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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

71.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
71.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建设运营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4〕1925号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经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水利厅(局)、商务厅(局)、国资委(局)、广播影视局,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第2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关于做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法规[2013]12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以来,电子招标投标取得积极进展,但实践中仍存在平台监督和交易功能不分、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够、交易平台市场竞争不充分、监督手段滞后与监管越位并存等问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平台要实现公平竞争、确保合规运营

(一)准确功能定位。交易平台由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以及其他法人建设运营,支持招标代理机构、软件开发企业等第三方主体独立建设运营。政府部门投资并参与建设的交易平台仅用于政府自行投资项目,并且政府部门应委托第三方运营。招

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兼具监督功能的平台,应当将监督功能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独立运营。

(二)鼓励平等竞争。交易平台要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运营。除按照《办法》进行检测认证和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行政许可或者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不得为招标人统一规定或者强制使用指定的交易平台,也不得限制和排斥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平台对接以及交换信息。

(三)依法合规运营。交易平台在功能设置、技术标准、安全保障、运营管理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规定。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巧立名目乱收费。

二、公共服务平台要加强信息集成、实现资源共享

(一)落实责任主体。公共服务平台特指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的信息集中共享平台。要按照2016年底前基本形成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的目标,制定出台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推动建立本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并按规定与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互信息。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二)确保公益属性。公共服务平台要立足公益性,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求,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当设置行政监督通道,或者加载行政监督功能,但不得具备交易功能。已经建成或者准备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不符合《办法》、《指导意见》和本通知要求的,必须按照规定改造。

(三)实现互联互通。国家、省和市三级公共服务平台之间以及与其连接的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要按照规定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作为检测认证的重要条件,以此打破市场信息的分割封锁。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行政监督平台要体现简政放权、做到高效透明

(一)明确目标要求。各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在2016年底前基本建成行政监督平台,实现在线监督。行政监督平台可以单独建设,也可以通过在公共服务平台中加载行政监督功能。支持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本地区统一的行政监督平台。国务院各部门可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本系统、本行业的行政监督平台,实现监管政策规定的一体化。

(二)独立规范运行。拟新建的行政监督平台可以具备一定公共服务功能,但不得与交易平台合并建设和运营,也不得具备任何交易功能。已经建成的行政监督平台兼具交易功能的,应按

照《办法》、《指导意见》和本通知要求,将监督功能和交易功能分别交由不同的主体负责,保证在线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依法设置监督功能。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设立行政监督环节,不得在行政监督平台和其他任何平台中擅自增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审批、核准、备案功能以及其他监管方式的控制功能。不得以限定运营主体、接口或者技术标准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通过检测认证的其他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与其对接并交互信息。

四、建成运营的系统要抓紧改造并通过检测认证

(一)明确改造时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三大平台的运营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在2015年底之前,全面完成对已有平台的改造,确保平台定位准确、功能独立、运营规范、标准统一、接口开放、安全可靠、高效便捷。

(二)通过检测认证。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及检测认证规范发布后,即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检测、认证。

(三)规范与发展并举。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2014年8月25日

71.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建设运营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4〕1925号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经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水利厅(局)、商务厅(局)、国资委(局)、广播影视局,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第2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关于做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法规[2013]12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以来,电子招标投标取得积极进展,但实践中仍存在平台监督和交易功能不分、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够、交易平台市场竞争不充分、监督手段滞后与监管越位并存等问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平台要实现公平竞争、确保合规运营 (一)准确功能定位。交易平台由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以及其他法人建设运营,支持招标代理机构、软件开发企业等第三方主体独立建设运营。政府部门投资并参与建设的交易平台仅用于政府自行投资项目,并且政府部门应委托第三方运营。招

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兼具监督功能的平台,应当将监督功能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独立运营。 (二)鼓励平等竞争。交易平台要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运营。除按照《办法》进行检测认证和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行政许可或者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不得为招标人统一规定或者强制使用指定的交易平台,也不得限制和排斥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平台对接以及交换信息。 (三)依法合规运营。交易平台在功能设置、技术标准、安全保障、运营管理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规定。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巧立名目乱收费。 二、公共服务平台要加强信息集成、实现资源共享 (一)落实责任主体。公共服务平台特指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的信息集中共享平台。要按照2016年底前基本形成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的目标,制定出台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推动建立本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并按规定与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互信息。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番建招领〔2011〕1号 关于印发《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经研究同意,现将《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小型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财政(国有)资金使用的节约及安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番禺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使用区、镇级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不足100万元人民币的施工项目,以及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项目。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建筑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程;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低于10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

置、安装工程; (三)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三条区级财政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制或主导地位的小型建设工程的招标信息统一在区建设局网站发布,招标交易场所由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安排并组织监督。各镇(街)所设的招标交易服务平台作为镇(街)级财政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发布信息、工程交易的服务场所。 第四条业主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小型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选定工作,重要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确定投标单位、制定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等招标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区建设局负责从区内(或市内)具备承接工程所需相应资质的施工、设计、监理企业中,择优建立我区财政性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企业候选库。 区建设局负责对入库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对库内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具体管理、考核办法由区建设局制定并报区建设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一旦发现企业严重违反日常管理规定,以及存在工程安全质量问题者,可以作出暂停直至清出候选企业库名单的处理。 第六条招标方式 (一)单项合同估算投资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单项合同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电子招投标系统说明书-广联达

目录 第1章概述 1 1.1系统介绍 1 1.2软件运行要求1第2章招标工具 2 2.1MSDE软件安装步骤 3 2.2“招标工具”软件概述 3 2.3招标工具的应用 3 2.4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制招标文件流程 4 2.5计价软件生产的招标XML导入招标工具7 2.6电子招标文件检查10 2.7打印与生成招标文件11 2.8注意事项12 2.9常见应用问题12第3章投标工具 14 3.1投标文件的编制14 3.2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辑投标书14 3.3导入投标工具24 3.4保存在制作标书时的中间文件23 3.5标书检查23 3.6生成加密标书24 3.7报表输出.25 3.8常见应用问题26

第1章概述 1.1 系统介绍 随着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把握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当前的招投标工作,基本采用完全的人工操作方式,尤其是在商务标的评标工作中,需要耗费评标专家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商务标数据的处理分析判别工作上,而最终的评审结果往往也不是很全面细致。 要真正达到招投标的预期目标,只有采用电子化信息处理的方法,将大量的数据处理工作先交由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而评审专家只需要根据分析结果作出专业的判断就可以了。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此需求背景下应运而生。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是借鉴了其他地区电子招投标的成功经验,对于预计可实现的目标,着重强调了如下三点: 1)、设计坚持易操作性,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提高招投标管理的效率。 2)、数据坚持完整性,利用电子信息的海量性与多元性,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力度。 3)、完全符合杭州市招投标管理办法,保持并提升了招投标管理的优势。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包括有四个工具:招标工具、投标工具、开标工具、评标工具。 1.2 软件运行要求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研究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研究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模式转轨,原有的工程建设承发包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需求,需要为建设工程提供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程交易方式。于是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尝试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第一部关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是1980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已经建立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为推动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升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水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日常的运用中也暴露出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不少问题,比如法律体系不科学;招标投标模式单一等,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侵害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建设工程资源的浪费等。 为此,本文以“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研究”为题,进而探讨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文章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脉络。本文将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时间段:初步建立、规范发展、不断完善。在“初步建立”阶段,我国开始尝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并初步制定了一些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有了雏形,各省陆续出台自己的交易法规并成立了自己的交易管理中心,当时议标是主要的交易手段。在“规范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基本建立起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核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建设部成为最高管理机构,各省都成立了自己的交易管理中心,形成了稳定的管理结构,招标模式上确认了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为主的交易模式。在“不断完善”阶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为标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结构基本完善,覆盖的招标范围不断扩大,对违法行为惩罚的力度加强,明确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增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技术力量。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功能和构造。 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进行分解,详细地归纳出其功能作用和基本构造,了解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意义所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2013年 目录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5) 4交易平台结构 (8) 4.1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架构图 (8) 4.2 交易平台结构图 (9) 5交易平台基本功能要求 (9) 5.1 用户注册 (9) 5.2 招标方案 (10) 5.3 投标邀请 (11) 5.4 发标 (12) 5.5 投标 (13) 5.6 开标 (14)

5.7 评标 (14) 5.8 定标 (16) 5.9 费用管理 (17) 5.10 异议 (17) 5.11 招标异常 (17) 5.12 存档、归档 (17) 5.13 监督 (17) 6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 (18) 6.1 招标项目信息库 (18) 6.2 招标人信息库 (19) 6.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 (19) 6.4 投标人信息库 (19) 6.5 专家信息库 (20) 6.6 价格信息库 (20) 7交易平台的系统接口 (20) 7.1 公共服务平台的接口 (20) 7.2 与行政监督平台的接口 (20) 7.3 与专业工具软件的接口 (21) 8交易平台技术支撑与保障要求 (21) 8.1 接口技术要求 (21) 8.2 安全性 (22) 8.3 性能 (24) 8.4 可靠性 (24) 8.5 易用性 (25) 8.6 运行环境 (25) 附录A数据项的基本要求 (27) A.1 业务对象 (27) A.2 招投标主体 (43) A.3 交易平台或公共服务平台 (50) A.4 数据项术语说明 (51) 附录B编码总体规则 (52) B.1 编码总体规则说明 (52) B.2 通用编码 (52) B.3 业务编码 (53)

电子招投标系统说明书广联达

目录 电子招标文件检查10 打印与生成招标文件11 12 生成加密标书24

报表输出 .25 常见应用问题26

第1章概述 系统介绍 随着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把握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当前的招投标工作,基本采用完全的人工操作方式,尤其是在商务标的评标工作中,需要耗费评标专家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商务标数据的处理分析判别工作上,而最终的评审结果往往也不是很全面细致。 要真正达到招投标的预期目标,只有采用电子化信息处理的方法,将大量的数据处理工作先交由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而评审专家只需要根据分析结果作出专业的判断就可以了。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此需求背景下应运而生。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是借鉴了其他地区电子招投标的成功经验,对于预计可实现的目标,着重强调了如下三点: 1)、设计坚持易操作性,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提高招投标管理的效率。 2)、数据坚持完整性,利用电子信息的海量性与多元性,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力度。 3)、完全符合杭州市招投标管理办法,保持并提升了招投标管理的优势。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包括有四个工具:招标工具、投标工具、开标工具、评标工具。 软件运行要求

第2章招标工具 MSDE软件安装步骤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招标工具的过程中,需要将工程项目存储在本地硬盘的服务器上,所以在安装招标工具之前需要安装(Microsoft SQL Server Desktop Engine(BILL2006))以下简称为MSDE,安装MSDE的详细步骤为:打开 MSDE程序的安装文件夹,运行程序,安装步骤如下图所示:点击下一步直至安装完成。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最新版)

编号:QJ-HT-0013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 条件(最新版) In order to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ign contracts to ensure tha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最 新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证书与支付 60.1月报表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四份接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格式报表,每份均由监理工程师按第15.1款规定的承包人代表签字,报表包括承包人认为到月底自己有权得到的以下有关各项的款额: (a)已实施的永久工程的价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项目,包括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计日及类似项目;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装设备发票价值的百分比,如投标书中附录中所注明的;

(d)按第70款的调整; (e)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额。 如适应,月报表应包括如下项目并按其顺序考虑: (l)截止到本月末已实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币计价的估计合同值,该值应据56款规定为工程量清单中书明的场本单价乘以由监理工程师测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当地货币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减掉(2)。 (4)据表1所表明的外币百分比计算出(3项中当地货币和外币的数额根据52款规定,它是受变更影响的。 (5)据52款规定,以反映以当地货币和外币表示的费用的变化数额。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获批准的计日工数额,减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证书所批准的数额,并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表确定的内容书明当地货币和外汇的数额。 (7)据70款规定,如有的话,由于后继法规所导致的费用数额,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 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2013年 目录

前言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依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架构、基本功能、信息交换体系和技术保障的要求,促进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便捷性、安全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为第1部分。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结构、基本功能、信息资源库、系统接口、技术支撑和保障以及数据项格式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整体或局部研发、应用、检测、认证和运营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的相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内容。凡是加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勘误的内容除外)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经协商一致适用以下文件的修订版本。凡是未加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修订版本应自动适用于本规范。 GB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11714-1997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 13000-2010 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 GB 18030-2005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 GB 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6650-1986 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 GB/T 17539-1998 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化应用指南 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402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与发展趋势

电子招标投标现状与发展趋势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招标投标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数据电文为主要载体,运用电子化手段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活动。随着电子商务和项目管理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招标投标行业和社会各界已经广泛和迫切地意识到,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形式,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是进一步有效规范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秩序,转变招标投标行业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十分需要我们对发展电子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必要的探索研究。 一、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重要性 我们普遍认为,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绿色采购,提高交易效率,发展服务业,调整招标投标行业的产业结构、提升队伍职业素质和服务层次等具有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然而,招标投标信息充分公开的本质要求和电子信息传播迅速、无界的特点共同决定,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对于实现招标投标信息的充分公开,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转变政府监督方式,规范招标投标秩序所产生的作用更为关键、有效,其意义更为深远。 当前,一方面,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实行条块分割和监督管理合一的体制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招标投标市场资源和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共享机制的形成。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是导致目前招标投标活动中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捏造诬告现象司空见惯的重要原因。因而现行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招标投标制度日益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招标人自律机制尚未健全,行政执法部门采用现场监督、书面报告和审批的传统监督管理方式,又无法对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和审批事项达到全面、及时、准确地把握以及客观、公正、高效的处理。由此,既无法有效约束招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又限制了招标人依法自主履行正当的职责权利。 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体制外寻求解决上述二方面问题的有效途径,让招标投标信息流突破和迂回行政管理按层级、按部门分割的界限、壁垒,使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最大限度地共享市场的资源和信息;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目 录 一、 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 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

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 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 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 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 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 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2) 21号2002年3月8日 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 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

关于对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余建[2010]3号 关于对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部分条款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市场交易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余杭区国有投资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09]121号)文件精神,经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对我区工程招投标制度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一、计分式评标办法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建设工程招评标办法采用计分式的,其评标基准价调整为:首先对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总和÷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个数得出平均值。再对不高于平均值且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总和÷不高于平均值且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个数计算二次平均值。以二次平均值为基数,再根据开标现场抽签确定的修正值系数K进行调整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1-K)*二次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基准价进行计分,按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二、经济适用房及农居点工程入围方式

对余建[2008]291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关于经济适用房及农居点工程的入围方式予以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房及农居点工程,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由业主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不少于10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但其选择的单位一般为在余杭区内注册的企业,并且应当采用全部入围或抽签入围的方式选择参加投标的企业。当本地报名企业少于10家时按余建[2008]291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执行。 三、关于绿化工程的招评标办法 1.绿化工程评标办法:绿化工程评标应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并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参考标底及工程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在开标时现场公布,最高限价的基本幅度范围为:16-20(数值为百分比)。参考标底及最高限价在开标前应予以保密。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最高限价以下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凡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次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入围办法:所有报名单位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合格后原则上全部入围。当潜在投标人数量过多时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泰丰工业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集团)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集团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由泰丰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住宅工程、商业写字楼工程、工业厂房工程等工程。涉及到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及扩建工程等。 二、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泰丰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评标小组组成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项目经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具体实施由运营管理部经理为组长,会同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临时机构,完成的招投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投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第六条组成招投标临时小组的各部门成员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负责考察投标单位、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对外发布的各种招标文件,按照《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审批表》(附表一)的审批程序,经泰丰集团审查批准后对外发布。 2、运营管理部的经办工程师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招标经办工程师负责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临时小组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4、规划技术部负责提供经过审查的完整施工图纸,并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技术交底和图纸说明。

电子招投标系统说明书

电子招投标系统说 明书 1

目录 第1章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系统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1.2软件运行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2章招标工具错误!未定义书签。 2.1MSDE软件安装步骤错误!未定义书 签。 2.2”招标工具”软件概述3 2.3招标工具的应用3 2.4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制招标文件流程4 2.5计价软件生产的招标XML导入招标工具7 2.6电子招标文件检查 10 2.7打印与生成招标文件 11 2.8注意事项12 2.9常见应用问题12 第3章投标工具错误!未定义书签。 3.1投标文件的编制14 3.2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辑投标书14 3.3导入投标工具错误!未定义书签。 3.4保存在制作标书时的中间文件23

3.6生成加密标书 24 3.7报表输出 .25 3.8常见应用问题 26

第1章概述 1.1 系统介绍 随着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把握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当前的招投标工作,基本采用完全的人工操作方式,特别是在商务标的评标工作中,需要耗费评标专家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商务标数据的处理分析判别工作上,而最终的评审结果往往也不是很全面细致。 要真正达到招投标的预期目标,只有采用电子化信息处理的方法,将大量的数据处理工作先交由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而评审专家只需要根据分析结果作出专业的判断就能够了。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此需求背景下应运而生。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是借鉴了其它地区电子招投标的成功经验,对于预计可实现的目标,着重强调了如下三点: 1)、设计坚持易操作性,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提高招投标管理的效率。 2)、数据坚持完整性,利用电子信息的海量性与多元性,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力度。 3)、完全符合杭州市招投标管理办法,保持并提升了招投标管理的优势。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包括有四个工具:招标工具、投标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及趋势

毕业设计(论文) 设计(论文)题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及趋势 学生王超 系部建筑工程学院 专业工程造价 指导教师王培竹 2015年10月16日

摘要 在我国工程建设中引入工程招标投标竞争机制已有多年了,工程建设实行招标制 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分配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工 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管理体制。 从我国现阶段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现状及特点进行归纳,对我国现阶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析的内 容包含:1.规避招标和投标弄虚作假的严重问题,2.评标办法过于单一,3.招标及代理机构数量膨胀,良莠不齐。并做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对策,提出今后我国招标投标 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建设项目,招投标,发展趋势 Abstract Summary in the bidding competition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China for many years, construction is widely used in the international allocation of the public bidding system construction of major transactions, in learning and introducing foreign advanced management mode of our country on the basis of, and gradually establish a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suited to China's conditions. From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idding and tendering work in our country, summed up the current situation on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bidding behavior analysis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alysis include: 1. avoiding tendering and bidding fraud a serious problem, 2. bid evaluation method is single, 3. the expansion in the number of tenders and

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论文

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论文 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论文 浅谈在公共交易中心推行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反腐能力 随着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的不断发展,各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在整合招投标资源,规范招投标市场运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特别是挂靠、围标、串标等问题,仍然是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之一,它不仅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而且还危害了中标后的履约和施工质量,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其他招投标当事人的利益。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对电子招投标与传统人工招投标进行调研和对比,认为在全县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是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特别是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 一、传统招投标助推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专家操纵等突出问题愈演愈烈 传统招投标,除了普遍存在资源消耗大、运行成本高、评审效率低、评标质量差等问题外,更主要的是作弊空间大、环节多,致使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专家操纵等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第一,信息“公开”与“屏蔽”的倒置,为围标串标提供了条件。正确的信息屏蔽与公开,是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关键。传统招投标,从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到抽取专家、评标开标,以及中标后执行等若干环节,都出现了信息屏蔽与信息公开的错位甚至倒置:一方面,因信息不公开、不对称,使大量有条件的投标企业不知情或知情不及时而没有机会参与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因跑风漏气,给违规违法行为预留了大量的作弊空间。招标人把本该屏蔽的信息,提前向投标人公开,暗中串通,内定中标人;本该相互屏蔽信息,却在投标人之间相互流通,最终形成恶意的围标串标。 第二,资格“通行”与“截留”的错位,对挂靠投标不能有效识别。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目的是为了购买到符合要求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为此,必须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让符合条件投标人“通行”,让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截留”。但是,传统招投标,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不能进行有效识别,不能正确下达“通行”与“截留”指令,不法招标人或投标人受利益趋使,通过低资质向高资质挂靠,无资质向有资质挂靠,蒙混过关,出现了“正规军中标,游击队干活”的非常现象。同时,“大牌子、小队伍”也为分包、转包提供了土壤。此外,传统招标,对投标人故意错报漏报,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或设置陷阱,中标后合同执行困难,投诉纠纷量大,以及对在纸质文件中使用标记、暗示等不良现象也很难进行有效筛选和截留。 第三,专家“权力”与“责任”的分离,为专家操控留下了作弊空间。专家评标是招投标业务发展到今天的最高形式和最高权威。但其前提是必须坚持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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