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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党办〔2010〕69号

东党办〔2010〕69号
东党办〔2010〕69号

东党办…2010?69号

关于印发《江东区2010年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江东区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江东区委办公室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

江东区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前期工作,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全面建设服务强区、全力推进转型升级、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引导全体公民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坚决捍卫宪法的行为习惯。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促进全体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先导性作用。

2、深入开展有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重点,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继续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计划、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深入开展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国企改制、教育医疗改革、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和矛盾多发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宣传《侵权责任法》为重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深入开展有关化解社会矛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脚点,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矛盾中的预防性作用。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信访、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整合职能优势,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中,

加大民事执行宣传力度,组织依法维权优秀案例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对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等进行法律评析,引导公民依法履行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觉将维权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普法

5、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继续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好区长学法日、公务员学法日活动,认真组织落实《宁波市“五五”普法2010年公务员学法作业本》答题工作,确保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党委(党组)中心组全年组织学法或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4次。

6、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认真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发挥江东实验小学、樱花社区、仇毕小学等省市区三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充分利用全区学校、家庭、社区、教育基地等各类社会资源、平台和载体,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建立工作运行顺畅、教育培训正常、作用发挥良好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力度,不断壮大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

阵地规模。会同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

7、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实施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效益考核。继续开展“百名律师进千企”活动,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规模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建设,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个体、私营企业主及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结合“百万新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等地方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8、加强其他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社区内下岗职工、无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青春促和谐——青年律师社区公益行动”,充分发挥青年律师服务社会的作用。大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引导各类单位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

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律帮扶”。

三、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9、全面实施新一轮“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开展法律宣传,大力提高社区民主法治水平。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动态管理的要求和有关创建考评标准,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和考核命名工作。在命名一批区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基础上,力争使全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数量有新的增加,创建质量有新的提升。完善创建内容和标准,加大指导力度,制定《江东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考评标准》,编印《江东区民主法治社区示范台帐》、《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知识读本》,规范和提高全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水平。

10、积极推进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结合深入开展“五大和谐细胞工程”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和完善基层依法治理的内涵和形式,积极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经验。紧密结合“和谐企业”创建评选,继续大力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广泛开展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积极促进行业依法管理。

四、抓好“五五”普法验收,开展“六五”普法调研

11、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紧密结合江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案,

全力做好“五五”普法的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和考核验收工作,为迎接上级普法检查考核做好准备。加强对“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领导,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做法经验及成效,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五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浓厚氛围。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做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1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通过组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前期调研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动员大会有关准备工作。

五、创新普法教育载体,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13、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和浙江法治宣传月、世博法律宣传活动,提高活动成效。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各个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4、切实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各种经常性、群众性的法治文化

活动,着力建设一批区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有效整合、应用区域法治文化资源,启动第二届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漫画、法治书画、法治文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更多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不断繁荣法治文化。

15、着力完善“大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大普法”工作格局作用有效发挥的有关问题,不断完善“大普法”工作运行机制,努力形成协作有力、联络顺畅、资源共享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内容和标准,有力推动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积极组织开展《宁波市法制教育条例》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确保《条例》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主题词: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知

中共宁波市江东区委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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