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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人事)加嫩监理管理办法

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G111线加格达奇至嫩江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九年五月

目录

第一部分监理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1)

第1章总则 (1)

第2章一般规定 (2)

第3章质量监理 (7)

第4章工程进度监理 (18)

第5章工程费用监理 (26)

第6章合同管理 (40)

第7章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44)

第8章监理规章制度 (51)

第二部分监理控制程序、要点及检测频率 (75)

第1章监理流程及旁站工序、部位 (75)

第2章监理验收程序、项目、方法及试验检测频率. 102

第一部分监理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第1章总则

一、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要求

为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颁JTG G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使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质量保证体系

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公路工程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监理制是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制度。

三、公路施工监理的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四、监理单位资质

承担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公路工程项目施

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经交通部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咨询公司

五、监理工程师资格

凡在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公路工程项目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师,必须由交通部(厅)审定资格,并持有工程师证书,年龄小于60岁,方可上岗工作。

六、制定本管理办法的依据

本管理办法依据交通部2006年11月02日交通部颁JTG G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监理咨询公司与业主签定的监理服务合同以及其它有关规定而制定的。

第2章一般规定

一、施工监理的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二、施工监理阶段的划分及任务

1、施工监理阶段的划分

施工监理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熟悉施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文件内容;

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

了解工程占地和临时占地使用权;

复核设计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组织各施工合同段进行联测;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现金流动估算,临时用地计划;

审查承包人自检系统(包括试验室、人员、仪器等);

核实承包人的材料来源,以及施工人员、装备进场情况等;

对承包人的综合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建立监理办试验室,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

准备举行第一次工地会议。

发布标段开工令。

3、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的监理,应集中力量做好施工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并做好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

4、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在工程完工或部分完工后,只要签发交接证书即进入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应视同施工阶段监理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对未完成的工程进行监理,并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监理。

三、监理组织和监理人员

1、监理机构

本工程项目设监理办、驻地监理组。

2、监理人员构成

监理人员的构成,应根据被监理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能够对工程实施监理有效控制的原则进行配备。

1)监理人员包括:监理办主任、各标段驻地监理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统称为监理工程师);测量、试验操作人员(以上统称监理人员)、以及必要的文秘行政事务人员等。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等技术职称并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测量、试验及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或培训证书。

四、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及相关关系

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以及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

2、工程质量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与设计代表一起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检验承包人施工放样;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签发各分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5)按施工程序跟班检查(包括旁站巡视);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3、工程进度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行的施工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4、工程费用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费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2)按合同及“技术规范”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已完合格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3)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4)按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和人工、材料或影响工程费用任何其它事项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出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报业主审批后予以支付。

5、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按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4)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工程类型、数量,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

5)监督承包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6)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

第3章质量监理

一、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1、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人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2、质量监理组织体系

监理办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设置试验、测量、计量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应明确其名称和职责。

3、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的质量监理责任

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应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具体应包括以下工作:

1)明确质量标准;

2)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运用检测设备和指派监理人员进行质量抽查和验收;

3)经常巡视工地,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4)向承包人发出质量控制的指示;

5)填写各种报表,收集质量控制信息和数据;

6)建立部门和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每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的形式提出质量控制报告。

7)当施工中出现影响工程质量的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或在12小时内报告监理办。

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理责任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的主要责任是:监督承包人实施各项质量控制的目标并满足标准、规范和图纸的要求。具体应包括以下工作:

1)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条件(包括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图纸)及其变更或特殊要求,并予以落实和实施;

2)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和测验工程质量;

3)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各项质量成果;

4)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汇报现场质量状况,每月提出所管专业(或项目)的质量报告;

5)对施工过程、取样、试验进行现场旁站监理。

二、质量控制程序

1、质量控制和基本程序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标段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开工报告应表明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验单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验单,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证书

对填发了《工程检验认可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程单项,方可进行计量并填报《工程计量表》,

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签发。完工项目的检验资料不全或整理工作未完,暂不计量支付。

2、工序质量检查程序

各专业(结构、路基、路面等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一个(或一套)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工序检查程序应按以下原则提出:

1)应与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所含内容相一致;

2)应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

3)应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4)工序检查程序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

三、现场质量控制

1、测量

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监理办组织专职测量工程师、配备高精度仪器,对全线各标段进行测量检查和认定;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向承包人提供准确无误的原始基准点、导线点坐标和基准高程,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但不排除承包人的最终责任,下同);

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路线走向、位置、标高和尺寸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4)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误差结果资料。

2、监理办试验室

试验监督检查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的要求。试验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由监理办的试验(材料)监理工程师及其领导下的(按合同委托的)试验室专门负责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工作:

1)试验室应当是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中心,试验室的规模、试验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满足实施工程中各项试验的要求;应有各项专业试验工程师及经过专门培训的试验人员,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

2)试验室除应承担独立的试验项目外,还应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3)试验室及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的各种试验工作,均应按统一的、合同列明的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

部级专业标准进行;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特殊项目,当合同未列明或无现成标准可循时,试验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管理办法,审查批准后执行。

4)当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结果出现公差以外的差异一般以试验室结果为准。若承包人拒绝接纳监理工程师试验室的结果时,试验监理工程师可指定承包人在有资格的政府监督部门的试验室进行校核试验,并应依此作为批准或认定的依据,其试验费按合同规定处理。

5)各种试验均应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和统一的方法进行整理、保存。

6)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和校正。并监督承包人定期请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

3、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抽样试验,合格者作出标记存放,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

不准用于工程,并应书面指令承包人运出场外。

3)在施工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4、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温度—密度关系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各项工程开工七天以前,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试验室审查批准,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2)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5、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复核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的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

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驻地试验员(也可少量委托实验室)按不少于20%-3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检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室或驻地试验员可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6、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驻地试验员配合试验室按不少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的结果;

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7、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理应由各专业监理工程

师及其助理人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合;

2)旁站检查各种实际用于工程实体的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3)检查施工方法与操作工艺,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方法和工艺应及时发出警告或作出指示;

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签认;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必要时进行开孔检查;

6)监督承包人施工人员的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业主;

四、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合格工程质量相匹配对,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还在荫芽状态时,应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要求承包人进行质量缺陷处理。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5)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业主并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2、质量缺陷责任的判定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缺陷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与本项工程有关的施工资料、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进行实地的检查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的同时,还应明确质量缺陷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或结算方式。

3、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由承包人先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能进能出、具有竞争活力、高效灵活的用人机制,推进人员结构优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勘院全体员工调动归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借调人员归属地勘院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第三条以核定的岗位编制为人事调配基本依据,地勘院各单位应编制用人计划,申请进人应以岗位编制空缺或人才置换为前提,报三局审批,严禁超编进人和随意进人。 第四条地勘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调配的管理、协商、服务与监督。 人员内部调整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部门之间或各分院之间调整员工时,各有关人员及部门应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的员工工作调整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手续备案。 第七条各分院之间调整,应坚持各方协商自愿的原则,由双方单位协调并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的人事劳动关系变动手续。 员工招聘与录用 第八条各分院根据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本着“择优、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人才。 新录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有大学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经公司研究可不受此限)。 第九条各部门、各单位在核定编制、职数范围内进人必须编制进人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进人计划及申请(含人数、条件等); (二)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后组织招聘。招聘必须严格按计划及申请条件进行录用。 (三)初定合适人选后报三局人事处审批。 第十条人事行政关系调入:凡符合上岗条件、工作称职的员工,经公司研究同意,由院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一条在核定岗位、编制、职数内录用各类人员,均须按以上各条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确需超编制、超职数进人,须先按岗位编制管理办法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参照第九条执行。 调离 第十二条单位员工需要调整、调动、辞职、辞退等形式调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各分院、机关部门领导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离院手续),并报院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三局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办理手续。 调离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一)所在单位确认工作移交清楚(原则上工作移交由移交人员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列出移交清单,并由移交人、接交人、主管人员签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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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事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事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入职履历表》。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 2 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 过程方法及要求 3.1 岗位培训管理 3.1.1 培训计划管理 3.1.1.1 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 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 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 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 培训人员管理 3.1.2.1 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 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 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 培训费用管理 3.1.3.1 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 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3.1.3.3 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 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 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 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 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 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 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 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 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3.1.3.12 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 3.1.3.13 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法定假日安排

(内部管理)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动类别 1.调动: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 之间的跨公司(独立法人公司)人员调动,调动人的工资、档案、社保、公积金等转入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2.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 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公司。被借调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 和劳动合同关系情况,有下面两种: 1)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社保公积金也由原单位 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2)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仍在原单位,社保公积金由原单位负责, 工资由调入方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附表: 3.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 二、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1.因工作需要,集团所属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非工

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2.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力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再由各公司人事 部门办理。 3.人员调入单位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只有在岗位空缺时才可按规定办 理员工调动审批手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 员编制,经集团公司人力行政部审核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 批手续。 4.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 可到调入方公司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5.未经集团公司人力行政部发函明确调动的,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 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三、调动程序 属跨公司间、集团职能部门间调动的,调入、调出方分别签署意见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审核报批;各公司内部调动的,由本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办理。

企业怎样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如何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在企业人事制度中的地位,正如宪法在诸法律中的地位一样。人事管理制度是基础性、概括性和原则性的制度,它规定了企业人事制度的基本框架。在这个大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人事制度的内容几乎覆盖了人事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内容包括:雇用、迁调、退休、资谴、移交、培训、服务、休假、请假、加班、值班、出差、考核、奖惩、待遇、福利、保险、抚恤、安全卫生等。前五项属于招聘内容、第六项是培训、第七至第十四项属于考勤与绩效、第十五至十八项属于薪酬福利。 在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以下是本人经过综合比较和修改后,形成的一个典型的人事管理制度样本。 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 1.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外,依本规则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 雇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应依《招聘实施细则》规定及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第四条新进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试用申请,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成绩优良者,可酌情缩短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品行不良、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 1.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最近三个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3.区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4.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5.其他必要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判处刑罚或受通缉者。 2.吸食毒品及代用品者。 3.亏欠公款受处罚者。 4.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未满16岁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正式雇用,应当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员工手册.doc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员工手册7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及以上人员试用期2-3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 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分析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分析 贾立亮梁文莉 人力资源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的发展密切相关,人力资源能否有效开发与管理,决定了组织竞争力的兴衰,已为世人共识。人力资源管理对传统的人事管理提出了挑战,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并努力开发人力资源,成为每个企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在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可以说是政府的附属物,是一种垄断式经营,企业的命运主要取决于国家计划而不是市场的竞争压力。国家经济成分的单一,国有企业的人事制度和“大锅饭”式的工资待遇制度,保证其能够获得优秀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规范,现代制度的逐步建立,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存和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推进,以及中国加入WTO,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国际化,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国有企业面临着更为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企业的边界日益模糊和淡化,阻碍人才流动的壁垒正在消失,这使得国有企业面临着较为严峻的人才危机。 人才危机极大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持续、高速、健康发展。由于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缺乏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相关的人力开发政策不配套,给新老员工的待遇的不同,造成企业内部的矛盾,加剧了人才的外流。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自身缺陷没有改善,新员工在加盟企业后不久便滋生了不满;严格但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客观上遏止了员工的个人发展,从而进一步阻碍企业的发展;不合理的制度,使员工的个性被扭曲,同样会导致内部员工的强烈不满,使员工对企业产生严重的不信任感,造成信任危机,激化了人才的流失;不规范的做法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增加了管理的成本;土政策使企业口碑变的很坏,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增加了员工引进的难度。 现在国有企业人才危机直观的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入口和出口。在引进人才的入口,表现为员工招聘困难,特别是对一流人才和优秀人才难以引进,企业缺少新鲜血液,供血不足。在人才流失的出口,表现为企业培养的大批成熟人才、优秀人才流向竞争对手(主要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失血过多。供血不足和失血过多的双重压力,使国有企业的人才队伍在数量、质量、层次、结构等方面

集团公司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动类别 1、调动: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被调动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劳动合同关系情况,有下面两种: 1)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仍在原单位,社保公积金由原单位代为员工缴纳费用,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由调入方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调入公司于年底12月26日前将社保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员工缴纳部分)一并转入劳动合同签订公司。 2)调动人的工资、档案、社保、公积金等转入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附表: 2、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公司。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社保公积金也由原单位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3、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会议形成的调动员工的决议。 二、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1、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再由各公司人事部门办理。

2、人员调入单位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才可按规定办理员工调动审批手 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员编制,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3、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方公司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4、未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函明确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 三、调动程序 属跨公司间、集团职能部门间调动的,调入、调出方分别签署意见后,由集 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批。 调动管理流程图: 详细步骤:

科技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按需设岗,按岗定员,实行基本工资与提成结合工资制度。考核合格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以及同业竞争限制协议。期限为5 年。 二、工资提成制度 1、工资基本组成:基本工资(考勤和岗位决定)+通讯费补助+餐饮补 助+提成+保险,由公司每月统一按照工资发放。具体工资制度根据年 度调整制定。 其中业务提成根据销售产品的种类不同,参照公司总销售政策,特殊的 订单签订提成费用协议。 实习销售经理: 初级销售经理: 中级销售经理:高级销售经理:实习办事处销售经理:初级办事处销售经理:中级办事处销售经理:高级办事处销售经理:说明: 基本工资:考勤统一按照26 天执行,缺勤时间为按比例从基本工资中扣 除。 生活费用:餐饮补助按30 天计算,考勤低于26 天,扣除未完成的考勤 天数补助。 水电煤气及物业、维修费用补助:包括办事处产生的此类费用,不单独报 销。 手机费补助:包括个人手机费用。办公费用补助:包括办事处固定电话费 用,以及纸、笔等基本办公用品费用。 保险:正式入职后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升级时间确认:为销售合同收到第一笔货款之日起,即合同开始商务意义上的正式执行之日起。 同时考核对升级和降级有积极影响因素。具体执行办法见考核制度附

办事处经理级别根据办事处人员数和销售额限制按比例计算。 2、提成结算办法 A,合同归属为集团公司业务,则提成按照合同额的2%执行,特殊合 同由销售部经理提前确定并有分管总经理签字确认提成额度并书面 备份至合同存档 B,合同归属环保公司业务,提成按照合同额分为以下 合同额20万(包含20万)以下的,按照合同额与出厂核算价扣除税额后 的差额的50%提成。 合同额在20万至100万(包含100万),按照合同额的2%提成。 合同额在100万至500万(包含500万),按照合同额的1%提成。合同 额超过500万,作为特殊合同按最低不低于合同额0.5%的提成,由销售 部经理提前确定并有分管总经理签字确认提成额度并书面备份至合同存 档。 C,结算时间: 合同签订后,即计算好提成结算单,由销售部经理和分管总经理及相关财 务人员签字确认。 第一笔货款到账后,支付全部提成的50%。 合同签订年度次年1月31日前支付25%,如果合同货款给付完毕,则全部 结算。 剩余25%提成待合同货款给付完毕后结算。 三、考核制度 考核说明:

(完整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随州市**机械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若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参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聘用。 第四条:生产部所属部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招入生产一线工人时,应及时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表现优异或技能出众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未治愈者。 4、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已患职业病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5、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若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不适应本公司需要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无经济补偿及其它补偿。 第十条:员工录用后,应按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目录 一、员工入职 二、考勤管理 三、假期 四、培训与考核 五、员工福利 六、人事异动 七、用餐制度

一、员工入职 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以下程序进行: 1.员工向综合部提交转正申请; 2.由综合部及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 3.将考核结果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审定; 4.如若审定通过,由综合部对入职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并签订人事劳动合同。 二、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二)考勤 1.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虽未超过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迟到一次);提前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虽未提前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则视为旷工。 2.处理规定: (1)员工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及两次以上,扣20元

/次。 (2)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10%(220元)。 (3)员工每旷工一次,扣当天的工资及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员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及补贴。一个月内事假天数超过5天(含5天)扣发请假天数工资的50%及请假天数的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低于5天的只扣发补贴,按15元/天计算。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含累计),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6)一年内因违反本规定被扣发三次以上(含三次)工资的员工,不得享有公司各项奖金。 3.确因工作需要而迟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解释,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的认可。 4.工作时间,凡外出的员工,需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 5.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睡觉、打电话聊天、看电影。如有违反第一次提示、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旷工处理。 备注: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XX 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X政办〔20XX X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XX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调动。涉及政策性、指令性安置人员,向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坚持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宏观调控和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调配合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各类人员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四条人员调动遵循适当控制财政拨款单位人员增长的原则,符合同类性质单位之间人员调动(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顺向流动(即机关调入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调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企业)要求,并应当在调入单位编制限额和岗位设置比例空缺内进行。

第二章调动条件第五条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应当具有与拟调动单位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相关任职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跨区调入XX区的,应当在调入当年全区年度财政供养新增人员核定数内。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招聘单位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街道事业单位原则上工作满5年以上,在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工作满3年以上; (二)非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距上次调动(含公开选调)时间间隔原则上满2年以上; 第八条不得调动的情况: (一)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遇有机构改革等情况省市明确冻结人事调动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遵守回避制度或其他不宜调动的人员。 第九条属下列情况的人员,可以不经公开选调考试,直接考核调入: (一)市级和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机关或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以及工勤人员,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公司基本人事管理制度大全1通用.doc (2)通用.doc

公司基本人事管理制度大全1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工、转正、解职、考核奖罚、晋升、请假等除国家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四、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五、公司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聘用 一、公司以“内育为主,外聘为辅”为原则,按各岗位的用人标准,实行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者; 2.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者; 3.曾触犯法律者;

4.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辞退者; 5.伪造各种证件者。 三、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附件1 应聘登记表 第三章入职 一、新录用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录用时要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新录用员工需填写公司的《员工档案》,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的资料、工作经历及家庭背景,并在表格上签字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附件2 员工档案 四、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发放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公司情况、相关制度等进行培训。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doc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4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企业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整个企业的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 2 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

供总经理参考。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 1 年。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 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 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 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 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 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 和要求完成。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 第二节文件分类 一、规定。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 定”。经会议讨论经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 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向上级 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 守的,用“会议纪要”。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事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事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入职履历表》。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整个企业的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

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 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

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

国有企业之招聘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招聘流程,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的招聘、试用、考核与转正管理。 第三条招聘应遵循的原则。 (一)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的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二)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三)内聘优先原则:内部提拔和培养是公司用人原则,只要可以内部培养,则优先考虑内聘。 (四)按岗需要原则:人力资源缺乏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明确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五)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选择的招聘渠道有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等。 (六)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七)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第二章招聘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为*****部,主管公司的招聘工作,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二)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三)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四)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五)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

医院人事调配管理规定审批稿

医院人事调配管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医院调配管理办法 为规范医院内部用人制度,保证人员调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事调配的含义 本规定中的人事调配是指医院人员调入、内部流动及调出(辞职)等工作。 二、调配原则 1、坚持有利于工作需要的原则,并保证临床一线人员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趋于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任人为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3、坚持医院急需的高层次拔尖人才,优先调配的原则; 4、坚持量化考核,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人员调入 (一)新进人员程序 1、大中专毕业生招聘 (1)年初各用人部门将人才需求报院人事科,人事科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领导审定后,通过医院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2)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统一组织实施。 (4)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5)医院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审批通过后,由医院向各分支机构下发《医院职工内部调令》,院人事科办理录用手续。 (6)新进的医护人员及新定科医护人员,由人事科分别开《介绍信》给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科室;其他新进人员由人事科开《行政介绍信》给相关科室。 2、研究生招聘 (1)年初各用人部门将人才需求计划报院人事科,人事科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领导审定后,上报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网及相关媒体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2)由院人事科会同相关科室对拟聘人选应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人事科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4)院人事科对拟聘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报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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