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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1血标本采集人员要求:采集交叉配血、血型血样的护士必须具有有资质并接受过相关的血标本采集的培训,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采集血标本时要求: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并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资料仔细核对。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2血标本的要求:

2. 1 ABO及RhD血型鉴定试验血标本推荐用EDTA·K2抗凝,血量不少于2m1;交叉配血、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血标本推荐用白盖不含抗凝剂管,血量至少5ml。

2. 2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送检2管,1管抗凝(推荐EDTA·K2抗凝,另1管不抗凝,血量依照2.1要求。)

2. 4交叉配血标本采集要求,凡患者上次输注过血制品,再次输血仍须重新抽取交叉配血血标本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

3受血者血标本采集

3. 1血标本采集前的核对

3.11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

3.12采血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3.2血标本的采集

3.21《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条码”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3.22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3.23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3.3血标本的标识:血标本采集后,采血人员必须于患者床边在血标本上贴上条码,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检测项目及血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采血人员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采血时间。

4受血者血标本的运输:

4.1标识好的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护人员送往输血科。

4. 2紧急送检血标本应符合输血科紧急检测项目的相关要求,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火急”或者“紧急”字样。

4. 3送外单位检测的血标本应有试管盖封口,同《疑难配血登记表》一起放入标本袋并密封,观察无血液渗漏后方能送检;若采取4℃条件送检,应避免该血标本与冰盒等接触发生溶血。

5受血者血标本的交接:

5. 1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按照3. 2的要求对血标本进行检查,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是否一致等。

5. 2确认无误后,由血标本送交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在《输血科血标本交接记录表》上签名并注明送检时间。

5.3如果应用实验室管理系统接收血标本,接收人员核对标本信息后,对血标本条形码扫描,系统将自动生成血标本接收电子文本。

5.4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执行“八不”接收原则:①血标本无条形码或填写不清不收;②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③血标本量少于2m1不收;④血标本被稀释不收;⑤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除外);⑥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标记说明不收;⑦非医护或授权人员送血标本不收;⑧用右旋糖酐、聚乙酸吡咯酮、羟乙基淀粉类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不收。有干扰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的治疗时(如:脂肪乳注射等),应在该治疗前采集血标本备用。

5.5对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输血科应进行记录,判断不合格性质,根据影响检测结果的程度采取让步接收或拒收血标本,并通知送检科室及时纠正或重新采集,不合格情况记录在《不合格血标本登记表》中。

6供血者血标本的留取交叉配血时,供血者血标本应从与血袋相连的留样辫子中获得,留样时要注意保持血标本试管与血袋标识的一致性。

7血标本的离心及检测具体执行各试验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

8血标本的保存和销毁:

8.1接收到的血标本不能及时检测时,应将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一同放置于2-8℃标本储存冰箱内保存。

8.2血标本检测完毕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标本必须保存于2-8℃冰箱至少7天,以便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时追查原因。

8. 3血标本按要求保存期满,由输血科工作人员审核后,按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程》。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输血科管理制度汇编

输血科管理制度 目录 1-2页 1、输血科工作制度3页 2、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 4页 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5页 4、输血相容性实验室检测管理制度 13页 5、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5页 6、输血科交接班及值班制度 17页 7、急诊输血管理制度 19页 8、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20页 9、Rh(D)阴性输血管理制度 22页 10、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24页 11、输血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25页 12、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管理制度 26页 13、血液及血液制品入库制度 29页 14、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30页 15、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33页 16、信息反馈制度 35页 17、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 36页 18、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40页 19、配血管理制度 42页 20、交叉配血复核制度 43页 21、标本接收制度 45页 22、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46页 23、标本管理制度 47-51页 24、输血科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52页 25、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53页 2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4页 27、输血科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55页 28、输血科安全管理制度 57页 29、消毒工作制度 58页 30、档案管理制度 59页 31、输血科垃圾管理制度 60页 32、输血科考勤制度 63页 3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64页

34、输血科临床输血全程监控工作制度 67页 35、临床输血会诊制度 71页 一. 输血科工作制度 1、接受标本做到二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年龄、床号不清不收)。

输血标本采集流程及血液领发的核对制度

XX市人民医院 输血标本采集流程及血液领发的核对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输血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和输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确定输血后,由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血型和诊断,核对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采集血样时禁止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 2、输血患者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不得同时使用一个血液标本。应先进行血型鉴定,需要输血时再另外采集血样。紧急输血患者采集血样时医护人员要两人核对相关信息,并在病程记录上双签名。 3、血样采集后,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患者血样和临床输血申请单在输血前一天(紧急输血除外)送交输血科,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双签名,核对有误时应退回样本并与有关科室联系。 4、择期手术应至少提前一天,并于上午十点之前提交《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样,以便血库备足所需血液及血液制品。

5、取血时,由医护人员携带运血箱,凭医嘱和取血单到输血科取血,按规定取血与发血双方共同核对、检查从输血科领出的血液及输血记录单,核对以下内容: (1)核对血袋标签标记的血型与患者的血型是否相符; (2)核对领取血液的条码、血液有效期、品种、剂量与输血记录单是否相符; (3)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室、床号,确认患者是否正确; (4)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 6、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领回: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001]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1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资产管理员须对物品耗损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移交人、资产管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

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五条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由离职人出具书面报告): (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 (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五)业务流程 (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第六条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 (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 (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 (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七条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八条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十条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送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原件送人事专员,由其存放入移交人个人档案;《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处各一份。① 第四章工作交接要求 第十三条职位异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时,应在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1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五条如移交人有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工作交接,须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可由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但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六条工作交接必须附有《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并由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在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填写不详者,或交接手续未办完者,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异动手续。 第十七条工作交接自批准职位异动申请时开始。交接时间原则为两个工作日,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 ①对于离任者,工作交接完成后,还需要填写其他离任表格(《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并经过相关领导 审核无误签字后,方可离任(详见本公司的离任章程中的规定)。

血培养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要点说明

【护理目标】 遵循无菌操作原则,患者、标本、送检准确。 【操作重点步骤】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标本采集原则。 2.需两人共同核对医嘱,患者的血型必须与用血申请单、交叉配血申请单、血型 检验报告单、医嘱上的血型相符。 3.告知患者/家属交叉配血的目的和配合方法及采血后的注意事项。 4.按静脉采血法评估患者的静脉、皮肤情况并进行采血。 5.根据申请用血量决定交叉配血标本的量,若申请用血为200 mL 则标本量为2 mL,申请用血量每增加200 mL标本量增加1 mL。 6.床旁采血前再需两人同时在床旁再次核对医嘱、患者(按采血容器标签上内容)、患者血型、用血申请单、交叉配血申请单。 7.采血完毕,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马上送输血科(或检验科)。 8.医疗废物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结果标准】 1.患者/家属对所做的护理操作和解释表示理解和满意。 2.采血准确、送检及时。 【操作流程及要点说明】 与静脉采血法流程图同。

【护理目标】 标本采集时间及容器符合检查要求,标本无污染,患者安全。 【操作重点步骤】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标本采集原则、标准预防原则。 2.评估患者的病情、抗生素使用情况,准备血培养基。 3.告知患者/家属采血的目的、方法及采血后的注意事项。 4.根据医嘱、评估结果选择恰当的血培养基和采血量。 5.采血过程中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污染。 6.在申请单上准确记录采血量、采血时间、操作者姓名。 7.采血后,标本马上送检验室,防止标本变质、被污染。 8.医疗废物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结果标准】 1.患者/家属对所做的解释和护理表示理解和满意。 2.采取标本方法正确,标本符合检验要求。 3.标本送检和异常结果回报及时,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采集、送检、接收登记、储存、无害化处理) 1 目的 有效地指导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采集、接收及保存,使标本中的待测成分不受影响,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 标本适用的检验范围 适用于ABO血型和交叉配血标本的采集、接收及处理。 3 职责 3.1 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门诊病人标本由检验科人员采集。因此,必须使临床医护人员明确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采集的要求及注意事项:检验人员有义务向患者解释标本采集中的相关问题和向临床提供检验此项目标本采集的类型,保存条件,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等。 3.2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运送应由患者亲自或医护人员承担。 3.3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检验后血液标本由检验人员或检验科卫生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患者准备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为了保证正确的标本采集,医护人员应根据血液检验项目的目的,口头和书面指导患者检查前的注意事项。4.2 对项目申请者的指导 申请者必须对患者讲清楚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的目的,血样不能溶血。 4.3 申请单的填写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申请单的填写时,必须注意:①临床医生:应完整填写申请单各项内容,字迹必须清楚,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申请序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或主要症状、采集标本的时间、申请检查的实验项目及特殊说明。②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根据检验申请单所填写的检验项目,做好患者准备和标本采集。③检验人员:必须在收到临床医生书面的检验申请单时,才可接收标本进行检验。④检验申请单及检验结果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4.4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容器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1)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 完成的原因和余下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关系和职责、工作内容(物品)、仓库库存交接等。 第五条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1、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交接表; 2、工作内容交接表; 3、仓库库存交接表(若无则不需填写); 第六条交接内容包括: 1、印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等;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 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账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 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月报、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 计资料、会议材料、货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类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薄等; 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房产证、土地使 用证、钥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 第七条责任划分 移交人: 1、处理遗留问题; 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产; 3、准备交接资料; 4、整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 接收人: 1、检查资产的数量以及使用状态; 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血液标本采集流程

注意事项: 1、 根据医嘱采集标本,根据检验目的与要求确定采集时间、方法和试 管,并通知患者准备。 2、 落实双人核对检验项目、检验时间、试管、电子条形码上的科室、 床号、姓名、年齡、住院号。标本容器准备:应根据真空采血对照表准备 核对试管 血液标本采集流程 试管准备 査对 1、 核对医嘱/执行本,检验单、患者。 2、 根据检查项目准备核对试管、检查试管质量并贴好试管上的标 签,不能遮挡试管中的刻度。 1、 操作者着装整洁、洗手、載口罩,掌握正确采集血液标本的方法。 2、 操作用物准备齐全,环境符合操作要求。 1、 查对床号、姓名。 2、 患者病情、意识状态、生命体征、正在进行的治疗。 3、 肢体活动情况和静脉充盈情况。 4、 穿刺部位皮肤情况:有无水肿、结节、疤痕、伤口等。 5、 患者的心理状态,沟通、理解及合作能力,需求等。 1、采血的目的和配合方法。 2、采血前后的注意事项。 需空腹采血应提前通知患 者,避免因进食而影响检验 采血 査对 ^=> 1、 核对床号、姓名、检验单检验项目、采血量、试管。 2、 选择合适的静脉、穿刺点,上止血带,常规消毒皮肤,嘱患者握 拳。 3、載手套T 穿刺T 固定头皮针T 接采血真空试管T 根据目的采集 所需血量T 反折针头,拔 /换采血管T 松止血带、松拳T 迅速拔 出头皮针T 用干棉签按压穿刺点 1?2mi n. T 脱手套。 整理送注意事项: 1、 再次认真查对,询问并观察患者反应,交代注意事项。 2、 整理床单位及用物,医疗废物按有关规定处置。 3、 标本及时送检。

3、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严禁在正在输液或输血的肢体或针头、输液或输血穿刺点上方、皮管内采血标本,应在对侧肢体采血。标本不能溶血,因溶血会掩盖配血不合异常反应。 4、因右旋糖酐对配血有干扰,故应在病院输注前进行采血。 5、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超过3天的标本不能代表当前病人的免疫学状态。特殊情况下(如妊娠、病人血管条件差、采血困难者) 也可例外,适当延长到5天。 6、如同时采多个项目的标本,采血顺序:血培养-不含添加剂的试管T凝血标本管T其他标本管,需抗凝的试管拔出后按要求轻轻摇匀。 7、采血后知道患者按压穿刺点5-10分钟,勿揉,凝血机制差的患者适 当延长按压时间。 8不合格标本拒收的条件:血量过少、溶血、非EDTA抗凝的血标本, 标签模糊、字迹不清、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信息不符或对患者身份有怀疑等有输血安全隐患的情形。 (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二、血标本采集和管理制度 三、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四、输血全过程的血液管理制度 五、临床输血质量监控及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六、合理用血评价、公示与用血权限管理制度七、紧急抢救配合性及非同性输注的管理制度八、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 九、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十、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十一、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十二、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十三、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1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合理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

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用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主管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审批单,输血审批单再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字,输血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签字。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检查(血 2 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当即贴好该患者条形码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患者信息的条形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无条形码的应用油性笔在样本管上书写病人姓名、科室床号等。每份配血标本需注明采样日期。医护人员在采集完标本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双护士核对签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名。

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 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 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 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 5.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 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并按好、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9. 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11.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 12. 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 13. 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证,有关资料需要保存十年。 14. 在血液贮存期出现血袋标签破损及血液质量问题及保存过期时,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即可作出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15. 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技师及主任请示。 16. 输血科每月需拟定下月用血计划交医务科,并统计当月临床各科用血情况、输血前检查、输血反应反馈情况等汇总上报。

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 第五条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 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 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交接内容明细分类 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

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优化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办理工作交接: (一)公司内部岗位调动。 (二)员工提出辞职。 (三)员工被公司辞退。 第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及交接时间: (一)接收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若未确定接收人,则暂由该部门负责人接收。 (二)监交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 (三)移交人或接受人为部门负责人的,监交人由监察稽核部人员担任。 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交接事项的齐全、完备,协助移交人、接收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交接完毕后,三方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四条 交接流程: 第五条 交接清单的内容: (一)员工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各执一份,综合管理部留存一份。

(二)工作交接清单具体内容: 1. 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名单; 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3. 时:指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4. 地:指交接的地点。 5. 物:包括 (1)现金、账簿、凭证等。 (2)固定资产、电脑、办公用品、门卡等。 (3)印章、图章等。 (4)文件、资料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六条移交人责任: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接收人责任:认真检查移交人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八条监交人责任: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发现问题应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并上报监察稽核部。

采集血标本操作流程

良庄矿业医院 科室管理诊疗规范文件 责任部门:检验科(行政管理) 采集血标本操作流程 一评估 (一)核对医嘱:采集血标本前仔细核对医嘱,检查申请单、患者姓名、床号、申请检验项目。 (二)患者评估 1.全身情况。目前病情、治疗、用药情况、意识状态等。 2.局部情况。注射部位的皮肤有无疤痕和感染等。经脉是否显露和有无炎症,肢体的活动情况。 3.心理方面。自理能力,有无恐惧、焦虑等,合作程度。 4.健康知识。对疾病与采血的认识程度。 (三)环境评估与准备检查病室环境是否清洁,光线是否充足,根据情况开窗,开灯。 (四)用物评估(可于准备是进行)。 (五)操作者自我评估:着装是否清洁、整齐、是否符合要求,对血表标本采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是否熟悉。

(一)预期目标 1.患者明确采集血标本的目的和要求,积极配合。 2.标本量准确,能根据不同的检验目的和选择合适的试管于容器。 (二)准备 1.操作者自我准备。着装整洁,洗手,戴口罩。 2.患者准备。理解采集血标本的目的,要求和意义,按采集标本内容空腹。 3.环境准备(已于评估后进行)。 4.用物准备。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准备幷评估用物:试管架上放标本容器(根据检验目的备干燥试管、抗凝试管或血培养瓶),治疗盘内放:压脉带、皮肤消毒剂、棉签、小枕、手套、检验单、5-10ml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弯盘。按需要备酒精灯、火柴、试管贴标签。

1.护士将用物带至床旁,对床号姓名,向患者解释,取得合作。 护士:“某某先生:给您抽血了,准备好了吗?” 患者:“准备好了。” 护士:“我尽量争取一针见血,减轻您的痛苦,抽完血您就可以去进早餐了,请您睡平。” 2.戴手套,备好注射器。 3.选择经脉,在静脉上方6-6cm系压脉带,嘱患者握拳,让静脉充盈。 4.常规消毒穿刺部位皮肤。 5.按静脉穿刺法进针,见回血后放平注射器,抽吸血液至所需量时,松压脉带。松拳。 6.干棉签按压穿刺处,迅速拔针。 7.根据检查目的的不同,将血标本装入不同容器中。如1个患者同时留几种血标本:则按先培养,次抗凝、后非抗凝分别将标本注入容器内。 8.留取血标本后注射器丢入锐器回收盒内,集中处理,其他用物按皮内注射器法分类处理。 9.采集完成后核对标本标识与申请单病人信息是否相符。 10.脱手套,洗手,取口罩,记录,标本及时送检。 11.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健康教育。 四评价 1.护士无菌观念强,采集的标本准确、无误。 2.能与患者有效沟通,患者满意,采集后无皮下出血。

输血安全制度及流程

输血安全制度及流程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查血制品有效期、血 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对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者要认真确认患者身份。查对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溶血、血袋有无破损等。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 2.2.取血后在30分钟内输入;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 报告单及血袋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3. 4.3.输血应遵照医嘱,严格进行无菌操作技术,将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标准输血器 进行输注。 5. 6.4.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强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 5.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少量无菌生理盐水将输 血器管道冲洗干净,再接下一袋血液继续输注。 6.输血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输血开始, 应观察患者5-10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输血过程中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处理。 7.输血后,认真检查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空血袋保留24小时,交叉配 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保存。

8.血液送达病房后应在2-4小时之内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9.如有输血不良反应,应记录反应情况,并将原袋余血送至输血科查明原因。输血流程 建立静脉通路(严格无菌操作建立静脉通道)→输血前核对病历、输血记录单、血袋(核对方式:一人持病历、输血记录单,另一人持血袋,逐项核对,另交叉重复一遍核对内容: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包括Rh血型)、血液品种、剂量、血袋编号、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有效期)→洗手,至患者床边→输血时核对:患者、床号、住院号、腕带、输血单、病历、血袋(两人携带病历、输血单、输血用具和血液制品﹝推治疗车﹞)→接血袋:确认通畅、消毒(严格执行两人核对)→调节滴数,<20滴/min(确认患者静脉通路完好、用安尔碘消毒血袋出口,将输血器针头拔出,插入血袋入口,血袋挂于输液架上)→输血后核对输血单、输液单、患者、腕带、床头卡(输血单必须双签名)→签名:输血单、输液单、临时医嘱(严格执行两人核对:核对内容同输血前核对)→15min再次调节滴数(成人40~60滴/min,休克患者适当加快,儿童、老年、体弱、心肺疾病患者速度宜慢)→输血结束冲洗(输血结束后,继续滴入注射用生理盐水把输血管内血液全部输完;血袋按要求处理)→观察与记录(记录输血起始与结束时间、速度、输注量、输注是否通畅、是否发生不良反应、患者主诉等,将输血记录单放入病历) 临床输血护理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院血液质量,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规范临床用血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精选文档 输血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1. 采集交叉配血血样,护士要求必须具有初级以上护士职称,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 明确患者用血申请,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床号等信息。 3. 准备采血材料,并明确以下内容 (1) 正确的标本量; (2) 正确的容量; (3) 正确的标识: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采血日 期、 采血者签字。 4. 采集血样过程 (1) 确保在采集血样时,床边正确的核对患者; (2) 正确地给血样试管贴标签:血样采集后在床边给血样贴标签,而不应该事先贴好标签或到办公室贴标签; (3) 第一次输血应同时采集输血前三项检测血样。 5. 采血样完成后,再次核对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信息、血 样量及有无溶血,核对无误后送输血科,并进行护理记录。 6. 质量标准要求 (1) 正确完整的血样标识,与申请单一致; (2) 正确地核对采血过程;不能在输液处采集血样; (3) 标本无溶血;

(4) 正确地记录。 7. 送血样人员必须是医护人员,严禁患者家属送血样。 8. 血样连同申请单一起送到输血科后应由送血人员和输 精选文档 血科人员一起核对以下信息 (1) 血样信息与申请单信息是否一致; (2) 核对查看申请单、血样标识的完整性; (3) 血样标本量、有无溶血; (4) 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 9. 有以下情况,输血科拒绝收血样 (1) 血样标识不完整; (2) 血样无标签; (3) 标本量不足; (4) 血样质量有问题。 10. 配血标本必须是患者输血前三天之内的,并不得有溶血情况(自身溶血患者标本除外,但应进行试验前后的溶血程度比较)。 11. 患者和供血者标本试验后要放4-8C 冰箱保留(至少- 周),以便发生问题时,查找原因。 12. 实验后废弃的血标本,尤其是阳性标本应严格管理,与试验所用器材必须按三废要求消毒后交医院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 完成的原因和余下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关系和职责、工作内容(物品)、仓库库存交接等。 第五条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1、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交接表; 2、工作内容交接表; 3、仓库库存交接表(若无则不需填写); 第六条交接内容包括: 1、印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 等;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 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账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 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月报、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 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货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类规 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薄等; 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房产证、 土地使用证、钥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 第七条责任划分 移交人: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doc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1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的变动受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条件 各部门的内部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职位代理、请长假时、休假期间的工作交接等。 三、交接要求 1、工作交接必须严肃、认真、准时,要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工作衔接有序。交、接人员应按规定的项目进行交接,未办理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员工离职时应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物品,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员工休假时应将未了事项详细记录在部门工作交接本上,上交至主管部门。 3、部门与部门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部门与接收部门的工作性质必须临近,否则不得交接。 4、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须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与实物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签名认可。

5、部门负责人工作交接时,必须由其他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四、交接人责任 要按照《工作移交清单》逐项进行交接,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交接。 五、接收人责任 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移交清单》,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资产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及资产与实物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六、监交人责任 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交接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七、行政部、人事部 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工作交接流程图 第十条移交清单一式三份,接收人一份、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各存档一份。 第十一条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时可以处理,由交接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交接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二条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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