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对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的定义、目标、原则进行了描述和规范。同时,对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安全防护体系三部分工作及其关系进行了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防护工作。

本标准涉及的电信网和互联网不包括专用网,仅指公众电信网和公众互联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丽成为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8-2001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3 术语和定义

GB/T 5271.8-200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信网Telecom Network

利用有线和,或无线的电磁、光电系统,进行文字、声音、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媒体的信息传递的网络,包括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

3.2

互联网Internet

泛报广域网、局域网及终端(包括计算机、手机等)通过交换机、路由器、网络接入设备等基于一定的通信协议连接形成的,功能和逻辑上的大型网络.

3.3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 Security Protection Architecture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met

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风险评估、灾难备份及恢复三项工作互为依托、互为补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

3.4

刮言网和互联网安全等级Security Classification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rnet

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重要程度的表征。重要程度从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网络和业务运营商造成的损害来衡量。

3.5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等级保护 Classified Security Protection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rnet指对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分等级实施安全保护。

3.6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风险Security risk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rnet

人为或自然的威胁可能利用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存在的脆弱性导致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其对组织造成的影响。

3.7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风险评估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rnet

指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系统地分析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存在的脆弱性,评估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御威胁的防护对策和安全措施,防范和化解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安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为最大限度地保障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的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3.8

电信网和互联网灾难 Disaster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rnet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故障或瘫痪,使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支持的业务功能停顿或服务水平不可接受、达到特定的时间的突发性事件。

3.9

电信网和互联网灾难备份Backup for Disaster Recovery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met

为了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灾难恢复而对相关网络要素进行备份的过程。

3,10

电信网和互联网灾难恢复 Disaster Recovery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rnet 为了将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从灾难造成的故障或瘫痪状态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或部分正常运行状态并将其支持的业务功能从灾难造成的不正常状态恢复到可接受状态,而设计的活动和流程。

4 目标和原则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工作的目标就是要加强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尽可能实现对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状况的实时掌控,保证电信网和互联网能够完成其使命。

为了实现该目标网络和业务运营商、设备制造商要充分考虑电信网和互联网不同等级的安全要求,从环境因素以及人为因素分析电信网和互联网面临的威胁,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分析电信网和互联网存在的脆弱性.充分考虑现有安全措施,分析电信网和互联网现存风险,平衡效益与成本,制定灾难备份及恢复计划,将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工作要在适度安全原则的指导下,采用自主保护和重点保护方法,在安全防护工作安排部署过程中遵循标准性、可控性、完备性、最小影响和保密原则,实现同步建设、统筹兼顾、经济实用和循序渐进地进行安全防护工作.

——适度安全原则:安全防护工作的根本性原则。安全防护工作应根据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等级,平衡效益与成本-采取适度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标准性原则:安全防护工作开展的指导性原则.指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工作的开展应遵循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可控性原则:指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工作的可控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人员可控性:相关的安全防护工作人员应具备可靠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专业素质。相关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主管部门授权的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检测服务资质。

●工具可控性:要充分了解安全防护工作中所使用的技术工具,并进行一些实验,确保这些技术工具能被正确地使用。

●项目过程可控性:要对整个安全防护项目进行科学的项目管理,实现项目过程的可控性。

——完备性原则:安全防护工作要覆盖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范围。

——最小影响原则:从项目管理层面和技术管理层面,将安全防护工作对电信网和互联网正常运行的可能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保密性原则:相关安全防护工作人员应签署协议,承诺对所进行的安全防护工作保密,确保不泄露电信网和互联网及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和敏感信息。

5 安全防护体系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范畴包括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运营的传输、承载各类电信业务的公共电信网(含公共互联网)及其组成部分,支撑和管理公共龟信网及电信业务的业务单元

和控制单元以及企业办公系统(含文件管理系统、员工邮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客服呼叫中心、企业门户网站等非核心生产单元。此外,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范围还包括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移动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域名服务机构等单位运营的网络或信息系统。

根据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范畴,建立的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如图l所示.整个体系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整个安全防护体系的总体指导性规范,明确了对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的定义、目标、原则,并说明了安全防护体系的组成。

第二层从宏观的角度明确了如何进行安全防护工作,规范了安全防护体系中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风险评估、灾难备份及恢复三部分工作的原则、流程、方法、步骤等。

第三层具体规定了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工作的要求,即安全防护要求和安全防护检测要求。

根据电信网和互联网全程全网的特点,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防护工作可从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互联网、增值业务网、非核心生产单元来开展一其中,互联网包括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域名服务机构等单位运营的网络或信息系统。增值业务网包括消息网、智能网等业务平台以及业务管理平台。

对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互联网实施安全防护,应分别从构成上述网络的不同电信网和互联网相关系统入手,电信网和互联网相关系统包括接入网、传送网、IP承载网、信令网、同步网、支撑网等.其中,接入网包括各种有线、无线和卫星接入网等,传送网包括光缆、波分、SDH、卫星等,而支撑网则包括业务支撑和网管系统.

安全防护要求明确了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需要落实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涵盖了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风险评估、灾难备份及恢复等三部分内容,其中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需要落实的物理环境和管理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被单独提出作为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的通用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安全防护检测要求与安全防护要求相对应,提供了对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检测的方法,从而确认网络和业务运营商、设备制造商在安全防护工作实旆过程中是否满足了相关安全防护要求。随着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发展,随着安全防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第三层的内容将进一步补充完善.

图1 电信用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

6 安全等级保护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贯穿于电信网和互联网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是一个不断循环和不断提高的过程.首先-根据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

全、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网络和业务运营商造成的损害程度来确定安全等级。通过进一步分析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的安全保护现状与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之间的差距,确定安全需求,设计合理的、满足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总体安全方案,制定出安全建设规划。并进一步将其落实到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中,形成安全技术和管理体系.在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运维阶段,根据安全等级保护的需要对安全技术和管理体系不断调整和持续改进,确保电信网和互联两及相关系统满足相应等级的安全要求;在安全资产终止阶段对信息、设备、介质进行终止处理时,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保障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的安全。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过程如图2所示。

图2安全等级保护实施的基本过程

7 安全风险评估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风险评估应贯穿于电信网和互联网生命周期的各阶段中,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风险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一致的。在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应首先进行相关工作的准备-通过安全风险分析计算电信网和互联网及相关系统的风险值,进而确定其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旋。安全风险分析中要涉及资产、威胁、脆弱性等基本要素,每个要素有各自的属性。资产的属性是资产价值;威胁的属性可以是威胁主体、影响对象、出现频率、动机等;脆弱性的属性是资产弱点的严重程度等。安全风险评估的实施流程如图3所示。

图3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的基本过程

8 灾难备份及恢复

电信网和互联网灾难备份及恢复工作利用技术、管理手段以及相关资源,确保已有的电信网和互联网在灾难发生后.在确定的时间内可以恢复和继续运行。灾难备份及恢复工作需要防范包括地震、水灾等自然灾难以及火灾、战争、恐怖袭击、网络攻击、设备系统故障、人为破坏等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如图4所示,灾难备份及恢复工作应根据安全等级保护确定的安全等级以及安全风险分析的相关结果进行需求分析-制定、实现相应的灾难备份及恢复策略,并构建灾难恢复预案,这是一个循环改进的过程。

针对电信网和互联网的不周网络、不同重要级别的业务,灾难备份及恢复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不同的.例如,在电信网和互联网中,对于普通语音业务,可以要求网络和业务运营商通过灾难备份及恢复工作,保证在灾难发生后单一地区的灾难不影响灾难发生地理范围以外地区的语音业务,并且发生灾难的地区的语音业务能够通过有效灾难恢复计划的实施,在一定时间范围(指标应与灾难级别对应)内恢复通信。

图4灾难备份及恢复实施的基本过程

9 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风险评估、灾难备份及恢复三者之间的关系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中的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风险评估、灾难备份及恢复兰者之间密切相关、互相渗透、互为补充。电信两和互联网安全防护应将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风险评估、灾难备份及恢复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相关工作之间的整合和衔接,保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整体性、统一性和协调性。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应按照根据被保护对象的重要性进行分等级保护的思想,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正确认识被保护对象存在的脆弱性和面临的威胁,进而制定、落实和改进与安全保护等级和风险大小相适应的一系列管理、技术、灾难备份等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最终达到提高电信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在开展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时,耍充分应用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认识、分析不同类型的网络和业务存在的脆弱性和面临的威胁,进而制定和落实与被保护对象的类型、脆弱性和威胁相适应的基本安全保护措施要求.提高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时,在分析被保护对象综合风险和制定改进方案的过程中,要始终与被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相结合,合理确定被评估对象的可接受风险和制定确实必要的整改措施,避免无限度地改进提高。在开展灾难备份及恢复工作时,要结合被备份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和面临的威胁,制定相适应的备份措旌,并将有关备份的要求体现在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中进行落实。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风险评估和灾难备份及恢复工作应随着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发展变化而动态调整,适应国家对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规范[2018]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解决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就《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有关内容主要修改事项通知如下: 一、删除第七条第二款“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删除第十一条(一)中第二款“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见附件3),当浓度达到其1/2职业接触限值(PC-TWA或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三、删除第十八条,将原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四、删除附件3,并将原附件4改为附件3,原附件5改为附件4。 现将修改后的《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重新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15日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对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的定义、目标、原则进行了描述和规范。同时,对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安全防护体系三部分工作及其关系进行了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防护工作。 本标准涉及的电信网和互联网不包括专用网,仅指公众电信网和公众互联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丽成为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8-2001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3 术语和定义 GB/T 5271.8-200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信网Telecom Network 利用有线和,或无线的电磁、光电系统,进行文字、声音、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媒体的信息传递的网络,包括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 3.2 互联网Internet 泛报广域网、局域网及终端(包括计算机、手机等)通过交换机、路由器、网络接入设备等基于一定的通信协议连接形成的,功能和逻辑上的大型网络. 3.3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 Security Protection Architecture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met 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风险评估、灾难备份及恢复三项工作互为依托、互为补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 3.4 刮言网和互联网安全等级Security Classification of Telecom Network and Internet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个人防护用品(又称劳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简称“护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 是使用一定的屏蔽体或系带、浮体,采取隔离、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保护机体或全身免受外界危害因素的侵害。护品供劳动者个人随身使用,是保护劳动者不受职业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尚不能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也暂时无法进行技术改时,使用护品就成为既能完成生产劳动任务,又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唯一手段。 对个人防护用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要求是: 1.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2.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个人防护用品分类 ? 1.按照用途分类 ?(1)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护品。主要包括: ?a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b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等; ?c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服、绝缘鞋、等电位工作服等; ?d防机械外伤用品,如防刺、割、绞碾、磨损用的防护服、鞋、手套等; ?e防酸碱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和靴等; ?f耐油用品,如耐油防护服、鞋和靴等; ?g防水用品,如胶制工作服、雨衣、雨鞋和雨靴、防水保险手套等; ?h防寒用品,如防寒服、鞋、帽、手套等。 ?(2)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劳动卫生护品。主要包括: ?a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b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 ?c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性服、铅玻璃眼镜等; ?d防热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等;

防护用品规范

防护用品规范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选择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 (一)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 (七)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护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见附件1),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见附件2)、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具体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

电气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气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电气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新编版) 本规定是根据电气作业规程及电气安全规程并结合实际生产需要所作的规定,不能违反电力行业之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作业规程,如本规定与电力行业规程有相悖之处,则以电力行业规程为准。 一、防护面罩: 1、无论是高压还是低压设备的停送电,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在断开或送上隔离开关、断路器、空气开关、小车开关、抽屉开关等设备时均要将防电弧面罩打下,以防电弧对面部造成伤害。 2、在送上或取下高压保险、低压熔断器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均要将防电弧面罩打下。 3、在使用导线或接地线对设备放电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均要将防电弧面罩打下。 二、绝缘手套: 1、在对高压设备进行验电的过程中,高低压设备测绝缘时,操

作人员必须使用电压等级相应的绝缘手套。 2、在送上或取下高压保险、低压熔断器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手套。 3、在拉合高压隔离开关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电压等级相应的绝缘手套。 4、在使用绝缘棒对高压设备进行任何操作均应使用绝缘手套。 5、在装拆接地线时必须使用绝缘手套。 三、绝缘靴: 1、雨天室外高压设备的操作均应使用绝缘靴。 2、接地网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或雷雨天气时对室外高压设备巡视、操作均应使用绝缘靴。 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4米,室外8米范围内必须使用绝缘靴。 4、在进行高压设备验电时要穿好绝缘鞋。 四、防毒面具、屏蔽服: 1、在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进入火灾现场必须使用防毒面具,

防护用品规范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

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选择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 (一)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 (七)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护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1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电信网和互联网的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中的各种网络和系统。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信网Telecom Network 利用有线和,或无线的电磁、光电网络,进行文字、声音、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媒体的信息传递的网络,包括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 3.2 互联网Internet 泛指由多个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形成的网络,它是在功能和逻辑上组成的大型计算机网络。 3.3 安全等级Security Classification

安全重要程度的表征.重要程度可从网络受到破坏后,对安全、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网络和业务运营商造成的损害来衡量。 4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4.1第1级要求 不作要求。 4.2第2级要求 4.2.1安全管理制度 4.2.1.1管理制度 a)应制定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说明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围、原则和安全框架等; b)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c)应对安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重要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4.2.1.2制定和发布 a)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b)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审定; c)应将安全管理制度以某种方式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4.2.1.3评审和修订 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4.2.2安全管理机构

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管理办法

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网间互联互通故障处理,保障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公用电信网间的通信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第9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经营的下列公用电信网的网间互联及业务互通的质量监督管理: (一)固定本地电话网; (二)国内长途电话网; (三)国际电话网; (四)IP电话网; (五)陆地蜂窝移动通信网; (六)卫星移动通信网; (七)互联网骨干网接入; (八)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其他电信网。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地方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用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应当符合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的规定。 第五条公用电信网间技术故障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障碍、严重障碍、事故和重大事故。 本办法所称障碍是指未达到《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规定,且不属于严重障碍、事故和重大事故的情况。 本办法所称严重障碍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属于事故和重大事故的情况: (一)在一个固定本地电话网范围内,过网呼叫的受端网络来话接通率低于30%,或发端网络呼损高于70%; (二)在一个固定本地电话网范围内,过网呼叫在发(受)端网络中的呼叫建立时延,与发(受)端网络中同种可比业务的连接建立时延的差异大于6秒; 本办法所称事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属于重大事故的情况: (一)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历时不满一小时(用户数无法统计时); (二)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直接影响范围不满十万(用户×小时); (三)发生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一小时以上不满十二小时(用户数无法统计时); (四)发生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直接影响范围五万(用户×小时)以上不满十万(用户×小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84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正式样本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安全帽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 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 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 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

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 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公司参照《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 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动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 4、标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采购和仓库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采购及按公司规定标准发 放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除外); 2、综合管理部、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正确使用(配备)劳保用 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工作服/工作鞋的采 购和发放; 3、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 4、员工负责按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5、劳保用品按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原 则发放,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选购与加工要求:

必须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并尽可能兼顾美观、大方。 四.管理规定: 1、采购部门应到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 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 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仓储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 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 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 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劳保用品的配备: 有下列情况的,由公司配备相应劳保用品免费以实物形式发给 职工使用(不得折发现金)。 1、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公司应该供给员工工作服或者围裙, 并且根据需要由分别发放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靴等 防护用品。 a)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c)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大量粉尘的操作; d)有腐蚀、潮湿或者肮脏的操作。 2、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员工,由 公司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3、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

破坏电信网间互联刑事法律责任解析(一)

破坏电信网间互联刑事法律责任解析(一) 中国电信业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产业重组后,一个多元化竞争的电信市场结构已经形成。应该认识到,电信市场的竞争是电信业务的经营者为了追求和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技术的、经济的和社会的角逐过程。由于电信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引起了电信技术的创新和组织的变革,通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普遍的提升,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发展。然而,当我们对中国电信业的发展感到欣慰的时候,我们也看到我国的电信市场存在着违背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和违反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恶性竞争。笔者认为,电信市场的恶性竞争,突出的表现在破坏电信网间互联的违法行为上。纵观近几年发生的互联互通中的恶性事件,有些事件已经不是行政法律或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了,例如有些地区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以拦截过网呼叫、擅自封闭局向等手段人为地中断电信网间通信,有些地区的电信经营者竟然用刀或锯,截断对方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光)缆。这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严重地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权利。据统计,1998年至2004年,仅上报到信息产业部的互联互通恶性案件已达540多起,至少影响到了1亿人次的用户使用,造成10亿元的直接损失和20亿元的间接损失。事实上,破坏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现象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电信业的健康发展,不仅损害了其他电信经营者的利益,也损害了电信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破坏了良性发展的电信市场竞争秩序,已经危及到了社会公共的安全。为此,200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中组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下称“国办文件”)。国办文件强调,解决电信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从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有人把国办文件比喻为“高压电”。可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就是在国办文件出台后,依然有人敢冒天下大不韪,去碰“高压电”。例如2004年3月20日发生在山西朔州的用挖掘机对朔州电信分公司的杆路和光缆进行破坏的严重事件。原因究竟何在?笔者认为,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有关阻碍和破坏互联互通的行为,只是采用行政手段加以救济和惩罚。惩罚也只设置了行为罚和财产罚,没有设置人身罚。而且,我国的《电信条例》对违反互联互通所设置的财产罚只有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太轻,违法者付出的成本太低;行为罚中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即:通信行政主管机关责令违反网间互联的当事方停止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处罚,实质上是一种虚设,实践中不可能实施。为此,笔者在2003年3月就建议在《电信法》立法中应增加对违反网间互联的当事方财产罚的数额;在行为罚方面应以限制违反网间互联的当事方的业务或停止其新业务经营的处罚为主;特别提出了法律在人身罚方面必须有所作为。只有设立对破坏网间互联行为人的人身罚,才有真正的震慑作用。 为了切实惩罚破坏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的违法犯罪行为,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4月致函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对破坏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进行司法解释。该函引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于2004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2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于2004年12月30正式公布,2005年1月11日起实施。笔者认为,《解释》是真正的高压电,对打击破坏网间互联的犯罪行为具有巨大的震慑作用。下面就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作如下解析。 一、关于司法解释的效力 司法解释属法律解释的一种,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司法解释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审判解释;第二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工作中的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检察解释;第三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个人防护用品(又称劳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简称“护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 是使用一定的屏蔽体或系带、浮体,采取隔离、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保护机体或全身免受外界危害因素的侵害。护品供劳动者个人随身使用,是保护劳动者不受职业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尚不能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也暂时无法进行技术改时,使用护品就成为既能完成生产劳动任务,又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唯一手段。 对个人防护用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其基本要求是: 1.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2.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个人防护用品分类 ? 1.按照用途分类 ?(1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护品。主要包括: ?a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b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等; c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服、绝缘鞋、等电位工作服等; d防机械外伤用品,如防刺、割、绞碾、磨损用的防护服、鞋、手套等; e防酸碱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和靴等;

f耐油用品,如耐油防护服、鞋和靴等; g防水用品,如胶制工作服、雨衣、雨鞋和雨靴、防水保险手套等; h防寒用品,如防寒服、鞋、帽、手套等。 ?(2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劳动卫生护品。主要包括: ?a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b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 c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性服、铅玻璃眼镜等; d防热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等; e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耳帽等。 ? 2.以人体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2呼吸器官防 护类: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长管面具。 ?(3眼、面部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炉窑面具,炉窑目镜,防冲击眼护具。 ?(4听觉器官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防噪声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 ?(5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质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涉水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

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41 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应穿工作服,必要时需带防护眼镜。 3.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4.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以及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应在生物安全柜(Ⅱ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5.应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SOP操作规程。 6.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7.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做好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防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临沂星泰公司内所有接触到化学溶剂、粉尘和噪音的人员/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锅炉等)的防护用品,依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管理方法: (一)、个人防护用品的定义: 1.本管理办法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简称PPE)是指一般个人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的措施,属免费发放用品。 2.公司现有的PPE可分为四类: (1)呼吸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活性碳口罩,海棉防尘口罩等。 (2)皮肤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棉纱手套、PE手套、橡胶手套、尼龙手套等。 (3)其他防护用品(可参考使用):如护目镜、耳塞、袖套、围裙等。 (4)特种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如安全带、安全帽、焊工手套、焊工面罩、绝缘鞋等。 (二)、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PPE一律由采购单位统一购买;

2.所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须附有“三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3.防护用品的选择应考量舒适方便。 (三)、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标准: 1、一般防护用品的选用是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公司不同车间岗位的监测结果。 2、特种防护用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3、不得将棉纱口罩用作防尘口罩使用。 4、PPE的使用要求可参考附件1-《各班使用的PPE一览表》。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及发放: 1、PPE由仓管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发放; 2、各班PPE的领用、发放由该班班长负责; 3、各单位(仓管、使用单位)须建立领用登记表,并进行阶段性的统计分析; 4、仓管员及班长在发放时必须遵循“以旧(废)换新”的原则,对照附件1的更换周期或根据破损情况予以发放或更换; 5、新领PPE的数量超过废旧更换的数量时,应有课级主管签证; 6、各班班长应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对应的PPE;; 7、非生产性人员可根据其经常进入的区域或接触的化学品情况,领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8、QC人员的PPE使用办法同所在班别; 9、搬运人员可根据其所接触的情况选择相应的PPE; 10、外来参访人员如有需要使用PPE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领用;

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网间通信障碍处理,保障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骨干网通过互联单位签署协议实现直联以及通过信息产业部批准的互联网交换中心(以下简称交换中心)转接的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大区直联链路扩容和交换中心接入链路扩容之外的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应符合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的测试应按照信息产业部规定的方法及本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信息产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监管部门)按照A类障碍和B类障碍的网间通信障碍分类对网间通信质量予以监督管理: (一)A类障碍: 1、互联双方互联设备间数据包双向转发时延、双向转发丢失率(即附件5中PB或PE区段的双向转发时延、双向转发丢失率,下

同)连续三日忙时平均值均达到《网间通信障碍时延与丢包率对应表》(附件4,下同)中的相应数值; 2、在互联双方指定节点间的测试(测试次数不少于2次)中,跨网数据包在进入对方网络至离开对方网络,产生的转发时延平均超过35ms,或产生的转发丢失率平均超过0.5%;且与对方网内非跨网数据包从互联节点至目的测试点的双向转发时延、双向转发丢失率(即附件5中PC或PD区段的双向转发时延、双向转发丢失率,下同)相比,时延或转发丢失率超过对方网内同类指标的25%以上; 从互联一方网内指定节点向互联对方网内指定节点发起数据包跨网转发测试的频次不小于2次/小时,每次发送测试数据包不小于1000个; 数据包在对方网内产生转发时延、转发丢失率的具体计算方法见《跨网通信中对方网内障碍指标计算方法》(附件5,下同); 3、由于互联另一方的原因,互联一方的某一IP地址段的用户无法正常访问某一访问点或无法正常使用某一业务; 4、信息产业部规定的其他网间通信障碍。 本办法所称A类障碍是指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不属于B类障碍的情况。 (二)B类障碍: 1、互联双方互联设备间数据包双向转发时延、双向转发丢失率连续三日忙时平均值均达到《网间通信障碍时延与丢包率对应表》

电信网网间互联及结算协议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电信网网间互联及结算协议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年【】月【】日于【】①

电信网网间互联及结算协议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于【】年【】月【】日在【】①签订: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84号】 法定代表人:【卓锋】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拥有并运营陆地蜂窝移动电话网、IP电话网。乙方拥有并运营固定本地电话网、国内长途电话网、国际电话网、IP电话网。 2、为实现双方业务的互通,甲乙双方须相互提供上述电话网的网间互联服务。 3、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信息产业部颁布的《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电信网间通话费结算办法》、

《关于网间长途呼叫路由组织的通知》、《关于移动电话用户选择国内长途电话网或IP电话网呼叫国内异地移动电话用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互联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两总部之间相关协议,就上述网间互联服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通话费结算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网间互联原则 1.1 甲乙双方应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对方及时、合理地提供所需的网间互联服务。在国家规定的互联范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拒绝对方提出的互联要求。 1.2 甲乙双方应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网间互联。互联方案应有利于甲乙双方业务开展、方便甲乙双方网络管理、便于甲乙双方进行网间结算、并保证甲乙双方网间通信的安全可靠。 1.3 甲乙双方应在《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规定的相应时限内,完成互联工作。 第二条互联业务范围 2.1 甲乙双方实现网间互联后,原则上甲方的所有移动电话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球通用户、神州行用户、移动电话用户、移动公用电话)和国际、港澳台漫游来访到甲方移动电话网用户能够与乙方的所有固定电话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普通固定电话用户、固定公用电话)相互通信。一方的国际局、IP 电话国际网关接收到的国际、港澳台来话能够通达另一方的所有用户,或者另一方电话网内开放国际来话呼叫功能的业务台。 2.2 甲方移动电话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球通用户、神州行用户,下同)可以自主选择乙方的国内长途电话网、国际电话网、IP电话网进行国内长途或国际、港澳台电话呼叫。乙方负责对主叫用户使用乙方电话网进行国内长途或国际、港澳台电话呼叫的鉴权,甲方不对该主叫用户进行国内长途或国际、港澳台电话呼叫的鉴权。 乙方固定电话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普通固定电话用户、PHS无线市话用户,下同)可以自主选择甲方的IP电话网进行国内长途或国际、港澳台电话呼叫。甲方负责对主叫用户使用甲方IP电话网进行国内长途或国际、港澳台电话呼叫的鉴权,乙方不对该主叫用户进行国内长途或国际、港澳台电话呼叫的鉴权。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示范文本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安全帽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 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 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 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 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

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一、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三、健康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五、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十、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十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一、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 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 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有效地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采购、储存、发放等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保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耳塞、耳罩、口罩、半面罩、工作服、雨衣、劳保鞋、安全带、防护服、雨裤、统靴(雨靴、绝缘靴)、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手套(除线手套、帆布手套以外)、医疗急救箱等。 3.2 公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防护服、雨衣、雨裤、统靴(雨靴、绝缘靴)、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手套(除线手套、帆布手套以外)、防护帽、医疗急救箱等。 4 职责 4.1 安全部 4.1.1 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配发标准及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1.2 负责各部门季度劳保用品预算审核和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管理。 4.1.3 负责根据各部门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及时请购劳保用品。 4.1.4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劳保用品的管理情况。 4.1.5 负责职工劳保用品佩戴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2 其他部门 4.2.1 人事部提供员工的岗位信息并及时更新。 4.2.2 财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费用管理。 4.2.3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公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和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制定本部门季度劳保用品预算,并根据季度劳保用品预算制定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计划,提交安环部。不定期对本部门员工劳保佩戴情况检查、考核。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配置标准和需求计划

5.1.1 安全部制定员工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和安全库存标准,各部门依据人事部提供的员工信息制定部门劳保用品预算及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并报安环部审核。 5.2劳保用品的购买 安环部根据库房劳保用品库存量反馈信息及部门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及时请购劳保用品,采购部依照采购流程实施劳保用品的购买; 5.3 劳保用品的发放 a新进厂的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由所在部门按工种领取个人劳保用品。 b脱产学习,休长假超过六个月的员工,停发个人防护用品。 c各部门填写劳保用品领料单,注明原因(新员工或者以旧换新),经安全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审核后,领用劳保用品。如果超标准的需领用单位提供说明。 e库房保管员根据安全部审核过的劳保用品领料单给各单位发放劳保用品。 f各单位需将劳保用品及时发放给个人,发放时要求领用人在“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上签字。 5.4劳保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5.4.1个人劳保用品 a上班时间,凡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服、劳保鞋、安全帽。 b个人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损坏需重新更换的,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领取,填写领料单,注明原因以旧换新;对于丢失或无法提供原劳保用品的,需写明原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才能领取。 c 为了规范安全帽的使用,公司对安全帽采用统一标识,以确保安全帽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安全帽到期后,更换新安全帽时,必须交回旧安全帽,为了避免过期安全帽继续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未能交回的员工必须说明原因并按2倍价格赔偿,如安全帽上的标识损毁,视为未能交回。 5.4.2班组公用防护用品 A 各班组公用防护用品的管理由班组长负责,公用防护用品要定点存放,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不允许将公用防护用品发给个人保管使用。 B 各班组建立公用防护用品配置及更换台帐,班组长要作好班组每次领用或更换记录,更换采用以旧换新。 C 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对各部门公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