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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网络教育少年儿童法律保护2014.12期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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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5《少年儿童法律保护》2014年12月期末考试指导一、考试说明

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题型: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简答(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二、复习重点内容

绪论

1.少年儿童立法的类型(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1)按照法系区分

1)英美法系的少年儿童立法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以英国、美国为代表,包括英联邦各国及印度、斯里兰卡、埃及等国。其少年儿童立法呈现如下特征:

判例法与制定法并重

设置多种形式的少年法院审理少年案件,不仅以犯罪少年儿童作为管辖对象,而且凡属需要监督、需要照管保护的少年儿童,均属其管辖。

需要监管的少年是指需要监护、处置或矫正的少年,如一贯逃学、不服从家长管教或离家出走的少年。

需要帮助的少年是指精神不健全的少年,或者是父母管不了或不愿管的少年。

它们的少年立法只规定少年儿童的上限,18周岁,但不规定下限,所以所有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均纳入其管辖范围。

2)大陆法系的少年儿童立法

大陆法系国家以德国、法国为代表,还包括意大利、奥地利、瑞士等国。

制定法为主

少年法的对象为不满18岁的犯罪少年。

设置具有特别性质的少年法院,对少年儿童给予保护处分,也可以判处刑罚。

3)日本的少年儿童立法

日本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混合型法治国家。其少年法全文68条,具有如下特征:

设置家庭裁判所,主要调停家事纠纷和审判家庭案件与少年保护案件。

少年法适用的对象是未满20岁的人。同时对年满20岁的成年人所实施的危害少年福利的刑事案件也适用。

4)北欧型的少年儿童立法

北欧型的少年儿童立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福利型的少年司法制度。以瑞典为例,它在全国各基层行政单位普遍设置儿童福利委员会,对少年儿童进行保护。

儿童福利委员会虽具有行政机关的性质,但多数成员是教师、医生等专家学者及关心少年儿童福利与教育的人员。

儿童福利委员会虽然不是司法机关,但既有权利对少年儿童实施保护处分,必要时也有权收容(拘禁)少年儿童。而且不仅涉及保护少年儿童问题,还可审理少年儿童犯罪案件。

(2)以内容进行区分,可将少年儿童法规分为四种类型(常见题型:论述题):

1)处罚型(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处罚型的少年儿童法规主要指关于处理少年儿童违法犯罪的法规,专指有关少年儿童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现行的《德国青少年刑法》、《美国青少年犯教养法》、《英国青少年法》、《奥地利共和国青少年法院法》都属于这一类。

2)多元型

多元型的少年儿童既规定保护少年儿童的内容,又规定审理与处罚少年儿童的综合性法规。如斯里兰卡现行的《儿童与少年法令》。

3)福利型(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福利型的少年儿童法规是指以福利为主处理违法犯罪少年儿童的法规。瑞典的《社会服务法》及其补充法——《关于少年保护的特别规定》是这一类的典型代表。

4)保护型

保护型法规是指为保护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而制定的净化社会环境的法规。这是因为少年儿童正处于身体、智力、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正处在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的转变时期,可塑性很大,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因此,净化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是保护其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如日本的《青少年保护条例》、德国的《禁止传播危害青少年作品法》、《关于在公共场所保护青少年法》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结构(常见题型:简答题)

(1)《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全法共分为7章56条。

(2)第一章总则共7条,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依据、指导思想、保护原则、保护对象、保护主体等内容。

(3)第二、三、四、五章共计38条,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主要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等保护主体的保护方式和保护内容。

(4)第六章法律责任,共9条,主要规定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责任。

(5)第七章附则共两条,一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该法自行制定有关条例及其程序;一条规定该法的施行日期。

3.权利能力的概念及分类(常见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

权利能力是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或公民在法律上的人格。具体而言,它是指公民依法得以参加各种法律关系,并在该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权利能力的意义在于确定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以及该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范围。一个人具有某种权利能力,就能够参加某种法律关系,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果他没有权利能力,就不能参加法律关系并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如果一个人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那么他所能参加的法律关系的种类和范围也会受到限制。

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的和特殊的两种。一般的权利能力是指全体公民都平等地享有的权利能力,如民事权利能力。特殊的权利能力是指公民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权利能力。这种权利能力有时同一定的地位相联系,如特定的国家公务员在执行职务时所具有的特定资格和职权。有时它与年龄相联系,如选举权、结婚权、劳动权等权利的享有。

公民的权利能力还可分为民事上的权利能力和政治上的权利能力。就民事权利而言,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与人格同义。任何公民,无论其年龄、性别、民族、信仰和家庭出身如何,从出生开始到死亡为止,都同样地享有民事上的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这种平等强调的是参与机会人人平等,是形式平等而非实质平等,是机会平等而非结果平等。而政治上的权利能力则可能因为年龄或因犯罪等行为受到限制和剥夺。

4.少年儿童法律保护的学科特点(常见题型:简答题)

(1)少年儿童法律保护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既需要有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背景,又具有较强的法学特征;

(2)少年儿童法律保护与青少年法学、未成年人法学和教育法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3)少年儿童法律保护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

5.少年儿童法律保护的原则(常见题型:简答题)

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尊重少年儿童的人格尊严;适应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6. 国外少年儿童立法的历史发展(常见题型:简答题)

少年儿童法律保护与少年儿童立法的发展紧密相连。少年儿童立法产生的历史可分为四个阶段:

(1)朴素的保护主义阶段。(萌芽阶段,指18世纪以前)

亚里士多德被称为西方立法思想的源头之一,它很早就强调立法要与教育密切联系。公元354年,《查士丁尼安法典》确定了儿童不可能预谋犯罪的原则,不存在天生的坏儿童,任何坏儿童都是可以挽救的。这一原则发展成为后来少年法的基本思想之一。

此外,罗马法确立的“家父权”制,对后世的少年儿童立法,尤其是家庭法也有突出影响。

(2)人道主义阶段。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

这一时期的少年儿童立法由于人道主义立法思想的出现产生了一些变化,如对少年儿童的刑事责任年龄作了一些新的规定,使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的少年儿童免受刑事责任。

(3)理论准备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

“拯救儿童运动”由美国的杰克索尼提出,他们主张改革少年儿童的环境,比如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特别是小社会环境——社区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要求社会各方面给儿童提供各方面的有利条件,促进儿童的福利发展,建立促进少年儿童身心正常发展的各种专门机构,对违法犯罪的少年进行更生照管,将少年儿童从犯罪的深渊中拯救出来。

此外,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的兴起,强调刑罚的作用不在于对犯罪行为的报应,而在于预防犯罪。

由于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终于形成了少年儿童立法的一些基本设想。包括单独对少年犯进行审理,采用非正式的诉讼程序,科刑应轻缓,着眼于保护而非惩罚,重视少年儿童的矫治和更生等。

(4)专门立法时期

在前一阶段理论准备基础上,1899年美国伊利诺州制定了少年法庭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少年儿童立法。到1920年,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制定了相似的法规,并进而在全世界掀起了一股少年儿童立法高潮。但这一时期的立法主要是针对少年儿童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问题,涵盖的对象除违法犯罪的少年儿童以外,还有被放任的或需要保护的少年儿童。而此后,少年儿童立法的范围逐渐扩大,不仅包括少年儿童犯罪的刑事法典、少年法院法,而且还包括少年儿童保护法、少年儿童福利法及教育法等各种内容。

7.少年儿童的法律地位(常见题型:论述题)

(1)确定少年儿童法律地位的重要意义

少年儿童的法律地位是社会各方面对少年儿童进行保护的法律依据和出发点。少年儿童的法律地位既有与成年人一致的地方,也有与成年人不一致的地方。所以除了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做出一般性规定之外,还应当通过法律明确少年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的

法律地位。

(2)少年儿童的法律地位是多样的,不同的法律地位决定了他的不同身份和权利义务内容。但一般来讲,少年儿童具有两种最基本的地位,一种是公民的地位,另一种是未成年人的地位。

(3)公民的含义

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取得中国国籍的少年儿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或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公民首先是少年儿童作为自然人个人的一种身份或资格。此外,公民反映的是自然人的个体而非群体,只是一种个人身份,而不具有群体的属性。

其次,公民反映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少年儿童属于某一国的公民,就意味着享有该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包括请求国家保护的权利;同时也意味着他负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接受国家管理的义务。此外,公民的概念也蕴含了“主权在民”的思想。

第三,公民概念反映的是公民之间平等的关系。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完全平等的,没有人享有特权。

第四,国籍是取得或丧失公民资格的决定因素。取得一国国籍就成为该国公民,丧失某国国籍就丧失了相应的公民资格。如果具有两国以上的国籍,就成为两个以上国家的公民,如果没有国籍,就不是任何国家的公民。

(4)未成年人的地位

少年儿童由于未满18周岁,因此在法律上属于未成年人,法律地位与18岁以上的成年人有所区别。

未成年人法律地位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权利的特殊性。有一些权利只能由成年人享有,而未成年人不能享有,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有一些权利是未成年人特有的,成年人则没有,如被特殊保护的权利,在家庭中的被抚养权和被监护权,在学校中受到安全保护的权利,在司法上获得减免刑的特殊权利等,就只能由少年儿童享有。

未成年人特殊的法律地位还表现在行为能力的缺失或限制。在进行民事活动中,他们虽然享有各种民事权利,但却没有或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这与18岁以上的成年公民既有充分的民事权利,又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

第一章少年儿童的法律地位

1.少年儿童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条件(常见题型:简答题)

(1)少年儿童一般权利能力的开始

少年儿童的一般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出生是少年儿童成为一般权利主体的法律事实,也是少年儿童依法享有权利能力的开始。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关于出生的标准,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有露出说(胎儿从母体露出)、初声说(婴儿发出第一声啼哭)、及独立呼吸说(婴儿能够独立呼吸)等。而我国,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胎儿由于还未出生,因此没有权利能力。但例外的是,我国《继承法》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应继承的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少年儿童特殊权利能力的开始

公民的特殊权利能力主要受到年龄、健康状况、社会地位及其他法律事实的影响。

关于年龄的限制,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8岁以上的公民);结婚的权利(男不早于22岁,女不早于20岁);劳动权利(16岁以上)。其中少年儿童由于未满18周岁,因此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婚的权利以及劳动权利都会受到限制,但已满16周岁以上的少年儿童可以享有劳动权利。

关于健康状况的限制,如我国《兵役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征公民必须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这意味着健康状况不符合体格检查条件的少年儿童,就不能享有服兵役的权利能力。

关于社会地位及其他法律事实的限制。有一些权利能力是与特定的社会地位相联系的,如国家公务员的职权,在少年儿童尚未取得这种社会地位之前,也不可能享有这些权利能力。

(3)少年儿童一般权利能力的终止

公民的一般权利能力于死亡时终止。因此死亡是少年儿童终止权利能力的唯一条件。

在法律上,死亡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死亡,一种是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又称生理死亡,是指人的生命的结束。在我国,法学界一般以公认的死亡时间或死亡证明书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

宣告死亡是指人民法院对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并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对失踪公民

推定的死亡。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日期即为失踪人的死亡日期。

(4)少年儿童特殊权利能力的终止

少年儿童的特殊权利能力除因死亡而终止外,还可能因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因丧失法定的享有某项权利能力必须具备的条件等原因而终止。

我国《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防火、爆炸、偷渡、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常见题型:简答题)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18岁以上的公民,无论是否有独立经济来源,是否结婚,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16岁到18岁的少年儿童,只有在他们的劳动收入能够满足其个人一般生活需要的时候,才被推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旦失业或发生其他情况以致不能再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时候,他们就不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目的,是为了使有一定认识能力,对某些行为有一定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行为自由,方便他们的生活。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不能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3.公民的概念和内涵。

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取得中国国籍的少年儿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或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公民首先是少年儿童作为自然人个人的一种身份或资格。此外,公民反映的是自然人的个体而非群体,只是一种个人身份,而不具有群体的属性。

其次,公民反映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少年儿童属于某一国的公民,就意味着享有该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包括请求国家保护的权利;同时也意味着他负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接受国家管理的义务。此外,公民的概念也蕴含了“主权在民”的思想。

第三,公民概念反映的是公民之间平等的关系。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完全平等的,没有人享有特权。

第四,国籍是取得或丧失公民资格的决定因素。取得一国国籍就成为该国公民,丧失某国国籍就丧失了相应的公民资格。如果具有两国以上的国籍,就成为两个以上国家的公民,如果没有国籍,就不是任何国家的公民。

4.未成年人的概念和内涵(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我们所讲的少年儿童是未满18周岁的人。其中,儿童是指未满14周岁的人,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他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于18周岁以前正是一个人在身体、心理、智力的全面发育阶段,不能独立地正确处理自己的事务,所以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同于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

5.少年儿童的民事、刑事及政治行为能力(常见题型:论述题)

少年儿童的行为能力可以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行为能力及政治行为能力三类:(1)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少年儿童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18岁以上的公民,无论是否有独立经济来源,是否结婚,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16岁到18岁的少年儿童,只有在他们的劳动收入能够满足其个人一般生活需要的时候,才被推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旦失业或发生其他情况以致不能再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时候,他们就不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

适应的民事活动。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不能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例外性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以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2)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公民的刑事行为能力表现为公民的刑事责任能力,它可以分为三类:

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相对刑事责任能力

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无刑事责任能力

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3)政治行为能力的划分

政治行为能力的划分不如民事、刑事那样具体,根据宪法规范,可以分为如下三类:

①完全政治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政治行为能力。

②无政治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没有政治行为能力。

③特殊政治行为能力

特殊政治行为能力是公民在具有了完全政治行为能力之后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能力。少年儿童没有特殊政治行为能力。

6.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儿童犯罪,如何进行处罚(常见题型:论述题)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表现为:

(1)剥夺政治权利刑。对少年儿童犯罪,不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除依法判处无期徒刑的以外,一般不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

(2)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是指应当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相对较短的刑期;以及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3)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少年儿童罪犯,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家庭有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助措施能够落实,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适用缓刑。但以下情节一般不适用缓刑:惯犯、有前科或者被劳动教养二次以上的;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犯罪后拒不认罪的。

(4)免予刑事处分。初犯、偶犯,如果罪行较轻,悔罪表现较好,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免予刑事处分: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以及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对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5)减刑、假释。如未成年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及时减刑。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接受教育改造表现突出的,可予以假释。减刑后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予以假释。

7.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犯罪,如何认定其刑事责任(常见题型:简答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犯罪,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2)少年儿童被胁迫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3)少年儿童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少年儿童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不认为是犯罪。

(4)少年儿童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章少年儿童的权利

1.权利和基本权利(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权利是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所享有的可以要求做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并为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资格。权利是一个内容丰富、种类繁多的庞大体系。在这个权利体系中,有一些权利是人们必不可少的,对人们的重要性较强,它们被称为基本权利。许多人又把基本权利称之为人权,以表明他们是人所固有的权利。

2. 少年儿童的基本权利(常见题型:论述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少年儿童主要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1)生存和发展权(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生存和发展是少年儿童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权,是指少年儿童的生命得以延续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劳动权、休息权和获得生活救济的权利等。在所有权利中,生存权是一项基础性的、前提性的权利,没有生存权,其他权利和自由都无从谈起。

发展权是少年儿童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的权利。少年儿童的发展权意味着创造有益于个人发展的条件是国家的重要责任。少年儿童个人的发展权主要有受教育权、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以及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

(2)人身自由

是指少年儿童的身体、人格和身份不受非法侵犯。人身自由是少年儿童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因此是基本权利之中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具体责包括人格尊严、身体自由、住宅安全以及通信自由。

(3)平等权。

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格平等、男女平等、民族平等。

(4)表达自由(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口头、书面以及特定行为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著作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

(5)参政权

少年儿童由于年龄尚未满18周岁,所以在参政权上受到较大限制,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缺失,但仍有一些权利是可以享有的,主要是知情权和监督权。

(6)精神自由,是少年儿童自主地选择道德和宗教的自由。

3.受教育权(常见题型:简答题)

根据我国宪法第46条的规定,少年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又根据《义务教育法》第4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少年儿童首先享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其次,少年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当少年儿童进入学校成为受教育者,就享有受教育者的各项权利。根据《教育法》

第42条的规定,主要有如下内容: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人格尊严的基本内容(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具有的内在价值和尊严。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可以从一般人格尊严与具体人格尊严两个层次来分析。一般人格尊严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力量。

人格独立是指少年儿童不仅同其他人享有平等的人格,而且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其核心是人格的平等性与独立性。

人格自由是指少年儿童发展和保持自己人格的权利和自由。

人格力量是指基于少年儿童的个性、能力、资历、声望等而形成的对社会的影响力。

具体人格尊严是人格尊严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和贞操权。

(1)姓名权

姓名是一个人借以代表个人并把自己同其他人相区别的符号。少年儿童享有姓名权。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四条规定:“每一儿童出生后应立即加以登记,并应有一个名字。”

姓名权包括:

1)姓名决定权。在少年儿童具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意思能力之后,就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决定自己随父姓或母姓。

2)姓名变更权。少年儿童有权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但在18岁之前,需要由其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姓名的利用权。

(2)肖像权

肖像是指模仿人物外形而描绘或塑造人物形象的视觉及造型艺术。在法律上,肖像代表一定的人格利益。《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肖像制作的专有权,他人制作或再现少年儿童的肖像必须经少年儿童或其监护人的同意。

2)肖像使用专有权,少年儿童有权自己或允许他人使用其肖像。未经少年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而使用肖像属于侵权行为。

3)肖像利益维护权,少年儿童有权禁止或阻止他人恶意非法毁损、玷污、丑化自己的肖像,或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3)名誉权

名誉是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名誉权是少年儿童对自己的名誉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名誉权的内容包括名誉保持权、名誉维护权和名誉收益权。

(4)隐私权(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隐私是私人生活的秘密,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二是个人信息,如个人健康状况、家庭住址、电话、财产状况、生活经历等。三是个人领域,如身体的隐秘范围、书报、私人日记本、卧室等。

隐私权就是少年儿童对其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及个人领域中的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包括:

1)个人生活安宁权。指少年儿童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涉。

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指少年儿童有权对其个人生活情报进行保密,禁止他人知道、传播或利用。

3)个人隐私利用权。指少年儿童有权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利用隐私从事某些活动,如撰写自传等。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规定:“一、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二、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5)贞操权

贞操权是少年儿童保持其性的纯洁的权利,包括保持贞操的权利,反抗性侵犯的权利以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对自己的贞操所享有的自主权。其中,14岁以下的儿童没有贞操自主权;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年享有部分贞操自主权。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妇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妇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妇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威胁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常见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少年儿童与其他公民在法律实施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包括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它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从法律实施的具体环节来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有三项内容:

执法平等,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必须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

司法平等,司法机关必须平等地对待诉讼当事人。

守法平等,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法律。少年儿童也不因年龄的特殊性而有任何差别。

6.权利(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权利是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所享有的可以要求做出一定

的作为或不作为,并为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资格。

7.生存和发展权(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生存和发展是少年儿童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权,是指少年儿童的生命得以延续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劳动权、休息权和获得生活救济的权利等。在所有权利中,生存权是一项基础性的、前提性的权利,没有生存权,其他权利和自由都无从谈起。

发展权是少年儿童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的权利。少年儿童的发展权意味着创造有益于个人发展的条件是国家的重要责任。少年儿童个人的发展权主要有受教育权、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以及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

8表达自由(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表达自由,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口头、书面以及特定行为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著作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

9.身体自由(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身体自由是指少年儿童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以及人身不受他人约束、妨碍、强迫和控制的权利。

第三章少年儿童家庭保护

1.少年儿童监护人的设定(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监护,是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置保护人的制度。其中,被保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称为被监护人,担任保护人的人称为监护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少年儿童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包括继父母和养父母。少年儿童一出生,其监护关系就同时产生。父母离婚后,其与子女的监护关系仍然存在,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如果一方父母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其明显不利时,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监护权。

当少年儿童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少年儿童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少年儿童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少年儿童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少年儿童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但是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

当少年儿童没有上述任何亲人或朋友担任监护人时,由少年儿童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少年儿童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监护职责(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监护职责就是监护关系存续期间监护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抚养(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少年儿童的养育和照料,包括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给子女以养育、照管等。

4.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常见题型:简答题)

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少年儿童的第一任老师,他们不仅负有使子女身体健康成长的责任,而且在精神、品行等各个方面也要进行言传身教,引导少年儿童养成健康的心理。因此,家庭教育就是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的思想、品德、行为方式、智力等方面予以关心和帮助,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思想及高尚的情操,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教育和品行教育。思想教育要求家庭必须帮助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培养良好的情操、兴趣、意志及礼貌、诚实、谦虚、勤劳等良好品德。品行教育要求家庭教育和帮助少年儿童自觉用良好的道德规范来约束和要求自己,在日常行为中体现良好品德。

由于少年儿童在法律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和处理能力,因此必须切实履行其为人父母的责任,教育孩子成人。

家庭教育必须适应少年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根据不同孩子的年龄和心理状况,提出不同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但总体上的原则是启发诱导、身教重于言教。父母应当为孩子作出表率,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则首先要做到。在日常的教育中,切忌使用简单粗暴的打骂等方式,这样不仅不能达到教育效果,而且会侵害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5.少年儿童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常见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

家庭保护是我国少年儿童法律保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少年儿童实施的家庭方面的教育和保护,包括对少年儿童进行生理上的关心爱护和心理上的帮助教育。

包括以下内容:抚养少年儿童;不得虐待、遗弃少年儿童;不得歧视女性少年儿童或者有残疾的少年儿童;不得溺婴、弃婴等等。

第四章少年儿童学校保护

1.学校对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的保护(常见题型:论述题)

学校必须保护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1)依法接受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2)尊重少年儿童在校的各项受教育权利,不得随意禁止学生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发放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等。

(3)不得随意开除在校学习的少年儿童,不以惩罚代替教育,纪律处分应合法合理。

(4)对中途辍学、逃学、旷课的少年儿童,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与其监护人、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组织取得联系,共同配合使其返校上学。

(5)不得违反规定向少年儿童乱收费用,因此损害其受教育权利。

(6)应在职责范围内改善办学条件以更好地满足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实现。不得随意将校舍、场地、设施等出租、出借或挪作它用,不得妨害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7)尊重少年儿童的申诉、诉讼权利,对少年儿童提起的申诉进行公平、公开、公正地处理。

2.学校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的保护(常见题型:论述题)

(1)学校是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保护的组织

一般来讲,学校不是在校少年儿童的监护人,承担的不是民法上的监护职责。学校对在校少年儿童承担的是法律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来源于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同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少年儿童的监护义务。

学校对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保护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定,一般来说,应是学校正常工作期间,不包括假期,具体到每一天,应是上学开始,放学为止。在空间方面,一般应是在校园之内,既包括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建筑物内,也包括操场及校园的其他角落。如果是在校外的场地,除非是学校组织的活动,一般不在学校的保护职责。那些不在学校控制范围的时间和空间里,学校没有法定的义务保护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

(2)学校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健康的保护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校舍是指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室、教学楼、行政办公室、宿舍、图书阅览室、公共厕所等建筑物。教育教学设施是指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类设施、设备,如课桌椅、实验设备、体育活动场地及器械等。

为了保证学校校舍、场地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该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根据本条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公共设施,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不能存在明显不安全因素。

2)学校安排少年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措施。

学校也不得违反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其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3)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要健全

为保护少年儿童的人身健康,学校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不能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4)加强教师的管理,预防和制止危害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的情况。

学校首先应当保证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没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严格管理,禁止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

增强教职工的责任心,保证其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及时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以必要注意。

5)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当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应立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不使不良后果加重。

对发生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人身安全之间相关的信息,学校一旦发现,应及时告知其监护人,不致导致其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

(3)学校未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义务的责任

对于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如果学校如果因为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的规定,没有履行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保护的义务,并因此导致少年儿童人身伤害后果的,应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学校、幼儿园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过错:指故意和过失。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但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却存有侥幸心理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

所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某一行为是导致一个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或条件。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但不一定非要是直接因果关系,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也符合承担责任的要件。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但主要责任。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3.工读学校(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工读学校是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少年儿童进行特殊教育的半工半读学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6条规定:“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

“家庭、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虐待和歧视。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4.学校保护与其他类型少年儿童保护的区别(常见题型:简答题)

学校保护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各类学校及其教师和其他学校工作人员;学校保护的对象是在校学习的少年儿童;学校保护的内容是教育性保护和在实施教育过程中与教育相关的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保护。

第五章少年儿童社会保护

1.不宜少年儿童进入的场所(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不宜少年儿童进入的场所是指以成年人为服务对象,供成年人消遣娱乐而不适宜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的一些特定的娱乐场所。

2.社会对少年儿童劳动权的保护(常见问题:简答题)

(1)当少年儿童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任

何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工商行政部门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

(3)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劳动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

3.加强少年儿童的卫生保健(常见题型:简答题)

首先,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少年儿童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幼儿园应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个半小时。正常情况下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两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侧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幼儿园应为儿童提供合理膳食,编制幼儿营养平衡食谱,计划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饮水供应,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成长。培养幼儿大、小便良好习惯,但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次数和时间。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应予以特殊照顾。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幼儿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其次,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4.少年儿童社会保护的概念和特点(常见题型:简答题)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少年儿童实施的保护,它与在家庭及学校等特定环境中实施的保护有所不同。

首先,在社会保护中,少年儿童虽然也是被保护者,但它是社会成员中的平等一员,可以和成年人一样接触各种事物,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具有较为独立的主体资格。而在家庭与学校中,少年儿童虽然也是平等的主体,但相对来说从属性较为明显。

其次,社会保护的内容更为丰富、全面。社会生活有各个方面,社会环境纷繁复杂,少年儿童参与其中,必然比在家庭、学校这些单纯的环境接触更多复杂的事物,面临更多的风险,因此需要社会从多方面、多层次对少年儿童进行保护。

第三,社会保护的责任主体更为广泛,包括除家庭之外的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保护少年儿童的社会责任不仅落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内,而且也是各有关部门,如共青团、妇联、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必须要承担的社会职责。除了这些国家机关和相关社会组织之外,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只要其社会活动与少年儿童有关,也都负有一定的保护责任。家庭和学校除了在家庭和学校保护中承担法定的责任外,在社会环境中亦负有一定的保护职责。

少年儿童社会保护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组织和个人,内容和形式都非常丰富。

5.少年儿童社会保护的形式(常见题型:简答题、论述题)

(1)从保护机构来讲,少年儿童社会主要通过两种形式进行:

1)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和保护少年儿童的职责,制定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保护规划,出台鼓励社会保护的政策措施。如《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24、29、32、33、34、35、36、37条的规定都属于这方面的规定。

2)社会其他组织、团体和全体公民在自己的活动中遵守保护少年儿童的禁令,履行相关的义务,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如《未成年人保护法》20、22、23、25、26、27、28、30、31条都属于这一类的规定。

(2)从保护重点来看,少年儿童社会保护的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常见题型:简答题)

1)对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引导保护。

法律首先引导少年儿童进入或多进入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如第21、22

条对少年儿童文化生活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影剧院等场所的优惠作出的规定,第33条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建设做出的规定。同时也对少年儿童不宜进入的场所进行指导,如第23条对营业性歌舞厅的规定。

其次是对活动场所和设施的保护,如26条对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规定,27条对少年儿童及中活动室内的禁烟规定等。

2)对少年儿童接触出版物的引导。

法律一方面从鼓励正面出版物进行引导,如24条。另一方面是禁止出版、发售有害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出版物,如25条的规定,此外,国家还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都涉及出版物的引导问题。

3)对少年儿童卫生保健的保护

这些规定主要涉及卫生部门和学校的卫生保健、疾病传染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第32、34条)。

4)对少年儿童劳动和就业的保护

第28条规定禁止16岁以下少年儿童就业及对未成年工进行劳动保护,第37条规定对待业少年儿童的职业技术培训。

(3)从保护方式来看,少年儿童社会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对少年儿童社会保护作出肯定性规定,包括规定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一些保护少年儿童的鼓励性政策等。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0、21、22、24、29、32、33、34、35、36、37条的规定。

另一种是通过否定性的规定对少年儿童实施保护,主要是规定一些禁令,要求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这一类的规定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25、26、27、28、30、31条。

第六章少年儿童司法保护

1.少年儿童司法保护的方针和原则(常见题型:简答题)

(1)对违法犯罪的少年儿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教育,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对犯罪的少年儿童的德智体等方面施加影响的一种有计划的教导活动和培养过程。

感化,是指用行动或善意的劝导来产生影响,使犯罪的少年儿童潜移默化地在思想、行为方面逐渐向好的方向变化。

挽救,是指把犯罪的少年儿童从犯罪的危险道路上救回来,使其走上自觉遵纪守法的正道上来。

(3)司法机关必须处理好教育与惩罚之间的关系。一定的惩罚是必不可少的,但惩罚

并不是目的,而仅仅是手段。实际上,对违法犯罪少年儿童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就是借助于惩罚这一辅助性手段,达到教育、改造违法犯罪少年儿童目的的过程。

2.尊重违法犯罪少年儿童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常见问题:论述题)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少年犯管教所、以及社会各界,应当尊重违法犯罪少年儿童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40条)(1)诉讼权利:

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证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

北京规则第7条: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应保证基本程序方面的保障措施,诸如假定无罪指控、罪状通知本人的权利、保持沉默的权利、请律师的权利、要求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在场的权利、与证人对质的权利和向上级机关上诉的权利。

(2)受教育权利:

(3)隐私权:

“应在各个阶段尊重少年犯享有隐私的权利,以避免由于不适当的宣传或加以点名而对其造成伤害。”(北京规则第8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儿童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少年儿童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少年儿童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其人的资料。(《未成年人保护法》42条)

(4)平等权: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少年儿童,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未成年人保护法》44条)(5)继承权及受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少年儿童的继承权。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未成年人保护法》45条)

3.少年司法制度的宗旨和目的(常见题型:简答题)

少年司法制度是对少年儿童进行司法保护的具体体现。其产生与人道主义立法思想出现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以福利教育处理为主,惩罚处理为辅的观念为其主要思想。

其宗旨是:努力促进少年的福利,尽量减少司法干预,对触犯法律的少年给予有效、公平、合乎人道的处理,即保护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又维护社会的安宁秩序。

目的1:增进少年儿童的幸福,这不仅应是家庭法院或行政当局处理少年犯法律制度的重点,而且也应是遵循刑事法院模式的法律制度需要特别加以强调的,从而可以避免只采用惩罚性的处分。

目的2:相称原则——确保对少年犯做出的任何反应均应与罪犯与违法行为情况相称。包括少年犯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情况及其他因素,以及公正估量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4.少年司法制度的管辖范围具有广泛性(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首先是所管辖的少年儿童的年龄比较宽泛,少年儿童负刑事责任的上限年龄一般为18-21岁之间,下限为7-15岁之间。将少年犯从少年法庭已送到普通刑事法院的年龄也不一样。

其次是少年犯的类型问题,日本将家庭裁判所管辖的对象分为犯罪少年、触法少年及虞犯少年(可能犯罪的少年)。美国少年法庭管辖对象分为犯罪少年、违法少年、少

年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以及身份罪。此外还包括失去抚养、需要帮助的少年以及无人照管“需要监管的少年”。

所谓身份罪。是指成年人所为不认为是犯罪行为,而少年所为则认为是犯罪行为,比如在公共场所酗酒、旷课、在学校和家庭不服管教等。

5. 少年儿童司法保护(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少年犯管教所等劳动改造执行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少年儿童实施的专门保护活动。

司法保护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对那些直接或间接侵害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通过惩戒行为人和教育其他公民,尽量减少和预防新的侵害行为发生;另一方面是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误入违法犯罪歧途的少年儿童,依法进行惩罚改造和教育挽救,使之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家庭保护及社会保护应相互配合。

学校、家庭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少年儿童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少年儿童的教育挽救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43条)

6.收容教养(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收容教养是指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是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儿童,如果他们无家可归或者家庭确实无法管教的,由政府对他们进行集中管理和教育,以防止他们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章少年儿童犯罪的预防

1.少年儿童犯罪的成因(常见题型:论述题)

(1)少年儿童犯罪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其自身的原因。

(2)社会原因

少年儿童所处的社会环境:少年儿童居住的社区,交往的人群对诱发犯罪有重要关系。不良交往尤其具有破坏性的影响。

家庭的影响:有研究发现,四种家庭的子女具有较高的犯罪倾向:忽视型家庭;冲突型家庭;越轨型家庭和分裂型家庭。

学校的影响:少年儿童较差的学业成绩与犯罪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3)个人失衡

生理条件:少年儿童进入青春期之后,生理身体条件发生显著的变化,性意识开始萌芽并逐渐成熟。这些因素都会打破少年儿童原有的生理平衡,如果没有及时的引导,就会受到某些不良因素影响而走入歧途。

心理条件:少年儿童进入青春期后会觉得自己已经是大人,强烈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活动,如果受到压抑,就会不满甚至反抗。感情的变化如对异性的爱慕,与他人交往的需要和虚荣心等也会对其行为产生一些影响。而意志力的强弱与青少年犯罪也存在一定关系。

犯罪机遇:犯罪机遇指诱发犯罪的最佳机遇和条件。青少年犯罪大多不是职业罪犯,而是为犯罪机遇引诱而犯罪。

2. 合理化过程(常见题型:简答题)

是青少年试图为自己的错误进行开脱,借以抵制社会遏制和压力的武器。它使青少年漂移进罪错成为可能。

合理化过程包含五个基本内容:

(1)否认义务。以“我喝多了,头重脚轻,无法自持”为代表,把犯罪归于不能自控。

(2)否认伤害。以“根本没人受伤”为代表,以此为自己开脱。

(3)否认被害人。以“我偷的这家商店老板是奸商”为代表,将被害人归到坏人一类,妄称他们是罪有应得。

(4)谴责“谴责者”。把所有权威人士如警察、老师、父母统称为伪君子。

(5)寻求高度忠诚。把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成是为了兄弟的忠诚,团伙友谊,美化自己的犯罪行为。

3.预防少年儿童犯罪的对策(常见题型:论述题)

(1)由于少年儿童犯罪的成因是一个错综复杂的体系,预防少年儿童犯罪也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家庭预防与对策

欧美学者研究证实,家庭的结构与功能在增进卓有成效的社会化进程中,在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这正是预防少年儿童犯罪的关键所在。

欧美对预防少年儿童犯罪的家庭对策主要有七项措施:

防止少年母亲的出现:少年母亲生产的婴儿,最易受到各种形式的剥夺,如健康不良、教育不足、情感障碍,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可以通过在家庭规划中广泛地进行性教育与咨询,提供救助使少年母亲完成学业,避免二次早孕等措施预防少年母亲怀孕。

提供产前、产后服务:对怀孕期或哺育期的母亲进行广泛深入的育儿教育十分重要,这可以大大降低虐待儿童、早期忽视儿童等犯罪影响,从而减轻少年犯罪的发生。

为新婚父母提供教育与指导。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专门为特定儿童设计的。这些儿童包括移民家庭、不良经济状况家庭的儿童、带有诸多困难的儿童。教育内容主要是进行社会能力、认知水平方面的智力培训,并不是专门为预防日后的青少年犯罪而设定。

家庭救助:家庭发展到某一阶段会进入危险期,这时社会应运用各种资源进行救助。

家庭保护:为儿童提供有效的家庭保护可以预防日后的犯罪。

防止青少年无家可归:针对离家出走的政策,核心是建立特别的青年救助中心,紧急避难所以及长期的招待所。同时劝说离家出走者回家,全家重新团圆。此外还有一些部门之间的联合行动,像咨询服务、生存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帮助获得其他生计。(3)学校对策

学校可以通过三种机制获得预防犯罪的效果:最大限度地增进教育效果;确保按时入校,不逃学;预防在校的不轨行为。学校应把重点放在改善学生学习成绩、规范学生行为上。在学校中引进社会学习与生活技能两种课程,可使学生增长抵御、处理冲突的能力,有助于他们正确处理潜在的犯罪状况。学校还应把重点放在减少校园暴力,消除学生的横行霸道行为。

(4)社会对策

社会方面需要为少年儿童提供丰富多彩的体育、音乐、戏剧、舞蹈等各种活动,使少年儿童参与其中并在活动中寻求发展。这对于改善少年儿童的价值观、减少他们的犯罪倾向大有作用。

(5)就业对策

以就业为对策来预防和消除少年儿童犯罪也是重要的方面。

3.少年儿童的9种不良行为(常见题型:简答题)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4.少年儿童的严重不良行为及矫正(常见题型:论述题)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少年儿童的严重不良行为包括:(常见题型:)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

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如何矫治

①少年儿童实施以上严重不良行为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及时制止。

②其监护人应当加强监护力度,与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加管教。

③在家庭和学校教育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或者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少年儿童送往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教育。

④少年儿童从事严重不良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⑤对于触犯刑法,但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儿童,必要时可以进行收容教养等等。

第八章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1. 法律责任(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按照违法的性质和危害的程度,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以下几类:

(1)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民事违法行为或特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

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修、更换;赔偿损失(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而致的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法律责任:指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常见题型:名词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教育心理学离线作业及答案

教育心理学》作业 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由桑代克和吴伟士提出的学习迁移理论是( )。B A. 形式训练说 B. 共同要素说 C. 概括化理论 D. 关系理论 2、心理练习对动作技能的影响是( )B A. 对技能的改进没有帮助 B. 取决于任务的性质 C. 有显著作用 D. 不明确 3、由某些具体的道德情境引起的初级的态度体验叫( )A A. 道德情绪 B. 道德情感 C. 道德情操 D. 道德意志 4、学习活动中最稳定、最可靠、最持久的推动力是( )B A. 学习动机 B. 认知内驱力 C. 自我提高内驱力 D. 附属内驱力 5、为顺利完成某种活动所需要的各种能力的结合叫( )A A. 才能 B. 一般能力 C. 天才 D. 特殊能力 6、教师期望效应是由( )研究发现的。C A. 皮格马里翁 B. 勒温 C. 罗森塔尔 D. 夸美纽斯 7、关于道德评价能力发展的一般趋势,下面哪个描述是不正确( )B A. 从他律到自律 B. 从动机到效果 C. 从别人到自己 D. 从片面到全面 8、提出道德发展的“三期六段论”的心理学家是( )C A. 皮亚杰 B. 布鲁纳 C. 科尔伯格 D. 班图拉 9、小学时期,最为突出的内驱力是( )C A. 自我提高内驱力 B. 认知内驱力 C. 附属内驱力 D. 以上答案都不正确 10、下面所列的哪一种因素所引起的动机属于外部动机( )D A. 需要 B. 学习兴趣 C. 求知欲 D. 竞赛 11、采用道德两难故事法研究儿童、青少年品德发展的过程,提出了儿童青少年品德发展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理论的心理学家是()D

A. 皮亚杰 B. 斯陶布 C. 章志光 D. 柯尔伯格 12、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类需要的最高层次是需要。()B A. 归属 B. 自我实现 C. 尊重 D. 生理 13、一般而言,把学习成败归因于何种因素对学习动机的激励作用最大()A A. 努力程度 B. 能力高低 C. 任务难度 D. 运气好坏 14、为了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教师应扮演的角色是()D A. 权威者 B. 告状者 C. 指导者 D. 协商者 15、自我形象受到空前关注是在()C A. 小学阶段 B. 初中阶段 C. 高中阶段 D. 大学阶段 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简述记忆的主要规律。 记忆的主要规律有:①目的律:记忆的目的任务越明确、越具体,记忆效果越好。②操作律:当记忆材料成为学习者活动、操作的直接对象时,记忆效果好。③理解律:在理解基础上记忆效果好。④特征律:不同性质、不同数量和不同部位的材料,记忆效果不同。⑤态度律:记忆者有强烈的自信心、主动积极的态度,记忆效果好。⑥相关律:凡对个体具有重大意义、符合需要、能引起兴趣和强烈情绪体验的材料,记忆效果好。⑦联想律:正确运用各种联想,能提高记忆效果。等等。 小学生自我评价发展的特点是什么? (1)自我评价由“他律性”向“自律性”发展。(2)从依据具体行为进行评价向应用道德原则进行评价发展。(3)从根据行为的效果进行评价向把动机与效果结合起来进行评价。(4)从正确评价别人的行为向正确评价自己的行为发展。 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试论述增进儿童心理健康的途径。 增进儿童心理健康的途径有:①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②注意用脑卫生。如用脑时间不宜过长,有节律用脑,合理安排课程等等③培养健全的情绪生活。具体又可以从以下方法进行;a培养全面的自我评价能力与自我接纳的态度;b创造良好的气氛;c培养幽默感;d教育学生调控自己的情绪④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⑤进行适当的性教育。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北师大-网络教育-作业三-答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_北师大_网络教育_作业三_答案 商业资本的职能是执行的产业资本循环中(商品资本的职能)。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股票持有者获得的股息实质上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就是(资本积累)。 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是(产业资本循环中的三种职能形式)。 资本的周转时间是指(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 年剩余价值量用公式表示就是(m'v n)。 社会总产品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是(考察社会资本再生产的核心问题)。 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个别资本的总和是(社会资本)。 垄断价格是凭借垄断地位规定的市场价格,它(改变了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金融寡头在经济上统治地位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参与制)。 1、商品的价值由什么决定?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 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由维持劳动者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源泉,它的使用能够创造新价值,而且是比自身 价值更大的价值。 2、什么是固定资本?什么是流动资本?其划分依据是什么? 固定资本就是不变资本,流动资本就是可变资本。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体现在物上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即被物的外壳所掩盖的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关系。资本 在生产过程中以两种形式存在:生产资料形式和劳动力形式。根据这两部分资本

在剩余价值生产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把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划分,是马克思的重要理论贡献,它的意义在于:第一,进一步揭露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通过区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说明剩余价值不是有全部资本产生的,不是有不变资本产生的,而是由可变资本产生的,工人的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第二,它为揭示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提供了科学依据,正确的表明了资本主义剥削程度的是剩余价值率。 3、垄断是怎样形成的?垄断组织都有哪些形式? 答:垄断是指一个或者几个大型企业占有一个经济部门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的生产或流通份额,并因此达成协议,垄断该部门的生产或流通,控制相关商品的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情况。垄断是从自由竞争开始的,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社会从事生产和流通活动的经济主体,主要是私人资本家所有的资本主义企业,各个企业不断通过资本积聚和集中扩大规模,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抢占优势。当生产和资本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走向垄断。因为当一个部门的大部分生产或流通为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所控制时,竞争对手之间势均力敌,继续竞争可能会两败俱伤,它们必然会放弃竞争,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形成垄断,并能坐享垄断带来的高额利润。 垄断组织是指若干个资本主义大企业,联合起来操纵和控制某一部门或几个部门绝大多数产品和销售及原料市场,以保证获得高额垄断利润的组织。最初的垄断组织形式是一些临时的、短期的垄断协议。现在的主要垄断组织形式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和康采恩。但无论是那种垄断组织形式,其实质都是垄断资本家通过垄断生产和市场,更多地榨取劳动者的血汗,以获取高额利润的工具。

完整word版,C语言期末大作业

伊犁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 实验训项目报告 一、小组成员及分工: 姓名:张雁 学号:0908******* 二、指导老师:王慧玲 三、说明程序编制要点,以及自己在项目制作中的难 点及解决办法: 编写的要点:编写N个函数分别用来求平均分;总分按降许序排列;按姓名查找学生的成绩;找出各科 最高分的学生姓名,学号等。编写主函数提供不 同的选择途径。 难点:函数之间的调用,姓名的比较和交换。 解决办法:通过参数的传递;用字符串处理函数。 四、说明项目中所涉及的知识点及难点: 知识点:基础知识,结构体,选择结构程序设计,循环结构程序设计,数组,字符数组,常用的字符串处理函数,函数的调用。 难点:函数的调用,循环程序设计。

五、附录源程序: 注:必须有一定的注释,说明函数功能以及主要语句所起的作用 #include "stdio.h" #include "string.h" #define m 5 void search(); /*声明按姓名查找学生的信息*/ void ave(); /*声明turn out average*/ void paixu(); /* 声明score pai mingci*/ void maxandmin(); /*声明maxandmin score student's number,name and every course score*/ struct student /*声明define a struct*/ { int num; /*student’s number */ char name[10]; int math,english,chinese; /*three course score*/ int no; /* student mingci*/ float sum; float ave; }stu[m]; main() { int i; int q=0,p;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现代汉语答案

《现代汉语》作业答案 客观题部分: 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1、简述借喻与借代的区别。 借代和借喻有相近之处,借喻是借中有代,借代是代而不喻;借喻侧重“相似性”,借代侧重“相关性”;借喻可以改为明喻,借代则不能. 2、简述对偶与排比的区别。 对比的基本特点是内容上“对立”,对偶的基本特点是形式上“对称”;对比是从意义上说的,它要求意义相反或相对,而不管结构形式如何;对偶主要是从结构形式上说的,它要求结构相称字数相等。对偶里的“反对”就意义说是对比,就形式说是对偶。 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1、简答同义词辨析的方法并举例说明 同义词的辨析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 一.从词的理性意义上进行辨析 (1)词义的侧重点不同 (2)词义的轻重不同 (3)词义的范围大小不同 (4)词义范围由个体和集体的不同 二.从词的色彩意义上进行辨析 (1)词义的感情色彩不同 (2)词义的语体色彩不同 三.从词的用法上进行辨别 (1)搭配对象不同 (2)词性和句法功能不同 2、(1)晨农先生在自学过程中,既没有名师的指点,(3)更没有资料可供查阅,(2)碰到 的困难当然就比寻常人更多,(1)但疑难总是难不倒他的。

(2)当前的国际竞争,尽管形式多样,,(2)矛盾错综复杂,(1)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2)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人才的竞争,(3)是领导者的能力和民族素质的竞争。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参考答案: 1.C 2.B 3.C 4.B 5.A 6.C 7.C 8.D 9.B 10.B 11.B 12.B 13.C 14.A 15.D

北师大网络教育《网络实验》在线作业

1. 关于IP地址10.0.0.1,下列叙述正确的是(C)。 A. 它是一个E类地址 B. 它是一个公网地址 C. 它是一个私网地址 D. 它是一个B类地址 2. ARP –d命令的作用是( A )。 A.删除缓存中的所有映射项目。 B.查看缓存中的所有映射项目。 C.删除某IP映射的项目。 D.向缓存输入一个静态项目。 3. 下面是某三层交换机的部分配置( B ) SW1(config)#ip route 0.0.0.0 0.0.0.0 192.168.10.254 SW1(config)#router ospf 100 SW1(config-router)#default-information originate 则default-information originate的意义是____ 。 A.在SW1上产生默认路由 B.将Sw1上配置的默认路由转递到ospf域中 C.重置ospf的初始信息 D.这个命令可以去掉,对配置不产生影响 4. 100Base-T以太网的最大网段距离是(D)。 A.185米 B.500米 C.200米 D.100米 5. SMTP通过TCP/IP协议在客户机和服务器之间建立一个(C)

连接。 A.UDP B.ARP C.TCP D.RARP 6. 网络中PC机与集线器相联所使用的网线接头类型为(A) A.RJ-45 B.RJ-11 C.RJ48 D.RJ12 7. TCP滑动窗口的作用是(A)。 A.流量控制。 B.拥塞控制。 C.路由控制。 D.差错控制。 8. FTP Client发起对FTP Server的连接建立的第一阶段建立 (D)。 A.传输连接 B.数据连接 C.文件名 D.控制连接 9. 1000BaseT中T指的是(C) A.细缆 B.粗缆 C.双绞线 D.光缆 10. UDP协议报头长度是(A) A 8字节 B20字节 C60字节 D64字节 11. OSI参考模型包含了(D)层。 A4 B5 C6 D7 12. 基带系统使用(C)进行传输的。 A.模拟信号 B.调制信号 C.数字信号 D.载波信号 13. 在TCP/IP网络中,为各种公共服务保留的端口号范围是(C)。

北师大网络计算机操作系统带答案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 带答案 《计算机操作系统》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5 题) 1. 下面几个系统中,必须是实时操作系统的有(AD ) A航空定票系统; B机器翻译系统; C办公自动化系统; D导弹的制导系统 2.Windows XP 操作系统是由 ____公司开发的; UNIX 操作系统是由 ____ 推出的。( B ) A IBM 公司, Bell实验室 B微软公司, Bell实验室 C微软公司, IBM 联合 D Novell 公司,微软公司 3. 以下哪些功能是操作系统应该具备的?(AC) A进程管理 B办公管理 C存储管理 D邮件管理 4.操作系统是一种( C ) A通用软件 B应用软件 C系统软件 D操作的软件 5. 以下所列出的操作系统中免费的有(C) A UNIX B Windows C Dos D Linux 6.I/O 设备按照传输速率可分为低速、中速和高速传输设备,下面所列的设备中,哪个是中 速输入设备?( B ) A光盘机; B激光打印机; C鼠标; D磁盘驱动器; 7.逻辑设备表 LUT 包括以下哪些项目。(AB) A逻辑设备号; B设备管理号; C物理设备号;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 D驱动程序地址; 8. 以下哪些文件后缀名是由微软Office XP软件默认产生的?(BC) A TXT ; B PPT ; C XLS ; D BAT ; 9. 以下哪种文件系统不是Windows 系列的操作系统所使用的(B) A NTFS B SWAP C FAT D FAT32 10. 提高磁盘性能的方法有(B) A提前读、延迟写入 B磁盘高速缓存 C磁盘格式化 D杀病毒 11.下列选项中是进程的特征包括 ( ABCD ) A.动态性。 B并发性。 C.独立性。 D.异步性。 12.进程的基本状态有 (ABC ) A就绪状态 B执行状态 C等待(阻塞)状态 D其他状态 13.设备管理中为什么要引入缓冲(ABC) A缓和 CPU与 I/O 设备间速度不匹配的矛盾 B减少中断 CPU次数,放宽对中断响应的要求 C提高 CPU、通道和 I/O 设备之间的并行性。 D没有必要 14.( B)是信息的逻辑单位,它含有一组具有相对完整意义的信息,是出于用户的需要。A.分页 B.分段 15.进程的实质是(A) A.程序的一次执行过程 B.程序的源代码 C.程序的一次招待结果 D.程序的多次招待过程

北师大网络教育《微积分(上)》作业

《线性代数》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4个解答题组成,第1、2题每题2.5分,第3、4题每题5分,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三阶行列式031 042142 --的值为( D ) A 、1 ; B 、-1 ; C 、-2 ; D 、2 2. n 阶行列式112 23100000000000000n n n n nn a a a a a a a -?? ? ? ? ? ? ?? ? 的值为( C ) A 、1a 2a 1n a - n a ; B 、-1a 2a 1n a - n a C 、(-1)n+1 1a 2a 1n a - n a ; D 、0 3.2n a b a b a b D c d c d c d =的值为( B )。 A 、()n ab cd -; B 、()n ad bc - ; C 、()2n ad bc - ; D 、()2n ab cd - 。 4.若A 为n 阶可逆方阵,且 |A|=a ,则 1||kA - =( B )

A 、1k a -; B 、1n k a -; C 、n ka -; D 、1 k a -+ 5.设A 为n 阶方阵,且A =3,则1kA -=( B ) A 、13k - ; B 、13n k - ; C 、3a ; D 、3n k 6.设A 为n 阶不可逆方阵,则( A ) A 、A =0 ; B 、A =0 ; C 、Ax =0只有零解; D 、A I +必为可逆方阵 7.设A ,B 为同阶对称矩阵,则( B )不一定是对称矩阵。 A 、A - B 对称; B 、AB 对称 ; C 、'A B +对称 ; D 、'A B +对称 8.向量组1a =(-1,-1,1),2a =(2,1,0),3a =(1,0,1),的秩是( C ) A 、0 ; B 、1 ; C 、2 ; D 、3 9.设A ,B 均为n 阶可逆方阵,则( A ) A 111()A B B A ---= B 、111()A B A B ----=- C 、111()A B A B ---+=+ D 、11()kA kA --= 10.若齐次线性方程组系数矩阵的秩等于未知数个数,则改方程组( A ) A 、有唯一解 B 、无解 C 、有无穷多组解 D 、不一定有解 11.两个矩阵的特征多项式相同是这两个矩阵相似的( B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12.设1a ,…,n a 是n 元线性方程组AX =0的基础解系,则( D ) A 、1a ,…,n a 线性相关 B 、n =s -r (A ) C 、AX =0的任意s -1个解向量线性相关 D 、AX =0的任意s +1个解向量线性相关 13.已知1β,2β是非齐次线性方程组AX =b 的两个不同的解,1η,2η是对应齐次线性方

期末大作业报告

期末大作业报告 课程名称:数字图像处理 设计题目:车牌识别 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年级:xxxxx 学生姓名:xxxxxxx(学号xxxxxxxxxxxxx) 指导教师:xxxx 日期:20XX.6.10 教务处制 车牌识别 摘要: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是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随着图像处理理论和方法的进一步完善,使得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并显示出广阔的应用前景。MATLAB既是一种直观、高效的计算机语言,同时又是一个科学计算平台。它为数据分析和数据可视化、算法和应用程序开发提供了最核心的数学和高级图形工具。根据它提供的500多个数学和工程函数,工程技术人员和科学工作者可以在它的集成环境中交互或编程以完成各自的计算。MATLAB中集成了功能强大的图像处理工具箱。由于MA TLAB语言的语法特征与C语言极为相似,而且更加简单,更加符合科技人员对数学表达式的书写格式,而且这种语言可移植性好、可扩展性强,再加上其中有丰富的图像处理函数,所以MA TLAB在图像处理的应用中具有很大的优势。车牌识别技术是智能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年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本文从预处理、边缘检测、车牌定位、字符分割、字符识别五个方面,具体介绍了车牌自动识别的原理。并用MATLAB软件编程来实现每一个部分,最后识别出汽车牌照。 关键词:车牌识别、数字图像处理、MATLAB

一、设计原理 车辆牌照识别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为:将摄像头拍摄到的包含车辆牌照的图像通过视频卡输入到计算机中进行预处理,再由检索模块对牌照进行搜索、检测、定位,并分割出包含牌照字符的矩形区域,然后对牌照字符进行二值化并将其分割为单个字符,然后输入JPEG或BMP 格式的数字,输出则为车牌号码的数字。牌照自动识别是一项利用车辆的动态视频或静态图像进行牌照号码、牌照颜色自动识别的模式识别技术。其硬件基础一般包括触发设备、摄像设备、照明设备、图像采集设备、识别车牌号码的处理机等,其软件核心包括车牌定位算法、车牌字符分割算法和光学字符识别算法等。某些牌照识别系统还具有通过视频图像判断车辆驶入视野的功能称之为视频车辆检测。一个完整的牌照识别系统应包括车辆检测、图像采集、牌照识别等几部分。当车辆检测部分检测到车辆到达时触发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当前的视频图像。牌照识别单元对图像进行处理,定位出牌照位置,再将牌照中的字符分割出来进行识别,然后组成牌照号码输出。 二、设计步骤 1. 提出总体设计方案: (1)车牌图像预处理方法 因为车牌图像都是在室外拍摄的,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光照、气候等因素的影响,而且拍摄者的手部抖动与车辆的移动会造成图像的模糊。要去除这些干扰就得先对车牌图像进行预处理。由于当前数码相机的像素较高,原始图像的数据一般比较大,输入的彩色图像包含大量颜色信息,会占用较多的存储空间,且处理时也会降低系统的执行速度。因此对图像进行识别等处理时,常将彩色图像转换为灰度图像,以加快处理速度。对图像进行灰度化处理后常用的方法是图像二值化、去除背景图像、增强处理、边缘检测、滤波等处理等。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离线作业答案

《微积分(上)》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4个解答题组成,第1、2题每题2.5分,第3、4题每题5分,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设函数()f x 在2x =处可导,且()'22f =,则()()022lim 2h f h f h →+-=( B ) A 、 1 2 B 、1 C 、2 D 、4 2.点0x =是函数()232,0 00sin 2,0 x x f x x x x x ??+? 的( B ) A 、连续点 B 、可去间断点 C 、第二类间断点 D 、第一类间断点但不是可去间断点 3.设()f x 在(),a b 内二次可导,且()()'''0xf x f x -<,则在(),a b 内() 'f x x 是( B ) A 、单调增加 B 、单调减少 C 、有增有减 D 、有界函数 4.当0x →时,下列函数为无穷小量的是( B ) A 、sin x x B 、2sin x x + C 、()1 ln 1x x + D 、21x - 5. 2sin 1lim lim 221x x cosx x x x →∞→∞-==-+,则此计算( C ) A 、正确 B 、错误,因为2lim 1x cosx x →∞+ 不存在 C 、错误,因为2lim 1x cosx x →∞+不是∞∞未定式 D 、错误,因为2lim lim 11x x cosx cosx x x →∞→∞=++ 6.下列关系正确的是( C ) A 、()()d f x dx f x =? B 、()()'f x dx f x =? C 、()()d f x dx f x dx =? D 、()()d f x dx f x C dx =+?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概率统计作业

《概率统计》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4个解答题组成,第1、2题每题2.5分,第3、4题每题5分,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 A , B , C 三个事件中至少有两个事件,可表示为(D ) A 、 ABC B 、AB C ABC ABC ++ C 、 _______ ABC D 、ABC BC A C B A C AB +++ 2.设A , B , C 为任意三个事件,则_____________ A B C ++=( D ) A 、ABC B 、ABC C 、ABC ABC ABC ++ D 、A B C ++ 3.设A,B为任意两个事件,则( A ) A、()()()()P A B P A P B P AB +=+- B、()()()()P A B P A P B P AB -=-- C、()()()()P A B P A P B P AB +=++ D、()()()()P A B P A P B P AB -=-+ 4.设随机变量ξ服从参数为5的指数分布,则它的数学期望值为( A ) A5 B、1 5 C、25 D、1 25 5.设,[0,1], ()0, [0,1].cx x p x x ∈?=???若p(x)是一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函数,则c = ( C ) A 、0 B 、1 C 、 2 D 、3

6.设随机变量ξ服从参数为5的指数分布,则它的方差为( A ) A、125 B、25 C、15 D、5 7.设A, B 为任意两个事件,则________ A B +=( B ) A 、A B B 、AB C 、A B D 、A B + 8.设a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学院-管理心理学-大作业-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共三题) 1、欧联网络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通信产品生产和电脑网络服务的中日合资企业。公司自1991年7月成立以来发展迅速,销售额每年增长50%以上。与此同时,公司内部存在着不少冲突,影响着公司绩效的继续提高。 因为是合资企业,尽管日方管理人员带来了许多先进的管理方法。但是日本式的管理模式未必完全适合中国员工。例如,在日本,加班加点不仅司空见惯,而且没有报酬。欧联公司经常让中国员工长时间加班,引起了大家的不满,一些优秀员工还因此离开了欧联公司。 欧联公司的组织结构由于是直线职能制,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困难。例如,销售部经常抱怨研发部开发的产品偏离顾客的需求,生产部的效率太低,使自己错过了销售时机;生产部则抱怨研发部开发的产品不符合生产标准,销售部门的订单无法达到成本要求。 研发部胡经理虽然技术水平首屈一指,但是心胸狭窄,总怕他人超越自己。因此,常常压制其他工程师。这使得工程部人心涣散,士气低落。 问题: (1)欧联公司的冲突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答:欧联公司的主要冲突有两点:群际冲突、人际冲突 1、欧联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是权利与地位、资源匮乏、价值观不同; 2、各部门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为任务互相依赖、目标不相容; 3、胡经理与下属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为人格特质、缺乏信任、归因失误。 页脚内容1

(2)如何解决欧联公司存在的冲突? 冲突1的解决方法:管理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报酬系统,重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在人力成本与员工绩效之间取得一个动态平衡; 冲突2的解决方法:企业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来促进信息的流通,让各部门得到各自有用的数据。 冲突3的解决方法:换人,或把握胡经理的人格特质,设计合适的报酬机制来重新吸引和激励胡经理。 2、范特丽公司是美国一家大型联合公司,总部设在芝加哥,下属有450个分公司,经营着9000多种产品,其中许多产品,如克拉克捧糖,乔氏中国食品等,都是名牌产品。公司每年的销售额达90多亿美元。 多年来,范特丽公司都采用购买其他公司来发展自己的积极进取战略,因而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公司的传统做法是:每当购买一家公司或厂家以后,一般都保持其原来的产品,使其成为联合公司一个新产品的市场;另一方面是对下属各分公司都采用分权的形式。允许新购买的分公司或工厂保持其原来的生产管理结构,这些都不受联合公司的限制和约束。由于实行了这种战略,公司变成由许多没有统一目标,彼此又没有什么联系的分公司组成的联合公司。 1976年,负责这个发展战略的董事长退休以后,德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任命为董事长。新董事长德姆的意图是要使公司朝着他新制定的方向发展。根据他新制定的战略,德姆卖掉了下属56个分公司,但同时又买下了西北饮料工业公司。 据德姆的说法,公司除了面临发展方向方面的问题外,还面临着另外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下属各分公司都面临着向社会介绍并推销新产品的问题,为了刺激各分公司的工作,德姆决定采用奖金 页脚内容2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操作说明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操作说明 1、在使用前,请认真阅读《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习指导》 2、根据提示登陆学习平台,提示“修改密码”,请将新密码设为原密码的倒 写,如原密码为“881018”,新密码则设为“810188”,这样以便查看,及时提醒。 3、密码修改完成后,请进行“个人信息核对”。核对步骤: 登陆平台→个人空间→个人信息 请将已有的准确信息填入,联系电话若有更改,请及时上平台改正,并联系相应的班主任,教学活动或重要通知,我们将以短信的方式发送。 4、了解专业整个学年开设的课程,查询方法: 登陆平台→教务管理→培养计划查询→培养计划选择→课程设置 5、了解本学期开设课程,以便检查核对教材,查询方法: 登陆平台→教务管理→选课查询 若教材有差异,请及时跟班主任联系 6、知道每学期每门课程的成绩,以便及时知道通过与否,是否补考,查询方 法: 登陆平台→教务管理→学生成绩查询 若不能参加考试,可在考前2周提交《重修申请表》,为保证顺利按时完成学业,请尽量按时参加考试不缺考。 7、学习课程: 登陆平台→在线学习→点击相应课程→学习资料→点击相应资源名称 8、做作业: 登陆平台→在线学习→点击相应课程→课程作业→点击下载

作业须以纸制的形式上交,上交时,下载“北师大作业封面模板”为封皮。上交时间为6月1日—6月10日,其中公共课会以面授形式安排作业辅导,时间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作业占学习成绩的30%。 9、考前辅导资料来源: (1)登陆平台→在线学习→点击相应课程→课程文件夹→点击需要的文件资料 (2)登陆平台→资源中心→课程期末考试指导 此资源中心也提供各课程学习指导,详见网上 10、本科统考辅导: 登陆平台→在线学习→公共基础课统考辅导→点击相关课程 专升本须通过大学英语、计算机统考,若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大学英语四、六级免考规定请咨询各校外学习中心);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的界定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中的标准为准)可免考“大学英语”。符合以上规定者请开学时提出申请。 特别提示:学习平台的使用,教务管理等具体问题,可参看《网络教育学习指导讲义》,此内容也是作为一门课程,需好好学习。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大学英语三作业三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大学英语三作业三 What would you like to drink? - _______ . orange juice, please - I'm engaged. - _______ on your engagement. Congratulations - I'd like to make a reservation for two days. My name is Li Ming. - _______Single or double room? - Hello, may I speak to John? -__________Just a second, please. - Thank you for your invitation. - ________.It's a pleasure 第二部分:阅读理解(共10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30分) It is _______ since a man being operated felt all the pain. few years Long ago, when the sick man was operated on, he _______ . could feel all the pain Using the laughing gas, the people did not seem to _______ . feel pain If a man took less laughing gas than he should have when an operation went on, he _______ . still felt pain One who took too much of the laughing gas _______ . would die Miss Jordan decided to become a lawyer________.when she was in high school What did she study at Boston University? ______.Law The word "restless" in Paragraph5 means in its sentence_______.not satisfied with me life she was living and wanting to have some new experience In her political life she won ________ in 1972. a seat in the U.S. Congress Miss Jordan was the first black woman_________.from the South to be elected to Congress 第三部分:词汇与结构(共5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15分) Hundreds of people ____their homes in the floods. Lost I don't believe Bush is elected as the President. There ____ some mistake with the vote. must be Had you come here one minute earlier, you ____ the school bus. But now you had to wait for another ten minutes for the next school bus. would have caught Her case has attracted an enormous ____ of public sympathy. Amount Not matter ____, the heavy box is still immoveable. how hard I am pushing 第四部分:完形填空(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 American people divide their days 21 several blocks 22 time, and plan different activities 23 different times. American time is "on the dot". If something is supposed to happen 24 eight o'clock, it will begin at eight. American value promptness and may become angry if a person is more than 15 minutes late 25 a good reason. If you know you are going to be late, call 26 advance and let someone know. 27 you arrive late, you should apologized and explain why. Americans arrive 28 time for doctors" appointments. The doctor may keep you 29 , but if you keep the doctor waiting, you may get a bill 30 the doctor's time! 21into 22of 23for 24at 25without 26for 27If 28on 29waiting 30for 第五部分:英译汉(共3小题;每题5分,满分15分) I'm very much eager to improve my oral English. 我非常渴望提高我的英语口语 He has sympathy for all the poor people. 他同情所有的穷人 He offered to help us with our work. 他主动帮助我们的工作 第六部分:写作(满分15分) 请根据下面所给的题目用英语写出一篇不少于80词的短文。 How to keep Healthy

计算机网络期末大作业学生

浙江万里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计算机网络》大作业 班级: 技术负责人(1人)学号姓名: 学号:姓名:成绩: 核心组员学号姓名(2人): 学号:姓名:成绩: 学号:姓名:成绩: 组员学号姓名(2人): 学号:姓名:成绩: 学号:姓名:成绩:

浙江万里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计算机网络》大作业 大作业题目即及要求: 一、(30分)网络拓扑图如下: (1)请给电脑H1和电脑H3分配IP地址 (2)如果在电脑H2端ping电脑H3,请用网络分层结构的观点详细说明数据的通信过程。

二、(30分) (1)请说明TCP 协议三次握手连接与四次挥手断开的过程; (2)请用抓包软件获取上述过程,并用抓包的数据说明上述过程。 (3)提供三次握手连接与四次挥手断开的过程的抓包视频; 三、(40分) 背景介绍:下图是模拟某学校网络拓扑结构。在该学校网络接入层采用S2126,接入层交换机划分了办公网VLAN2和学生网VLAN4。 VLAN2和VLAN4通过汇聚层交换机S3550与路由器A 相连,另S3550上有一个VLAN3存放一台网管机。路由器A 与B 通过路由协议获取路由信息后,办公网可以访问B 路由器后面的WWW 服务。为了阻止学生网内的主机访问WWW 服务,A 路由器采用了访问控制列表的技术作为控制手段。 实验要求: 1、 根据拓朴图分别在S2126和S3550创建相应VLAN ,并在S2126上将F0/10-15加入VLAN2,将F0/16-20加入VLAN4,在S3550上将F0/10-12加入VLAN3 2、 在两台交换机之间配置实现冗余链路,解决环路问题 3、 S3550通过SVI 方式和RA 互连 4、 S3550配置实现VLAN 间互连 S0 S0 F0 A B F0/5 VLAN1 F0/5 VLAN2 VLAN4 S2126 S3550 RA: S3550 : VLAN2=192.168.20.1/24 VLAN3=192.168.30.1/24 VLAN4=192.168.40.1/24 Web server=192.168.60.8/24 S2126 :VLAN1=192.168.1.3/24 S3550: VLAN1=192.168.1.2/24 F0/6 F0/6 服务 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专科法律基础答案

《法律基础》作业 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15分。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分。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以下国家不属于大陆法系的是哪个?( D ) A、日本 B、中华民国 C、土耳其 D、澳大利亚 2、新中国宪法最早实行宪法修正案是在哪年?( D ) A、1975年 B、1978年 C、1982年 D、1988年 3、以下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选项是?( B ) A、自然科学著作 B、法律、法规 C、工程技术作品 D、计算机软件 4、规定由被告承担诉讼程序中的举证责任是哪一项?( C ) A、刑事诉讼法 B、民事诉讼法 C、行政诉讼法 D、三部诉讼法 5、能够对人身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 B ) A、中央行政机关 B、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 D、地方行政机关 6、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顺序是:( A ) A、配偶子女父母 B、父母子女配偶 C、子女配偶父母 D、配偶父母子女 7、《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 B ) A、8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8、对附加刑的理解,以下说法有错误的是:( B ) A、补充主刑适用 B、不能独立适用 C、可以适用一个 D、可同时适用两个以上 9、我国刑法在溯及力方面适用的原则是:( D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10、在我国程序法当中不适用调解原则的诉讼法是:( B ) A、《刑事诉讼法》 B、《行政诉讼法》 C、《民事诉讼法》 D、《仲裁法》 11、《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的客体有:( BCD )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微积分(下)

北京师范大学微积分(下)在线作业及答案 请对准题目。 1、是级数收敛的( B ) A. 充分条件 B. 必要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无关条件 2、下列级数中绝对收敛的是( C ) A. B. C. D. 3、项级数收敛的充要条件为( C ) A. B. C. 存在, D. 4、幂级数的收敛区间是( C ) A. B. C. D. 5、在下列级数中,条件收敛的级数是( B ) A. B. C. D. 6、已知级数收敛,则=( C ) A. 1 B. 2 C. 0 D.

7、设是由方程确定的隐函数,则=( C ) A. 1 B. C. D. 0 8、二元函数在点处可导(偏导数存在)与可微的关系是(C ) A. 可导必可微 B. 可导不一定可微 C. 可微必可导 D. 可微不一定可导 9、二重积分=(),其中是由曲线及围成。( C ) A. B. C. D. 1 10、已知,则关于的幂级数是(D ) A. B. C. D. 11、函数的定义域(B ) A. B. C.

D. 12、设,则=(B ) A. 6 B. 3 C. D. 2 13、若级数发散,则(A ) A. B. C. D. 14、设是连续函数,而,则=(A ) A. B. C. D. 15、利用极坐标变换后,二重积分=(B ) A. B. C.

D. 16、微分方程的通解(C ) A. B. C. D. 17、设积分区域是圆环域:,则二重积分 =( C ) A. B. C. D. 18、设函数,则=(B ) A. B. C. D. 19、若可微,则=( D ) A. B. C. D. 20、设,是可微函数,则下面各式正确的是( A)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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