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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招投标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招投标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2007年12月29日,XXX公司与XX物业公司签订珠海每一间花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委托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约定住宅物业管理费每月2.6元/平方米。该合同已交珠海市住建局备案。马某为每一间花园小区的业主,其向XX物业公司缴纳了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及公摊水电费共计43297.22元。此后,马某认为,XX物业公司并非XXX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而是XXX 公司私下以协议方式确定的,且物业收费标准过高,故起诉要求法院判令:(1)XX物业公司与XXX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

效;(2)XX物业公司返还超过政府指导价收取的部分物业管理费22325.38元。

[法庭辩论]原告认为:1、每一间花园小区属于住宅项目,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告XXX公司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但XXX公司未依法招投标,而是私下与XX物业公司协议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两被告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效。2、两被告约定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已明显超出了《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确定的最高1.2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该收费标准的收费被告应当予以返还。

两被告辩称: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合同法解释二中规定,认

定合同无效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原告依据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是体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不属于影响合同效力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不能依该条规定认定合同无效。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两被告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原告具有约束力。3、两被告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交珠海住建局备案。4、2001年颁布的《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虽然没有明令废止,但是该办法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已经10多年未进行调整,由于工资水平提高、物价上涨等原因,目前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已无法适用该标准,这是多个政府部门及广大业主的共识,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4年向公众发布修改后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政府指导价征求意见稿,将物业费最高收费标准调整到3元/平方米,以适应当今的物价水平。5、XX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连年被评定为省级、市级物业服务示范项目、文明小区、绿色小区、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XX物业公司为每一间花园小区提供了优质的物业服务。综上,原告的诉请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法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一、关于合同效力。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本案中,XXX公司与XX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经上述行政法规

如何理解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有效期

如何理解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有效期 在招标文件的编写过程中,我们总是会碰见投标有效期的界定问题,那么,到底什么是投标有效期,对于投标有效期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和把握它呢?下面,我们就对投标有效期进行详细的阐述与剖析。 一、投标有效期的概念 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二、为什么要引入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这是我国的法规对“投标有效期”作用的阐释。人民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苏俊认为“投标有效期”的作用不仅如此:“它一方面起到了约束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随意更改和撤回投标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促使招标方加快评标、定标和签约过程,从而保证投标人的投标不至于由于招标方无限期拖延而增加投标人的风险。因为投标人的报价考虑了一定时期内的物价波动风险,一旦超过投标人考虑的时间段,风险将大大增大。”

2020年最新别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标准版)

合同编号: 别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1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Model contract of early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 《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00]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 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 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 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 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 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 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解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聘用乙方为(注:物业名称)(以下简称“物业”或“本物业”或“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公寓、小高层公寓、高层公寓、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库)、库房、储藏室、地下层。(注: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座落位置: 四至东南西北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平方米(可细分多层、小高层、排屋、别墅等),办公用房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位个,其他物业平方米。(根据实际填写)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为合同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交付时间:年月日前。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本着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开发地块的管网、线路布置及设施设备功能,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建议。本物业竣工后,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与甲方进行书面交接。 第四条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相关业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专有或独占使用权的,由相关业主负责该等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及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油烟排气道、公共照明、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不需承担义务的设施设备或根据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修、养护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除外。 第七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维护与管理等。

2019年注册咨询师继续教育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试卷及参考答案

2019年注册咨询师继续教育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解读及 案例分析试卷及参考答案 1.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A.部分主体、非关键性? ?B.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 ?C.部分主体、关键性? ?D.部分非主体、关键性? 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 ?A.1至2名? ?B.1至3名? ?C.2至3名? ?D.3至5名? 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必须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的是()。 ?A.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B.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C.对开标过程的异议? ?D.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4.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 ?A.不招标? ?B.直接采购? ?C.采用两阶段招标? ?D.邀请招标? 5.下列关于评标报告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提交给招标人? ?B.评标报告应全面反映评标情况? ?C.评标报告是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重要参考? ?D.评标报告应依法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负责完成。 ?A.评标委员会? ?B.资格审查委员会?

?C.招标人? ?D.招标代理机构? 7.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规定()。 ?A.最高投标限价? ?B.暂列金额? ?C.参考成本价? ?D.最低投标限价? 8.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不需要载明的内容是()。 ?A.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和工期? ?B.中标候选人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C.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否决原因? ?D.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下列关于两阶段招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人应当在第一阶段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释义】本条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直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这里主要是涉及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相互衔接与协调的问题。假如在时间连续上没有做好安排,可能会发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但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又没有选聘好物业管理企业,更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此时就会造成物业服务的断档,影响业主对于物业的使用。同时也可能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也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还没有结束,此时轻易导致两家物业管理企业都认为自己有权提供物业服务,从而造成冲突。 在我国以往的物业管理实践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截止时间有以下三种情形: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届满,业主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此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时间;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尚未届满,业主委员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所定的起始时间;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届满,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或尚未与任何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原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不再进行管理,也可以继续对物业进行管理。在继续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 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正式物业服务合同的时间衔接,条例规定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然终止,这样就避免了两个物业服务合同发生冲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202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 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

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

投标有效期计算

投标有效期的合适长度 来源:法律快车作者: 二、投标有效期的合适长度投标有效期主要跟评标、定标、签订合同时间有关。其长度受法定招标时 限、招标文件约定时限所限制。因而,每一个具体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是既 定的。实践中有人问,应当规定多长的投标有效期?事实上,投标有效期不能 凭招标人随意确定,只存在确定一个合适长度的投标有效期的问题。投标有效 期的计算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评标时间"招标人定标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异议、投诉处理时间 (#)关于开标时间。一般情况是开标后马上进行评标。因此,通常情况下, 开标时间可忽略计算。 ($)关于评标时间。不同的项目所需要的评标时间有很大的差异。长的需 要几个月的时间,短的则在开标当天完成。考虑到完成评标报告,一般项目评

标时间可按#%天时间来算。 (&)关于招标人定标时间。$%%&年七部委&%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 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因此定标时间通常情况 下可考虑用#%天时间。 (')关于签订合同时间。《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 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这就是说,签订合同 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天。通常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天左右时间签订合同。 (()关于异议和投诉时间。《招标投标法》及其有配套法规没有对异议和投 诉作出规定。但《政府采购法》对此作了规定。根据该法,处理质疑和投诉的时 间,也就是暂停采购活动的最长时间是')个工作日。 综上,一般情况下投标有效期应定在*%天以上比较合适。实务中通常只规

建设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用版

YF-ED-J159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建设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建设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邮编: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邮编: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开发商是否可以另行聘请物业公司

篇一: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案例扫描] 开发商广州市重益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益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广州如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物业公司)为重益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双方签订了《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重益广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法选定物业服务公司后30日止。如意物业公司负责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 合同签订后,重益公司认为,《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作为委托合同,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意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并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收支报告,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重益公司于2009年11月15日向如意物业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意物业公司亦签收了该通知,并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 对此,重益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于2009年11月15日解除;要求被告如意物业公司对已经收取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1日的物业费向原告重益公司提供决算报告。 被告辩称:首先,《重益广场临时管理公约》载明“在重益广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除物业服务公司被取消资质及企业注销外,重益公司不得变更物业服务公司”。重益广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被告持有三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并未注销,原告不得解除合同。 其次,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之一是被告未依约提供年度物业管理决算报告,但被告提供的证据证明被告已履行了上述义务,且即使被告未履行公示义务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无权要求解除委托合同。 第三,原告应依据约定程序解除合同。如被告的物业服务未达到管理目标,原告应先要求被告限期整改,但被告一直未收到原告关于限期整改的通知,在此情况下,被告无权直接要求终止委托合同。重益广场也没有出现1/2以上业主不满意被告提供的物业服务的情况,因此,合同解除的条件未成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原告是否有权解除《重益广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律师解析] 合同解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能解除的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禁止合同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者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人一解除合同。 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必须要由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一方行使解除权,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4.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合同解除的方式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对于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我国合同法采用了“根本违约”的标准。约定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解除两种情况。协议解除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模板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8232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邮编: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邮编:____; 资质等级:____; 证书编号: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 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

投标有效期

定义 投标有效期 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 注意事项 根据《工作规范》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投标有效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即招标人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时,规定对投标人做出承诺的期限。由于药品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如果招标人的承诺迟迟不能作出,将会极大地增加投标人的经营风险。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阶段,招标人在开标后三、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相当普遍。为了维护投标人的利益,必须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一般情况下,一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不需要90日。如果招标人采用比较成熟电子商务方式,在30日内完成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无什么困难。《工作规范》把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因为采用手工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评标、定标的工作量很大,需要的时间较多。再加上不可预见的各种事项的影响,将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有必要的。 三、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工作规范》作出这一规定,是因为《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者组织召开药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6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6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协议选聘方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的规定确定。 4、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建设单位和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四全范围:东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全 ,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 , 以上范围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半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冏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其它物业类型面积____________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本合同为期__________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若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全体业主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 _日止。 本合同 乙方按照本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中甲方、业主、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合同)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合同)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编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试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试行)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试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房屋购买人。 (4)物业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业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计。 (5)共有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和相关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

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业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设备。 (6)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建筑物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筑物外、建筑区划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7)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8)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是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9)物业服务费用:是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率和利润。

(完整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前期物业合同示范文本(无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工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局、物业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物业服务合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望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工商(分)局、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执行。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印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共同分发。 二、修订后的文本于年月日起施行,原2002年印发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作废。 三、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前期物业管理的合同意识,确保我市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оо三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印发示范文本通知 抄送: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中国物业协会、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建委、市物价局、市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企业。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 2004年7月1日印发 合同登记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合同当事人 甲方(建设单位):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2.1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2.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2.4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2.5 车辆停放管理; 2.6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2.7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2.8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3.1 ; 3.2 ; 3.3 。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6.1 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别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6.2 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二OO四年五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证书批准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以及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第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具体物业构成及所配置的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管理事项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的构成明细详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 5、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会所、停车场、配套商业设施等公共物业的经营; 10、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1、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第四条业主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乙方可按受委托,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应按《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四)所规定的级标准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实现目标管理。 第六条本合同对乙方服务质量方面的特别约定为: 1、 2、 3、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方式: 1、包干制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 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费用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当地物价部门政策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服务费用标准和构成可作相应调整。未列入上述各项开支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如:公共照明)运行发生的费用,另行独立计量核算,由全体业主分摊费用。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r 2、酬金制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标准如下: 住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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