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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产地检疫申请书

苗木产地检疫申请书
苗木产地检疫申请书

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申请书

林州市林业局森防站:

我单位地处林州市黄花镇席家洼村东,生产经营面积50 亩,主要品种有五角枫23亩、华山松3亩、雪松2亩、白皮松3亩、油松2亩、栾树5亩、白蜡树5亩、柳树3.5亩、黄杨1.5亩、鸢尾2亩。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关于“生产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每年生产期间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的规定,特向贵站申请林木种苗产地检疫。

林州市园艺场

2018年4 月19日

申请林木种苗产地检疫清单

种苗名称规格种源

面积

(亩)数量

(株)

备注

油松H=80-150cm移栽苗 2 3000华山松H=30-150cm,移栽苗 3 3960雪松H=3-10cm,移栽苗 2 300白皮松H=150-250cm,移栽苗 3 500五角枫胸径:2-10cm移栽苗23 15000白蜡树胸径:5-10cm移栽苗 5 1100柳树胸径:5-10cm移栽苗 3.5 2000栾树胸径:2-10cm移栽苗 5 1000黄杨H=20cm自育苗 1.5 1500 鸢尾二年生自育苗 2 13200

注:1、种苗名称填写到树种;规格请注明胸径、或地径、或蓬径,小苗填一年生苗或二年生苗等;种源指该种苗从何地引进;面积为该种苗的种植面积;数量为该种苗的株数。

2、本表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表格不够可复印。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

由于给惠国实行减免关税产生的差额,使受惠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具有更大的竞争能力,吸引进口商购买更多的受惠产品,从而扩大了受惠国制成品和半制品的出口,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工业化。(就像中国的有些产品比如丝绸,以普惠制就吸引了国外的一些进出口商到中国来进口中国的丝绸。有了普惠制证明进口商就可以减免关税降低成本)。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填制要求 1.1证书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证书号编定规则ZC314*/070001 zc314*-公司注册号07-2007年0001-企业流水号 1.2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出口商公司名称应与注册时相同。必须打上国名、地址。 例:SHENZHEN HUAYELONG IMPORTS & EXPORTS LTD. SHENZHEN,CHINA 1.3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除欧盟25国、挪威外,此栏须填上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此栏须打上国名欧盟25国、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若第二栏进口商国家和第12栏最终目的国都是欧盟国家,则可以与第12栏国家不同,也可以不填详细地址,只填上:To Order。36个给惠国及输入代码为:欧盟25国(305法国France、303英国Uni t ed Kingdom、306爱尔兰Irelan d、304德国Germany、302丹麦Denmark、307意大利Italy、301比利时Belgium、309荷兰Netherlan ds、308卢森堡Luxembourg、310希腊Greece、312西班牙Spain、311葡萄牙Portugal、315奥地利A ustria、330瑞典Sweden、318芬兰Finland、327波兰Poland、321匈牙利Hungary、350斯洛文尼亚Sl ovenia Rep、352捷克Czech Rep、353斯洛伐克Slovak Rep、334爱沙尼亚Estonia、335拉脱维亚Lat via、336立陶宛Lithuania、108塞浦路斯Cyprus、324马耳他Malta)、137土耳其Turkey、331瑞士S witzerland、326挪威Norway、116日本Japan、601澳大利亚Australia、609新西兰New Zealand、501加拿大Canada、344俄罗斯Russia、347乌克兰Ukraine、340白俄罗斯Byelorussia、341哈萨克斯坦Ka zakhstan。 1.4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道而言)一般应填上装货、到货地点(始启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 例:FROM DONGGUAN TO SHENZHEN BY TRUCK,THENCE TRANSHIPPED TO HAMBURG BY SEA.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FROM SHENZHEN TO HONGKONG BY TRUCK, THENCE TRANSHIPPED T O HAMBURG BY SEA。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例:BY VESSEL FROM SHENZHEN TO HAMBURG,IN TRANSI T TO SWI TZERLAND. 1.5第4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例:(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起,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Y”红色印章。(2)证书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签发“复本”证书时盖上“DUPLICATE”红色印章,并在此栏注明原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DATED…WHICH IS CANCELLED”。 注意:在录入后发证书时,请在申请书备注栏注明“申请后发”,否则计算机退回。 1.6第5栏:商品顺序号 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按不同品种分列“1”、“2”、“3”……,以此类推。单项商品,此栏填“1”。1.7第6栏:唛头及包装号 填具的唛头应与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及发票的唛头一致;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和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原产地字样(例如:MADE IN TAI WAN,HONG KONG PRODUCTS等);如货物无唛头应填“N/M”。如唛头过多,此栏不够填则打上(SEE THE ATTACHMENT),用附页填打所有唛头(附页的纸张要与原证书一样大小),在右上角打上证书号,并由申请单位和签证当局授权签字人分别在附页末页的右下角和左下角手签、盖印。附页手签的笔迹、地点、日期均与证书第11、12栏相一致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盖章)栏:申请原产地证的出口企业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注册号:填写申请单位在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签证部门注册的注册号。如:14g001。 3、证书号:根据签证机构的编号规则,对应于每批申证货物的编号。不得重号或跳号。 如g/14g001/001。 4、生产单位:申请原产地证的出口企业。 5、生产单位联系人电话:填写申请单位的联系电话。 6、商品名称(中英文):填写商品品名的中英文,并且与发票证书的商品名称一致。 7、h.s税目号(以六位数码计):商品的hs六位数编码,海关统计编码前六位。 8、商品(fob)总值(以美元计):根据申报的出口货物出口发票上所列的金额以fob 价格填写(以美元计),如出口货物不是以fob价格成交的,应换算成fob价格。 9、发票号:填写正式出口发票的号码,并与随附发票相一致。 10、最终销售国:即货物即将运抵的最终销售国。 11、证书种类:在此证书种类栏划“√” 12、货物拟出运日期:如实准确填写货物离开起运口岸的当天日期(年、月、日)。 13、贸易方式和企业性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划“√”。 14、包装数量或毛重或其他数量:填写该批出口货物的箱数、毛重或个数等。 15、原产地标准:根据提示及货物实际情况选择1-4项如实填写。 16、本批商品系:根据货物运输路线的起运港、中转港及目的港填写本批商品运输路线, 无转运港的填写“***”。 17、申请人说明:填写具体说明,如果没有则填“***” 18、领证人:填写领证人姓名、电话及日期。 篇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证书号:注册号:88559966 a所列货物,擅改证书,自愿接受签发机构的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报 如下: 现提交中国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 ( form a )一正二副,以 及其他附件一份,请予审核签证。 注:凡有进口成份的商品,必须要求提交“含进口成份受惠商品成本明细单”。篇三:原 产地证明书申请书新版 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产地证注册号:证书号码:(请填 写是今年第几份)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是被正式授权代表单位办理原产地证明书和签署本申请书的。 本人所提供原产地申请书及所附单据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 物,自愿接受签证机 1 注: 1.所有法检产品必须填报检单号。 2.东盟、亚太、智利、巴基斯坦、秘鲁、新加坡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必须填写确切的船 名航次、出运日期。 2.“进口成份”指产品含进口成份的情况,如不含进口成份,则填0%, 若含进口成份,则填进口成份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 4.请提前2-3天传真填写完整并盖公章的的申请书至我处。证书在确认后1-2个工作日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模板】

BSZN-014300—2016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XX市XX区林业局 2017年7月30日发布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XX市XX区行政区域内需要办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需要调运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2)需要调运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 (3)需要调运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机关职权范围内的;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2009年第3号,根据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二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林木种苗的检疫对象,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对林木种苗进行检疫。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国务令1992年第98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未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国家林业部令1994年第4号)第二条:林业部主管全国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简称森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森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检机构,由其负责执行本地区的森检任务。国有林业局所属的森检机构负责执行本单位的森检任务,但是,须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第六条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包括:(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二)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三)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第十四条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以及调运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经过检疫,取得《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按规定格式统一印制。《植物检疫证书》按一车(即同一运输工具)一证核发。 《XX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玉政发〔2009〕21号)附件2第59项:“项目名称: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林业),项目类别:行政许可,下放管理实施机关: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XX市XX区林业局。 四、审批条件 (一)新办的准予批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2.经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和准确; 3.经过检疫,其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未带有检疫对象; 4.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1 -

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_2

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第一篇: 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 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 籍”,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之一。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的申报 申请单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 权的企业; 2.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申请注册登记程序 1.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 对外经济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向所在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手续。申请单位的印章和申领人员的姓名在申请单位注册时应进行登记。证书申领人员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

有申领员证。 2.申请签证:申请单位应至少在货物出运前3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提交下列文件: 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一份; 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和加盖公章 的一般原产地证一式四份; 出口商的商业发票副本一份; 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得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3.申请签发"后发证书":原产地证一般应在货物出运前签发,但如属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请签证,签发机构可酌情办理"后发证书"。 4.申请签发"重发证书":如果已签发的证书正本被盗、遗失或损毁,从签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单位可申请重新签发证书;申请单位在申请签发"重发证书"前,应首先在〈〈国门时报〉〉上作遗失声明,除应提交重新缮制的证书以外, 还应填写更改申请书并提供商业发票副本。 5.申请签发"更改证书":如果申请人要求更改或补充已签发证书的内容时,应填写更改申请书,申明更改理由和提供依据,退回原签发证书,签证机构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发新证。 6.凡进口商要求我官方机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的,申请 单位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凡进口商要求我民间机构 签发一般原产地证的,申请单位应向贸促会申请办理;未明

产地检疫报检点建设方案

20 年XX产地检疫 申报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行我县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规范检疫申报点管理,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构建良好的动物防检秩序,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以防保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动物强制免疫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促进动物防检工作全面开展,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建设目标 XX年建产地检疫申报点X个。检疫申报点建成后,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得动物防检工作进一步正常化、规范化。确保动物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产地检疫率、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建设地点、标准及内容 (一)建设地点 (二)建设标准 1、办公场所:检疫申报点具有相对固定的独立办公场所,以长期有效、农户集中、交通便利(政府所在地)为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方米。 2、标牌:在产地检疫申报点外墙上方正中悬挂动物卫生监督执

法标志,办公室大门左面悬挂“XX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标牌,标牌统一为长150㎝、宽30㎝、厚4㎝,白底黑字,大宋字体,显眼位臵悬挂“XX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灯箱,蓝底白字,统一为长150㎝、宽80㎝、厚20㎝。 3、法律法规及制度:内墙张贴《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检疫规程、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工作制度。 4、公示内容:在明显位臵公示检疫申报依据、检疫范围、检疫对象、检疫申报时限、检疫申报程序、管辖范围、辖区官方兽医及指定兽医专业人员信息、检疫申报点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5、设施设备:配备检疫工具、台式计算机(原则上与互联网连接)、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文件柜、储藏柜、办公桌椅、冰箱、冷藏箱、药品柜、消毒工具、免疫工具、采样工具、出诊工具、防护设备等。 6、相关工作记录:《检疫申报单》、《检疫申报登记表》、《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表》、《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记录表》、《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诊疗记录》等。 (三)建设内容 1、房屋装修:房屋内地面铺地砖,四周及屋顶刮磁粉,门窗漆成红色或乳白色(或铝合金窗子)以及水电、网线等安装。 2、设施设备:每个点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药品柜、铝制煮沸消毒锅、解剖器械箱、防护服、蓝大褂、鞋、标牌、灯箱等。其余所需设施设备由县、乡(镇)解决,最终达到建设标准。 3、相关工作记录表格:每个点配备《检疫申报单》《检疫申报登记表》《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表》《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记录表》《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诊疗记录》等相关工作记录表格1套。 四、建设期限及进度 (一)建设期限 本项目 XX年度建设完成(XX年XX月至XX年XX月)。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完整版)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 原产地证明书样本。 sampleertifiateoforigin asia-paifitradeagreement 1.goodsonsignedfrom: refereneno. issuedin……………. goodsonsignedto: 3.foroffiialuse 4.meansoftransportandroute: 5.tariffitemnumber: 6.marksandnumberofpakages: 7.number andkindofpakages desription ofgoods: 8.origin riterion 9.gross eight orother quantit:

10.numberanddateofinvoies: 1 1.delarationbtheexporter: theundersignedherebdelaresthattheabovedetailsandstatement sareorret:thatallthegoodsereproduedin ………………………………. andthatthepliththeoriginrequirementsspeifiedforthesegoods intheasia-paifitradeagreementforgoodsexportedto ………………………………. ………………………………. plaeanddate,signatureofauthorized signator1 ertifiate itisherebertifiedonthebasisofontrolarriedout,thatthedelar ationbtheexporterisorret. ………………………………… plaeanddate,signatureandstampof ertifingauthorit notesforpletingertifiateoforigin i.generalonditions: toqualifforpreferene,produtsmust: a)fallithinadesriptionofprodutseligibleforprefereneinthel istofonessionsofanasia-paifitradeagreementountrofdestination;

林业植物检疫办事指南

林业植物检疫办事指南 一、办证项目 核发《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要求书》、《植物检疫证书》(省内、出省)。 二、办证内容 (一)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1、申请条件 生产、经营下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1)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2)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 (3)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4)种苗繁育基地、种子园、母树林、贮木场及加工场(点)。 2、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或个人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者需提供申请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地点以及联系方式,填写、递交《森林植物产地检疫申报表》 (可在网站下载)。 3、办事程序和时限 (1)受理申请的当地森检机构在生产期间或调运之前,派专、兼职森检员按照《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对申报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产地检疫。 (2)经产地检疫合格的,5天内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对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报检单位应按规定进行除害处理;复检合格后再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有效期6个月。 (二) 核发《植物检疫证书》(省内、出省) 1、申请对象 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2、申报的材料(一式两份)

(1)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 (2)经营者的货物票据(收费发票和订货合同或协议)。 (3)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 (4)从国外进口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再次调运出县级行政区域的,有效期限在一个月以内,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原检疫单证(正本)。 (5)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和松木制品涉及省际间调运的,报检前还需提供由调入地所辖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或其委托森检机构开具的《检疫要求书》。 (6)报检货物属二次或多次调运且有效期限内的,提交原持有的《植物检疫证书》。 (7)如森检员要求还应提交施检植物样本。 (8)填写《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可在网站下载)及调运(承办)人的身份证。 3、办事程序和时间 (1)调运单位或个人填写《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 (2)对持有有效期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报检单位或个人,森检机构凭此证直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对持有效的原《植物检疫证书》(正本)转运的(存放地疫情严重,有可能污染的除外),凭证换发《植物检疫证书》。 (3)对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报检单位或个人,应在调运前15天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报检,森检机构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按规程进行检疫,有特殊情况的,经林业厅批准,可延长15日。经检疫合格,发给《植物检疫证书》;经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报检单位或个人应按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复检合格后,再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对带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危险性有害生物,又无法进行彻底除害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三) 签发《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 1、申请对象 从外省市调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完整版)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第一篇: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来了四个月了,没有接到一个单子,老板忙着接单子、出货,忙 的一团糟,心情不好,我们跟着后面心情不好。终于办公室的单证姐 姐也走了,老板忙啊,以后单证就让你们做了,反正你们以后都是要 做的,现在先学学怎么做的。 没有接到单子,心理本来就是不好受,讲话都没有底气,终于有 事做了,恩,就当是学习了,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学的是理论,但是和 实地操作还是有差距的。终于,有机会让我来上场了,哈哈哈。 有两票是到叙利亚的,需要做原产地认证和发票认证,先前发票 认证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埃不知道是啥玩意,只有听老板说是怎么回事了,最后也还是没明白老板说的是啥,硬着头皮先做原产地认证了, 网上申报,是由同事完成的,我只扫了两眼,但是还是需要我和同事 去跑了,唉,原产地认证是做好了,eas。发票认证让我一个人去了,去之前老板和我说,发票金额和报关金额不一样,你和他们说说好 话,让他们帮忙办一下。我也不知道是啥回事,就跑贸促会去了,把 东西拿给办认证的同志,说了很多客气的话,那个同志说发票金额和 报关金额不一致,不行,必须要一致,要么改单价要么改重量。没办法,跑回来了,临走时,还是不忘说一些客气话。屁颠屁颠的回到办 公室了,老板说不行,不能改,单价和重量怎么能改呢!!!非常肯定!!!

我很无语,人贸促会的人是这么说的,就是不给办,怎么搞!!!然后老板无语了,你和他们说说好话,让他们给办一下,我无语,过了一会子,过来一句,你配一下,把金额配好了。就这样,我就灰头土脸的跑回来配啊配,怎么配都是差0.00几美元,我神奇般地发现,只要改一下重量,一切就ok了,哈哈哈,老板一眼,又忙她的去了,过了一会子,恩,就这样吧。我在网上改啊改,终于又是硬着头皮,去了贸促会,结果网上没有改好,后来又不知道是啥问题,现在都忘了原因,又跑了第三趟,终于第四趟发票认证弄好了,第五趟,去拿认证好的发票了。一个发票认证和原产地认证,跑了五趟。 更奇妙的事情还是来了,第二次叙利亚发票认证。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以后,我信心十足,单据都做好了以后,老板说小羊你已经出师了,当时心里高兴啊,结果跑贸促会了以后,原产地认证就碰钉子了,“先前做的原产地证书呢“?”啊?我们已经寄给客户了氨“那怎么行,要重新做原产地认证,必须拿旧证换新证”,“一票货物只能做一次认证”,赶紧打电话问老板是怎么回事啊,老板也不知道是咋了,只有灰溜溜的回来了,老板还郁闷了呢,怎么还是没有搞定。弄了半天,还是发票号的问题,原来发票号是不一样的,所以做了两次认证,当时在网上申报的时候,我和同事问了老板好几次,是不是上次的发票号,老板嗯嗯嗯的是,这会子不对了,在电话里面的讲话的口气真是来势凶猛,让我避而不及,当时感觉很委屈啊,和同事说了,外面将近40度,我在外面跑,两胳膊晒的黑黑的,结果招来这样的训斥。我招谁惹谁了我,当时心里郁闷埃老板就是老板埃第二天,我屁颠屁颠的弄好了发票,重新申报了,弄好了单据,结果把公司的章盖错地方了,盖到了贸促会的盖章的地方了,当时明

林业植物检疫办事指南

林业植物检疫办事指南

林业植物检疫办事指南 一、办证项目 核发《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要求书》、《植物检疫证书》(省内、出省)。 二、办证内容 (一)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 1、申请条件 生产、经营下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1)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2)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 (3)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4)种苗繁育基地、种子园、母树林、贮木场及加工场(点)。 2、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或个人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者需提供申请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地点以及联系方式,填写、递交《森林植物产地检疫申报表》(可在网站下载)。 3、办事程序和时限 (1)受理申请的当地森检机构在生产期间或调运之前,派专、兼职森检员按照《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对申报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产地检疫。 (2)经产地检疫合格的,5天内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对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报检单位应按规定进行除害处理;复检合格后再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有效期6个月。 (二) 核发《植物检疫证书》(省内、出省) 1、申请对象 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引种及负责引种后检疫监管的证明材料; (6)再次引进相同品种种苗时,需出示国内种植地森检机构出具的疫情监测报告; (7)首次引种国内或种植地所在省没有的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或者已有引种,但一次进口量特别巨大的,审批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8)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 (9)申报进口物种要求写明品种、拉丁学名、规格、产地、数量、单价、进口总额(可另附清单),同时必须附上订货合同一份。 (10) 引进种苗的隔离试种计划和管理措施; (11)《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证书复印件; (12) 属贸易引进的单位还应提供具备进出口贸易林木种苗资格的证明; (13)属政府、团体、科研、教学部门交流、交换、科研用途引种的,同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3、办事程序 (1)当地森检机构现场踏勘核查隔离试种地点,对初审符合引种种植要求的,签署意见后,转报上一级森检机构复审。 (2)经市(地)森检机构复审符合要求的,由其签署意见,报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审批完结。对符合规定的,签发《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 三、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6号)的有关规定: (一)产地检疫 (1)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为货值的0.40%;林木种子为货值的0.10%;药材为货值的0.30%;果品为

原产地证明申请书范例(精选多篇)

原产地证明申请书(精选多篇) 第一篇:原产地证明申请书 原产地证明申请书 原产地证格式说明 制单可使用编辑器“记事本”。 (1)顺序点击“开始”,“程序”,“附件”“记事本”进入编辑器。“查看”_“状态栏”打勾显示坐标(ln、col)。 (2)“格式”栏中“自动换行”应取消。 (3)“查看”栏中“状态栏”应启动。右下角可显示行(ln)、列(col)坐标。 (4)录入数据时须使用半角码或西文输入。 (5)编辑文件时,可使用“end”键检查各行末尾光标前有无空格,须删除。 (6)存盘时,须使用“***.txt”纯文本文档作后缀。 (7)产地证内容如有超出表格范围的内容,可用空白a4纸另行打印(一式4份)。 一、第1栏:出口方(行:1-5,列1-44)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出口商名称是指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批准的名称,应与第11栏签章相符。若经其它国家或地区

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via(不得出现onbehalfof),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例如:sinocheminternationalengineering&tradingcorp.no.40,fuchengroa d,beijing,china viahongkongdamingco.,ltd. no.656,guangdongroad,hongkong 二、第2栏:收货方(行:7-10,列1-44)应填写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但往往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whomitmayconcern”或“toorder”或“***”,但不得留空。 三、第3栏:运输方式和路线(行:13-18,列1-44) 此栏填写两项内容: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及运输路线。(例如by“sea、vessel、truck、air)海运、陆运应填写装货港,到货港。如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注意装货港必须在中国境内。多式联运要分阶段说明。。如由珠海陆运至香港,再空运至德国,应注明“fromzhuhai,chinatohongkongbytruck,thentogermanybyair”。如不确定何时出运,建议不用显示出运日期。

为规范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为规范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和《贝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鱼类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范围、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鱼类的产地检疫。 2. 检疫对象及检疫范围 检疫对象及其相应的检疫范围如下表: 类别检疫对象检疫范围 1.淡水鱼鲤春病毒血症鲤鱼、锦鲤、金鱼等鲤科鱼类草鱼出血病青鱼、草鱼 锦鲤疱疹病毒病鲤、锦鲤 斑点叉尾鮰病毒病斑点叉尾鮰 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虹鳟等冷水性鲑科鱼类 小瓜虫病淡水鱼类 2.海水鱼刺激隐核虫病海水鱼类 3. 检疫合格标准 3.1 该养殖场近期未发生相关水生动物疫情。 3.2 临床健康检查合格。 3.3 本规程规定需要经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检验的,检验结果合格。 4. 检疫程序 4.1申报点设置 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下同)应当根据水生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水生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 4.2 申报受理 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水生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水生动物疾病防控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水生动物检疫。 4.3 查验相关资料和生产设施状况 4.3.1 官方兽医应当查验养殖场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等资料,检查生产设施是否符合农业部有关水生动物防疫的规定;对于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还应当查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查过去12个月内引种来源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了解进出场、饲料、用水、疾病防治、消毒用药、疫苗和卫生管理等情况,核实养殖场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相关水生动物疫情。 4.3.2 合法捕获的野生水生动物实施检疫前,应当查验合法捕捞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捕捞记录,设立的临时检疫场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其他养殖场所有物理隔离设施;(二)具有独立的进排水和废水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专用渔具;(三)农业部规定的其他防疫条件。 4.4 临床检查 4.4.1 检查方法 4.4.1.1 群体检查。主要检查鱼类群体的游动状态、摄食情况及抽样存活率等是否正常。 4.4.1.2 个体检查。通过外观检查、解剖检查、显微镜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 外观检查:观察体形、体色、体态的变化,体表黏液的多少,有无竖鳞、疖疮、囊肿、充血、出血、溃疡等症状,鳍条、鳞片等损伤情况,眼球有无突出、凹陷或浑浊充血等变化,鳃黏液及颜色变化,肛门有无红肿、拖便等现象,有无胞囊及其他寄生虫寄生等情况。 解剖检查:观察有无腹水,脾、肾、肝、胆、肠道、鳔、性腺、脑、肌肉等是否正常,有无寄生虫或胞囊及其他病理变化等。 显微镜检查:观察体表、鳃、肠道等部位中寄生虫感染状况,检查鱼类器官、组织病变情况。 4.4.1.3 快速试剂盒检查。应采用经农业部批准的病原快速检测试剂盒进行检测。 4.4.1.4 水质环境检查。必要时,对养殖环境进行调查,对水温、溶解氧、酸碱度、氨氮、亚硝酸盐、化学耗氧量等理化指标进行测定。

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服务

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服务指南① 发布日期:2018年4月 实施日期:2018年4月 发布机构:厦门海关 ①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适用于厦门辖区原产地备案企业。 二、事项审查类型 证明 三、签发依据 1.《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3.《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1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国检务〔1989〕443号) 5.我国对外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优惠贸易安排及原质检总局相关公告 四、受理机构 各主管海关,详见厦门海关网站。 五、决定机构 各主管海关。 六、数量限制 无限制。 七、申请条件 已完成原产地备案的企业。 八、禁止性要求

不具备或不符合申请人条件的,不予签证。 九、申请材料 通过申报软件发送申请,审核通过后,到受理机构领取原产地证书。更改证、重发证、带附页的原产地证书仍需提供纸质资料,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海关窗口。 (一)更改证:原证如已领走,需交回; (二)重发证:证书遗失或损毁,需在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声明原发证书作废,提交回执单办理重发证; (三)带附页的一般、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用A4纸打印的附页,一式两份,附页上注明证书号、页码。 十、申请接收 各主管海关网络接收,详见厦门海关网站。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通过产地证申报软件申报 1. 通过申报软件进行电子申报,电子数据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申报内容完整、准确、真实,货物符合相关原产地标准; 2. 发送成功后,半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3. 如申请被退回,请按照回执提示进行修改后重新发送。如有疑问,人工回执可联系检验检疫机构,系统回执请联系系统服务商信城通公司; 4. 收到“审核通过,可以领证”的回执,半个工作日后由申报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证。 (二)领取证书

植物检疫证书的办理.

《植物检疫证书》的办理 1.服务内容: ⑴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⑵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 ⑶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 2.办事程序和时间 ⑴应施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向当地森检机 构申请办理调运检疫,填写《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并提交以下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②经营者的货物票据(收费发票和订货合同或协议)③提交对方森检机构签发的《检疫要求书》;④报检货物属二次或多次调运且有效时间在30天内的,提交原持有的《植物检疫证书》。 ⑵对持有有效期内《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报检单位或个人,森检机构凭此证直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对持有效的原《植物检疫证书》(正本)转运的(存放地疫情严重,有可能污染的除外),凭证换发《植物检疫证书》。 ⑶对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申请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产地检疫程序办理,森检机构在受理报检之日起15日内按规程进行检疫,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15日。经检疫合格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经检疫不合格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报检单位或个人应按要求进行除害处理,经复检合格后,再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对带有森检对象、补充森检对象或危险性病虫,又无法进行彻底除害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⑷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根据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材料,如发现材料不全的,当天发出《森林植物检疫不受理通知书》。

3.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森林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96号)文件执行。 ⑴对邮寄、托运、旅客随身携带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在免费限量内的,免收检疫费(需截留检验者除外)。 ⑵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量不属免费限量的,按其货物价值,检疫费的收费标准分别为: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繁殖材料为0.80%,林木种子、木材、竹类及其产品均为 0.20%,药材为0.50%,果品为0.1%,盆景为1.0%。 ⑶凭有效《植物检疫证书》(第二联),进行二次或中转更换运输工具调运同一批次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时,可在30天之内在森检机构换签《植物检疫证书》(存放地疫情严重,可能污染的除外),不再收取检疫费。 ⑷对违章调出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在途中被发现后由途中所在地森检部门补检,补检按调运检疫需提交的材料第4条程序办理,并收取托运人3-5倍检疫费。 ⑸因施检疫发生的车船停留、货物搬运、开拆、取样、储存、消毒处理等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原产地证明书模板 第一篇: 来了四个月了,没有接到一个单子,老板忙着接单子、出货,忙的一团糟,心情不好,我们跟着后面心情不好。终于办公室的单证姐姐也走了,老板忙啊,以后单证就让你们做了,反正你们以后都是要做的,现在先学学怎么做的。 没有接到单子,心理本来就是不好受,讲话都没有底气,终于有事做了,恩,就当是学习了,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学的是理论,但是和实地操作还是有差距的。终于,有机会让我来上场了,哈哈哈。 有两票是到叙利亚的,需要做原产地认证和发票认证,先前发票认证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埃不知道是啥玩意,只有听老板说是怎么回事了,最后也还是没明白老板说的是啥,硬着头皮先做原产地认证了,网上申报,是由同事完成的,我只扫了两眼,但是还是需要我和同事去跑了,唉,原产地认证是做好了,easy。发票认证让我一个人去了,去之前老板和我说,发票金额和报关金额不一样,你和他们说说好话,让他们帮忙办一下。我也不知道是啥回事,就跑贸促会去了,把东西拿给办认证的同志,说了很多客气的话,那个同志说发票金额和报关金额不一致,不行,必须要一致,要么改单价要么改重量。没办法,跑回来了,临走时,还是不忘说一

些客气话。屁颠屁颠的回到办公室了,老板说不行,不能改,单价和重量怎么能改呢!!!非常肯定!!!我很无语,人贸促会的人是这么说的,就是不给办,怎么搞!!!然后老板无语了,你和他们说说好话,让他们给办一下,我无语,过了一会子,过来一句,你配一下,把金额配好了。就这样,我就灰头土脸的跑回来配啊配,怎么配都是差0.00几美元,我神奇般地发现,只要改一下重量,一切就ok了,哈哈哈,老板看了一眼,又忙她的去了,过了一会子,恩,就这样吧。我在网上改啊改,终于又是硬着头皮,去了贸促会,结果网上没有改好,后来又不知道是啥问题,现在都忘了原因,又跑了第三趟,终于第四趟发票认证弄好了,第五趟,去拿认证好的发票了。一个发票认证和原产地认证,跑了五趟。 更奇妙的事情还是来了,第二次叙利亚发票认证。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以后,我信心十足,单据都做好了以后,老板说小羊你已经出师了,当时心里高兴啊,结果跑贸促会了以后,原产地认证就碰钉子了,“先前做的原产地证书呢“?”啊?我们已经寄给客户了氨“那怎么行,要重新做原产地认证,必须拿旧证换新证”,“一票货物只能做一次认证”,赶紧打电话问老板是怎么回事啊,老板也不知道是咋了,只有灰溜溜的回来了,老板还郁闷了呢,怎么还是没有搞定。弄了半天,还是发票号的问题,原来发票号是不一样的,所以做了两次认证,当时在网上申报的时候,我和同事问了老

17.猫产地检疫规程

猫产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猫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猫的产地检疫。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野生猫科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检疫对象 狂犬病、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 3.检疫合格标准 3.1来自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区域。 3.2免疫记录齐全,免疫在有效期内。 3.3临床检查健康。 3.4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检疫程序 4.1申报受理。饲养者应在猫实施狂犬病免疫21天后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查验资料 4.2.1应当了解猫舍养殖情况,确认狂犬病免疫在有效期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 4.2.2应当查验个人饲养猫的免疫信息,确认狂犬病免疫在有效期内。 4.2.3应当查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野生猫科动物的相关证明。 4.3临床检查 4.3.1检查方法 4.3.1.1群体检查。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猫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食情况及排泄物状态等。 4.3.1.2个体检查。通过视诊、触诊和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猫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 4.3.2检查内容

4.3.2.1出现行为异常,有攻击性行为,狂暴不安,发出刺耳的叫声,肌肉震颤,步履蹒跚,流涎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狂犬病。 4.3.2.2出现呕吐,体温升高,不食,腹泻,粪便为水样、黏液性或带血,眼鼻有脓性分泌物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 4.4实验室检测 4.4.1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 4.4.2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 5.检疫结果处理 5.1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禁止调运,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3发现死因不明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4病死猫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由饲养者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处理。 5.5运载工具、笼具等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并兼顾动物福利。启运前,饲养者或承运人应当对运载工具、笼具等进行有效消毒。 6.检疫记录 6.1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指导饲养者填写检疫申报单。 6.2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饲养者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饲养者签名。 6.3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7.防护要求 7.1从事猫产地检疫的人员要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 7.2从事猫产地检疫的人员要配备红外测温仪、麻醉吹管、捕捉网、专用手套等防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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