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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院学字[2012]第 05号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评定方法

(修订版)

为培养研究生的科技创新精神,促进研究生提高学术水平,激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提高综合素养和能力,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新型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依照《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基金治理方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定小组)。学院评定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学生工作负责人等。

2.研究生第一学年差不多奖学金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招生录用时同步确定。第二、三学年差不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学工办主持,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协助,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

生全部课程成绩和学术成果的登记统计工作。学工办依据制定的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评定细则,完成研究生的综合素养测评工作,并报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审议。

3. 各研究生班级成立“班级研究生综合素养测评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定小组),在综合素养测评基础之上完成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班级评定小组由辅导员、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

二、评奖原则

1.注重学术科研与创新能力,激励思想品德、差不多成绩、社会服务、锻炼躯体等综合素养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2.突出学院、导师、研究生多方共评的原则。

3.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

三、评奖范围、条件及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体系

(一)评奖范围

(1)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托付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差不多奖学金的评定。

(2)各类推举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差不多奖学金;少数名族骨干打算硕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差不多奖学金;“高

层次人才强军打算”硕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培养费部分。

(3)博士研究生获得差不多奖学金资助的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硕士研究生获得差不多奖学金资助的学习年限不超过2.5年。人事档案在入学9月份以后到校的,从实际到校时刻开始发放。休学、退学者中止其发放资格。

(二)差不多条件:

1.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遵守法律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刻苦学习,完成培养打算所规定的内容,差不多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态度严谨,并取得一定成果。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年度硕士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的评定:

(1)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或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本学年有学位课程不及格者(6月30日前补考通过者

可参评)

(3)本学年研究生“三助”考核不合格者;

(4)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6)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7)本人在规定的时刻内未提出或自愿放弃申请者;

(三)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两部分,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培养费,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差不多生活费。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全额差不多奖学金

2.全日制硕士差不多奖学金设置

四、考核内容及评定方法

(一)考核内容及比重

思想道德,课程学习成绩(学年度内研究生培养打算所有课程),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发明专利、学科竞赛等学术科

研情况,助研工作,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及竞赛情况以及参与学术、社会工作、精神文明等社会实践表现。各项权重见下表:

(二)评定方法

1. 新入校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评定与研究生录用工作同步进行。研究生录用工作开始前,学院综合考虑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及研究生培养水平,将研究生院分配的差不多奖学金指标及等级分解到各学科点。各学科点录用研究生时依照考生来源、毕业学校、初试及复试成绩等,初步确定每个研究生的差不多奖学金等级,学院评议、审批后上报研究生院。

2.第二、三学年硕士研究生差不多奖学金评定依照参评人数按等级比例确定名额,按年级分专业的综合素养测评总分由高到低确定等级。

3.关于学年度考试不及格科目成绩处理:补考通过的科目成

绩按60分计;在需要排名的情况下,有不及格且补考未通过科目的同学,其不及格科目成绩按两次考试的平均值计算。

4. 参评对象的评奖材料有效时刻为:一年级研究生为入学报到日至本学年6月30日;二年级研究生为上一年7月1日至本学年6月30日,以证书、期刊封面、文件的落款时刻为准。

5.在同一学年度同一成果获不同等级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同一成果在不同学年度获不同等级,按所在学年度获奖等级计算。

(三)评定程序

1.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并上交《武汉理工大学大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综合素养测评表》,同时须附有关材料,附件包括:(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出具的签字盖章的学习成绩单;(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3)刊登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科研成果与论文必须是在考评学年内以武汉理工大学大学的名义发表或取得。

2.班级评定小组组织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对每位研究生的学年综合测评表及相关证书、材料等进行初审;并将涉及论文、专利等项目按规定给出相应分值。

3.辅导员、导师对相关项目评定。

湖南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 湖南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成才环境,完善研究生培养竞争机制,根据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进入硕士学习阶段超过3年和进入博士学习阶段超过4年的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思想品德好。 (二)坚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研、论文工作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已修满24个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基础英语成绩不计入,下同)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攻读学位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湖南大学名义发表(含已接收,下同)1篇及其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1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1作者,本人为第2作者,下同)。 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所需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攻读学位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湖南大学名义发表1篇及其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1作者。

博士研究生: 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所需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攻读学位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湖南大学名义发表4篇(工科3篇)及其以上(排名前2位)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本人为第1作者。 攻读学位期间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5),或在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1),或有1项以上个人发明专利者(排名第1),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的计算办法为: (单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数)累加之和/总学分数(四)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 1、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奖者; 2、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收录者; 3、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或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称号者。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者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申请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可下载),如实填写申请表(要求打印),并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科研计分办法》(附后)进行自评分,于11月6日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 (二)学院初评、推荐

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院系、导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责任和权利,努力激发导师、研究生两个主体的能动性,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与资助作用,着力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组成。学校根据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和财务收支状况,动态调整奖助学金标准。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定学制年限内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评部分奖学金。 第五条研究生享受生活津贴和参评奖学金的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其规定学制。因各种原因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不享受生活津贴,不参评各类奖学金。第二章学费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秋季以前入学的研究生仍继续执行原免学费的规定;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0.8万元(宗教学专业0.7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宗教学专业0.9万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已有明确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按学校公布的有关标准收取学费;直博生在通过资格考试前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博士研究生标准缴纳学费。 第七条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按学年缴纳学费;超出规定学制年限后,按学期缴纳学费(每学年按两学期计算),学期学费为学年学费的一半。 第八条已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在学年中因保留学籍、休学、退学、提前毕业等原因离校的,可申请退还未就读学期的学费。 第三章奖学金 第九条为鼓励研究生潜心向学,学校设立和评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年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候选人奖学金、相辉奖学金、社会冠名奖学金等奖学金,按学年组织评选。第十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次。 第十一条优秀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学校根据各院系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总人数,按博士研究生0.2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0.2万元/年的生均标准,核拨优秀学业奖学金经费,由院系自行决定评奖比例、等级设置和奖励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外)学费的20%作为优秀学业奖学金专项资金,由各院系制订评审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学年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鼓励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认真完成每一项学业要求。学校根据各院系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人数,按博士研究生0.7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0.6万元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置研究生奖学金旨在通过建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在激励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学院(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教育协同创新和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籍在册全日制非定向博、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及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或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第四条研究生奖学金按照研究生申请,各学院(部)根据下达指标评定,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开展评定工作。研究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分学年评定,动态管理。

第五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科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 第六条学校按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0%的比例和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总人数70%的比例分别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和二等奖学金(10000元/年),各占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0%;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4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分别占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为20%、20%和30%。 第三章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研究生奖学金由研究生所在学院(部)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第八条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以“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等为依据,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各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评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政策、规则和方案;协调和解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 第十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主要职责是执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

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

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 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激励和支持优秀研究生新生从事科研创新研究,学校设立了“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为充分发挥该奖励基金的引导、激励作用,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获奖学生为当年录取的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第三条每年研究生入学后,由研究生院负责公示获奖人员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第二章奖项设置 第四条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共分三等,一等奖奖金为24000元/人;二等奖奖金为16000元/人;三等奖奖金为8000元/人。 第五条奖励基金按年度于学年初发放,每年至少发放8000元,发完为止。奖学金发放前放弃或取消研究生学籍的,未发部分不再发放。 第三章获奖条件

第六条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的推免生为一等奖。 第七条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的推免生;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优势学科的推免生,综合排名3%以内(含3%,下同)的为一等奖;综合排名6%以内的为二等奖;综合排名9%以内的为三等奖;综合排名9%以外且综合排名第1的为三等奖。 第八条毕业于第七条所列高校国家基地班的推免生,综合排名10%以内的为一等奖,综合排名20%以内的为二等奖,综合排名30%以内的为三等奖。 第九条毕业于山东大学泰山学堂的推免生,综合排名30%

湖南大学专业硕士毕业基本要求

湖南大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一、前言 为明确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要求,保证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学位硕士教育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及各专业学位的设置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要求。 二、培养目标 所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本专业(或职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或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开发能力;掌握解决本专业(或职业)领域实际问题必要的实验、分析、检测或计算的方法和技术;掌握一门外语技能,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掌握和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能力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通过学习和训练应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本专业(或职业)领域中相关的文献资料,获得所从事行业领域开展工作所需的背景知识。 2.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掌握所从事领域相关的先进理论与方法,解决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实际问题。 3.具备在实践工作中发现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所需解决的问题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了解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发展前沿,善于发现与学习并掌握新的理论、方法,应用先进思想和经验,具有开拓创新的思维与能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与组织协调能力。 四、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2.论文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论文要运用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所研究课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策略或方法,体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位论文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具体形式应以各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为依据。 (1)以应用基础研究形式提交学位论文时,论文撰写必须在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之上进行,应广泛并针对性地吸收国内外关于所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 论文撰写应符合《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为1到2万字。 (2)以调研报告等文字形式撰写学位论文时,应做到体例结构规范,方法科学、合理,观点明确,阐述准确、清晰,并有一定的创造性,论文格式应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 (3)以设计或作品等形式提交学位论文时,设计或作品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撰写规范。 五、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经指导教师及学院审查同意,可提请论文评阅和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可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由各学院审批。答辩委员会一般应由3至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原则上应有1至2名研究生本人单位以外的实践部门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参加。 达到培养目标、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被授予专业学位。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根据最新规定,研究生入学需缴纳学费,而为了减轻学生费用负担,名牌高校与普通高校均对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政策,二者相互冲抵,学生所交各项费用实际上已经以另一种形式返回。一般而言,名气越好的高校,学生在资金费用方面的负担越小,获取奖助学金的机会越多、金额越高。由于很多考生对于高校的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发放政策十分关注,中国教育在线考研频道特整理985系列高校最新(2014年度)硕士研究生收费及奖助学金政策,供考生参考: 以下为复旦大学研究生学费缴纳标准: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并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硕士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仍执行现行学费标准。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硕士生,收费办法如下: (1)学术型硕士生(此前未收取学费者)的学费标准最高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学年收取; (2)专业学位硕士生及此前已收取学费的学术型硕士生的学费标准,除院系有调整通知外,仍按现行学费标准收费。各类硕士生的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10458135.html,/)“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新的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学生奖助”栏目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以下为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设奖类别及金额 学年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冠名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大类。国家奖学金和冠名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和其他奖项可以兼得。 国家奖学金设奖金额: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冠名奖学金设奖奖额:2000~15000元/人不等。 学业奖学金设奖金额:硕士生均2000元 小提示:目前本科生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就业主体是研究生,在如今考研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我们想要不在考研大军中变成分母,我们需要:早开始+好计划+正确的复习思路+好的辅导班(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2017考研开始准备复习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加油!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自主创新、全面发展,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相应评审小组按本办法施行。 一、优秀奖学金 1.组织领导 研究生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由研究生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研究生院培养办、研工办、研究生会、年级自管委员会等有关师生组成,负责本奖学金评定工作。 2.参评资格 (1)参评者应为黑龙江大学注册在籍的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按《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因故放弃学籍者无参评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学习认真刻苦,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阶段性内容,学习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单科成绩80分以上。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①本学年内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②本学年内受到研究生院院内通报批评或党内处分者; ③导师有书面意见,认为不宜参评者; ④拖欠学费者;

3.等级、比例、金额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按注册在籍研究生总人数的5%评定,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按注册在籍研究生总人数的10%评定,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在课程学习阶段评定(一般为研究生一、二年级),每学年评定一次。 4.评定程序 (1)由年级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年级优秀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本年级研究生参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测评。具备综合测评加分项目者,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每年10月份,以当年发通知时间为准)向研究生院提交加分申请表,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综合成绩测算并分专业排名;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专业的学生基数、评定比例、符合条件人数及成绩总水平等因素分配各专业具体名额; (4)按照各专业评选名额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定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委员会予以核查,并将核查和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公示通过者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5.综合成绩的组成及评分细则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95%+综合测评。 (2)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指在参评学年(指上一年的9月到当年的7月,下同)两个学期的所有各科学习成绩的平均分。各科学习成绩由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供。 (3)综合测评:

湖南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改jhc1

2013年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院脱产在校学习的博士生、硕士生,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公民道德规范;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很强的集体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校期间无重大过失和违纪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科研方向符合学院重点发展方向,对学院学科建设有促进作用,导师签字同意推荐参评。 (三)在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体指:硕士一年级学生具有本科期间获2次以上国家奖学金、“学科竞赛”获得保研资格、硕博连读获得保研资格、科研能力特别突出者。博二至博四3个年级的博士研究生,研二至研三2个年级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直博二至直博六5个年级的直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主要分硕士和博士两类,不按年级细分参评,另设1个新生类奖学金名额。 (五)硕士类奖学金参评条件:(1)各年级(除研一以外)参评时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75分,单科考试无挂科;(2)为研二至研三2个年级的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研二至研三2个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直博二1个年级的直博研究生。 (六)博士类奖学金参评条件:(1)参评时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75分,单科考试无挂科;(2)为博二至博五4个年级的博士研究生,以及直博二至直博六5个年级的直博研究生。 (七)新生类奖学金参评条件:(1)一年级的硕士生和一年级的直博生;(2)具有本科期间获2次以上国家奖学金、“学科竞赛”获得保研资格、硕博连读获得保研资格和科研能力特别突出者;(3)有对学院学科建设有意义的科研成果或竞赛奖励。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最新】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种类 (一)国家、省或地方政府等设置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 (二)学校设置的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三)社会奖学金: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均可按条件参加奖学金的评定。(研究生以及成人教育类、自学考试类学生的奖学金分别由研究生处、成

人职业教育学院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办法。) 第四条奖学金应该用于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必需消费,不得用于挥霍或其他不当用途,一经发现,停止发放奖学金。 第二章国家、省或地方政府等设置的奖学金 第五条国家、省或地方政府设置的专项奖学金根据相应评选办法进行评定。 第三章学校设置的奖学金 第六条学校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 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1%; 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5%; 三等奖学金3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9%。

第七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500元/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5%。 第八条获得学校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良。 第九条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有课程补考或学业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居于后1/3者(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在统计之列)。 第十条学校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组织领导 (一)学校奖学金每年九月份评定一次,以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为

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旨在褒奖在校学习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在校本科学生。 第二条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须由学生自行申请。 第三条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复旦大学所有在籍在册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高职学生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最后一学年提前一学期评定。每学年的获奖人数占有参评资格本科学生人数的40%。 第五条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设奖等级及金额 (1)一等奖占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的3%,奖金额 3000元及以上(含3000元及以上的校外冠名奖学金) (2)二等奖占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的12%,奖金额1500元(含1500元)到3000元(含1500元至3000元的校外冠名奖学金) (3)三等奖占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的25%,奖金额1000元(含1000元)至1500元(含1000元至1500元的校外冠名奖学金) 毕业班最后一学年奖学金金额减半。 第六条凡获得校级校外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同时授予其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并注明其所获校外奖学金名称。 第七条凡符合《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者,均可参评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八条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复旦大学各院系根据学生在该学年中的表现情况对学生进行打分,具体评定办法,各院系参照如下标准自行制定,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一)综合素质分(占20分),包含思想道德素养和身体素质能力,具体考察指标如下: (1)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认识、态度;

XX大学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模板】

**大学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对象 在校博士生(含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和在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含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包括研究生新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 二、在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1、在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获奖博士生比例如下: 2、凡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于每年六月份向学院(系、所)提出申请,学院(系、所)对提出申请的博士生进行学术评议,并给出评议意见。 博士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情况作为学术评议的参考依据。学术评议同时考察博士生从事学术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对博士生学习期间的学术研究的投入程度、是否有系统的和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在阶段性的研究中是否有实质的推进、在解决研究计划所涉及的问题上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等方面进行评议。 院(系、所)对博士生的学术研究提出评议建议,并按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评出博士生一等奖学金。 3、经学术小组评议后获得博士生一等奖学金者享受期限为一年,第二年重新评议。 4、凡在校期间发生重大学术违规事件、学术道德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博士生一等奖学金申请资格,同时扣除一年一等奖学金中除学费部分的金额。 三、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1、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获奖学生比例如下:

2、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按比例排序进行评定。 3、在校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法参见《**大学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四、学业奖学金发放 博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的学费部分由财务处直接代扣,生活费部分由财务处分12个月逐月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卡中;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的学费部分,由财务处直接代扣,不足部分需另行缴纳或通过助学贷款缴纳,生活费部分由财务处分12个月逐月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卡中。 五、本评定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6月30日

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长春市一中专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一、评定奖学金目的和意义: 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公布我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凡在我校就读的三年制在校学生,具有两次评定奖学金机会。(三年级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础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德)操行测评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学期内未受到过学校通报以上批评(含通报批评)处分的。 2.(智)所有考试、考察课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3.(体)体育达标(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4.(美)仪表符合学校要求,无吸烟、奇装异服、无留长发怪发染发不良行为者。 5.(劳)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条件: 1.一等奖学金既“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5% 以上。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塌实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作业完整,考试课单科成绩90 分(含90 分),考查课优秀率为100%。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2.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5分(含85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3.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0分(含80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表彰发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 2.奖学金评定操作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末,由教务科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将符合奖学金成绩标准的学生名单交到学生科。

2022湖南大学考研专业简章

根据教育部《湖南大学关于选拔普通高校优秀考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考事项安排 1.每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很多,要早复习,早准备。按照考试范围复习。 2.我校考生,到学校考试中心,办理内部试卷。 3.每年有很多考生,不知道考试重点范围,不知道考试大纲要求,盲目复习,浪费时间和精力,复习效果很差,影响考试。 4.每年有很多考生,选择错误的复习资料,解题思路及讲解答案都是错误的,具有误导性,不利于复习。 5.学校为考生正确复习,印刷内部试卷。 6.内部试卷:包含考试范围、历年真题、考试题库、内部复习资料。 7.专业课,学校出题。一定要按照内部试卷复习,每年都有原题出现。 8.内部试卷联系QQ363.916.816张老师。学校安排邮寄,具体事项联系张老师。 二、选拔对象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要求和专业,详见《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招生及专业总表》。 2.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部分专业将另设计划用于接收调剂生,具体事项及拟招生人数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核 1.报考考生按照《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

复旦大学金融硕士学费是多少

复旦大学金融硕士学费是多少? 复旦大学金融硕士学费总额共16.8万元,学制2年。金融硕士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专业,没有一流的老师就没有一流的学生,请最好的老师培养金融硕士人才,这是行业需要。确实,金融硕士就业薪水高是事实,一年就赚回来了。 经济学院金融硕士研究方向: ①商业银行管理②证券与衍生工具投资③公司金融④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⑤定量金融⑥供应链金融⑦基金管理⑧国际金融 数学科学学院金融硕士研究方向: ①金融工程与管理②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③随机金融与风险分析④金融衍生品的定价与计算 管理学院金融硕士研究方向: ①财务管理②金融工程管理 复旦大学金融硕士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复旦大学金融硕士难度,复旦大学金融硕士就业,复旦大学金融硕士学费,复旦大学金融硕士辅导,复旦大学金融硕士参考书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金融硕士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金融硕士考研机构! 一、复旦大学金融硕士考研难不难,跨专业的学生行不行? 最近几年金融硕士很火,特别是清华、北大这样的名校。清华五道口,清华经管,北大光华的难度都比较大一些,相比较而言,复旦大学难度就小了很多。2015年复旦大学金融硕士招生人数共210人,专业招生量较大。 据凯程从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内部统计数据得知,复旦大学金融硕士的考生中93%是跨专业考生,在录取的学生中,基本都是跨专业考的。对这个现象凯程洛老师咨询了复旦大学的老师,本身金融学本科的学生,保研的,加上出国的,加上就业的,基本上没有几个来考研的,金融学本科的就业本身就是不错的,不用冒着风险来考研。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金融硕士考试科目里,金融综合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即使本科学金融的同学,专业课也不见得比你强多少(大学学的内容本身就非常浅)。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二、复旦大学金融硕士就业怎么样? 复旦大学本身的学术氛围不错,人脉资源也不错,出国机会也不少。2014年复旦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7.38%。复旦大学金融硕士就业是一等一的好,清华五道口和经管毕业生第一年大约20-30万每年,人大的也是在15-25之间,复旦大学的预计在15-30万之间,金融硕士就业去向一般是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投行,一行三会,国有大企业的投资金融部门,前景一片光明。已经有毕业的学生,据统计薪水金额大约第一年在12-20万之间,第二年以后的情况得看个人在单位的发展情况了。 三、复旦大学金融硕士学费是多少?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及《北京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遵循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分类指导,分层管理;创新机制、激励创新的原则,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为主旨,以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引导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创新活动,自觉锻炼成为品学能兼备的优秀人才为目的而设立的。 第三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统一设立并管理;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进行监督、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所)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各二级单位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 第五条奖学金体系 (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个人奖和集体奖。 (二)个人奖学金分为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研究生励志奖、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研究生社会工作奖、优秀研究生奖、科技之星、博士生创新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企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三)集体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研究生优良学风班。 第六条奖学金参评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成绩优良;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 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2. 评定学年所学课程考试(含所选所有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3.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4. 学院认为不宜参评者; 5. 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第七条评定原则 奖学金评定工作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促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业务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八条组织管理

热门-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6篇

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6篇)】(篇一) 第一条 **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 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 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 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 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 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 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 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 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 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 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 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六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 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 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 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 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1) 特优奖:10人,奖金额 4000 元/人; (2) 优秀奖:30人,奖金额 2000 元/人。 二、奖学金评选方案 1、评选条件 1。1基本条件:

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与学费介绍

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与学费介绍 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学费总额为7万元。学制两年。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其方向为: 01 新闻与传播 02 新闻与传播(财经新闻) 03 新闻与传播(新媒体传播) 04 新闻与传播(全球媒介与传播国际双学位项目) 考试科目具体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4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难度,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就业,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辅导,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参考书,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新闻与传播硕士考研机构! 一、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2015年,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计划招收60人。总体来说,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招生量大,考试难度不高,每年都大量二本三本学生考取的,据凯程从复旦大学内部统计数据得知,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考生中95%是跨专业考生,在录取的学生中,基本都是跨专业考的。 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新闻与传播硕士考试科目里,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即使本科学新闻的同学,专业课也不见得比你强多少(大学学的内容本身就非常浅)。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跨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就业怎么样? 复旦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就业实践多,学生动手能力强,且复旦大学在新闻与传播领域的名气非常大,校友众多,就业不是问题。 据复旦大学就业办公室的老师介绍,复旦大学每年的就业率接近100%,毕业生整体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的,大部分的专业供需比在1:4以上,每年学生大部分进入全国各地的省市地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

XX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试行) 为了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激励我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科学创造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医学部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一、参评对象与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是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并且其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按本学期学制认定参评范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学业法律、法令、法规者;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10、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奖励等级与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8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14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11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7000元,比例为50%。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8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5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3000元,比例为5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三、评定办法 (一)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科研情况、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 1、学习成绩 平均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n)/n 2、科研情况 研究生获奖情况指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通讯单位,发表I、II区SCI论文排名前三位作者计分方法按0.5、0.3、0.2比例计算,其它文章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否则均视为无效,并要求已见刊(on line);主要考量刊物的大区分类、影响因子、是否是SCI/SCIE/EI等。项目及科研奖项分为校、省部级和学业级。以前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次申请时重复使用。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 3、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 研究生班主任对研究生担任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进行评议。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的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报考情况和入学考试综合成绩进行评定。硕士推免生本科阶段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的,第一学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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