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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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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以及与外部相关方的质量/环境/HSF管理有关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交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3.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传递和交流,与计量、认证、测试有关的机构进行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3.3 采购部负责与供方相关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3.4 营销部负责收集客户和市场的信息。

3.6 各部门/公司负责工作范围内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4.1信息的分类

4.1.1外部信息

a)外部监测类信息,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机构等;

b)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类信息,如产品标准等;

c)相关方反馈及其投诉类信息,相关方指客户、供方、等;

d)其它外部信息,如各部门直接或间接从外部获取的有关环境、质量、技术等方面的信息。

4.1.2内部信息

a)正常信息:如方针、目标、体系文件、检验测试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报告以及体系正常

运行时的其它管理活动与记录等;

b)异常信息:如质量信息反馈、体系内部审核的不合格报告、纠正与措施报告等;

c)其它内部信息。

4.2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4.2.1 信息可采用书面资料、讨论交流、咨询、电子媒介等各种方式进行收集和传递,以上信息收集由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收集的信息交各部门管理人员审核,各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分析结果

传递到各相关部门,记录由各相关部门保存。

4.2.2外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a)品质部负责收集监测等部门的监测结果信息,呈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当测试结果出现不符合情

况时,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处理;

b)公司负责与供应商进行信息沟通,对有环保要求的供应商应对其环保要求进行信息沟通;

c)营销部和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与客户进行信息沟通;

d)对于相关方回馈的一般信息,各相应部门需传递给相关部门组织处理,当相关方有要求时,应尽

快给予解决或答复;

e)各部门也可直接或间接从外部获取信息,应反馈到相关部门。

4.2.3内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公司内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流通,各部门或个人根据实际需求,收集、保管和传递。

4.2.4 信息的管理和归档

a)各部门对本部门发生信息活动形成记录,自行归类保管;

b)各部门根据《文件控制程序》要求收集法律法规的外来文件,并负责归口管理;

c)员工提案按所涉及信息的需要,需要传递到所联络单位或个人。

4.3 记录管理

有关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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