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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与企业管理

法家思想与企业管理
法家思想与企业管理

浅谈法家思想与企业管理

关键字:法家企业管理传统文化

摘要: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内外面临种种挑战。本文研究了法家的古典管理思想,从中寻找企业从内部管理上应对这些挑战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内外面临种种挑战。外部面临激烈市场竞争,要在夹缝中求生存;内部人际关系错综复杂,极易产生严重的内耗,甚至拖垮一个企业。为解决这些问题,各种管理思想层出不穷,多如过江之鲫,让人无所适从。

这些复杂的情况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这就是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侯国争相称霸,国家间在经济、政治、军事上进行着多方位的较量;诸侯国内部,随着井田制的解体,社会阶层的流动,原有的管理体制已经不能满足要求,然而元老贵族阶层不愿意放弃特权,竭力反对新政,各阶层之间相互角力,甚至相互掣肘。这些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君面临的难题,与当今企业遇到的问题何其相似。最终,秦国借助法家思想,实行彻底的变法,富国强兵,最终统一了天下。因此,研究法家思想,或许会为我们解决当今企业面临的问题提供一个思路。

一、法家思想简介

在西周的奴隶制社会中,社会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分封制。天子将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分封给士大夫,以维系贵族集团的稳定。在这

种情况下,对贵族和对民众的管理方式是不一样的。贵族的关系主要靠“礼”来协调,民众的治理主要靠“刑”来约束,即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到了东周时期,社会各阶层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渐被打破,大国之间侵略,兼并。此时,原有的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各诸侯国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法家学派逐渐走上历史舞台。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从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这一基础出发,强调君主在掌握权力的基础上,应该建立完备的法律,奖赏有功,惩罚有过,重赏厚罚,从而使人奋勇耕战,最终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二、法家的核心思想

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强调“势”的作用,即主张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即控制臣下的权术最为重要;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即认为法律与规章制度是法治重点。

韩非子将这三派的思想融合起来,认为这三者缺一不可。势是法治的基础,君主只有拥有了权势和权威,才能令行禁止,法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法是法治的核心,要实行法治,就必须制定出严格的、赏罚分明的法律,并且法律对所有人必须一视同仁,才能使人民对法

律有应有的敬畏;术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技巧,既要充分发挥下属的才能,推进法的实施,又要防止下属谋权篡位,保证势的权威。

三、“法”与制度化管理

“法”,就是法律制度,就是用法律制度来进行管理。对于当今的企业,就是制度化管理。法家认为,用儒家鼓吹的仁政、墨家的兼爱非攻都不能强国,只有使用法律治理国家,才能实现“民安而国治”,“兵强而敌弱”(《韩非子有度》)。

法能强国,是因为人们都喜欢奖赏,害怕惩罚,因此法治能起到防范作恶,鼓励先进的作用。韩非子举了个例子:几尺的布,一般人都会去拿;融化的黄金,就算有几百两,盗跖(传说中盗贼的祖先)也不会动手。一般人会拿几尺布,是因为肯定没有坏处;没人会碰融化的几百两黄金,是因为一定伤害手。(“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

必害手,则不掇百溢。”《韩非子〃五蠹》)。用法治去约束人们的行为,让他们做了错事的惩罚远高于得到的好处,人们就不会作恶。同时,法治也能起到奖励先进的作用。在赏罚分明的前提下,“有功无功相事也”(《韩非子初见秦》),有功和无功有大的差别,就能“听说打仗,就跺脚赤膊,迎着利刃,踏着炭火,上前拼死的大有人在”(“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韩非子初见秦》)。

在说明了“法”的作用之后,法家提出了制度化管理的几

个要点:

1.制度要公之于众。要让所有人都能知道并了解制度的内

容。“宪令著于官府”,然后才能“刑罚必于民心”,使

奖惩措施深入人心,使人们时刻谨记,制度才可能发挥

作用。(《韩非子.定法》)

2.制度规定的目标要能够达到,不能达到的标准不但没有

激励作用,如果“立难为而罪不及”,以此为依据来惩

罚下属,还容易造成“私怨生”,影响整体目标。(《韩

非子用人》)

3.制度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号令数下者,可亡

也。”(《韩非子亡徵》)。但是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制度也要随势而动,不能一成不变。“欲以先王之政,

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韩非.八经》),用以前

的制度来应对变化了的形势,就像守株待兔一样可笑。

4.制度要厚赏重罚,同时要做到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

是因为,只有立功的人有获得奖赏的预期,知道必然得

到奖赏,并且奖赏够多,人们才会争相理工。只有犯错

的人知道必然得到惩罚,并且处罚非常重,人们才会对

犯错有足够的害怕,制度才会起作用。(“赏莫如厚而信,

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韩非.八经》)。

四、“术”与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对人力资源的获取

(选人)、开发(育人)、保持(留人)和利用(用人)等方面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最终达到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一种管理行为。法家思想中,将人力资源管理归于“术”的范畴,对人才的选拔,任用,考核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对于人才的选拔,法家认为,领导者不可能亲自发现和选拔人才,“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时间、精力都不够,而且很可能受蒙蔽。而如果靠下属的举荐,”则臣离上而下比周”,容易造成下属结党营私。因此,法家提出,“有贤不肖而无爱恶,有愚智而无非誉”,人贤和不贤是实际存在的,但不能根据个人的好恶进行判断。愚和智是客观存在的,但不能根据别人的诽谤或赞美来确定。要依靠制度选拔人才,尽量减少选拔中的主观因素。(《韩非子有度》)

对于人才的使用,法家承袭了道家的管理思想。作为管理者,应该“无为而无不为”。“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躬于智;贤者勑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躬于能。”作为管理者,应该让下属去做其职责范围内的事,任命聪明的下属去考虑,任命贤能的下属去发挥才能,管理者只需要起到监督考核的作用,不用直接干涉下属的事务。(《韩非子主道》)

对于人才的考核,法家认为,管理者首先要根据下属的言论判断其应该达到的目标,然后考核其实际是否达到该目标。“群臣陈其言,君以其主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其进行奖赏或惩罚。

这样,下属就不敢言过其实,立下不切实际的目标,而立下目标后也会竭尽全力的去完成。(《韩非子主道》)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在考核的过程中,管理者本身要保持中立。“彼自离之,吾因以知之;是非辐凑,上不与构。”臵身事外,不参与争论,冷静观察,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韩非子扬榷》)五、“势”与领导艺术

法家思想的“势”,是指权势,权力。法家推崇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认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对于一个组织来讲,法家推崇的是直线制或直线职能制结构,强调身处中央的领导者要强势控制组织的运行。作为领导者本身来讲,要有足够的权威,要让下属对自己有足够的敬畏。法家认为,只有这样,领导者才能强力推行法治,才能达到法治应有的效果。

(《韩非子扬榷》)

六、法家思想的偏颇之处

法家思想推动秦国统一了华夏,在中国几千年的专制社会中一直起着重要作用,被历代帝王奉为密不外传的御民之术。但是,由于其所处时代的局限,其思想也有一定局限性。在研究法家思想在企业管理作用时,我们既要看到法家思想带给我们的启示,也要看到其不足之处。

1.遏制人的创造力

法家强调法治,为维护法律(最终是维护君主)的权威,法家不准平民私自议论国事,进而禁止除法家外的诸子百家的

存在,发展到极致就是后来的“焚书坑儒”。在刚从奴隶制社会跨入封建社会的战国时期,国家只有耕种和作战两件大事,不需要平民思考太多,这种法律对秦国集中全国力量迅速壮大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在秦统一中国后,这种防民之口的法律阻碍了信息的流动,造成了矛盾的不断累积,最终导致了秦王朝的覆灭。

在现代企业中,人才是最大的资源,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企业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再采取这种压抑人性的做法,势必影响员工的积极性,造成消极怠工、不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等情况出现,对企业发展是很不利的。

2.忽略了人性的多样性

以现代管理学理论来看,法家看到了人性中经济人的一面,从而强调利益和惩罚对人的推动作用。但是,现代管理学理论认为,人的需求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就将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法家思想强调了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没有看到其他层次的需求。这一方面容易造成低层次的需求满足后更高层次的需求无法满足,从而降低激励的作用;

另一方面容易压抑其他层次的需求,进而导致人的逆反心理,起到相反的效果。这是在管理中应该极力避免的。

总的来说,法家思想秉承中国传统思想的系统性,从哲学层面到实际操作层面为我们揭示了管理的许多核心问题,为我

们继承传统文化,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有很大借

鉴意义。

浅谈法家思想与企业管理

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企业内外面临种种挑战。外部面临激烈市场竞争,要在夹缝中求生存;内部人际关系错综复杂,极易产生严重的内耗,甚至拖垮一个企业。为解决这些问题,各种管理思想层出不穷,多如过江之鲫,让人无所适从。

这些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君面临的难题,与当今企业遇到的问题何其相似。最终,秦国借助法家思想,实行彻底的变法,富国强兵,最终统一了天下。因此,研究法家思想,或许会为我们解决当今企业面临的问题提供一个思路。

七、法家思想简介

在西周的奴隶制社会中,社会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分封制。到了东周时期,社会各阶层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渐被打破,大国之间侵略,兼并。此时,原有的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各诸侯国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法家学派逐渐走上历史舞台。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从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这一基础出发,强调君主在掌握权力的基础上,应该建立完备的法律,奖赏有功,惩罚有过,重赏厚罚,从而使人奋勇耕战,最终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八、法家的核心思想

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强调“势”的作用,即主张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即控制臣下的权术最为重要;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即认为法律与规章制度是法治重点。

韩非子将这三派的思想融合起来,认为这三者缺一不可。势是法治的基础,君主只有拥有了权势和权威,才能令行禁止,法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法是法治的核心,要实行法治,就必须制定出严格的、赏罚分明的法律,并且法律对所有人必须一视同仁,才能使人民对法律有应有的敬畏;术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技巧,既要充分发挥下属的才能,推进法的实施,又要防止下属谋权篡位,保证势的权威。

九、“法”与制度化管理

“法”,就是法律制度,就是用法律制度来进行管理。对于当今的企业,就是制度化管理。法家认为,用儒家鼓吹的仁政、墨家的兼爱非攻都不能强国,只有使用法律治理国家,才能实现“民安而国治”,“兵强而敌弱”(《韩非子有度》)。

法能强国,是因为人们都喜欢奖赏,害怕惩罚,因此法治能起到防范作恶,鼓励先进的作用。用法治去约束人们的行为,让他们做了错事的惩罚远高于得到的好处,人们就不会作恶。同

时,法治也能起到奖励先进的作用。在赏罚分明的前提下,“有功无功相事也”(《韩非子初见秦》),有功和无功有大的差别,就能“听说打仗,就跺脚赤膊,迎着利刃,踏着炭火,上前拼死的大有人在”(“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韩非子初见秦》)。

在说明了“法”的作用之后,法家提出了制度化管理的几个要点:

1.制度要公之于众。要让所有人都能知道并了解制度的内

容。“宪令著于官府”,然后才能“刑罚必于民心”,使

奖惩措施深入人心,使人们时刻谨记,制度才可能发挥

作用。(《韩非子.定法》)

2.制度规定的目标要能够达到,不能达到的标准不但没有

激励作用,如果“立难为而罪不及”,以此为依据来惩

罚下属,还容易造成“私怨生”,影响整体目标。(《韩

非子用人》)

3.制度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号令数下者,可亡

也。”(《韩非子亡徵》)。但是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制度也要随势而动,不能一成不变。“欲以先王之政,

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韩非.八经》)制度要厚

赏重罚,同时要做到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是因为,

只有立功的人有获得奖赏的预期,知道必然得到奖赏,

并且奖赏够多,人们才会争相立功。只有犯错的人知道

必然得到惩罚,并且处罚非常重,人们才会对犯错有足

够的害怕,制度才会起作用。(“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

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韩非.八经》)。十、“术”与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对人力资源的获取(选人)、开发(育人)、保持(留人)和利用(用人)等方面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最终达到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一种管理行为。法家思想中,将人力资源管理归于“术”的范畴,对人才的选拔,任用,考核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对于人才的选拔,法家认为,领导者不可能亲自发现和选拔人才,“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时间、精力都不够,而且很可能受蒙蔽。而如果靠下属的举荐,”则臣离上而下比周”,容易造成下属结党营私。因此,法家提出,“有贤不肖而无爱恶,有愚智而无非誉”,人贤和不贤是实际存在的,但不能根据个人的好恶进行判断。愚和智是客观存在的,但不能根据别人的诽谤或赞美来确定。要依靠制度选拔人才,尽量减少选拔中的主观因素。(《韩非子有度》)

对于人才的使用,法家承袭了道家的管理思想。作为管理者,应该“无为而无不为”。“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躬于智;贤者勑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躬于能。”作为管理者,应该让下属去做其职责范围内的事,任命聪明的下属去考虑,任命贤能的下属去发挥才能,管理者只需要起到监督考核的作用,不用

直接干涉下属的事务。(《韩非子主道》)

对于人才的考核,法家认为,管理者首先要根据下属的言论判断其应该达到的目标,然后考核其实际是否达到该目标。“群臣陈其言,君以其主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其进行奖赏或惩罚。这样,下属就不敢言过其实,立下不切实际的目标,而立下目标后也会竭尽全力的去完成。(《韩非子主道》)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在考核的过程中,管理者本身要保持中立。“彼自离之,吾因以知之;是非辐凑,上不与构。”臵身事外,不参与争论,冷静观察,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韩非子扬榷》)

十一、“势”与领导艺术

法家思想的“势”,是指权势,权力。法家推崇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认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对于一个组织来讲,法家推崇的是直线制或直线职能制结构,强调身处中央的领导者要强势控制组织的运行。作为领导者本身来讲,要有足够的权威,要让下属对自己有足够的敬畏。法家认为,只有这样,领导者才能强力推行法治,才能达到法治应有的效果。

(《韩非子扬榷》)

十二、法家思想的偏颇之处

法家思想推动秦国统一了华夏,在中国几千年的专制社会中一直起着重要作用,被历代帝王奉为密不外传的御民之术。但是,由于其所处时代的局限,其思想也有一定局限性。在研究法家思

想在企业管理作用时,我们既要看到法家思想带给我们的启示,也要看到其不足之处。

3.遏制人的创造力

法家强调法治,为维护法律(最终是维护君主)的权威,法家不准平民私自议论国事,进而禁止除法家外的诸子百家的存在,发展到极致就是后来的“焚书坑儒”。

在现代企业中,人才是最大的资源,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企业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再采取这种压抑人性的做法,势必影响员工的积极性,造成消极怠工、不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等情况出现,对企业发展是很不利的。

4.忽略了人性的多样性

以现代管理学理论来看,法家看到了人性中经济人的一面,从而强调利益和惩罚对人的推动作用。但是,现代管理学理论认为,人的需求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就将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法家思想强调了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没有看到其他层次的需求。这一方面容易造成低层次的需求满足后更高层次的需求无法满足,从而降低激励的作用;

另一方面容易压抑其他层次的需求,进而导致人的逆反心理,起到相反的效果。这是在管理中应该极力避免的。

总的来说,法家思想秉承中国传统思想的系统性,从哲学层面到实际操作层面为我们揭示了管理的许多核心问题,为我

们继承传统文化,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有很大借鉴意义。

法家管理以“法”即管理制度为核心,注重“法”、“势”、“术”即管理制度、管理权威与管理技巧的完美结合。法家明确赞同“法治”而反对“人治”,主张时时事事都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法令、规则,而绝对不能只依赖管理者的主观判断或个人好恶。法家相信,如果坚守法制,哪怕是平庸普通的人也能成功地进行管理;但若抛开法制,才能超卓的人也必然会面临失败。法家还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管理制度,没有强力、灵活的推行措施,也不行。所以,管理权威和管理技巧也是必须的。法家将管理权威分为“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前者指管理者在既成条件下(如受委任)所获得的权威,后者指管理者利用各种资源自行创造的权威。法家尤其注重充分利用和强化“自然之势”,主动创设“人为之势”,并以此为后盾,保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法家通常较少理会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伦理准则,往往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嫌,但其管理技巧却比其他各家都要丰富。在组织机构的建立、职位的设臵、人员的选拔、授权、监督、考查等方面,法家提供了中国古代管理从理论走向实践的极佳范例。(历史上,法家代表人物大多有丰富的执政和管理经验。虽然这些人物所获毁誉各异,但法家理论却从未被遗忘过。)即便在今天,我们也仍能

从中不断寻求启示。

儒家道家法家管理思想的区别

儒家道家法家管理思想的 区别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儒家道家法家管理思想的区别 上海交通大学陈昊闻 摘要:作为先秦时代的三大主要思想代表,儒家道家和法家在对管理的理解上有所不同。本文简要介绍了三家的思想内容及其在管理学上的体现,并横向进行比较,来探究先秦时期几种主流观点对管理学的理解。 关键词:儒家道家法家管理思想 一.儒家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儒家的根源可追溯到周朝,在先秦时期孔子将儒家思想发扬光大,使其在几千年来不断深刻影响着中国文化。在儒家的思想中,其基本精神是人性本善论,儒家讲究以人为中心,讲究以德服人,讲究以教化为手段,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儒家思想强调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达到其目标: 1.政治与伦理合一的思想 儒家思想中,人不仅是根据个人行为利益最大化来制定决策,而是在复杂的2价值取向下进行综合的评判和抉择的个体,即人不仅仅是作为经济人,而更是作为社会人的存在。根据这一点,儒家曾数次被统治者奉为全社会共同文化的价值取向。统治者们希望通过儒家的这一思想的宣传,来创建一个全社会成员所共有的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准则,来保证所统治的社会秩序稳定和正常运转。儒家也确实能做到这一点,大多数的官员以及知识分子在儒家思想的教育下推动了中国两千多年历史的平稳发展。 2.礼的思想 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礼不仅仅代表了礼仪,典礼的意思,还代表了一种各得其所,秩序稳定的思想。孔子认为,庄重的礼仪会使人虔诚,有所敬畏,所以制定了包括祭天祭祖,节庆婚丧等各类活动的及其详尽的礼仪流程,来规范各个不同角色的行为,达到各得其所,秩序稳定的目的。从这一点来说,礼可以看作是儒家体现其核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和贯彻其思想的一种工具。 3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儒家看来,平天下要从个人层面的修身开始。只有每个人修身养德,家庭才能和睦,社会才会有秩序,天下也才能长治久安。这个思想也体现了儒家认为个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元素,体现其对人的关注。儒家认为,构成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需要从个人这个基本元素入手。只有使每个人都自发地遵守其制定的秩序,才能更深刻的在国家层面贯彻其理念,最终达到用儒家理念治国的目的。 二,道家思想的基本内容 道家思想的主旨,基本上是以“道”为中心的无为而治的思想。道家所谓的道,其实就是一种支配世间一切事物活动的基本规律。道家认为应该自发的遵从这种规律,根据自身对道这个观念的理解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动。道家的思想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体现: 1.无为而治 人们往往会误解道家“无为而治”的内涵,认为这是一种消极的无作为观点。其实道家无为而治的真正内涵,是不做出有违自然规律的事,在最大程度上主动顺应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从这一角度来说,道家的无为而治其实是一种积极的思想。

法家思想对当今中国影响

法家思想对当今中国影响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的一个重要学派。 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人。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 到了战国末期,韩非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之大成。 法家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在当时是一种进步势力。 他们要求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为地主经济的发展开辟道路。 在思想上,以加强君权,实行法治为其基本主张。 法家思想又叫黄老法家。 黄指黄帝,老指的是道家学说。 有人说“道法不分”,这实际是说法家后世继承了道家的自然主义世界观—即因顺天时,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安排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不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主张人和自然和谐相处中国战国时期以法治为思想核心的重要学派。 战国末期的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和朴素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 法家思想同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是地主阶级取代奴隶主贵族统治的理论表现。 在奴隶社会中,“礼”是奴隶主贵族统治的政治体系和道德规范。 春秋以来,周礼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威力,法家旧有的典章制度随之衰落。

为适应封建土地关系发展的需要,奴隶主贵族中出现了一批改革家,如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 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 管仲和子产既强调法制,又重视道德教化。 在哲学上,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观点,子产则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命题,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迷信观念。 战国初期,封建制在各诸侯国相继建立,应经济、政治、思想领域全面变革奴隶制的需要,产生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学派。 这一学派的思想家在理论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别,但都主张以“法”治国。 韩非认为,法令应该"编著于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 齐国早期的法家代表管仲也说: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他们积极主张通过变法来打破贵族统治,用官僚政治代替贵族政治,将最高权力集中于封建君主手中。 因此,他们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公布法令,统一制度,奖励耕战,富国强民。 法家在理论上提出了进化论和性恶论两个重要观点。 他们认为"古今不一度",社会是不断演变向前发展的。 固守先王之道是行不通的。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要想使社会达到长治久安,就必须加强法治。

法家管理思想的文献综述

法家思想在现代管理中的应用的文献综述1.前言 法家管理思想是我国古代众多管理思想里非常有代表性的一支。它是先秦 的一个重要学派,其先驱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形成于战国时期,衰落于西汉,因其强调“法治”,故自西汉以后被称为“法家”。历经2500余年,法家的管理思想至今仍在影响着后世之人,并和我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其他 流派之间取长补短、相互交融。时至今日,对我们的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仍然 产生着极其有益的的帮助。首先我们还是了解一下法家管理思想的具体内容吧。先秦法家的治道思想是以法家价值论、人性论、历史论、知识论为基石,这四 论构成了法家管理思想的哲学观;法家治道以道为本,以国之治强为目标,以 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亦相结合、三 者互补,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即:道---管理本质观,治强---管理目标观,法---管理行为观,势---管理组织观,术---管理控制观,以此构建了管理型法家治道模式。法家治道的管理内涵是:具备把握管理对象客观化基础和执 掌事物规则,来实施组织目标。 从法家思想的源流出发,探讨其重要代表人物的思想在现代管理中的运用 和借鉴,同时对其历史局限亦作出大胆扬弃,以进一步辩识法家思想的合理内涵,为现代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因此,今天我们追源溯流, 寻找法家思想的智慧滥觞并探索它在现代管理中的运用和借鉴,同时,对法家思 想在现代管理中的历史局限作出大胆扬弃,借古鉴今,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法家思想在现代管理中的应用研究进展情况 2.1现代常用的法家管理思想理论 一、法家没有久远的谱系,法家的法律思想也难以在战国前找到其理论的前身。这种在战国时期盛极一时的思想体系不是春秋或春秋以前已经存在的某种学说的发展的结果,而是伴随着中国法的成文化,在制定法律、使用法律的摸索中,在对成文法及其应用的讨论中产生的。战国前的中国法制没有进入成文法时代。不仅“禹刑”、“汤刑”、“九刑”不能证明夏、商、西周的法已经成文化,《吕刑》不是周代成文法,而且郑国“铸刑书”、晋国“铸刑鼎” 也没有从根本上把周天下的法制从非成文法改变为成文法。春秋时期的私有化运动,春秋 战国时期社会结构、政治结构等的变化,推动中国法走向成文化。法家的法律 思想是在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制定、实施成文法的实践中与成文法一起走来的。儒家、法家等称号是汉代人在总结先秦学术时加给其前人的“谥号”,并非先 秦时期本来就形成了界限分明的“百家”。按照司马谈等人设定的法家标准,结合今人对法家的认识,可以在春秋时期找到若干法家先驱。除管仲、子产之外,范宣子、邓析、赵鞅、越王勾践等都各有与法家法律思想接近的政治或法制实践,或者发表过与法家类似的言论。

浅谈法家思想

浅谈法家思想 博物馆专业张羽1112361 兴起于动乱的春秋战国时代的法家思想,曾为秦朝所用,经过千百年的融合,流传至今,仍有着借鉴意义。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生活在春秋战国这个大变革的时代。西周以来鼎盛的奴隶制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内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两千多年前那个战乱的年代,百姓流离失所,战争一触即发,以掠夺人口和土地为目的的争霸时代,仁义道德显然已经无法遏制这种战争的形式,不可能给予一个国家行王道的机会,使得孔子连连遭拒法家思想应运而生。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深受当时诸侯的推崇,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历史进步论的提出具有跨时代的意义,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法家的法治一个最重要的实践就是秦朝的商鞅变法。众所周知,秦原本是一个“僻在雍州”的经济政治文化相对落后的小国,无权参与中原各国的事务,常受中原诸侯的鄙视,直至秦孝公重用商鞅开始“弃礼任法”,实行“法治”而使秦一跃为七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并最终实现了“六王毕,四海一”的伟业,可见其“法治”是具有其积极意义的。可见,法家法治思想中有很多具有持久生命力和可供现代法治借鉴的东西。 法家的法治也有诸多负面性。一法律万能主义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法本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是万能的,有其滞后性,不可能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诚然,法作为人类阶级社会的调节器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把它的作用加以无限扩大,就会产生负面作用。秦二世而亡即是明证。法家要求“事皆断于法”,否定道德的作用,犯了法律万能主义的错误。现代法治社会虽然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依然需要道德的调解作用来缓解社会矛盾。如果一切都用法律来调节,除非是机器人才能做到。二、法律专制主义法家认为“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王手里,臣下不得

论法家管理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617351195.html, 论法家管理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作者:方钊 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0年第11期 法家管理思想是我国古代众多管理思想里非常有代表性的一支。它是先秦的一个重要学派,其先驱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形成于战国时期,衰落于西汉,因其强调“法治”,故自西汉以后被称为“法家”。历经2500余年,法家的管理思想至今仍在影响着后世之人,并和我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其他流派之间取长补短、相互交融。时至今日,对我们的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仍然 产生着极其有益的的帮助。 首先我们还是了解一下法家管理思想的具体内容吧。 先秦法家的治道思想是以法家价值论、人性论、历史论、知识论为基石,这四论构成了法 家管理思想的哲学观;法家治道以道为本,以国之治强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 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亦相结合、三者互补,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即:道---管理本质观,治强---管理目标观,法---管理行为观,势---管理组织观,术---管理控制观,以此构建了管理型法家治道模式。法家治道的管理内涵是:具备把握管理对象客观化基础和执掌事物规则,来实施组织目标。 下面,我们以扬子空调有限公司为例,从企业目标、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等方面,来详细阐述法家管理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的积极影响。 扬子空调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改制以来,一直将“成为业界最有价值和最受尊敬的企业之一”作为组织的远景目标,同时,每一个战略年度,公司都会制定出一个详细的年度经营目标,目标涵盖销售收入指标、产量指标、产品研发指标、工程设计指标、成本控制指标、利润指标、员工收入指标、文化建设指标等各个方面。正如法家所言:治强才是管理的目标,企业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强大,这只是企业的短期目标,只有强大、更强大才能逐步实现组织的远期目标。 扬子空调有限公司成立之初,采取的是直线式管理模式,其最大的好处是决策层能够亲自掌控企业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没有过多的中间管理环节,减少多余的层级,快速反应、高效运行,这在企业初期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所要经营的业务范围越来 越宽泛,原有的组织架构就无法满足管理的需求,于是从2005年起,企业大胆尝试对组织架构进 行改革,从原来的直线式管理模式变革为事业部制管理模式,成立了5个事业部,在所有事业部之上,成立一个纯粹的职能管理机构---扬子空调总公司,对全公司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事业部制的建立,从根本上形成了公司内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划小了核算单元,真正做到了通过组织的分工与协同实现经营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并最终促成总体管理目标的达成,为企业的

中国传统文化与法家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与法家思想 刘开元 PB11206017 一.法家思想的起源---战国中后期的三大法家思想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在东周末年,随着“礼乐制度”的彻底崩溃,各诸侯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为了维护国家与社会的安定,大家不断的对现实不断的探索,寻求一种新的治理方式以求社会的再次安宁。于是形成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仁政”的思想;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主张“无为”;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主张“兼爱”。而法家则提出以刑法治理天下的“百家争鸣”的局面,而法家却一直处在被批判的境地。 法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管仲,但是在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强调“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这让法家的思想得到有机的结合和发展,是法家的思想进入了空前的阶段,《韩非子》一书更是法家的典范。 1.1商鞅的法家思想 商鞅本名公孙鞅,因其封地在商一带,而有商君之称。他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做了两次变法改革。商鞅认为,在战国时代,“国家之所以被看重,国君之所以受尊重,全在于实力”(商君书慎法)。而“强大的国家一定治理得好,治理得好的国家一定强大;富裕国家一定治理得好,治理得好的国家一定富裕,富裕的国家一定强大。”所谓“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而最有效的治国措施是实行法治和耕战政策 讲法治,强调轻罪重刑,以刑去刑。所谓“用刑罚去掉刑罚,国家就治理得好;用刑罚招致刑罚,国家就混乱。所以说:施行刑罚时对犯轻罪的人使用重刑,

法家管理思想的现代意蕴

法家管理思想的现代意 (摘要)在春秋战国时期,王权衰落,王室衰微,诸侯争霸,新旧势力斗争非常激烈,社会动荡不安。为求富国福民,新兴地主阶级通过变法相继走上历史舞台,提出以法治国的主张。 到了战国末年,法家思想占了优势,法家中的杰出代表人物则应首推韩非子,他的言论突出法家的进步思想。他综合了前期的法家思想,在当时的乱世中,融汇并发展了道家、荀况以及商鞅、管仲等人的思想,创造出一套独树一帜的法家理论,建立了“法”、“术”、“势” 想结合的法治理论。 【关键词】法家,韩非子,管理思想; 在那个年代,诸侯割据,战火不断。一种旧的体制已经运行到了尽头,一群有识之士在为即将到来的新时代勾画着宏伟蓝图。但在诸侯的战场和朝堂上,法家成为了最后的赢家。法家的的特点是主张用客观的、具体的、铁定的法律,通过铁面无私的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的威严和检查的力量,确保每个人在各自的工作位置都必须达到最高和最大限度的工作效率,同时对没有达到甚至是消极怠工、腐败浪费等现象进行最严厉的惩罚。所以,秦始皇统一中国时法家是有相当地位的,“用儒家的心肠,法家的手段”来进行管理被认为是管理的最优状态。探讨中国式企业管理之道,是当前管理学界的一个重要课题。发源于西方的管理科学,只有与中国文化相结合,才能真正成为在中国企业管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理论指导。被誉为“霸者之道”的法家管理思想具有许多闪烁着智慧之光的宝贵见解,对现代企业管理具有独特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法家管理以“法”即管理制度为核心,注重“法”、“势”、“术”即管理制度、管理权威与管理技巧的完美结合。法家明确赞同“法治”而反对“人治”,主张时时事事都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法令、规则,而绝对不能只依赖管理者的主观判断或个人好恶。法家相信,如果坚守法制,哪怕是平庸普通的人也能成功地进行管理;但若抛开法制,才能超卓的人也必然会面临失败。法家还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管理制度,没有强力、灵活的推行措施,也不行。所以,管理权威和管理技巧也是必须的。法家通常较少理会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伦理准则,往往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嫌,但其管理技巧却比其他各家都要丰富。在组织机构的建立、职位的设置、人员的选拔、授权、监督、考查等方面,法家提供了中国古代管理从理论走向实践的极佳范例。以下我主要介绍的是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的管理思想对现代企业的影响。 在汉武帝独尊儒术后,法家已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但是,在管理领域中尤其在国家管理的领域中,韩非的管理思想并未退出历史舞台,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韩非管理思想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的作用,功不可没。 赏誉同轨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赏也均。赏者有诽谤,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

浅谈法家思想在当代管理学中的应用

浅谈法家思想在当代管理学中的应用 摘要:法家管理思想是我国古代众多管理思想中重要的一支。它是先秦的一个重要学派。其先驱可以追溯到管仲,李斯。它形成于战国,衰落于西汉时期。经过2500多年的荣辱兴衰,法家思想依然一起持久的生命力影响着后人,它在国家管理,公司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依然有着巨大的应用价值。并和我国古代其它学派的管理思想一起相互交融,取长补短。时至今日,它依然对我们的管理学研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其思想的优缺点也被我们所认识,所改进。本文就将从一个初学者的角度浅谈一下对法家思想与当代管理学关系的认识。 关键词:法家思想,管理思想,应用价值,优缺点 正文: 1、法家管理思想的具体内容; 先秦法家管理思想体系以价值论,历史论,人性论,知识论这四大支点为基石。法家治道以道为本。以强国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亦相结合、三者互补,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他们主张使用客观的,具体的,强制的法律,通过铁面无私的奖罚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的威严和检查的力量。它以提倡愚民政策,强调雷厉风行的作风和严肃无情,激烈强制的手段,在这种管理思想的指导下,法家的管理核心是:以奖惩的强制性来求得公平并以此来实现其社会理想。法家治道的管理内涵是:具备把握管理对象客观化基础和执掌事物规则,来实施组织目标。 法家管理注重“法”、“势”、“术”,即管理制度、管理权威与管理技巧的完美结合。法家明确赞同“法治”而反对“人治”,主张时时事事都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法令、规则,而绝对不能只依赖管理者的主观判断或个人好恶。他们认为,如果坚守法制,哪怕是平庸普通的人也能成功地进行管理;但若抛开法制,才能超卓的人也必然会面临失败。法家还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管理制度,没有强力、灵活的推行措施,也不行。所以,管理权威和管理技巧也是必须的。法家将管理权威分为“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前者指管理者在既成条件下(如受委任)所获得的权威,后者指管理者利用各种资源自行创造的权威。法家尤其注重充分利用和强化“自然之势”,主动创设“人为之势”,并以此为后盾,保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法家通常较少理会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伦理准则,往往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嫌,但其管理技巧却比其他各家都要丰富。在组织机构的建立、职位的设置、人员的选拔、授权、监督、考查等方面,法家提供了中国古代管理从理论走向实践的极佳范例。 2、以担保公司中为例,看法家管理思想的积极意义 先秦法家的治道思想是以法家价值论、人性论、历史论、知识论为基石,这四论构成了法家管理思想的哲学观;法家治道以道为本,以国之治强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亦相结合、三者互补,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即:道---管理本质观,治强---管理目标观,法---管理行为观,势---管理组织观,术---管理控制观,以此构建了管理型法家治道模式。

法家思想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法家思想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内容摘要:法的思想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不仅孕育了中国古代文明,而且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已经成为一种民族精神的内涵,影响着我国现实社会。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明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虽然其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有所不同,但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法家法家思想当代法律的影响 一.法家的产生与代表人物 1法家的产生 春秋时期,诸侯势力渐盛,建立在氏族血缘基础上的贵族宗法制度开始瓦解,维护宗法社会等级秩序的礼乐也逐渐失去其统摄力量。周王室虽是名义上天下君王,但诸侯各自为政,欲成为当代霸主,于是富国强兵,就成为春秋战国学术的主旋律,也为法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颇具影响的学派,如果说儒家和墨家在春秋战国时期是思想学术的“显学”,那么,法家当时则是在政治上独步天下。 而在现代也有学者在描述传统政治特点时,用几种说法:儒表法里,儒法互补,儒道互补。这可见法家对历代王朝的巨大影响。 在这“百家争鸣”的时代,法家的产生为当时统治者统治天下,维护自身的权利,建立有秩序的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法家代表人物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等人。而这些人当中主要代表是:法家理论的真正开创者李悝,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和著名的商鞅变法的商鞅。他们为法家思想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 在法家学派内部,也有不同的学说主张和派别,有齐国一派的法家,有秦国一派的法家;有慎到的“势”,有申不害的“术”,有商鞅的“法”。各种派别甚至互相矛盾。 商鞅认为,不同时代应该有不同的治国手段,他指出,当时的社会已大不同于以前的社会,当时的世道是一个“乱世”,民心堕落狡伪—“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1) 因此,他认为在“贵贵而尊官”的“下世”,则亲

法家管理思想浅谈

法家管理思想浅谈 【摘要】:中国有极厚重的历史,有各种成败得失的体验。中国也因而孕育了灿烂的文明,积淀了丰富的智慧。——这一点无可质疑。今天的问题是:如何对中国本土的智慧,尤其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智慧,加以现代化的诠解,并运用到现今的管理过程中。法家管理以“法”即管理制度为核心,注重“法”、“势”、“术”即管理制度、管理权威与管理技巧的完美结合。在组织机构的建立、职位的设置、人员的选拔、授权、监督、考查等方面,法家提供了中国古代管理从理论走向实践的极佳范例。即便在今天,我们也仍能从中不断寻求启示。本文浅析了法家思想及其对我们今天管理思想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法家,思想,商鞅,韩非子 一、法家管理思想概述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一)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二)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三)“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四)“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

法家思想对国内现代法治建设意义.pdf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1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2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着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2.3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4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2.5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

法家思想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法家思想总结 篇一:浅谈法家思想 浅谈法家思想 博物馆专业张羽1112361 兴起于动乱的春秋战国时代的法家思想,曾为秦朝所用,经过千百年的融合,流传至今,仍有着借鉴意义。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生活在春秋战国这个大变革的时代。西周以来鼎盛的奴隶制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内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两千多年前那个战乱的年代,百姓流离失所,战争一触即发,以掠夺人口和土地为目的的争霸时代,仁义道德显然已经无法遏制这种战争的形式,不可能给予一个国家行王道的机会,使得孔子连连遭拒法家思想应运而生。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深受当时诸侯的推崇,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历史进步论的提出具有跨时代的意义,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法家的法治一个最重要的实践就是秦朝的商鞅变法。众所周知,秦原本是一个“僻在雍州”的经济政治文化相对落后的小国,无权参与中原各国的事务,常受中原诸侯的鄙视,直至秦孝公重用商鞅开始“弃礼任法”,实行“法治”而使秦一跃为七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并最终实现了“六王毕,四海一”的伟业,可见其“法治”是具有其积极意义的。可见,法家法治思想中有很多具有持久生命力和可供现代法治借

法家管理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影响

法家管理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影响 文/蔡钰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家管理思想,其包含的法治精神和强调规章制度、奖惩相结合等手段,在今天企业文化的建设中仍有宝贵的借鉴意义。企业文化的建设包含多方面内容,它的建设过程是持久而漫长的。但是一旦形成鲜明的企业文化,将使企业在竞争和发展中脱颖而出。因此,企业文化的建设在今天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的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想要突破发展的瓶颈,法家管理思想尤其具有实用性和有效性。 一、法家思想的具体内容 尽管法家管理思想服务的对象是专制皇权,但在今天仍有宝贵的借鉴意义,尤其是揭示出来的法治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倡法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1.势是胜众之资。要推行法治,统治者首先要确定自己的权势。韩非认为,君失去权势,如虎失去爪牙,无力控制百兽。势位、威严、力量三者是法家权势思想的核心内容,其中势位是前提,威严是条件,力量是手段。 2.法治是治世之宝。法治主要是指以法律制度作为治国的依据。法家主张,以法为本,以法为教。 二、法家管理思想的现实作用 (一)针对企业精神文化 1.法治是治世之宝:法治理念而不是人治理念 韩非子所提倡的法治思想,强调的是法治,去除多余的人治。在当今中国,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有一个相同之处,那就是管理者本身将自己的领导权威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不可撼动,企业中无人质疑或者不敢质疑领导者的决策,这些问题都加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性。在紧张急迫的情况下,集权是合理有效的,但对于多变的环境,人治很难让企业获得良好的发展,脱颖而出。中国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重要因素是人治色彩浓厚,所以企业发展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套科学的决策机制,在企业管理上实行法治,将是中国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尤其是在企业发展不成熟阶段。 2.罚赏要相结合:有效的激励-惩戒机制 严厉的惩戒机制,树立起员工对企业的敬畏尊敬之心,以此确保企业制度的执行和高效运行。目前企业激励制度实施的效果并不明显,有效的激励机制,有针对性的实施激励制度,能够让员工快乐地工作,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提高员工执行力,最终提高员工的归属感。 (二)针对企业制度文化 1.以法治国:法治理念与完善的管理机制 经验管理阶段的企业,往往无法实现系统全面的规范机制和程序。因此要运用法治的思想突破经验管理,过渡到科学管理。韩非的法治强调的是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将其运用到解决问题上,将企业的规章制度运用到企业的计划、生产、组织、销售中去,建立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机制,才能解决企业管理混乱、运行无序的问题,特别是在企业建设初期。同时在管理机制的设计和运行上,法家诸子还倡导法治的“公平、公开、公正”的执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这一点在现代企业文化上,也尤为重要。如果企业的管理者任人唯亲,或者有所偏袒,这是对企业的管理制度的破坏极大。在家族式企业中任人唯亲体现得很明显,这也限制了企业进一步发展。

中国法家思想简介

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今天就四个方面对法家思想进行阐述:法家思想概论、历史局限性、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和法家与儒家比较。 首先是关于法家思想概论。 一.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二. 1)“定分止争”,即明确物的所有权。有比喻为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2)“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三.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四.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五.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法势术”结合的思想。其中,“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第二是法家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秦朝法治思想的负面性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涉及人们思想信仰等领域就不能用法律调节。人是理性的动物,有自己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 二.法自君出,实行“独断”。“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三.“强国弱民”。法家认为,必须置民于贫穷困弱之中,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已之难,以赴耕战,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会强盛。 四.“刑用于将过”。处罚“将过”实质上是按人们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为定罪。法家将有犯罪思想的人和有犯罪行为的罪犯等同起来,给予同样的刑罚,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法理是极不相符的。

儒家 道家 法家管理思想的区别

儒家道家法家管理思想的区别 上海交通大学陈昊闻 摘要:作为先秦时代的三大主要思想代表,儒家道家和法家在对管理的理解上有所不同。本文简要介绍了三家的思想内容及其在管理学上的体现,并横向进行比较,来探究先秦时期几种主流观点对管理学的理解。 关键词:儒家道家法家管理思想 一.儒家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儒家的根源可追溯到周朝,在先秦时期孔子将儒家思想发扬光大,使其在几千年来不断深刻影响着中国文化。在儒家的思想中,其基本精神是人性本善论,儒家讲究以人为中心,讲究以德服人,讲究以教化为手段,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儒家思想强调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达到其目标: 1.政治与伦理合一的思想 儒家思想中,人不仅是根据个人行为利益最大化来制定决策,而是在复杂的2价值取向下进行综合的评判和抉择的个体,即人不仅仅是作为经济人,而更是作为社会人的存在。根据这一点,儒家曾数次被统治者奉为全社会共同文化的价值取向。统治者们希望通过儒家的这一思想的宣传,来创建一个全社会成员所共有的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准则,来保证所统治的社会秩序稳定和正常运转。儒家也确实能做到这一点,大多数的官员以及知识分子在儒家思想的教育下推动了中国两千多年历史的平稳发展。 2.礼的思想 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礼不仅仅代表了礼仪,典礼的意思,还代表了一种各得其所,秩序稳定的思想。孔子认为,庄重的礼仪会使人虔诚,有所敬畏,所以制定了包括祭天祭祖,节庆婚丧等各类活动的及其详尽的礼仪流程,来规范各个不同角色的行为,达到各得其所,秩序稳定的目的。从这一点来说,礼可以看作是儒家体现其核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和贯彻其思想的一种工具。 3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儒家看来,平天下要从个人层面的修身开始。只有每个人修身养德,家庭才能和睦,社会才会有秩序,天下也才能长治久安。这个思想也体现了儒家认为个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元素,体现其对人的关注。儒家认为,构成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需要从个人这个基本元素入手。只有使每个人都自发地遵守其制定的秩序,才能更深刻的在国家层面贯彻其理念,

浅谈道家思想分析

浅谈道家思想 摘要:道家是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学派之一。核心思想为“顺其自然”,主要主张有“天人合一”、“致虚守静”、“无为而治”等,强调“整体论”、“机体论”的世界观,重视人的自由。道家思想已经深刻的融入到了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 关键词:道家思想;道;无为;老子;庄子;黄老学派 道家在先秦各学派中,虽然没有儒家和墨家这么多的门徒,地位也不如儒家崇高,但随着历史的发展,道家思想以其独特的宇宙、社会和人生领悟,在哲学思想上呈现出永恒的价值与生命力。 1.道家思想的发展与构成 1.1道家思想的发展 道家思想起始于春秋末期的老子,但先秦时期并没有道家这一名称。用“道家”一词来概括由老子开创的这个学派是由汉初开始的。这时,道家也被称为“道德家”。司马迁父亲司马谈曾写过名为《论六家要旨》一文,把先秦学派概括为道德、儒、墨、名、法、阴阳六家,并阐述了六家要旨和得失。他说:“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采,事少而功多。”汉初道家思想普遍流行,加之司马谈也是道家思想信徒,所以他给予了道家最高评价。他指出道家兼有其他五家之长,同时避免其短处。用来治国修身,有事半功倍效果。汉代淮南王因谋反而自杀,谋反者使用的理论武器是黄老之学,黄老之学的“无为而治”受到了严重挑战,使道家思想逐渐走向没落。汉武帝独尊儒术后,从此不再成为中国主流思想。之后道家思想渗透在中国文化各个方面,魏晋玄学是最明显的复兴思潮。 1.2道家思想的构成 先秦各家内部,一般都可以区分出众多派别,道家也不例外。东汉班固所作《汉书?艺文志》共列有道家著作37种、933篇,大多作于先秦时期。道家思

谈法家的管理思想

第三章:法家的管理思想 总的特点:1)有相当专业技能的职业官僚——职业经理人。 2)掌握了国家政权 3)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强力推动上层建筑变革——变法运动。 ●强力推动劳动力与土地的结合,并想方设法将他们固定于土地上。 ●建立社会新价值观:论功行赏,而不是论血缘关系行赏。 ●注重官员队伍建设,使之高效率运转。 4)经济发达状况的不同,造成不同区域法家思想的差别 5)法家思想的大本营:秦晋地区。 6)与儒家代表人物相比,他们是实践家。 法家与儒家关系、法家与道家关系、法家与墨家关系(墨家学派在秦国受到礼遇)、法家与齐国稷下之宫的关系。 第一节:早期法家的管理思想 战国时代最先发达起来的国家是韩、赵、魏三国。魏国最先变法,改革上层建筑。 一、李悝变法: 1、按功授禄,取缔了旧的宗法制或宗法残余的世卿世禄制度,规定只有立功的人才能封官,才能获得俸禄。 2、“尽地力之教”。提出尽力生产,发觉地利;加强储备,应付荒年。制定平法,均衡农民和市民之利。 3、制定《法经》,加强对私有产权的保护。《法经》有《盗法》、《贼法》、《网法》、《捕法》等。 ●西门豹治邺:运用科学打破迷信,消灭落后势力,建立新经济的基础。(李冰与堵江堰,二郎神的故事,运用传统的方法打破传统势力)。西门豹与官员的考核。 二、吴起变法: 吴起个人情况:曾子门人,杀妻求将。后到魏国任西河守,提倡开垦荒地,发展生产。文侯死后,受到排斥到楚国,协助楚悼王于前383年实行改革。 变法情况:打破旧的世卿世禄制度。“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同时宣布“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 三、齐国的变法: 前386年,田(陈)齐代姜齐。 ●稷下之宫的设立; ●齐威王改革,即墨大夫和东阿大夫的故事,驺忌讽齐王纳谏,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不飞则已飞则冲天。(官员的考核,楚庄王的故事) 第二节:商鞅的变法思想 商鞅(前390——前338年)简介:卫国贵族后裔,魏国成长,秦国立业。有深厚的法 家思想理论修养,有丰富的从政实践,对社会通达,“刻薄寡恩”,车裂而死。 一、商鞅的经济管理目标和实现途径: 治(社会安定)、富(国富)、强(国强)、王(天下统一)。 “强者必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强必王”。 其中,富、强是近期目标,治、王是远期目标。 实现途径是农战,且长期坚持农战,名之曰“作壹”。“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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