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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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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 (制定、发布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规定除外 , 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规定的

除外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 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国防、外交;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罚、任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 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

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 应当在 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 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刑罚:主刑、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3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年, 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20年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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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年满 16周岁 (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 5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个月不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工资并补订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 1个月的次日至满 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工资并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立即补订合同

订立无固定合同情形: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 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年; 连续订立 2次(次数应当自 2008年 1月 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时算起固定期限合同且无以下情形的,续订合同: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 欺诈、威迫手段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无效; 追究刑事责任; 患病或非因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有争议的,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 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不超过 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天

因生产经营需要,协商后可延长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 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 每日不得超过 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 10年,年休假 5天已满 10年不满 20年,年休假 10天已满 20年的,年休假 15天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职工请事假累计 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 1年不满 10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 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加班加点按 100%计算、休息日按 200%计算、节假日按 300%计算(若遇上节假日恰逢是休息日的,安排加班的,按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来计算

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时间的:计件单价的按 150%、 200%、 300%计算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按 50%以上 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按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合同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个月 1年以上不满 3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个月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日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年

医疗期期间: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为 3个月;

5年以上的为 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 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年以下的为 6个月;

5年以下 10年以下的为 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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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 15年以下的为 12个月; 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 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 24个月

医疗期计算方法:医疗期 3个月的按 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个月的按 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9个月的按 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2个月的按 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8个月的按 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4个月的按 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注意: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或治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工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 1年支付 1个月; 6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按 1年计算支付1个月; 不满 6个月半个月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的, 支付 3倍的数额, 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曾任审判员;从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满 5年;律师执业满 3年

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 1年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1年内提出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公开仲裁制、仲裁庭制、回避制

仲裁庭由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由 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日内结束劳动诉讼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承包人一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水利工程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的免征营业税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征收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按揭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

不征收营业税情形: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买卖金银业务;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行为;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征收营业税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

款收入;银行结算、买入返售证券; 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 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金融经纪业属于“金融保险业” 税目范围航空钻井、斟探属于“建筑业”税目范围

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提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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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范围

营业税税率

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5%--20%:娱乐业

营业税计税依据

营业额 =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可抵免税额 =价款÷(1+17%×17% 交通运输业:全部运营价款+价外费用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全程运费-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建筑业:工程价款+价外费用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务(不含装饰劳务 :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纳税人(不含个人自建自用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行为不纳税

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人工费+管理费+辅助材料费(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财务价款和设备价款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价款+价外费用 (包括残值 -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买卖业务:卖出价-买入价金融经济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全部收入金融企业从事代收业务的:收入-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初保业务:保费收入储金业务:储金利息

福利彩票机构:不征营业税(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手续费收入

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服务

业—代理业”征税:收入-工资-福利

-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

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查验费、打单费

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价款+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

旅游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并改有其他旅游企业接团:旅游费用-接团企业旅游费广告代理业务:收入-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含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用租赁业务:租金收入

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购置或受让原价

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入-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收入-购置原价

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额(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

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适用税率

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算价格=营业成本(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营业税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税收减免

2005年 5月 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得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税,否则要征收个税股票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 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免征个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5%~35%

费用扣除标准

征税项目费用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薪收入-2000元外籍人士附加减除 2800元,即扣除 4800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扣除 200元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在 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1-20%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

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在 4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

费用(800元为限 }-800元×(1-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所得额 =转让财产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自上市公司的减按 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来自非上市公司的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按每次收入总额计税,不扣除费用

其他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扣除标准:24000元 /年,即 2000元 /月

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工资薪金总额 2%、 14%、 2.5%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5‰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同一作品在报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税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个人所得税计算征税项目计税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 4800元 (外国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总额-必要费用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 4000元: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在 4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在 20000元以下: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

×(1-20% ×20% 每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0000元: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 4000元: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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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

每次收入在 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1-20%×20%×(1-3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足 4000元: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在 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1-20%×20%

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月收入不足 4000元的: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800元}20%

每次(月收入在 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800元为限 }×(1-20%×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20%

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请申报纳税情形:年所得 12万元以上;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从境外取得所得; 取得所得的没有扣缴义务人;

国务院规定的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 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 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那谁说申报

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产权出典的, 成承典人为纳税人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室外游泳池、围墙、烟囱、菜窖、水塔等不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室内游泳池是房产,属于房产税征税对象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从价计征的税率:1.2% 公式:应纳税额 =应纳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从租计征依据:房产租金,税率:12%,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公式: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12%(或 4% 契税纳税

人和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缴纳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计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计税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差额(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不等的,由多交付的或其他经济利益一方缴纳契税税率:比例税率 3%— 5%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10内向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车船税征税范围: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等 ;船舶(客轮、货船、木船、帆船、舢板

计税依据: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每辆;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依据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 50%计算车船税资源税

征税范围:原油(人造石油不征税、天然气、煤炭(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固体盐、液体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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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已竣工验收的、已转让的面积占可销售比例的 85%以上,或未超过 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销售(预算许可证满 3年仍未销售完毕;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其他规定

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关系税务机关的权利:法规起草拟订权、税务管理权、税款证收权、税务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其他权力及权利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海关征收税种:关税、船舶吨税、委托代征的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提供资料: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元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登记表等 ;其他有关资料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顺序:先工商后税务。注销登记的顺序:先税务后工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人之日起 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10日内,按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 10年税款征收方式

方式:查账征收(会计制度健全、

查定征收(生产规模小、产品零星、

查验征收(会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

定期定额征收(经批准的生产规模小,达不到规定设置账簿

税款征收措施

核定应纳税额情形:依法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依法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 发生纳税义务为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经责令后仍不申报;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指教税款税收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 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款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类型: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分类检查、集中检查、临时检查形式:调账检查、现场检查、委托检查

方法:全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审阅法、核对法、观察法、外调法、盘存法、交叉稽核法职责:查账权、场地检察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交通邮政检察权、存款账户检察权

税务行政复议

受审范围: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是纳税人及其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行为; 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税务

10

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税务行政诉讼

纳税人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 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纳税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3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 经审查, 应当在 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个月做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

纳税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处以 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罚款:为按规定期限蛇宝宝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 为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保管记

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为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等报送税务机关备查;为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为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为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手续纳税人为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的,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有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欠缴税款 50%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偷税数额 50%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情节轻微为构成犯罪的,处以拒缴税款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处以骗取税款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非法印制发票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应扣为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 50%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11 重点归纳第一章总论 1.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 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属于行政诉讼 3. 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4. 人民法院对行政上诉案件,认为事

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2 个月内

作出终审判决 5. 刑罚种类:拘役、罚金、没收财产(行政处罚:罚款);民事责任: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6. 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其中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7.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

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 经济法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协定等 9.

仲裁协议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10. 我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1.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不服;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不服 12.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

起诉讼;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3. 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14. 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5. 回避制度适用于回避的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不需要回避) 16. 人

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 17. 实体法是指从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合同的,处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 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其调解委员会由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3.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完整版)政治经济学知识点整理

基本概念 ①生产力的实体性要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 ②经济规律 分为三种: 1.适应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 2.适应于几个社会经济形态的 3.适应于某一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 经济规律具有客观性 经济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共同性:经济规律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在一定经济条件下产生并发挥作用。人们不能违背、制造和改造经济规律,但可以利用它。 经济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差异性:历史性、利益性、阶级性、 基本原理 ①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社会生产关系 ·研究社会生产关系,要结合生产力和上层建筑。 ·生产力三要素 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物质资料的生产 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的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变化。 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力较为活跃,生产关系较为稳定。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生产关系。但研究生产关系必须联系生产力。

基本概念 ①商品 (同时满足)必须是个有用物;必须是劳动产品;满足他人或社会需要;通过有代价(经济 上的代价)的交换方式。二因素:价值、使用价值。商品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 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与体现其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②货币 当某种商品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时,这种商品就成了货币商品,这种价值形式就是货币形式。 历史: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 未来:电子货币。 当金银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时,金银便成了货币。 本质: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经济主权的象征(货币主权) ③货币职能 基本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派生职能:储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 ④价值规律(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基本内容:商品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核心:等价交换。 既是价值决定规律,也是价值实现规律。 价值规律随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发挥作用。 表现形式: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价格经常背离价值并不违背价值规律:一种商品的价格不可能永远高于或低于价值,总是受价值约束,上下波动。 商品的价格是以自身的价值为基础,进行波动的。 从短暂和个别看价格经常背离价值,但整个社会看,总价格和总价值仍是基本一致的。

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世界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世界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概念 1、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济相互融合日益紧密,逐渐形成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包括贸易全球化、生产全球化与金融全球化等三个阶段,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世界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与规范化过程。 1.1经济全球化基本成因 (1)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是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原因。 (2)微观经济行为主体追逐利润的动机是经济全球化过程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3)当代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原因 1.2经济全球化特征 (1)国际贸易是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动力。 (2)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微观主体。 (3)经济行为跨国界活动成本降低是经济全球化过程不断深入与拓展的重要保证。 1.3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阶段 (1)贸易全球化 (2)生产全球化 (3)金融全球化 1.4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1.经济全球化促进了世界贸易、就业和投资的增长。 2.经济全球化增加了世界各国经济运行风险。 3.经济全球化过程使世界各国贫富差距拉大。 4.国家经济主权逐渐弱化是世界经济全球化过程的直接影响。 5.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市场实现真正一体化。 6.经济全球化加剧了国际竞争,增加了国际投机因素。 2、跨国公司:具有全球性的经营动机和一体化的经营战略,在多个国家拥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并将它们置于统一的全球性经营计划之下的国际经济组织。 2.1跨国公司的特征 1.结构特征 营业规模;地理分布;股权结构 2.环境特征 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法律环境 3.经营管理特征 战略目标全球化;营运过程的国际化;组织管理的内部一体化;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生产要素转移的内部化 2.2跨国公司国外投资的参与形式 1.股权参与的形式 收购企业和股权式投资 2.非股权安排形式:不参与股权,不能凭借股权对企业进行控制和管理,而是通过对技术、管理、销售渠道等各种资源技术的控制,并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为东道国提供各种服务,与东道国的公司建立起密切联系并从中获利。 许可证合同;管理合同;产品分成合同 2.3跨国公司的经营策略

【北京工业大学804经济学原理】16年真题精讲课程讲义

北京工业大学804经济学原理(真题精讲课程内部讲义)

目录 1.1真题分析 (2) 1.2 真题剖析 (2) 1.2.1 2016年真题 (2) 1.3 真题剖析要点总结 (20) 1.3.1 常考题型分析总结 (20) 1.4历年真题汇总 (20) 1.4.1 2016年真题 (20)

1.1真题分析 通过真题的学习和掌握,可以帮助学生把握考试重点。每年的考点在历年试题中几乎都有重复率,因此,通过对历年真题的把握,可以掌握今年考试的重点。另外,可以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学习,把握出题者的思路及方法。每种考试都有自己的一种固定的模式和结构,而这种模式和结构,通过认真揣摩历年真题,可以找到命题规律和学习规律。因此,本部分就真题进行详细剖析,以便考生掌握命题规律、知悉命题的重点、难点、高频考点,帮助考生迅速搭建该学科考试的侧重点和命题规则。 历年真题自行领取 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地点:北京工业大学经管楼(白楼)五层研招办,凭身份证签到领取。 综合来说,北京工业大学804专业课这三年的题型变化不大,主要有名词解释、简答、计算和论述等题型,难度略有增加,名词解释、简答两类题型侧重于对基础知识点的掌握;计算和论述两类题型侧重于对知识的灵活运用。 在复习时,对于了解的知识点,复习的时候应根据曼昆教材进行理解性记忆。尤其以名词解释和简答两类题型,考察的都是基础知识点;对于熟悉的知识点,复习的时候,能正确理解题目所涉及知识点,熟练写下。其中计算题需要下功夫掌握熟悉题型的解题方法;对于已经掌握的知识点,复习的时候,可以粗略过几遍,保持记忆持久性。论述题需要知识点的积累,因此一定要掌握书中涉及的知识点。 1.2 真题剖析 1.2.1 2016年真题 【点评】本年份真题包括以下4种题型:一、名词解释,每题8分,共40分;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三、计算题,1、2小题各10分,3小题20分;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总分150分答题时间:三小时 和往年考试题目对比,题型变化几乎没有,难度有所上升。 一、名词解释 【题目】1、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修订稿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 知识点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 票据的基本概念 1.票据的分类 ①《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②汇票的分类: 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 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根据到期日不同→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 ③付款日期: 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 见票即付(银行本票和支票) 定日付款(一个确定的日期) 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 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 2.提示承兑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 ①付款请求权的消灭实效: 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②追索权的消灭时效: 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次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备拒绝付款之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的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四.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支票

①概念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 ③支票类型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可现金可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方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④适用范围 个人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⑤支票的付款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⑥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 由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银行本票 ①概念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③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提供证明持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3.银行汇票 ①概念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③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④实际结算金额 实际<出票金额,按实际结算,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未填明实际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无效 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或超出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 ⑤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提示付款的,不予受理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样,不予受理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2年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 ⑥退款

技术经济学知识点汇总

技术经济学 第一章 技术经济活动的四大要素:活动主体、活动目标、实施活动的环境、活动的后果。 技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机会成本原理、经济效果原理、预见性原理、可比性原理、全局性原理、适用性原理。 技术经济分析的基本思路:确定目标、系统分析、穷举方案、评价方案、决策。 第二章资金的时间价值 第一节现金流量及分类 1.现金流量及定义 定义:特定经济系统在某一时点发生了使用权或所有权专一的现金或其等价物的数量。 资金的时间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哪些因素: ①投资利润 ②率通货膨胀率 ③风险因素 资金时间价值的重要意义: 资金的时间价值表明,在不同时间点上对投资项目所投入的资金和获得的收益,它们的价值是不同的,为了获得经济效果的正确评价,就必须把不同时间点的资金换算成同一时点上的资金,然后在相同的时间基础上进行比较。 2.现金流量图:大小、方向、时点。 3.影响现金流量的经济活动:投资、筹资、经营。

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就是实际发生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所构成的资金运动。 现金流量=(年销售收入—销售成本)X(1—税率)+年折旧费 利息:占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放弃使用资金所获得的补偿)。 利率:在一个计息周期内,所获得的利息额与借贷资金之比。 单利:仅以本金计算利息,所支付的利息与占用资金的时间、本金、利率成正比。 复利:用本金和前期累计利息总额之和进行计息。 第三节资金的时间价值 1.定义:利率大于0时,随时间变化而产生的增值 本质:资金作为生产要素,再生产、交换、流通和分配的过程中,随时间的变化而产生的增值。 2.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公式:

3.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在规定的最小计息周期数的计息利率。 名义利率:利息期的实际利率与计息期此说的乘积 第四节等值 资金等值有两点值得注意: ①等值是以特定的利率为前提②在利率相同的情况下, 资金等值与资金数量、资金发生时间、利率三个因素所有关。 第三章经济评价方法 第二节盈利能力分析指标

高中政治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高中政治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一、货币 (一)货币的本质 1、商品的基本属性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构成商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劳动产品,二是用于交换。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基本属性。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它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价值是一切商品所共有的东西。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货币的产生与本质 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偶然的物物交换,扩大的物物交换,一般等价物为媒介的交换,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 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是货币。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3、货币的基本职能 货币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体现。货币从产生时起就具有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两种基本职能。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就是把商品的价值用货币表现出来,现实生活中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即可。用货币表现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叫商品的价格。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就是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它需要现实的货币。 4、金属货币与纸币 纸币是金属货币的代表,与金属货币相比,纸币的制作成本低,更易于保管、携带和运输,避免了铸币在流通中的磨损。所以,纸币被世界各国普遍使用。 纸币是由国家(或某些地区)发行的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纸币的发行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为限度,否则,会引发通货膨胀或导致通货紧缩。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时各应实行什么对策? 通货膨胀对策: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 规模,具体来说A要大力发展生产,增加有效供给;B提高银行贷款利率和提款准备金率,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2013公共基础知识题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精讲精练五

考试交流群:331227626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2013公共基础知识题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精讲精练 五 推荐阅读: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2013事业单位招聘 1.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是( )。 A.抽象劳动 B.具体劳动 C.脑力劳动 D.体力劳动 2.作为商品的移动电话,其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是( )。 A.移动电话的型号和技术水平 B.移动电话对消费者的效用或有用性 C.为购买移动电话消费者所付出的货币 D.用来支持移动电话的软件 3.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其完备的外在表现是( )。 A.商品与商品之间的对立 B.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对立 C.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对立 D.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对立 4.马克思在研究商品时,之所以考查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因为使用价值( )。 A.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 B.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条件 C.满足人们需要的物质实体 D.与商品的价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5.两种不同的商品可以按一定比例互相交换的原因,在于它们( )。 A.有不同的使用价值 B.都是具体劳动的产物 C.对人们有共同的效用 D.在生产中都耗费了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6.体现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的二重性是( )。 A.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B.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C.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 D.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7.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上的贡献在于( )。 A.创立了劳动价值论 B.提出了劳动二重性原理

考试交流群:331227626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C.提出了生产要素参与价值分配的问题 D.扩展了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内容和范围 8.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是( )。 A.剩余价值学说 B.生产价格理论 C.劳动二重性学说 D.劳动力商品理论 9.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指( )。 A.不同劳动过程的不同劳动形式 B.同一劳动过程中先后出现的两种不同劳动 C.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 D.两种独立存在的劳动 10.劳动生产率是指( )。 A.具体劳动的生产率 B.抽象劳动的生产率 C.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生产率 D.具体劳动或抽象劳动的生产率 参考答案 1.【答案】A。中公专家解析:本题是考查价值和抽象劳动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价值是凝结在商品里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抽象劳动是撇开了劳动的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的人类劳动。 2.【答案】B。中公专家解析:商品的二因素或两种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里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物的有用性。价值和使用价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其统一性表现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商品;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3.【答案】B。中公专家解析:货币的产生,使一切商品的价值有了一个固定的、相对同一的表现形式,也使商品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矛盾,外在地表现为货币(代表价值)和商品(代表使用价值)的矛盾。在货币形式下,整个商品世界分为两极:一极是各式各样的商品,它们以使用价值的形式存在,在交换中,它们要求转化为价值;而另一极则是货币。

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经济学高考知识点总结 (1)商品的基本属性: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 (2)商品的价值量:商品的价值量是商品价值的大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3)价值规律的作用:①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生产部门的分配;②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③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最终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4)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说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具体地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5)我国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由生产力水平、所有制结构决定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6)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7)国家的宏观调控: ①原因:由于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且市场调节可以广泛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固有的弱点和缺陷,因此需要国家的宏观调; ②主要目标: ③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8)企业的作用、公司类型: (9)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含义:经济效益就是企业的生产总值同生产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 重要性:企业经济效益是是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增强综合国力 途径:①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使企业的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②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③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坚持

经济学基础课后习题与答案分析详细讲解

第1章导论:经济学基本知识 第1章导论:经济学基本知识 1.1知识要点 本章的目的是引领初学者走进经济科学的殿堂,并解释经济学是怎么产生的,经济学研究什么,用什么方 过对本 法来研究经济学,经济思维是怎么回事??这些都是我们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前需要弄清的问题。通 理解和认识。章的学习,可以对这门学科有个整体、框架性的认识,能结合具体的例子和实际生活现象加深 1、经济学的产生源于经济资源的稀缺性,稀缺性导致人们把资源用在一种用途时会有机会成本,人们在理 足 性人的原则下权衡成本和收益做出经济选择。研究如何合理地配置和充分利用稀缺资源于诸多用途以满 人类需要的科学就是经济学。 (1)稀缺性:相对于人类无穷无尽的欲望而言,经济资源总是稀缺的。 (2)机会成本:某种资源用于一种经济活动而放弃的用于其他经济活动而创造的最大价值。 (3)理性人假定:在经济分析中,需要假定进行经济决策的主体(居民户、厂商、政府)都遵循一定行为 准则,这一行为准则是既定目标的最优化。 2、资源配置和利用在不同经济制度中有着不同解决方式。世界上主要有三种经济制度: (1)计划经济制度,即生产和消费都由政府计划部门决定的制度; (2)市场经济制度,即资源配置和利用都由市场价格决定; (3)混合经济制度,即计划与市场有不同程度结合的制度。 3、经济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具体的研究方法。 辑上加(1)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实证分析法不带价值判断,所表述的问题可以用事实、证据,或者从逻 以证明或证伪;规范分析法是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提出分析问题的理论标准,并研究如何才能符合这些标准。 (2)最优化与均衡分析。最优化分析指借助最优化理论分析个体面临决策的时候,从各种可能中选择达到某一目标的最佳行为;均衡分析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经济个体各自在作最优决策时,他们之间是如何互相影响、互相约束而达到一定的平衡的。 (3)边际分析:指增加最后一单位自变量时所带来的因变量的变动量。 一般可以(4)经济模型。经济模型用来描述所研究经济现象的有关经济变量之间依存关系的理论结构。它 采用语言文字、几何图形、数学符号三种表示方式。一个实证的经济模型主要包含定义、假设、假说和预测四部分。建立一个经济模型的步骤是:明确定义、作出假设、提出假说、进行预测。经济学所建立的理 论(或模型)是从一系列假设中推导出来的。 (5)微观分析和宏观分析。前者研究单个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采用个量分析方法,是通过研究市场经济 在 条件下单个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及其相互关系来说明价格机制如何解决经济资源配置问题的一系列有美 联系得理论。后者研究整个国民经济运行,采用总量分析方法,是以国民收入决定为核心来说明资源如何 才能充分利用的一系列有内在联系的理论。 4、我们一般把运用成本和收益比较的经济学分析方法称为经济学的思维。 1.2习题解答 【关键概念复习】 在B栏中寻找与A栏中术语相应的解释,并将序号填在术语前边。 AB 4稀缺1.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研究国民经济的总体运行。 优使用价值。 1宏观经济学2.为了得到某种东西所放弃的东西;是经济品的次 5微观经济学3.不带价值判断(的研究),所表述的问题可以用事实、证据,或者从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西方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一:西经得研究对象 1:经济资源得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问题 2:经济体制①自给自足②计划经济③市场经济④混合经济 需求供给与均衡价值 第一节:微观经济学得特点 一、微经得研究对象 微观经济学得具体研究对象就是个体经济单位。个体经济单位就是指单个消费者、单个生产者与单个市场等。 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得循环流动图(实线——需求关系,虚线------供给关系) 第二节:需求曲线 价格:价格就是经济参与者相互之间联系与传递经济信息得机制,并且,价格机制也使经济资 源得到有效率得配置,任何商品得价格都就是由需求与供给两方面得因素共同决定得。 一、需求函数 1、定义:一种商品得需求就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得价格水平愿意而且能够购买得该商品得数量。(需求必须就是指消费者既有购买欲望又有购买能力得有效需求) 2、影响因素:一种商品得需求数量就是由许多因素共同决定得,其中主要得因素有:该商品得价格、消费者得收入水平,相关商品得价格、消费者得偏好、消费者对该商品得价格预期,以及消费者得人数等。 ①关于商品得自身价格。一般来说价格越高,该商品得需求量就会越小,相反,价格越低,需求量就会越大。 ②关于消费者得收入水平。对于大多数商品来说,当消费者得收入水平提高时,就会增加对商品得需求量;相反收入下降时,就会减少需求量。 ③关于相关商品得价格。当一种商品本身得价格保持不变,而与它相关得其她商品得价格发生变化时,这种商品本身得需求量就会发生变化。 ④关于消费者对商品得价格预期。当消费者预期某种商品得价格在下一期会上升时,就会增加对该商品得现需求量;当消费者预期某种商品得价格在下一期会下降时就会减少对该商品得现需求量。 ⑤关于消费者人数得变化。一个商品市场上消费人数得增减会直接影响该市场上需求数量得多少。 3、需求函数:所谓需求函数就是表示一种商品得需求数量与影响该需求数量得各种因素之间得相互关系。(影响需求数量得各个因素就是自变量,需求数量就是因变量)(价格就是决定价格得最基本因素) 二、需求表与需求曲线 1、需求函数( )表示一种商品得需求量与该商品得价格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得关系。 2、需求表 3、需求曲线 4、线性需求曲线 5、线性需求曲线得特点 ①向右下方倾斜②斜率为负值③都表示商品得需求量与价格之间成反方向变动得关系 第三节:供给曲线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笔记知识讲解

1.市场 --模型/内生变量/外生变量 --最优化原理:人们总是选择他们买得起的最佳消费方式 --均衡原理:价格会自行调整,直到人们的需求数量与供给数量相等 --保留价格:某人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需求曲线:一条把需求量和价格联系起来的曲线 --竞争市场 --均衡:即人们的行为不会有变化/均衡价格 --比较静态学:两个静态均衡的比较 --帕累托有效:帕累托改进:一般来说,帕累托效率与交易收益的分配没有多大关系,它只与交换的效率有关,即所有可能的交换是否都进行了/管制一般不会产生帕累托有效配置 --差别垄断者,一般垄断者,房屋管制,竞争市场四种分配方法的比较 --短期/长期 ?经济学是通过对社会现象建立模型来进行研究的,这种模型能对现实社会作简化的描述。 ?分析过程中,经济学家以最优化原理和均衡原理为指导。最优化原理指的是人们总是试图选择对他们最有利的东西;均衡原理是指价格会自行进行调整直到供需相等。 ?需求曲线衡量在不同价格上人们愿意购买的需求量;供给曲线衡量在不同价格上人们愿意供应的供给量。均衡价格是需求量和供给量相等时的价格。 ?研究均衡价格和数量在基础条件变化时如何变化的理论称为比较静态学。 ?如果没有方法可使一些人的境况变得更好一些而又不致使另一些人的境况变得更差一些,那么,这种经济状况就是帕累托有效率的。帕累托效率的概念可用于评估配置资源的各种方法。 02.预算约束 --预算约束;消费束 --预算集:在给定价格和收入时可负担的起的消费束 --复合商品:用美元来衡量 --预算线:成本正好等于m的一系列商品束。表示市场愿意用商品1来替代商品2的比率;也可以计量消费商品1的机会成本 --当我们把价格中的一个限定为1时,我们把那种价格称为计价物(numeraire)价格。此时其他价格变成以计价物价格衡量的real price。也可将m限定为1。这种变化不会改变预算集 --数量税;从价税;数量补贴;从价补贴;总额税;总额补贴;配给供应 --P37例子:食品券计划 --完全平衡的通胀不会改变任何人的预算集,因而也不会改变任何人的最佳选择 ?预算集是由消费者按既定价格和收入能负担得起的所有商品束组成的。象征性的假设只有两种商品,但这个假设比它看起来更具有概括性。 ?预算线可记为p1x1+p2x2=m。它的斜率是-p1/p2,纵截距是m/p2,横截距是m/p1 ?增加收入使预算线向外移动。提高商品1的价格使预算线变得陡峭,提高商品2的价格使预算线变得平坦。 ?税收、补贴和配给通过改变消费者支付的价格而改变了预算线的斜率和位置。 03.偏好 --我们把消费者选择的目标称为消费束 -->表示严格偏好;~表示无差异;>=表示弱偏好 --消费者偏好三条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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