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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年”活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年”活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年”活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

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市教通字[2009]21号

【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03.09

【实施日期】2009.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9〕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深入、健康、扎实开展,市教育局将2009年确定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年”,现将《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附:《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年”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附件:

吉林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年”

活动方案

为推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深入、健康、扎实开展,保证“课程改革深化年”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相关要求,在“课程改革年”取得成果基础上,引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以培养目标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改革课程模式,优化课程内容及教材,加强先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实践,按照校企文化相结合,企业员工式培养模式,进一步构建与学生学习基础相适应,与终身教育需要相衔接、与行业企业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相融合的、具有我市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新体系。

二、目标任务

1、加强

2019年吉林重点高中排名,吉林所有高中学校分数线排名榜

2019年吉林重点高中排名,吉林所有高中学校分数线排名榜 2019年吉林重点高中排名,吉林所有高中学校分数线排名榜 每年吉林中考前,很多家长都关心吉林所有的中考学校名单及排名,那么2019年吉林中考已经就要来了,中考填报志愿选择一所好的高中学校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本文爱扬整理了关于2019年吉林重点高中排名,吉林所有高中学校分数线排名榜的相关信息,希望吉林的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参考。 一、2019年吉林高中学校排名 排名学校名称类型1吉林省永吉实验高级中学省级示范高中2桦甸市第四中学省级示范高中3吉林毓文中学省级示范高中4舒兰市第一中学省级示范高中5吉林市第十二中学校省级示范高中6吉林市第一中学校省级示范高中7吉林市第二中学校省级示范高中8吉林市实验中学省级示范高中9吉林市朝鲜族中学省级示范高中二、吉林省永吉实验高级中学学校简介及排名 永吉实验高级中学占地面积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成平方米,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是吉林地区规模较大的寄宿制独立高中、吉林省首批重点高中、吉林省示范高中。永吉实验高中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永吉实验高中是吉林市永吉县重点高中。永吉实验高中每一年有大批量的优秀的毕业生走进重点的大学。 2019年齐齐哈尔重点高中排名,齐齐哈尔所有高中学校分数线排名榜 每年齐齐哈尔中考前,很多家长都关心齐齐哈尔所有的中考学校名单及排名,那么2019年齐齐哈尔中考已经就要来了,中考填报志愿选择一所好的高中学校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本文爱扬整理了关于2019年齐齐哈尔重点高中排名,齐齐哈尔所有高中学校分数线排名榜的相关信息,希望齐齐哈尔的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参考。

共青团吉林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共青团吉林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吉市教团发…2010?4号 关于表彰二○○九年度 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少先大队,江北教育处团委:二○○九年,在市教育局党委和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团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自觉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四争一塑”活动,开创了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团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广大团员青年的智慧和汗水,是全体团队干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和扎实工作的结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市教育局团委决定对吉林女子学校团委等28个团委、市第一实验小学少先大队等8个少先大队、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初教语文〇八级二班团支部等137个团

支部、市第二实验小学三年二班中队等35个少先中队、张浩罡等41名专职团队干部、汪舰等116名团干部、王辉等217名团员、王妍妍等6名中队辅导员、郑惠文等23名少先队干部、霍冬晴等22名少先队员予以表彰。 市教育局团委号召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在新的一年里,扎实工作,求实进取,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构建我市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二○○九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团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决定 抄送:团市委学校部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 二00九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 一、先进团委 吉林女子学校团委 吉林信息工程学校团委 吉林经贸学校团委 吉林财经学校团委 吉林机电工程学校团委 吉林机械工业学校团委 吉林工贸学校团委 吉林市第四中学团委 吉林市第十二中学团委 吉林市第十八中学团委 吉林毓文中学团委 吉林市实验中学团委 吉林市朝鲜族中学团委 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团委 吉林市第五中学团委 吉林市第二十三中学团委 吉林市第五十五中学团委 吉林市第六十一中学团委 吉林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团委

转发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开展教育教学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永吉县教育局(通知) 永教通字[2007]33号 转发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开展 教育教学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吉林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开展教育教学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全县“公开日”活动,再提出几点要求: 1、各学校必须按照吉林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9月19日)开展活动,在时间上不能有变动。 2、活动日当天,教育局将派检查组,同时邀请县电视台记者深入学校,检查各学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 3、各学校要邀请本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家长参加“公开日”活动,并广泛征求他们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要抓住这一时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校的行风建设和教育教学成果。 4、活动日当天,最迟20日上午将活动情况报表报教育党务科

或普教科。邮箱地址:zhaokai20061212@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17060561.html, yongjipujiao@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17060561.html, 附件: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开展教育教学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二00七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学校教育公开活动通知 永吉县教育局 2007年9月3日印发

附件: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通字[2007]93号 关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开展 教育教学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搭建学校与社会和学生家长沟通的平台,全面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市教育局决定今年继续举办?教育教学公开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9月19日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公开日?。在这一天里,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都要向全体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开放,把校园的建设与管理、班级的建设与管理、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作为加强行风建设和校务公开的一个有效形式,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认真安排,精心准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

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吉林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吉林市中学生 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市教发[2016]54号 【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6.08.18 【实施日期】2016.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吉林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吉市教发〔2016〕5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体局,开发区教育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推进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中学生田径运动技术水平,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和拔尖人才,促进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的蓬勃开展。经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研究决定,9月21日-23日在吉林市第一中学举办2016年吉林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本届运动会将简化程序,不设开幕式。比赛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

日程,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大会将抽调部分县(市)区体育教师作为大会裁判员,被抽调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赛会顺利进行。并将《2016年吉林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2016年吉林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2016年吉林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单 3.2016年吉林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照片对照表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体育局 2016年8月18日附件1 2016年吉林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1 日-23 日 地点:吉林市第一中学田径场 二、竞赛项目 (一)高中组。 1.男子项目(共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铁饼(2kg)、标枪(800g)、七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铁饼、跳远、1500米)。 七项全能比赛在两天内完成。第一天: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第二天:铁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吉市教发…2009?20号签发人:于海波 关于表彰吉林市普通高中“质量十一五” 提高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各普通高中: 为有效提高各普通高中的教学质量,2009年市教育局在全地区普通高中继续开展了争创提高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全市各县(市)区和各普通高中领导和教师勤奋敬业、努力拼搏,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使众多学子圆了大学梦,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了大批人才,创造了令学生、家长和江城父老满意的教学质量。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市教育局决定,对舒兰市朝

鲜族第一中学校、蛟河市教育局等先进单位和赵成华等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以先进为榜样,为建设我市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而不懈努力,再创佳绩。 附件:1.吉林市普通高中“质量十一五”提高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名单 2.吉林市普通高中“质量十一五”提高教学质量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表彰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决定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印发

附件1: 吉林市普通高中“质量十一五” 提高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名单 舒兰市朝鲜族第一中学校蛟河市朝鲜族中学校吉林市第十二中学校永吉县朝鲜族第一中学吉林毓文中学吉林市铁路中学 吉林市实验中学校吉化第三中学校 蛟河市第二高级中学校舒兰市第十八中学校吉化第一高级中学校舒兰市第二高级中学校磐石市第二中学校吉林市朝鲜族中学校磐石市第五中学校吉林市第二中学校 桦甸市第八中学吉林松花江中学 永吉县第四中学蛟河市教育局 舒兰市教育局吉林市教育学院

吉林市(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吉林市(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3年数据研究 报告2019版

序言 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数据研究报告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研究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数据研究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数据研究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 (3) 三、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统计 (3) 四、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占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重统计分析.7 四、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吉林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关于严格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紧急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通字[2008]119号 关于严格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教师 乱办班乱补课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属各学校、民办学校:近日,一些群众反映部分初中、小学校有违规办班、上晚课、教师违规上课的问题。乱办班、乱补课不但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而且增加了中小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为维护社会和谐,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教育局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一、任何初中、小学校以各种名义违规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课后班一律停办(不向学生收费的除外)。 二、初中一、二年级学生立即停止上晚课,学生在下午5:00前必须全部离校。 三、中小学校教师严禁把校外各种培训班的宣传品带入校内

向学生发放和推荐宣传;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校外各种培训班介绍和输送学生。 四、坚决禁止中小学校教师,特别是初中一、二年级教师私自在家里和其他场所给学生有偿辅导、补课办班。 从即日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组成检查组,针对上述问题,深入学校检查。发现学校有违规办班和教师违规上课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上报市教育局纪委。市直各学校也要普遍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市教育局由监察室、基教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在检查直属学校的同时,对县(市)区学校进行抽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下大力气,在短时间内,严加要求、严加管理、严格制止学校和教师的违规行为,坚决刹住学校违规办班、教师违规上课的不正之风, 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凡有违反规定乱办班者,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节对相关责任校长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免去校长职务;对违反通知要求的在职公办中小学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工作若干规定》和《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暂行处理办法》,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或予以解聘、辞退。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禁止乱办班补课通知 抄送:市纪委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31日印发

关于《吉林市民办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关于《吉林市民办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 吉林教师考试交流群:279620409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吉林市教育局制定了《吉林市民办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8日 吉林市民办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吉林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吉林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和省有关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置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民办培训学校,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文化教育培训,不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培训学校及培训机构。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置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符合我市教育发展的需要、民办教育的整体布局要求,符合教育、卫生和安全标准;法律法规没有作出规定的,应当符合本标准设置的条件。 第四条申请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申请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申请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具备与拟办学校层次相应的文化程度。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应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为本市常住居民。如法定代表人非本市常住户口,则需向审批机关提供个人工作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地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 举办者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或联合举办两个及两个以上同类民办培训学校(不含经依法核准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定居,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提交县<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任职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职称),具有与所办教育层次相应的学历,且不得低于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决策机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成员组成,不得少于5人(人数必须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决策机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应当提交符合法律法规的申办报告,并载明拟设的收费项目和拟定的收费标准。应当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章程,有学校发展的近期计划和远期发展规划。 第八条应当建立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收退费制度及安全工作的制度和相关预案。 第九条应当具有与所办专业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安排。 第十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无慢性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应当具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任聘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办学层次、类别相适应的教师资格。学校应当具有专职管理和教学人员5人以上,乡(镇)村可放宽至3人,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未经原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职中小学教职员工,不得作为民办培训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管理人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应当有具备资格的财会人员,且应与学校举办者(学校为个人举办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之间无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二条应当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学校地址在城市的应当有不低于30万元的办学资金(含资产投入),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得少于10万元。学校地址在农村的应当有不低于10万元(含资产投入)的办学资金,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得少于5万元。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做适当调整,但办学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 第十三条每年一月底前,民办培训学校应当依法从上一年度的收入中扣除2%作为风险保证金;年度收入难以确定的,可按学校规模大小每年扣除1-3万元作为风险保证金。新批准设立的,依法先期扣除不低于2万元的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累计达到当期学校资产总

中共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中共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吉昌教党发[2009]10号——————★——————- 昌邑区教育系统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昌邑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部署,全区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于2009年9月起展开。为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参加范围 教育系统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是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重点,相关单位全体党员参加。对离退休党员,视其身体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

确有困难的,经党组织批准,可不参加活动。 二、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以“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为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创群众满意基层党组织”为载体,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一)在解放思想上有新飞跃。 通过学习与调研,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按照科学发展的总要求,谋划我区教育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提高领导教育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制定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而在我区教育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新的共识。 (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成效。 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建设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 1、着力解决我区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通字[2007]75号 关于举办中小学(职业学校) 第一期市级骨干班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根据吉林市教育局下发的《吉林市中小学(职业学校)班主任全员培训计划》和《关于推选中小学(职业学校)骨干班主任市级培训对象的通知》精神,各县(市)区、各学校推荐了1800名骨干班主任市级培训对象,市教育局决定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工作,现将第一期市级骨干班主任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7月10日-7月15日(第一次集中面授)报到时间:7月9日下午2:00—4:30 报到地点:吉林市工业经济学校五楼会议室(乘车路线:乘8路车到工业经济学校下车或乘7路车到产院下车)

二、培训经费 根据市发改委批复收费标准规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费每人每年分别为800元、700元、600元。教师的培训费原则上按市教育局、学校、教师4:3:3比例承担。 三、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骨干班主任市级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提供经费,确保骨干班主任按时参加培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务于7月5日前将培训时间、地点通知教师本人,并认真组织本单位骨干班主任参加培训。参培班主任要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无故缺课4学时或累计时间达4学时者,不予结业。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与培训基地建立联系,加强对骨干班主任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约束与激励机制。 附件:第一期市级骨干班主任培训对象名单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班主任市级骨干培训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7月3日印发

吉林市学区划分

吉林市城区初中学区划分调整方案 为做好今年我市城区初中学区划分工作,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各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城区初中学区划分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一、船营区范围内所属初中学区 1、吉林五中:原学区、桃源中学部分学区范围:南京街—解放大路—吉林大街—成都路—原制材厂铁路线—中康路—桃源路其中:吉林大街—成都路—原制材厂铁路线—中康路所围区域为桃源中学部分学区 2、吉林七中:原学区、吉林三十一中部分学区范围:平山街—长春路—松江路—越山路—解放大路—珲春街—光华路所围区域。其中:越山路—解放大路—珲春街—光华路所围区域为吉林三十一中学区。 3、吉林八中范围:解放大路—越山路—松江路—珲春街—河南街—南京街—桃源路—昆明街—珲春中街 4、吉林二十三中学:原部分学区范围:长春路—解放大路—农林街以南—温德河所围区域,沈吉铁路西侧与西安路南所围区域。其中:长春路—松江西路—解放大路—农林街所围区域,沈吉铁路以西—西安路北所围区域划给吉林三十中学。 5、吉林三十中:原学区、吉林二十三中学部分学区范围:长春路—平山街—沈吉铁路,长春路—松江西路—解放大路—农林街所围

区域。其中:长春路—松江西路—解放大路—农林街所围区域,沈吉铁路以西—西安路北所围区域为吉林二十三中学学区。 6、吉林三十一中:原部分学区范围:光华路以北—珲春街以西区域。其中:越山路—解放大路—珲春街—光华路所围区域划给吉林七中。 7、桃源中学:无学区。 二、昌邑区范围内所属初中学区 1、吉林九中:原学区、十三中学区、桃源中学部分学区范围: 松江路—珲春街—解放大路—吉林大街—成都路—原制材厂铁路线—吉沈图铁路—松江东路其中:吉沈图铁路—原制材厂铁路线—松江东路所围区域为十三中学区;成都路—原制材厂铁路线—上海路—吉林大街为桃源中学学区。 2、吉林十三中:无学区。 3、博达中学:原部分学区、桃源中学部分学区范围:长吉图铁路—中康路—吉林大街—吉沈铁路—中兴街—通江街—解放北路所 围区域。其中:长吉图铁路—中康路—吉林大街—吉沈铁路为原桃源中学学区。 4、汇文中学:原学区、博达中学部分学区范围:长吉图铁路—解放北路—通江街—中兴街—吉林大街—松江东路所围区域。其中:解放北路—通江街—中兴街—吉林大街为博达中学学区。 5、通潭实验学校范围:中兴街—吉林大街—解放北路—松江北路所围区域。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吉林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和先进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吉林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 校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吉市教发[2009]11号 【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04.30 【实施日期】2009.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吉林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市教发〔2009〕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各普通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大力推进我市普通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市教育局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根据评选结果,市教育局决定对吉林市第一中学等24所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邵敏等24名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再接再厉,不断创造佳绩。希望全市普通中小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虚心向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学习,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提高心理健康教

育工作水平,努力探索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培养中小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促进其人格的健全发展,为我市建设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名单 2.吉林市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名单 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评选活动情况的通报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吉林市普通中小学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校名单 吉林市第一中学吉林市第二中学 吉林市第四中吉林市第十二中学 吉林市第十八中学吉林市第二十三中学 吉林毓文中学吉林市实验中学 吉林江城中学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 吉林市第二实验小学吉化第二小学 船营区实验小学船营区第十一小学 昌邑区第一实验小学江机第二小学 江机第三小学吉林市第二十九中学 永吉县第四中学磐石市实验小学 桦甸市永吉小学桦甸市第一中学 蛟河市第二高级中学舒兰市实验中学

2020年吉林市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吉林市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 2020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 活动暨星级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2020年吉林市教育局将继续开展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暨星级教师评选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全员参与。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要积极参与,通过参加分层全员培训及各项教研活动,提高全体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二)比练结合。积极开展校级、县级、市级多层次多学科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以“练”为主,以“比”为促,通过师德考评和技能竞赛,激发全体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和练比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选树典型。发现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代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全市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科学公正。星级教师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客观、真实”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大练兵大比武阶段:2020年2月——4月末; 星级教师评选阶段:2020年5月——8月末。

三、评选程序及条件 参加星级教师评选的人员须具备政治思想素质好,职业道德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工作在教学一线,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并在本年度“大练兵、在比武”活动中成绩优异。 (一)“一星、二星级教师”评选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依据市教育学院确定的2020年“大练兵、大比武”专题开展全员性训练和竞赛活动。“一星级教师”由学校评选和命名,“二星级教师”由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评选和命名。“一星级教师”评选比例为学校任课教师的20%,“二星级教师”评选比例为县(市)区、学校任课教师的10%。 (二)“三星级教师”评选 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名额(另发),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依据评选条件进行等额推荐。 评选条件: 1.具有“二星级教师”资格,校内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一线教师,且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的经历(幼儿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可视工作需要而定)。承担市级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奖,教学质量位居同类班级前10%。 3.具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能力,近五年来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科研成果在市级以上获奖。 4.具备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能力,在相应活动中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及 校外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市教办发[2016]4号 【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03.09 【实施日期】2016.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市教办发〔2016〕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食品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2016年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2016 年吉林市中小学 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要点 2016年,吉林市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按照吉林省德育办2016年工作部署,提升德育的时代感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继续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2.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明德知礼工程”的意见》(吉宣发〔2015〕5号)精神,开展“吉林向尚”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活动要求与“三进”、“三爱”教育相结合,与爱国主义读书活动相

吉林市普通中学2019—2020学年度高中毕业班第三次调研测试

吉林市普通中学2019—2020学年度高中毕业班第三次调研测试 理科数学 本试卷共22小题,共150分,共6页,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和试题卷一并交回。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认真核对条 形码、姓名、准考证号,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 2.选择题答案使用2B 铅笔填涂,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 的标号;非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 笔迹清楚。 3.请按照题号在各题的答题区域(黑色线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 无效。 4. 作图可先用铅笔画出,确定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描黑。 5. 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弄皱,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刮 纸刀。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题,每小题5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 个是符合题目要求。 1. 已知集合{-1,0,1,2}A =,{|lg(1)}B x y x ==-,则A B =I A. {2} B. {1,0}- C. {1}- D. {1,0,1}- 2. 已知复数z 满足 i z 1 1=-,则z = A. i 1122+ B. i 11 22- C. i 1122-+ D. i 1122 -- 3. 已知向量a b (==r r ,则向量b r 在向量a r 方向上的投影为 A. B. C. 1- D. 1 4. 已知m n ,为两条不重合直线,,αβ为两个不重合平面,下列条件中,αβ⊥的充分条件 是 A. m ∥n m n ,,αβ?? B. m ∥n m n ,,αβ⊥⊥ ★ 保 密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吉市教通字[2007]73号 【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7.06.29 【实施日期】2007.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7]7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 现将《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本《方案》是依据《吉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的试行方案,也是各县(市)区、各学校进行课程管理的最低要求和课程安排的基本参照依据。望各县(市)区、各学校抓紧进行研究论证,在统筹安排好高一年级课程及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规划、设计、安排本县(市)区、本学校的课程计划,并对市试行方案提出修订的意见与建议。各县(市)区、各学校的落实情况及有关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到市课改办,以便市及时调整、修订课程方案。

附件: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 吉林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吉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全面落实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注高中生的现实生活状况以及终生发展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上,遵循《吉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试行)》的要求,体现高中课程的基础性、多样性和选择性,按照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修课程自主选择的基本思路,构建具有我市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时代性原则。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学习化社会的到来,客观地要求普通高中教育应满足新的社会背景和时代发展对普通高中学生素质发展的内在需要,关注每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同时引导高中生形成自主思考并规划人生的能力,课程设计与实施要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时代性。 2.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发展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基础教育改革实际出发,按照不同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必修、选修的具体要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吉市教通字[2008]40号 【发布部门】吉林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04.09 【实施日期】2008.04.0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40号) 各县(市)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同时为各中等职业学校科学、规范管理学生学籍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地区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本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学籍管理。职业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为评估教育教学质量、发放国家助学金和颁发毕业证书等提供依据。 第二章入学、注册与建档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可招收初中以上学历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免试入学。 第五条被职业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资料,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专业分班级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统一打印《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名册》,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注册建档。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三个月内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学籍。 第八条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实行微机化管理。学籍档案应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学籍卡》、《学生学年自我鉴定登记表》、《学生实习评定登记表》、学籍变动、体育锻炼达标、毕业设计等内容。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每学期开学时,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成绩与考核 第十条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学业方面,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生选修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考核,考核学生的文化、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定。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一般按学期记载。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学分制评定;考查成绩可按合格、不合格评定(也可视专业情况按百分制评定)。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吉市教发[2007]16号签发人:甄树哲 关于表彰吉林市第二届 “优秀班主任标兵”、“优秀班主任”、 “骨干班主任”的决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近年来,我市广大班主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经济社会深刻变化、教育改革不断深化中,紧密结合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和谐育人,针对学生成长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育人的新规律、新方法,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了独特的教育作用,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了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他们在工作中兢兢业

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情操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和学生的敬重,树立了班主任的职业形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调动我市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在教师中营造“以从事班主任工作为荣,人人想当班主任,人人能当班主任,人人争当优秀班主任”氛围,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班主任队伍,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我市班主任专业化发展的进程。市教育局决定对在吉林市第二届名优班主任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魏春华等25名“优秀班主任标兵”、钟耀飞等147名“优秀班主任”、马莉等72名“骨干班主任”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班主任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希望全市广大班主任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本职、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学习他们热爱学生,科学施教的育人理念;学习他们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的工作态度。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培养新时期合格的“四有”新人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市第二届“优秀班主任标兵”名单

中共吉林市教育局纪委关于转发市纪委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

中共吉林市教育局纪委关于转发市纪委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钱敛财有关要求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吉市教纪字[2008]8号 【发布部门】中共吉林市纪委 【发布日期】2008.08.19 【实施日期】2008.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吉林市教育局纪委关于转发市纪委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钱敛财有关要求 的通知 (吉市教纪字[2008]8号)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当前,正值一年一度高考录取的高峰期。为严肃纪律,防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市纪委重申并进一步明确相关纪律规定,现全文转发市纪委有关要求如下: 一、严禁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担任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出国留学)之机收钱敛财,不准大操大办“庆贺宴”、“谢师宴”,宴会只能在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范围内举行,超出范围均视为违纪。对借机敛财人员,在收缴全部违规所得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严禁使用公车送子女赴外地入学,违反规定

的,依纪严肃处理。 二、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履行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此项教育要作为开展“树新风正气,做勤廉公仆、推进总量翻番、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对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并进行一次专门教育,按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监督的责任,跟踪监督,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力造成所属范围发生违反规定行为的,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要从重从快作出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开曝光。 为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市教育局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2032990。凡直属单位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有子女升学

吉林市简介

吉林简介 吉林是吉林省的第二大城市,东北第五大城市(市区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也是我国唯一一个与省重名的城市。除汉族外,还有朝、满、蒙、回、等48个少数民族。截至200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2700多万人。吉林是一个依山傍水的美丽城市,位于长春市以东124公里处。总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吉林原名“吉林乌拉”,满语的意思是“沿江的城池”。环绕的群山和回转的松花江水,使吉林形成“四面青山三面水,一城山色半城江”的天然美景。故吉林市又有“江城”之称。 吉林市物产丰富。土地、水利、矿产、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水利资源蕴藏量较大,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是全国少有的不缺水城市之一。 吉林市为多民族居住地之一,乌拉街的满族风情,还有阿拉底村等朝鲜族风情,都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吸引着大批中外游客。吉林市最繁华的街市在东市场、大东门一带。 吉林是中国北方著名山水城市。城东有“左青龙”——城市森林公园龙潭山如青龙而卧;城西有“右白虎”——清朝皇帝望祭长白山的小白山似猛虎盘踞;城南有“前朱雀”——风景如画的朱雀山钟灵毓秀;城北有“后玄武”——遐尔驰名的北山、玄天岭、桃源山古庙掩映。松花江似玉带,松花湖若明珠,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吉林市具备了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松花湖被定为国家级旅游区,吉林雾凇被誉为中国四大自然奇观之一,龙潭山鹿场被列为国家级旅游景点。 吉林市历史悠久,被国务院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甲级开放城市和全国32个特大城市之一。吉林市还被评为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央视《倾国倾城:最值得向世界介绍的中国名城》、《福布斯》中国内地最适宜开工厂的城市榜首。公元14至19世纪,吉林是东北地区重要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在清末、民国及解放初期,吉林市是吉林省省会城市。在市区有1742年修建的东北最大的孔庙--吉林文庙;有佛、道、儒三教杂揉的北山古庙群;有明代留下的阿什哈达摩崖石刻;有充满神秘色彩的“世界之最”吉林石陨石,还有地方特色浓郁的传统民族风情。吉林的冬季格外引人注目。天下独秀,神奇造化的冰雪景观更令海内外宾客心驰神往。有与长江三峡、桂林山水、云南石林并称中国四大奇观的吉林雾凇。还有全国著名的北大湖滑雪场是亚洲设备最先进条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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