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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院发票管理制度

规划设计院发票管理制度
规划设计院发票管理制度

XX规划设计研究院

发票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二、发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下同)的领购、保管和缴销由院计划财务部按税务机关的规定统一办理。

三、发票开具计划

1、拟填开的发票必须符合收款条件时列入计划,不得提前或滞后;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各生产所应在月末根据合同及项目完工程度,梳理出下月应收款项、开票项目、本月回款情况等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开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备计划财务部。

3、未在月计划内的,应从项目管理系统打印出开票申请表经分管领导签批后,财务方可开票。

四、发票开具流程

1、由生产所业务人员按计划在项目管理系统发起销售发票开具申请,载明与合同相符的开票信息,按流程提交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核对开票计划后按税务要求开票、并在项目管理系统确认流程完结。

2、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3、已开好的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记账联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进行财务处理。

4、业务人员将发票提交与业主时,应做好交接记录并取得相应凭证。

五、发票作废

1、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后,当发生应税服务终止、财审核减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如发票开出的当月能收回普通发票原件的,可直接作废,不需开红票的情况;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发生应税服务终止、财审核减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如发票开出的当月能收回发票联、抵扣联原件,且购买方(业主)未认证的可直接作废,不需开红票的情况;

3、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向购买方收回发票原件,在将发票原件交回财务部门前,在项目管理系统发起发票退回流程,在流程中注明发票退回原因,财务部门收到发票,审核确认可作废的应在系统中签收确认,同时财务必须将收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与存根联、记帐联等其他联次粘贴在一起,在每联上加盖作废章,作为发票档案保存。

六、红字发票开具

1、增值税发票开具后,当发生应税服务终止、财审核减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不符作废条件的,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2、由于上述原因开具应该向财务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开票有误的要有对方拒收证明、服务中止的需要合同中止书面证明、财审核减的需要有财审核减报告等。

3、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或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还需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4、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在将购买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提交财务前,发起红字发票开票申请流程,并在流程中注明开红票原因、证明信息等;财务收到相关材料并审核确认具备开红票条件后,应在系统中签收确认,方可按税务要求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

无误后,在记账联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进行财务处理。需重开蓝字发票的应在项目管理系统重新按流程发起申请

七、已开具的发票遗失处理办法

1、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八、由于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发票在开具、交接、送达、保管过程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九、已开出的销售发票,生产所须负责在发票开出后及时组织收款,并及时录入项目管理系统。

回款未及时录入项目管理系统达一个月以上的,扣减责任部门10%的产值绩效,并不再转回。

未能及时收回的(或未及时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的,下同),账龄一至二年的,按应收未收金额10%倒扣责任部门的产值绩效,账龄二至三年的,再按应收未收金额的20%倒扣责任部分的产值绩效,账龄三年以上的,再按应收未收金额的30%倒扣责任部分的产值绩

效(计扣50%);扣罚的应收款收回时除按院规定计算产值绩效外,还可转回已扣产值绩效。

十、不得有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等虚开发票行为。

十一、应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拆本使用发票;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等行为。

十二、发票的取得

1、所有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2、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原则上,院对外取得除日常费用报销发票以外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业务内容取得,不可使用其他与合同约定无关的内容的发票做为替代。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必须是由具有收费资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收费项目为列入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各种结算凭证和往来结算收据一律不得报销。

5、取得的票据应及时提交财务部门,并做好交接记录。

6、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取得,或未及时提交财务部门超过抵扣期限,给院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本年度发票应在本年度结束之前提交财务挂账或付款,对于跨年度的单据(发票)按应报金额的80%报销。

十三、本制度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执行。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厘清公司内部发票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现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金燕达观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一、发票内部流转示意图与详细说明 发票内部流转示意图 1、客服人员应根据我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的付款条款及时向客户发出付款的信息。 2、根据客户的付款意向,客服应向财务部提出书面开票申请,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同时有所辖项目的客户总监签字确认,《发票申请单》格式见附件一。 3、财务部根据开票申请开具相应发票,开票前需仔细审核申请单的完整性,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财务部可不予以开具发票; 4、申请人取票送客户。开出的发票应按照客户要求及时送达对方手中,客户未做要求的至少应在开票后30日内安全送达客户。如采用快递形式的,原则上必须采用邮政快递MSN,并妥善保管邮寄单据。 5、送达客户后,需要求客户填写《发票送达回签单》(附件二)。 6、客户的回签单由项目归管的客户总监统一收集保管,并于每月

1日前将客户收到发票的《发票送达回签单》,汇总后交财务部存档。 二、重要注意事项 1、客服人员需时刻跟踪掌握发票的去向,如采用快递邮寄的,需向客户对接人员提醒及时签收。 2、在确认发票送达客户处后,如非客户方对接人员签收的,应及时用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客户方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 3、客服人员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前应落实客户正确的开票信息。 4、如客户丢失或损毁发票的,客服人员应积极与客户沟通,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但原则上不得增加公司成本支出。 三、处罚办法 1、发票开具后,客服人员逾期30天未到达客户手中,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发票送达客户后,客服人员未按要求让客户填写《发票送达回签单》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因我司员工工作失误,导致发票丢失或破损严重不可用的,按照发票流通各环节认定责任人,同时对与责任人以及直接领导处于500—1500元不等的罚款。 4、凡因我司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发票作废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5、事故的认定与处罚由行政部调查,上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四、附录 1、本规定由行政部与财务部制定,公司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2、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字发布后起生效,各部门各分支机构需严格执行。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 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

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前台发票管理

前厅发票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操作,对酒店发票进行严格管理,有效控制发票开具情况, 特制定以下发票管理办法,望前台员工严格执行。 一、发票管理 1、前台发票实行发票备用管理制,每日标准额度原则上为10000-20000 元左右,若遇行业淡旺季可适当上下浮动。 2、前台主管每次补充齐全一周发票的使用量,领用发票后应单独设置发票使用交接本,详细登记发票领取、使用、交接等具体情况,并由相关员工签字确认。 3、前台发票主要用于平日散客,协议单位、网络、旅行社在店消费后应由销售部专人到前台与当班人核对发票金额和发票是否已开,经审核后,由前台主管直接开具发票;并填写发票回执单签字确认。 二、发票开具后流程 1、客人在前厅办理退房手续时需要开具发票,前台人员按客人在本酒店的实际消费金额给客人提供发票,陌生客人要求开具发票金额超出实际消费金额的,应予以拒绝。对于酒店的熟客要求多开或未在酒店消费而要开具发票的,需请示总经理,经确认后,方可给予10%收取税金的方式开具多余的发票。 2、给客人开具了发票时,需要在结账单上加盖“发票已开”的印章并在结账单上写上开票的号码,最后邀请客人在结账单上签字确认;并把开票信息录入到酒店管理系统相应的房间里。客人未开发票的,就按平时操作盖好收款方式的章并让客人签字即可! 3、对于要补开发票的应口头善意提醒客人注意开具时限;一个月内补开有效”超过一个月则不能补开。 4、超过公司规定期限(一个月)或特殊情况需要补开发票的,先与客人核对好相关信息;确认未开的;必须得到财务相关负责人确认或在前台主管的见证

下后方可开具,重新补打该客人的消费结账单,并在结账单上注明请示时间或前台主管签名,将发票金额注明于结账单上需在其上面注明X 年X 月X 日已补开X 年X 月X 日发票,发票金额和发票号码,加盖“发票已开”印章)。 5、客人刷预授权押金或因种种原因离店未结账而由前台收银手工托收结的,客人补开发票可以不受一个月期限限制,于客人前来结账当日给予开具或者以到付邮寄的方式寄给客人。 三、发票金额核对 1、每日前台收银箱内剩余的发票金额加上发票使用登记表上的金额应必须等于领用发票总额。 2、每周由财务执行,不定期抽查发票使用和管理情况,并在发票使用交接本上签字确认。 四、发票补充 1、前台主管每周应对发票进行核对和补充,补充的金额必须与财务处的票据连号,并把每周作废的发票交于财务确认;待确认无误后财务方可补充。 2、清点前台剩余发票的金额,核实发票使用交接本上的金额,核实发票管 理总额是否与领用金额相符。 凡违反以上规定任意一条,将处以当事人10-200 元处罚,并赔偿多开或损失发票金额部分的10%税金。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将酒店发票据为已有等情况,将处以2000 元罚款,并开除。本制度自2015 年7 月14日起执行。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

《盛德诚信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盛德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的领购、保管和缴销 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管理总部按税务部 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 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 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 续。 4. 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 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 必须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作废。发票丢失,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1.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 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 证。 2.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

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3. 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为她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她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 介绍她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 公司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转借、转让、介绍她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 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 拆本使用发票; 4)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 以其它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5. 发票限于公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 运输空白发票。 6.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发票管理制度

《盛德诚信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盛德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的领购、保管和缴销 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管理总部按税务部 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 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 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 续。 4. 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 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 必须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作废。发票丢失,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1.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 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

证。 2.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3. 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 公司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 拆本使用发票; 4)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5. 发票限于公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6.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7.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发起销售发票开具申请流程,载明与合同相符的开要信息,经过适当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开审核通过后开具发票。 8. 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

集团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集团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发票包括:一是国税局出售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地税局出售的饮食服务业、旅游业、娱乐业、广告业和其他收入发票。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主要有金融、航空、邮政、铁路等行业自制的票据。四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领购发票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关于发票领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并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财务部门按税务机关要求对购买的发票加强管理,健全保管制度,专人负责保管购买的票据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如发票保管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根据业务发生时间顺序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空白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特殊情况进行审批)。

第七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经济业务范围:属于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业务开具国税或地税的普通发票。 第八条发票开具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和填开人印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 第九条经主管税务机构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单位,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在当月发生,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作废专用发票全联次留存。跨月和对方已认证抵扣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按照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地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变造、虚开发票的,按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根据商品房合同信息开具发票,经业主复核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登记入账。 第三章发票的取得

前台发票、单据管理制度

前台发票、单据管理制度 为严格操纵酒店财务制度,杜绝财务漏洞;现对前台发票及单据传递及保存如下规定: 1.前台各种重控单据必须连号使用,存根联单独连号保存随时备查。 2.每份账单审核后须保证原始资料完整,收据存根齐全。 3.前台账务资料按日归类,每月汇总,由日审标示后存档封存。 4.前台账务资料封存后完整保存,需处理时由日审专人在前台主管的监督下进行。 5.前台人员必须保证客人账务资料的保密性,别得随意透露他人。 6.其它客人重要账务单据,如信用卡预授权单的保存须按照其业务单位运作特性制订保存周期。(信用卡授权单及签购单保存期为入账日起一年。) 7.每日酒店收入报表由夜审完成并由次日上报店会,由日审于次日对其进行账务调整,并在次月初完成月收入的调整工作。 8.调整后的收入报表由日审保管至少两年,以便进行酒店收入及营业分析及预算。 9.酒店前台单据及收入报表由专人治理,严禁随意透露。 10.客人持酒店收据要求补开辟票或查询账目时,前台账务人员有义务帮助客人办理,别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当账务发生期超过半年时,以电脑资料为准并上报前台主管。 11.酒店为客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在客人付清时按照客人要求为客人开具发票;发票金额要真实、准确,能够少于实际金额,但别得超过实际消费。 12.正确开具发票后,将发票存根联订在消费账单上备查;除前台外的各个收款点须将账单客人留存联收回并订在发票记账联后。(以上内容为手工开据的发票适用目前不少发票为机打发票,无发票记帐联的应将存根联订在消费账单上备查) 13.当工作中浮现咨询题别能依赖本制度解决时,以国家相关会计制度为准则,并及时上报前台主管或其他财务部有关领导解决。 以上规定前台账务人员须严格执行,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妨碍酒店声誉或使酒店受到利益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负责酒店的经济损失;上报店级领导处理;酒店保留对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公司外来发票管理办法

公司外来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外来发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护公 司财产安全,减少公司涉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08〕54号)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公司在购销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 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及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的收费票据和军队收费票据。 第三条各公司应通过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和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发票的 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外来发票的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外来发票接收部门(以下简称接收部门)是外部发票管理 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对其接受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直接审核,及时向财务部门传递发票,并及时更换不合规发票。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外来发票管理的专业部门,负责建立外来发票管理 制度;对外来发票管理知识、真伪鉴别知识等的培训;对各部门提交的发票进行复核,对不合规发票退回接受部门进行更换。 第六条各公司要建立并严格履行公司外来发票的管理流程,完善外来 发票多点稽核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各公司要定期组织和参加票据管理知识、真假发票鉴别等内容 的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索取合规发票的意识和鉴别票据真伪的能力,有效防范发票风险。 第三章外来发票的管理流程

第八条加强对供应商(含服务提供商、合作商等)准入的审核管理。 在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加强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资质、资料的审核,确保供应商能够提供合规发票。 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我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规发票支付款项。 第九条接收部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主动向对方单位索取合规票 据。同时,应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对开票单位、开票时间、经营项目、单价、数量、金额、签章等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发票真实,确保内容与实际经济事项一致。必要时应借助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渠道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验证。 第十条设置部门报账员的单位,报账员应对票据进行复核,尽早甄别 发现不合规票据并进行更换,防止因更换发票影响业务活动开展。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根据付款申请、合同信息等资料,对发票的种 类、联次、开票单位、时间、项目、金额等进行专业复核。对于不合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或付款凭证,应及时退还业务部门更换。 第十二条建立大额发票验证制度。 大额发票是指定额发票单次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上,非定额发票单张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发票。各公司可根据业务性质细化不同业务的大额发票标准。 对于大额发票,要逐一进行验证,验证内容包括开票单位、开票内容、发票真伪等。如果验证后反馈信息为空,发票很可能是假发票;如果“领购纳税人名称”与发票盖章单位不一致,即为借用发票。 第十三条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 各公司应将历史年度多次提供不合规发票的合作方,或当年提供不合规发票2次及以上的合作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进行重点审核。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不合规发票没有整改前,财务部门不得与其结算款项;经沟通无法解决不合规发票的,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情节严重的应向税务机关举报。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合同、账务等信息,对需 要取得但未取得发票的事项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督促其尽快取得票据。 第四章主要业务的发票管理 第五章其他票据管理

酒店前台收银管理制度

酒店前台收银管理制度 酒店前台收银管理制度一 1、准确、快速地做好收银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办事,在收款时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发,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2、收款过程中做到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 3、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发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上级汇报。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具有书面记录,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 4、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 5、接受信用卡结账时,应认真依照银行有关规定受理。 6、每班营业结束时,必须认真核对报表数与实收数是否一致,并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本部门营业收入情况资料及数据。 7、认真填写交款清单,钱款与清单一致,投款必须填写投款报告,投款需有人见证,并在收点交款袋报告上签名。 8、爱护及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电脑、打印机、计算器、验钞机等),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9、做好开市前、收市后的收款岗内外卫生,保持桌面的整齐、干净。 10、以员工手册为准绳,自觉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 11、积极参加培训。 12、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保持个人仪表仪容的整洁大方。 13、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酒店前台收银管理制度二 为了规范酒店收银员的操作程序,特制定如下酒店收银服务管理制度。 (一)客人用餐结束前往收银台买单,收银员要提前与客人有眼神交流并且面带微笑,不可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二)待客人走近收银台,收银员应主动迎上前去向客人问好,并且礼貌地询问客人是否买单。 (三)在得到客人肯定的答案之后,收银员要面带微笑礼貌地询问客人在哪个厅室或在几号桌用餐,待客人确认后礼貌地请客人稍等一下并立即通知餐厅服务员将饭市卡以及欧打单送至收银台,并将资料输入电脑打印出消费帐单。 (四)消费帐单打印出来,收银员应双手将帐单以及笔一同递给客人,请客人确认并签名,注意帐单正面朝向客人,笔尖朝向自己。

发票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发票管理,明确责任,防范风险,特制定发票管理制度。 一.票据管理原则 1.加强发票管理,杜绝发票遗失,严格执行谁领用谁负责,因票据遗失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凭合规的票据办理结算,财务有权拒绝非正式票据的报销。 3.发票的领用和注销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登记签收手续。 二.销售发票的管理 1.销售发票由财务部出纳按规定去税务征管部门购买,回来后由出纳负责 登记保管。 2.开具发票由销售内勤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主管副总签字后交到财务 部,总账会计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开具发票。 3.提交《开具发票申请单》时,经办人必须准确提供开票单位信息资料, 包括企业名称、税号、注册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通讯地址、联 系方式等。 4.必须依据签订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必须按发票票号 顺序开具,各项内容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发票开错必须在税控系统中作废,并将纸质发票加 盖“作废”章整套保存。 5.出纳将已开具的发票经总账会计审核加盖发票专用章,销售内勤在发票 领用登记簿上签字,出纳将发票连同发票签收单一同交销售内勤。发票 签收单由客户签收并于5日内将原件或传真、扫描、照片等回传给出纳,如未交回发票签收单,发生发票遗失等不可控的情况由发票领用人全权 负责,财务依据记账联做账。 6.失发票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丢失的发票在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 票号及金额加盖公章)后,本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同意 后可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7.凡退票、错票必须整套(记账联、发票联、抵扣联)保存,并注明作废

企业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 1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发票的领购、保管 2.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部按税务部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专门人员保管。专用发票及IC卡分开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内,落实防盗措施,纳入防伪税控机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发生被盗、丢失,应立即上报主管分局(被盗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分局会同区局发票等部门派员调查核实后,填写《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逐级上报审批,并在《中国税务报》上声明作废。 3 发票的开具 3.1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人员在每月25日前填写《开票申请单》,经公司经理或授权人员审批后,属首次开票客户需连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每月25日后填写《开票申请单》延至下月初开具,如特殊情况必须当月开具发票需与财务负责人协商,并承担由于客户拒收、退票等情况未能及时处理所产生的效果及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无条件承担并配合公司处理完

善。 3.2 已开好的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连同发票签收单一并交由客户,发票签收单由客户签收并在5天内交回原件或者要求客户传真、扫描于财务部(如未能交回发票签收单,发生发票遗失等不可控的情况由发票领取人全权负责);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登记入账。 3.3 发票填写规定: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加盖单位发票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已开具的发票不得修改,如果填开有误,应录入税控机确认发票作废的号码后整套加盖“作废”印章。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或依照税务当前规定进行处理);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和单联填写。 4 发票的取得 4.1 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特殊收据,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4.2 采购人员取得发票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发票应在取得日后15天内(不超过发票开具日期30日内)提交财务入账。若出现发票滞后入账,使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一般发票抵扣期为180天),不能税前列支的问题,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3 差旅费、招待费发票必须在出差返回后或业务发生的15天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DOC)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发票包括:一是国税局出售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地税局出售的饮食服务业、旅游业、娱乐业、广告业和其他收入发票。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主要有金融、航空、邮政、铁路等行业自制的票据。四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领购发票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关于发票领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并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财务部门按税务机关要求对购买的发票加强管理,健全保管制度,专人负责保管购买的票据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如发票保管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根据业务发生时间顺序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空白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七条各单位需要开具发票,首先由经办业务人员填写《销售发票开具申请单》(见附件),经相关手续审批后,连同相应的与合同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发货单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发票开具不得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开票限额。 第八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经济业务范围:属于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业务开具国税或地税的普通发票。 第九条发票开具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和填开人印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日期、客户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 第十条经主管税务机构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单位,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在当月发生,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作废专用发票全联次留存。跨月和对方已认证抵扣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按照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地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变造、虚开发票的,按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酒店前厅收银点发票管理规定(定稿)

前厅收银点发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酒店发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现对前厅收银点发票管理规定作重新补充整理并发布如下: 1、酒店在客人退房结账时为有报销需要的客人提供发票服务,发票金额必须与 实际消费金额相符或少于实际消费金额,陌生客人要求开具发票金额超出实际消费金额的,应予以拒绝。对于酒店的熟客要求多开或未在酒店消费而要开具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夜审员需在发票登记册上签名)并按10%收取税金方能开具(详见原下发的《多开发票的管理办法》); 2、发票必须连号,不能跳号使用,且机打号与发票号一一对应;开具发票后须 在该消费单的右下角注明发票编号,以便财务部审查; 3、客人开具发票后仍需要结账单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已开发票”。客人 未开发票或需以后补开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未开发票,一个月内补开有效”,由收银员口头善意提醒客人注意开具时限并签名; 4、客人结账前要求开具发票的,应把客人所开具的每张发票号码及总共张数列 示出来放于放于该客人资料夹中,并在千里马系统中注明已开票张数及金额,并提醒接班收银员注意,在客人结账时,应核对其发票总额是否消费金额一致,并将所有发票号码抄写于结账单上,上交财务部审核。 5、协议挂账单位消费已挂入后台账的原则上由其结账后在财务办公室开具发 票,如需前厅收银点开具的,须请示财务经理同意; 6、免费房券、代金券、积分兑换房及其他特殊规定(特殊情形需另行通知)不 能开具发票的,不得为客人开具发票; 7、超过公司规定期限(一个月)或特殊情况需要补开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 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后方可开具,并收回或复印该客人的消费结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发票包括:一是国税局出售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地税局出售的饮食服务业、旅游业、娱乐业、广告业和其他收入发票。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主要有金融、航空、邮政、铁路等行业自制的票据。四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领购发票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关于发票领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并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财务部门按税务机关要求对购买的发票加强管理,健全保管制度,专人负责保管购买的票据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如发票保管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根据业务发生时间顺序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空白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七条各单位需要开具发票,首先由经办业务人员填写《销售发票开具申请单》(见附件),经相关手续审批后,连同相应的与合同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发货单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发票开具不得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开票限额。

前台发票单据管理管理办法

前台发票单据管理管理办法 前台发票、单据管理制度为严格控制酒店财务制度,杜绝财务漏洞;现对前台发票及单据传递及保存如下规定: .前台各种重控单据必须连号使用,存根联单独连号保存随时备查。 .每份账单审核后须保证原始资料完整,收据存根齐全。 .前台账务资料按日归类,每月汇总,由日审标示后存档封存。 .前台账务资料封存后完整保存,需处理时由日审专人在前台主管的监督下进行。 .前台人员必须保证客人账务资料的保密性,不得随意透露他人。 .其它客人重要账务单据,如信用卡预授权单的保存须按照其业务单位运作特性制订保存周期。(信用卡授权单及签购单保存期为入账日起一。) .每日酒店收入报表由夜审完成并由次日上报店会,由日审于次日对其进行账务调整,并在次月初完成月收入的调整工作。 .调整后的收入报表由日审保管至少两,以便进行酒店收入及营业分析及预算。 .酒店前台单据及收入报表由专人管理,严禁随意透露。 .客人持酒店收据要求补开发票或查询账目时,前台账务人员有义务帮助客人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当账务发生期超过半时,以电脑资料为准并上报前台主管。

.酒店为客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在客人付清时按照客人要求为客人开具发票;发票金额要真实、准确,可以少于实际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消费。 .正确开具发票后,将发票存根联订在消费账单上备查;除前台外的各个收款点须将账单客人留存联收回并订在发票记账联后。(以上内容为手工开据的发票适用目前很多发票为机打发票,无发票记帐联的应将存根联订在消费账单上备查) .当工作中出现问题不能依靠本制度解决时,以国家相关会计制度为准则,并及时上报前台主管或其他财务部有关领导解决。 以上规定前台账务人员须严格执行,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酒店声誉或使酒店受到利益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负责酒店的经济损失;上报店级领导处理;酒店保留对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40452

发票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的领购、保管和缴销 1.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管理总 部按税务部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 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 更、缴销手续。 4.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存放和保管发票, 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必须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 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发票丢失,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发票的开具 1.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 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2.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 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3.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前台工作规章制度

前台工作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打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3、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有主管、经理签字批准。私自换 班者一律以旷工计算。 4、严禁代人打卡、请假。 二、仪容仪表 1.对来访家长及客人表示出热情友好和愿意提供服务的态度,主动询问,语气和蔼可亲,面带微笑,表情自然 2.上班衣着整洁,妆容整洁,工牌佩戴整齐。 3、上岗期间面带微笑,态度诚恳。讲普通话。 三、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擅离职守。 2、上班时间严禁因处理个人事务而影响正常工作,怠慢客人。 3、除用餐时间外,不得在当值时间当着客人的面吃东西。在工作台上放食品和其他杂物。 4、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 6、上班时间严禁玩手机看视频,无视会员。 7、严禁在场馆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8.工作区域内禁止双手插口袋,胸前交叉手。 9.早班人员打扫前台卫生

四、工作内容 1、根据饮料单及前台流水账正确填写饮料报表和前台日报表,核对剩余数量、金额,各部门业绩等,做到准确无误。 2.根据不同卡种分门开具发票,并将黄联给予会员,各部门装订文档。并根据收款方式的不同做好日记本记账、现金账、银行账的登记。 3.月卡盖章才生效,赠送月卡,年卡须店长批准,做好登记,被赠者必须签字确认才可开卡。 4.操课老师上课结束来签字要确定有上课,才可签字。教练私教课必须在会员本人签字的情况下才可确认签字。如有其它情况对讲呼叫店长,店长同意才可签字确认。 5.顾客进店、做好来访登记,区分顾客性质,是WK、BR、还是预约 6、不得与客人发生争执,出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经理,由其处理。 7、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8、严禁私自开卡,售卡。 9、服务接待工作中微笑、敬语、文明服务,使顾客感到亲切安全。 10、积极参加各种例会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11、自觉爱护保养前台设施设备。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1.0总则 1.1本标准对发票的购入、开具、保管、发生退货和发票作废与注销作了规定。 1.2标准所指的发票是指本单位在税务机关购买的所有发 票,包括运输发票、装卸搬运 发票、服务业发票等。 1.3切实做好本公司的发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公司的 税收征管工作,使发票管理 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2.0发票购入和保管 2.1发票购入和保管应严格按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2.2发票的购入、领用、保管应分别设置专人负责并对发票的收、发、存设置登记台帐。 2.3发票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须及时交回购入发票 并与工作接替人之间共同签署 发票传递收条。发票保管人须将用完的发票在填写有关使用情况后,将发票使用情况 (发票起止号码、发票使用时间、开具金额等)反映在计算机台帐中,以备查询。 2.4发票应按空白与已用完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3.0发票的使用

3.1发票的开具及管理 3.1.1运输发票的开具: 3.1.1.1发票的开具、作废、注销应按严格规定要求及操作程序进行。 3.1.2.2开具运输发票时,必须注意发票填写的规范性 与完整性、不得跳号和拆本使用。 3.1.3.3开具运输发票时,付款单位必须出示我单位 有关部门批准的货物名称、重量(数量)及单 位运价和金额,购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等 内容,根据发票的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全部联 次一次如实开具,做到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 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内容一致。 3.1.2普通发票的填开要求同运输发票的填开要求一致, 对发票上无明列的填开项目(如税务登记号)无须 填写。 3.2开票人员开具发票后,连同有关的原始附件应及时传递 给结算人员,结算人员在仔细 审核后再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3.3发生退货的处理 3.3.1开具运输发票的情况处理 3.3.1.1我单位如未将记帐联入帐,应在收到退回的 发票联和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在税控机上

发票的管理制度

发票的管理制度 发票作为交易的合法凭证、提货的主要依据,在购销的环节都是最重要有效凭据之一,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加强对发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的管理,现制定如下操作规定和管理制度,望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规范流程和遵守发票管理制度。 一、费用发票的管理 1、定义。费用发票指因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而取提的发票。 2、管理规定。 1)凡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 3)收到真实、合法、合理的发票,但发票金额小于报支金额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报支。 4)收到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必须拒绝报支。 5)财务将费用凭证和原始发票作为入帐的依据和附件,与记帐凭证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保管。 3、禁止条例。 1)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正确的原始发票的费用,不得报销;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经理证明,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报支。

2)对于无原始凭证的付款凭证(修正分录除外),不得进行帐务处理,即不得虚列支出。 4、处罚条例。 1)费用申报人提供虚假发票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全额补偿公司损失外,另处损失金额30%且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2)现金出纳不严格保管原始发票,使费用申报人无法进行报销的,由出纳承担该笔费用。 二、进货发票的管理 1、定义。指购进商品用于销售而获取的发票(一律为增值税发票),包括进货退货获取的红字发票,在我公司商业类公司进货必须获得增值税发票(手机卡除外)。 2、管理规定。 3)收到进货发票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公司内部业务员与台帐或结算员间转让进货发票也必须严格进行签收,以明确责任。 4)代为收取的进货发票应及时转交相应的财务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 5)收到进货发票必须进行审核发票的真伪,开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记帐联与抵扣联的一致性,对于有疑问的发票应询问财务人员辩别,对收到的假发票、开具错误、开具不规范和与进货不符的发票应退回,退回发票进也必须做好签收手续。 6)进货发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进货、付款名称一致,对于母子性质的集团供应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和委托文件(加盖母子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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