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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回避制度

岗位回避制度
岗位回避制度

岗位回避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氛围,规范用人制度和岗位操作行为,规避公司业务操作风险和预防各类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声誉及公司、客户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和谐、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回避的工作关系包括:

1、夫妻关系;

2 、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祖/外祖父母);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姊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第四条亲属回避原则、定义及事项

1.回避原则:本规定第三条所列关系的员工之间存在直接指挥、领导、同一部门共事的同事关系,由级别低的一方回避;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由级别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由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2.亲属回避定义与事项: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因素对公司员工在任职和相关敏感工作中产生消极影响,而对互为亲属关系的员工在所述工作中所作出的限制性规定。具体回避事项如下:

(1)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包括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得介绍、引见自己的亲属进入公司工作。

(2)公司各部门凡涉及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公司各部门凡涉及亲属关系的员工,其亲属不得与其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不得在其任职的部门从事工作。

(4)公司采购、销售部门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公司担任财务、保管、人力资源等涉及业务范围的相关工作。

(5)公司各部门员工在入公司时不存在亲属关系,后建立血系亲属关系,凡涉及以上四条内容的,应主动到行政部做好备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调整。

(6)任何员工的亲属在招聘入公司前应主动向部门或公司行政部申报亲属关系,接受报批。

(7)公司招聘的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如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属于回避的近亲属关系,应主动向部门或公司行政部申报关系,接受报批。

(8)在本制度实施之前已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或与公司有亲属关系涉及公司业务的外单位人员,应主动到行政部做好备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综合考察后,酌情处理。凡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做辞退处理。

(9)员工在从事各项工作时,凡涉及到其亲属的,都应主动回避。如当事人不主要动提出回避,负责主持该工作的领导要劝其回避,回避后工作方可进行。对未进行回避的,其所议定的事项结果取消,并重新进行。

(10)对于违背上述前5条规定的,公司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对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同时做辞退处理。

3.特殊情况

对于有特殊情况和特殊人员的,应报行政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另行处理。

第五条回避纪律

1.亲属回避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阻碍亲属回避工作,也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授意、指使、暗示和托请他人进行干预;

2.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所属员工和本人亲属的思想工作;

3.所有员工要对亲属回避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应回避而未回避的,及时向公司行政部举报;

4.在执行本规定中发生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都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严查处。

第六条附则

1.行政部及用人部门为回避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

2.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全文另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新华网北京8月6日电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副职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纪委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四条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第五条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参照上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领导干部任职时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意见,报党委(党组)作出决定。必要时,组织(人事)部门可要求领导干部报告拟任职务所需要回避的情况。 第七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出现需要回避情况的,本人应当提出回避申请。所在单位党组织发现其有需要回避情况的应当提出回避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党委(党组)作出决定。 第八条个人、组织有权反映领导干部需要回避的情况,接到反映的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第九条出现本规定第三条所列需要回避情形时,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第十条实行回避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调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级难以安排的,报请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协调解决。

公司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公司工作职能,为提高工作,责权分明,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内部机构及设置为董事长 1 .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管理,经营工作 2负责组织设计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制度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 3.负责公司各种资产进行优化组合和有效配置,使公司的有效资产投入得到充分的使用和最大的产出。在具体的工作中应抓好财务管理,严格审核财务预算,亲自把关大额资金支付及费用报销。搞好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工作,确保资产增值。 4决定公司聘用人员,聘用期限及报酬。 5代表企业参加与外界的重要谈判,签属有关协议,合同,和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总经理 1协助董事长抓好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参与公司重大战略规划的制定,主持公司高层管理会议,按照董事长的指示,向下级部门下达工作任务。 2代表董事长对公司下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任务的指标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3对公司发生的一切重大事项及时向董事长反映,并提出意见,对一般性质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解决。做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工作,并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工作联系和相互关系。 4协助董事长抓好公司经营现场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全面形象管理。并对公司的制度化建设,企业文化培训,管理模式完善,产品品牌打造等方面提出合理方案和建设性意见,当好董事长助手。 5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车间主任 负责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的拟订,如实反映车间的实际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方案意见,供总经理参考决策。 2根据本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负责做好一切生产要素的配置准备,搞好劳动组合,下达每日的生产任务。 3抓好劳动出勤的劳动纪律,抓好现在生产管理,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和工作氛围。 5与物供,质管,技术,设备等部门配合,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物流监控,质量监控,工艺监控和设备使用监控,对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6负责指挥和监督各生产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作业,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6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原始记录和管理,负责审批物质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亲属任职回避制度

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亲属任职回避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完善公司机构内控管理,规范金融业务操作规程,优化内控环境,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亲属范围及回避范围 第二条亲属关系: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亲属关系:本人、父母、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四)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五)法律上的抚养及被抚养等亲属关系。 第三条回避范围 全体员工。 第三章回避原则 第四条回避原则:职务级别不同的,由职务较低的一方进行回避;双方担任同级职务的,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其中一方进行回避。

第五条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其权限范围部门任职。基金业务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不得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六条从事基金业务的同级人员、同部门之间有亲属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第七条有亲属关系的公司从业人员都有义务向管理部门报告亲属关系,主动回避,不得隐瞒。 第四章回避程序 第八条本人自报亲属关系,由综合管理部调查核实,提出回避意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研究决定,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第九条回避对象在回避前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如交接中发现涉及违章违纪行为,应暂停回避,待查明后,再行回避。 第五章回避纪律 第十条亲属回避要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各级领导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亲属回避,也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授意、指使、暗示或拖请他人进行干预。 第十一条认真落实亲属回避制度,对因不认真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导致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并从严查处。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动态掌握并建立从业人员亲属关系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合理用工,科学管理。

亲属回避制度

亲属回避制度 为规范集团公司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近亲属关系 1、直系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本人的父母及子女。 2、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在职正式员工。 三、回避范围 (一)岗位回避制: 1、集团公司总部部长级以上人员的亲属不得在其分管工作的部门工作。 2、集团公司总部副总级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系统主要负责人职务。 3、集团公司总部员工的亲属不得在总部同一部门工作。 4、各事业部副总级以上人员的亲属不得在自己管辖事业部的财务系统、行政系统、工程系统、物流采购系统工作。 5、各地区市级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亲属不得在自己管辖地区的财务系统、行政系统、工程系统、物流采购系统工作。 6、各地区业务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亲属不得在其管辖的部门(美容院)工作。 7、各地区院长/大院长的亲属不得在其管辖的美容院工作。 8、各地区后勤人员的亲属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不得同时从事财务、行政、工程、物流采购工作。 (二)工作回避制: 1、物流系统在各项物品采购上不得与本公司员工及亲属进行交易。 2、集团公司所有员工的亲属不得参与装修等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 3、集团公司所有租赁房屋的出租方不得为公司员工及其亲属。 4、在讨论干部任免、员工奖惩时,被讨论任免、奖惩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5、公司对各岗位进行内部审计时,作为被检查对象的亲属应回避。 四、回避程序 1、基层排查。排查的顺序先由员工本人如实自报在公司任职之亲属关系员工姓名,然后由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实行党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XXX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抓好市直部门、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回避,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就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结合XXX 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观点。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个别人从小圈子选人的不良现象,注重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有利于把那些政治上成熟、业务上过硬、作风上正派的干部选拔上来,有利于提高本部门、单位以及整个干部队伍素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近三年来,XXX市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先后调整交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7名。 (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避免领导干部决策失误的重要举措。一项决策的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者的立场,取决于决策的利益取向。长期以来,有的党政干部的亲属在本人直接领导的机关工作,从而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受各种复杂关系困扰和不利因素的羁绊,处理问题丢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有的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担任领导,缺乏领导才能,不能驾驭全局,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一些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班子内部关系不够协调,影响了工作和整体功能的发挥,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可以有效避免领导干部为了局部或个别亲属利益而决策失误,使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都出于公心,站在全局的高度,心中始终装着群众,有利于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组织人事、纪检监

公司内部员工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员工岗位职责 为完善公司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岗位的职、权、责、利关系,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合理高效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杜绝人浮于事、相互扯皮、互相推诿和无人负责的现象,培养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付其责、各展其能的现代企业风尚,体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团队精神,建立奖罚透明、升降有据的自由、公平的竞争机制,制定本责任制。 一、人事部专员职责 管辖区域:人力资源招聘及管理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制定招聘方案,包括招聘职位的类别、人数、要求等; 2.根据公司变动及时记录人员配置信息,员工档案的分类规范管理; 3.负责公司网络招聘、现场招聘的具体事项; 4.应聘人员的接待及解说,收到简历的管理和归放; 5.员工入职和离职的办理及归档; 6.内部员工每月考勤的记录; 7.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人事工作; 二、月嫂招聘专员职责 管辖区域:专职月嫂招聘 1.根据市场调查做出专属的招聘培训方案; 2.不定期走访市场,了解同行业的变动以及价格、规模等; 3.对应聘人员做好接待解答,了解对方心里诉求并做好记录; 4.将了解到的咨询第一时间向领导传达,并参照本公司提出优势与不足,进一步协商解决完善; 5.与人事专员对接,对培训人员的资料进行规范管理; 6.对已报名培训人员的跟踪了解,留意培训期间的不足与漏洞并汇报; 7.对以上岗人员工作情况的跟进,并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情况; 三、酒店部经理职责 管辖区域:部门内所有工作及分管部门人员的管理 1.加强自身对本职工作的知识了解和实际操作,根据每天的工作情况和任务部署工作; 2.学习和交流,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3.审批员工调休、调班申请,做好记录并及时安排补位; 4.监督和落实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员工的规范操作,保证客房部的整体服务质量; 5.主动与合作方沟通,保持与对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我方员工的工作情况,对合作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导协商解决; 6.与下属分管工作人员积极沟通,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度及状况; 7.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服务技巧、技能。加强员工对酒店客房服务知识,并及时了解员工心理诉求; 8.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对各分管部门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 9.整理员工入职离职申请及考勤记录并交由人事部管理; 10.学会处理突发事件及投诉,处理不当的或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文字号】法[2011]166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1.05.09 【实施日期】2011.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2011]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所辖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并组织辖区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简称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到位,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目的意义 认真落实任职回避制度,不仅有利于促进司法廉洁,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及法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消除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疑虑,从源头上减少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而且有利于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建设,彰显人民法院防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信心,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二、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以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有关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文件及指导手册,充分认识颁布施行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广大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而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个人申报。凡配偶子女从事律师业务的法院在编工作人员(包括在非审判执行岗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均应于2011年5月31日前主动填写《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业务情况申报表》(附件1),并报所在法院组织人事部门。 (三)审核公示。各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对个人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初步审核,并在本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初步审核发现的问题和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核查,必要时还可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核

亲属回避制度完整版

亲属回避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亲属回避制度 一、规定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规范用人制度,建立健康和谐的企业人事关系,创造公平、公正的员工职业发展环境,避免各类不必要的利益及管理冲突,提升公司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事业部、公司及驻外机构。二、回避范围 本规定所指亲属关系是指血系亲属及社会亲属,包括: 1.直系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等;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堂兄弟姐妹、表 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4.其他应回避关系:男(女)朋友,仁兄弟等; 三、回避原则 1.管理人员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指挥、领导关系,如:车间班组长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班组,车间主任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车间,仓库管理人员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仓库,非生产部门管理人员不得与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在同一部门等。

2.近亲属关系人员不得在同一部门共事,如:两个为近亲属关系的班组长不得在同一车间,两个近亲属关系的非生产部门人员不得在同一部门。 3.财务管理人员与其工作有账目交接的人员不得互为近亲属关系,如财务稽核岗位会计与采购员不得为近亲属关系等。 4.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岗位调整、职务变更、提薪提奖或受处分方面为其近亲属关系人员向有关部门提示或说情。 5.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中的直系亲属,不允许在同一事业部任职(如特殊人才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6.与公司存在供应、销售关系的单位,其亲属不得在公司相关采购、仓储、客服部门任职。 四、亲属关系提报: 1.所有人员须将在公司内部的亲属关系名单报至相应的部门,经部门审核汇总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建档,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审核及过程监督。 2.新入职人员应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填写《公司内部近亲属关系登记表》,如存在内部亲属关系,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所申报依据亲属关系回避原则对其进行岗位分配。 3.公司员工在入职公司后建立亲属关系的,应在一周内主动到人力资源部进行亲属关系申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五、违规处理:

(岗位职责)2020年企业各人员岗位责任制

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方针、法规、操作规程、编制和制订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消除事故隐患及粉尘毒害,负责和督促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的落实。 二、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种安全制度。每年必须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教育。 三、在发生重大事故同时,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分析事故规律、制订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五、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随时直接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 项目工程师技术员责任制

一、协助项目经理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生产活动,对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全面负责。 二、负责技术进步和“QC”小组工作的开展,组织项目部的技术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质量标准等。 三、负责制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程质量计划,检查落实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负责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月、季施工生产计划,做好劳力、机械、材料的平衡工作。 五、参与图纸会审,检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制定施工中出现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 六、负责落实本岗位的职责,对所分管的质量体系要素的有效实施负责。 七、完成项目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对所管工程负直接安全责任,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对现场搭设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指导施工作业,不违章指挥。 四、制定、落实各工种、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工人认真学习,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五、坚持每天对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排除,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 名。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 人,其他民族3人。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 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目前,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XXX 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3、较好地将干部回避和交流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交流,实现回避;通过回避,实现交流。特别是在近几年来,在保证干部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干部交流、回避的力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内容地图进一步

公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2)

公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促使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定义: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责任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者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3、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3.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6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4、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扣罚月度绩效奖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降职、调离岗位或扣罚全年度绩效奖等处分。 4.1计划负责人不认真掌握所管物资库存信息,对基层需求计划应利库而未利库造成重复采购并产生积压的;或造成积压物资超过20万元的。 4.2计划负责人不按规定流转计划,造成计划流转迟误或计划丢失导致物资供应不及时出现使用单位投诉的或造成生产单位停产事故的。 4.3采购负责人在选择供应商时,未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选择供应商,造成不同等级供应商同台参与竞争的或导致采购物资质量下降给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 4.4采购负责人在询价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细则”询价补充规定》程序开启报价,采取私自开启密封报价或向供应商透露报价信息等行为的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4.5采购负责人未按《物资采购管理细则》规定,擅自决定采购方案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6采购负责人在招标过程中,未按《招标管理办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或在招标过程中未尽应履行义务,导致招标工作失误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4.7供应商管理负责人未按规定程序履行供应商评审而擅自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或在社会上或集团范围内产生不良影响的。 4.8 物资验收项目负责人在物资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合同、协议(审定单)约定的物资不上报,擅自出具验收合格手续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9催货项目负责人在催交未到货物资时,未按规定程序向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擅自对供应商提出的处理意见或承诺进行答复,影响物资供应的或造成停产事故的。 4.10合同承办项目负责人在承办合同审批过程中,对申办合同资料没有妥善保管登记,造成资料遗失、丢失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11公司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监察、考核义务,对查出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12信访人员违反信访有关规定,对来信来访或电话投诉不按规定进行登记、转交、办理、办结的或造成群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 4.13各业务项目审核责任人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未尽到审核义务,对审核的事项未予认真审查,草率签字造成失误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4.14部门领导未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职责,对超出自身职责范围的审批权限违规违章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的或产生严重后果的。 4.15负责参与公司各类评审、审议会议的相关管理人员,对评审、审议的相关事项存有异议或对评审、审议的相关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仍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 4.16经公司办公会或公司领导督办的重要事项,承办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或压案不办的或对已

人事回避制度

吉利集团董事局文件 吉董字[2008]1号签发:李书福 关于检查《人事回避制度》执行情况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集团人事回避精神,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廉政建设,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回避制度》。现请浙江吉利控股集团、铭泰投资发展集团人事、纪检、内控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集团总部及所属子公司现有须回避的人员作正式调查,并以附表方式于2008年3月30日前报集团董事局办公室 - 1 -

汇总。 对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做降级直至开除处分。同时,鼓励员工举报内部亲属员工关系,若举报属实,公司给予每人次200元人民币的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1.《人事回避制度》 2.《人事回避制度调查表》 二ОО八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企业管理人事回避制度通知 抄送:董事长,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监。 吉利集团董事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7日发 共1份 - 2 -

附件一: 人事回避制度 干部员工队伍的建设是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强化人事管理,推进人事改革,规范用人制度,特规定如下: 一、人事回避: 指对工作人员在吉利集团及所属企业内任职,所进行的限制。 二、适用对象: 集团业务经理(含)以上及一级子公司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的各级管理干部。 三、任职回避范围: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裙带关系等。 四、主要内容: 1、招聘回避。招聘对象与本公司员工有第三条所列范围内的亲属关系的,一律不为本公司招聘对象,特殊情况报集团总裁批准方可录用。 2、任职回避。经过特别批准仍有第三条所列范围亲属关系 - 3 -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注意]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等问题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党政机关XXX个,科级企事业单位XXX个,县级干部XXX名,科级干部XXX名。在科级干部中正科级XXX人,副科级XXX人,男XXX人,女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5人。其中乡镇科级领导XXX人,汉族XXX人,维吾尔族XXX人,其他民族3人。20xx年以来,共对X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交流,其中符合回避条件占XXX人;涉及XXX个部门(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央“5+1”文件精神,以交流回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领导班子的结构改善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了,鼓实劲、干实事、争一流的风气形成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

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工作中 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断健全干部回避工作机制,使干部回避工作逐步向制 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迈进。 (一)我县开展干部回避制度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和成效 2、积极推行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制度。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等重要领导 职务,按照干部任职地域回避的要求,积极推行干部异地任职制度,避免在其原籍、出生地、成长地担任上述领导职务。目前, 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重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中除检察院党组书记、公安局政委未 实行回避外,都已实行回避;全县XXX个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回避 的XXX人,未实行回避XXX人,乡镇基本上做到了党政正职和主管经济的常务副乡长不在其出生地、成长地任职,XXX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和9个乡镇的纪检书记达到了任职地域回避。 3、较好地将干部回避和交流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交流,实现 回避;通过回避,实现交流。特别是在近几年来,在保证干部队 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干部交流、回避的力度。按 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内容地图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任职地域回避和一些敏感、热点专业职务的重

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942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Company post responsibil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

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5、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理工作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6、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

岗位回避制度

岗位回避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氛围,规范用人制度和岗位操作行为,规避公司业务操作风险和预防各类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声誉及公司、客户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和谐、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回避的工作关系包括: 1、夫妻关系; 2 、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祖/外祖父母);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姊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第四条亲属回避原则、定义及事项 1.回避原则:本规定第三条所列关系的员工之间存在直接指挥、领导、同一部门共事的同事关系,由级别低的一方回避;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由级别高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由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2.亲属回避定义与事项: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因素对公司员工在任职和相关敏感工作中产生消极影响,而对互为亲属关系的员工在所述工作中所作出的限制性规定。具体回避事项如下:

(1)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包括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得介绍、引见自己的亲属进入公司工作。 (2)公司各部门凡涉及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公司各部门凡涉及亲属关系的员工,其亲属不得与其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不得在其任职的部门从事工作。 (4)公司采购、销售部门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公司担任财务、保管、人力资源等涉及业务范围的相关工作。 (5)公司各部门员工在入公司时不存在亲属关系,后建立血系亲属关系,凡涉及以上四条内容的,应主动到行政部做好备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调整。 (6)任何员工的亲属在招聘入公司前应主动向部门或公司行政部申报亲属关系,接受报批。 (7)公司招聘的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如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属于回避的近亲属关系,应主动向部门或公司行政部申报关系,接受报批。 (8)在本制度实施之前已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或与公司有亲属关系涉及公司业务的外单位人员,应主动到行政部做好备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综合考察后,酌情处理。凡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做辞退处理。 (9)员工在从事各项工作时,凡涉及到其亲属的,都应主动回避。如当事人不主要动提出回避,负责主持该工作的领导要劝其回避,回避后工作方可进行。对未进行回避的,其所议定的事项结果取消,并重新进行。 (10)对于违背上述前5条规定的,公司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对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同时做辞退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办公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办公规章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超出30分钟和直接领导汇报; 3、在岗时间内不得与他人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打开与工 作无关的网页、QQ等; 4、上班着装要得体,不准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与装饰品,不准 穿拖鞋与短裤(不含女式七分裤); 5、严禁在公司内传播流言、诋毁公司和他人,违纪者除名; 6、办公室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 用语,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谈或闲聊; 7、各部门管理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离开办公区域时须告知行 政部并通知其部门负责人; 8、最后一个离开的办公室人员,须保证所有电源处于关闭状 态,方可离开; 9、节约用水用电,合理灵活用灯。 10、电脑及其它办公设备须爱惜使用,正确使用,不得有意损害 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请主动报备赔偿。 11、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弃物, 办公区域(或公共区域)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12、会议室用毕后应恢复办公室清洁整齐状,并随手关灯、关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 1、每天各部门人员到岗后其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安排当天工作,讲评上一天工作情况,并记录相关工作情况;每周周六各部门召开小结会议,讲评本周工作进展、收集相关工作情况;公司每月第一个礼拜的星期五召开公司月工作例会,听取、收集各部门和员工的对上月工作的汇报,安排下月工作计划,由总经理主持。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本月例会时,由行政部通知,另行安排时间; 2、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待岗学习(不发放工资)、辞退等方式进行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每位员工都有权利、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爱护公司财产,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员,给予以下处分: (1)窃取公司财务者,作除名处理,并除追回非法所得外,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2)损害或丢失公司财物者,按公司规定赔偿。 4、保守公司秘密和相关技术秘密,严禁对外泄露与产品、技术、单价、资金、及经营管理有关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及行政处罚,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究法律责任。 5、年终时,各部门各岗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工作总结必须全面、真实、客观的总结经验,查找

人民法院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 就出台任职回避制度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过程如何? 答: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颁布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已在本院及辖区法院陆续开展了思想动员和需任职回避人员的情况摸排工作,一些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官也已经做好了随时转岗的准备工作。为了确保任职回避制度在各级人民法院规范、有序、平稳、顺利地落实到位,最高人民法院一方面密切关注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此项制度的工作动态及思想动向,一方面多次召开不同类型人员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法院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人员以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与此同时,为进一步统一各级人民法院对落实这一制度的思想认识,帮助部分干警消除对落实这一制度的思想顾虑,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还研究编撰了《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指导手册》,目前也已经同时印发各高级人民法院。 问:实施方案对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方法步骤是怎样规定的? 答: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工作共分六步推进:第一步是宣传动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干警认真学习任职回避规定原文及实施方案和指导手册。第二步是个人申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所有在编人员都要在填报《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业务情况申报表》。第三步是审核公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第四步是汇总

用人回避制度

人事制度 XXX有限公司 XXX部 入职管理制度 XXX部 XXXX年X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的人事管理,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科学用人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部门经理(含工程师)级别及以上的管理干部。 二.回避界定 直系血亲及配偶关系(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三.回避类型 1、部门经理(含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得介绍本制度界定的类别人员入职工作,管理部有权审查和拒绝办理面试、入职手续,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2、回避界定人员如果在同一家法人单位工作,双方不得同时担任公司内重要岗位或敏感岗位。 3、上述人员不得在有直接业务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同一个部门或关联部门。 4、公司讨论绩效考核、职务任免、薪酬调整、人事变动、财务审计和查处违纪犯法案件等敏感问题时,与被考核/审计/查处对象具有以上关系的相关人员必须自行回避,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有关事项的调查、研究、讨论、审定,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给予指使或暗示。 四.回避方式 因历史原因已有上述人员处于任职回避所限的,按以下方式回避: 1、员工本人主动自报亲属关系,向公司管理部书面提出回避请示,经主管领导批示,确定回避措施,管理部负责具体落实。 2、由部门经理(含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介绍入职的人员,且不存在直接业务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原则上允许保持现状。 3、在同一部门的,回避措施提倡以换岗、向其他部门、XX部内其他公司或集团内公司推荐,或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视情形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方式处理等。 4、如发现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进入者,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本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解答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解答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现就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理解和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1、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答: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法律意义上的直系血亲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情况称之为法律拟制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以内,除父母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有间接血亲关系的亲属。所谓“三代以内”是从自身往上数,自己为第一代,到父母为第二代,到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三代;从自身往下数,自己为第一代,到子女为第二代,

到孙、外孙为第三代。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姻亲关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近姻亲主要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有回避亲属关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时有何要求? 答: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3、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干部,任地方党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是否应当进行回避? 答: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干部,任地方党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其任职回避主要按以下原则掌握: (1)与地方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有以上亲属关系的干部,任地方党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进行回避; (2)与地方党委政府副职领导成员有以上亲属关系的干部,任该副职领导成员所分管工作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进行回避。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有以上亲属关系的干部,在地方党委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是否回避,由各地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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