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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什么有关文化的定义及其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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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什么有关文化的定义及其特性

文化是什么?——关于文化的定义及其特性

文化是什么?这的确是个很难一下子讲清的问题。俄国革命大师列宁在一篇文章里也承认,文化是一个谁也说不清的概念。当下中国对此有两种回答,一种认为,文化就是文化部管的那摊子事。在这些人眼中,文化实际就是文艺,因此文化通常与娱乐被归在一起。另一种回答则是泛文化,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可以构成文化。譬如,茶文化、酒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甚至我们的大小便都与文化有关,--排泄文化。据说自1871年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书中试图给文化定义以来,有关文化的定义已达300余种,可谓蔚为大观。

如果对这300多种定义作一粗略梳理,大致可分为两种不同的定义方法:第一种是广义获狭义的定义法,第二种是功能性或主体性的定义法。

第一种定义方法

A.广义定义:将文化定义为人类所创造的文明之总称,或定义为人类生存方式。

这里要解释一下文化与文明的区别。大多数人文社科界学者认为,文明是文化的物质性、外在性的表现。一当人类开始使用石器,文化就产生了,但文明的出现要晚得多,一种文化只有在发展出了文字、金属冶炼与宫殿城墙时,才可谓产生文明。历史学家汤因比、斯

宾格勒都属于广义文化论者,他们都认为文化(文明)是一种生命体,有发生、发展、衰亡的不同阶段。

B.狭义定义:仅指精神性、观念性的东西。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庭顿反对文化的广义定义,他认为:"文化若是无所不包,就什么也说明不了。因此,我们是从纯主观的角度界定文化的含义,指一个社会中的价值观、态度、信念、取向以及人们普遍持有的见解。"(《文化的重要作用》新华出版社2002版前言第三页)

第二种定义法

A.功能性定义:笔者在漫话人文系列之四中,将文化定义为一种规则,这就是功能性定义。爱德华泰勒对文化的定义也属于功能性定义。他提出:"文化是一个综合体,其中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习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的其他能力和形成的习惯。"(《原始文化》1871英文版第一卷P.1)

英国社会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属于社会学中的功能学派,他对文化的定义也是功能性的。沿着这一思路,美国学者克鲁克洪

(C.Kluckholn)则提出了更精细的文化定义。

B.主体性定义:所谓主体性指的是文化的"属人性"。文化的主体性由于隐藏在文化的功能性之中,因此往往容易为人忽视。进入20世纪后,文化的主体性日益引起学界的重视。德国学者格奥尔格西美尔首先看到了客体文化与主体文化的区别。他批评,自工业革命以来,

"客体文化突飞猛进,主体文化却不能增进……外界事物正变得越来越有文化,而人却越来越没有能力从客体的完善中获得主体生命的完善。"(转引自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版P.87)

卡西尔(EnstKassirer)作为西美尔的学生,将文化定义为"人不断自我解放的历程"。马尔库塞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在文化的定义上,持有与卡西尔相同的观点,只是比他更激进。马尔库塞将文化的功能性与主体性完全对立了起来,贬斥文化作为科技的作用,主张"文化"应该与"物化"相对立。他认为人的本质是本能的冲动与爱欲,作为科技的文化的每一进步,都是对人本质的压抑,因此他提出,真正的文化应该是人的解放的尺度。

以上是对各种文化定义的粗略分类,此外从中西文字的对比上,也能看出对文化的不同理解。英语"文化"一词为culture(拉丁语cultura),在初期主要是耕耘、栽培和种植的含义,后来逐步引申出对人的性情的陶冶和品德的教养。中文的"文化"一词来源于《易﹒贲卦﹒象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对比二者,西方似乎更看重文化内在的生命生长价值,而中国的理解似乎强调其外在的教化功能。因此从语源学上说,西方对文化的定义偏重于主体性,而中国则偏重于功能性定义。

种种不同的文化定义不免使人眼花缭乱、莫衷一是,也许不同的定义都反映了文化的某种属性、某个侧面,犹如盲人摸象,那么究竟

什么才是文化最准确、全面的定义呢?这就必须借用本质属性与从属属性的概念了。

本质属性,相当于形式逻辑中概念的内涵,从属属性相当于概念的外延。那么什么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呢?一事物为其自身并使之能与他事物区别开来的规定性,即为该事物之本质(属性)。譬如,A之为A而不为非A的规定性,就是A的本质。而从属属性是事物的本质在与他事物发生作用时表现出来的性状。以水为例,水的本质属性是什么?透明的液体?显然不对,因为有许多透明的液体不是水。水的本质属性是H20,"透明的液体"仅是水的从属属性,是H2O在与可见光、温度、重力等他事物发生作用时表现出来的性状。如果没有可见光,水的透明性就不会存在。

按此定义规则,我认为,文化的本质定义应体现出文化的广义性与主体性--文化乃人的存在方式。

对此定义,有人也许会问--有些人浑浑噩噩,没有文化、愚昧落后,难道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文化?是的。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文化。在上古时期,当猿人开始使用工具、并对死去的亲人在坟墓中摆上石子等纪念物时,人类最原始的文化就开始了。欧洲早期的直立人尼安德特人虽然脑容量小于现代人,但他们已经创造了文化--一是有了石器工具,二是死者的墓葬有了一定的仪规。

为何对文化的定义如此繁复多样?就是因为人与外界事物相互作用时表现出来的性状繁复多样,或说是文化概念的外延宽广。

什么是文化?也可以说文化就是"人化",所谓"人化"不过是人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例如刀剑是人的上肢的强化,汽车是人的下肢的强化,机器仪表则是人体器官的延伸与强化,等等。

有人认为这样的定义还是有问题--如果将人的存在方式定义为文化,那么动物的存在方式为何不能也定义为文化?我们为何不说有老虎文化、水牛文化、细菌文化?

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对本能的不同态度。动物的存在方式之所以不能定义为文化,是因为动物受本能的控制,而人则以自己的创造物来满足本能、指导本能、抑制本能、超越本能。动物的行为都由基因预先编好程序,而人的基因中并无这种程序。人要靠后天的学习与创造来实现自己的存在。一个婴孩被野兽带去抚养,脱离了人的文化,这个孩子即使长大,严格说来已不成其为人,只能说他是"狼孩"、"熊孩"。一句话,动物是被自然决定了的,在自然给定的本能面前,动物是没有选择自由的;人不是被自然决定的,人在自然面前是有选择自由的。人类初期,人的自由度低一些,随着人类文化的发展,这种自由度越来越大、越来越高。因此,文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定义为自由,这个自由就是创造与超越--人以创造与超越来实现自己的存在。

文化乃人的存在方式--如此定义的文化又有何特性呢?文化的特性牵涉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这里不可能面面俱到,仅讨论当下易使人迷惑的三个问题。

首先碰到的问题是文化决定论--正确还是错误?

一个国家,经济落后,社会处于前现代状况。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什么?是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剥削压迫或自然条件的欠缺,还是文化的落后所致?如果从本文对文化的定义角度来看,显然是文化落后造成的。为何这么说呢?因为列强的剥削压迫或自然条件的欠缺属于外因,自身文化落后为内因。外因是条件,内有才是根本。这是从广义文化角度对文化决定论的论证。

从狭义文化的角度而言,思想观念的落后,特别是统治集团思想观念的落后,是一个国家、社会落后的总根源。要改变一个国家的落后状况,仅靠文化的改造难以奏效。具体而言,究竟是一步到位的革命还是循序渐进的改良,抑或工业救国、科教救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存在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定律"。但在诸多因素中,政治权力无疑具有最直接、最有力的作用。因此,掌握政治权力的统治集团的思想观念,就在变革中具有了决定性的作用,这是文化决定论在狭义文化上的合理性。

塞缪尔亨廷顿与劳伦斯哈里森二人编著的《文化的重要作用》一书,所要告诉我们的也是这个道理,只是没有提到统治集团的思想观念在其中的决定性作用。

先主席毛泽东同志曾谆谆教导我们:"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什么是思想路线?唯心还是唯物、辩证还是形而上学,这是思想路线。有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才能有正确的政治路线,有了正确的政治路线,中国革命事业才能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毛泽东的这一教导显然是其一生革命经验的总结,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文化决定论。

第二个问题,文化有无先进落后之分?

有人认为,各种文化都是历史所形成的,都具有其特定价值,比如农耕文化、渔猎文化等,因此不应区分先进与落后,而应该多元文化共存、相互取长补短。

此说显然不对,其错误在于混淆了文化的进步性与价值性。文化既有先进落后之分,同时各种文化(哪怕是落后的文化)又各具有特定的价值。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应混为一谈。

对于一定的目标而言,各种不同的文化确有先进落后之分。对于现代化这个目标来说,工业文化显然比游牧文化、农耕文化更先进。如果我们赞同文化体现了人类的创造、超越能力之说,那我们就应该选择现代化为目标。当然,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先进文化不是没有

缺点,落后文化也不是没有优点。在对环境的保护上,农耕文化就比工业文化要好一些,因此工业文化被更先进的科技文化所超越是理之应然。

多元文化共存,相互取长补短是一个不错的口号,但是何者为长、何者为短之标准的确定是一个问题。西方各国在倡导多元文化共存时,实际上都是"一元为主,多元共存"。各民族在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后,会形成一种主流文化,"多元共存"实际上是以主流文化为平台对各种文化的吸纳与整合。

文化的价值性与进步性间有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抹煞对立与抹煞统一都是错误的。唯我独尊唯我独真、其他文化都是落后腐朽反动文化的观点固然不对,漠视文化之间的先进落后、糟粕与精华比肩共存,也非我们的愿景。

第三个问题,文化的阶级性。人类社会有阶级存在,文化不可避免地留有阶级烙印、带有一定的阶级性。但能否就此分出剥削阶级文化和被剥削阶级文化?

窃以为此种分法非常错误,即以中华文化而言,实际上并不存在地主文化与农民文化的分野。唐诗三百首中,哪几首属于地主文化、哪几首属于农民文化?

民族以文化分,文化以民族分。一个统一的民族,内部必然会有贫富、官民、行业、宗教、地域、年龄、性别、气质、禀赋之分,但

只要构成一个民族,文化就会成为其成员基本相同的生活方式。这种基本相同的生活方式包括价值取向,伦理规则,思维方式,审美偏好等。如果阶级差异大过所有其他的差异,那么这个民族一定会分裂、形成两种互不相干的文化系统。文革时期,有人就以文化的阶级性为由,否认统一的民族文化,其结果必然是一场文化浩劫。国共两党代表了不同阶级,也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政党文化,但他们的政党文化依然属于中华文化的不同分支,这一点,随着时间的流逝,两岸文化的统一性也日益明显。

文化大革命之所以变成了大革文化命,其错误根源有二,一是过分夸大了阶级差异的意义,二是文化创造者的阶级身份决定论。

阶级差异实际就是贫富差异,与种族、宗教、官民、行业、地域这些差异比较起来,既不更大,也不更小。认为阶级差异大过其他差异的根源是经济决定论,但就是站在经济决定论的立场上,阶级差异也不见得就是最大。"谷贱伤农,谷贵伤民",农民与地主作为谷物生产者,他们与谷物消费者之间也有经济利益上的对立,难道这个社会还应该分裂为"生产集团"与'"消费集团"、并在两个集团间展开殊死斗争?地主与农民、工人与资本家,二者既有对立的一面,还有统一的一面,只讲阶级对立不讲阶级统一,并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其二,阶级身份决定论。无可否认,迄今为止,人类文化的传承、整理、创造者一般都是出身或本人为较富裕的阶层。文革中有一句流行语--"什么阶级说什么话",意即一个人不可能越出自己的阶级局

限。从我们的经验来判断,这种说法是及其荒谬的,因为现实生活中,相同的阶级身份可以有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与审美爱好,而不同阶级的人却可以有近似的伦理准则与思维方式。另一方面,特别是在文化的创造上,创造者完全可以超越自己的阶级身份、民族身份。你能说贝多芬的音乐只是属于资产阶级或西方民族的吗?难道苏格拉底和孔子不是属于全人类的吗?之所以文化具有超阶级的特性,这与文化的本质特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文化的本质就是自由,所谓自由就是不受决定--不受阶级、民族、性别、地域的决定,自由就是创造、超越,超越自然、社会带给我们的局限。

文化之所以具有如此的特性,又与人性、人的本质有着关系,关于这一点,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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