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泰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1、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网络信息及数据传送、网络安全管理、网络日常维护等内容。
1.2本办法适用于江西国泰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控股)公司网站管理。
2、信息报送
2.1网站信息由公司各部门负责提供,办公室负责上传。2.2各部门分别指派1名信息通讯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审核、整理与报送工作,并对所报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保密性及质量水平负责。
3、信息发布范围
3.1凡有下列情形的信息不得发布:
3.1.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1.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1.3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3.1.4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经营战略、发展规划、财务数据等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1.5煽动民族仇情、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3.1.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3.1.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3.1.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1.9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信息审核与发布流程
4.1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未经审批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
4.2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的程序为:公司各部门需发布的信息,经各部门负责人初审后,呈董事会办公室阅,再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发布;各子(控股)公司报送的信息由本单位专人通过专用邮箱发至总公司邮箱,由总公司办公室按相应程序审查后予以发布。
4.3信息发布须签署单位名称、作者姓名及投稿日期。
4.4上网信息由资料来源单位按规范化要求提供。文字资料以Word文档格式提供,表格以Excel格式提供,图片及视频以数据文件格式提供。
5、管理与维护
5.1办公室是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建设、
管理、维护及信息数据的采集、审查、上传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5.1.1搜集、整理相关重要文件的发布,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负责;
5.1.2收集、登记、整理、转办、督办网上投诉、建议和意见等事项,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后在网上予以回复;
5.1.3定期对网站数据进行备份,一旦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恢复;
5.1.4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5.1.5不断对网站进行升级和技术改造,对版面进行调整、创新。
6、附则
6.1各单位自建的网站管理应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其网站应链接于总
6.2其他单位链接本网站的内容,如出现问题本网站概不负责。
7、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