收检测费。 第七条由于检测机构的原因,造成样品丢失或损坏,需重新抽样时,其检测费和样品费均由检测机构支付。 第八条检测单位与受检项目不在同一市区或路程在10公里以外,检测单位人员往返的交通费、差旅费均由委托单位(个人)(同一城市有多家委托单位(个人)采取分摊)负担。检测单位自备车辆交通费:10公里以上部分按每公里1.00元计收,检测期间交通费按每天120元计收,委托单位(个人)出车接送或路程10公里以内的不收取交通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检测人员到现场后由于委托单位(个人)的原因而不能按期进行检测,检测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费等按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收取。 第十条本标准规定检测项目的检测数量,如组、点、批、樘、测区,应根据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抽取。 第十一条超出本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其收费标准按附件作价公式确定。 建设工程、材料及构件检测收费计算办法 一、计算项目 建筑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实施检测的收费计算项目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税金七项。 (—)材料费(低质易耗品) 原值 500元以下,使用寿命不超过一年者均列入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一次摊入成本。多次使用的可分期摊入成本。 (二)水、电、燃料费 水、电、燃料费是指在检验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煤气、煤等费用,但不包括公用采暖,照明等能源费用。 (三)检验用房维修费

防水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防水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防水混凝土 1.质量检查重点 1.1.防水砼的原材料、外加剂及预埋件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定以及有关标准规 定。 1.2.防水砼必须密实,其强度和抗渗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1.3.施工缝、变形缝、止水带、穿墙管件、支模铁件等设置和构造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 施工规范规定,严禁有渗漏。 1.4.砼表面应平整,无漏筋、蜂窝等缺陷,预埋件的位置、标高正确。 1.5.允许偏差项目 地下防水砼工程允许偏差 注:1)上表允许偏差系高层大模、高层框架地下室,如其他工程,可使用其它混凝土结构的允许偏差值。 2)H为墙的全高 2.预控措施

见混凝土工程质量标准 3.质量缺陷及整改措施 3.1.穿墙套管部位渗漏 3.1.1.穿墙套管处焊接止水环:套管与止水环应满焊严密,套管位置应安装正确,管道与套 管间用防水材料填嵌密实。 3.1.2.在穿墙套管迎水面处用放水材料进行二次加强处理 3.2.止水带(片)、变形缝处渗漏 3.2.1.在不受水压的地下防水工程中,结构的变形缝应用加防腐掺合料的沥青浸过的毛毡、 麻丝或纤维板填塞严密。并用有纤维掺合的沥青等材料封缝。在卷材防水层外,应增加二层抗拉强度较高的卷材,如沥青玻璃布卷材或无胎卷材等。 3.2.2.在受水压的地下防水工程中,当温度经常低于50度时并不受强氧化作用时,结构的 变形缝可采用橡胶或塑料止水带。当有油类侵蚀时,应用相应的耐油橡胶或塑料止水带。止水带应采用整条的材料,如必须接长或结成环状时,其接缝应焊接或胶结。 3.2.3.在受高湿高水压的防水工程中,结构变形缝宜采用2-3mm厚钢板制成的金属止水 带,金属止水带的焊接接缝应紧密平整,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安装。 3.2. 4.采用埋入式橡胶或塑料止水带的变形缝时,止水带的位置应正确,圆环的中心线在变 形缝的中心线上,止水带应固定,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泥土杂物清理干净,浇筑时注意不被砼冲击、挤压、以免变形。 3.2.5.采用夹板安装在预埋螺栓上的可卸式止水带与夹板、预埋件之间,均应用石棉纸板或 金属片衬垫严密。 3.2.6.采用埋入式金属止水带时,其二侧边缘应有可靠的锚固措施。 3.2.7.止水带的接头应尽可能设置在变形缝的水平位置,不得设置在变形缝的转角位置,金 属止水带在转角处应作成圆弧形。 3.2.8.埋设时把止水带的中部夹在端模上,同时将沥青麻丝钉在端模上,并把止水带的翼边 用铁丝固定在侧模板或钢筋上,然后浇筑砼,带砼达到一定强度后,拆除端模并用铁丝将止水带另一翼固定在侧模或钢筋上,再浇筑另一侧砼。 3.3.混凝土墙板对拧螺栓孔洞处渗漏 在混凝土墙板螺栓孔迎水面剔凿成宽50mm,深度50-80mm的喇叭口,再采用C20细石混凝土分两次填堵密实,然后采用放水材料二次加强渗漏部位。

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 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一、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1?路基 ②路基的单价只是仲裁和交工检测费用单价,下同; ③港口道路、堆场检测频率及取费标准与公路相同,下同; ④总价中分子为采用3米直尺检测平整度和贝克曼梁检测弯沉时的总价,分母为采用连续平整度仪和自动弯沉仪检测时的总价,下同。 2.底基层(基层)

3.沥青混凝土面层 4.水泥混凝土面层

桩基 注:根据目前市场调查,声波透射法检测预埋管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约为元米。 6.桥梁动、静载试验 7.超声波检测砼状况:800元/区 8桥涵常规检测(交竣工检测)

注:①上表桥梁单价是指桥面宽度为四车道简支梁桥的单价,如为其他桥梁结构应乘以相应难度系数。连续刚构、连续梁桥难度系数为1.1,拱桥难度系数为1.2,悬索桥、斜拉桥难度系数为1.5。 ②桥梁长度小于20米的,按20米计算;桥梁长度1000米以内的按线性内插法计算费用;桥梁长度超过1000米的,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③上述单价为桥梁交竣工验收常规检测费用,已包含外业检查、竣工资料审查等费用,但不含桥梁静动 载试验、桩基检测、桥梁检测车租赁等费用。 ④桥梁检测车租赁费用:平台长度不大于10m的桥梁检测车租赁单价为4000元/台班,平台长度13m 的桥梁检测车租赁单价为6000元/台班,平台长度16m的桥梁检测车租赁单价为8000元/台班。 9?隧道检测 备注: ⑴本费用未列入由委托单位负责完成的试验加载设备、租车台班、支架、工作棚、电源与照明设备以及现场配合人员费用; ⑵ 桥面宽度超过四车道的,应按每增一车道相应加收20%; ⑶ 道路工程的检查频率为双车道公路一公里检查段内的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的检查频率,须按其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⑷路面超过双车道的,按每增两车道加收50%; ⑸加急检测或质量仲裁检测加收50%; ⑹ 旧桥鉴定试验按相应标准加收30%,危桥加收50%; ⑺ 单项检测取费均未含汽车台班及人员差旅费,到外地进行单项检测,需另加该两项费用。

四川省物价局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

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采用,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提高,以及由于建筑材料检测成本提高,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对原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川价费[2004]28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时,应下达监督检验计划,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安排。 二、委托性检测任务,应和委托单位签定委托合同,参照此收费标准(川价费[2004]28号)执行。 三、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 二00四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检测收费标准通知 抄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2月18日印

四川省物价 文件 四川省财政厅 川价费[2004]28号 关于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报四川省建设工程主要进场原材料、构件及建筑施工机械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建函[2003]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采用,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提高,以及由于建筑材料检测成本提高,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已不能适应建材检测工作的需要,也不利于检测技术的提高和检测设备的更新。为此,参照相关省、市的有关收费标准,并组织省内专家对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测算,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川财预[2002]55号)规定,建设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所属学校和幼儿园)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支出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安排使用。 三、执收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四、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非[1992]151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 二○○四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建筑检测收费标准 抄送: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目录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工程质量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工程质量评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土方路基......................................................................................................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石方路基......................................................................................................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软土地基处治..............................................................................................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排水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管节预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检查(雨水)井砌筑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土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6浆砌排水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7盲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8排水泵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筑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砌体挡土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5桩板式挡土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6墙背填土....................................................................................................... 错误!未定义书签。 6.7抗滑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8挖方边坡锚喷防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6.9锥、护坡.......................................................................................................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0砌石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1导流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2石笼防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路面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水泥混凝土面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

建筑材料检测费用界定 应该说,在河南现行定额中,关于检验试验费的解释内容较少,在实际执行中困难较多,出现这些费用到底是该甲方付,还是该乙方付,多数人是说不清的,当然包括我也说不清,为了理清这个话题,今天做个专题总结,也积累一些素材,本周五要去参加省定额站站长张丽萍老师的专题讲座,趁这个机会咨询咨询,也好让自己有个进步。 一、现行河南省定额对检验试验费的规定: 1.《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下册(2008)第1298页对材料单价的解释为:材料费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5)检验试验费。 疑问: (1)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2页中对综合单价解释为包括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没有提到检验试验费。 (2)在随后的取费内容解释中,对甲供材料如何记取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而甲供材料如何记取检验试验费却只字未提。 (3)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上册(2008)第6页材料单价的计算公式为: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或材料单价=材料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材料单价不包括检验试验费,和定额下册的解释相矛盾。 2.《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A建筑工程下册(2008)第1298页对检验试验费的解释为:是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场合格证明的材料所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环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疑问:

建筑材料检测收费标准

长安建筑材料试验室 建筑材料取样数量.规格.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 一、水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各取等量样品,总重量不少于12Kg作样品 送检。(465元/组) 二、砂:从料堆中8个以上不同部位、不同深度各取等量样品,总重量不少 于30Kg作样品送检。(280元/组) 三、石:从料堆中8个以上不同部位、不同深度各取等量样品,总重量不少 于80Kg作样品送检;另加10-20mm的总数量不少于10Kg的打碎样品专门作压碎指标试验。 (550元/组) 四、钢筋原材:每组取六根样品送检(ф16及以下规格钢筋取长度为50cm和 40cm各三根,其余规格钢筋取六根长度为50cm作样品送检)。 (80元/组) 五、筋钢焊接:每组取三根作样品送检(ф16及以下规格钢筋取长度为 40cm,其余规格钢筋取长度为50cm作样品送检)。(60元/组) 六、混凝土试块:每组取三块试件作样品送检。(30元/组) 七、砂浆试块:每组取六块试件作样品送检。 (30元/组) 八、混凝土抗渗:每组取六块试件作样品送检。(P6:400元/组;P8:500元/组; P8级以上:每增加一级加收100元/组) 九、红砖:每组取15块样品作样品送检。 (360元/组) 十、混凝土配合比:每组随机取样不少于40Kg水泥、60Kg砂、95Kg石作试 验用料(如需掺加外加材料,则由送检单位自备适量,并附上外加剂使用说明书;同时提供水泥、砂、石检验报告复印件)。(C10-C45:500元/组;超过C45:每增加一级加收10%) 十一、砂浆配合比:每组随机取样不少于15Kg水泥、40Kg砂、5Kg混合材料作试验用料(如需掺加外加材料,则由送检单位自备适量;并附上外加剂使用说明书;同时提供水泥、砂、石检验报告复印件)。(300元/组) 十二、补发报告:(15元/份)。 有关要求及说明: 1、送检的材料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时在现场随机抽取,不得弄虚作假。 2、送检的材料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一律退回。 3、除节日及试验设备检修外,砼试块、砂浆试块龄期为28天,不得提前 和超期送检,否则一律退回。 4、除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节日外,星期六、日照常上班收样。 5、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8:30-11:30 6、查询电话:8553925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现行有效标准规范一览表.doc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现行有效标准规范一览表 钢结构、无损检测 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实施日期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 2002 2003/3/1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 24: 90 1990/9/10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范DL/T 5154 - 2002 2002/9/1 钢熔化焊 T 形接头角焊缝超声波检验方法和质量分级DL/T 542 - 1994 1994/12/1 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 - 2006 2006/10/1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 11345 - 89 1990/1/1 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 2002 2002/8/1 钢筋砼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2007 2008/3/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2003 2003/12/1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2002 2003/1/1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 50135- 2006 2007/5/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2001 2002/3/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88 1989/3/1 热轧 H 型钢和剖分 T 型钢GB/T 11263 - 2005 2005/10/1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 11981-2008 2008/8/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固技术条件GB/T 1231 - 2006 2006/11/1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 12754 - 2006 2006/8/1 螺纹紧固件应力截面积和承载面积GB/T - 1997(基础卷)1997/12/1 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螺栓GB/T 16939 - 1997 1998/4/1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 - 2000 2001/7/1 一般用途钢丝绳GB/T 20118 - 2006 2006/9/1 平衡用扁钢丝绳GB/T 20119 - 2006 2006/9/1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230·1- 2004 2004/10/1 《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 2518-2008 2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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