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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交建[2006]42号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闽交建[2006]42号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闽交建[2006]42号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福建省交通厅文件

闽交建〔2006〕42号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省道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公路局、省交通规划办、省交通质监站、省交通造价站:

为加强我省“十一五”期间国、省道及重要网络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推进项目实施进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关于进一步简化普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审批事项的通知》(闽交建[2006]23号)精神,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以闽交办[2003]1号文下发的《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该办法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路建设办法通知

抄送:省发改委,省交战办,省高指,厅计划处、建设处、

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室、法规处。

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6年3月29日印发

福建省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省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普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审批事项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国、省道及重要网络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国省道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国省道公路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额补助、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国省道公路项目的行业管理。

省公路管理局依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全省国省道公路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设区市交通局(委) 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省道公路的监督和管理。

第一章项目计划管理与前期工作

第五条凡需列入年度省级投资补助计划的国省道公路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省交通厅批准的路网规划,已列入五年建设规划。

(二)项目必须在上年度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手续。

第六条设区市交通局(委)应在每年7月底前完成次年度公路建设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报送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汇总编制省级投资建议计划,8月20日前上报省交通厅。

第七条国省道公路项目应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相应管理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若需修编的,印发会议纪要,并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修编文件后的7个工作日出具行业审查意见)。

第八条国省道公路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报相应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印发审查会议纪要(初步设计如需现场踏勘增加10个工作日),并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修编文件后的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第二章项目建设管理

第九条设区的市或县(区、市)人民政府应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具体负责国省道公路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项目法人资格应报相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国省道公路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一条国省道公路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评标报告(含资格预审结果)应报相应管理部门核备,核备期为7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国省道公路项目的施工许可申请由项目法人报相应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在收到完整齐备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第十三条国省道公路项目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报相应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在收到完整齐备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十四条国省道公路项目实行安全、质量、廉政合同制。

第十五条设区市交通局(委)应加强本行政区内国省道公路项目建设的监督和检查,并在每月底前按要求向省公路管理局报送项目进展有关情况(含统计月报)。

省公路管理局应加强对全省国省道公路项目建设的监督和检查,并在每月5日前向省交通厅报送全省国省道公路项目进展有关情况(含统计月报)。

第十六条国省道公路项目应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进行项目交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在收到完整齐备验收申请资料的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章资金管理和审计

第十七条国省道公路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进度拨款由项目单位提出,经设区市交通局(委)初审(限2个工作日)并报省公路管理局审核(限2个工作日)后,由省交通厅审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项目进度款拨付至项目单位。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国省道公路项目的建设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应实行计算机电算化管理。项目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完工后应按《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

第十九条省交通厅预留省级补助资金总额的10%待项目交工验收后拨付

8%,竣工验收后再拨付2%。

第二十条国省道公路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跟踪监督,按照不重复审计原则组织具体审计工作。

未经审计的建设项目,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报批竣工决算。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审计机关、上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未安排审计的国省道公路项目,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项目审计。所出具的建设项目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配套文书材料。

省交通厅和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对计划下达6个月内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省交通厅将对该项目计划进行调整;计划下达后,由于地方配套资金缺乏等原因,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只有在该项目完成后,省交通厅才安排项目所在地其他交通项目次年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省交通厅将优先安排提早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工程进度快、质量优的县(市、区)下年度项目计划。

第二十四条对不报送或不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有关情况及相关报表的,可暂停或推迟拨付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第二十五条在国省道公路项目设计、招投标、工程变更中弄虚作假,套取省级补助资金的,除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所涉及单位、人员责任外,厅将调减直至取消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的相应管理部门项目分级管理职责分工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普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审批事项的通知》(闽交建…2006?23号)执行,项目审核审批工作细则由省公路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厅原印发的《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交办[2003]1号)同时废止。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建定义】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专业化的项目管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委托,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一种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代建要求】项目法人缺乏相应的建设管理能力时,应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四条【阶段划分】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工作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五条【基本原则】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市场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

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和信用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 第七条【代建单位条件】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四)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细化代建单位条件。鼓励符合代建条件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入代建市场,开展代建工作。 第八条【代建现场管理人员条件】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拟任代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至少

工法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一部 工法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一部(以下简称总承包一部)在工程建设工法方面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总承包一部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申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级工法、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法、交通部公路工程工法和国家级工法的管理,其中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工法同属于省部级工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申报的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企业级工法可随时申报,总承包一部安全质量部集

中负责组织评审,省部级工法每年申报一次,由总承包一部安全质量部负责推荐,国家级工法每两年(在单数年份内)申报一次。 第六条已获得优秀企业级工法的可申报省部级工法,已获省部级工法的,经相应评选单位推荐后,方可参加国家级工法申报。 第二章企业级工法申报与评审 第七条企业级工法申报材料 1.企业级工法申报书(附件1); 2.工法正文; 3.研究报告(非必要条件); 4.查新报告(非必要条件); 5.鉴定报告(非必要条件); 6.已获科技成果奖励证明和专利证书(非必要条件); 7.工程应用证明; 8.经济效益证明; 9. 反映应用工法施工的照片(不少于10张)。 第八条企业级工法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工法完成人负责编写、汇总工法申报材料,报送总承包一部安全质量部。 (二)总承包一部安全质量部每年将在省部级工法申报前对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 (三)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 (六)编制招标文件; (七)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八)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

施工工法管理办法

施工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工法的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根据《中交集团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把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验证,所形成的技术先进、管理实用、操作可靠的工、料、机综合配套管理的施工方法。生产管理|评价报告|在线影音|网络电话@E$M8p{!~ ^c 第三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具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四条工法分为三个等级,即国家级(一级),省(部)级、集团级(二级),企业级(三级)。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企业级工法,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有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以逐级向上申报二级或一级工法。安全工程技术,注册工程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免费资源,电话短信,JAJAH,MV,VOIPX2N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工法(企业级工法)的管理。 第二章工法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安全评价等技术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专业研究;同时提供互联网免费资源信息,探讨免费网络电话(VOIP)、短信等的合理使用;以及提供免费在线影音。Z8Ev-K'~` 第六条工法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局总工程师领导开展全局的工法管理工作,各公司(处)、项目的工法管理工作由本单位的总工程师负责。主要工作机构为局技术发展处、各公司(处)技术科或工程部。 第七条局技术发展处职责 F-bB'lb tH'v} 1、研究制定开发、推广、应用工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企业级工法的评审,负责企业工法的批准、修改、更新或废止等具体工作。生产管理|评价报告|在线影音|网络电话'dX Pt$L 3、考核工法提出单位对工法开展技术跟踪的情况。生产管理|评价报告|在线影音|网络电话 x!nNZ2y$J!F 4、组织申报二级工法,积极配合集团申报一级工法,做好企业级工法的发布和归档管理工作。安全工程技术,注册工程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免费资源,电话短信,JAJAH,MV,VOIP_6o*n]1w7a#N 第八条各公司(处)的技术科或工程部应根据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结合局工法编写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项目和人员编写工法。所编工法在施工实践中经不断改进和创新,须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的,应向局技术处提议,以便纳入工法修订计划,从而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三章工法的开发与编写 第九条局属各单位的技术部门负责人都可向局推荐本单位拟编写的工法计划、名称。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所有职工凡具备一定条件的,都可以提出申请,将自己熟悉的有一定成效的施工技术编写为工法。 R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法规名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 通运输部令2015年 第24号 所属分类:规章 发文单位: 交通运输部发文时间:2015-12-08 录入单位:公路局录入时间:2016-01-11 附件: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公路工程工法编号说明

附件4 公路工程工法编号说明 1、公路工程工法编号编制参照交通部的标准规范编号规则。 2、公路工程工法的代码为GGG,是由公(路)工(程)工(法) 三个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字母组成。 3、公路工程工法划分为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 养护六类,类别代号分别为A、B、C、D、E 、F。 4、公路工程工法编号组成见下图: 工法发布年份 工法发布当年的流水序号 工法所属类别中的序号 工法类别的代号 工法编写单位省市的简称 工法的代码 5、工法所属类别中的序号参见公路工程工法目录(见附件)。 6、若主要编写单位为地方企业,括号内的字为所在省市的简 称,如北京简称为京,河北简称为冀;若主要编写单位为中央直属企业,括号内的字则为中企。 7.X单位编写工法编号的应用例子:

如:北京X单位2007年度编写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的工法。 工法编号为:GGG(京)B2-2007 ,该工法属于路面工程中第二节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的一项工法。 8、工法编号中工法发布当年的流水序号,由发布单位进行 编排,申报单位在编号时不需编写。

附件 公路工程工法目录 A 路基工程 1 路基施工 1.1 XXXX工法一(GGG(京)A1001-2007) 1.2 XXXX工法二(GGG(京)A1002-2007) 1.3 XXXX工法三(GGG(京)A1003-2007) 2 特殊路基施工 2.1 XXXX工法四(GGG(京)A2004-2007) 2.2 XXXX工法五(GGG(京)A2005-2007) 3 路基综合排水 4 路基防护与加固 5 公路绿化与环保 6 其他 B 路面工程 1 路面基层(底基层)施工 1.1 XXXX工法六(GGG(京)B1006-2007) 1.2 XXXX工法七(GGG(京)B1007-2007) 2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 3 沥青路面施工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篇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 (2) 第二篇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 第一章对总监办、驻地办的技术管理 (4) 第二章对承包人的技术管理 (5) 第三章专项技术管理程序 (6) 第三篇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9) 第一章总则 (19) 第二章变更的种类 (20) 第三章变更的条件 (21) 第四章变更的管理 (22) 第五章变更程序 (23) 第六章变更的审批权限 (26) 第七章变更计量与变更支付 (27) 第八章附则 (28) 第四篇计量、计划合同管理 (30) 第一章岗位职责 (30) 第二章计量管理办法 (31)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34)

包头市希百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 项目执行管理办法 (试行稿) 在项目执行阶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控两管”及财务、文档、环境保护管理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为强化项目执行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该项目的管理体系高效运行,使希百线项目管理政令畅通、受控有序,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程技术管理细则 1.1总则 1.1.1为加强工程技术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进度、质量达到预期目的,依据交通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1.1.3承包人必须设置技术管理部门,并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办法;总监办、驻地办必须设置所辖工程范围内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1.1.4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文件的管理,建立设计文件的收发登记制度。未经主管的同意,不得将设计单位图纸及电子文件

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7年1月16日国家铁路局印发国铁工程监〔2017〕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铁路施工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铁路工程中的推广应用,提升铁路施工技术水平,加强和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工程建设工法是以铁路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施工方法。 第三条铁路工程建设工法分为企业级、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铁路工程建设企业级工法(以下简称企业级工法)由施工企业审定和公布;铁路工程建设部级工法(以下简称部级工法)由国家铁路局组织审定和公布;铁路工程建设国家级工法由国家铁路局在部级工法中优选并向国家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部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以及铁路工程建设国家级工法的择优推荐。 第五条部级工法开发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必须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部级工法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七条铁路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开发、应用、推广部级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科技含量,保证施工安全,促进铁路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部级工法申报遵循自愿原则,每项工法只能由一家施工企业申报,且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申报单位应是开发应用该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九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具有铁路工程施工资质或经许可从事铁路工程施工的其他施工资质。 (二)已审定公布的企业级工法。 (三)工法的关键技术达到铁路行业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经过2项及以上铁路建设工程应用实践,确认具有较好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由申报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或是申报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联合开发。 (五)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部级工法雷同。 第十条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构成如下: (一)铁路工程建设部级工法申报表(见附件1)。 (二)工法文本。 (三)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 (四)关键技术评审(鉴定)意见。 (五)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法应用情况证明,以及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六)经济、环保、节能等综合效益效果材料(可由相关单位或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七)科技查新报告、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以及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八)工法影像资料(1份,10-15分钟)。 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按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证明材料的原件放正本、复印件放副本)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 第十一条工法文本编写内容应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节能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编写要求详见附件2)。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 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 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 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 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

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 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 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 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公路工程工法编制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工法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法的开发、应用和管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升企业技术管理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积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管理,以及工法的申报、评审和考核。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二章工法等级、分类和内容 第五条工法分为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企业级工法。企业级工法是推荐省部级工法的基础。

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省部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省内或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企业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公司系统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企业工法划分为路基、特殊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和旧路旧桥维修改造篇章。 第七条工法的内容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资源节约、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第八条工法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如涉及专利技术属保密范畴的,申报时只需说明其代号、功能、用途、效益等。 第三章工法的编写 第九条工法的编写原则 (一)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二)工法编写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公路建设项目变更程序及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变更程序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管理,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做好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和工程安全,顺利完成任务和减少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产生的影响,规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按照省交通厅《省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XXX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再造流程操作办法》等省市区等公路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单位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不作为工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农村公路建设,包括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应急抢险项目等XXX政府投资,由XXX 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或监督管理的农村公路。 第四条本办法为XXX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变更的操作准则,存在变更的需按本办法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流程或私自变更。 第五条变更的基本原则:按需变更、适用经济、控制投资、确保质量、保证安全、适应环境。

第二章变更的程序 第六条可申请变更的条件 (一)技术变更 1、存在技术不可抗因素,如因审计不完善出现的错、漏、缺,实际情况与原设计不相符等; 2、施工中因自然因素(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3、施工难度大,施工无法顺利进行; (二)其他类型变更 1、因实际需要的增减里程或局部线路调整; 2、因路网、城市、农田、水利、工矿等建设需要,对局部工程进行变更; 3、有更好的比较方案,能在提高标准或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节省投资、少占耕地、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适应环境保护需要; 4、工程物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等; 5、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第七条变更的程序 (一)技术变更的程序 1、变更的基本原则:技术变更为解决技术问题而发生的变更。原则上变更工程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金额超过合同价10%的必须进行调整,否则不得变更。 2、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提出变更申请时,需附完整

公路工程工法编写指南

附件 3 公路工程工法编写指南 为指导工法编写单位编写公路工程工法,规范工法编写的内容和申报材料,根据《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编写指南。 一、编写内容公路工程工法编写内容要齐全完整,主要内容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资源节约、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12 项。 1.前言:简述工法概况,形成的原因和形成过程。 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的成熟性与可靠性、鉴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2.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 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3.适用范围:针对不同的设计要求、不同的工期、 质量、节能、环保、造价等要求,以及不同的施工环境条件等,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4.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工艺核心部分(关键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5.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重要内容。应该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并在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对于使用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以必要的图表; (2)工艺流程要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应当说明清楚; 6.材料与设备:以表格形式说明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新设备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7.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守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检测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8.安全措施:说明工法形成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工法编写指南

公路工程工法编写指南 为指导工法编写单位编写公路工程工法,规范工法编写的内 容和申报材料,根据《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特制定本编写指南。 一、编写内容 公路工程工法编写内容要齐全完整,主要内容包括:前言、 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 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资源节约、效益分 析和应用实例12项。 1.前言:简述工法概况,形成的原因和形成过程。其形成过 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的成熟性与可靠性、鉴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2.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 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 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3.适用范围:针对不同的设计要求、不同的工期、质量、节能、环保、造价等要求,以及不同的施工环境条件等,适宜采用 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 济条件; 4.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工艺核心部分(关键技术)应用的基 - 1 -

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5.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重要内容。应该按照工艺 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并在操作 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对于使用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 附以必要的图表; (2)工艺流程要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 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 描述。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 应当说明清楚; 6.材料与设备:以表格形式说明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新设备还应提供相应的 检验检测方法; 7.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守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 标准、规范名称和检测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 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 理方法; 8.安全措施:说明工法形成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9.环保措施:指出工法形成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 - 2 -

公路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第二章××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一××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二××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能 三人员组成与分工 四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章名词解释及管理依据 第四章设计审查配合工作 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七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八章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第九章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章工程交工验收管理 第十一章监理管理

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一)工程概况: ××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燕山山脉东南边缘与华北平原交接地带的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和王平镇境内,属中低山地貌。区内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山脉走向大致呈北东西南走向。区内平均海拔约500米,最低点王平村永定河各地带海拔约180米,全线最高点十字道海拔约772米。区内植被茂密,属中低山地貌,表层岩体为中等风化至强风化,属I、II类的坚硬岩和次坚硬岩,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中硬型较稳定场地。年平均气温11~12摄氏度,一月平均气温-3~-5摄氏度,七月平均气温16~18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820毫米。7~9月为雨季,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80%左右。11月至次年4月为冰冻期,最大冻深线为0.85米。 ××公路改建工程是连接国道108线与国道109线的一条重要的三级县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线为越岭线,相对高差550米,路线主要控制点为起点南辛房,阳坡园、十字道、丰沙铁路立交桥和止点王平村,路线全长26.614公里。其主要工程量为挖土石方78.3万立方米,填方34.5万立方米,防护工程5.67万立方米,排水工程2.38万立方米/362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1.03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0.36万立方米。工程投资概算9539.3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58.37万元,计划工期2007年7月~2008年12月,共计十八个月。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确保工程档 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和建中的作用, 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档发〔2006〕2号)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i细则? (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交办发〔2001〕390号)、?交通档案管理办法? (交办发〔2005〕431 号) 、?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 ?交通档案进馆办法? (交办发(2007〕436号)、省档案局、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 (真档发〔2009) 40号) , 以及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交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冀档发〔2008〕46号)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子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其它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是指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 目自立项到竣工验收期问的文件材料进行全程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过程中,自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交工、试运行、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 并经系统整理归档的

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资料、电子文件以及其它 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法人, 指负责管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省 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项目管理执行 机构,指代表项目法人实施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 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 统一部署和组织领导。项目法人对所辖项目管理执行机构和各参建单 位的建设项目档案进行监督、指导、咨询和检査,具有领导、监督职能。 项目管理执行机构负责做好本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 和归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整理、归档工作。建设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时, 应当在有关合同中明确 写明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材料的形成.、整理及档案数字化的要求, 与工 程建设同步进行, 保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 及时、准确、完整、系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接受省级以上档案行 政管理部门的检査和指导。 第七条为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 率,省交通运输厅依照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对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初、中、末登记、抽査制度: (-)开工备案。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六个月内, 由项目法人负 责进行档案人员培训,对项目的档案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安 全保管条件等方面进行前期指导。填写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一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4修订)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局工法的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根据中国交建《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中交股科字[2007]2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验证,所形成的技术先进、管理实用、操作可靠的工、料、机综合配套管理的施工方法。 第三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局级工法: 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省(部)级工法(公路工程工法、中国交建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局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局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第五条局级工法每年评审一次,局级工法从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6年。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局属各单位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二章工法管理机构 第七条工法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管理机构为局技术质量部、各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 第八条局技术质量部职责: 1、研究制定局开发、推广、应用工法的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局级工法的评审,负责局级工法的批准、修改、更新或废止等具体工作。 3、考核工法主编单位对工法开展技术跟踪的情况。 4、组织对计划申报省(部)级工法的关键技术进行鉴定。 5、组织、推荐省(部)级及以上工法的申报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1、组织本单位公司级工法的评审,负责公司级工法的批准、修改、更新或废止等具体工作。 2、负责本单位工法的编制、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 3、督促、指导本单位工法关键技术鉴定材料的撰写。 第三章工法的申报和评审 第十条局级工法的申报条件:

公路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顺利完成我标段承建的施工项目,争创优良工程,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规范施工人员质量行为,促进工程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根据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结合苛临高速建设管理处的管理办法,综合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工序控制管理办法、施工测量管理办法、施工日志填写制度、文件与资料管理办法、质量问题分析制度。

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人员质量行为,强化工程质量的细节管理,随时发现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促进工程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项目部针对苛临高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质量问题检查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分管副经理、专职副总工程师、安全部部长 技术质检部部长、试验室主任 组员:专业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试验员 二、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以主抓质量的总工程师牵头,安全部、技术部为检查主体,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质量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项目部各部室(包括技术部、安全部、合同部、物资部、实验室)每天至少一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重大质量问题需迅速上报总工程师,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有整改反馈单,并有复查意见。 三、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会议,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副总、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各部门检查情况以及需其它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等,能解决的事宜由主持当场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提出建议组织开会研究决定。 四、各部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细致地检查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川交发[2009]26号2009年6月4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加快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多元投资体制下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项目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多元主体、市场运作的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新体制和统一监督、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章监督和管理职责 第四条省交通厅的高速公路建设监督和管理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

(二)编制全省高速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三)指导市(州)人民政府开展经省政府授权作为建设责任 主体的高速公路项目的管理、投资人招商、项目法人组建等工作; (四)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高速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监督、前期工作管理、建设市场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职责。 第五条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市(州)交通局(委)履行高速公路建设监督和管理的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高速公路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 (二)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指导、监督经营性高速公路组建项目法人; (三)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履行高速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监督、前期工作管理、建设市场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管理、监督检查的相关职责。 第六条高速公路项目法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以下职责: (一)筹措建设资金; (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权限向交通主管部门办 理行政许可、审批、审查和备案事项; (三)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组织项目建设;

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

附件1 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 公路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公 路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完善公路工程 技术标准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工程工法是以公路工程为对象,施 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 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工程建设与养护施 工方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工法划分为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 工程和养护六类。 第四条公路工程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 成果管理。 第六条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负责公 路工程工法管理工作。 - 1 -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路工程建设方针、政策、规定和标准,符合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公路工程工法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九条公路工程工法主要由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组织申报。 第十条工法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三家,并明确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不超过五人。 第十一条工法编写内容主要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资源节约、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第十二条工法编写内容应层次分明,语言规范,用词准确,言简意赅,数据可靠,图表清晰,能满足指导项目施工管理需要。 第十三条工法编写内容涉及技术保密的可在编写时予以回避或者注明专利号。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工法中关键技术在公路工程建设与养护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执行公路工程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有所创新;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工法中关键技术应经省级及以上科技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鉴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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