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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

二〇一一年三月

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录

释义 (4)

一、项目运作流程 (5)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5)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5)

(三)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8)

(四)内核小组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9)

二、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11)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意见及审议情况 (11)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落实情况 (11)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落实情况 (22)

(四)内核小组审核的意见 (30)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32)

释义

在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公司/华东重机指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华重有限指发行人的前身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华东机械厂指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

迈尔斯通指英属维尔京群岛迈尔斯通有限公司

振杰投资指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杰盛投资指无锡杰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IPO 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金元证券/本保荐机构指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康达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会计师/审计机构/中瑞岳

指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前三年/近三年指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

报告期指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A股指每股面值为1.00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项目运作流程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的IPO项目立项分为改制辅导立项和保荐承销立项(保荐承销立项需在改制辅导中期后方可进行),立项的基本流程如下:

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手段和程序,获取项目方的可靠信息,经过客观了解和分析论证,判断项目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业务标准后,按相关要求制作项目立项申请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将立项申请材料提交至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

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负责对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可组织审核人员到项目现场做实地调查,或组织其它投行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出具专项调查报告。

立项小组负责对立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立项小组成员五名,由本保荐机构领导及投资银行部门、公司其他部门人员组成。立项审核采用会议或者签字方式进行,四人以上(含四人)同意为立项申请通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立项主要过程如下:

事项时间立项前业务部门的尽职调查及合规性判断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

辅导改制立项申请时间2010年2月

辅导改制立项评估时间2010年2月

申请保荐承销立项时间2011年1月

保荐承销立项评估时间2011年1月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1、执行成员构成

成员类别姓名

保荐代表人高亮、沙俊涛

项目协办人罗文天

项目组成员邵鹤令、刘铁楠、张凡伟、胡俊涛、盛赞

2、项目组进场工作的时间

在华东重机本次首次发行股票并申请上市项目工作中,项目组分阶段进场工作的时间如下:

事项时间改制阶段2010年2月至2010年12月

辅导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

申请文件制作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

内部核查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3月

3、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金元证券接受华东重机的聘请,担任其本次IPO工作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在本次保荐工作中,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了审慎、独立的调查工作。对于本次尽职调查,项目组全体成员确认已履行勤勉、尽责的调查义务。

金元证券的尽职调查是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金元证券针对华东重机IPO项目调查的范围包括: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查、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股利分配、风险因素及其他需关注的问题等多个方面。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金元证券实施了必要的查证、询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先后向发行人及发行人各职能部门、发行人的股东、关联方发出尽职调查提纲,对发行人的市场运营部、技术研发部、制造管理部、物资采购部、品质保证部、项目部等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收集与本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查阅和分析;

(2)多次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访谈;

(3)与发行人律师和审计机构的经办人员进行了沟通和相关询问调查;

(4)实地调查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主要工程实施地;

(5)对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及客户进行询证;

(6)取得发行人所在地的工商、税务、社保、质检、土地等政府机构的批复文件。

针对华东重机IPO项目的尽职调查主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调查类别主要工作内容

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了发行人的改制、设立、历史沿革、发起人、重大股权变动、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

了解发行人在设立、股权变更、资产重组中的规范运作情况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和了解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股东历次出资情况、与发行人相关协议;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查阅发行人员工名册、劳动合同、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等资料,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发行人在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和了解发行人关联方及其下属企业的基本情况;资产权属及其独立性;业务、财务、机构的独立;发行人商业信用情况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业务与技术调查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的发展、同行业竞争状况、行业内上市公司情况;收集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了解行业监管体制和政策趋势;调查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了解发行人所属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现场调查发行人的采购、生产、销售、技术与研发情况,了解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重要辅助材料、所需能源动力的市场供求状况;发行人的生产工艺和流程、经营模式;发行的研发能力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通过查询有关资料,与高管人员、中介机构、发行人员工进行访谈等方法,了解发行人高管人员的胜任能力及是否勤勉尽责。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发行人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方关系、同业竞争情况,了解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影响及解决措施,并收集相关资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查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发行人的说明等文件,与上述人员访谈,了解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执业操守、兼职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查阅发行人历次“三会”会议记录,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管的变化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类别主要工作内容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查阅发行人组织机构图、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议案及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了解发行人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及其运作情况、内部控制环境、股东资金占用等。

财务与会计对经发行人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税务资料、评估报告进行审慎核查,结合发行人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并对重要的财务事项例如:销售收入的确认、成本计量、存货、应收账款、报告期内的纳税进行重点核查。

业务发展目标调查发行人未来二年的发展计划、中长期发展战略等情况,了解发行人发展目标与目前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关系等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募集资金运用查阅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结合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对发行人未来经营的影响。

股利分配调查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历次股利分配、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等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发行人经营风险、重大合同执行情况、诉讼和担保等情况,分析可能对发行人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可能带来的主要影响。

4、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保荐代表人高亮和沙俊涛于2010年2月开始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尽职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等。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方法和过程与其他项目组成员对本项目尽职调查基本一致。

(三)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对投资银行业务执行内部核查的部门是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通过对项目全过程流程管理方式进行审核和复核。

在立项阶段,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审核了项目立项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组织立项小组进行研究审议,完成立项工作;在改制、辅导及尽职调查阶段,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审核了项目组提交出具的各项报告、方案,复核了相关工作底稿,会同项目组组织完成了辅导验收工作;在内核会议阶段,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审

核项目组提交的内核会议材料,并组织反馈答复,形成质量控制部审核报告,提交内核小组供其参考。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通过全程流程管理,加强项目的质量和控制保荐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采用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

(1)书面材料审核,对项目组提交的所有业务报告和文件进行审核,并组织反馈答复;

(2)工作底稿复核,对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复核,以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发行人历史沿革等问题,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组织了两次业务问题电话会议,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参与了讨论,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集中研究,并将讨论结果提交给项目组及企业;

(4)现场核查,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的审核人员吴宝利和曹艳等3次通过实地查看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场所,与项目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访谈等方式,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掌握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形成核查意见。同时,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积极与项目组沟通、讨论,共同寻求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方案。

(四)内核小组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收到项目组的内核申请后,指定审核人员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形成审核意见。

在业务部门针对审核意见进行回复和修改后,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对审核意见及回复进行总结整理,形成内部审核工作报告,提交内核小组会议审议。

内核小组成员由本保荐机构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质量控制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内核小组成员共11名。内核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出席时,方可召开内核小组会议。

内核小组会议的表决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就是否能够对项目立即进行判断作出表决,如果决议为能够对项目立即作出判断,则第二轮就是否同意项目通过内

核进行表决;如果决议为不能对项目立即作出判断,则不再进行第二轮表决。第一轮表决分为能够、不能够、弃权三类,第二轮表决分为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类。第一轮表决应由出席内核小组会议1/2以上(含)成员同意方可通过,第二轮表决应由出席内核小组会议2/3以上(含)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2011年3月21日,本保荐机构召开内核小组会议,参加会议的内部审核小组成员应到11人,实到10人,符合内部审核工作程序的要求。在本次内核小组会议中,项目组对华东重机IPO项目进行陈述并对内核小组成员的提问进行答辩,内核小组成员从专业的角度对申请材料中较为重要的问题进行核查和充分讨论,从而形成审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2011年3月21日

出席本次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陆涛、任开宇、李龙筠、陈绵飞、王健、吴宝利、崔建民、肖晴筝、高亮、沙俊涛

内核小组成员意见详见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第二条第(四)项内核小组审核的意见

内核小组表决结果两轮表决中,参与投票的8名内核小组成员全部投赞成票,符合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表决结果规定,同意推荐华东重机IPO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2名内核小组成员为项目组成员,在投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二、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意见及审议情况

1、立项评估决策机构审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立项小组分别于2010年2月和2011年1月对华东重机IPO项目发行上市辅导改制、保荐承销的立项申请进行了审议。立项小组就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询问,项目组进行了解答,主要关注的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1)立项小组要求项目组结合市场变动趋势、产品结构、成本费用变动情况等因素,进一步进行分析核查发行人从2008年到2010年的销售净利率增长原因。

(2)发行人及其前身历史出资方面存在瑕疵,在此前的改制辅导过程中进行了规范整改。立项小组要求项目组进一步核查规范效果,必要时申请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3)立项小组要求项目组进一步根据国内外内河港口建设情况、意向重要客户的合作情况,以及发行人手头订单情况,分析未来经营持续增长情况。

(4)辅导改制过程中,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发行人规范了原收入确认政策,在收入确认时点方面进行了规范调整,导致拟申报财务报告与原始财务报告的年度数据出现差别。立项小组建议项目组进一步督促发行人做好有关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重点关注差异情况所涉及的税收等方面的事项。

2、立项评估决策机构审核结论

经金元证券立项小组审议,立项小组成员对华东重机IPO项目的改制辅导、保荐承销立项申请无异议,同意予以立项。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落实情况

问题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问题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在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规范要求的情况,如:尚未建立规范的“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未设立内审机构,未制订有关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管理制度,未对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作出制度性安排,公司原先制定的部分管理制度与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规范要求仍有差距。

解决落实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在尽职调查期间,保荐机构项目组协助发行人建立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并按照法律程序通过了“三会”议事规则,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聘请了3名独立董事,选聘了董事会秘书,设立了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设立了内审部,此外,本保荐机构还协助发行人制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制度。

本保荐机构的项目组人员核查了发行人“三会”会议文件、其他有关资料及实际运作情况,认为上述制度制订生效后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通过尽职调查期间的辅导工作,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符合有关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问题二:华东机械厂向华重有限出资的厂房(房屋、建筑物)、专利未办理过户手续

落实情况:

2004年6月10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梁会评报字(2004)第1039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5月31日),对华东机械厂投入华重有限的实物资产厂房(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厂房(房屋、建筑物)和设备评估价值分别为3,874,300元和3,405,910元。出资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账面原值(元)重置价值(元)评估金额(元)

1 房屋、建筑物2,043,638.00 4,650,000.00 3,874,300.00

2 机器设备2,675,824.00 5,254,000.00 3,405,910.00

合计4,719,462.00 9,906,530.00 7,280,210.00 华东机械厂上述实物出资中的厂房为华东机械厂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坐落于华庄镇华清路132号的房屋(共计4,183.11平方米的厂房)。根据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4月23日出具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锡东林专审[2010]275号),上述作为出资的房屋已交由华重有限使用,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经核查,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厂房等使用的土地系非农集体土地。

2005年1月19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梁会师外验字(2005)第1002号),经审验,截至2005年1月19日止,华重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二期第二次合计2,436,908.47美元:其中迈尔斯通以货币出资405,000美元;华东机械厂以实物资产(设备)出资131,908.47美元、专利技术出资50,000美元、土地使用权出资1,800,000美元、人民币折合美元出资50,000美元。

根据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专项审核报告》(锡东林专审[2010]275号),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专利已由华重有限无偿使用,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经核查,上述专利已经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技术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期专利号

1 可自动吊装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翁耀根1997.9.19 ZL97

2 47314.9

2 可自动平衡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翁耀根1998.12.25 ZL97 2 47313.0

3 组合式字母吊具翁耀根1998.12.31 ZL98 2 51175.2

经核查,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翁耀根,由翁耀根许可华东机械厂无偿使用。经翁耀根同意,由华东机械厂将上述专利作为其部分出资与迈尔斯通共同成立华重有限,但是该专利权出资作价5万美元未经过评估,且没有办理专利权属变更手续。上述专利已于2007年、2008年陆续到期。

为了彻底解决上述厂房、专利出资瑕疵,2010年5月31日,经华重有限董事会及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华重集团以等额现金置换了上述厂房、专利出资。

问题三:关于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坐落于无锡滨湖经济开发区,面积30,767平方米,地号4-28-08-116的土地使用权直接办理至发行人名下是否合规以及出资价格是否合理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证直接办理至发行人名下的基本情况

2003年10月30日,华东机械厂与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滨开公司”)签署锡滨开土预[2003]第03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约协议书》,滨开公司通过滨湖区国土资源局预约出让预约宗地编号为D1-6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预计为420万元。协议约定,华东机械厂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宗地使用权必须用于建办中外合资企业。上述协议签订后,华东机械厂分三笔全额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20万元。

上述土地的取得实为华东机械厂用于建办中外合资企业,因此,华重有限成立后,为了把上述土地使用权直接办到华重有限名下,华东机械厂于2004年8月23日以华重有限的名义与无锡市滨湖区国土资源局签署了4-28-08-116号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锡滨土资出合[2004]第044号),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5,538,060元。经核查,截至2004年11月,华东机械厂已向滨开公司共计支付了土地出让金462.8万元。

(二)解决方案

2010年5月7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分局针对4-28-08-116号土地使用权出具《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出资相关事宜的说明》,确认该地块的出让金先由滨开公司收取并全额缴付到位。

2010年5月11日,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和其下属单位滨开公司出具说明,确认4-28-08-116号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购买人是华东机械厂,土地出让金由华东机械厂交给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再由滨开公司转交给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分局。该地块土地出让金总额为5,538,060元,其中华东机械厂缴纳4,628,000元,另差额部分910,060元作为街道对企业的发展扶持资金由滨开公司代华东机械厂缴纳。

2011年3月8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分局、滨开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与滨湖管委会会共同确认华东机械厂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实际受让方,全额缴纳了其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4-28-08-116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购买人为华东机械厂。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价格的基本情况

2005年1月19日,华东机械厂、迈尔斯通同意以无锡市振业不动产咨询评

估事务所出具的(无锡)振业(2004)(估)字第87号《土地估价报告》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估值作为出资定价的依据。根据该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4年8月27日,该宗地面积30767m2,评估值为1495.2万元。按出资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该宗土地使用权价值为180.66万美元。

根据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梁会师外验字(2005)第1002号),华东机械厂于2005年1月19日向华重有限投入土地使用权30,767平方米,按股东约定折合为180万美元作为投资。

(四)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价格合理性的落实解决情况

2011年2月20日,北京中瑞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瑞华咨报字(2011)第1004号《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复核报告》(以下简称“《复核报告》”),经复核,(无锡)振业[2004](估)字第87号《土地估价报告》内容描述较清晰准确、估价方法选用适当,评估结果合理。

《复核报告》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土地估价报告》的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报告》,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级别为5级地;无锡市1997版基准地价5级地基准地价标准为500元/平方米。因此,《复核报告》确认《土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486元/平方米可以保证。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华东机械厂以该宗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作为出资作价依据不会影响发行人出资的真实性与充实性。

问题四:2006年、2007年,发行人两次拟变更出资方式但未实际实施及2010年出资确认

(一)主要问题及基本情况:

2006年10月、2007年4月,华重有限两次拟置换原出资;2010年6月,华重有限对上述两次出资置换的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2006年10月8日,华重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华东机械厂置换出资,置换后华东机械厂的投资方式及金额为:生产设备出资33.2万美元、厂房出资36.8

万美元、土地使用权(15年)46.15亩出资65万美元、长江路5号东方银座102号及201号房(1487.86平方米)出资125万美元、技术专利作价5万美元、人民币折合5万美元,共计270万美元。

2006年拟置换出资前后华东机械厂出资方式

置换前2006年出资置换后出资方式金额(万美元)出资方式金额(万美元)生产设备33.20 生产设备33.20 厂房46.80 厂房36.80 土地使用权180.00 土地使用权65.00 技术专利 5.00 技术专利 5.00

人民币折合美元

5.00 人民币折合美元

5.00

----- --- 商业用房125.00 合计270.00 合计270.00 2006年10月25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06)186号),同意华东机械厂上述出资方式变更。

经核查,本次变更出资方式在获得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批复后并未履行验资程序亦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东机械厂用于出资的坐落于长江路5号102室、201室的房屋实际为华重有限出资购买的商品房。

2007年3月28日,华重有限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同意华东机械厂变更出资方式,变更后的出资方式为以长江路5号东方银座102室及201室(1,487.86平方米)作价135万美元出资、以人民币货币资金折合135万美元出资,合计270万美元。

2007年4月1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07]第62号),同意华东机械厂上述出资方式变更。

2007年拟置换出资前后华东机械厂出资方式

2006年出资置换后2007年出资置换后出资方式金额(万美元)出资方式金额(万美元)

生产设备33.20 生产设备0.00 厂房36.80 厂房0.00 土地使用权65.00 土地使用权0.00

技术专利 5.00 技术专利0.00 人民币折合美元 5.00 人民币折合美元135.00 商业用房125.00 商业用房135.00 合计270.00 合计270.00 2007年4月17日,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信会所外验(2007)第00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出资变更。2007年4月29日,无锡工商局向华重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006792号),公司注册资本为52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520万美元。

经核查,本次变更出资方式经工商变更登记后,华东机械厂原来用以出资的厂房(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及生产设备并未实际置换出华重有限;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长江路5号东方银座102室及201室商业用房为华重有限的自有房屋;而华东机械厂承诺投入的1,300,000美元的货币并未实际投入到位。

(二)落实解决情况:

2010年4月23日,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东林专审(2010)275号《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专项审核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4月23日止,华重有限账面实收资本12,600,000.00美元,占注册资本12,600,000.00美元的100%。其中:华重集团出资6,552,000.00美元,其中:以人民币出资折合50,000.00美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1,800,000.00美元、以机器设备出资331,908.47美元、以厂房出资468,091.53美元、以专利出资50,000.00美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3,852,000.00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2%;迈尔斯通出资6,048,000.00美元,其中:以货币出资2,500,000.00美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3,548,000.00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8%。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作为出资的房屋、专利尽管已交由华重有限使用,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2010年4月23日,华重有限召开董事会,对截至2010年4月23日止华重有限实收资本进行确认并决议由中方股东以人民币现金折合美元(以厂房和专利原出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折合美元)等值置换出资厂房和专利,即以折合46.8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置换厂房出资。

2010年5月10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确认“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出资相关事宜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10)27号)

确认华重有限并未实施2006年10月及2007年4月出资置换;并同意华重集团以人民币现金折合成美元(厂房和专利原出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折合美元)等值置换出资厂房和专利,即以价值46.8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置换厂房出资,以折合5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置换专利出资。

2010年6月1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再次出具《关于同意确认“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10)40号)确认华重有限并未实施2006年10月及2007年4月出资置换;并同意华重有限将2007年工商登记的中方股东出资方式:商业用房作价135万美元、人民币现金折合135万美元和2009年增资时以2007年末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385.2万美元,总计655.2万美元,变更为:土地使用权作价180万美元、生产设备作价33.2万美元、人民币现金折合56.8万美元和2009年增资时以2007年末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385.2万美元,总计655.2万美元。

2010年6月1日,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东林外验(2010)02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6月1日止,华重有限已收到华重集团作为置换厂房和专利出资的人民币现金4,300,000.00元,其中4,288,125.00元人民币按厂房、专利出资当时汇率折合成美元518,091.53元,其余11,875.00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6月9日,华重有限取得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华重有限的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美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华东机械厂设备331,908.47

52.00% 土地使用权1,800,000.00

货币568,091.53

未分配利润3,852.000.00

迈尔斯通

货币2,500,000.00

48.00%

未分配利润3,548.000.00

实收资本合计12,600,000.00 100.00%

2011年3月1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华重集团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翁耀根、翁杰和孟正华出具书面承诺,如因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华重集团及其前身

的出资瑕疵导致发行人的任何损失和处罚,由华重集团和翁耀根、翁杰和孟正华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问题五:同业竞争问题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重集团曾经持有耀华起重20%的股权、持有华泰工程30%的股权,上述两家公司具备生产起重机械的能力,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落实解决情况:

为消除同业竞争,华重集团将持有的上述两家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具体情况如下:

耀华起重成立于2010年1月26日,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华清路132号,法定代表人华学平,经营范围“起重机械、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安装”,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400万元人民币。华重集团转让其持有的股权前,华学平、华重集团分别持有耀华起重80%和20%的股权。

2010年11月15日,华重集团与何静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耀华起重20%的股权转让给何静玉。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耀华起重账面净资产值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款为80万元。

华泰工程成立于1999年5月18日,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华清路132号,法定代表人孟正华,经营范围为“生产硫化机及非标金属结构件”,注册资本10万美元,实收资本10万美元。华重集团转让其持有的股权前,华重集团与泰国巴果·伟查那农先生分别持有华泰工程30%和70%的股权。

2010年11月19日,华重集团与耀华起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华泰工程30%的股权转让给耀华起重。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华泰工程账面净资产值为依据,股权转让款为31.66万人民币。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泰工程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华学平。

2011年3月18日,翁耀根、何静玉、华学平、华重集团、耀华起重和发行人出具《声明与承诺》,华学平、何静玉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六: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其驱动因素主要是什么?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均持续、高速增长。发行人2009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047.72万元,增幅为31.09%;2010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640.97万元,增幅为43.15%。发行人2009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679.55万元,增幅为145.14%;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3,726.57万元,增幅为82.34%。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净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营业收入48,573.39 33,932.42 25,884.70 净利润8,252.35 4,525.78 1,846.23 销售净利率16.99% 13.34% 7.13% 2008至2010年度,发行人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11.42%,远高于同期营业收入36.99%的年复合增长率,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落实解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分析

(1)发行人产品结构实现进一步优化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按产品分类,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20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公告及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要求,现公告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评价期及所涉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遵循的评价原则详见《关于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的说明》。 财务顾问分为A、B、C类,其类别划分仅反映财务顾问执业能力的相对水平。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17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证券公司 2017年度分类结果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7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C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A 10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2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C 1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4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B 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6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A 1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1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26

保荐总结报告书是什么

保荐总结报告书是什么 导读:保荐总结报告书你们是否了解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荐总结报告书,欢迎来参考借鉴! 篇一:保荐总结报告书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 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四. 保荐工作概述 五.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 机构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 六. 其他申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报告总结书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XXXXXX XXXXXX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马昭明 保荐机构公章: 年月年月年月 日日日 篇二:华北电力大学股票选修课期末实验书报告 实验报告 实验名称股票模拟交易 课程名称证券投资开放实验 院系部: 控计院学生姓名:同组人: 无指导教师:郭鑫 专业班级:学号:实验台号: 成绩: 实验日期:2012.9.29-2012.11.1 华北电力大学 一、实验目的及要求: [目的] 通过模拟交易,掌握证券投资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技术手段。 [内容及要求] 1、熟悉获取证券信息的渠道和手段

2、熟悉技术指标,掌握技术分析的基本手段 3、进行基本面分析 4、进行股票模拟投资 5、查找资料,熟悉证券公司运作 二、仪器用具: 三、实验原理 在模拟操作的实践中学习和运用理论知识,对上市公司和股市进行比较全面的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开展模拟交易,提高股票投资分析、决策、实际操作的能力。 四、实验方法与步骤: 一、查阅相关资料,浏览相关网站,熟悉基本概念,使用相关 软件,提高获取证券信息的能力。 二、对证券信息进行系统分析,做出投资决策。分析包括以下 主要方面: 1、基本面分析 2、热点、板块分析 3、自选股长、中、短期技术走势分析 4、交易时机、价位选择(交易日) 三、进行模拟交易,验证投资决策的“功过得失”,体验投资 过程的“酸甜苦辣”。 四、整理并分析投资过程及结果数据,总结决策和投资过程, 形成实验总结,并提交实验报告。 五、实验结果与数据处理: 1、基本面分析 我预计短时间内股市可能不会有很大的突破式的发展,因为国

知名游资席位一览及介绍包含江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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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路证券营业部 Asking 兴业证券福州湖东路营业部 葵花宝典(陈新宇) 国泰君安成都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东北猛男(赵庚禹) 广发证券辽阳民主路证券营业部 肖海东金元证券成都二环路证券营业部职业炒手(王元杰) 西藏证券成都证券营业部 只做涨停板西藏证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经常站岗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 真好玩西藏证券上海辉河路证券营业部just999 华泰证券盐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六火中国建银投资广州滨江东路证券营业部 阿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杨公堤证券营业部 新股1968 财通证券绍兴人民中路 落升(江南神鹰) 光大证券金华宾虹路营业部 银河宁波大庆南原来的银河宁波和义路 王中秋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朝晖路证券营业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开户协议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开户协议 甲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关、证券行业自律组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规定、指引(以下简称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就乙方使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即本协议甲方)系统进行网上开户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开户协议》中的含义为: 1、"甲方":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客户"、"乙方":指自愿使用华泰证券数字证书进行网上开户的个人。 3、“数字证书”:指用于存放乙方身份标识,并对乙方发送的网上开户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4、"数字证书服务":指华泰证券借助互联网技术依托华泰证券网上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的使用数字证书的网络业务等服务; 5、网上开户,是指客户凭有效的数字证书登录华泰证券网上开户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6785016.html,)、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后,华泰证券按规定程序为客户办理开户。 6、"本协议":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开户协议》。 二、网上开户风险揭示 乙方理解华泰证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用户资料和网上开户业务的安全,但网上服务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乙方表示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和损失: 1、华泰证券郑重提示: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6785016.html,为华泰证券官方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6785016.html,为华泰证券统一指定用于办理网上开户业务的网站,95597为华泰证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客户可登录以上网站、通过以上服务电话或到当地华泰证券营业部咨询、办理有关业务。请客户注意识别和防范,务必通过上述指定网站申请网上开户,避免轻信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的虚假信息,避免账号、密码、联系电话以及数字证书等个人信息泄露,否则因此导致的客户个人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风险将不得不由客户自行承担。 2、华泰证券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为客户提供网上开户服务,任何机构或个人擅自以华泰证券名义办理网上开户等相关业务的,均为非法经营,请客户注意识别。 3、由于网上开户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互联网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如果用于证实客户身份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窃取,他人有可能仿冒客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办理网上开户等业务从而给客户造成损失。 4、由于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填制或确认的申请表所载信息引起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身份、冒用他人身份、隐瞒有关信息、遗漏有关信息等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开户失败、乙方账户被限制使用等)将由乙方自行方承担。 5、客户使用网上开户服务过程中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错误,从而使得网上开户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请客户务必按照华泰证券指定的网上开户网站、三方存管银行网站提交姓名、身份证号、卡号、密码等验证信息,(银行网站地址请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6785016.html,),避免因通过仿冒网站、非法网站等泄露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而遭受损失。 6、乙方应通过拨打华泰证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97进行资金账户密码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密码、资金密码、通讯密码等),请您通过系统自助完成密码输入设置,并严格注意账户密码安全,勿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请您告知密码的要求。 7、乙方成功提交开户申请并不等同于账户开通,甲方将统一组织客户回访确认乙方身份,乙方通过客户回访后方可开通并使用账户。网上开户及账户激活时所需的所有手机验证码将发送到客户开户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请客户确保此号码准确无

2021年公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公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朱彤、王融根据《中华人民 ___公司法》、《中华人民 ___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昌交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 ___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___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20xx年度和201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首次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以下简称“首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1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为 13,350万股。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本次首发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在对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配合发行人制作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编制招股说明书,对申请文件及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核查。负责报送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并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贵会”)进行沟通,组织本次首发的实施工作。 依照中国证监会的《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发行前的辅导工作,履行了尽职调查, 3-2-1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实施了 必要的查证、询问程序,其中主要对其独立性、规范运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公司偿债能力、财务和经营风险、会计政策的稳健性、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或有风险及其它有关文件或复印件进行了审查,听取了发行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走访了相关行政机构。 本保荐机构根据《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保荐书的辅助性文件,现将本次保荐有关的情况报告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价值分析文献综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价值分析文献综 述 摘要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各国的证券市场也开始兴起。各国都建立起了自己的金融市场,并且众多的投资者开始对公司股票进行投资。于此同时,各国的投资者也开始研究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从最初国外投资者的三大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分析目标公司的财务指标来对其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判断。随后在简单的财务指标的基础上,出现了杜邦分析体系来分析目标公司的投资价值。而格雷厄姆在运用杜邦分析法投资失败后,总结出了投资价值的分析方法。其后,其他投资者在投资价值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多因素分析方法和公司成长性的分析方法。而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较晚,但是国内的投资者根据国外的投资价值的分析方法,提出了适合中国国内股票行情的投资价值研究方法,如相对价值法等等投资价值分析方法。 关键词:投资价值、财务分析、杜邦分析、相对价值 一、前言 伴随中国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已经逐渐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而在金融行业中,证券行业备受关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证券行业进入发展困难时期,虽然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支持中国证券业的发展,但是大众投资者仍然信心不足。拥有投资者的证券公司,其公司业绩和投资价值也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2014年年末,国内证券市场正在逐步回暖,股市行情被各类投资者

或投资机构看好。而证券公司的股票投资价值也是各类投资者看好,纷纷投资上市20家证券公司。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证券行业的大公司,投资者也当然不会放过这次投资的机会。 对于投资价值的研究国内外都有比较成熟的理论,如格雷厄姆的投资价值分析方法,分析公司未来的价值,还有国内的相对价值分析法,适合于国内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分析。这些投资价值理论,对分析海通证券的投资价值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投资价值研究综述 财务指标分析法能够对各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评价,但是由于每个公司所选取的财务指标不同会影响到指标的可比性。因此,在20世纪20年代杜邦公司推出了一套能够全面分析公司财务业绩的体系,利用三大财务指标之间的联系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其理论基础为: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率X资产周转率X权益乘数,而在以净资产收益率为综合指标的核心公式里边,销售净利率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周转率衡量企业的营运能力、权益乘数衡量企业的偿债能力,通过对三项基本能力的衡量最终计算出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杜邦分析体系所运用的净资产收益率虽然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但仍然只是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综合,并没有考虑到企业的现金流量表,而企业的现金流量决定着企业的存亡,所以传统的杜邦分析体系存在很大的缺陷,其主要原因只是因为在20世纪初,现金流量表并未问世。随着现金流量表的出现、财务指标运用的推广和人们对财务指标重视程度的提高,各大评估机构和企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过程 (一)内部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履行了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 1、立项审核:2010年12月22日,本保荐机构对本项目立项进行了内部审核,同意立项。 2、内部核查部门审核:2011年1月18日至20日,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核,并形成了审核报告。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就内部核查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了逐项回复和整改。 3、内核小组审核:本保荐机构内核小组于2011年1月26日召开内核会议,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内核会议上,内核小组成员对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在问题及风险进行了讨论,项目组就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答。 内核小组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本项目。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对内核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内部核查部门对内核意见落

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1、立项申请时间 2010年12月11日,本保荐机构项目组提交了本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 2、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构成 本保荐机构投行事业部立项管理委员会共12人,包括薛荣年、曾年生、龚寒汀、崔岭、罗腾子、林辉、徐圣能、秦洪波、陈新军、方向生、韩长风、李鹏。 3、立项会议时间 本项目立项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1、项目组成员构成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邱勇、铁维铭、张鹤年、陆李英、徐文峰、潘学超、王泽师。 2、进场工作的时间 本项目的进场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至2011年1月26日。 3、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项目组进场后,由保荐代表人组织、协调,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调查的过程和内容包括: 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分为: (1)初步尽职调查阶段。本项目的初步尽职调查从2010年7月份开始。主要从总体上调查分析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2)全面尽职调查阶段。2010年8月23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签订《辅导协议后》,项目组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从发行人的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财务状况、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情况、公司治理、募集资金运用、风险等各方面对发行人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辅导和整改方案。 (3)2011年1月30日,在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辅导验收经北京市证监局验收后,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分

海通证券及其历史沿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证券”)前身为成立于1988 年的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是国内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在多年的发展中,公司始终遵循“务实、开拓、稳健、卓越 海通证券 ”的经营理念和“规范管理、积极开拓、稳健经营、提高效益”的经营方针,坚持“稳健乃至保守”的经营品牌,追求“管理一流、人才一流、服务一流、效益一流”的经营管理目标,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在全国48个城市设有92家营业部,业务经营涉及证券承销、代理、自营、投资咨询、投资基金、资产委托管理等众多领域,拥有200万客户。2003年,公司被著名的《亚洲金融》杂志评为“中国最佳经纪行”。2005年,公司经纪业务实现低成本扩张,托管了甘肃证券和兴安证券。托管营业部翻牌后,公司拥有的营业部家数将达到124家,57家证券服务部。2006年,公司在由财经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发起的“21世纪中国资本市场投资年会”上,获得了“2006年券商综合实力大奖”、“2006年最佳经纪团队”、“2006年最佳宏观策略研究团队”三项殊荣。公司积极加强与境外著名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扩展公司的海外业务网络,先后发起设立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海通证券控股,持有51%的股权,2005年和2006年,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连续两年获得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之一惠誉(FitchRatings)“AM2(中国)”的资产管理人优秀评级,是国内唯一经过国际评级的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海富通管理基金资产总额达到150亿元人民币。公司QFII业务托管额度超过10亿美元,名列业内前三甲,服务于日兴资产、渣打银行、美林证券、富通银行、德累斯顿、荷兰银行等六家客户。2004年年底,海通证券控股67%股权的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运作。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现受托管理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简称“中比基金”),中比基金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中比两国政府 海通证券 及商业机构共同注资的产业投资基金,规模达10亿元人民币。公司坚持“改制上市、集团化、国际化”三步走战略,加快集团化和国际化经营步伐,为把公司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券商而努力奋斗。 编辑本段发展历程 1988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上海海通证券公司立于,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1994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发展成全国性的证券公司。2001年底,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87.34亿元,成为国内证券行业中资本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并致力于走国际化

证券公司年最新度排名

2010年证券公司排名 标签: 证券经纪 杂谈 分类:资料收集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5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朱彤、王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昌交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 的要求,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 行人2009年度和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首次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以下简称“首发”)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3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为 10,000 万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为 13,350万股。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本次首发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在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 配合发行人制作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编制招股说明书,对申请文件及招股说明书的 内容进行核查。负责报送本次首发的发行申请文件,并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贵会”)进行沟通,组织本次首发的实施工作。 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发行前的辅导工作,履行了尽职调查, 3-2-1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实施了必要的查证、询问程序,其中主要对其独立性、规范运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前景、公司偿债能力、财务和经营风险、会计政策的稳健性、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或 有风险及其它有关文件或复印件进行了审查,听取了发行人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走 访了相关行政机构。 本保荐机构根据《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保荐书的辅助性文件,现 将本次保荐有关的情况报告如下: 3-2-2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第一节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 (一)本保荐机构项目审核流程及组织机构简介 1、项目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项目审核包括项目立项审核和项目内核审核两个部分。 (1)项目立项审核流程

中国十大证券公司排名

1.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公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2002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信证券公开向公众发行了4亿股普通A股。该股票于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为“中信证券”,股票代码为600030。该股票于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30。 2.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中唯一没有更名或注资的大型证券公司。该公司的前身是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4年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发展成为一家国有证券公司。 3.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中国最早的综合性证券公司之一。该公司分别于2010年和201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该公司的业务网点已遍布全国31个省,市和自治区。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56个证券业务部门。 4.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是国内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和全方位投资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亿元。它始终以客户为中心,扎根于国内资本市场,是中国规模最大,业务范围最广,机构分布最广泛,客户

最多的证券公司之一。 5.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综合证券集团,拥有庞大的客户群,领先的互联网平台以及敏捷协作的完整业务链系统。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5月。2010年2月26日,该公司的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688。 6.银河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代码:06881.HK)是中国证券业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等综合证券服务,和投资银行业务。 7. 申万宏源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是新中国-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制证券公司,也是国内资本市场上第一家上市证券公司-宏源证券株式会社,于2015年1月16日合并成立。 8.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是招商局旗下的金融企业,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经过20年的创业发展,它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完整许可证的一流证券公司。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600999)。截至目前,招商证券已成为包括CSI 100,SSE 180,CSI 300和FTSE Xinhua China A50在内的多个指数的成分股。 9.国信证券

恒泰证券方案

目录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及设计说明部分 (2) 第一章金名公司简介 (2) 第二章用户需求 (4) 第三章方案设计说明 (5) 第二部分办公楼部分技术方案设计 (7) 第四章数据/语音系统 (7) 第五章恒泰证券中心机房工程建设方案 (14) 第一节设计依据及原则 (15) 第二节装修设计与创意 (18) 第三节强、弱电系统及防雷接地设计思想 (22) 第四节空气调节及新风系统设计 (24) 第五节安全防范、环境检测、消防信号系统设计 (26) 第六节机房装修实例 (28) 第六章计算机供配电系统设计 (32) 第四部分设计图及报价 (35) 第五部分公司资质 (36)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及设计说明部分 第一章金名公司简介 内蒙古金名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名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四月在内蒙古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二仟万元,是一家从事信息产业的股份制企业。同年十二月经内蒙古自治区科委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二00一年获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质资。 公司本着高技术、高起点的方针迅速拓展市场,吸收高素质的人才并广泛寻找合作伙伴。公司现有员工六十余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五名;高级工程师三名;国际认证CNE网络工程师一名;国际认证PDS布线设计和施工工程师三名及高级程序员多名,信息产业部项目经理五名他们都有多年信息产业工作经验,能给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的本地化服务,使得本地许多大中型项目无需再拿到外地寻求解决。 金名公司注重发挥人才优势与技术优势,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了迅速发展。现已成功注资包头市深蓝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实施全面经营管理;1999年在呼和浩特投资兴办了分公司,2000年在北京投资兴办了分公司,使业务范围辐射到整个华北及内蒙地区,极大地增强了公司实力。 金名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制度立业”的原则,非常注重发挥人才优势与技术优势,给员工提供了发展自己才华的舞台。金名公司提倡“团结、创新、共同发展”的思想理念,员工在这里既能体验到学有

华泰证券股票知识

华泰证券股票知识 股市基础知识 A 股票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B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 股票代码 沪市A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600、601或603打头 B股买卖的代码是以900打头 深市A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000、002(中小板)、300(创业板)打头 B股买卖的代码是以200打头 沪市新股申购的代码是以730打头 深市新股申购的代码与深市股票买卖代码一样 股市专用名词: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1,报价单位 A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如:您要买进深发展,填单的价格为:10.02元,而不能填10.002元。B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美元(沪市) 2,涨跌停板 每日市价的最高涨至(或跌至)上日收盘价的10%幅度 ST股,涨跌幅度为5% 3,一手 一手就是100股。股票买卖原则上应以一手为整数倍进行 但由于配股中会发生不足“一手”的情况,如10送3股,您有100股,变为130股,这时可以卖出130股。也就是说,零股不足“一手”可卖出。 4,连续竞价、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9:15-9:25)主要产生了开盘价,接着股市要进行连续买卖阶段,因此有了连续竞价(9:30-11:30、13:00-15:00)。 集合竞价中没有成交的买卖指令继续有效,自动进入连续竞价等待合适的价位成交。深证交所电脑主机也在连续不断地将而全国各地的股民此时还在连续不断地将各种有效买卖指令输入到沪深证交所电脑主机,沪全国各地股民连续不断的各种有效买卖指令进行连续竞价撮合成交。 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日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通过集中撮合产生收盘价。 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中泰证券:本周新增12家挂牌公司 1家挂牌公司上市辅导

[Table_Industry]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周报 2018年10月28日 新三板 本周新增12家挂牌公司,1家挂牌公司上市辅导 分析师:付鐍方 执业证书编号: S0740517120001 Email : fujf@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6785016.html, 研究助理:张倩 Email : zhangqian@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6785016.html, 1 2018年创新层公司初筛名单出炉,量降质升 2 新增挂牌企业10家、上市辅导公司1家 3本周新增8家挂牌公司,市场估值水平回升 4本周五部委联合发文,推动公募机构入市 5 本周新增挂牌公司17家,指数止跌 ? 本周市场动态:本周三板成指收于961.43,环比下跌0.03%;做市指数 收于721.32,环比下跌0.54%。本周新挂牌企业有12家,新增挂牌公司均为竞价转让,累计挂牌公司数量10903家。 ? 本周做市动态:本周做市商成分股成交量最大的为申万宏源。前五大做 市商成交股票数量相比上周下降2.20%。 ? 本周IPO 动态:本周参与上市辅导的挂牌公司有413家,同比上周持平。 新增三联交通一家挂牌公司申报IPO 并进入上市辅导阶段。 ? 本周融资动态:本周共有22家公司实施定向增发(按定增股份上市日 计算),共募集资金7.40亿元。共10家公司公告定向增发预案,预计募集资金4.76亿元,定增的主要目的为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股权激励和融资收购其他资产。 ? 本周交易情况:本周涨幅榜前十:超然科技、牛帆数据、光舵微纳等; 本周跌幅榜前十:东和环保、威达宇电、万威制造等;本周成交额前十:浩德钢圈、九鼎集团、皇隆制药等;本周换手率前十:浩德钢圈、科盛环保、西普数据等。 ?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达预期。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

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HIGH WAY TELE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5层) 辅导工作报告 (第五期)

辅导机构 二零一四年四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报告(第五期)按照《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书”)的约定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辅导机构”)派出的辅导工作小组按期对北京高信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信达”、“公司”或“辅导对象”)进行上市辅导及授课,并向辅导对象及时传达和培训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等法规文件。现将本期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期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描述 本期,本辅导机构指派龚文荣(保荐代表人)、乔宗铭、邢仁田、田雨、何雅君、李欣静6人对公司进行辅导。本期辅导工作的重点是:

(1)协调安排辅导对象学习证监会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首发企业上市地选择和申报时间把握等》等文件; (2)督促辅导对象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督促辅导对象加强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 (3)与企业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工作沟通,协助会计师尽快熟悉企业经营环境和业务情况,组织会计师安排对辅导对象进行新会计准则的专项辅导,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 (4)与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召开协调会,对于拟聘任会计师进场审计时间进行协商,并会同会计师对企业收入、成本核算问题提出规范性要求。 (二)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 受本辅导机构指派,参与本期现场辅导工作的辅导人员为:龚文荣、乔宗铭、邢仁田、田雨、何雅君、李欣静。上述人员均为本公司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经验。上述人员相关资质及简历已在辅导备案申请文件及相关补充资料中详细列示。 (三)本期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核心人员接受了辅导。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对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进行了重点辅导。

中国十大证券公司排名

1、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公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2002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4亿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30。 2、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中唯一未被更名、注资的大型证券公司。公司前身是上海海通证券公司,于1994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发展成全国性的证券公司。 3、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先后于2010年和2015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公司营业网点已实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全覆盖,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有证券营业部

256个。 4、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国内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和全能型投资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61亿元人民币。始终以客户为中心、扎根于国内资本市场,是国内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广、机构分布最广、服务客户最多的证券公司之一。 5、国信证券(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十大证券公司品牌,源起于中国证券市场最早的三家营业部之一的深圳国投证券业务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华泰证券(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十大证券公司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银河证券(联合4家国内投资者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十大证券公司品牌,国内金融政权行业领先地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中信建投(证监会批准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第一批取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十大证券公司品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光大证券(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公司,十大证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2013年3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规范发展,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合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 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第四条合规是公司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公司推行合规经营、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以及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

第五条合规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公司为合规管理提供物质保障和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确保合规总监及其他合规管理人员切实有效履行职责。 第二章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保障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所有员工的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切实防范合规风险,确保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自身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七条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业务环节,确保不存在合规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其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中应当主动执行合规制度,主动寻求合规支持;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员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和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地向合规总监或合规管理部门报告;合规管理制度应当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三)独立性原则。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部门具有独立性,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和合规管

国内证券公司最新排名-证券公司排名

国内证券公司排名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6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 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70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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