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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换证需提交资料

批准文号:字()第号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主要负责人)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医疗机构简况

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01 预防保健科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3 内科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7 儿科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7.01 新生儿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3.12 重症监护(内科)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7.08 小儿神经病专业

04 外科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8 小儿外科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4.10 重症监护(外科) 08.04 小儿胸外科专业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5 妇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9 儿童保健科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09.05 儿童康复专业 16 传染病科

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10 眼科 16.03 肝炎专业

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11 耳鼻喉科 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11.01 耳科专业 16.06 蠕虫病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7 结核病科

12 口腔科 18 地方病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12.02 口腔额面外科专业 19 肿瘤科

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20 急诊医学科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21 康复医学科

13 皮肤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22 运动医学科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23 职业病科

14 医疗美容科 23.01 职业中毒专业

14.01 美容外科 23.02 尘肺专业

14.02 美容牙科 23.03 放射病专业

14.03 美容皮肤科 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

14.04 美容中医科 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

15 精神科

15.01 精神病专业

15.02 精神卫生专业 24 临终关怀科

15.03 药物依赖专业

15.04 精神康复专业 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

15.05 社区防治专业

15.06 临床心理专业 26 麻醉科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

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30 医学检验科 50.04 儿科专业

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50.05 皮肤科专业

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50.06 眼科专业

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50.07 耳鼻喉科专业

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50.08 口腔科专业

50.09 肿瘤科专业

50.10 骨伤科专业

31 病理科 50.11 肛肠科专业

50.12 老年病科专业

32 医学影像科 50.13 针炙科专业

32.01 X 线诊断专业 50.14 推拿科专业

32.02 C T 诊断专业 50.15 康复医学专业

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50.16 急诊科专业

32.04 核医学专业 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

32.05 超声诊断专业

32.06 心电诊断专业

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51 民族医学科

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51.01 维吾尔医学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 51.02 藏医学

32.10 放射治疗专业 51.03 蒙医学

51.04 彝医学

51.05 傣医学

50 中医科 52 中西医结合科

50.01 内科专业

50.02 外科专业 61 重症监护室(综合)

50.03 妇产科专业

99 管理科室

99.01 感染(管理)科

附表14-4-1

附表14-4-2

附表14-5 仪器设备情况

注:普通设备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附表14—6上一年度业务工作概况

医疗机构换证申请书.doc

医疗机构换证申请书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附表2-2: 医疗机构简况医疗机构名称开业日期年月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⑴国营⑵集体经济经营⑶私营⑷中外合资合作⑸其他()隶属⑴中央属⑵省、自治区、直辖市属⑶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属⑷省辖市区、地辖市属⑸县(旗)属⑹街道办事处属关系⑺乡(镇)属⑻村属⑼其他()主管单位名称服务对象⑴社会⑵内部⑶境外人员⑷社会+境外人员()医疗机构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法主姓名性别□男□女姓名性别□男□女 定要出生年月专业出生年月专业代负职务职 称职务职称表责最高学历最高学历人人占地建筑建 筑面积中222面积 m 面积 m 业务用房面积 m 资金总计万元固定资金万元流动资金万元服务 方式□门诊□急诊□住院□ 家庭病床□巡诊□其他床位 数牙科诊椅数备注 附表2-3: 人员情况职工总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行政后勤人员数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医士 医生主任药剂师副主任药剂师主管药剂师药剂师药剂 士药剂人员主任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主管检验师检验 师检验士检验人员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 护士护理护理人员放射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 技师技工技术人员工程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技术人员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习研究 员研究人员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学人员高 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财会人员管理人员 营养师营养士助产士康复治疗人员工人其他人员乡村医 生村卫生员 附表2-4: 仪器设备情况名称数量名称数量⑴伽玛刀(10)r-照相机⑵核磁共振成像仪MR(I) (11) 体外循环机大⑶全身CT (12)腹腔镜(手术用)型⑷头部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五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五篇 篇一:XX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机构类别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所)、医务室等。 三、“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四、“职工人数”一栏由单位内设医疗机构填写服务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不填写。 五、医疗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依法参保缴费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科室设置材料、医务人员名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卫生部门的书面意见; 6.药监、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7.药品经营品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附提供盘片); 8.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设备清单; 9.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0.上两年度业务收支和服务量情况; 11.营业用房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及营业用房平面图(注明面积、功能区分); 12.医疗保险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栏目如填写不下,请另附页。

记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资格证、医疗收费许可证等"复印件(申请人应确保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核对章)。所提供的医务人员证件持有人应与本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证件提交人经办人签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 延续申请书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章)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连云港市卫生局制 填表说明 一、封面的填写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延续申请时专用。 2、申请单位,即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3、登记号:即《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上的登记号。 4、申请日期:指此表填写完毕报登记机关校验的日期。 5、批准文号: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编号填写。 二、医疗机构简况的填写: 1、医疗机构名称:指经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全称。医疗机构的名称应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请参照卫生部第35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2、医疗机构性质:只能填一个。 3、所有制形式:在后面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所选项目需根据设置单位确定。例: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省属,那么它的隶属关系填省属(2);若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地区属,它的隶属关系填地区属(3);企事业单位下设医疗机构按此确定,不能笼统地划归其他类(9)中。 5、医疗机构类别:只能填一个。 6、医疗机构等级:已参加医院评审的医疗机构填写评审结果,尚未评审的医疗机构填写“尚未评审”。 7、设置单位:指本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医疗机构的投资人。 8、设置单位性质:只能填一个。 9、主管单位名称:即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管部门的名称。 10、服务对象:只选择一项填在括号中。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书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国卫生部制

表1-1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表 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只能填一个。 4、表 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只能填一个。 5、表 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表 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7、表 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用划“√”方式填报。 8、表 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的(专业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表 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表 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表 4-1 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12、表 4-1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计入“行政后勤人员”中。 13、表 4-1第一行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表4-1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与“行政后勤人员”之和应大于等于表4-2“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之和。 14、表 4-1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牙科技术员、理疗、放射线技术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 15、表 4-2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财会人员除外。 16、表 4其他人员:指原在大专院校,中专学过数学、物理、化学等非卫生专业、现从事科研、教学、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等技术工作人员、不包括原学这些专业,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7、表 4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8、表 5 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9、表 6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正常分娩及未产出院的产妇、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等非病人数。

医疗机构许可证申请资料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 设置单位(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主要负责人)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批准文号字()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存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 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 附表5-2 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 附表5-2 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6.附表5-3 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内用划“√”方式填报。 7.附表5-3 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8.附表5-3 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9.附表5-4 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0.附表5-4 职工总数“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11.附表5-4 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12.附表5-4 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13.附表5-4 其他人员指原在大专院校,中专学过数学、特理、化学等非卫生专业现从事科研、教学、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等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原学这些专业,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4.附表5-4 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5.附表5-5 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申请书

受理编号:鲁卫医申字 ( )第号 受理日期:年月日 医疗机构申请变 更登记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称( 章 ) 登记号 ( 医疗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章) ( 主要负责人 )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一、总体要求: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 准内容时专用。 2、使用 A4 规格纸张反正面打印(中文使用宋体 4 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标题使用小 2 号黑体字),手写无效,签字需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 3、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 4、规范填写,文字简练,不得涂改。 5、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封面填写要求: 1、医疗机构名称:填写第一名称并与印章一致。 2、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3、申请日期:指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注册书的日期。 三、附表 6- 1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填写要求: 1、“原核准登记事项”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填写; 2、“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写需要变更登记事项,不需要变更的划“/”表示;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填写变更后的内容,诊疗科目处填写“增 加(或注销)××科目” 。 四、附表 6- 2 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填写要求: 1、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证件表内只填写目录,具体内容另附; 2、申请变更登记理由简要说明并附变更申请文件; 3、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 管部门填写。 五、附表 6- 3- 1、 6- 3- 2、 6-4 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附表 6-1 ( 一)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项目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 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 注册资金 (资本) 原核准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合计:合计: 固定固定 资金资金 流动流动 资金资金 诊疗科目 床位 ( 牙椅) 经营性质备注:

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资料大全

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申请资料提交说明 申请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单位须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书面材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书面材料(交原件)及电子文档;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疗机构的等级审评文件及相关证明,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上年度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含上年度门诊人次和门诊总费用、住院人次和住院总费用、床位使用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阳性率等医疗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4、已标识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的医院药品总目录(格式详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保药品总目录》,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5、医疗服务场所产权和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6、申请单位为企业事业单位对内服务的卫生所(室)的,须《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7、申请单位所在地理位置的分布图,标明周围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与申请单位的距离; 8、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的证明,证明医疗机构位于哪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辖区; 9、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既往2年内有无违规处罚记录的证明、既往2年内是否发生四级以上医疗事故情况、年检校验情况证明。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2010年版)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黑色钢笔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各页表格不够填写可以复印使用。 二、“科室设置及病床数”的病床数、床位收费标准应按科室内实际设置的不同收费标准的床位数逐项填写。 三、“重点科室设置及床位数”是指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定的重点科室。床位数及床位收费价格的填写同上。 四、“大型医疗设备清单”可按表格内容格式,分100万元以上、10-50万元、10万元以下三个档次打印清单并附软盘。 五、“其它分支机构情况”指分院或门诊。 六、“医疗业务收支情况和服务量情况”的填写要以医院本部、分支机构(门诊部)及社康服务中心各自为单位分别填写。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以下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书面材料:(一)《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书》书面材料(交原件)及电子文档;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的等级审评文件及相关证明,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上年度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含上年度门诊人次和门诊总费用、住院人次和住院总费用、床位使用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阳性率等医疗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五)已标识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的医院药品总目录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六)医疗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黑色钢笔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各页表格不够填写可以复印使用。 二、“科室设置及病床数”的病床数、床位收费标准应按科室内实际设置的不同收费标准的床位数逐项填写。 三、“重点科室设置及床位数”是指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定的重点科室。床位数及床位收费价格的填写同上。 四、“大型医疗设备清单”可按表格内容格式,分100万元以上、10-50万元、10万元以下三个档次打印清单。 五、“其它分支机构情况”指分院或门诊。 六、“医疗业务收支情况和服务量情况”的填写要以医院本部、分支机构(门诊部)及社康服务中心各自为单位分别填写。 七、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参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配套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八、需附上申请单位所在地理位置的分布图,标明周围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与申请单位的距离。

换证申请表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材料目录 1、换证申请表 2、换证申请 3、《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质量管理机构职能框图 5、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6、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查报告 7、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任职文件 8、质量负责人及处方审核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及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 9、营业场所、库房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方位图、布局图(标明面积、处方区、非处方区等)、设施设备目录 10、若企业在申请换证的同时申请变更,应同时提供申请变更的相关材料 11、企业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说明申请表内容及所提交资料均真实,如查有不实之处,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1、以上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第2项、第11项需申请人签字。 3、以上所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请审查表 申请企业(盖章):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填表说明 1、此表适用于呼和浩特市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在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填写。 2、受理编号由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写。 3、填写的内容应准确、完整、清晰,不得涂改,选择项目应在相应的□内填“√”。 4、企业填写的内容及所附的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5、法人企业及其非法人企业应分别填写此表和相关申报材料,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申请审查表应加盖法人企业的公章。 6、申请换证材料应清晰、有序、整齐,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页码并在左侧装订成册。

医疗机构许可证办理程序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1、必须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在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同专业工作五年; 4、同时具备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或个人申请;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4、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5、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污水、污物处理报告;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及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7、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8、单位申请的提供各科室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个人申请的提供《医师执业证书》,相应诊室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属于退休人员申请的还需提供退休证明;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个人申请的还需提供相应技术操作规程;

10、医疗机构外观图片。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是否受理告知; 3、提交相关材料; 4、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材料,现场验收,领导核准、审批; 5、制证、发证、公示。 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

一、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 2、《医师注册身体健康体检表》一份;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5、《医师聘用证明》二份; 6、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二份; 7、近期二寸彩照一张。 二、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1、受理注册申请材料; 2、审核申请材料,提交领导审核签字; 3、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制证、发证。 三、办理时限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发证。

医疗机构年审校验申请书

医疗机构年审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主要负责人) 登记号:Array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20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2、表1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办发[2002]117号文件《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分类代码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填写. 3、表1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表1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表1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表1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不属于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7、表2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8、表2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领导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 9、表2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0、表3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1、表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出院人数 12、表4平均每一门诊诊闻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等门诊收入。 13、表4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住院收入 14、表4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6年换证资料(换证申请表、体检表、证明)

特种作业人员换证所需资料 ★学员向培训考核点提交资料: 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换证申请表; 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筑安全协会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正、副本原件; ③近期小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④年度继续教育延期复核的相关资料:所在单位开出证明:近两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近两年内违章记录不超过3次(含3次)以上证明;学员在本单位参加安全继续教育不少于24学时的证明(须是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公章无效); ⑤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⑥身体健康体检表:县(区)级(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无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从2014年5月15日起本中心现场提供体检服务,学员可以直接到本培训中心办理体检); ⑦费用:152元/人(复审费100元、复审资料费32元、换证工本费20元)。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换证申请表 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换证) 单位: 体检日期: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近期小一寸红底正面免冠 照片) 学 历 身份证号码 申请工种 名称 资格证书号 证书 有效期 工作单位 单位联系 电话 申请人 手机 单位意见 持证人在该单位的工作情况: 是否有违章等不良行为:□有 □无 参加年度安全培训:□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培训考核站意见 参加培训考核站继续教育:□有 □无 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未超过 □已超过 (公章)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相片 (医院骑缝盖 章) 裸视力 左 右 辨色力 矫正视力 听 力 左 右 血 压 心 率 身 高 体重 四肢、关节 有无精神病、癫痫、眩晕症、突发性昏厥及生理缺陷 检查结果 医师签名: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体检医院必须是县(区)级(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 --------------------------------------------- 证 明 兹有我单位员工: ,身份证: 在本公司近两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近两年内违章操作记录不超过3次(含3次)以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两年有效期内每年度不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 特此证明。 单位: 盖章 (须是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公章无效)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申请书

受理编号:鲁卫医申字( )第号 受理日期:年月日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 登记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称(章)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章) (主要负责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一、总体要求: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内容时专用。 2、使用A4规格纸张反正面打印(中文使用宋体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标题使用小2号黑体字),手写无效,签字需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 3、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 4、规范填写,文字简练,不得涂改。 5、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封面填写要求: 1、医疗机构名称:填写第一名称并与印章一致。 2、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3、申请日期:指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注册书的日期。 三、附表6-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填写要求: 1、“原核准登记事项”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填写; 2、“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写需要变更登记事项,不需要变更的划“/”表示;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填写变更后的内容,诊疗科目处填写“增加(或注销)××科目”。 四、附表6-2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填写要求: 1、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证件表内只填写目录,具体内容另附; 2、申请变更登记理由简要说明并附变更申请文件; 3、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管部门填写。 五、附表6-3-1、6-3-2、6-4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附表6-1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项目原核准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所有制形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A.8-1《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换证的适用范围:1)申请人已拥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主动申请换成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2)申请人已拥有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进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延续,也适用换证业务;3)仓库变更等非许可内容变更以及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变更签章位置不足等原因产生的换证需求,也适用换证业务。 8.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9.中央厨房不得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中小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不得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

医疗机构换发执业许可证申请书

医疗机构换发执业许可证申请书 设置单位(人):(章)组建负责人:(章)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批准文号:雷卫机构字()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附表5-1-1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5-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5-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5-2法定代理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定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理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7、附表5-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5-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5-3只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5-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5-4-1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12、附表5-4-1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计入“行政后勤人员”中。 13、附表5-4-1第一行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附表5-4-1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与“行政后勤人员”之和应大于等于附表5-4-2“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之和。 14.附表5-4-1 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牙科技术员、理疗、放射线技术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15.附表5-4-2 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财会人员除外。 16.附表5-4 其他人员;指原在大专院校,中专学过数学、物理、化学等非卫生专业、现从事科研、教学、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等技术工作人员,不包括原学这些专业,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7.附表5-4 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8.附表5-5 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9.附表5-6 凡是在1994年9月1日以前开业的医疗机构要填写此项,在1994年9月1日以后申请新开业的医疗机构可不填写。 20.附表5-6 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正常分娩及未产出院的产妇、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等非病人数。 21.附表5-6 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及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365天或366天)除所得的商数。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附件 4 六盘水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填写说明 一、该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准确。 二、“医院等级”一栏由医院填写,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不填写。 三、“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一栏是指医疗机构内部设立或指定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部门。 四、“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的意向。 五、最后一栏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填写。 六、提交本申请书时,须附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收费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证照合一”证明材料(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改革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身份证(存在合作关系的还应提供合作者的信息和合作协议); (四)申报单位场所地址、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和与附近定点医疗机构相邻关系的位置图; (五)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六)医(药、护)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社区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师证等证明材料; (七)等级评定证明或批准文件、编制床位数、实际开放床位数及科室设置

情况; (八)医疗设备清单; (九)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医技操作规程。 上述资料复印件以A4纸张为标准,按顺序附于《申请书》后,并装订成册。 医疗机构情况表

测绘复审换证申请书

测绘复审换证申请书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我测绘队系饶平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XX年,测绘资质为丁级。自成立以来,我队致力于服务本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并为饶平县进港公路、饶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饶平县黄冈城西工业片区、潮州市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等地方工程建设项目承担大量的测绘任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队已发展成一支拥有一定技术实力、工作经验丰富、充满活力的测绘从业队伍,现有职工人员7名,电脑2台,测绘、制图设备2台(套),专业软件3套,汽车1部,具备了进行地形、地籍测量,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的软硬件条件,测绘作业的全过程也实现了数字化。另外,我队在日常开展测绘生产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测绘规范及行业规范,能坚持按照现有测绘资格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接业务,平常狠抓科学管理,有一套比较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和和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对测绘产品重视后续服务,若干年来我队向用户提交的测绘产品都有着良好的质量保证。为以后更好地开展测绘业务,服务社会,特向贵厅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事项。特此报告申请单位:饶平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二Oxx 年九月二十八日测绘复审换证申请书二:根据《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地政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进行本公司测绘资质的复审换证事宜。本公司拥有测绘、勘测定界等资质,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有中职职称3人,其中有测绘中职职称的1人,有初级职称的3人,有测绘相关专业毕业的大学生5人,其他人员则为经济类人员。其测绘业务主要是开展地籍测绘工作,配合局内完成地籍科的相关业务工作。20XX年以来,由于业务的不断扩大,本公司现有的测绘业务范围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此,根据省测绘局文件精神,特申请在原来测绘资质的基础上,扩大测绘业务范围,增加工程测量专业子项中1、2、3、4、6、8、10、11项及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项目。本公司现测绘人员9人,其中中级测绘人员1人,初级职称3人,测绘相关人员5人,测绘仪器设备有:2秒级以上全站仪2台,S3级以上水准仪1台,手持测距仪3台。测绘人员和测绘仪器设备均已满足复审换证要求。

医疗机构许可证办理程序

医疗机构许可证办理程 序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1、必须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在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同专业工作五年; 4、同时具备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或个人申请;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4、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5、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污水、污物处理报告;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及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7、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8、单位申请的提供各科室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个人申请的提供《医师执业证书》,相应诊室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属于退休人员申请的还需提供退休证明;

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个人申请的还需提供相应技术操作规程; 10、医疗机构外观图片。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是否受理告知; 3、提交相关材料; 4、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材料,现场验收,领导核准、审批; 5、制证、发证、公示。 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 医师执业注册程序 一、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份; 2、《医师注册身体健康体检表》一份;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5、《医师聘用证明》二份; 6、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二份; 7、近期二寸彩照一张。 二、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1、受理注册申请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编号苍南县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机构类别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所)、医务室等。 三、“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 四、“职工人数”一栏由单位内设医疗机构填写服务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不填写。 五、医疗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依法参保缴费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科室设置材料、医务人员名册、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卫生部门的书面意见; 6.药监、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7.药品经营品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清单(附提供盘片); 8.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设备清单; 9.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0.上两年度业务收支和服务量情况; 11.营业用房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及营业用房平面图(注明面积、功能区分); 12.医疗保险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1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栏目如填写不下,请另附页。

说明: 所附证件是指:经人力社保、卫生、药监、物价部门核准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资格证、医疗收费许可证等"复印件(申请人应确保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核对章)。所提供的医务人员证件持有人应与本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证件提交人经办人签收 年月日年月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证)换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经办人 填表日期 发证机关: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1式5

份和电子版1份):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6、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经销品名祥细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切勿草书)或用打印机打印。 二、本表中的“名称”、“地址”、“网址”和“信箱”栏目填 写全称。 三、本表中的“企业类型”是指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 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 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如果 是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请在“公司类别”中□上划“√”。 四、本表中的“非企业类型”、“经济性质”、“经营场所和储 存设施的产权”、“经营方式”等栏目分别在□上划“√”,兼有 者兼划“√”。 五、本表中的“企业属性”栏目,应当填写中央管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其他隶属企业。 六、本表中的“登记机关”栏目,应当填写经营单位所在地 的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 七、本表中的“剧毒化学品”应当填写经营的品名,“其他 危险化学品”应当填写经营的类别。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咨询,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相关办理事项,发给申请材料清单。 (二)县卫生局进行现场审查,并按照规定程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并向市卫生局备案;不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卫生局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四)办结,完成上述三项程序后申请人方可持申请材料向县卫生局提出办证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 所需材料:申请材料(均一式二份)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一)、新办: 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原件);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房产证或已经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 4、标明比例的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复印件);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原件);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 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一致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原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不一致的,另外须补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履历、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省卫生厅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校验: 1、申请报告; 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两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变更: 1、申请报告; 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凡变更事项都需要提供理由及对应的变更证明文件。 (1)变更单位名称:提供主管单位及本单位的相应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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