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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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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

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和发展壮大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到2020年完成改革目标。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企业实力、经营效率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多数企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规范。一大批国有企业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明显提升。一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从中小企业、一般加工行业逐步退出,电力、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迈出实质性步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初步建立。总体来看,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大幅提升,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实施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共同受益,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总的方向是,大部分国有企业要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要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大力支持各种非公有制经济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分类研究,分类施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过程中,必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要通过明晰产权关系、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加强资产监管等多种措施,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为改革主线,以完善公司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要求,以“规范经营决策、确保资产增值、保证竞争公平、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加快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制度,提高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一是继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严格董事履职责任。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培训、评价机制,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建立国有企业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接受内部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要完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选拔机制,逐步减少行政任命管理人员,加大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四是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分配等三项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的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六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努力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七是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三、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对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坚持国家所有、分级代表的原则,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方向,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培育产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之间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必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更加充分体现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职能。要进一步研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各项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要求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随意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

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三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要抓紧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规章和制度,围绕进一步规范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四是建立科学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制度。国有企业大致可以分为公益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这两类企业承担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以及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要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实行分类考核制度,提高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五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这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要达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此外,要加快推动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整体优势。要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和调整,引导国有企业突出主业,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剥离重组非主业资产。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吸收民间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证券市场、产权市场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市场化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增发、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证券化水平,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

原标题:多地出台国企改革方案“混合所有制”成热词

混合所有制热度正在直线走高。

继中石油、中石化公开宣布开放更多领域与民资合资、合作之后,以“混合所有制”为契机的国企改革接连出现了多个地方版本。根据公开资料统计,截至3月20日,已经提出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省市将近20个。

3月19日,全国两会后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经济增长仍成为主要命题。其中,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再度强调“要坚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序放宽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等”。

改革已是强势起航之势,如何共赢,成为当下国企与民企共同关注的焦点。

多地提量化目标

不光有态度,更有目标,是这轮以混合所有制为前提的国企改革一大亮点。

3月17日,贵州省国资委举行了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3年行动计划启动暨推介会。会上明确茅台集团、盘江集团等28家省国资委监管企业3年时间完成产权改革。首批集中推出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128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763亿元。

和贵州省国资委同样提出量化目标的还有河北省。河北省国资委要求其监管的二级企业要纳入股权多元化改革范围,确保2~3年内完成70%以上二级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任务,各企业每年吸纳利用的社会资本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净资产规模的3%~5%。

重庆市的计划是用5年时间左右让八成以上竞争类国企实现混合所有制。

广东省则计划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60%,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员工持股,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80%,二级及以下竞争性国有企业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湖南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则提出了湖南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上一轮国企改革任务和遗留问题处理。目前省属监管企业层面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了50%左右,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要达到80%左右。

对此,安邦咨询公司高级研究员贺军看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不应该是完成多少混合股权的指标,而是市场化。

“从宏观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希望改变的,其实是国有企业在一些领域近乎垄断的市场格局,使国内市场增加更多的竞争活力;从微观来看,期望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改变一股独大的国企的僵化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贺军称。

国家统计局工业普查数据显示,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回报率在2007年达到6.7%的峰值,2009年下跌至3.6%,2013年仅回升至4.5%左右;而非国有工业企业2007年的资产回报率约为8%,2009年下跌至7%左右,目前的资产回报率已回升至超过9%。

“ 民营资本在市场上的潜力大,对市场比较敏感且营销能力更灵活,让民资参与进来可以提供很多创新思维与技术,也可弥补国企不足,更好地提升国企竞争力。”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孔庆泰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民企盼共赢

“我认为民资本身就相当有活力,只是缺乏施展空间。如果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激活了国资的活力,那最终实现了两者共赢。”浙江陆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特能源)董事长夏惊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3年10月,第二届世界浙商大会中举行的“国企民企对接会”上,浙江省国企在会上推出129个国资领域项目与民企对接,投资总额达3244亿元人民币。陆特能源正是在这次对接会上“邂逅”了国企浙江能源集团。后者在这次对接会上拿出投资额接近100亿元的8个能源项目,涉及天然气热电联产、城市燃气等。

2014年将开启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新篇章

2013年12月12日 11:06:16来源:《国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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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将开启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新篇章

——《决定》第二节五、六、七、八条解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国企改革领域有什么重大突破,近一段时间以来,一直为业界及所有关注国有企业的人们所关注。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仔细研读《决定》后,对《国企》记者乐观表示,国有企业改革在人们最为关注的五个重大问题上获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进展。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是《决定》的实施方案,2014年将是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制度新的开始。

在李锦看来,国企改革问题,重点集中在《决定》第二节的五、六、七、八条。这四条,提出了全面深化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攻方向、核心环节、推进方式等。为此,李锦对《决定》这四条内容给予了重点解读。

综述

三中全会改革力度超预期

《国企》: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国企改革的保守状态多有异议,有种强烈的期待。您认

为这个文件在推进国企改革的深化上,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李锦:在我看来,《决定》)对国企改革力度之大,改革措施之硬,可操作性之强,都令人振奋。影响国有企业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在《决定》中都得到了认可,甚至超出了我所预想的地步。

《决定》第二节的五、六、七、八条,充分回应了社会呼声、社会诉求和社会期盼,对一些热点问题没有回避,不仅是可能性、可行性,而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堪称是全面深化企业改革的一次总部署、总动员、总设计。

我们可以感觉到“改革”、“政企关系”、“市场化”这些高调的词汇,都结结实实地落在地上了。这些必将会对推动今后十年企业的发展与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的前十年,已经戛然而止,新的十年从这次全会踏踏实实地开始了。因此,这个《决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方向

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形式的突破

《国企》:《决定》对基本经济制度做了新的阐述,焦点在混合所有制上,如何理解这一概念?

李锦:这次全会重在制度建设。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里重新强调了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有两点新的提法值得重视。

一个是公有制和非公有制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两个“都是”是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来,不是老大和老二、主和副的问题,是并列的,提升了非公有制的地位。

一个是把两个“毫不动摇”落脚点放在混合所有制上,混合所有制将是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在以后一段时间内,将会出现一个混合所有制改制的高潮,大量的民营资本将会涌入国有经济。

现在在央企中,已有57%的央企和它的下属企业开始实行混合所有制。一个形式是用证券市场,就是股票参股。第二就是产权改革,除了中国建材等少数几家外,多数停留在二三级公司,而且规模也不大。今后几年内,将会出现民营经济组团式与国有企业相融合的现象。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国有企业退出一部分竞争领域,自已则转型升级到产业链更高的层次去。

民营资本去年在新增加的投资中已经占到63%,应当将民营资本的存量调动起来,和国有资本形成国民共进、国民共赢的形势。当然也包括外资,过去人们过多地指责“国进民退”,今后出现的将是国民共进的现象。

核心

产权保护制度凸显重要性

《国企》:《决定》的第五条,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这个提法的用意何在?

李锦:《决定》第五条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第六条是混合所有制,为什么产权保护制度要放在混合所有制前面?因为这个产权保护制度是产权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重在“保护”两字。它本来是一个操作性的用语,称不上重大,现在提升为改革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的位置上了。这是因为,混合所有制若没有产权制度保护,非常容易造成混乱,所以要先从管理入手,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16个字的要求是明确的,只有保护严格才能做到流转顺畅。

搞混合所有制产权改革,可能出现三种风险。第一种风险,是出现国有资本私有化的风险。因为国有资本应该在关键领域保持控制力。《决定》在第二节开始一段讲:“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其实,控制力就是控制权的问题,国有资本的股份中要具有控制地位。第二种风险就是民资得不到保护。民营资本是小河流进大海,可能造成实际上被消失的现象,必须保护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中的权益“流转顺畅”问题。第三种风险,就是可能出现国有资本领导者在改制过程中,存在化公为私的问题,不能归属不清。

《决定》第五条后面有一段: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这已经把意义讲得很明确了。

基础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

《国企》:《决定》第七条是国企分类问题。这两年媒体议论纷纷,呼声很高,但是官方一直没有表态。此次在最高层面首次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这是否意味着国企分类也将开始?

李锦:按功能对国企分类,是国企改革的基础问题,牵涉到国企改革的性质、标准、途径、社会资源分配、干部管理以及效益目标。你是哪一类国企就应该用哪一类办法,如果还是混在一起吃大锅饭就容易造成混乱,以致于引发社会的误解。因此,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于下一步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厘清监管部门、市场以及企业主体的关系,监管好国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下一步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也有决定性作用。

《国企》:作为一个一直为国企分类鼓与呼的国企研究者,您觉得国企改革要怎样分类?需要从几个方面入手?

李锦:按功能定位,应该分为公益性、特定功能性和盈利性企业三类。现在国资委管理113家央企,要逐一明确其存在对国家的意义、必要性和法律基础,从而具体界定每家央企的使命。公益性企业是指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的企业,包括教育、医疗卫生、

公共设施服务业、社会福利保障业、基础技术服务业等。这类国有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承担公益目标。保障性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特征,主要是指处于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它包括军工、石油及天然气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这类企业既有公益性特征,又追求盈利。一般商业性企业。这类企业处于竞争性行业,在央企中有70多家,与一般商业企业一样其生存和发展完全取决于市场竞争。

管理

政府职能转变:由管企业到管资产

《国企》:《决定》第六条明确提出政府以资产管理为主,这或许意味着国资委作为国家出资人管资产,您认为“国有资本”概念的提出,对国有企业意味着什么?

李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是监管理念的重大转变,也是国企改革最大的理论创新。《决定》还提出一系列国有企业在分类分层改革与监管方面的新论述,这意味着国有企业或将进入分类分层改革与监管的新时期。根据功能分三类、资本分三层和国资委监管实现三个转变,我称其为“三三工程”。

“国有资本”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国资委将少管企业,更加关注资本的效率与回报率,而非资产规模。这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国有股份减持提供了理论基础。央企的国有股份比重极有可能下降,今后重点在提高资本的杠杆效应。

在“管资本”思路的引领下,《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意味着更多的国有企业将可以顺利地转变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甚至由非公资本控股。

《国企》:如果国资委作为国家出资人管资产,经营则由若干投资经营公司管,过去国资两层结构是否会被打破?

李锦:今后,将国有资本分为国资委、国有投资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这是很明确的了。央企可以分成若干板块,有能源、机械制造、文化产业、金融产业等,由大的投资经营公司管企业,像中石油、铁道、电力这样大的国有企业可以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原有企业将会被分拆。当然在操作上,要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避免在国资委与中央企业之间再筹建一个资本运营公司。

在中央政府层面,组建大国资委负责全国国有资本的监管,履行国家所有权的政策执行职能;中层成立若干国有资本管理公司或投资基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职能,由它们作为所对应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持股者,在金融市场上实施专业化管理和交易。政府不管企业的经营,而是管政策,管发展环境。新的投资经营公司,如一把刀切西瓜,一切两瓣,政企分离,政资分离,使得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显然,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是下一步的热点问题。

《国企》:改革国有资本分为三层、三类,这会给国资委监管带来什么变化?

李锦:随着国有资本分为三层、三类,国资委监管要实现三个方面改变,在管资产、管干部、管事情上,都会发生转变。

第一个转变是,国资委管全部资产向管投资资产的转变。现在省、市、县都有国资委,管投资资产和管全部资产是有区别的,全部资产是个板块,都得管,然而管投资,只抓投入产出率,这个是一个重要的转变。

第二个转变是,干部由管企业领导层向管董事会的代表转变。过去,企业经营管理者中间层都是由国资委任命,以后是只管董事长、董事会的代表,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不由国资委来任命了。

第三个转变是,国资委在项目由管国资委项目审批向经营公司授权转变。由投资经营公司来管理项目,包括重大事项向部分委托董事会授权管理的转变。

这样一来,管资产、管人、管项目,国资委本身的职能就发生转变,这个转变是很大的了,就是过去十年的好多做法要改变了,国资委有一部分的责任就转移到投资运营公司,权利下放,责任下放、压力下放、投资运营公司这一层将变得非常重要。

下一步的国企改革,将对三个层次提出不同的转型要求。这方面三个层次都要转型,所以国有企业下一步改革的任务是很艰巨的。

《国企》:《决定》要求:“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你认为这种提法对国企重组有什么影响?

李锦:影响很大。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目标要求看,国有企业应该主要体现为公益性企业和特定功能性企业,要不断将国有资本集中在这两类企业。针对个别央企业务较杂的局面,可以通过合并下属公司同类型业务的形式,推进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对国企进行分类是基础。而一般盈利性企业,应淡化所有制概念,原则上不新设这类央企,国有资本应择机逐步退出;对于滞留不退的国有资本,应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至合理水平。

国企改革与监管“三三工程”刚刚揭开大幕,完成要用几年时间。从短期看,没有必要“一刀切”,国企的进退不能强行要求。可以考虑先在一些地方国有企业或者在一些央企进行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在全国推广。

财政

上交30%利润是很大的改变

《国企》:中央企业从2007年开始上缴红利以来,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一直是个焦点问题。《决定》里写到2020年提到30%,这个幅度是不是有点大?

李锦:《决定》突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地是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

央企2007年开始上缴红利,到2012年大体上分为四类:中国烟草交20%,其他像中石油等企业交15%,大概有16个企业。还有78个企业占10%。军工、院校等企业大概交5%,中储棉和中储粮是不交的,由于是为国家储备战略物资的,不存在利润问题。

以后仍然以这四类为基础,结合国企的功能的细分,可以分成5类以上,但是平均幅度肯定会大幅提高,一般的要以每年2个百分点上涨,幅度是非常大的。

过去有个说法,企业都是国家的,所以钱留在企业里还是国家的,实际上,我认为,这极易转化为红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容易导致资产转化为被少数人占有和使用。

利润上缴分配的问题迟迟处于拉锯的状态,征求意见很难形成统一意见,现在是用倒逼的方法,是中央出来倒逼。目标定好了,现在平均应该在15%左右,7年以后是30%,每年大概以2%的速度上涨。这就克服了国有资本在企业内部循环的现象,更多地加速向公共保障事业发展,有效地加快民生建设的步伐。

当然,这对国企的压力是相当大的,可能要引起一系列的深刻变化,有些亏损的央企不加快转型,会与民企一样,日子会更难受。当然,也不排除民企进入这些央企的局面。

实践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实施方案

《国企》:以上这些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方向、基础条件、核心、管理框架以及使命等,牵涉到国企改革全方位改革的问题。这些是否都属于制度创新的范畴?

李锦:以上讲的是《决定》中的亮点,也是难点。从这些问题看,改革的幅度是相当大的,是最近几年群众舆论集中反映的问题。当然也包括机制建设问题。《决定》在第八条强调,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些表述也是有新意的。

从整体上看,会议决定是对国有企业制度的重大创新,是社会主义国有资产制度的全面创新。这里,包括正确处理国资和民资的关系,正确处理资源占用和贡献的关系,正确处理企业和资产的关系,正确处理管理者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问题,正确处理企业社会使命与经济使命的问题,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民生的关系。这是人民所有与人民所得的关系。这七个问题牵涉根本的问题。这里有一个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为特色,以激活存量为手段,以混合所有制为实现途径,以市场化为方向的大的改革格局,这是一个牵动全局的改革设计,是一个逻辑关系严密的改革体系。

今后7年、10年的企业改革思路已经通过《决定》很清晰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了。2003年以来的十年,存在的一些重要矛盾、重大问题都提出来了,不仅是国有企业的作用和地位,也包括完善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途径的创新。所以这是个重要的文献,从根子上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的制度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

《国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马上要出台,下一步国企改革的实施已经是箭在弦上。对此您有何建议?

李锦:对国企改革一些重大、敏感的问题,《决定》都提出来了,而且讲得很具体、很到位。实际上,中央的指导意见已经出来了,国资委的“指导意见”应该换一个表述方法,叫“实施意见”。因为大政方针已定,纲举目张,纲已经出来了,下面就是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了。

我觉得《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学习《决定》的风格,实实在在,说话说到位,也要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做到统筹考虑、全面论证、科学决策、系统推进,但不是简单的语意重复。

《实施意见》将会在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和国企战略定位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国资监管体系,再制定不同企业的改革方向、目标。分类的问题、上缴红利的问题、产权制度保护的问题,一个个方案实施就好办了。

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的制度创新的大幕就要拉开了。2014年将是国企改革在行动上加大力度、加快步伐的年份,甚至出现很多天翻地覆的动作。人们也许将会看到1992年后的气氛与场景的再现。记者赵春凌

聚焦国企改革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

国企改革最新消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 我国国有企业经过30多年的改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主要揭示了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问题,包括行政化现象依然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真正分离;内部人控制问题;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不具备强大的竞争力等。建议逐步取消国有企业行政化;建立多元分散的股权结构,容许非公有资本参股;高层管理人员职业经理化;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 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始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在30多年的改革历程中,从最初的放权让利,到承包经营,再到沿市场化方向推进,而后实施战略性改组,直至进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新阶段,纵观这一过程,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是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亦是国有企业推进公司治理的过程。尤其是在2002年以后,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我国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重组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得到优化,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从政策层面还是到实践层面,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无疑是成功的,但是在成功背后出现的一些问题,却不得不需要我们去正视。 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问题 行政化现象依然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真正分离。按照我国政府级别,国有企业的级别主要有“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这四个级别的企业下又有相对应的行政级别,如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属正部级中央企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属副部级中央企业,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属正厅级中央企业。以此类推,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都有相对应的行政级别。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其内部治理方式并不符合市场经济原理,而是由行政命令来决定。充当公司治理主体的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董事会主要成员由行政命令调入,监事会的作用被不断弱化,成为了“配角”,高层管理人员亦通过行政命令任命或调入,如此浓重的行政特色,不仅使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真正分离,而且阻碍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推行,严重影响到改革的进程。 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我国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普遍带有浓重的行政化色彩,一些高管不仅在企业中担任经营职位,而且在政府部门中担任行政职位,且不论这类高管人员的经营能力如何,只是身兼双职且都是重要职位,两方面都需要其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之时,矛盾就显现出来,应该如何权衡利弊?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之时,应该如何取舍?此外,在我国还存在一种奇特现象,即国有企

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阳泉信和资产管理中心杨宏伟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是现实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保障国家安全和支撑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很大冲击,受国际市场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在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出台一系列措施后,我国经济发展已经企稳回升。但面对国内外诸多不确定因素,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因此,在世界新一轮的经济结构调整中,增强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则代表着我国对经济发展“控制力”的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增强。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发展潜力。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经济进行适度有进有退的调整,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时代需要的。国有企业尽快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有利于调动民间投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大总量,增强国力。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新课题 国企改革经历三十多年风雨历程,取得了显著成绩,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和教训,让我们坚定了改革的信心,明确了改革方向和目标。但在改革进程中,仍会不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和羁绊着经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解决。

1、对国有企业改革认识不到位。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举措,不是哪个企业、个人的事。在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特别是在以退为主、推进市场化的进程中,应正确认识国企改革。由于参与企业改革的主体不一,各参与者的目标取向差别非常大,政府主管部门、原企业经理层、原企业职工以及参与企业改制的民营资本拥有者,思想认识和价值取向难以统一,容易出现部分政府官员、企业经理不愿意放弃眼前既得利益,民营资本巧取豪夺国有资产,企业职工消极参与的诸多情况,加大改革难度。 2、国企改革配套政策不到位。国企改革归根结底是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只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也必须一起改革。配套改革相对滞缓,必然会影响到产权制度改革的效率和质量。多年来,中央企业因经济基础好,支付改制成本能力强,比较容易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但大多数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改革都较难,尽管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或多或少都会因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不到位,引发和留有诸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隐患问题。 3、改制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1992年,我国确立了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体制转换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逐步从经营权向所有权改革过渡,产权制度改革成为21世纪初国企改革的核心。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改制后的企业没有相应地建立起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仍然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国家股所有者缺位、高层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监事会形同虚设等问题,直接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企业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影响着企业竞争力的加强和提升。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及经验总结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及经验总结 摘要: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时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实践,而从1984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就被认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理解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回顾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总结国有企业改革的得失,对于进一步推进改革这一未竟的事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承包制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至今已走过了30年的历程。国有企业改革既是贯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缩影。一方面,由于缺乏前人的经验可鉴,使改革本身始终沿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不断试错;另一方面,改革也在正式制度安排下以渐进式路径不断前行。在中国,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是现今一切改革工作的核心和关键。30年国有企业改革所走过的艰难探索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正在也必将继续给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带来更为深远的变革,国企改革的成败将制约甚至决定整个社会乃至整个民族的命运发展。 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回顾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从改进微观激励机制的“放权让利”开始,然后逐步过渡到所有权层面的改革,至今已走过20多年的历程。回顾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9-1986年间,国有企业经营层面的改革,这一时期的主要政策措施就是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的改革,以及随后的“利改税”、“拨改货”改革。 改革之初,政府已经意识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就是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政府应该让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享有更大的自主经营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而“放权让利”也就成为这一阶段国企改革最显著的特点。 但是,由于宏观政策环境和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不配套,经济中并没有形成一个竞争的市场,所以政府无法通过企业外部的经营指标来判断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的好坏。另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普遍都承担着政策性负担,所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更加严重,这会导致国有企业管理者的道德风险问题:企业一旦获得了一定的生产经营权,就有动机和可能侵占国家应得的利润,并往往以所承担的政策性负担作为企业经营不善或亏损的借口,这就导致了“放

2020年国企改革重点关注三大方向最新篇汇总

年进入试点施工期,以点带面的改革在未来两年全面铺开,将掀起国企改革的高潮。随着国企试点的推进,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重组加速、中央和地方混改以及员工持股试点的相继公布。 试点央企改革提速 中国电子作为混改试点单位正探索在集团总部层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启动集团公司和有关地方政府资本层面的战略合作,推动实现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的“混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所属企业层面,稳妥探索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等改革试点工作。 近期,保利集团公司在北京新保利大厦召开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研讨会。保利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李卫强主任介绍了试点工作方案。保利集团公司董事长徐念沙会中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业务板块发展、完善市场化机制、推进外部资产整合、加强内部业务协同、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改革容错纠错机制等方面对试点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并要求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国联通(00,股吧)月日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改革实施方案及联通集团列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批试点事项均未得到最终批准,具体改革实施方案也仍在讨论,还存在不确定性。 而此前在月举行的中国联通通信信息终端秋季交易会暨众筹0现场会上,中国联通副总经理姜正新曾表示,中国联通混改方案仍旧在商讨阶段,联通在合作伙伴选择方面将选择业务互补性强的合作方进行合作,这将有助于联通及合作伙伴业务快速发展。从中国联通近期的动作来看,也确实加快了以BAT为首的互联网公司的战略合作。 申万宏源(000股吧)证券分析师谢伟玉预计,年央企改革重点是试点的加速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将加大整合力度和产业培育,运营公司将加大资本运作,混改试点确定方案并实施。预计年中央和各省均有家员工持股试点并开始实施。 地方国改各显神通 云南国资委近日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组工作,并积极推进云南省属企业资产及债务重组,盘活存量。力争到年,新增上市公司,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实现股权类融资0亿元,增加直接融资00亿元,直接融资比重逐年提高,积极落实国家债转股政策,建议在全省范围开展区域性“债转股”试点,重点将省属重化工业企业纳入实施债转股对象。 随着多省市国企改革细化方案的明确,各地国资资本运作进一步加速。 统计显示,截至月日,有家地方国企上市公司因重组或重大事项而停牌。另据统计,地方国企上市公司中,从行业来看,化工、机械设备和房地产行业重组最多;从地方来看,上海重大资产重组达家;广东省进行资本运作的最多,截至目前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家,有国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进行员工持股。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办[ ]76号 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xx城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 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8月23日 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 为积极推进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做实做强儆大国有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 〕2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实体化运营为目标,推进市属国有公司实现“两个转变”,即从融资平台向实体经济转变、从投资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架构 市本级设立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投公司)、xx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文旅公司)等四家国有公司,按照做实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工作思路,经过市场化转型改革,将四家国有公司转型成为业务独立、平行运作的市场主体。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能。 (二)企业定位 市国投公司转型为真正市场主体,发挥其投融资和资产经营方面的优势,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水利建设、类金融业务、产业投资为主,实行多板块业务经营。开展土地级开发业务,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拓展类金融板块业务,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出资设立创投公司,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市交投公司由市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调整为与市国投公司平行运行公司,鉴于当前市国投公司受发债因素制约,两公司间股权关系暂不变。市国投公司持有的市交投公司股权,由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市交投公司主要业务为高等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经过提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资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拓展加油加气站、砂石资源开发等业务,实行多种经营。市工投公司以工业生产性服务为先导,以扶持“四新经济”为重点,以兼容平衡重点产业与中小企业服务的双轮驱动模式,经过产业基金和资本运营,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市工投公司重点对工业经济、工业发展进行投融资,主要业务为股权债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服务宛陵科创城和双创企业、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企业家人才缺乏,技术人才流失 虽然从1992年起,我们确立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95%的商品物资已经放开由市场调节。但是,国有企业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许多企业的中上层领导,习惯于按计划、按规章和按上级指示办事,不习惯于市场调节;重生产管理,轻市场营销;重固定资产投资,舍不得在广告、品牌、商标等方面投资;重增加了多少资产和产值,轻资产负债率、产品成本效益;重生产工艺,轻法律、经济、财务、公共关系;重自己的生产管理经验,轻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咨询等业务和知识;重短期利益,轻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重借钱要钱,轻还钱挣钱。企业的领导和中下层干部,按照规模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实际是政府官员在企业中的一种延伸。有许多企业领导从心底里重官而轻商。因此,真正善于开拓市场、精心算计成本、讲究效益的企业家较少。一个大多数企业近乎由行政人员领导的地区与一个有较多企业家领导企业的地区是无法在投资、成本、营销方面进行有效的竞争,更无法与国外企业抗衡。 据笔者的调查,技术人才在国有企业中难以发挥作用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改革开放多年来,一些国有企业的技术人才向乡镇、“三资”、民营企业流动,有的技术人才虽然名义上在国有企业中,但只担任“星期日”工程师,他们将自己的知识和掌握的技术扩散给这些非国有企业,提高了其产品的质量,反过来与国有企业进行竞争;有的兼职技术人才在非国有企业工作充满精力,而在国有企业工作则没有积极性。二是国有企业原有的技术人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更新困难,新毕业的大学生不愿意到国有工业企业工作,有的只是将国有企业当作获取实际工作经验和经历的一个阶段,之后再到其他工资和待遇较高的企业去应聘。三是由于科研和技术开发经费不足,工作条件差,领导不重视技术和产品更新,工资和其他待遇较低,一些技术人才不能在国有企业中为提高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二、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差 一个企业,只有将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在全国市场上占有它应占有的份额,才能生存和发展。如果产品不能理想地在国内外市场上竞争和销售,资产再多、工业基础再雄厚、技术人才再多,也不能说明这个企业有多么优秀,实际上,这反而使一部分资源被闲置和浪费。近年来,国有企业工业品在全国的市场份额持续下降。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日益下降,非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特别是国外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竞争力日益增强。许多国有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时,其产品在国内还有一定的知名度,还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到了90年代,因广告投资不力,技术水平不高,产品没有更新换代,人员过多、社会负担过重、成本过高,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最后被市场淘汰出局。 这说明,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中的行为体,其体制和行为还没有与市场经济对接,其计划经济下的体制和行为还远不适应市场经济对它们的调节。 三、国有企业缺乏规模经济 现代经济中,规模经济是推动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从我国的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来看,企业规模应该大的不大,应该小的不小,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规模经济企业。据有关方面分析,1995年我国500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资产、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还不及美国500家大企业的前3家。我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徐州工程集团机械的总资产和销售额只相当于美国同行业企业卡特彼勒(Caterpillar)的1.97%和1.39%,仅是日本同行小松制作所的2.22%和2.15%。我国最大重型设备制造企业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的总资产和销售额仅是德国同行曼内斯曼(Mannesmann)的1.79%和0.45%,相当于日本石川岛播磨的2.27%和0.89%。我国为数众多的轿车制造厂,迄今还没有一家达到当代技术所要求的最小经济规模。由于企业规模和实力与国外企业存在巨大的差距,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3个阶段

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来看,改革的脉络呈现出由浅入深的阶段性推进特征。本文通过透视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揭示推动每一阶段改革的基本因素和根本动力,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推动模式进行全面梳理与总结,以便我们能够在今后的国有企业改革中把握规律,掌握主动,尽快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1978~1992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步探索 从1978年到1992年,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1.国有企业改革起步于放权让利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1979年7月,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并打开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约束机制难以规范,出现了企业为扩大自销比例而压低计划指标、不完成调拨任务和财政上缴任务等问题,结果是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出现了“工资侵蚀利润”和行为短期化问题。实践效果与改革预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背离。在这种情况下,1982年中央推广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旨在解决放权让利中暴露的问题,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解决大锅饭问题,在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收到了成效,尤其是国家财政赤字大幅减少。但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不平等,企业内部条件也千差万别,该政策很难找到可操作化的指标来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企业激励不足问题十分严重。1983~1984年先后又两次推出利改税,但结果都很不理想。 2.国有企业改革先后出现了多种形式 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改革主要是为了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并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并在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中开始了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化的改革试点。 到1987年底,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制,同年,中共十三大报告肯定了股份制是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试点可以继续实行,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3800家股份制企业,其中800家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60家发行了股票,其余3000家原是集体企业。1988年2月国务院更加明确了企业承包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规定了“包死基数,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大而不强”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真实写照,从国退民进到国企股份制,国有企业走上了曲折的改革之路。本文从国有企业现状的分析提出国企“大而不强”的原因。并提出国有企业战略转型的选择路径。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战略选择 1 国有企业的现状 分析中国企业500强名单可以看出,此次500强入围门槛从上年的93.1亿元上升为105.4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而且,中国企业500强在世界企业500强中的比重继续攀升,收入利润率等绩效指标首次超过世界及美国500强。 但中国企业500强只能定义为500大。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多数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风险控制能力还比较低,属于典型的速度经济型企业。在去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部分行业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局面,例如民航业有6家企业进入500强,却仅有两家企业盈利,行业亏损达145亿元。 2 国有企业大而不强的原因 2.1 政策性负担严重 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国家在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富的要素禀赋结构下,优先发展资本密集的重工业而内生形成的。现在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实际的着眼点都在于改进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但是,中国的国有企业也有他自身的特殊性,承担着由政府发展战略所导致的政策性负担。 在传统体制下,政府给予这些企业各种扶持,包括低价供应原材料、人为压低资金的价格,也包括直接的财政和金融补贴。同时国家还建立了一整套相关的制度安排,来配合赶超战略的目标的实现。因此,这种负担没有显出来。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各种价格扭曲和市场垄断的取消,以及国外的产品进入我国,开放、竞争的市场逐渐形成。由于战略性负担是企业不具有自生能力的问题就由隐形问题变成了显性的问题。 政策性负担对国有企业产生两方面的负面影响。其一:政策性负担本身年复一年持久的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其二:国有企业不是通过改进激励、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增加销售求的生存和发展;而是利用自身特殊困难与国家讨价还价,争取各种补贴,要求国家出台抑制竞争的保护性政策。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无法识别国有企业亏损的原因,多大程度上来自经营失败和渎职,多大程度上来自不利的竞争地位。所以国家只好负担全部的责任,继续通过扭曲的宏观环境政策。政府预算。银行低息贷款等对国有企业进行保护。 2.2 垄断性行业缺乏竞争力 我国的垄断性行业改革所有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行政体制和行政权力造成的垄断。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电信、电力和民航等企业尝试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业务分拆虽有所成就,但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落后。政府职能亟需调整和转变,垄断行业的深层次体制矛盾依然存在;二是垄断行业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广度上,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电信、电力和民航等产业,对铁路、供水、供气及其他专营项目的改革相对滞后;三是立法滞后,《反垄断法》的未出台难以约束市场上各类主体的经济行为。四是垄断行业的大型企业改革步伐滞后。一方面很多领域一直未对民营企业开发,一方面,大型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一直在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3 国有企业由大变强战略路径选择 3.1 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剥离政策性负担,解决企业的自生能力问题 无论是国有还是私营企业,政府都必须给予政策性的优惠或补贴。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7年2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扎实进行、务效。 到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市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部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有企业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本在于发展。只有深刻领会“四个全面”的实质和内涵,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着力做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这篇大文章,才能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全面小康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不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就难以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集约增长,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一系列趋势变化说明,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破除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推动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除了全面深化改革,别无选择。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和方向 道路决定命运,方向决定成败。要高度重视、自觉维护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改革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增强、更好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无论怎么改革,国有企业的地位作用不可消弱、不可动摇、不可替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到位;毫不动摇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引言: 雄厚的国有资产及强大的国有经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而国有企业则是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支柱。毫无疑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对于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 一、国有企业改革历史回顾 国有企业的改革至今已走过二十多年的历史,回顾这个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6年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是委托人即政府垄断了企业近乎全部的剩余产品的积极性。因此国有企业势必会长期处于了低效率运行状态。由此不难看出,让渡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必然会对经营者积极性产生激励,进而有利于改变过去权力集中与外部化的状况,使企业成为“自我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针对传统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经营者缺乏自主权和低效率运行的弊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政府办不了一系列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做出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的决定,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管理体制改革文件,并在四川省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根据中央政策,政府向企业让渡了生产自主权、原料选购权、劳动用工权和产品销售权等十四项经营权。经营权的让渡意味着企业的经营者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明显提高。经营权层面改革取得成功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放权让利是以中央政府的利益让渡作为切入点,受益群体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种利益主体。 在各利益主体均可获得收益下的改革,不仅推动起来阻力小,且还会对各个经济主体产生较强的激励作用,有利于调动各个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第二,经营权层面的改革是在原有经济体制内进行的改革,是不改变原有的所有权框架,而只在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利益调整,这种调整并不涉及“姓公姓私”或“姓资姓社”的意识形态问题,因而来自社会意识和传统观念方面的阻力较小,改革能够被全社会所接受。第三。放权让利虽然表现为中央政府利益的部分损失,但于经济总量增加,中央政府收益的绝对量也是增加的;同时,社会经济总量的增加又会带来其他社会成员收入的改善。因此,因此,以放权让利为内容的国有企业经营权层面的改革是一种社会绝大多数成员都受益的帕雷托改进。 第二阶段:1987-1992年,国有企业改革从经营权向所有权层面的过渡,从1986年开始,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从经营权向所有权层面过渡,但在涉及财产关系的深层改革上,同时出现了量种不同思路和对改革制度的两种不同选择。 一种思路是将国企改革任然限制在原有财产关系之内,而进一步推进经营权层面的改革,与这种认识相对应得制度选择就是企业承包责任制,中央政府决策部门倾向于这种改革思路忽然改革方案,于是从1987到1992年,国有企业经历了两轮承包制改革。 两轮承推进伊始,确实调动起企业忽然职工的积极性,推动了国有经济的发展,1987年比1986年我国工业增长速度封闭额为14.1%和20.7%。企业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1987乃比1986年增长8.0%,1988年比1987年你增长18.2%,亏损面业逐年下降,

2020年国企改革政策

2020年国企改革政策 出资人机构不得干预企业经营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基础性改革,也为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混合 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 《意见》要求,国有企业在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同时,要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 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 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 的权责。其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对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 股企业,出资人机构主要依据股权份额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审核需 由股东决定的事项、与其他股东协商作出决议等方式履行职责,除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 李锦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上由“××厂”变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而是要在运行机制 上实打实地改变。从这个角度看,走好“最后一公里”并不轻松。 考察中央企业,尚未改制的8%中,既有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集团,又有一些经营比较困难、历史包袱沉重的二、三级企业。这些老国企,历史遗留下来的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不少。 落实职权,董事会不当“花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有规范的董事会。《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 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 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年09月14日来源:新华网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

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去年**月下旬深入10家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带队组成调研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旅游集团、**城投集团、**能源化工集团、**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水务环保集团等企业调研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资委和我市18户(集团)公司负责人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从1998年开始,先后历经了三轮大的改革。前两次改革因种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到底。2015年10月,启动了第三轮改革。当时有市属国有企业97户,其中,停产半停产企业46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51户。为了彻底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从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果断决策,启动新一轮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双轮驱动、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分企指导”的办法,一手抓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一手抓经营性企业重组整合。按照“两步走”的思路,第一步首先以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国有资产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对4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全面进行改制,妥善安置职工、化解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两年多时间完成改制任务;第二步对51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企业,通过重组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

推动实现裂变扩张、做强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年多的改革实践表明: (一)“僵尸企业”改制全面完成 通过关闭清算、兼并整合方式,圆满完成46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安置困难职工6089人,解决3050户职工住房困难和近3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6603名参改人员实现统一托管,275名遗属得到认定,2483名退休职工领到了统筹外费用,为151名内退及“4050”人员补缴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改制企业资产实现集中统一运营,1070.19亩土地、5.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委托**城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钢厂、第二毛纺织厂、石油机械厂464.56 亩土地移交市土地收储中心,有效解决了僵尸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涉及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省市企业60家,其中国企办教育8所、医疗机构14家、社区机构2家、市政设施53项,除洛川县政府未实质性接收**炼油厂两所学校外,已全部通过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和自行撤销方式完成剥离任务。“三供一业”涉及160个小区、供水改造42521户、供电改造40499户、供热改造38787户,分离移交和资产划转全面完成,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420份,签订率100%;按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备案203项、招标139项;已完成21个小区9269户供水维修改造,完成55个小区22298户供电改造,完成49个小区13440户供热改造,使国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去年**月下旬深 入10家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带队组成调研组,采取听汇报、看 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旅游集团、**城投集团、** 能源化工集团、**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水务环保集团等企业 调研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资委和我市18 户(集团)公司负责人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从1998年开始,先后历经了三轮大的改革。前两次改革因种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到底。2015年10月,启动了第三轮改革。当时有市属国有企业97户,其中,停产半停产企业46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51户。为了彻底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从事关 **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果断决策,启动新一轮市 属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双轮驱动、分 类推进、分步实施、分企指导”的办法,一手抓停产半停产企 业改制,一手抓经营性企业重组整合。按照“两步走”的思路,第一步首先以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国有资产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对4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全面进行改制,妥善安置职工、化解债

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两年多时间完成改制任务;第二步 对51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企业,通过重组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推动实现裂变扩张、做强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四年多的改革实践表明: (一)“僵尸企业”改制全面完成 通过关闭清算、兼并整合方式,圆满完成46户市属国有企 业改制任务,安置困难职工6089人,解决3050户职工住房困难和近3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6603名参改人员实现统一托管,275名遗属得到认定,2483名退休职工领到了统筹外费用,为151名内退及“4050”人员补缴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改 制企业资产实现集中统一运营,1070.19亩土地、5.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委托**城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钢厂、第二毛纺 织厂、石油机械厂464.56 亩土地移交市土地收储中心,有效 解决了僵尸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涉及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省市企业60家,其中国企办教 育8所、医疗机构14家、社区机构2家、市政设施53项,除洛川县政府未实质性接收**炼油厂两所学校外,已全部通过移交 当地政府管理和自行撤销方式完成剥离任务。“三供一业”涉 及160个小区、供水改造户、供电改造户、供热改造户,分离 移交和资产划转全面完成,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420份,签 订率100%;按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备案203项、招标139项;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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