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

HJ □□□—20□□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征求意见稿)

20□□-□□-□□发布 20□□-□□-□□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目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1)

5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3)

6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4)

7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7)

8 报告编制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格式 (9)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之一。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包括下列4项标准: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参加。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中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现状调查、污染风险评估和场地修复的环境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HJ/T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场地 site

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本标准中的场地仅限于某一地块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和地下水。

3.2场地环境调查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3.3地下水监测井 ground water monitoring well

用来监测地下水且能够提供获取地下水水样的通道,包括井管、过滤管、滤料等组成部分。

3.4敏感目标 sensitive targets

指污染场地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

3.5土壤质地 soil texture

根据土壤的颗粒组成划分的土壤类型。

4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4.1基本原则

4.1.1针对性原则

根据场地的特征,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4.1.2规范性原则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的行为,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1.3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经费等,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4.2 工作程序

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第一 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二 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图1 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

4.2.1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等可能的污染源,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4.2.2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需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种类、程度和范围。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结果表明,场地的环境状况能够接受,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4.2.3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若第二阶段调查确认污染事实,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满足风险评估和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过程所需参数。

5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5.1主要工作内容

本阶段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5.2资料收集与分析

5.2.1资料的收集

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场地环境资料、场地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场地所在区域自然社会信息五部分。

5.2.1.1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场地及其邻近区域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照片,土地管理机构的土地登记资料,场地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它有助于评价场地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平面布置图、地形图等。场地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场地内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的变化情况。

5.2.1.2场地环境资料包括: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场地内危险废弃物堆放记录、场地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的位置关系等。

5.2.1.3场地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原辅材料和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和地下储罐清单、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地勘报告等。

5.2.1.4由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如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生态和水源保护区和规划等。

5.2.1.5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经济信息包括:场地所在地的自然地理信息,如地理位置图、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气象资料;场地所在地的社会信息,如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及土地利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等;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等。

5.2.2资料的范围

当场地与邻近地区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邻近地区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5.2.3资料的分析

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判断场地污染状况时,应在报告中说明。资料收集应注意资料的有效性,避免取得错误或过时的资料。

5.3现场踏勘

5.3.1安全防护准备

在现场踏勘前,调查人员应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并装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3.2现场踏勘的范围

以场地内为主,并应包括场地周边区域,在勘查场地时,除非受环境或障碍物所阻碍,或其它无法克服的原因,应尽可能勘查场地的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如罐、槽、沟等,同时观察是否有敏感目标存在,并在报告中说明。

5.3.3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地的现状,场地历史,相邻场地的现状,相邻场地的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地质、水文地质、地形的描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或设备的描述。

5.3.3.1场地的现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或处理以及泄漏状况,都应观察和记录。

5.3.3.2场地历史:场地过去使用留下的任何迹象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处理应观察和记录。

5.3.3.3相邻场地的现状:相邻场地的使用现况及可能存在的污染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5.3.3.4相邻场地的历史情况:相邻场地利用历史及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

5.3.3.5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对于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的类型,如住宅、商店、工厂等,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周围区域的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井,如水井等;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及道路和公用设施都应识别和描述。

5.3.3.6地质、水文地质、地形的描述:场地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与地形应观察、记录,并加以分析,以协助判断周边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场地,以及场地内污染物迁移到地下水和场地外。

5.3.4现场踏勘的重点

一般重点踏勘对象包括: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或生产,储槽与管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遗迹,各种储罐与容器,排水管与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废弃物,井,污水系统,其它可供评价场地状态的对象。

5.3.5现场踏勘的方法

调查人员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异常痕迹的观察等方式判断场地污染的状况。 5.4人员访谈

5.4.1访谈内容

应包括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问题,由调查人员提前准备设计。

5.4.2访谈对象

受访者为场地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应包括:场地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场地过去和现在的不同阶段使用者,场地所在地或熟悉当地事物的第三方,如邻近场地的工作人员、过去的雇员和附近的居民。

5.4.3访谈方法

可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5.4.4内容整理

应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再次核实和补充。

6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6.1工作程序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通常可以分为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步分别进行,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调查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

6.1.1初步调查

在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布设采样点,进行采样分析,按照GB 15618和HJ/T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判断土壤污染是否超标;按照GB/T 14848 ,采用单因子指数评价法判断地下水污染是否超标。如均未超标,则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如超标,则须进行详细调查。

6.1.2详细调查

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密采样和分析,确定污染物的浓度水平、空间分布、迁移状况等详细情况。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不一定在一次采样分析中完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实施,逐渐减少调查的不确定性。

6.2初步调查工作计划

调查人员应根据前期收集的资料和信息或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论制定工作计划,计划包括核查已有信息、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制定采样方案、健康和安全、检测方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等主要任务。

6.2.1核查已有信息

对已有信息进行核查,从而识别场地及其周边的环境状况,包括:核查那些构成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中重要的环境信息,如:土壤和地下水;查阅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或者场地周围环境的可能分布和迁移信息;查阅污染物排放和泄漏的信息。应核查上述信息的来源,以确保其真实性和适用性。

6.2.2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

通过场地的具体情况、场地内外的污染源、污染物的迁移和转换等因素判断场地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为采样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6.2.3制定采样方案

采样方案一般包括:拟定的采样位置,现场采样和检测方法;拟定的样品数;采样过程的描述;样品收集、保存、运输的要求。

6.2.3.1采样点水平方向的布设参照表1进行,并应说明采样点布设的理由。地下水采样点的布设应考虑地下水的流向及含水层的透水性能等水文地质条件,一般应沿地下水流向布设,并在上游布设对照点,线形污染源应在污染源两侧布点。除了规范建设和管理的监测井,场地内和附近已有的地下水井取得的水样数据只能作为调查的参考。

表1 几种常见的布点方法及适用条件

布点方法适用条件

简单随机布点法适用于污染分布均匀的场地。

专业判断法适用于潜在污染明确的场地。

分区布点法适用于污染分布不均匀,并获得污染分布情况的场地。

适用于各类场地情况,特别是污染分布不明确或污染分布范围大的情况。

系统布点法

可以获得污染分布。但其精度受到网格间距大小影响,一般费用较高。

6.2.3.2采样点垂直方向的采样深度可根据污染源的位置、迁移和地层结构、水文地质等进行判断设置。若对场地信息了解不足,难以合理判断采样深度,可按0.5-2米等间距设置采样深度。

6.2.3.3一般情况下,应在调查场地附近选择背景点或对照点。

6.2.4制定安全防护计划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场地调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建立应急计划和响应程序。

6.2.5制定检测方案

6.2.5.1检测项目应该包含样品中可能含有的污染物质,一般检测项目应按照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设置,但可适当扩大检测项目范围,以减少不确定性。工业场地可选择的检测项目有:重金属、氰化物、石棉、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总石油烃(TPH)、多环芳烃(PAHs)、多氯联苯(PCBs)、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等。

6.2.5.2检测方法应根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确定。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应低于或等于相关标准限值。

6.2.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现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制定防止样品污染的程序,运输空白样分析,现场重复样分析,采样设备清洗空白样分析,采样介质对分析结果影响分析,以及样品保存方式和时间对分析结果的影响分析等。实验室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的具体要求见HJ/T 164和HJ/T 166。

6.3详细调查工作计划

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调查采样。详细调查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初步调查工作计划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采样方案;检测方案等。详细调查技术要求按照HJ/T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中的规定执行。

6.3.1初步调查结果的分析和评估

分析初步调查取得的场地信息,主要包括土壤类型、水文地质条件、现场和实验室检测数据等;初步确定污染种类、程度和空间分布;评估初步调查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3.2制定采样方案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结合场地分区,制定采样方案。应采用系统布点法加密布设采样点。

6.3.3制定检测方案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制定检测方案。应以场地特征污染物检测为主。

6.3.4调整其它方案

详细调查工作计划中的其它内容可参照初步调查工作计划制定。应对初步调查中出现问题的方案和程序等进行调整。

6.4现场调查采样

6.4.1调查和采样前的准备

现场调查和采样应准备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定位仪器;现场探测设备;监测井的建井材料;土壤和地下水取样设备;样品的保存装置;安全防护装备等。

6.4.2定位和探测

采样前,需采用卷尺、GPS卫星定位仪、经纬仪和水准仪等工具在现场确定采样点的具体位置和地面标高,并在图中标出。采用金属探测器和探地雷达等设备探测地下障碍物,确保采样位置避开地下电缆、管线、沟、槽等地下障碍物。

6.4.3现场检测

可采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进行定性或半定量分析,初步判断场地污染物及其分布,指导样品采集及监测井布设。

6.4.4土壤样品的采集

6.4.4.1土壤样品分表层土和深层土。表层土的采样深度在0~0.3m。深层土的采样深度应考虑污染物可能释放的深度(如地下管线和储槽埋深)、污染物性质、土壤的质地和孔隙度、地下水位和回填土等因素。挥发性和部分半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深度可利用现场探测设备辅助判断。

6.4.4.2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样设备,包括人力钻探设备(如螺旋取土器、洛阳铲等)和机械钻探设备(如冲击钻、液压钻和螺旋钻等)。取原状土样时,需根据土壤类型和污染物理化性质等选用劈管采样器、薄壁采样器、套管采样器或活塞采样器等。6.4.4.3采集含挥发性污染物的样品时,应尽量减少对样品的扰动,禁止对样品进行混合或均质化处理。

6.4.4.4土壤样品采集后,应根据污染物理化性质等,选用合适的容器保存。有机污染土壤样品应在4℃的温度条件下保存和运输。

6.4.4.5采样时应对采样过程进行书面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和编号;气象条件;采样时间;采样位置;采样深度;样品的颜色、气味、质地等;现场检测结果;采样人员等。

6.4.5地下水水样采集

6.4.5.1地下水采样一般应建地下水监测井。监测井的建设过程分为设计、钻孔、过滤管和井管的选择和安装、滤料的选择和装填,以及封闭和固定等。监测井的建设可参照HJ/T 164中的有关要求。所用的设备和材料应清洗除污,建设结束后需及时进行洗井。

6.4.5.2应采集代表性水样。采样前,应充分抽汲洗井,抽汲水量一般不得少于井内水体积的3倍。待电导率、浊度、温度等水质参数稳定后再进行采样。

6.4.5.3高密度非水溶性有机物采样位置应在含水层底部和不透水层的顶部,低密度非水溶性有机物采样位置应在含水层的顶部。

6.4.5.4洗井和采样时应采用慢速汲取,避免监测井水位大幅度下降,防止挥发性有机物的损失和金属离子的氧化。

6.4.5.5监测井建设记录和采样记录的要求参照HJ/T 164。样品保存、容器和采样体积的要求参照HJ/T 164附录A。

6.4.6其它注意事项

应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避免采样设备及外部环境等因素污染样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污染物在环境中扩散。

6.4.7样品追踪管理

应建立完整的样品追踪管理程序,内容包括样品的保存、运输、交接等过程的书面记录和责任归属,避免样品被错误放置、混淆及保存过期。

6.5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

6.5.1实验室检测分析

应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或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分析。

6.5.2数据评估

应对场地调查信息和检测结果进行整理,评估检测数据的质量,分析数据的有效性和充分性,确定是否需要补充采样分析等。

6.5.3结果分析

应根据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确定场地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空间分布。绘制表示污染物的水平和垂直分布及迁移的剖面图。

7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7.1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场地特征参数和受体暴露参数的调查。

7.1.1调查场地特征参数

场地特征参数包括:不同代表位置和土层或选定土层的土壤粒径分布、土壤容重、孔隙度、有机碳含量、渗透性等影响污染物迁移、转化的有关参数;以及详细的地下水补给和排泄情况、水力传导系数、水力坡降、氧化还原性以及微生物种类和密度等参数、场地所在地气象、水文地质特征等参数,如年平均风速、地层结构等。

7.1.2调查受体暴露参数

受体暴露参数包括:敏感人群结构(年龄、体重情况等),通过各种介质暴露的时间、频率、周期、速率等。

7.2调查方法

对场地特征参数和受体暴露参数的调查可采用资料查询、数据库检索、现场实测和实验室分析测试等方法。

7.3结论

该阶段所获得结论,可以数据报告形式,直接提供给风险评估和污染修复使用。

8报告编制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应编制调查报告,第三阶段不作要求。

8.1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编制

8.1.1报告内容和格式

应对第一阶段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场地环境调查的概述、场地的描述、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和分析、调查结论与建议、附件等。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A。

8.1.2结论和建议

调查结论应尽量明确场地内及临近地区有无可能的污染源,若有可能的污染源,应说明可能的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和来源。应提出是否需要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建议。 8.1.3不确定性分析

报告应列出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限制条件和欠缺的信息,及对调查工作和结果的影响。

8.2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编制

8.2.1报告内容和格式

应对第二阶段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计划、现场调查采样方法和程序、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结论和建议、附件。报告的格式可参照附录A。

8.2.2结论和建议

结论和建议中应明确场地的污染类型、浓度分布、空间分布等特征。可以建议进一步的场地环境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案。

8.2.3不确定性分析

报告应说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与计划的工作内容的偏差以及限制条件对结论的影响。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调查报告格式

A.1场地环境调查第一阶段报告格式

1 执行总结

2 概述

2.1 调查的目的和原则

2.2 调查范围

2.3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文件

2.4 调查方法

3 场地概况

3.1 场地环境状况

3.2 敏感目标

3.3 场地描述

3.4 场地的现状和历史

3.5 相邻场地的现状和历史

3.6 场地利用的规划

4 资料分析

4.1 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和分析

4.2 场地资料收集和分析

4.3 其它资料收集和分析

5 现场踏勘和访谈

5.1 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

5.2 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漏评价

5.3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评价

5.4 管线、沟渠泄漏评价

5.5 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

5.6 其它

6 结果和分析

7 结论和建议

8 附件(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周边关系图、照片、法规文件等)

A.2场地环境调查第二阶段报告格式

1 执行总结

2 概述

2.1 调查的目的和原则

2.2 调查范围

2.3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文件

2.4 调查方法

3 场地概况

3.1 场地环境状况

3.2 敏感目标

3.3 场地描述

3.4 场地的使用现状和历史

3.5 相邻场地的使用现状和历史

3.6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总结

4 工作计划方案

4.1 补充资料的分析

4.2 采样方案

4.3 分析检测方案

5 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5.1 现场探测方法和程序

5.2 采样方法和程序

5.3 实验室分析

5.4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 结果和评价

6.1 场地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6.2 分析检测结果

6.3 结果分析和评价

7 结论和建议

8 附件(现场记录照片、现场探测的记录、监测井建设记录、实验室报告、质量控制结果、样品追踪监管记录表等)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生态环境部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 HJ □□□—20□□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征求意见稿) 20□□-□□-□□发布 20□□-□□-□□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1) 5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3) 6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4) 7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7) 8 报告编制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格式 (9)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之一。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包括下列4项标准: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参加。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方案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方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调查的目的和任务 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污染物,初步排查场地是否存在污染的可能性。 2调查技术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标准、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保护部) 3调查基本原则 针对性原则:针对企业厂内生产工艺、车间布局、排污管线分布以及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

技术标:XX调查评测技术规范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某地公司 2011年某项目 技术规范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

目录 1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1.2项目背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1.3项目目标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项目规范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1投诉处理问题诊断及提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服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3设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错误!未定义书签。3项目质量控制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应标文件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5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场地污染调查

场地污染源调查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污染场地调查流程

项目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方案技术流程图 样品保存/管理程序 暴露评估 风险识别 毒性评估 确定暴露场景和途径 选定模型和参数值 估算暴露剂量 致癌斜率因子和非致癌参考剂量查询 理化性质参数和污染物控制标准查询 污染物的致癌非致癌风险 致癌、非致癌风险计算值 估算修复值 不确定性分析 确定修复值 风险表征 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 场地环境调查 场地采样与分析 资料审阅 访 谈 场地勘查 原企业场地环境资料 场地使用历史背景资料 用于风险评估的参数资料 场地原建(构)筑物的调查 生产产品及原辅材料调查 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调查 其它勘查重点区域的调查 场地所有人 场地管理人 场地使用人 熟悉场地相关事务的人 建立场地概念模型 重点调查区域 一般调查区域 背景点(对照点)获取 风险评估所需实测参数获取 安全卫生预防守则 检测分析程序与检测委托机构 监测井设置及土 壤、地下水采样 完善 疑似污染物清单 污染物种类、浓度、深度和范围 提出管理建议 场地土地利用与规划资料 拟定污染鉴别方法 土壤、地下水调查及风险评估方案

2.1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2相关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2009)(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四

污染场地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

污染场地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一、场地环境评价的内容、程序 场地环境评价包含三个不同但又逐级递进的阶段。场地环境评价是否需要从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场地污染状况和以及相关方的要求。场地环境评价的三个阶段为: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的污染识别;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是否污染的确认--采样与分析;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与治理措施。 场地环境评价第一阶段的目的主要是识别场地环境污染的潜在可能。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评价主要通过会谈、场地访问,对过去和现在场地使用情况、特别是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来识别和判断场地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如果第一阶段评价结果显示该场地可能已受污染,那么在第二阶段评价中将在疑似污染的地块进行采样分析,以确认场地是否存在污染。一旦确定场地已经受到污染,则将在第三阶段全面、详细评价污染程度及污染范围,并提出治理目标和推荐治理方案,场地环境评价编制程序见图1-1。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图1-1场地环境评价编制流程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1 2.2相关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2009)(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四版) 《场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别标准》(GB5085-200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场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别标准》(GB5085-2007) 1.2 2.3相关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 《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场地环境评价导则》(京环发〔2007〕8号) 1.3 2.4相关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 挥发性与有机物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1994)

河北某化肥厂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方案

省某化肥厂原厂场地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项目背景 (1) 1.2 调查目的和任务 (2) 1.3 工作依据 (3) 1.3.1 法律法规 (3) 1.3.2 导则规 (3) 1.3.4 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4) 1.4 技术路线及工作程序 (4) 1.5 调查围及时段 (6) 1.6 主要工作容 (7) 1.6.1场地潜在污染识别 (7) 1.6.2采样与分析 (8) 第二章场地概况 (11) 2.1 地理位置 (11) 2.2 自然环境概况 (11) 2.2.1 地形地貌 (11) 2.2.2 气候特征 (11) 2.2.3 水资源 (12) 2.2.4 土壤 (12) 2.2.5 河流 (12) 第三章场地污染识别 (13)

3.1 污染识别目的 (13) 3.2 污染识别容 (15) 3.2.1 资料的收集与人员访谈 (15) 3.2.2 场地现场踏勘 (27) 3.3 场地污染识别结果 (29) 第四章初步调查工作方案 (32) 4.1 初步调查方案 (32) 4.1.1 取样点设置 (32) 4.1.2 土壤取样点设置 (32) 4.1.3地下水点位布设 (39) 4.1.4土工试验点位布设 (39) 4.2 调查方法 (39) 4.2.1 钻探方法 (39) 4.2.2 样品采集与保存 (40) 4.2.3 样品流转 (42) 4.2.4 质量控制/保证 (42) 4.2.5 现场安全防护 (43) 第五章实物工作量 (44) 5.1 报告编制 (44) 5.2 人员组成 (44) 第六章初步报价 (45)

土壤场地环境调查常见问题

土壤 场地环境调查导则常见问题 问题Q:哪些项目要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査 答复A: a?部3号令规定的重点单位; 附录A中明确的行业; c.口身是敏感目标,IL可能存在已被污染的; d.其他情况都可以不测。 问题Q:哪些情况要全测GB36600的45项指标 ¥ 答复A: a.至少有一个表层背景样需要全测: b.改扩建项目中最可能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有柱状样全测,至于多少个点,根据项目情况來定。至少选择一个污染最重的柱状样。 问题Q:部3号令要求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査、报送与信息公开 答复A:—般而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包含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内容,通过国家环评信息报送平台提交的环评文件,即完成了 3号令要求的报送和公开任务,无需再增加重复工作量。2019年7月1日前,若未执行HJ964, 可将调查内容作为环评文件附件° 问题Q: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点位能否减少 答复A:导则要求的点位已经最低底限,点数不可能再简化。 问题Q:建设项目内部涵盖居民区的建设项目该如何判定敏感程度 答复A:原则上视为企业建设用地,不作为建设项目评价定级的敏感程度判定指标,但是可考虑其作为敏感目标來设置监测点位。 问题Q现状监测采样过程中,达到一定深度都是砾石,无土可取怎么办

答复A:根据表6中表注b, “柱状样通常在0~、~、~3 m分别取样,3m 以下每3m取1个样,可根据基础埋深、土体构型适当调整”,若都是砾石情况可不取土样。 问题Q:危险品、化学品或石油输送管线的调査范围及布点数量 答复A:对于这类项目的管线两旁可向外延伸200m作为调查评价范围,并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在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处适当布设监测点位,不强制要求布点数量。该部分点位可不与跟踪监测计划衔接。 问题Q:自身为敏感目标的建设项目,可根据需要仅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査。 答复A: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对居住区、学校、医院、农田等的保护;农田项目本导则中已在农林类项目中做了具体规定:对于住宅、医院、学校等建设项目在项目类别中己经纳入到了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一列,但是考虑其口身的敏感性,应考虑外环境对其影响,因此在总则中提出该建议,若该类项目所在地或周围可能存在污染源的,可根据原则进行布点并对全部因子进行检测。以确保该类项目的口身安全性。 问题Q: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请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背景监测时,是否要对表1所列全部45项因子均进行监测根据对场地环境调査,确定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时呢在何种情形下,需要监测全部前述45项因子 答复A:(1)建设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以下简称《导则》)布点原则针对调查评价范围内的每种土壤类型布设监测点,该类监测点的现状监测因子根据中O规定需监测基本因子与特征因子,其中基本因子的选取由该点所在地的土地利用类型对应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决定。若该监测点布设在建设用地上,其基本因子应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所列45项指标。 根据用地历史资料和现状调查情况,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及其周边可能影响区域的土壤环境已存在污染风险时,应根据《导则》布点原则在可能影响最重的区域布设监测点,该类监测点的现状监测因子根据中C)规定亦需监测基本因子与特征因子,其中基本因子的选取原则同上。 上述两类监测点布设在建设用地上时需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所列45项指标及建设项目特征因子,布设在农用地时需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标准[详]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目次 1 适用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原则 5 工作程序 6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 7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 8 报告编制 附录A 场地环境调查相关表格 附录B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附录C 常见场地类型及特征污染物

1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上海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制定本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是上海市场地环境监管系列技术规范之一,包括: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编制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为场地环境管理、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环境调查。

2 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稿)适用于本文本。本技术规范发布后,如国家或上海发布新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则以新规范和标准为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 规范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 HJ □□□—20□□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征求意见稿) 20□□-□□-□□发布 20□□-□□-□□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目次 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报告编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XXX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评审稿) 广西诺世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

XXX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项目编号:2017-041(HP)项 目负责: 编写: 审核: 审定: 总工程师: 总经理: XXX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目录 摘要 (i) 1前言 (1) 2概述 (2) 2.1调查目的和原则 (2) 2.1.1...................................................................................... 调查目的2 2.1.2...................................................................................... 调查原则2 2.2调查依据 (3) 2.2.1...................................................................................... 相关法律法规3 2.2.2...................................................................................... 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 3 2.2. 3...................................................................................... 评价标准和文件3 2.3............................................................................................... 工作内容及工作路线 4 2.3.1...................................................................................... 工作内容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制订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制订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 HJ □□□—20□□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征求意见稿) 20□□-□□-□□发布 20□□-□□-□□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2) 5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5) 6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12) 7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20) 8报告编制 (21)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格式 (24)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之一。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包括下列4项标准: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参加。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 2015年3月

目录 1 本导则制定的背景、原则和技术路线 (2) 1.1项目背景 (2) 1.2工作过程 (3) 2 导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 (4) 2.1编制原则 (4) 2.2适用范围 (5) 3 国内外相关工作基础 (5) 3.1国外相关环境监理工作基础 (5) 3.2国内环境监理工作基础 (7) 4 主要技术要点 (9) 4.1主要内容 (9) 4.2术语和定义 (10) 4.3环境监理的定位和作用 (10) 4.4工作程序的确定 (14) 4.5工作内容 (17) 4.6工作方法 (23) 4.7工作制度 (24) 5 本标准的实施建议 (24) 6 参考文献 (25)

1本导则制定的背景、原则和技术路线 1.1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城市中出现大量遗留、遗弃的污染场地,引起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等诸多问题,直接威胁人体健康和地下水环境安全。据统计,2001-2008年间我国关停并转迁企业数由6611迅速增加到22488个,增速为1984个/年,总数达10万个以上。2008年之前北京市四环路以内就有200多家污染企业搬迁,2014年年底之前,仍有300家污染企业将完成搬迁,遗留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2004年,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通知规定“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报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并依据监测评估报告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土壤功能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2007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搬迁企业必须做好原厂址土壤修复工作,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2008年6月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将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列入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并将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作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201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被污染场地再次进行开发利用的,应进行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需要切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明确提出加强土壤环保制度建设,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启动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明确提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14年5月14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 2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xx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试行) xx环境保护局 目次 1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和《xx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xx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制定本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是xx场地环境监管系列技术规范之一,包括: xx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xx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xx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xx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编制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xx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为场地环境管理、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环境调查。 2 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稿)适用于本文本。本技术规范发布后,如国家或xx发布新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则以新规范和标准为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场地 site 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xx的土壤、浅层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本标准中的场地限指某一地块内一定xx的土壤和地下水。 3.2 场地环境调查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3.3 敏感目标 potentially sensitive targets 指污染场地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 3.4 潜在污染物 potential pollutants 根据初步调查确定的场地内现有的和历史上原有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储放、污染排放及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潜在污染物。 3.5 关注污染物 contaminant of concern 超过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或筛选标准的污染物,确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污染物。 4 基本原则 针对性原则 针对场地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规范性原则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报告

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

前言 某某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在某某三峡库移民、成立直辖市的大好机遇下,工业、城市建设得到迅猛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某某主城区内原有企业已严重影响城市发展。 根据某某市总体发展规划,主城区工业实行“退二进三”的发展战略要求,在“十五”期间已有许多企业通过关闭、破产、异地迁建等途径陆续迁出主城区。“十一五”期间在“十五”基础上搬迁某某主城区剩余数十家工业企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搬迁企业原址拟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按土地所在区位置,分别规划为居住区、商业区、城市公共建设区等 某某主城区原有企业建成时间早,因历史原因,各企业虽通过环境保护技术改造等,但“跑、冒、滴、漏”等造成生产场地土壤不同程度的污染。对企业搬迁后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可能给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企业原有污染使土地的利用途径受到影响,做好搬迁企业原有场址是否受到污染,受污染后场址的修复显得极为重要。某某市环境保护局抽出专项目资金,拟对某某市搬迁企业原厂址进行风险评估,对搬迁企业场地的作用提出科学化的建议与意见,为政府有关部门对场地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某某某某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厂”)是机械部大型重点骨干企业,专业从事各类透平压缩机、离心制冷机和

各类风机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振兴某某机械制造业,使之成为某某的支柱产业,也为了加速推进某某主城区城市建设发展,遵循“退二进三”和“退城进园”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优势,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某某厂决定整体搬迁至南岸区茶园新区。 由于某某厂在现厂址进行了四十多年的生产活动,产生的污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可能对场地造成污染。而某某厂搬迁后场址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为保障人群健康,作好场区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十分必要。 我院受某某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在对某某厂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厂区布置、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使用和存储情况、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及处理等情况调查基础上,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初步分析公司生产环节上可能存在的排污点、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于2007年5月编制了《某某某某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某某市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5月组织专家对评价大纲进行了评估。我院按照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及评审专家组意见,委托某某市环境监测站对场地土壤进行了现场监测。 根据《某某某某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大纲》,在对某某厂现有场地土壤监测,进一步对某某厂原有、现在生产情况、污染排放、治理情况调查基础上,完成了企业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 术规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附件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是对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以下简称企业用地调查)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企业用地调查的信息采集、布点、样品采集保存与流转、样品分析测试、分析测试结果报告、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等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 总则 各省(区、市)应按照本省(区、市)详查实施方案和本技术规定制定本省(区、市)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质量检查)。 企业用地调查相关活动应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各省(区、市)可根据本行政区域企业用地调查需求,统一筛选建立从事本省(区、市)企业用地调查的专业机构和分析检测实验室推荐名录。 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审核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对信息采集、布点、样品采集保存与流转、样品分析测试、分析测试结果报告、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等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自觉接受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及质量控制专业机构组织的质量检查。 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应组织企业用地调查的主要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本省统一组织的相关技术培训,掌握企业用地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

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在完成调查任务时提交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及质量控制专业机构应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总结报告。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开展企业用地调查质量检查工作,如实记录检查工作情况。对质量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被检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控制措施。 3 地块信息采集 地块信息采集工作应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开展地块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调查表填报。 地块信息采集质量检查分自审、内审和外审三级进行。每个地块信息采集工作组应指定1名质量检查员,负责对本组信息采集工作质量进行自审;每个信息采集任务承担单位应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组,负责对本单位信息采集工作质量进行内审;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及质量控制专业机构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各信息采集任务承担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外审。 地块信息采集质量检查内容 (1)信息完整性检查:调查表是否按照技术规定要求填写了所有信息项,若有填写缺项须说明原因; (2)信息规范性检查:调查表是否按照技术规定的填表说明、填写规范等要求进行填写; (3)信息准确性检查:填报信息是否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有效途径获得,是否与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报表、企业排污申报等资料信息中内容相符,当有多个信息来源时,核实是否采用了时效性好、可靠性高的信息。 当进行质量检查时,质量检查人员应依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及相关支撑材料判定调查企业地块信息调查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当三者均达到上述要求时,判定该地块信息采集工作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火电厂.doc

附件三: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九年七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 (1) 1.1 任务来源 (1) 1.2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1) 1.3 工作过程 (1) 2 国内外场地环境调查概况 (2) 2.1 国外场地环境调查概况 (2) 2.1.1 美国 (2) 2.1.2 英国 (2) 2.2 国内发展概况 (2) 3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2) 3.1 场地环境管理形势要求 (2) 3.2 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2) 3.3 现有相关标准存在不足 (3) 4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3) 4.1 标准适用范围 (3) 4.2 标准的主要内容 (3) 4.2.1 术语和定义 (3) 4.2.2 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3) 5 主要技术要点说明 (3) 5.1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基本要点说明 (3) 5.1.1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程序 (4) 5.1.2 资料收集与分析 (4) 5.1.3 现场踏勘 (4) 5.1.4 人员访谈 (4) 5.1.5 报告编制 (4) 5.2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基本要点说明 (4) 5.2.1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主要内容 (4) 5.2.2 采样布点 (4) 5.2.3 采样技术方法 (5) 5.2.4 样品的收集和保存 (5) 5.2.5 样品的追踪管理 (5) 5.2.6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 5.2.7 结果分析 (6) 5.2.8 报告编制 (6) 5.3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基本要点说明 (6) 6 主要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 (6) 6.1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标准 (6) 6.2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标准 (7) 6.3 国外标准特点 (7) 7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7) 8 参考文献 (7)

焦化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流程说课讲解

焦化厂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流程 1. 技术路线 通过对焦化厂特定的行业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现场布点、采样分析,确定焦化场地土壤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程度及范围,是否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等,工作顺序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1.1 场地环境调查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二阶段为定性评估阶段,第三阶段为定量评估阶段。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是否污染确认阶段是以采样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或者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内外存在污染源时,作为潜在污染场地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该阶段通常可以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每一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及背景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认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 若场地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土壤修复时,则需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本阶段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所需要的参数,提出详细的污染程度评估及污染范围界定,并提出治理目标与推荐治理方案。本阶段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1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试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

目次 1 适用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原则 5 工作程序 6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 7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 8 报告编制 附录A 场地环境调查相关表格 附录B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附录C 常见场地类型及特征污染物 3

1 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 ]140号)、<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上海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制定本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是上海市场地环境监管系列技术规范之一,包括: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编制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为场地环境管理、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环境调查。 4

2 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稿)适用于本文本。本技术规范发布后,如国家或上海发布新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则以新规范和标准为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5

场地污染调查方案

场地污染调查方案 篇一:焦化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焦化厂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流程 1. 技术路线 通过对焦化厂特定的行业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现场布点、采样分析,确定焦化场地土壤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程度及范围,是否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等,工作顺序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场地环境调查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二阶段为定性评估阶段,第三阶段为定量评估阶段。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是否污染确认阶段是以采样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或者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内外存在污染源时,作为潜在污染场地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

和空间分布。该阶段通常可以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每一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及背景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认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 若场地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土壤修复时,则需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本阶段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所需要的参数,提出详细的污染程度评估及污染范围界定,并提出治理目标与推荐治理方案。本阶段调查工作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同时展开。 第一 阶段 场地 环境 调查 第二 阶段 场地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