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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为了帮助、指导新入职员工熟悉和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不断提升专业岗位技能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证各位导师在辅导期内实现对徒弟的有效、成功培养,特制订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及实操性,运用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模式,通过传、帮、带使员工在学习中得到成长,并推动形成一个人人钻研技术、学习业务的良好氛围。

二、导师制度的组织管理:

1、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是公司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的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共同负责导师的资格审核,在新进管辅人员辅导期间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的考核评定。

3、人力资源部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完成文档,并负责文档的整理存档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对导师工作进行抽查,推动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的深化。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邀请优秀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参加讨论、介绍经验。

6、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为了帮助新进管辅人员尽快熟悉工作业务、融入工作环境,需明确考核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以便新进管辅人员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管理责任人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导师、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

1、新进管辅人员:

(1)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

(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3)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积极参加新进管辅人员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5)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新进管辅人员需填写月度总结并提交给导师和直接上级。

2、导师:

导师具体负责新进管辅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指导、业绩考核标准的拟定以及业绩评价等工作。其工作内容与考核设计如下:

(1)帮助新进管辅人员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导新进管辅人员熟悉工作环境、部门/岗位业务流程以及相关工作关联人;

(2)以身作则对新进管辅人员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进管辅人员尽快融入公司;(3)对新进管辅人员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遇到的问题;

(4)了解新进管辅人员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

(5)推动新进管辅人员师带徒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6)根据部门工作目标,与新进管辅人员共同制定工作计划;

(7)定期同新进管辅人员进行正式面谈(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新进管辅人员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8)对新进管辅人员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业绩部分负责;

(9)对新进管辅人员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岗位要求的评估部分负责;有权做出新进管辅人员在辅导期不适合岗位的建议,对员工最终录用具有一定否决权。

3、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是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新进管辅人员指导人的确定与考核、新进管辅人员业绩考核标准的确定、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评价反馈等工作,必要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与新进管辅人员进行试用考核面谈。其具体工作内容、与考核设计如下:(1)部门负责人指导导师确认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工作计划,参与新进管辅人员入职面谈,了解新进管辅人员试用期间的思想状态、工作状态,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在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转正时,还要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进管辅人员。

(2)新进管辅人员在用工部门的考核及培养管理情况,将作为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参考数据。

(3)指导结束后,部门负责人通过与导师和新进管辅人员的面谈,了解导师对新进管辅人员的指导情况,对导师的工作进行考评。

(4)部门负责人从不同方面对导师的指导内容进行考察,考核评价作为指导人绩效考核的参考指标。

(5)人力资源部可结合对新进管辅人员的问卷调查及跟踪培养面谈资料,了解部门负责人在新进管辅人员指导及管理方面的情况。

4、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

(1)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负责组织执行新进管辅人员的试用考核、培养追踪工作,协调、监督用人部门对新进管辅人员的试用考核、管理工作。

(2)监督用人部门与新进管辅人员签订试用期工作目标与计划,及时提醒用人部门反馈试用考核资料,协调用人部门和新进管辅人员进行考核结果反馈面谈。

(3)负责处理员工针对考核的投诉,调查考核的公平、合理与否,并给出处理结果,对于导师与新员就考核结果有争议提请仲裁,由人力资源部调查了解后给出仲裁结果。

四、适用范围:

除保洁、门卫以外的所有新进管辅人员,操作工人参照《新进管辅人员入职培训管理规定》和《一线员工技能评定办法》执行。

五、辅导期限:

新进管辅人员入司当日起至试用期结束。

六、导师任职资格

为保证指导效果,一个导师最多同时指导3人为宜,导师应是部门负责人、副职、储备干部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的骨干员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导师:

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2、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应聘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

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

5、有能力对新进管辅人员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七、新进管辅人员辅导计划制定

1、新进管辅人员辅导计划按时间分阶段制定,有三个要素: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和时间安排。

2、导师在新进管辅人员入职一周内,制订《新进管辅人员培养计划总表》(见附件三),并提交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结合计划总表及部门内部工作任务、新进管辅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导师需按月制定《新进管辅人员月度培养计划表》及《新进管辅人员月度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并于每月5日前提交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新进管辅人员因导师工作变动,或出差超过一个月等,导师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更换新的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新导师应在一周内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原辅导计划进行调整。新进管辅人员辅导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a.文化/业务学习;

b.指定学习资料和文档;

c.定期沟通,了解员工任职状态,做好思想引导;

d.及时阅读新进管辅人员提交的培训辅导期总结,进行技术交流和指导;

岗位方面结合部门和项目需要以及新进管辅人员本身特点来制定,确保辅导期的各项活动能使新进管辅人员得到全面锻炼和培养;结合项目计划制定培养计划,主要在工作方法上加以指导。导师制实施方法:

(一)导师部分:

1、公司某岗位有新进员工时,应由该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情况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确认,由人力资源部确定的相关人员对导师进行培训,让导师了解公司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的规定和工作方法。

3、新进管辅人员参加完入职培训进入部门后,由部门负责人为新进管辅人员指定导师,导师与新进管辅人员签订《一对一师带徒协议》。(见附件二)

4、导师根据所带徒弟的具体情况,设定辅导期内的培养计划,填写《新进管辅人员培养计划表》(见附件三),并由人力资源部会签备案。

5、教导过程是师带徒培训的重点部分,辅导过程中的跟踪和反馈也是保证辅导效果的有力手段,培训辅导内容必须具体,有据可依,例如教导的素材、资料、设备仪器操作等需要备查,并填写《新进管辅人员培养记录表》(见附件四),每次辅导之后徒弟须在此表上签字,人力资源部每月初核查一次。

6、在辅导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培养计划,负责对新进管辅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新进管辅人员的工作及学习进度和绩效。根据新进管辅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让新进管辅人员转正的依据之一。

7、辅导期每满一个月,部门负责人根据导师工作业绩以及辅导新进管辅人员的效果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挂钩。

8、导师对徒弟在辅导过程中的表现进行总结评价,填写《一对一师带徒徒弟考核表》(见附件五)中的指导人评价部分,并提出有建设性的发展建议。

9、辅导期满后,由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对导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导师奖金挂钩,导师工作角色结束。

10、公司实行导师制主要采取“一带一”的方式进行,对于因导师工作需要进行调动等实际情况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再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进管辅人员的导师,但需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

(二)新进管辅人员部分:

1、为了充分参与教学过程,反馈学习效果,学员需要每月5日前对上月的培训辅导情况进行总结,阐述上月学习过程、学习收获、行动计划以及对教学的建议等内容,填写《一对一师带徒徒弟月学习报告》(见附件六)。

3、学员在辅导期结束后一周内撰写《一对一师带徒专题培训徒弟总结报告》(见附件七),对整个辅导期间的学习情况和成果进行总结。以便作为考评的依据。

师带徒流程图

八、导师考核办法:

1、对导师进行月度考核,由导师所在的部门负责人设置相关指标进行评分,在导师月度绩效考核中体现。

2、在辅导期满后,由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对导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各占考核总分的50%,导师考核得分为双方考核成绩之和。(见附件八)

3、人力资源部在对导师业绩进行评估时,应征询相关员工和新进管辅人员的意见。

4、对导师的评价结果,应用在以下方面:

a.确定导师月度绩效考核成绩;

b.评选优秀导师的依据;

c.对担任导师的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培训、调级、晋升时作为鉴定依据之一。

九、新进管辅人员考核办法

1、徒弟考核中,指导人对徒弟的评估占总分15%,徒弟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徒弟的评估占总分25%,徒弟的考试成绩(考试由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徒弟总结报告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综合知识由人力资源部出题,占30%;专业试题由导师与部门负责人出题,占50%,徒弟总结报告占20%)占总分45%,分管领导根据指导人、部门负责人、考试成绩以及新员工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占总分15%。

2、考核结果分为以下几类:

优秀:分值>90分以上,予以提前转正;

甲等:80分<分值=<90分,予以按期转正;

乙等:60分=<分值=<80分,给予延期适应观察;

丙等:技能较差,考评60分以下列入淘汰。

十、导师津贴发放及扣除

为提高导师传道授业的积极性,公司将每月以津贴的形式向指导人发放一对一师带徒辅导费,以全面支持一对一师带徒的顺利组织及实施,具体如下:

(一)津贴标准:

1、徒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享受带1名徒弟最高津贴300元/月,连续享受3个月。

2、徒弟为非应届毕业生且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享受带1名徒弟最高津贴150元/月,连续享受3个月。

3、徒弟实习期为1年的,可享受带1名徒弟最高津贴250元/月,连续享受3个月,自第4月开始至实习期结束,每月享受津贴100元。

4、津贴发放的期限以《一对一师带徒辅导协议》有效期为准。

(二)发放标准:

1、根据对新进管辅人员的考核结果,向导师发放津贴:新进管辅人员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不包括90分),发放全额津贴;如新进管辅人员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90分以下(不包括80分),发放80%的津贴;如新进管辅人员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发放60%的津贴,新进管辅人员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将取消津贴发放。

2、导师津贴一般在新进管辅人员辅导期结束进行考核后的下一个月,随工资一同发放,徒弟如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不包含公司淘汰)将取消导师津贴。

3、辅导期内更换导师,按实际辅导天数计算津贴,辅导不足15天的不计算导师津贴。

4、学习期间,指导人或者徒弟未能严格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的,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可即刻终止师徒协议,同时取消导师津贴。

十一、附则

本文件从下发之日生效,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属人力资源部。

十二、附件

附件一:《新进管辅人员和导师职责表》

附件二:《一对一师带徒辅导协议》

附件三:《新进管辅人员培养计划表》

附件四:《新进管辅人员培养记录表》

附件五:《一对一师带徒徒弟考核表》

附件六:《一对一师带徒徒弟月学习报告》

附件七:《一对一师带徒徒弟总结报告》

附件八:《一对一师带徒导师考核表》

企业培训管理制度(全新版)

1.目的 理顺和规范公司培训管理工作,提升员工素质,提高岗位达标率和人力资本准备度,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与控制工作。各分子公司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培训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 职责 3.1集团培训部负责集团母公司及集团高层培训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培训需求 评审,培训计划(方案)制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培训费用控制。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分子公司人力行政部培训管理工作; 3.2集团分子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本单位其他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并与集团培 训部的整体培训工作相衔接。 3.3集团总裁负责审批集团母公司及集团高层年度培训计划; 3.4集团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 3.5集团各单位主管负责配合培训部/人力行政部进行本单位人员培训工作。 4. 作业细则 4.1培训原则 4.1.1有效性原则:员工培训后能达到培训的目的:学到某方面的知识、提升某方面的技能或养成某方面的习惯; 4.1.2实用性原则:员工通过培训掌握的知识或提升的技能能用于实际工作中,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4.1.3针对性原则:根据性质不同对岗位分层分类,实行侧重点不同、内容不同、方式不同的针对性强的培训。4.2培训形式及内容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 目的 (a) 让新员工了解公司历史、企业文化、制度,使新员工对公司有整体的了解; (b) 让新员工感受到公司的欢迎与重视,体会到归属感; (c) 减缓新员工初进公司时的紧张情绪,使其更快适应公司; (d) 使新员工明白自己工作的职责、熟悉工作流程,加强同事之间的关系;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公司 培训讲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有(公司名字)特色的培训体系,充分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为员工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也为公司内部优秀人才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特建立专业化的讲师团队。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评定的所有内部培训讲师及外部特聘讲师。 三、讲师来源 1、经营管理层员工、业务专家级骨干员工。 2、外部具有专业技能或经验的社会人员。 四、职责 角色职责 培训部名称1、组织发起、跟进内训师年度各项评选活动; 2、内训师激励政策的调整及执行; 3、培养内训师团队,为内训师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及TTT培训,提升内训师资水平; 4、审核培训师资格、认证考核及聘用管理; 5、开发培训课件、实施培训教学任务。 五、讲师分类 培训讲师根据来源不同,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特聘讲师。内部讲师分为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三个级别。在满足条件与资历后,可按照申请流程与规定逐级申请晋升。 讲师类别讲师资格 初级讲师1、申请者需要选择相关课程,并对关键内容做不少于15分钟的试讲。 2、申请者在试讲后,《内部讲师评分表》的评分不低于80分(满分100分); 3、申请者需要完成初级TTT培训课程; 中级1、申请者需要完成中级TTT培训课程;

讲师 2、申请的初级讲师需要在所选择的初级课程,有授课 10次以上的经验; 3、申请的初级讲师授课评分,即每次授课学员反馈的《培训效果评估表》平均分不得低于85分(满分100分); 4、申请的初级讲师需要开发一门课程,课程以PPT 格式呈现。课程内容方向,由(培训部名称)根据实际调查需求来给予,并提供培训课程导师协助; 5、申请者所开发的课程,分享时间要求45分钟以上,课程内容需要通过(培训部名称)认可; 高级讲师 1、申请者需要完成高级TTT 培训课程; 2、申请的中级讲师需要有授课20次以上的经验; 3、申请的中级讲师授课评分,即每次授课学员反馈的《培训效果评估表》平均分不得低于85分(满分100分); 4、申请的中级讲师需要开发两门课程,课程以PPT 格式呈现。课程内容方向,由(培训部名称)根据实际调查需求来给予,要求独立完成; 5、申请者所开发的课程,分享时间要求45分钟以上,课程内容需要通过(培训部名称)认可; 外部特聘讲师 1、具备专业知识,在所讲课题领域有良好的知名度,并有相关的经历、教学背景; 2、具备良好的亲和力和授课技巧。 六、内部讲师管理机制:(一)内部讲师申请流程 1、(培训部名称)每季度举办一次内部讲师选拔活动,凡申报内部讲师必须填写《内部讲师申请表》交(培训部名称)。 2、申请人参加(培训部名称)组织的TTT 培训后,由(培训部名称)提供试讲课程选择(或自行准备),申请人选择课件进行试讲。 3、评审委员会由职场负责人、(培训部名称)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试讲给予评分,综合成绩通过者,将颁发受聘讲师徽章和证书,并安排课程授课。 4、具备一年培训经验的员工提交《内部讲师申请表》至(培训部名称),经核实培训经验及课程验收后,可以直接认证为初级讲师。(二)内部讲师晋升申请流程:

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规定

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规定川农大校研发〔2011〕8号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1年9月6日

目录 第一部分博士生导师 (1) 一、遴选 (1) 二、招生专业和限额 (3) 第二部分科学学位硕士生导师 (5) 一、遴选 (5) 二、招生专业和限额 (6) 第三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8) 一、遴选 (8) 二、招生专业和限额 (9) 第四部分导师管理 (10) 一、职责与权利 (10) 二、考核与奖惩 (12) 第五部分附则与说明 (15)

第一部分博士生导师 一、遴选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我校在编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破格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主持国家863或973计划项目或专题; (4)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或专题; (5)主持国际合作重大项目。 2.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3.主持或承担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级项目子项目,并有充足的可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含横向经费),自然科学类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4万元(以申报时财务处账户余额为准)。 4.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取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收录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影响因子2.0以上论文1篇,或在SSCI收录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2)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可含CSSCI收录论文

1篇); (3)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或社科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 ②作为主研人员获得省部级科技或社科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③作为主持人培育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新品种或新产品1个; ④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⑤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规划教材或学术专著1部。 5.已完整地培养过一届毕业硕士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能独立承担博士生的培养任务。 6.有协助本人培养博士生的学术队伍并具备培养博士生所需要的科研和学习条件。 7.申请年龄至少应早于停止招生年龄2年。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2.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3.材料汇总及通讯评议。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表决。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为了帮助、指导新入职员工熟悉和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不断提升专业岗位技能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证各位导师在辅导期内实现对徒弟的有效、成功培养,特制订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及实操性,运用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模式,通过传、帮、带使员工在学习中得到成长,并推动形成一个人人钻研技术、学习业务的良好氛围。 二、导师制度的组织管理: 1、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是公司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的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共同负责导师的资格审核,在新进管辅人员辅导期间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的考核评定。 3、人力资源部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完成文档,并负责文档的整理存档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对导师工作进行抽查,推动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的深化。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邀请优秀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参加讨论、介绍经验。 6、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为了帮助新进管辅人员尽快熟悉工作业务、融入工作环境,需明确考核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以便新进管辅人员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管理责任人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导师、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 1、新进管辅人员: (1)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 (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3)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积极参加新进管辅人员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5)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新进管辅人员需填写月度总结并提交给导师和直接上级。

新员工转正考核管理实施方案

新员工转正考核管理方案 一、目的 1、对新员工在试用期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2、加强对新员工的管理,以确保所招聘人员能符合相应岗位的要求。 二、适用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未转正的员工 三、考核流程 1、考核准备:试用期满前7天,人力资源部将转正所需表格提供给相应部门负责人,包括《转正申请表》、《新员工转正上岗述职报告表》及《胜任力考核表》。 2、考核实施:由人力资源部主导,各部门协助为辅。 首先,新员工及其上下级(含本人、下属员工、直属上级、部门负责人)于试用期满前7天对被考核者的岗位匹配性进行综合评价。人力资源部将于试用期满前4天到部门负责人处收集《转正申请表》、《新员工转正上岗述职报告表》及本部门上下级所做《胜任力考核表》。 其次,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上下级和对接部门人员进行抽样访谈并给予评估得分(100分满分制)。 再次,人力资源部计算被考核者的纪律成绩g,胜任力考核平均分m、访谈平均分k及综合得分S。 最后,公司领导结合《转正申请表》、《新员工转正上岗述职报告表》、《胜任力考核表》及人事面谈记录对新员工转正给予审批意见。 3、考核结果: 在经过全面考核后,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转正考核结果(转正、辞退、延期转正)告知新员工及其部门负责人。 四、说明 1、由于试用期考核具有时效性,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应全力配合,使考核如期进行,凡造成贻误者应负相关责任。 2、考核维度

基层员工(副经理级以下):适应性、沟通理解能力、工作执行力、工作胜任力、工作效率及抗压性、责任感、团队协作性、工作激情和精神面貌等。 中层岗员工:沟通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工作分解能力、工作指导能力、计划控制能力、制度建设能力、责任感、工作激情与精神面貌等。 高层岗员工(副总经理级以上):统筹规划能力、计划控制能力、分析决策能力、授权指导能力、全面预算管控能力、责任感、工作激情与精神面貌等。 3、考核结果说明 1)被考核者综合得分通过各维度得分加权平均计算所得,综合得分S=纪律成绩g*20%+胜任力考核平均分m*50%+访谈评估平均分k*30%。 2)纪律成绩由考勤成绩与制度执行情况构成,g=考勤成绩a*50%+制度执行成绩b*50%,考勤成绩根据出勤情况参考考勤得分标准,制度执行成绩满分100分,若新员工出现违纪现象,每次扣10分。 3)综合得分95分及以上为优良,80-94分为良好,60-8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得优良及良好的被考核者原则上给予正常转正,其中优良的被考核者建议纳入晋升岗位人才储备库;及格围的被考核者建议延长试用期,并在延长期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技能培训;不及格的被考核者建议辞退。

导师制管理制度

导师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尝试建立规、系统的导师制度,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2、通过导师对指导对象的指导,传播公司文化理念、价值观,推动岗位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归纳和提炼,并有效分享和传承,加快人才成长进度; 3、营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发展他人的文化氛围。 二、管理原则 1、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倡导导师和指导对象互学共赢; 2、注重实效,指导形式可灵活多样。 三、适用围 主要培养对象为业务部骨干员工、后备人才,待形成一定的经验积累后,在公司围进行推广。 四、导师基本要求 1、对公司文化有强烈的认同感和深刻的理解; 2、在某一业务领域具有专长,有分享传承意愿; 3、具备熟练的沟通和指导技巧; 4、公司副总级以上员工自动成为公司导师。 五、导师、部门经理对指导员工的影响差异 各部门经理是员工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需主动与导师保持沟通,导师、部门经理对指导员工影响差异见下表 六、导师制各职责划分 1、总经理

(1)审批导师制度、方案和经费; (2)审批公司导师。 2、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导师制度和方案; (2)提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导师; (3)收集、整理相关记录; (4)组织导师、指导对象交流会。 3、部门经理 (1)积极支持、参与导师制的实施; (2)为下属选择导师提供建议,与导师保持沟通。 4、导师 (1)根据公司及指导对象发展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目标和计划; (2)与指导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建立有效沟通渠道; (3)定期与指导对象沟通交流,跟进指导计划的实施,并反馈其表现; (4)整理、提炼相关知识和经验,并有计划地向指导对象传授。 5、指导对象 (1)尊重导师,积极与导师沟通,诚实对待导师,认真学习导师的长处与经验; (2)按与导师约定沟通的渠道、频率,及时完成各项指导计划,达成辅导目标; (3)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导师制具体实施 1、导师与指导对象指导关系的确定 (1)由员工自主提出或与部门经理沟通后,从公司导师库中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由导师和部门经理协商后确定指导关系; (2)导师和指导对象签订《指导协议》(见附件1),正式建立双方的指导关系; (3)经沟通了解后,导师根据双方情况,制定《指导计划》(见附件2),约定指导周期、明确各阶段指导目标、容、指导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指导结束后,员工需提交《指导总结报告》(见附件3),经导师评价后,报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培训档案。 (5)导师同时带教的指导对象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导师指导容,不仅包括岗位知识技能,还包含工作经验传承、团队意识和心态引导等

XX集团企业导师制管理办法

**科技 导师制管理办法

1.目的 1.1帮助新员工迅速融入企业文化,了解工作环境,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公司制度,学会使用各种工具,促进新员工的成长。 1.2 帮助公司骨干员工快速成长,提升岗位技能与管理水平,明确职业生涯规划,调整工作与生活心态,将骨干员工培养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团队。 1.3帮助岗位调动、晋升的老员工尽快熟悉新岗位工作,提升岗位技能,满足岗位需要。 1.4带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开发员工潜能,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导师带队伍的能力,便于培养并选拔团队领导人才,实现“一帮一、一对红”,构建起学习型组织。 1.5 配合员工的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2.适用范围 2.1公司所有的新进员工(实习生、临时工除外)。 2.2 公司批准列入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员工。 2.3发生轮岗、岗位调动、晋升等的员工。 2.3具体划分及说明见下表。 3.导师的岗位职责 3.1新员工与导师的职责具体划分详见附件一,其他人员与导师的职责划分详见第3及第4条内容;

3.2导师应根据被辅导员工的特点与员工进行主动的充分沟通,共同制订《员工辅导计划》(见附件二)。该计划应充分考虑员工原有的特长与优点,以月为周期与员工共同制定该员工在一定阶段内的学习发展目标; 3.3每月定期进行沟通,可以面谈、电话、电邮等方式,小结前期工作、安排下期工作,为员工实现成长目标提供帮助,同时向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提供书面《月度评估报告》(见附件三)。 3.4对员工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遇到的问题及其他与学习进步相关的问题。 3.5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当被辅导员工出现心理问题、职业取向问题时给予必要的帮助。 3.6在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出现争议时,承担协调职责。 3.7在辅导期结束前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建议,对于新员工的评价,将作为是否让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 3.8辅导期期间,新员工离职,导师需要写出书面报告提交给人事行政部门,内容包括新员工离职原因分析、总结问题以及提出改善建议。 3.9推动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4.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4.1员工的权利 4.1.1对导师辅导工作进行评价、反馈的权利。 4.2员工的义务 4.2.1尊重导师,诚实对待导师,要理解导师也有不足之处的,重要的是学习导师的长处与经验。 4.2.2及时将个人的想法、工作总结与对公司的看法与建议和导师沟通。 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2.4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员工需填写《员工月度总结表》(附件四)并提交给直接领导和导师; 附件五),提交给人事行政部门存档。 5.导师的管理 5.1根据导师的资质与水平,分为初级导师、中级导师与高级导师。 5.2 导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建立《导师库》进行统一管理。 6.导师的选拔与任用 6.1导师级别及任职要求

新员工考核制度

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一、目的 第四章 第五章1、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六章 第七章2、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八章 第九章二、定义 第十章 第十一章3、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4、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5、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行政部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6、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7、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8、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9、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导师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有效缩短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轮岗员工的文化融入期和工作磨合期,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加速人才成长。 2.造就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指导、辅导能力的导师,形成团队领导人才的后备力量。 3.通过“传帮带”,传递公司文化,强化知识分享,形成学习和分享的文化氛围。 第二条原则 1. 择优选拔,注重品德; 2. 过程监控,注重实效; 3. 辅导为主,兼顾选才。 第三条学员及辅导期 1. 新入职员工,辅导期为3个月; 2. 转岗员工,辅导期为2个月; 3. 轮岗员工,辅导期按照轮岗目标确定。 4. 公司认定需要配备导师的员工,辅导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1. 负责导师制体系建设及方案的具体实施; 2. 跟踪导师制运行情况,推动导师制和员工任职资格能力的结合; 3. 跟踪日常辅导工作,组织导师及学员交流会,组织导师培训; 4. 每个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和学员的考核评定; 5. 组织导师年度评比,发掘储备人才。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 1. 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及员工特点,制订辅导计划; 2. 帮助学员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规章制度、部门职能等,使学员尽快融入公司/部门;

3. 实施辅导计划,对学员进行工作方法、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指导,规范流程操作,使学员尽快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必备的知识,提高任职能力; 4. 解答员工提出的和工作有关的其他疑问; 5. 每月定期对学员掌握的工作技能、企业文化、公司制度等情况进行沟通验证,并针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 6. 了解学员的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7. 根据学员的表现,在辅导期结束后,对其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员工的转正、提拔具有建议权; 8. 辅导期间学员离职的,导师负责提报离职分析,总结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9.推动公司导师辅导制度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第八条学员的职责 1. 根据导师制订的辅导计划进行企业文化、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学习,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和价值观,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深入掌握所需的岗位技能; 2. 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学员需撰写月度总结提交至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学习心得,以便导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3. 配合公司对导师进行考核。 第三章导师的选拔 第九条导师库建设和入库基本标准 公司建立导师库,入库基本标准如下: 1. 组长及以上级别在岗员工或普通岗位资深员工; 2. 进入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认同公司文化和价值观,并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3. 精通岗位业务和技能,是部门的骨干成员; 3. 无违纪记录,上年度绩效等级为“良”等及以上。 第十条导师入库程序 1. 导师选拔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导师入库标准进行筛选和举荐,并填写《内部导师申请推荐表》; 2.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推荐的导师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导师,加入公司导师库。

新入职员工考核制度与标准

第一章总则 1.1绩效考核意义 第一条绩效考核目的 ?通过对个人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组织战略目标。 ?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岗位职能,给公司带来的利益,衡量员工工作状 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旨在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评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 第二条绩效考核用途 ?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1.2绩效考核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原则: ?公开的原则: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核过程是公开的、制度化的; ?客观的原则:用事实说话,评价判断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 ?沟通的原则:考核人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与被考核者进行充分沟通,听取被考核者对自己工作的评价与意见,使考核结果公正、合理,能够促进绩效改善;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表现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二.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 职前培训(考核内容)(部门经理负责) 1. 到职前: 致新员工欢迎会让公司其他员工知道新员工的到来 准备好新员工办公场所、办公用品 准备好给新员工培训的公司内训资料 为新员工指定一位资深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 准备好布置给新员工的第一项工作任务 2. 部门岗位培训 到职后第一天: 到人事部报到,进行新员工须知培训 经理代表全体部门员工欢迎新员工到来 介绍新员工认识本部门员工 部门结构与功能介绍、部门内的特殊规定 新员工工作描述、职责要求 讨论新员工的第一项工作任务 到职后第五天: 一周内,经理与新员工进行非正式谈话,重申工作职责,谈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回答新员工的提问。 对新员工一周的表现作出评估,并确定一些短期的绩效目标设定下次绩效考核的时间 到职后第三十天 经理与新员工面谈,讨论试用期一个月来的表现,填写评价表 到职后第九十天 人事经理与培训部一起讨论新员工表现,是否合适现在岗位,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并与新员工就试用期考核表现谈话,告之新员工公司绩效考核要求与体系。 成绩 ?年度工作评价:年度工作评价考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被考核员工提供年度工作总

新员工导师制度及职责

新员工导师制 第一章总则 1.为使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认同公司,进入工作角色,加强对新进员工的考核,保证招聘质量。 2.为促进公司各部门新员工能力的提升,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3.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 4.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 1.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员工、新转岗员工。 2.导师的工作指导和规范。 第三章实施细则 3.1.权责 3.1.1.各部门负责人对落实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人力资源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3.1.2.导师由新员工所在部门统一安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随意更换员工导师。 3.2.安排导师时间

新员工入司当天,所在部门应确定其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员工导师的选择 3.3.1.各部门管理人员直接具备导师资格。 3.3.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新员工导师: 3.3.2.1.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思想积极,认同公司管理理念,并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3.3.2.2.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为部门的骨干人员,有能力对新员工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3.3.2.3.为人正直、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3.2.4.所有导师有部门负责人或间接领导根据以上条件进行指定。 原则上,导师由直接上级担任,更方便了解、指导新员工及日后的绩效管理等工作。直接上级因出差、休假等原因而不能担任的安排其他人担任。 3.4.导师的职责 3.4.1.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安排与具体工作指导;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 3.4.2.对新员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帮助,使之尽快消减陌生感,让他们在试用期中发挥最大的潜能。 3.4.3.对新员工的思想状态进行跟踪,并对之进行公司入司培训及公司管

新员工导师制度

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新员工导师制度(试行) 1.目的: ●为促进公司各部门新员工能力的提升,适应公司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骨干作为导师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 ●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组织共同发展。 2.导师实施对象: ●部门新进员工。 ●一般对中专以下学历员工、临时工或离退休返聘人员不设导师。 ●新员工三个月月度绩考等级在“中”以上的,在辅导期结束后才有资格参加公司组织的新员工考核。 ●对中专以下学历员工,公司将考虑采用师徒制,具体方式公司将另行文实施。 3.导师制实施方法: ●公司某岗位有新进员工时,应由该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情况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确认,由人力资源部确定的相关人员对导师进行培训,让导师了解公司新员工导师制度的规定和工作

方法。 ●公司实行导师制主要采取“一带一”的方式进行,对于因导师工作需要进行调动等实际情况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再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但需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 ●导师应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应聘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 ●导师参与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对员工最终录用具有一定否决权。 ●新员工入司当日,开始三个月的试用期并同时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岗位辅导期。在辅导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培养计划,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和绩效。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让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 ●辅导期每满一个月,部门根据导师工作业绩以及辅导新员工的效果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挂钩。 ●辅导期满后,由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对导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导师奖金挂钩,导师工作角色结束。 4.新员工职责: ●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 ●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积极参加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新员工需填写月度总结并提交给导师和直接上级。 5.导师职责: ●以身作则对新员工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

新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新员工考核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新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适应公司文化,融入所属部门,同时明确人力资源部、新员工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新员工考核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新员工。 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试用期为三个月。 2.管理职责: 遵循谁使用谁管理,人力资源部监督的原则。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考核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并负责新员工考核的组织工作。 用人部门负责新员工试用期的日常管理,并有效实施新员工指导工作,应全程跟踪试用期员工试用工作情况并适时了解新员工生活情况,对明显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要及时反馈到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笔试、问答、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的考核工作,按时组织新员工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 新员工有责任按时填写并提交转正材料。 3.考核办法: 试用期学习期日常考核。 3.1.1试用期新员工日常考核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采取笔试、问答、观察、现场操作等多种形式。 3.1.2试用期日常考核一方面了解岗位知识掌握情况,另一方面要考察工作态度、勤勉度和劳动纪律遵守情况。 3.1.3用人部门在新员工试用期内应至少组织一次岗位知识笔试考核,试卷由用人部门编写和评阅。 3.1.4用人部门应及时对日常考核情况进行评估,对岗位知识笔试成绩两次不达标的新员工给出评定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采取调整或辞退措施,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屡犯劳动纪律的新员工给出评定意见,上交人力资源部采取调整或辞退措施。 3.1.5用人部门应对日常考核结果进行归档,用于新员工岗位转正评估。 转正评估考核,试用期满前一周,由新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共同完成转正评估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制度考核、岗位知识考核、工作评定三方面。 3.2.1基本制度考核,采取闭卷形式,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基本工作流程的熟悉和理解以及电脑的使用等方面,由人力资源部编写考试试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评阅。 3.2.2岗位知识考核,用人部门日常岗位知识笔试考核试卷为岗位知识考核依据,人力资源部参与考核。 3.2.3工作评价,由用人部门负责完成,按照《新员工转正考核表》分项进行打分。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通畅、高效的新员工职业融入通道,引导其在公司内部的职业成长,关注组织和员工共同发展。 第二条增强核心骨干员工作为导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导师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学习管理知识和技巧,为今后承担更大的责任做演练和准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系新入职职能经理及以上员工的辅导管理,各产业集团可参考本制度制定其他员工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辅导周期 第四条新员工辅导期为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 第三章导师任职资格条件 第五条新员工导师原则上由其直接上级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担任。 第六条新员工导师任职条件: 1. 系正式员工,入职时间六个月以上; 2.认同企业文化理念,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能力对培养对象进行思想引导,愿意听取意见,并为他人解决思想问题; 3.熟悉公司情况,精通部门工作流程及岗位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扎实; 4.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有能力为培养对象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安排相应的任务; 5.为人正直公正,有能力对培养对象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能利用各种激励方法,引导培养对象进步。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在发放录用通知单同时,将《新员工导师确认单》(附件1)一并发放给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在入职第一天将《新员工导师确认单》交与直接上级或主管领导办理导师确认手续,于入职当日填写完整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导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新员工到岗前,导师应向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新员工背景资料,包括工作经验、教 育程度等。 第九条新员工导师应对新员工进行如下辅导: 1.企业文化认知引导; 2.对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技能及方法进行指导; 3.辅助制定岗位工作计划,协助认知工作环境,获取相关学习资料,协调工作关系,衔接工作任务等; 4.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及时深入沟通交流,合理引导,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 5.进行职业成长交流,关注职业成长状况及融入状态。 第十条导师应按照《新员工导师工作流程》(附件2)对新员工进行辅导,每周记录重 点辅导内容及新员工成长情况,填写《新员工成长记录表》(附件3),并于新员工辅导 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导师参与被辅导员工的岗位胜任及转正情况的建议与评定。 第十二条为加强新员工的培养,增进导师与新员工的沟通,在新员工培养期,导师可申 请一定的费用,用于请新员工吃饭、看电影、沟通等花销,列入部门业务费。 第十三条导师对新员工辅导期内的工作职责及公司制度导引负责。若辅导期内新员工严 重违反公司规定,情形严重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导师负主要责任;辅 导期过后,新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则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新员工导师确认单》后,应持续关注导师的辅导情况,根 据《新员工成长记录表》,结合导师工作记录内容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状况,及时关注其思想动态,积极进行心理引导。 第十五条在辅导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复盘。如未按《新员工导师 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则取消其以后的导师资格,影响其年度述职成绩及晋级调薪。 第十六条为了保证被培养员工发展的持续连贯性,不主张导师的频繁更换,除以下情况:

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新进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进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教学工作,熟悉教学过程,掌握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技巧,胜任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对象 本实施办法中的“新进教师”特指进校工作不足一年且无高校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导师基本条件 1. 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能履行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四、导师工作职责 1. 进行师德教风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培养新进教师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精神。 2. 负责制定新进教师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和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帮助和指导新进教师制定自学计划,督促新进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完成培养计划。 3. 指导新进教师掌握所任教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工作。 4. 指导新进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把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 5. 结合授课的内容和特点,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指导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6.对新进教师进行考核,提出书面考核报告,交教学系(部)审核。 五、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要求

1. 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老教师学习,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新进教师每学期至少跟班听课30学时,每次听课均需做好听课记录,写出书面体会。 2. 在导师的指导下,自学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并撰写详细的读书笔记。 3. 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习和掌握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答疑、教学实验、考试命题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要求和方法技巧,并有完整详细的手写教案和教学后记。 4. 教学岗位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新进教师要将培训总结和培训期间的读书笔记、听课笔记、教案、教学后记等交教务处考核。 5. 在新进教师教学岗位培训中,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不合格的教师的年度教学考核为不合格,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新进教师培养期限 新进教师的培养期为一年。 七、组织管理与考核 1. 新进教师导师制由各系(部)按照本实施办法负责具体实施,教务处负责检查考核各教学系(部)落实导师制的情况。 2. 为保证导师制培养质量,每名导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 学校设立新进教师导师指导经费。教务处依据对新进教师的培养要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教学督导组听课结果等方面内容,对新进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考核。学校将按照考核合格的新进教师人数,以2000元/人的标准将培养经费划拨至相关教学系(部),由各系(部)具体负责经费的分配和发放。对考核不合格的新进教师,学校不予以划拨培养经费。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法律系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学院法律系 二〇〇九年四月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进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快试用期员工成长速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二章员工试用规定 第三条试用起止时间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定转正之日止。 2、试用期限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对于明显不胜任岗位、无法完成 工作任务、与面试时所陈述的经验不相符或提供虚假资信的新员工,公司可随时解聘或延长试用期。 3、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福利待遇 1、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工资标准按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核算日期 从到岗之日起计算。 2、福利待遇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工作未满一周(离职)不计发工资。 第五条休假 1、试用期内员工累积事假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者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2、其他假期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章入职管理 第六条办理入职手续 1、入职时,员工须提供以下个人资质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②个人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③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两张; ④驾驶员须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⑤公司认为必需的其它材料。 2、办理入职手续时,到各部门办理物资及工作交接手续,如个人资质证明材料

缺少须在入职后一周内到位,否则不得借支及签订《劳动合同》,且将影响工资发放的时间。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准备工作 1、由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报到前一天准备好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薪资 确认函》、相关管理制度等。 2、收齐试用期员工应交资料,建立员工档案,同时录入员工花名册中,并公告 新进员工信息。 3、将新人引荐至相关部门就位。 4、为试用期员工录入指纹系统。 5、配备办公用品。 第四章转正考核管理 第十条转正考核工作 1、试用期满前七天,由试用期员工提交书面的《员工试用考核表》至直接上级。 2、由直接上级对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与其沟通、面谈。 3、由直接上级将评定后的结果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再报常务副总/董事长审批。 4、由人力资源部就部门评定结果告知员工本人。 5、相关人员职责: A、直接上级:负责收集被考评人工作信息,并做记录;对被考评人做出初步 审核,做出评价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B、人力资源部:负责被考评人转正考核的复审,做出评价并提交至公司领导, 并公布转正结果。 C、常务副总/董事长:对被考评人转正考核的最终审批。 第十一条提前转正条件 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试用期可适当缩短: 1、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2、通过转正考核评定,经人力资源部检查合格。 3、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品德、思想端正,试用期间没有因为个人失职而受 过通报批评以上处罚。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望各子公司(部门)全体员工遵守纪律自觉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解释。

新员工培训导师制管理规定

新员工培训导师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切实帮助新员工解决在其试用期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熟悉并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相关的流程、规章制度等,同时提高公司导师能力建设,特制订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与导师制实施对象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进员工的培养及导师的工作指导和规范。 导师制实施对象: 1.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员工、新转岗员工; 2.对分公司操作工、临时工或离退休返聘人员不设导师。 三、导师制实施办法 3.1人力资源部建立了通用的新员工入司培训课程体系。新入职员工在完成了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公司级通识教育后,分配至所在部门,开始导师制管理。 3.2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岗位情况安排相应符合条件的导师,并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培养计划,一同报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确认后,进入“一带一”导师对新员工的辅导。 3.3辅导期为新员工分配至所在部门之日起一个月。导师在辅导期内,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情况。 3.4辅导期结束前,导师和部门直接主管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同意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上报人力资源部。 3.5人力资源部综合核实新员工的培训记录及评估后对新员工岗位导师教育予以确认,流转至后续相应流程。 四、新员工职责

4.1积极参加入司培训。了解公司的创业发展历程和战略目标,领会、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并能积极融入其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4.2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4.3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请教,尽快熟悉、适应工作环境。 4.4辅导期间,按规定时间上报培训小结给导师、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 五、导师职责 5.1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并依据新员工特点量身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及工作安排。 5.2以身作则,对新员工进行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 5.3了解新员工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塑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4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其遇到的疑难问题。 5.5对新员工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业绩部分负责。 5.6掌握其工作及学习绩效,听取其工作汇报,填写对学员的书面鉴定。 5.7对新员工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岗位要求的评估部分负责,有权做出新员工在辅导期不适合岗位的建议。 5.8推动新员工导师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六、导师任职资格 培育与指导下属是管理者的基本职责。各部门管理人员直接具备导师资格。除此,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新员工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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