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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

一、定义

生物制品标准物质,系指用于生物制品效价、活性或含量测定的或其特性鉴别、检查的生物标准品、生物参考品。

二、标准物质的种类

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分为三类。

1国家生物标准品,系指用国际生物标准品标定的,或由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标准品者)用于定量测定某一制品含量、效价或毒性的标准物质,其含量以毫克(mg)表示,生物学活性以国际单位(IU)、特定单位(AU)或单位(U)表示。

2国家生物参考品,系指用国际生物参考品标定的,或由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参考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或指用于定量检测某些制品的生物效价的参考物质,如用于麻疹活疫苗滴度或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的参考品,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AU)或单位(U)表示,不以国际单位(IU)表示。

三、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

1标准物质制备用实验室、洁净室应符合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实验室操作规范》要求。

2国家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负责。国际生物标准品和国际生物参考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向WHO索取,并保管和

使用。

3新建标准物质的研制

(1)原材料选择

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原材料应与供试品同质,不应含有干扰性杂质,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和高度的特异性,并有足够的数量。

(2)分装容器

容器材质应为中性硬质玻璃,冻干标准物质采用安瓶分装后熔封有利于其稳定性。

(3)标准物质的配制、分装、冻干和熔封

根据各种标准物质的要求进行配制、稀释。须要加保护剂等物质者,该类物质应对标准物质的活性、稳定性和试验操作过程无影响,并且其本身在干燥时不挥发。经一般质量检定合格后,精确分装,精确度应在±1%以内。需要干燥保存者应在分装后立即进行冻干和熔封。冻干者水分含量应不高于 3.0%。整个分装、冻干和熔封过程,必须密切注意各安瓿间效价和稳定性的一致性。

(4)检测项目

至少应进行分装精度、水分、无菌、生物活性/效价检测,以及稳定性研究,并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检测项目。

(5)标定

①协作标定

新建标准物质的研制或标定,一般需经3个有经验的实验室协作进行。参加单位应采用统一的设计方案、统一的方法和统一的记录格式,标

定结果须经统计学处理(标定结果至少需取得5次独立的有效结果)。

②活性值(效价单位或毒性单位)的确定

一般用各协作单位结果的均值表示,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收集各协作单位的标定结果,整理统计,并上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6)稳定性研究

研制过程应进行加速破坏试验,根据制品性质放置不同温度(一般放置4℃、25℃、37℃、-20℃)、不同时间,做生物学活性测定,以评估其稳定情况。标准物质建立以后应定期与国际标准物质比较,观察生物学活性是否下降。

4标准物质替换批的制备与标定

(1)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负责制备与标定。

(2)制备标准物质替换批的原材料,其生化特性和生物学特性指标应尽可能与上批标准相同或接近。

四、标准物质的审批

1新建标准物质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对协作标定结果进行审查并认可后,报上级主管机构批准,并发放批准证书。

2标准物质替换批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批准。

3新建标准物质在取得批准证书后,方可发出使用。

五、标签及说明书

1符合规定的合格的标准物质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的质量保证部门核发标签及说明书。

2标签内容一般包括:中文名称、批号、活性标示量(如含1个国际

单位的固体量,或每1mg含国际单位的数量,或每瓶内所含国际单位的数量等)或含量标示量(mg/瓶,mg/ml/瓶)。

3标准品、参考品均应附有说明书,其内容应包括: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组成和性状、装量及标示量、批号、保存条件、使用方法、生产单位等。

六、标准物质的索取和保管

1索取标准物质可直接向国家药品检定机构申请。国家标准物质系提供给各生产单位标定其工作标准品或直接用于检定。

2标准物质应贮存于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其保存条件需定期检查并记录。

3标准物质须由专人保管和发放。

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 【发布日期】2005-10-14 【生效日期】2005-10-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 (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疫苗研发行为,指导疫苗研究单位科学地开展研究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制定了《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联合疫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多肽疫苗生产及质控技术指导原则》、《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等6个技术指导原则,现印发给你们,并请转发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 前言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经取得生产文号的生物制品生产过程等发生变更的管理技术指导原则,所指生物制品生产过程变更是指生产者对已获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的生产全过程中的任何过程所进行的任何变动。包括从开始生产至终产品的全过程,及与生产相配套的辅助设施。

其中包括原液制备,半成品配制及成品分装等;变更后需重新申报按新药管理的或重新申请生产文号的不包括在此范围之内。 本指导原则首先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及技术指导原则为基础,并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如国家现行GMP规范要求。 一、原则 (一)任何生产过程的改动都是以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基本出发点,在提高或至少不改变最初国家批准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进行相关改进。 (二)拟进行生产过程变更的生产企业应向SFDA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方案和资料,提供证明资料,说明该变更不引起产品质量的内在变化,由SFDA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确定变更的类型及应递交的相关材料。 二、概述 (一)生产过程变更:根据其对终产品质量的影响,一般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变更引起产品内在质量发生改变的,需要按新药申报程序进行申报为I类,请参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2、变更可能对产品的安全和有效性有影响的为II 类,需报SFDA审批; 3、一般不影响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为III 类,需报SFDA备案。详见下表。 生产变更分类表 ─────────────────────────────────────── 生产变更内容类型 ─────────────────────────────────────── 一、主要原辅材料 原料或起始原材料 I 培养基或其主要成份 II 关键原辅料的来源 II 牛血清及胰酶等 II 二、菌毒种库及细胞库 原始种子库 I 主代种子库 II 工作种子库 III 三、生产工艺 减少或增加工艺步骤 II 病毒灭活方法变更 I 培养时间变更 II 分离、纯化方法变更 II 参数变更 II 缓冲液 III 生产规模改变 II 四、配制

生物制品学

第一章 1、生物制品学(biopreparatics):指研究各类生物制品的来源、结构功能特点、应用、生产工艺、原理、存在问题与发展前景等诸多方面知识的一门学科。 2、生物制品(biological. product):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原料,应用传统技术或现代生物技术制成,用于人类疾病的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第二章 一、生物制品原料的保存方法:(1)冷冻法:该方法适用于所有生物原料。(2)有机溶剂脱水法:常用的有机溶剂是丙酮。该法适用于原料少而价值高、有机溶剂对活性物质没有破坏作用的原料,如脑垂体等。(3)防腐剂保鲜:常用乙醇、苯酚、甘油等。该法适用于液体原料,如发酵液、提取液等。对于不同的生物还有不同的保存方法,例如对于动物细胞,有组织块保存法、组织悬液保存法、单层细胞保存法等。 二、蛋白类制品的分离纯化方法:【1】根据蛋白质的分子大小、形状和密度差异进行分离纯化(1)过滤和超过滤技术:过滤、微过滤、超过滤(2)离心和超离心技术(3)凝胶过滤层析技术(4)透析【2】利用蛋白质的电性进行分离纯化(1)等电点沉淀(2)离子交换层析技术(3)电泳和等电聚焦电泳【3】利用蛋白质的亲水性和疏水性(即溶解度)进行分离(1)盐析技术(2)乙醇和聚乙二醇沉淀法(3)疏水层析法【4】利用蛋白质的化学性质分离纯化(1)辛酸沉淀法(2)利凡诺沉淀(3)固相化染料层析(4)螯合柱层析【5】利用蛋白质的生物学活性分离纯化:亲和层析法【6】利用蛋白质的多种结合能力,用羟基磷灰石层析进行分离纯化 三、原料选择的注意事项:生物在不同的生长、发育期可合成不同的生化成分,所以生物的生长期对生理活性物质的含量影响很大。对于不同来源的原料,要注意选取其最佳生长时期。植物原料要注意它生长的季节性;微生物原料最好选取对数生长期,因为这时的微生物生长代谢能力最强;动物原料要选取适当的年龄和性别。 四、选择原料时应遵循的原则:原料来源丰富,产地接近,成本低;原料新鲜,其有效成分含量高并易于获得;杂质含量尽可能少,对原料中的杂质、异构体,必要时应进行相关的研究并提供质量控制方法;起始原料应质量稳定、可以控制,原材料应由来源、标准和供货商的检验报告,必要时应根据制备工艺的要求建立内控标准。 第三章 ⒈GMP: 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控制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将差错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从而保证生产出优质药品的一套管理制度。生物制品属于药品,其生产和质量管理也应遵循GMP要求。 ⒉生物制品的物理化学检定:生物制品中的某些有效成分和不利因素,需要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的方法检查出来,这是保证制品安全和有效的一个重要方面。㈠物理性状检定⑴外观①透明液制品:应为本色和无色透明液体,不得含有异物、白点、凝块、浑浊或摇不散的沉淀物②悬浊液制品:应为乳白色混悬液,不得有摇不散的菌块和其他异物。③冻干制品:应为淡黄色、白色疏松体,呈海绵状或结晶状,应无融化现象。⑵真空度:冻干制品进行真空封口,可进一步保证冻干制品的生物活性和稳定性。 ⑶溶解时间:取一定量冻干制品,按药典要求,加适量溶剂,检查溶解时间,其溶解时间应在规定时限内。㈡化学检定⑴蛋白质含量测定:①凯氏定氮法②酚试剂法③双缩脲法⑵防腐剂含量测定:①苯酚含量测定法②游离甲醛含量测定③汞类防腐剂含量测定④氯仿含量测定⑶纯度检查:很多生物制品的主要成分为蛋白质,因此常用电泳法进行纯度检查。①区带电泳②免疫电泳③凝胶层析⑷其他①水分含量测定②氢氧化铝与磷酸铝含量测定。③磷含量测定④O-乙酰基含量测定。 ⒊生物制品的安全检定:生物制品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安全性检查:①菌毒种和主要原材料的检查②半成品(包括中间品)检查③成品检查。⒈一般安全性检查①异常毒性试验:是生物制

生物制品

附录3: 生物制品 第一章 范围 第一条 生物制品的制备方法是控制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采用下列制备方法的生物制品属本附录适用的范围: (一)微生物和细胞培养,包括DNA重组或杂交瘤技术; (二)生物组织提取; (三)通过胚胎或动物体内的活生物体繁殖。 第二条 本附录所指生物制品包括:细菌类疫苗(含类毒素)、病毒类疫苗、抗毒素及抗血清、血液制品、细胞因子、生长因子、酶、按药品管理的体内及体外诊断制品,以及其它生物活性制剂,如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单克隆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免疫调节剂及微生态制剂等。 第三条 生物制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应当符合本附录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章 原则 第四条 生物制品具有以下特殊性,应当对生物制品的生产过程和中间产品的检验进行特殊控制: (一)生物制品的生产涉及生物过程和生物材料,如细胞培养、活生物体材料提取等。这些生产过程存在固有的可变性,因而其副产物的范围和特性也存在可变性,甚至培养过程中所用的物料也是污染微生物生长的良好培养基。 (二)生物制品质量控制所使用的生物学分析技术通常比理化测定具有更大的可变性。 (三)为提高产品效价(免疫原性)或维持生物活性,常需在成品中加入佐剂或保护剂,致使部分检验项目不能在制成成品后进行。 第三章 人员 第五条 从事生物制品生产、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清洁、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生产的制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知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培训。 第六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微生物学、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生物制品学等),并能够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第七条 应当对所生产品种的生物安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生产、维修、检验、动物饲养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接种相应的疫苗,并定期体检。 第八条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以及皮肤有伤口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有潜在不利影响的人员,均不得进入生产区进行操作或质量检验。 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操作区。 第九条 从事卡介苗或结核菌素生产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肺部X光透视或其它相关项目健康状况检查。 第十条 生产期间,未采用规定的去污染措施,员工不得从接触活有机体或动物体的区域穿越到生产其它产品或处理不同有机体的区域中去。 第十一条 从事生产操作的人员应当与动物饲养人员分开,不得兼任。 第四章 厂房与设备 第十二条 生物制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产品和生产操作相适应,厂房与设施不应对原料、中间体和成品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 生产过程中涉及高危因子的操作,其空气净化系统等设施还应当符合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生物制品的生产操作应当在符合下表中规定的相应级别的洁净区内进行,未列出的操作可参照下表在适当级别的洁净区内进行:

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1](总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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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经取得生产文号的生物制品生产过程等发生变更的管理技术指导原则,所指生物制品生产过程变更是指生产者对已获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的生产全过程中的任何过程所进行的任何变动。包括从开始生产至终产品的全过程,及与生产相配套的辅助设施。其中包括原液制备,半成品配制及成品分装等;变更后需重新申报按新药管理的或重新申请生产文号的不包括在此范围之内。 本指导原则首先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及技术指导原则为基础,并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如国家现行GMP规范要求。 一、原则(一)任何生产过程的改动都是以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基本出发点,在提高或至少不改变最初国家批准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进行相关改进。(二)拟进行生产过程变更的生产企业应向SFDA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方案和资料,提供证明资料,说明该变更不引起产品质量的内在变化,由SFDA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确定变更的类型及应递交的相关材料。 二、概述(一)生产过程变更:根据其对终产品质量的影响,一般分为以下3种情况。1、变更引起产品内在质量发生改变的,需要按新药申报程序进行申报为I类,请参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2、变更可能对产品的安全和有效性有影响的为II 类,需报SFDA审批;3、一般不影响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为III 类,需报SFDA备案。详见下表。 生产变更分类表

(二)生产过程变更均应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价,并应进行验证。1.原材料或起始原材料 * 变更理由说明; * 变更后产品有效成分生物学改变情况的研究数据; * 变更前、后的有效成分情况的改变、质量标

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制备及检定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制备及检定规程Requirements for Preparation and Control of Animal Cell Substrates Used for Production of Biologics 本规程适用于生产和/或检定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细胞培养,其中包括二倍体细胞、传代细胞和原始细胞培养。本规程对这些细胞的性质、质量及安全性检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A 对各类细胞培养总的要求 1 细胞库的建立 来自人或动物的细胞,已经通过全面检定,并得到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方可用于生物制品生产及检定。 1.1原始细胞库 由一个原始细胞群体,发展成细胞系(株)或经过克隆培养而形成拘泥的细胞群体,通过检定证明适用于生物制品生产及检定。为了保证能持续使用而建立原始细胞库。目的是使得制品每一生产周期,都能提供一个已标定好的相同质量的细胞源。因此,在特定条件下由有一定数量、成分一致的细胞,按一定量均匀分装于安瓿,于液氮或-100℃以下冻存备用,即为原始细胞库。 1.2主细胞库(MCB) 取原始细胞种子,通过相应方式进行细胞传代,增殖一定数量细胞,将所有细胞均匀混合成一批,定量分装安瓿,保存于液氮或-100℃以下备用。这些细胞必须以其自身的特定质控要求进行全面检定,全部合格后即为主细胞库,为建立工作细胞库用。 1.3工作细胞库(WCB) 工作细胞库的细胞由主细胞库细胞传代扩增而来。主细胞库之细胞经传代增殖,达到一定代次水平的细胞,全部合并成一批均质细胞群体,再按要求的细胞数量分装安瓿,保存于液氮或-100℃以下备用。冻存时细胞的传代水平须确保细胞复苏后传代增殖的细胞数量能满足生产一批或一个亚批产品。此时传代的水平必须在该细胞用于生产限制最高代次之内。工作细胞库细胞,必须按该细胞的检定要求,逐项进行全面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1.4生产用细胞培养 取出冻存的工作细胞库中一个或多个安瓿,混合后培养,传递一定代次后供生产制品使用。其代次不得超过对该细胞用于生产的最高限制代次。从工作细胞库取出的细胞种子增殖出来的细胞,不再回冻保存和再用于生产。 1.5体外培养细胞龄的计算 二倍体细胞龄以细胞群体倍增计算,以每个培养容器细胞群体细胞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倍作为一世代,即1瓶细胞传2瓶(1:2分种率)再长满瓶为一世代;1瓶传4瓶(1:4)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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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及辅料的质量控制规程 生物制品是采用生物技术制备而成的具有活性的药品。生物制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且易受多种因素影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来源复杂,可能引入外源因子或毒性化学材料;产品组成成分复杂且一般不能进行终端灭菌,产品的质量控制仅靠成品检定难以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对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和辅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是降低制品中外源因子或有毒杂质污染风险,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的必要措施。 本规程是对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在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和辅料质量控制的通用性要求。 一、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 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系指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生物材料和化学材料。 本规程所述原材料不包括用于生物制品生产的起始原材料(如细胞基质、 菌毒种、生产用人血浆和动物免疫血清等) 1.分类 按照来源可将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生物原材料,主要包括来源于微生物,人和动物细胞、组织、体液成分,以及采用重组技术或生物合成技术生产的生物原材料等;另一类为化学原材料,包括无机和有机化学材料。 2.风险等级分级及用于生产的质量控制要求 根据原材料的来源、生产以及对生物制品潜在的毒性和外源因子污染风险等,将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按风险级别从低到高分为以下四级,各级生物制品原 材料至少应进行的质量控制要求见附表1;对于不同风险级别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应充分考虑来源于动物(或人)的生物原材料可能带来的外源因子污染的安全性风险。 生产过程中应避免使用毒性较大的化学原材料,有机溶剂的使用应符合本版药 典附录“残留溶剂检测”的相关要求。 第1级为较低风险的原材料,为已获得上市许可的生物制品或药品无菌制剂。如人血白蛋白、各种氨基酸、抗生素注射剂等。 第2级为低风险原材料,这类原材料为已有国家药品标准、取得国家药品批准文号并按照我国现行药品GMP生产的用于生物制品培养基成分以及提取、纯化、灭活等过程的化学原料药和药用级非动物来源的蛋白水解酶等。 第3级为中等风险等级原材料,这类原材料为非药用,包括生物制品生产用培养基成分、非动物来源蛋白水解酶、用于靶向纯化的单克隆抗体,以及用于 生物制品提取、纯化、灭活的化学试剂等。这类生物制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要求应

生物制品期末考试

第一章 1、生物制品学(biopreparatics):指研究各类生物制品的来源、结构功能特点、应用、生产工艺、原理、存在问题与发展前景等诸多方面知识的一门学科。 2、生物制品(biological. product):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原料,应用传统技术或现代生物技术制成,用于人类疾病的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第二章 一、生物制品原料的保存方法:(1)冷冻法:该方法适用于所有生物原料。(2)有机溶剂脱水法:常用的有机溶剂是丙酮。该法适用于原料少而价值高、有机溶剂对活性物质没有破坏作用的原料,如脑垂体等。(3)防腐剂保鲜:常用乙醇、苯酚、甘油等。该法适用于液体原料,如发酵液、提取液等。对于不同的生物还有不同的保存方法,例如对于动物细胞,有组织块保存法、组织悬液保存法、单层细胞保存法等。 二、蛋白类制品的分离纯化方法:【1】根据蛋白质的分子大小、形状和密度差异进行分离纯化(1)过滤和超过滤技术:过滤、微过滤、超过滤(2)离心和超离心技术(3)凝胶过滤层析技术(4)透析【2】利用蛋白质的电性进行分离纯化(1)等电点沉淀(2)离子交换层析技术(3)电泳和等电聚焦电泳【3】利用蛋白质的亲水性和疏水性(即溶解度)进行分离(1)盐析技术(2)乙醇和聚乙二醇沉淀法(3)疏水层析法【4】利用蛋白质的化学性质分离纯化(1)辛酸沉淀法(2)利凡诺沉淀(3)固相化染料层析(4)螯合柱层析【5】利用蛋白质的生物学活性分离纯化:亲和层析法【6】利用蛋白质的多种结合能力,用羟基磷灰石层析进行分离纯化 三、原料选择的注意事项:生物在不同的生长、发育期可合成不同的生化成分,所以生物的生长期对生理活性物质的含量影响很大。对于不同来源的原料,要注意选取其最佳生长时期。植物原料要注意它生长的季节性;微生物原料最好选取对数生长期,因为这时的微生物生长代谢能力最强;动物原料要选取适当的年龄和性别。 四、选择原料时应遵循的原则:原料来源丰富,产地接近,成本低;原料新鲜,其有效成分含量高并易于获得;杂质含量尽可能少,对原料中的杂质、异构体,必要时应进行相关的研究并提供质量控制方法;起始原料应质量稳定、可以控制,原材料应由来源、标准和供货商的检验报告,必要时应根据制备工艺的要求建立内控标准。 第三章 ⒈GMP: 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控制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将差错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从而保证生产出优质药品的一套管理制度。生物制品属于药品,其生产和质量管理也应遵循GMP要求。 ⒉生物制品的物理化学检定:生物制品中的某些有效成分和不利因素,需要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的方法检查出来,这是保证制品安全和有效的一个重要方面。㈠物理性状检定⑴外观①透明液制品:应为本色和无色透明液体,不得含有异物、白点、凝块、浑浊或摇不散的沉淀物②悬浊液制品:应为乳白色混悬液,不得有摇不散的菌块和其他异物。③冻干制品:应为淡黄色、白色疏松体,呈海绵状或结晶状,应无融化现象。⑵真空度:冻干制品进行真空封口,可进一步保证冻干制品的生物活性和稳定性。 ⑶溶解时间:取一定量冻干制品,按药典要求,加适量溶剂,检查溶解时间,其溶解时间应在规定时限内。㈡化学检定⑴蛋白质含量测定:①凯氏定氮法②酚试剂法③双缩脲法⑵防腐剂含量测定:①苯酚含量测定法②游离甲醛含量测定③汞类防腐剂含量测定④氯仿含量测定⑶纯度检查:很多生物制品的主要成分为蛋白质,因此常用电泳法进行纯度检查。①区带电泳②免疫电泳③凝胶层析⑷其他①水分含量测定②氢氧化铝与磷酸铝含量测定。③磷含量测定④O-乙酰基含量测定。 ⒊生物制品的安全检定:生物制品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安全性检查:①菌毒种和主要原材料的检查②半成品(包括中间品)检查③成品检查。⒈一般安全性检查①异常毒性试验:是生物制品的非特异性毒性的通用安全试验,检查制品中是否污染有外源性毒性物质以及是否存在意外的不安全因素。除另有规定外,异常毒性实验包括小鼠试验和豚鼠试验。②无菌试验:生物制品不得含有杂菌,灭活疫苗不得含有活的本菌本毒,无菌检查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③热原试验:生物制品厂制造过程中被某些细菌和其他物质所污染,可引起机体的致热反应,即热源反应。致热物质主要是指细菌性热原质即革兰阴性细菌内毒素。包括家兔试验法和鲎试验法。家兔试验法是将一定剂量的待检品,经静脉注入家兔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观察家兔体温升高的情况,以判定待检品中所含热原的限度是否符合规定。鲎试验法是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⒉杀菌灭活和脱毒情况的检查①活毒检查:主要是检查灭活疫苗解毒是否完善。②解毒试验主要用于检查类毒素等需要脱毒的制品。③残余毒力实验:用于活疫苗的检查。⒊外源性污染检查①野毒检查:组织培养疫苗有可能通过培养带病毒的细胞带入有害的潜在病毒,因此需要进行野毒检查。②支原体检查:病毒类疫苗的病毒收获液、原液采用培养法检查支原体,必要时可采用指示细胞法筛选培养基。③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和艾滋抗体的检查: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方法是放免和酶联免疫法。检测丙肝抗体和艾滋抗体可用酶联免疫法.④残余细胞DNA检查:用分子杂交技术的方法检测来源于宿主细胞的残余DNA含量,以确保制品的安全性。⒋过敏性物质检查:以异种蛋白为原料制成的某些生物制品,需要检查其中过敏原的去除是否达到允许限度。①过敏性试验②牛血清蛋白含量测定③血型物质的检测:通常待检测的血型物质有抗A抗B血凝素和类A血型物质。 第七章 1疫苗的基本成分 其基本成分包括抗原,佐剂,防腐剂,稳定剂,灭火剂及其他相关成分。这些基本要素从不同角度确保了疫苗能够有效刺激机体,产生针对病原微生物的特异性免疫反应,同时确保疫苗在制备和保存过程中稳定存在。 ①抗原在机体内能够刺激免疫系统发生免疫应答,并能够诱导机体产生可与其发生特异反应的抗体或效应细胞的物质称为抗原。抗原是疫苗最主要的有效活性成分,他决定了疫苗的特异免疫原性。免疫原性和反应原性是抗原的两个基本特性,免疫原性(immunogenicity)是指抗原进入机体后引起的免疫细胞间的一系列免疫反应。抗原的反应原性(reactivity)是指抗原与抗体或效应t细胞发生特异反应的特性。构成抗原的基本条件:异物性,一定的理化特性,特异性。 ②佐剂能增强抗原的特异性免疫应答,这种加强可表现为增强抗体的体液免疫应答和细胞免疫应答,或两者兼有。 ③防腐剂为了保证疫苗在保存过程中不受微生物污染而添加的一种适量的防腐剂。 ④稳定剂有效抗原表位是疫苗的作用基础,而某些抗原表位对环境中的温度,光等因素非常敏感,极易发生变性而导致疫苗的免疫原性降低。为保证作为抗原的病毒和其他微生物存活,并保持免疫原性,需加入适量的稳定剂或保护剂。 ⑤灭火剂及其他相关成分灭火器主要用于疫苗生产过程中对活体微生物的杀灭 2疫苗的基本性质 ⑴免疫原性指疫苗接种进入机体后引起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的强度和持续时间。影响免疫原性强弱的因素包括①抗原的强弱,大小和稳定性,2抗原的理化性质。 ⑵安全性疫苗的安全性,包括接种后的全身和局部反应,接种引起免疫应答的安全程度,人群接种后引起的疫苗株散播情况。 ⑶稳定性疫苗,必须具有一定稳定性e保证经过一定时间的储存和冷链运输后仍能保持期有效的生物活性。 3疫苗的种类(112页表格) 4计划免疫与联合免疫概念 ①计划免疫(Planned immunization)是根据特指的某些传染病疫情检测和人群免疫状况分析,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的利用免疫制剂进行人群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控制以致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 ②联合免疫(Combined immunization)就是采用多种具有免疫原性的抗原联合制成多联和多价疫苗,注射这种疫苗可预防多种传染病或相同疾病的不同亚型,也可将多种疫苗同时进行免疫接种,以达到预防多种传染病的目的。 5免疫佐剂(adjuvant):凡能非特异的通过物理和化学的方式与抗原结合而增强其特异免疫性的物质称为免疫佐剂。 6目前人和兽用免疫佐剂的主要类型。 ①铝佐剂抗原中加入适量的佐剂,可以将抗原完全吸附接种后,佐剂将抗原缓慢释放,起到抗原仓库的作用,从而延长抗原与巨噬细胞或其他抗原呈细胞的接触,是抗体的产生量剧增。氢氧化铝的功能主要是刺激机体的体液免疫反应,产生高效价的IgG和爱IgE抗体,激活Th2细胞,但他不能刺激Th1细胞,也不能加强细胞毒t淋巴细胞的活性,因此对许多疫苗不适用,尤其是对以细胞免疫为主的疫苗。 ②矿物油乳剂这类佐剂在提高抗体的幅度和免疫持久性方面,远高于佐剂。可是副反应严重,注射后多引起无菌化脓,且含有的矿物油,会长期留于植物中不能代谢,而且容易引起过敏反应,因此不予允许用于人。 ③植物油佐剂这种佐剂是由高纯度花生油做乳化剂,与液体疫苗制成的乳剂。由于植物油可被人体缓慢吸收,副反应小于矿物油佐剂,因此可用于人。 。 第八章 1.基因工程疫苗分类包括哪几种? 答:(1)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2)基因工程载体疫苗:①以细菌为载体的基因工程疫苗。②以病毒为载体的基因工程疫苗。(3)核酸疫苗(4)基因缺失活疫苗(5)蛋白工程疫苗(6)转基因植物疫苗 第九章 1.灭活疫苗(inactivated vaccine):灭活疫苗又称死疫苗,是指利用加热或甲醛解毒等理化方法将人工大量培养的完整的病原微生物杀死,使其丧失感染性和毒性但仍保持免疫原性,并结合相应的佐剂而制成的疫苗。 减毒活疫苗(attenuated live vaccine):又称弱毒疫苗,是指将微生物的自然强毒株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方法,连续传代。使其对原宿主丧失致病力,或只引起亚临床感染,但仍保持良好的免疫原性、遗传特性,用这样的菌毒株制备的疫苗即为减毒活疫苗 2.常用灭活细菌疫苗:霍乱疫苗,伤寒疫苗,百日咳疫苗。 常用减毒活疫苗:炭疽疫苗,结核疫苗,鼠疫疫苗,卡介苗。 3.细菌性监督和疫苗生产工艺流程图。菌种〔→传代检定(培养特性、独立试验、安全实试验、免疫力试验)〕→生产培养(37~39℃培养一定时间)(克氏瓶固体培养或发酵罐液体培养)→收菌→合并→原液检定(细菌试验、浓度测定)→半成品配制(稀释、加冻干保护剂)〔→检定(纯菌试验、浓度测定)〕→分装及冻干→成品检定(鉴别试验、物理检查、水分、无菌试验、活菌计数、热稳定性试验、效力实验) 4外毒素exotoxin:细菌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毒素,可从菌体扩散和或自溶后释放到菌体外。是细菌的代谢产物,为一种蛋白质,所以又称细菌蛋白质毒素,可用于制造类毒素。 内毒素endotoxin:菌体细胞壁的结构成分,细菌在生活状态时不能释放出来,只有在细菌死亡之后,通过菌体自溶或人工方法使细菌崩解后才能释放至外界环境中,它是由脂质、多糖及蛋白质形成的复合体,所以内毒素已逐渐被脂多糖一词所代替。第十章 1、HIV的复制:当H I V接触宿主细胞时,gp120与靶细胞的CD4分子结合,暴露出gp41,在gp41的参与下发生病毒膜与宿主细胞膜的融合,HIV的反转录酶随病毒RNA进入宿主细胞内,HIVRNA在反转录酶作用下利用宿主细胞的核苷酸反转录成一单链DNA,以此单链DNA为模版,在DNA聚合酶的作用下,复制另一条DNA链,从而形成双股的cDNA,cDNA可以进行转录,形成病毒RNA,并进一步形成病毒颗粒,由宿主细胞释放再去感染其他细胞,这样的病毒成为活动性病毒。活动性病毒的生成过程即是病毒复制的过程。 2、AIDS的现状:目前研究AIDs疫苗还具有困难,HIV的病毒颗粒结构已经相对较了解,与此相比,疫苗的研究,却很缓慢,主要原因在于该病毒本身的生物学特点。虽然研究HIV疫苗困难重重,然而近年来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研制有效的HIV疫苗是有可能的。艾滋疫苗的现状,表现为新型疫苗和传统疫苗两大分枝,新型疫苗以基因工程疫苗为主,同时还包括合成多肽疫苗。基因工程疫苗根据表达形式及克隆载体可分为亚单位疫苗,病毒样颗粒,活载体疫苗及核酸疫苗等。 3新型的乙肝疫苗的研究方法:乙型肝炎DNA疫苗主要是将HBsAg的基因重组到质粒上构建成的,它在小动物的实验中显示了理想的免疫保护效果,如小鼠肌肉注射表达HBsAg的质粒后,迅速产生强烈而持续的体液和细胞免疫反应,但在大动物中却不能诱导出显著的免疫应答,这是DNA疫苗技术在当前所面临的共同的重要问题。利用含CpG基序的寡聚核苷酸与HIV的DNA疫苗同时免疫大猩猩,可以明显增强HBVDNA疫苗诱导体液和细胞免疫反应的免疫原性。另外,将相关的细胞因子基因插入到HBV的DNA疫苗载体中,也可是DNA疫苗的免疫反应提高数十倍。 第十一章 输血的原则。 答:1.鉴定血型。要保证供血者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合,因为ABO血型系统不相容的输血常会引起严重的反应。2.抗体检查和鉴定。要检测受血者血清中是否存在血型不规则抗体,如抗C、抗E、抗s等抗体;若检查结果为阳性,只要时间允许,在交叉配血前,应该对其进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类别分析。3.交叉配血试验。把供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配合试验,称为主侧实验;把受血者的红细胞与供血者的血清作配合试验,称为次侧实验。交叉配血试验应在37摄氏度下进行,以保证可能发生的凝集反应得以充分显示。4.成分输血。成分输血就是把人血中的各种有效成分,如红细胞、粒细胞、血小板和血浆等分别制备成高纯度或高浓度的制品,根据患者的需要输注相应的成分。成分输血具有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和节约血源等优点。 第十二章 一.血液制品的种类,用途。 1.白蛋白类制剂:①维持调节血液渗透压;②运输和解毒作用;③营养供给。(治疗休克、低蛋白血症、脑水肿、胸腹水) 2.免疫球蛋白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有三类,①正常人免疫球蛋白、②特异性免疫球蛋白(预防或治疗相应传染病感染症)、③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预防和治疗感染症,免疫缺陷性疾病),主要作用是给受着补充免疫抗体以增强机体的体液免疫的,其功效取决于所含抗体的种类及生物效价。 3.凝血因子制剂:①凝血因子Ⅷ制剂(用于治疗血友病的出血症状,凝血因子Ⅷ缺乏症),②凝血因子Ⅸ制剂(用于治疗乙型血友病的出血症状)③纤维蛋白原制剂(主要用于先天性纤原缺乏症及继发性纤源缺失的治疗,如胎盘早期剥离引起的大出血等)。 二、低温乙醇沉淀法的原理及影响沉淀的因素。 原理:在介电常数大的溶液中蛋白质的溶解度大,在介电常数小的溶液中蛋白质的溶解度就小。乙醇能显著地降低蛋白质水溶液的介电常数,从而使蛋白质从溶液中沉淀析出。 影响因素:①PH:当PH位于等电点时蛋白质的溶解度最小,所以最易沉淀。通常低温乙醇法在PH4.4~7.4进行分离。②温度:温度低蛋白质的溶解度低。溶液中加入乙醇,因乙醇的水合作用会产生放热现象,而温度升高可能造成蛋白质变性,所以在低温乙醇工艺中,整个过程均应控制在0~-8℃。温度降低可以使蛋白质溶解度降低。若温度控制不当,轻则会影响蛋白质的获得率,重则会引起蛋白质变性。③蛋白质浓度:在分离过程中,可将蛋白质溶液作适当稀释,以减少蛋白质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多种蛋白质共同沉淀,但过分稀释易使蛋白质变性,同时增大分离的容量,也不可取,所以应选择适宜的浓度。该方法中蛋白质浓度适宜范围为0.2%~6.6%④离子强度:在低盐溶液中盐浓度的很小改变即可引起蛋白质溶解度的极大变化,盐类与蛋白质的互相影响,随离子强度而变化。该法中离子强度的变化范围在0.01~0.16。,⑤乙醇浓度:乙醇能降低蛋白质溶液的介电常数,随着乙醇浓度的增加,蛋白质溶液的介电常数逐渐降低,而其溶解度急剧下降,在低温乙醇工艺中,乙醇的浓度范围在0~40%。 第十三章 1.人血液代用品的分类 答:(1)全氟碳化合物。(2)血红蛋白类血液代用品。①天然血红蛋白②化学修饰血红蛋白③人工红细胞④基因重组血红蛋白(3)红细胞类血液代用品。①万能型红细胞②造血干细胞培养定型红细胞。 第15章 细胞因子分类及功能 细胞因子(cytokine,CK)是人类和动物的各类细胞分泌的具有多样生物活性的因子。他们是一组可溶性的不均一的蛋白质分子,能调节细胞的生长与分化。 1干扰素(interferon,IFN)是最先被发现的细胞因子。IFN除具有抗病毒作用外,还有抗肿瘤,免疫调节,控制细胞增殖,引发发热等作用。 2集落刺激因子(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CSF)在进行造血细胞的体外研究中,发现一些细胞因子可刺激不同的造血干细胞在半固体培养基中形成细胞集落。根据作用的靶细胞不同,可将CSF分为以下几类①刺激白细胞的CSF②刺激红细胞的促红细胞生成素③刺激造血干细胞的干细胞因子④刺激胚胎干细胞的白血病抑制因子⑤刺激血小板的血小板生成素。这些细胞因子均有集落刺激,不同的CFS对不同发育阶段的造血干细胞和造血祖细胞起促增殖分化作用,是血细胞发生必不可少的刺激因子。 3白细胞介素(interleukin,IL)是由多种细胞分泌的一类具有免疫调节活性的细胞因子。这类物质主要有白细胞合成,且主要介导白细胞间的相互作用。用极小的量就可以起到重要的介导效应。 4肿瘤坏死因子(tumor necrosis factor,TNF)是一类能直接造成肿瘤细胞死亡的细胞因子。分为TNF-α和TNF-β。除有杀肿瘤作用外,TNF还可引起发热和炎症反应,大剂量的可引起恶液质,使患者表现出进行性消瘦。 5趋化因子(chemokine)是一组具有趋化作用的细胞因子,主要调节淋巴细胞和巨噬细胞的趋化性,激活巨噬细胞或单核细胞,促进定向造血干细胞的增殖,促进内皮细胞和一些转化细胞的机能,在机体炎症反应和抗感染及创伤愈合中发挥重要作用。6生长因子(growth factor,GF)。对机体不同细胞具有促生长作用的细胞因子称为生长因子。通过旁分泌、自分泌和内分泌等途径对靶细胞的增殖、运动、收缩、分化和组织改造起调控作用。 包括①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用于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抵抗综合症、侏儒症及神经系统疾病等。②表皮生长因子EGF:可作为化妆品添加剂及用于面部整形手术,具有修复皮肤组织的功能③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PDGF:是一种存在于血清中的结缔组织细胞有丝分裂促进剂。④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FGF:在创伤愈合和慢性炎症中,对新生儿血管的形成及肌纤维母细胞、上皮细胞、血管内皮细胞的分裂、移动具有刺激作用,对胚胎横纹肌的发育和肺的成熟也起调控作用。⑤神经生长因子NGF:能促进神经元的生长、发育、分化和成熟,维持神经元的存活。⑥转化生长因子TGF:可用于骨伤愈合,慢性创伤和抗肿瘤。⑦抑制素inhibin、⑧骨形态形成蛋白BMP等。 第十九章 1、基因治疗(gene therapy)就是将外源基因导入目的细胞并有效表达,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2、基因治疗的方法(方式):(1)基因置换gene replacement指用正常基因置换整个致病基因,使致病基因永久得到更正。这种以正常基因替换缺陷基因的方法是最理想的,它可以除去全部致病基因,使突变的基因在原位得到更正。(2)基因修正gene correction 是指将致病基因的突变碱基序列纠正,而正常部分予以保留。(3)基因修饰gene augmentation 是指将目的基因导入病变细胞或其他细胞,目的基因的表达产物特异的修饰缺陷细胞的功能或使原有的功能得到加强,但致病基因本身并未得到

GMP-生物制品

附录3: 生物制品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生物制品得制备方法就是控制产品质量得关键因素。采用下列制备方法得生物制品属本附录适用得范围: (一)微生物与细胞培养,包括DNA重组或杂交瘤技术; (二)生物组织提取; (三)通过胚胎或动物体内得活生物体繁殖。 第二条本附录所指生物制品包括:细菌类疫苗(含类毒素)、病毒类疫苗、抗毒素及抗血清、血液制品、细胞因子、生长因子、酶、按药品管理得体内及体外诊断制品,以及其它生物活性制剂,如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单克隆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免疫调节剂及微生态制剂等。 第三条生物制品得生产与质量控制应当符合本附录要求与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章原则 第四条生物制品具有以下特殊性,应当对生物制品得生产过程与中间产品得检验进行特殊控制: (一)生物制品得生产涉及生物过程与生物材料,如细胞培养、活生物体材料提取等。这些生产过程存在固有得可变性,因而其副产物得范围与特性也存在可变性,甚至培养过程中所用得物料也就是污染微生物生长得良好培养基。 (二)生物制品质量控制所使用得生物学分析技术通常比理化测

定具有更大得可变性。 (三)为提高产品效价(免疫原性)或维持生物活性,常需在成品中加入佐剂或保护剂,致使部分检验项目不能在制成成品后进行。 第三章人员 第五条从事生物制品生产、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及其她相关人员(包括清洁、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生产得制品与所从事得生产操作进行专业知识与安全防护要求得培训。 第六条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与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相应得专业知识(微生物学、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生物制品学等),并能够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第七条应当对所生产品种得生物安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生产、维修、检验、动物饲养得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接种相应得疫苗,并定期体检。 第八条患有传染病、皮肤病以及皮肤有伤口者、对产品质量与安全性有潜在不利影响得人员,均不得进入生产区进行操作或质量检验。 未经批准得人员不得进入生产操作区。 第九条从事卡介苗或结核菌素生产得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肺部X 光透视或其它相关项目健康状况检查。 第十条生产期间,未采用规定得去污染措施,员工不得从接触活有机体或动物体得区域穿越到生产其它产品或处理不同有机体得区域中去。 第十一条从事生产操作得人员应当与动物饲养人员分开,不得

第三节 常用生物制品的制备及检

第十二章免疫学应用 第三节常用生物制品的制备及检验 生物制品作为一类特殊的药品,其生产环节和质量检验必须按照严格的法规、程序和标准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其对动物疾病防治和诊断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以及对人畜和环境的安全性。生物制品种类繁多,生产中用量较大的有疫苗和免疫血清两大类。 一、疫苗的制备及检验 (一)菌种、毒种的一般要求 菌种、毒种是国家的重要生物资源,世界各国都为此设置了专业性保藏机构。用于疫苗生产的菌种和毒种应该符合要求。 1.背景资料完整我国《兽医生物制品制造及检验规程》规定,经研究单位大量研究选出并用于生产的现有菌种、毒种,均由中国兽药监察所或中国兽药监察所委托分管单位负责供应,而且其分离地、分离纯化时间等背景资料必须记录完整。 2.生物学特性典型指形态、生化、培养、免疫学及血清学特性以及对动物的致病性和引起细胞病变等特征均应符合标准。同时,用于制苗的菌种和毒种的血清型必须清楚。 3.遗传性状稳定菌种、毒种在保存、传代和使用过程中,因受各种因素影响容易变异,因此,菌种和毒种遗传性状必须稳定。 (二)菌种、毒种的鉴定与保存。 1.菌种、毒种的鉴定在疫苗生产之前,要鉴定所用菌(毒)种的毒力、免疫原性及稳定性,确定强毒菌(毒)种对本动物、实验动物或鸡胚的致死剂量,弱毒株的致死和不致死动物范围及接种的安全程度,通过强毒攻击免疫后动物,确定制造疫苗所用菌(毒)种的免疫原性;对制造弱毒活苗菌(毒)种需反复传代和接种易感动物,以检查其毒力是否异常增强。 2.菌种、毒种的保存为了保持稳定性,最好采用冷冻真空干燥法保存菌种和毒种。冻干的细菌、病毒分别保存于4℃和-20℃以下,液氮是长期保存菌种的理想介质。 (三)灭活、灭活剂与佐剂 1.灭活与灭活剂疫苗生产中的灭活是指破坏微生物的生物学活性、繁殖能力和致病性,但尽可能保持其原有免疫原性的过程。灭活的方法有物理法和化学法两种。加热法是一种常见的物理灭活法,但疫苗生产上主要采用化学灭活法。 用来进行灭活的试剂称为灭活剂,如甲醛、苯酚、结晶紫及烷化剂等。其中甲醛应用最为广泛。甲醛的灭活作用是其醛基能够破坏微生物蛋白质和核酸的基本结构,导致微生物死亡而失去感染力。一般需氧菌和厌氧菌所用甲醛的浓度分别为0.1%~0.2%和0.4%~0.5%,37~39℃处理24h以上,如气肿疽灭活苗常用0.5%甲醛37~38℃灭活72~96h;灭活病毒所用甲醛浓度为0.05%~0.4%(多数为0.1%~0.3%),而灭活类毒素多用0.3%~0.5%甲醛。

生物制品与工艺习题(1)(精选.)

一、名词解释 生物制品:是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原料,应用传统技术或现代生物技术制成,用于人类疾病的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GMP: 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疫苗:一切通过注射或黏膜途径接种,可以诱导机体产生针对特定致病原的特异性抗体或细胞免疫,从而使机体获得保护或消灭该致病原能力的生物制品。 抗原:在机体内能刺激免疫系统发生免疫应答,并能诱导机体产生可与其起特异反应的抗体或效应细胞物质。 灭活疫苗:又称死疫苗,是指利用加热或甲醛等理化方法,将人工大量培养的完整的病原微生物杀死,使其丧失感染性和毒性而保持其免疫原性,并结合相应的佐剂而制成的疫苗。 减毒活疫苗:又称弱毒疫苗,是指将微生物的自然强毒株通过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方法,连续传代,使其对原宿主丧失致病力或只引起亚临床感染,但仍保持良好的免疫原性、遗传特性,由此制备的疫苗称为减毒活疫苗。 类毒素:细菌外毒素经甲醛作用及加温处理后可以除去毒性而保留其免疫原性。亚单位疫苗:指提取或合成细菌、病毒外壳的特殊蛋白结构及抗原决定簇制成的疫苗。因不是完整病毒而是病毒的一部分物质,故称亚单位疫苗。 基因工程疫苗:也称遗传工程疫苗,是指使用重组DNA技术克隆并表达保护性抗原基因,利用表达的抗原产物或重组体本身制成的疫苗。 抗原提呈细胞:指在免疫应答过程中,能将抗原物质提呈给T细胞的一类辅佐细胞。 免疫佐剂:能非特异地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式与抗原结合而增强其特异免疫性的物质。 细菌类疫苗:用细菌、支原体、螺旋体或其衍生物制成,进入人体后使机体产生抵抗相应细菌能力的生物制品。 病毒类疫苗:用病毒、衣原体、立克次体或其衍生物制成,进入人体后使机体产生抵抗相应病毒能力的生物制品。 正常人免疫球蛋白:又称丙种球蛋白或多价免疫球蛋白,是采用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或经批准的其他蛋白质分离方法从健康人血浆中分离制得的免疫球蛋白浓缩剂。 特异性免疫球蛋白:是由对某些病原微生物具有高滴度抗体的血浆制备的特异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 细胞因子:是一组由机体的免疫细胞和非免疫细胞合成和分泌的小分子或中等分子量的可溶性蛋白质(多肽)与糖蛋白。 血液制品:由健康人血浆或特异免疫人血浆分离、提纯或由重组DNA技术制成的血浆蛋白组分或血细胞组分制品,可用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或被动免疫预防。基因治疗:通过基因转移技术将外源正常基因直接导入患者病变部位的靶细胞,通过控制目的基因的表达、抑制、校正、替代或补偿缺陷或异常基因,从而恢复受体细胞、组织器官的正常生理功能。 集落刺激因子(CSF):能刺激多能造血干细胞和不同发育阶段的造血干细胞进行增殖分化, 并在半固体培养基中形成相应的集落的细胞因子。 干扰素(IFN):机体在病毒感染时合成释放的,能干扰病毒DNA或RNA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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